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地质规程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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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地质工作细则》解读专题培训课件2024.3

《煤矿地质工作细则》解读专题培训课件2024.3

第十一条 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划分以断层、褶曲、岩浆岩 等影响采区合理划分因素为主。 (一)简单构造。含煤地层沿走向、倾向的产状变化不大, 断层稀少,没有或很少受岩浆岩的影响,不影响采区的合理划 分和采煤工作面的连续推进。主要包括:
1. 产状接近水平,很少有缓波状起伏; 2. 缓倾斜的简单单斜、向斜或背斜; 3. 为数不多和方向单一的宽缓褶曲。 (二)中等构造。含煤地层沿走向、倾向的产状有一定变 化,断层较发育,局部受岩浆岩的影响,对采区的合理划分和 采煤工作面的连续推进有一定影响。主要包括: 1. 产状平缓,沿走向和倾向均发育宽缓褶曲,或伴有一定 数量的断层; 2. 简单单斜、向斜或背斜,伴有较多断层,或局部有小规 模的褶曲及倒转。 (三)复杂构造。含煤地层沿走向、倾向的产状变化很大, 断层发育,有时受岩浆岩的严重影响,影响采区的合理划分, 只能划分出部分正规采区。主要包括: 1. 受几组断层严重破坏的断块构造; 2. 在单斜、向斜或背斜的基础上,次一级褶曲和断层均很 发育; 3. 紧密褶曲,伴有一定数量的断层。 (四)极复杂构造。含煤地层的产状变化极大,断层极发 育,有时受岩浆岩的严重破坏,很难划分出正规采区。主要包括: 1. 紧密褶曲、断层密集; 2. 形态复杂的褶曲,断层发育;
无 水力联系; 地质构造简 单, 矿附近有地表水体, 但距地表水体较远 煤矿附近有地表水 体,地表水与地下
构造断裂对露天煤矿 的充水作用 甚微;含水层 不发育,不需要疏 干;边 坡岩层岩性坚硬,软弱夹
,地表水与 地下水水力联系不密切,含 水 层补给条件较差;地质构造中 等,煤
水有水力 联系;地质构造复杂,或煤 层上部被较厚的松散含水层 覆盖;含
(五)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第六条 煤矿企业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煤矿 总工程师具体负责 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第七条 煤矿企业、煤矿应配备地质副总工程师,设立地测部门并配齐所需的地 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 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地质副总工程师、地测部门负责人应由地质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担任。 第八条 煤矿企业、煤矿应组织或安排地质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或业务培训 ,每 3 年至少进行 1 次。 第九条 煤矿企业、煤矿应积极采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和新装备,认真开 展煤矿地质研究,积极推进矿地质透明化, 不断提高煤矿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矿井”→“煤矿”
• 在《煤炭工业设计规范》(GB50215-2005)中明确了矿井仅指地下开采的煤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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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总则(增加3条):
• 第六条 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煤矿 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 第七条 煤矿企业及所属矿井应设立地测部门,配备所需的地质及相关专业技 术人员和仪器设备,建立健全煤矿地质工作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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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讲解提纲:
• 一、《煤矿地质工作规定》出台背景、适用范围、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 • 二、煤矿地质类型划分及基础资料; • 三、煤矿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 • 四、煤矿隐蔽致灾地质因素普查; • 五、煤矿地质观测与综合分析; • 六、煤矿建设阶段的地质工作; • 七、煤矿生产阶段的地质工作; • 八、煤矿闭坑阶段的地质工作; • 九、煤矿地质信息化工作; • 十、附则 • 共计10章100条(原《矿井地质规程. 》总计8章77条)
(3)本《规定》新增的关于瓦斯地质问题采用2009年颁布的《防治煤与瓦 斯突出规定替代1995年的《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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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资源条件变化
深部未曾开采区域,煤层赋存条件发生变化,如地温高、压力大、瓦斯问题 突出等等;
据统计,我国已探明煤炭资源中,埋深超过千米的约占50%,目前我国煤矿 开采深度每年以8m至12m的速度增加。我国煤矿目前平均采深已达500多米, 采深超过千米的矿井47处,年产能9456万t,最深超过1500m。
煤矿地质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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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新规定2014.3.1实施,替代1984《矿井地质规程》
(试行)和1983《露天煤矿地质规程》 (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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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 关于印发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的通知

