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2024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三篇)
2024年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各类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安全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建立健全综合管理、高效运行的机制,确保隐患得到及时发现、报告、整改。
第四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基础工作第五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明确相关人员的职责和权力,确保责任到人。
第六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配备专业人员,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各单位要制定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计划和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
第八条各单位要完善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平台,实现隐患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共享。
第九条各单位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培训和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流程第十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实行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发现各类隐患。
第十一条隐患排查工作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隐患排查,重点排查重大危险源和易发生事故的重点行业。
第十二条隐患整改工作应按照责任分工,限期要求,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第十三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发现隐患要及时上报,并按规定进行信息的统计和分析。
第十四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并及时通报。
第四章资金保障和技术支持第十五条政府要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投入力度,提供资金和技术支持,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各单位要合理配置经费,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进行,资金的使用应合法合规。
第十七条相关技术机构要加强技术支持,提供科学、可行的解决方案,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八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所使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标准,确保安全可靠。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4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旨在加强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规、标准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包括职工、管理人员、外来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本制度中的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问题,包括设备故障、工艺不合理、管理漏洞等。
第四条责任本单位负责人是本制度的最终责任人,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五条排查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要求,对本部门涉及的隐患进行排查,并及时汇报上级。
第六条排查内容隐患排查应包括设备状态、工艺流程、操作规程、管理制度等方面的内容,重点排查高风险环节和关键设备。
第七条排查频率隐患排查应按照一定的频率进行,一般不少于每月一次,并将排查情况记录。
第八条排查记录每次隐患排查应有相应的记录,包括排查时间、地点、内容、责任人等,并留存备查。
第三章隐患治理第九条治理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应按照排查结果,确定相应的治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第十条治理措施治理措施应包括设备维修、工艺改进、流程调整、制度完善等方面的内容,确保隐患得到有效的解决。
第十一条治理时间治理措施应按照隐患的紧急程度和重要性确定相应的时间期限,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治理工作。
第十二条治理效果治理工作完成后,应进行验收,确保隐患得到真正的消除,并将治理情况记录。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监督责任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隐患的排查和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指导和考核。
第十四条督促整改对于发现的隐患,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进行督促整改,并确保整改进展情况记录。
第十五条考核评估本单位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考核评估制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处罚措施第十六条违规处理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人员,根据本单位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严重违规行为可能会引发法律责任。
2024年煤矿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五篇)
2024年煤矿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现场管理,规范隐患排查流程,将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实现超前预防、及时排查,确保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的有效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职责第二条每班次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当班班组长全面负责,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规定第四条班组长在下井前,需通过队干部及上个班次的交接,全面了解工作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做到心中有数,为后续的排查治理工作奠定基础。
第五条进入工作现场后,班组长应首先组织治理已知的安全隐患,并继续深入排查现场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安全隐患。
隐患排查应全面覆盖所有工作地点,确保无遗漏。
第六条遵循“边检查、边处理”的原则,班组长需对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的巡回检查。
对查出的隐患实行分级管理,明确治理责任,确保隐患在未排除前不得组织生产。
第七条对于限期治理的事故隐患,班组长需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灾害。
第八条一旦发现重大隐患,班组长必须立即停工处理,并同时上报区队和矿生产指挥中心。
在遇到重大险情时,需及时报告并有序组织人员撤离现场,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第九条对于班组无法解决、需区队、矿或公司层面解决的隐患,班组长必须及时上报区队和矿生产指挥中心,并按指示安排后续工作。
第十条对已整改的隐患,班组长需组织复查工作,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对于隐患检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力导致重大事故隐患的,将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交接班前,班组长需将当班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遗留问题认真、准确、完整地填写在交接班记录本上,以便后续班次了解和处理。
第十二条班长升井后,需填写隐患反馈卡并向队值班人员详细说明具体情况,确保信息的及时传递和反馈。
第十三条班组长需定期组织本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思想教育、政治学习和操作技能培训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水平。
同时强调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重要性,拒绝他人违章指挥行为的发生,以杜绝人为因素导致的不安全隐患。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三篇)
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和资产的安全,维护公司的正常运营秩序,提高公司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外来人员和相关合作伙伴。
第三条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原则为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科学管理。
第四条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是发现、排查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保障公司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构第五条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制定安全工作计划,并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总结经验,研究解决安全问题。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程序第八条确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和内容。
第九条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包括现场排查和文件资料分析。
第十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记录隐患发现和整改情况。
第十一条制定紧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第十二条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第十三条全员参与,形成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制度宣传教育。
第十五条配置安全设备,保障安全技术条件。
第十六条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
第十七条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
第十八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
