华中科技大学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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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学生会绩效考核制度

第一章考核总则

—、总则

(一)概念

学生会绩效考核指学生会在既定的战略目标下,运用特定的标准和指标,对成员的工作行为及取得的工作业绩进行评估,并运用评估的结果对员工将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业绩产生正面引导的过程和方法。(二)目的与意义

1、绩效管理制度是落实学生会工作目标,实现“将目标转化为行动”的根本保障。

2、促进学生会管理效率的提高和维持,促进学生会管理组织目标的达成。

3、开发人力资源,挖掘个体潜能,促使学生会人力资本优化,提高部门及整个学生会协调健康发展。

4、为人员调动,岗位调整,培训发展,奖惩激励等工作提供依据。

5、提高全学生会工作效率,创建精英团队,以达到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目标,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同学。

(三)原则

1、公平原则

公平是确立和推行人员考绩制度的前提。不公平,就不可能发挥考绩应有的作用。

2、严格原则

考绩的严格性包括:要有明确的考核标准;要有严肃认真的考核态度;要有严格的考核制度与科学而严格的程序及方法等。

3、单头考评的原则

对各级职工的考评,都必须由被考评者的“直接上(下)级”进行。

4、结果公开原则

考绩的结论应对本人公开。

5、结合奖惩原则

依据考绩的结果,应根据工作成绩的大小、好坏,有赏有罚。

6、客观考评的原则

人事考评应当根据明确规定的考评标准,针对客观考评资料进行评价,尽量避免渗入主观性和感情色彩。

7、反馈的原则

考评的结果(评语)一定会反馈给被考评者本人,在反馈考评结果的同时,向被考评者就评语进行说明解释,肯定成绩和进步,说明不足之处,提供今后努力的参考意见等等。

(四)职责与分工

1、主席团

(1)支持和推动学生会绩效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2)批准绩效管理相关规定

(3)记录部长级干部的绩效表现

(4)对部长级干部进行绩效考核

(5)负责部长级干部关于绩效考核方面申诉结果的最终裁决

2、人力资源部

(1)组织建立和完善学生会的绩效管理体系

(2)组织绩效考核数据的收集工作,并将相关数据反馈给考核人

(3)监督检查学生会绩效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对执行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进行纠正,指导

(4)协调,处理考核人关于绩效考核申诉的具体工作

3、部长级干部

(1)根据部门具体情况,制订本部门的目标及行动计划

(2)按照要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考核数据,信息

(3)按照学生会绩效考核制度,参与对同级、部员进行考核

(4)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专属本部门的部员考核指标(鼓励不强求)

(5)协助人力资源部处理部员的绩效申诉

4、部员

(1)按照要求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考核数据,信息

(2)按照学生会绩效考核制度,参与部长级干部、部员的绩效考核

(五)考核纪律

1、参加考核者,考核必须本着公正、公平、认真、负责的原则。

2、严禁讨论,窥视参考他人答卷以及随意应付。一经发现,该卷视为废弃卷,且该行为将影响考核者的绩效考核成绩。

3、各部门负责人要认真组织,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极应付,将给予扣分处理。

4、考核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5、弄虚作假者,考核者与被考核者的绩效一律按总分为0记分。

第二章考核体系

二、部员的绩效考核

(一)考核周期与考核实施时间

1、绩效周期:月度与学期考核,其中:

(1)月度绩效周期为在校期间自然月

(2)学期绩效周期为每学期第一周到最后一周

2、考核实施时间规定如下:

(1)月度考核时间为次月1-10日

(2)学期考核为每学期16-18周

(二)考核内容

1、绩效考核评审委员会反馈(40%)

(1)部门工作表现考核总分为100分,权重40%,各部门按照部员绩效考核表」)填写分

(附件数。

(2)绩效考核表可以较为客观的量化反映出各部员对部门工作的完成度及态度。

(3)绩效考核评审委员会反馈表由各部门绩效考核评审委员会来填写,委员会成员由大二及大二以上的部员组成,至少两人参与,委员会成员对部员的各项工作进行评分,以对其进行评优。

(4)各部门绩效负责人应每期汇总各部员的绩效考核评分表,并将分数汇总表按时发到人力资源

部公邮。

(5)评分细则见绩效考核表(附件一),由评审委员会商讨打分。

2、例会考核(20%)

(1)例会签到考核总分为100分,权重为20%。

(2)例会签到有助于各部门的规范化,并间接促进了例会的质量提升和部门各项工作的完成。

(3)各部门例会原则上全体部员必须参加。如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向部长或部门负责人请假,经批准方可不参加。

(4)每次例会均应在办公室监会同学和人力资源部跟会同学处签到,未签到者视为缺席。

(5)评分细则,选取5次跟会记录表(附件二)调查,每次总分20分,细则如下:

A、到会:

(a)每次正常签到得15分

(b)迟到,得12分。判断时间以会议开始时间为准,并请迟到者在备注栏简要说明迟到原因

(c)代开,不另扣分,但应注明“代开”并记录原因。代开者例会表现将由被代开者负责。

(d)早退,需向部门负责人说明,经同意后在人力资源部跟会人员处记录,视早退时间在签到得分基础上给予1~3分的扣分,无时间记录则按2分计。无故擅自

早退扣5分。

(e)根据会议表现记录,给予加分或扣分处理。一次良好记录加 2.5分,不良记录扣2.5分,上限均为5分。

B、缺席:

(a)病假,每人得10分。需本人向本部负责人递出口头或书面申请,并经负责人同意,同时由该负责人在备注栏注明“病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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