矿井地质及资源储量规程实施细则

矿井地质及资源储量规程实施细则

矿井地质及资源储量规程实施细则1. 引言本文档旨在规范矿井地质及资源储量规程的实施细则,为矿井地质调查及资源储量评估工作提供指导和参考。

矿井地质与资源储量规程是矿井开发和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对于科学评估矿区的资源储量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2. 规程目标1.确立矿井地质及资源储量规程的实施原则和要求;2.规范矿井地质调查和资源储量评估工作的程序和方法;3.保证矿山管理决策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 规程适用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各类矿井地质调查和资源储量评估工作,包括石煤、石灰石、铁矿石、稀土等矿种。

4. 规程内容4.1 地质调查地质调查是矿井地质及资源储量评估的基础。

地质调查的内容包括:•矿区地质环境调查;•矿床地质调查;•矿产资源储量评估。

地质调查应遵守以下规程:•依据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进行;•采用科学、可靠的调查方法和技术;•辅助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

4.2 资源储量评估资源储量评估是对矿井矿产资源储量及其质量进行科学评估的过程。

资源储量评估的要求如下:•确定评估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矿床、矿体或矿区;•采用合理、科学、可靠的评估方法和模型;•数据收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资源储量评估结果的可靠性和精确度。

4.3 数据管理数据管理是矿井地质及资源储量规程实施中的关键环节。

数据管理的要求如下:•数据收集、整理、管理应遵循标准化、规范化的原则;•数据安全和质量的保证;•数据共享和交流的便捷性。

5. 规程实施规程实施应遵循以下步骤:1.制定矿井地质及资源储量规程实施计划;2.配备专业团队和技术设备;3.进行地质调查和资源储量评估工作;4.数据管理和分析;5.编制矿井地质及资源储量报告;6.审核和验证。

6. 监督与管理为确保矿井地质及资源储量规程的有效实施,需要进行监督与管理。

监督与管理的要求如下:•根据规程实施计划进行监督;•对矿井地质及资源储量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

矿井地质规程

矿井地质规程

矿井地质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部制订矿井地质规程(试行)一九八四年五月1关于颁发《矿井地质规程》(试行)的通知(84)煤生字第607号为了适应煤炭工业发展的需要,更好的研究和解决煤矿生产与建设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严格按科学办事,部特制定了《煤矿地质规程》(试行)。

现颁发给你们,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学习,认真贯彻执行。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要根据本规程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地区的具体情况,编制实施细则,报省煤炭厅(局、公司)审查批准,报部备案。

以前颁发的有关规程和细则与本规程不符之处,以本规程为准。

煤炭工业部一九八四年五月2目录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矿井地质条件分类 (5)第三章矿井地质观测 .............................................. 8 第一节一般要求 ............................................... 8 第二节煤系地层观测 (8)第三节煤层的观测 (9)第四节地质构造的观测 ........................................ 10 第四章矿井地质勘探 .. (11)第一节勘探性质的划分 (11)第二节勘探手段的选择和工程布置 (12)第五章资料编录与综合分析 (14)第一节资料编录 (14)第二节综合分析 .............................................. 15 第六章建井阶段的地质工作 . (17)第一节开工前的地质工作 (17)第二节施工中的地质工作 (17)第三节建井地质资料及其移交 (18)第七章矿井生产阶段的地质工作 (20)第一节基本要求 (20)第二节水平延深的地质工作 (20)第三节采区掘进的工质工作 (21)第四节工作面掘进和回采的地质工作 (21)第五节新区开拓的地质工作 (22)3第六节矿井收尾的地质工作 (22)第八章其它开采技术条件和伴生矿床的地质工作 .......................24 第一节其它开采技术条件的地质工作 (24)第二节对伴生矿床的研究 ........................................ 24 附录一矿井地质条件分类的有关说明 ................................. 24 附录二水平岩深补充勘探设计编制提纲 ............................... 25 附录三水平延深补充勘探地质报告编制提纲 .......................... 26 附录四建井地质报告编写提纲 ...................................... 27 附录五各种地质说明书的编制要求 ................................... 29 附录六矿井收尾阶段地质总结的编写提纲和内容 .. (31)4第一章总则第1条矿井地质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程都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