第十九条安全隐患整改要有明确的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第五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评估第二十条定期评估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效果。
第二十一条根据评估结果,及时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六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监督和检查第二十二条上级组织对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定期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司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其他制度与本制度相抵触的部分,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五条安全管理部门有权对本制度进行解释。
以上为公司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细节和操作细则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补充。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篇)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指企业为保障员工和资产的安全,建立一套系统化、规范化的制度,对企业内部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治理。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和要求,规定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职责分工,建立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工作流程。
2. 安全隐患排查:建立定期的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包括巡检、检测、审核等,重点对生产设备、用电、用气、用水等方面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
3. 安全隐患评估和分类管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类,分为重大、一般和较低级别等,根据不同级别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和时限。
4. 安全隐患治理: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和措施,明确整改的责任人和时限,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处理和消除。
5. 安全培训和教育: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养,培养员工的安全责任感和行为习惯。
6. 安全监督和检查:建立安全监督和检查机制,加强对安全制度的执行和整改情况的跟踪,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7. 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处理,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通过建立健全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能够加强对安全管理的规范和有效性,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行为规范,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员工的身体健康。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与稳定,维护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以预防为主导,综合应用科学技术手段,充分发挥企业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及员工的作用,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有效提高企业安全防范能力。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法律依据原则: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加强对企业安全风险的管理和防范,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员工和相关参与安全生产的第三方单位。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目标1.发现企业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人员和设施的安全;2.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和处置体系,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第四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原则1.依法治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2.责任明确:明确相关岗位责任和权限,落实人人有责、人人负责的原则;3.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整治的方式,同时考虑技术、人员、设备等多个因素;4.预防为主:以预防为主,加强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5.科学管理:科学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可持续性和规范性;6.信息透明:加强企业内部安全隐患信息的交流和共享。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组织和职责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组织1.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2.企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由企业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该小组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的负责人和相关人员担任成员;3.需要请外部专家参与的,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参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职责1.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制定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组织安排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督促整改等;2.安全隐患排查小组负责按照计划,对企业内部各部门、单位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要求整改;3.各部门负责人要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确保本部门安全隐患的整改落实。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内容1.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明确排查的目标、范围、方式和时间;2.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记录安全隐患的排查情况、整改措施和整改进展;3.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按照级别和影响范围进行分类,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4.组织安全隐患的处理和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5.定期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安全隐患的彻底整改;6.加强安全隐患的信息共享和发布,提高对安全隐患的防范和警示意识;7.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持续改进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达到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维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安全生产工作,包括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的领导责任由企业的高层管理人员负责,并指派专人具体负责落实。
第四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应以事故防止为核心,以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为重点,全员参与为基础,有计划、有组织、有措施地进行。
第五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和规章。
第六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工作要坚持防治结合、事故与隐患并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长周期与短周期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与实施第七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机构,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做到专人负责、专岗专责。
第八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应按照计划有序进行,包括定期巡检、定期检查和临时检查。
巡检和检查内容应涵盖企业的各个环节和岗位,防范各类潜在的安全风险。
第九条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需进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在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的过程中,应注重数据的记录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
同时也要做好隐患排查治理的宣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第三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的保障与措施第十一条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的奖惩机制,对于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工作不力、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和处罚。