矿井资源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矿井资源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矿井资源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矿井资源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矿井资源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1条加强生产矿井储量管理, 正确地统计、计算和真实地反映储量、采出量及损失量情况, 合理开采煤炭资源, 提高资源回收率, 是华润煤业(集团)地测技术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

根据煤炭行业《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 结合我司《技术管理规定》,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职责范围一、煤业公司技术部1、煤业公司技术部负责全煤业公司所属的生产矿井的储量管理。

负责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区域公司和各生产矿井储量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2、负责资源储量转入、转出、注销超过1万吨以上的地质及水文地质等储量损失报损的审查。

二、区域公司1、生产运营部门积极贯彻煤炭行业储量管理相关的技术政策, 指导、协助所属各矿井积极制定提高回采率的有关技术措施, 合理确定各种煤层的采高, 改进采煤作业方法, 总结推广提高回采率的经验, 检查矿井现场的储量管理工作。

2、技术部门⑴、负责全公司的储量核算、资源回收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⑵、对矿井圈定各级储量、采出量及损失量的范围进行审查;负责对矿井各类储量台帐、图表、卡片等资料定期检查;⑶、负责对矿井上报的5000-10000吨因工作面地质及生产技术条件变化造成储量损失的审核;⑷、及时掌握矿区和各矿井储量变化动态, 监督各矿储量开发利用状况, 审查各矿上报储量数据和编制储量图件。

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

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

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一、引言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矿井地质工作,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和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本细则旨在明确矿井地质工作的任务、职责和要求,确保矿井地质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高效性。

二、任务描述矿井地质工作是指对矿区地质环境进行调查、勘探和评价,为矿井的选址、设计、建设和生产提供科学依据的工作。

具体任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矿区地质调查:对矿区地质构造、地质岩层、地下水等进行详细调查,获取矿井建设和生产所需的地质信息。

2. 矿区地质勘探:通过地质勘探手段,包括钻探、测量、地球物理勘探等,获取矿井建设和生产所需的详细地质数据。

3. 矿区地质评价:对矿区地质条件进行综合评价,包括地质构造稳定性、岩层质量、矿层赋存条件等方面的评价,为矿井选址和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4. 矿井地质监测:对矿井地质环境进行实时监测,包括地质构造变形、地下水位变化、岩层位移等方面的监测,及时发现并处理地质灾害隐患。

5. 矿井地质研究:对矿井地质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包括地质灾害成因、矿井水文地质特征等方面的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解决方案。

三、工作要求为了保证矿井地质工作的质量和效益,需要满足以下要求:1. 专业技术要求:具备矿山地质、地质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熟悉矿井地质工作的基本理论和方法,具备相关专业技术知识和技能。

2. 数据采集要求:准确、全面地采集矿井地质相关数据,包括地质构造、地质岩层、地下水位等方面的数据,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报告编制要求: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矿井地质调查、勘探和评价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矿井地质概况、地质问题分析、解决方案等内容。

4. 安全管理要求:在进行矿井地质工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防止发生地质灾害和事故。

5. 信息共享要求:及时将矿井地质工作的成果和数据进行共享,为矿井建设和生产提供科学依据,促进矿井地质工作的协同发展。

四、工作流程矿井地质工作的流程普通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任务确定:根据矿井建设和生产的需要,确定矿井地质工作的任务和目标。

《煤矿地质规程》最新版

《煤矿地质规程》最新版

《煤矿地质规程》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煤矿地质基础资料及类型划分第一节煤矿地质基础资料第二节煤矿地质类型划分第三章煤矿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第四章煤矿地质观测与综合分析第一节地质观测第二节资料编录第三节综合分析第五章建矿阶段的地质工作第一节开工前的地质工作第二节施工中的地质工作第三节建矿地质资料移交第六章煤矿生产阶段的地质工作第一节基本要求第二节采区掘进的地质工作第三节工作面掘进和回采的地质工作第四节煤矿水平延深的地质工作第五节露天矿的工程地质工作第七章煤矿闭坑阶段的地质工作第八章煤矿地质信息化工作第九章附则附录一建矿地质报告编写提纲附录二生产地质报告编写提纲附录三地质说明书编写要求附录四煤矿水平延深补充勘探设计编写提纲附录五煤矿水平延深补充勘探地质报告编写提纲附录六煤矿闭坑地质报告编写提纲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煤矿地质工作,提高煤矿安全高效开采的地质保障能力,有效预防煤矿事故,制定本规程。