第十二条企业应及时提供必要的技术、设备和工具,保障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生产过程安全稳定,经济发展持续快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个人在本企业内从事工作或者活动,应当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排查事故隐患,积极治理整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本制度的基本要求是: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处置机制;完善事故隐患追责机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与人员第五条本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负责具体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计划;(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并督促整改;(三)对排查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四)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五)做好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六)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七)代表企业参与安全生产相关会议、活动等。
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具体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根据企业规模、生产工艺特点、安全风险等因素确定。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构的领导由企业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人由企业负责人委派。
第三章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第九条本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
第十条事故隐患排查应当按照“全面、系统、深入”的原则进行,包括以下内容:(一)对企业的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二)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进行全面检查;(三)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4篇)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企业为了预防和控制各种潜在风险和安全隐患,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的一项制度安排。
该制度的实施可有效避免事故和伤亡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护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包括隐患排查、隐患整改和隐患治理三个环节。
一、隐患排查隐患排查是指通过对企业内部各个环节和岗位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发现存在的各类风险和隐患。
隐患排查的重点包括:1. 生产设备和工艺流程的安全性检查,包括设备的完好性、操作规程的合理性、工艺的科学性等。
2. 车间环境和卫生条件的检查,包括通风设施是否完善、危险品存放是否规范、工作场所是否清洁等。
3. 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和个人保护装备的使用情况检查,包括员工是否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是否使用相关工具和设备等。
4. 火灾安全检查,包括火灾隐患的排查、疏散通道的畅通性、灭火器材的完好性等。
5. 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检查,包括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开展等。
二、隐患整改根据隐患排查结果,明确各项隐患的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
整改责任单位要制定相应的整改方案,并按时按质完成隐患的整改工作。
整改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1. 高风险隐患的优先整改,特别是那些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隐患。
2. 针对存在的不足,对可能产生风险和隐患的控制措施进行完善和加强,确保工艺流程的安全性。
3. 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工作的有效性。
三、隐患治理隐患治理是指在整改的基础上,对已经消除的隐患进行定期检查和管理,确保风险和隐患不再出现。
隐患治理的主要内容包括:1. 设立隐患台账,记录和管理每一项隐患问题的整改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完整的档案。
2. 定期复查和检查,对整改后的隐患进行验证和评估,确保不存在任何新的安全风险。
3. 统计和分析隐患整改的情况和成果,总结经验和教训,优化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针对以上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执行,企业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来确保其有效性:1.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明确的责任制和管理机制,明确各级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3篇)
隐患排查治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指对可能造成安全事故的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消除或控制的工作。
第四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并履行相关职责。
第五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注重综合治理和长效管理。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六条隐患排查工作要做到全面、准确、及时,并按照一定的周期进行。
第七条隐患排查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生产安全隐患,如火灾隐患、危化品泄漏隐患等;(二)交通安全隐患,如道路隐患、交通设施隐患等;(三)环境安全隐患,如环境污染隐患、环境噪声隐患等;(四)公共设施安全隐患,如水电设施隐患、市政设施隐患等;(五)社会治安隐患,如违法犯罪隐患、社会秩序隐患等。
第八条隐患排查工作要注重发现问题,重点排查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
第九条隐患排查工作要坚持科学性、专业性和实用性,依托技术手段和专业服务,提高排查效果。
第十条隐患排查工作要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群众参与排查工作。
第三章隐患治理第十一条隐患治理工作要针对性强,根据排查结果制定具体的治理措施和计划。
第十二条隐患治理工作要注重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技术手段、管理措施和法律手段等进行治理。
第十三条隐患治理工作要注重分类处理,按照不同类型的隐患采取相应的治理方式。
第十四条隐患治理工作要加强监督和评估,确保治理效果。
第四章隐患整改第十五条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解决。
第十六条隐患整改工作要纳入日常工作管理,建立健全整改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七条隐患整改工作要注重解决根本问题,避免统一整改,一刀切的做法。
第十八条隐患整改工作要强化监督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进行责任追究。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奖惩管理制度
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奖惩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和隐患排查治理到位。
第四条国家鼓励单位采用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提高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水平,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科技成果。
第五条国家对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安全风险分级管控第六条单位应当根据生产过程、生产场所、生产设备、生产物料、生产工艺等因素,识别和评估安全风险,确定风险等级。
第七条单位应当根据风险等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对高风险区域和环节实施重点监控,确保安全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八条单位应当定期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的有效性。
第九条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安全风险的动态管理,提高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第十条单位应当定期组织隐患排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单位应当对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记录,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定期对档案进行归档和查阅。
第十二条单位应当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不断改进和提高隐患排查治理水平。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四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奖惩机制,对在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三篇)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组织。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各类情况和因素,包括设备设施、作业程序、员工素质、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全面、系统、科学的分析和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治理和消除的行为。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的要求第五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机制,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企业应当明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确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七条企业应当组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做到安全生产知识普及与操作培训相结合。
第八条企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如定期检查、临时检查、随机抽查等,确保全面覆盖。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收集、整理和分析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数据,为隐患治理提供依据。
第三章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措施第十条企业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和方法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包括基础性排查、专项性排查和主动性排查等。
第十一条基础性排查是指对企业的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和作业程序等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发现和排查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专项性排查是指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和隐患情况,针对某一特定的方面或环节进行的排查和整治。
第十三条主动性排查是指企业监测和主动发现可能存在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采取及时措施予以处理和消除。
第十四条排查治理应当重视隐患的发现和整改,建立隐患清单,记录、跟踪和监督整改过程,确保安全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消除。
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范文(4篇)
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责任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保护员工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工作。
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与监控工作包括隐患排查、隐患治理和隐患监控三个方面。
第四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综合治理。
第五条本制度的原则是:依法科学、全面安全、综合管理、追究责任、公开透明。
第六条本制度的目标是:全面排查治理隐患,减少事故频发,提高生产安全水平。
第二章隐患排查第七条隐患排查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发现、识别、记录和报告。
第八条隐患排查工作应当由专门的人员负责,该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隐患的识别和分析。
第九条隐患排查应当覆盖本单位的各个环节和岗位,包括生产设备、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等。
第十条隐患排查应当定期进行,至少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排查和处置重大和高风险隐患。
第十一条隐患排查应当按照隐患排查表的内容进行,对发现的隐患应当及时记录和报告,并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整改。
第三章隐患治理第十二条隐患治理是指对隐患进行整改和消除的过程。
第十三条隐患的治理应当由责任人负责,责任人应当制定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隐患的治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并进行验收,确保治理效果。
第十五条隐患治理应当有明确的期限,治理期限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
如无法在治理期限内完成治理,应当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六条隐患治理完成后应当进行复查和确认,确保隐患彻底消除。
第四章隐患监控第十七条隐患监控是指对治理后的隐患进行监控和评估的过程。
第十八条隐患监控应当由专门的人员负责,该人员应当具备一定的监控和评估能力,能够进行隐患的监视和评估。
第十九条隐患监控应当根据治理后的隐患情况进行,可以采取巡查、抽查、检测等方式进行监控。
第二十条隐患监控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治理效果。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4篇)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明确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监督等方面的要求。
2. 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包括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安全措施、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3. 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明确隐患排查的目的、内容和方法,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隐患排查工作的全面、系统和有效的开展。
4. 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按照规定的频次和内容,开展定期的隐患排查工作,包括对设备、生产过程、工作环境等方面进行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5. 隐患整改工作:对于发现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并由相关责任人负责整改工作,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并进行跟踪督办。
6.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对于每次排查的结果和整改情况,建立档案记录,保留相应的证据材料,便于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审查检查和追溯。
7. 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员工对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增强员工对安全隐患的辨识和处理能力。
8. 定期安全检查和评估: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评估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
通过建立完善的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可以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减少违章和违规作业、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促进公司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切实消除我司事故隐患,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推动我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和公司范围内作业的施工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职工安全与企业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职工。
第三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指对单位内存在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进行全面的、系统的排查和处理的工作。
第四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第五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企业管理部门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协助进行。
第二章排查工作第六条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隐患排查,每月进行一次特定隐患排查。
第七条隐患排查工作应制定详细的排查计划,明确责任人和具体措施。
第八条隐患排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作场所安全设施是否完备;2.生产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3.灭火器材是否齐全并有效;4.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5.用电设备是否安全;6.危险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7.人员是否按规定佩戴个人防护装备。
第九条排查工作中应注意以下事项:1.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工作场所;3.发现隐患应立即予以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4.排查工作应尽量与工作时间错时进行,避免对正常生产活动造成影响。
第十条排查结果应做成书面报告,并将报告的副本存档备查。
第三章治理工作第十一条排查工作结束后,应根据排查报告中的隐患情况制定治理方案。
第十二条治理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隐患的具体整改要求;2.整改的期限和责任部门;3.采取的具体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治理工作应按照治理方案进行,对隐患逐一整改,确保整改有效。
第十四条整改后的隐患应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恢复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验收合格的整改结果应做成书面报告,并将报告的副本存档备查。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十六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预防措施的落实和治理结果的有效。
第十七条监督检查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检查排查计划和处理措施的执行情况;2.检查隐患整改的落实情况;3.检查隐患整改的效果。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指对本单位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存在的潜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整改措施的过程。
第四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注重隐患的防范和整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第五条本单位应建立相应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各职责。
第二章隐患排查工作第六条隐患排查工作是指对本单位及其下属企事业单位存在的潜在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的过程。
第七条隐患排查应按照区域、部门、岗位的分级管理原则进行,确定专人负责,并制定排查任务表和工作计划。
第八条隐患排查应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例行巡查、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等,全面覆盖各个岗位、区域、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等。
第九条隐患排查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包括灭火器材、消防通道、疏散设施等的完好性、操作规范等。
(二)设备设施安全隐患的排查,包括机械设备、电气设备、通风设备等的使用情况、维护保养情况等。
(三)化学品、危险品安全隐患的排查,包括储存、使用、处置等环节的规范执行情况。
(四)环境污染防控隐患的排查,包括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处理等的情况。