第2条煤矿企业(矿井)、有关单位的煤矿地质工作,适用于本规程。

第3条煤矿地质工作是指从煤矿基本建设开始,直到闭坑为止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4条煤矿地质工作应坚持“综合勘查、预测预报、保障安全”的原则。

第5条煤矿地质工作的主要任务(一)研究煤矿地层、地质构造、煤层、煤质、瓦斯、水文地质、煤层顶底板、陷落柱、地温、地应力和边坡稳定性等地质特征及其变化规律,预先查明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并做好相应的预测预报工作。

(二)进行地质补充调查与勘探、地质观测、资料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煤矿生产和建设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三)计算和核实煤矿煤炭资源/储量以及煤层瓦斯(煤层气)资源/储量,掌握资源/储量动态状况,为合理安排生产提供可靠依据。

(四)调查、研究煤矿含煤地层中共(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开采利用价值。

第6条煤矿企业(矿井)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煤矿地质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技术管理。

矿井地质规程

矿井地质规程

矿井地质规程第一章总则第1条矿井地质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程都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

为此,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更好地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

第2条矿井地质是指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为止这一期间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3条矿井地质工作必须支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根据矿井不同地质条件,按照生产建设各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进行。

第4条矿井地质必须坚持现场观测和综合分析并重的原则。

实见资料必须准确、完整;预测资料必须有理有据,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

第5条矿井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一、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

二、进行矿井地质勘探、地质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的地质问题。

三、计算和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提高储量级别,设法扩大矿井储量,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意见。

四、调查、研究煤系地层中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利用价值。

第6条开展矿井地质科学研究,积极引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矿井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第二章矿井地质条件分类第7条矿井地质条件分类以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程度为主要依据,以其它开采地质条件为辅助依据。

各项地质因素复杂程度的规定见表1。

各项地质因素复杂程度的标准表1注:大、中型断层系指采区无法跨越的断层一、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的评定:原则上应以断层、褶皱和岩浆侵入等三个因素中复杂程度最高的一项为准。

其综合评定的标准是:地质构造不影响采区的合理划分者为一类;地质构造对采区的合理划分有一定影响者为二类;地质构造影响采区的合理划分,只能划分出部分正规采区者为三类;由于地质构造复杂而很难划分出正规采区者为四类。

二、煤层稳定性的评定:薄煤层以可采性指数(Km)为主,煤厚变异系数(γ)为辅;中厚及中厚以上的煤层以煤厚变异系数为主,可采性指数为辅其参照指标见表2。

矿井地质工操作规程

矿井地质工操作规程

矿井地质工操作规程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工操作规程第一节总则一、为了提供精确、牢靠、按时的地质资料,指导矿井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严格按标准化管理,特制定矿井地质(水文地质)工人操作规程。

二、但凡矿井地质工,均应认真学习本操作规程,并根据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正规操作。

三、操作规程是依据部颁《矿井地质规程》的根本内容和要求制定的,如有内容及要求上与部颁《规程》不符之处,则以部颁《规程》为准。

四、今后如运用新装备、开发新手段,将按时修改、充实该操作教程以顺应现代化矿井生产的需要。

第二节矿井地质观测第1条沉积岩的观测及描述:沉积岩的观测及描述,以《矿井地质规程》的要求为根本内容,但要以岩石命名的内容作为观测描述的重点。

一、颜色的观看描述:1.需要砸开岩石,对其新断口进行观看;2.均统一在自然光线和岩石湿度下进行色调的描述。

二、碎屑粒度的观测:1.用5~10倍的放大镜进行判读,也可凭经验估量;2.某一粒度含量在50%以上则构成根本名称;另一粒度含量在50~25%之间,以质表示;25~5%之间,以含表示;小于5%则不参与命名。

三、岩石成分的观看鉴定:1.砂岩可用放大镜观看,也可用肉眼观看其颗粒成分;2.隐晶的化学岩成分,需运用浓度为5%的衡盐醒试剂并结合肉眼进行鉴定区分;3.对大于25%的成分进行描述,亦可参与命名。

四、对胶结物成分的鉴定:1.强度较低的岩石,可对其胶结物的成分作肉眼鉴定;2.强度较高的岩石,对其胶结物的成分可用稀盐酸试剂进行鉴定区分;3.必要时进行室内化学鉴定。

五、层理的观测描述:1.需对岩层的两个直交方向的断面进行观看,分清层理和节理,方可进行描述;2.对石灰岩顶板中的透镜状层理,需观看描述其间有无泥、煤线及方解石脉充填物。

六、岩石力学性质的观测描述:1.确定岩石的普氏系数f,应以岩石强度分级表进行比拟为主,必要时先进行室内试验确定,然后结合在现场用锤子对岩石进行敲击,视其破裂的难易程度进行鉴定;2.靠近露头受风化影响的岩石,应在倾斜方向上每隔10m选点观测;3.对岩石的吸水变软或膨胀特点进行观测描述。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实施细则

生产矿井储量管理实施细则

矿井资源储量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1条加强生产矿井储量管理,正确地统计、计算和真实地反映储量、采出量及损失量情况,合理开采煤炭资源,提高资源回收率,是华润煤业(集团)地测技术管理不可缺少的基础工作。

根据煤炭行业《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结合我司《技术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2条职责范围一、煤业公司技术部1、煤业公司技术部负责全煤业公司所属的生产矿井的储量管理。

负责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对区域公司和各生产矿井储量管理的监督和考核。

2、负责资源储量转入、转出、注销超过1万吨以上的地质及水文地质等储量损失报损的审查。

二、区域公司1、生产运营部门积极贯彻煤炭行业储量管理相关的技术政策,指导、协助所属各矿井积极制定提高回采率的有关技术措施,合理确定各种煤层的采高,改进采煤作业方法,总结推广提高回采率的经验,检查矿井现场的储量管理工作。

2、技术部门⑴、负责全公司的储量核算、资源回收的管理与监督工作。

⑵、对矿井圈定各级储量、采出量及损失量的范围进行审查;负责对矿井各类储量台帐、图表、卡片等资料定期检查;⑶、负责对矿井上报的5000—10000吨因工作面地质及生产技术条件变化造成储量损失的审核;⑷、及时掌握矿区和各矿井储量变化动态,监督各矿储量开发利用状况,审查各矿上报储量数据和编制储量图件。

⑸、负责资源储量转入、转出、注销、超过1万吨以上的地质及水文地质等储量损失报损的审查及上报。

⑹、负责按当地国土部门要求进行每年一次的储量年报工作。

三、矿井1、生产部门制定本矿井提高回采率的有关技术措施,具体提供矿井生产各种作业规程,合理确定各种煤层计划采高,改进采煤作业方法,研究分析资源回收现场管理存在的问题,总结提高回采率的经验。

2、地质测量部门(技术部门)⑴、合理圈定各级储量、采出量及损失量的范围,正确地测量、计算其数量,并分门别类地整理成台帐、图表、卡片等资料;⑵、对储量的变化、转出、转入、注销、地质及水文地质损失按照规定进行测算,申请核减报批。

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

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

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引言概述: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是指导矿井地质工作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

它涵盖了矿井地质勘探、地质灾害预测与防治、矿井地质监测等方面的内容。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的要点。

一、矿井地质勘探1.1 矿井地质勘探的目的和意义矿井地质勘探是为了获得矿井地质信息,为矿井设计、开采、安全生产提供依据。

它的目的是明确矿井区域的地质构造、岩层性质、矿层赋存情况等,以及矿井周边地质环境,为矿井的规划和设计提供准确的地质信息。

1.2 矿井地质勘探方法和技术矿井地质勘探方法包括地质测量、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遥感勘探等。

地质测量包括地质测量仪器的使用和地质测量数据的处理。

地球物理勘探包括重力勘探、地磁勘探、地震勘探等。

地球化学勘探包括岩石、土壤、水等样品的采集和分析。

遥感勘探利用卫星遥感技术获取地表信息。

1.3 矿井地质勘探的管理和质量控制矿井地质勘探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包括勘探计划、勘探方案、勘探进度和质量控制等。

勘探计划应明确勘探区域、勘探目标、勘探方法和技术等。

勘探方案应包括勘探工作的组织、人员配置、设备使用等。

勘探进度和质量控制应对勘探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勘探成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二、地质灾害预测与防治2.1 地质灾害预测的方法和技术地质灾害预测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

地质灾害监测方法包括地质灾害点的布设和监测仪器的使用。

地质灾害预警方法包括地质灾害预警模型的建立和预警系统的运行。

2.2 地质灾害防治的措施和技术地质灾害防治包括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防范。

地质灾害治理包括地质灾害点的修复和修建防护工程等。

地质灾害防范包括对潜在地质灾害点的调查和评估,以及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2.3 地质灾害预测与防治的管理和质量控制地质灾害预测与防治需要建立科学的管理制度,包括预测与防治计划、预测与防治方案、预测与防治进度和质量控制等。

预测与防治计划应明确预测与防治区域、预测与防治目标、预测与防治方法和技术等。

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

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

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一、引言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矿井地质工作的实施过程,确保矿井地质工作的科学性和安全性,提高矿井的开辟效率和经济效益。

本细则适合于各类矿井地质工作的实施。

二、工作目标1. 确定矿井地质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包括矿井地质调查、矿山地质勘探、矿山地质监测等内容。

2. 制定矿井地质工作的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的时间节点和工作步骤。

三、工作内容1. 矿井地质调查1.1 矿井地质调查的目的是了解矿井地质情况,包括地质构造、岩性分布、矿床赋存特征等。

1.2 矿井地质调查的方法包括现场地质观察、地质钻探、地球物理勘探等。

1.3 矿井地质调查的结果应编制成矿井地质调查报告,包括地质剖面图、地质钻孔记录、地质构造图等。

2. 矿山地质勘探2.1 矿山地质勘探的目的是确定矿床的规模和储量,为矿井的开辟提供依据。

2.2 矿山地质勘探的方法包括地质钻探、采样分析、地球物理勘探等。

2.3 矿山地质勘探的结果应编制成矿山地质勘探报告,包括矿床分布图、矿床储量估算、矿床开辟方案等。

3. 矿山地质监测3.1 矿山地质监测的目的是监测矿山地质变化,及时发现地质灾害隐患,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

3.2 矿山地质监测的方法包括地质观测、地震监测、地下水位监测等。

3.3 矿山地质监测的结果应及时上报,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工作要求1. 严格按照矿井地质工作的计划和方案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变工作内容和方法。

2. 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遵守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

3. 工作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做好事故预防工作。

4. 工作结果应准确可靠,报告应详尽清晰,图件应规范美观。

五、工作评价1. 对矿井地质工作的实施过程进行评价,包括工作的科学性、工作的安全性、工作的效率等方面。

2. 对矿井地质工作的结果进行评价,包括报告的准确性、报告的完整性、报告的可读性等方面。

3. 根据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矿井地质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矿井地质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矿井地质工作规章制度范本

矿井地质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矿井地质工作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矿井地质工作,保障生产安全,促进矿业发展,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矿井地质工作人员及相关管理人员,包括地质勘探、资源评价、地质灾害预警等工作。

第三条矿井地质工作应遵循科学、准确、可靠的原则,做到科学规划、认真实施、安全可靠。

第四条矿井地质工作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工作安全。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五条矿井地质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资格和专业技术能力,严格按照规定参加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

第六条矿井地质工作人员应加强安全生产意识,自觉遵守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

第七条矿井地质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应急演练等活动,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矿井地质勘探工作应按照规定的勘探方案进行,并及时上报勘探成果。

第九条矿井地质资源评价工作应根据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确保评价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条矿井地质灾害预警工作应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及时监测异常情况,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一条矿井地质工作应加强对地质灾害的防范,严禁违规开采或者采取不安全的操作方式。

第十二条矿井地质工作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预警报警设备的维护和管理,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三条矿井地质工作应加强对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矿井地质工作应定期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业务相关的考核和评定。

第十五条矿井地质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估,对工作进行绩效评定。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矿井地质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矿井地质工作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规章制度尚有待完善,相关管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完善。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章制度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理,直至开除。

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

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

矿井地质工作实施细则一、引言矿井地质工作是矿井开采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旨在对矿井的地质情况进行详细调查和分析,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科学依据。

本文档旨在制定矿井地质工作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地质工作的高效、规范和安全进行。

二、工作目标1. 确定矿井的地质构造、地质岩性、矿体赋存规律等地质要素,为矿井的开采和管理提供准确的地质信息。

2. 预测矿井的地质灾害风险,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对措施,确保矿井的安全生产。

3. 开展矿井地质环境保护工作,减少矿井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工作内容1. 地质调查1.1 确定调查范围和目标,编制详细的调查计划。

1.2 采集矿井地质样本,包括岩石、矿石、土壤等,进行实验室分析。

1.3 进行地质勘探,包括地质钻探、地质测量等,获取地质数据。

1.4 对矿井地质进行综合解译,绘制地质剖面图、地质构造图等。

2. 地质灾害风险评估2.1 研究矿井地质灾害的类型、成因和发展规律。

2.2 收集矿井历史地质灾害的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

2.3 进行地质灾害风险评估,确定矿井的地质灾害风险等级。

3. 地质灾害防治措施3.1 根据地质灾害风险等级,制定相应的防治措施。

3.2 加强矿井巡查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地质灾害隐患。

3.3 定期组织地质灾害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地质环境保护4.1 研究矿井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评估环境风险。

4.2 制定环境保护措施,减少矿井对水、土壤、大气等环境的污染。

4.3 监测矿井周边环境的变化,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和治理。

四、工作要求1.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地质工作,确保工作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采用科学的方法和技术进行地质调查和分析,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 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4. 做好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确保工作结果的可追溯性和可复制性。

五、工作流程1. 制定矿井地质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内容。

2. 进行矿井地质调查和勘探工作,采集地质样本和数据。

《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

《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

《煤矿测量规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规范煤矿测量工作,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各类煤矿的测量工作。

第三条主要职责煤矿的测量工作主要负责矿井开采区域、巷道、工作面、采煤机等位置和地质构造的测量工作,并对矿井的地形地貌情况进行监测。

第二章煤矿测量物资和设备管理第四条测量工作人员资质要求从事测量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注册的测绘工程师资格证书,熟练掌握测量技术和仪器设备使用,并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五条测量设备和工具管理测量设备和工具必须经过定期的维护保养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

同时,必须建立完善的设备和工具借用、归还登记制度,确保设备和工具的合理使用。

第三章煤矿测量工作流程第六条测量之前的准备工作在进行测量工作之前,必须进行详细的测量方案编制,明确测量的目的和内容,并组织有关人员对测量区域进行勘察,熟悉工作地点的情况。

第七条测量工作的实施测量工作必须按照测量方案的要求进行,确保测量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在进行测量过程中,必须将设备的误差和偏差考虑在内,采取相应措施进行修正。

第八条测量数据的处理与分析对于测量的数据必须进行详细的记录和整理,并及时进行分析和计算,得出相应的测量结果,并将结果及时上报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第四章煤矿测量质量控制第九条质量管理制度煤矿必须建立完善的测量质量管理制度,明确测量工作的责任部门和人员,并制定相应的测量质量检查标准和评价方法。

第十条测量质量检查煤矿必须定期进行测量质量检查,对测量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和提升,并及时进行纠正措施和工作改进。

第五章煤矿测量工作安全与保护第十一条测量工作安全保护在进行测量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煤矿的安全规章制度,正确使用测量仪器设备,以保证测量工作的安全进行。

第十二条测量仪器设备防护测量仪器设备必须进行合理的防护和保养,同时需要建立台账和登记册,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完整word版)矿井地质规程(正式版)

(完整word版)矿井地质规程(正式版)

矿井地质规程(正式版)第一章总则第1条矿井地质是煤矿生产建设的一项重要技术基础工作,矿井的一切采掘工程都必须以可靠的地质资料为依据。

为此,必须加强矿井地质工作,更好地研究与解决煤矿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问题,以适应煤矿生产建设的需要。

第2条矿井地质是指从矿井基本建设开始,直到矿井开采结束为止这一期间的全部地质工作。

第3条矿井地质工作必须支持为生产服务的方向,根据矿井不同地质条件,按照生产建设各个阶段的特点和要求进行。

第4条矿井地质必须坚持现场观测和综合分析并重的原则。

实见资料必须准确、完整;预测资料必须有理有据,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

第5条矿井地质工作的基本任务:一、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的各种地质因素。

二、进行矿井地质勘探、地质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要的地质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的地质问题。

三、计算和储量,掌握储量动态,提高储量级别,设法扩大矿井储量,及时提出合理开采和利用煤炭资源的意见。

四、调查、研究煤系地层中伴生矿产的赋存情况和利用价值。

第6条开展矿井地质科学研究,积极引用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矿井地质工作的技术水平,解决矿井生产建设中的各种地质问题。

第二章矿井地质条件分类第7条矿井地质条件分类以地质构造复杂程度和煤层稳定程度为主要依据,以其它开采地质条件为辅助依据。

各项地质因素复杂程度的规定见表1。

各项地质因素复杂程度的标准表1注:大、中型断层系指采区无法跨越的断层一、地质构造复杂程度的评定:原则上应以断层、褶皱和岩浆侵入等三个因素中复杂程度最高的一项为准。

其综合评定的标准是:地质构造不影响采区的合理划分者为一类;地质构造对采区的合理划分有一定影响者为二类;地质构造影响采区的合理划分,只能划分出部分正规采区者为三类;由于地质构造复杂而很难划分出正规采区者为四类。

二、煤层稳定性的评定:薄煤层以可采性指数(Km)为主,煤厚变异系数(γ)为辅;中厚及中厚以上的煤层以煤厚变异系数为主,可采性指数为辅其参照指标见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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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地质规程》实施细则
2015年1月
《矿井地质规程》实施细则
《矿井地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是根据我国大多数矿区的情况制订出来的,不可能完全包括和符合掌石沟煤业有限公司的具体情况,为了指导鹤煤我矿地质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根据《规程》总的精神原则,制订出适合掌石沟煤业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的《规程》实施细则,望矿有关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第6条全部按《规程》原文执行。

第二章
第7条~第10条全部按《规程》原文执行。

分类总的原则是总结过去、评定未来,对于我矿评定的主要对象是现采区和深部水平,但为了研究中、小型断层及煤层稳定性等方面的有关规律,对部分有代表性的已采区也应一并进行评定。

分类必备的图纸和文字说明,应按《规程编制说明》15页——17页的要求进行。

分类所选取的各个煤厚点和构造点必须在图纸上标明,作为分类依据的各种地质现象(因素)
第三章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11条矿井地质观测应该做到及时、完整、准确、统一,一般要
一、观测记录必须在现场进行,并记录在我矿统一印发的地质观测记
二、参照《规程》第11
四、参照《规程》第11
第二节煤系地层观测
第12条一切穿过煤系地层的井巷均应逐层观测其岩性特征和厚度,对二叠系山西组和石炭系太原组应作重点观测编录。

对二1煤层其顶底板和标志层(如S9、S10、C3L8 )需作为重点详细观测,必要时还需采取标本,进行化验和测试。

正常情况下穿层巷道每掘进10米观测一次;顺层巷道每掘进20米观测一次;遇地质构造要加密观测。

要认真观测描述岩性、层厚及产状和断层、褶曲、节理裂隙及涌水情况等,素描图比例1/200或1/500。

遇特殊地质情况要绘制放大断面图,比例1/100或1/200。

遇断层要及时填绘断层卡片。

地质钻探等其它地质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并填绘到素描图上。

第13条参照《规程》第13条执行。

第三节煤系地层的观测
第14条井巷工程所揭露的煤层,不论是否可采,都必须进行观测和描述,凡井筒、石门和其它穿层巷道揭露煤层的地点,均应作为观测点进行观测,在沿可采煤层掘进的巷道内,煤层观测点的间距,根据煤层的稳定程度,应不大于《规程》表4的规定。

第15条
一、当巷道揭露煤层全厚时,每个观测点应观测煤层厚度、各煤分层厚度、夹矸层厚度、岩性和坚硬程度,当巷道不能揭露煤层全厚时,探测煤层全厚,当煤厚大于10米,钻探全煤厚有因难,允许图纸上标明大于10米,非全厚。

二、同《规程》第15条二款。

三、同《规程》第15条三款。

四、煤层的产状要素(统一按方位角法表示)
五、同规程第15条五款。

第16条按《规程》第16条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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