(五)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排查,包括岗位责任、监管责任、监测责任等的履行情况。
第十条隐患排查应做好记录,包括排查日期、排查地点、发现的隐患情况等,并及时报告相关负责人。
第三章隐患治理工作第十一条隐患治理工作是指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改和处理的过程。
第十二条隐患整改应按照优先级进行,确保重大隐患、严重隐患优先整改。
第十三条隐患整改应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时限等,并按时完成整改。
第十四条隐患整改应建立闭环管理,由相关责任人负责审核整改情况,并进行跟踪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四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的管理,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调责任落实,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全面提高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二章隐患排查治理机构第四条组织机构应当设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负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构应当具备一定的人员、资金和设备条件,配备专业人员从事隐患排查、治理和整改工作。
第三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第六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分工如下:(一)政府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企事业单位负责自身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隐患,并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八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质量责任制度应当建立,明确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过程的监控和评估。
第四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程序第九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制定隐患排查治理计划,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
(二)组织专业人员对相关领域进行隐患排查,制定排查方案和排查标准。
(三)及时发现和报告安全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节点。
(四)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隐患治理和整改工作,确保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五)定期对已整改的隐患进行复查,确保整改效果持久稳定。
第五章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第十条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的开展和落实各项措施。
第十一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整改,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5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科学合理地组织实施。
第二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组织机构第四条企业应设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一协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安全生产部门、综合管理部门、技术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六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应定期召开会议,听取相关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第三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职责和任务第七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和完善企业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二)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制定整改措施并监督完成;(四)定期检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八条安全生产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计划,并报领导小组审批;(二)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提出整改措施;(三)督促整改情况,定期报告整改结果。
第九条综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安排和协调各部门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二)加强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三)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四章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和方法第十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有科学的程序和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确定排查范围:结合企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排查范围,并制定相应的排查计划。
(二)组织排查:按照排查计划,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
排查应细致入微,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
2024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3篇)
2024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国有企业、私营企业、合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他所有从业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生产经营活动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和整改,保障安全生产的一种管理活动。
第四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原则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级负责、部门协同、公开透明。
第五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应当坚持依法管理、风险管理、协同管理和绩效管理。
第二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一般设立隐患排查监督部门,具体职责包括:(一)组织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和方案;(二)组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确保按期完成隐患排查任务;(三)安排专人负责对隐患进行治理和整改;(四)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五)记录、报告和分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六)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七)定期评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效果。
第八条隐患排查监督部门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和技能,且应当定期接受相关培训。
第九条隐患排查监督部门可以根据需要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隐患排查和治理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第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组织的领导和支持,为其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技术支持。
第三章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第十一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程序包括制定计划、开展排查、整改隐患、监督检查和评估。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计划应当根据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明确排查的范围、目标、内容、时间节点和责任单位及责任人。
中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
中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油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隐患排查治理,是指对公司生产活动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识别、评估、控制和消除的过程。
第三条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企业负责,员工参与,共同治理;(三)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措施有效;(四)科学评估,精准治理,持续改进。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应当设立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一)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领导;(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小组,负责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的具体实施;(三)隐患排查治理专业技术小组,负责隐患排查治理技术支持和指导。
第六条公司各级负责人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职责,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落实。
第三章隐患排查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针对生产活动中的各个环节,识别和评估潜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隐患排查工作应当覆盖公司的所有生产活动,包括:(一)原料采购、储存、运输;(二)生产工艺流程;(三)设备设施运行、维护、检修;(四)安全防护措施;(五)环境保护;(六)职业健康;(七)其他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隐患排查记录,记录隐患排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等。
第四章隐患治理第十条对排查出的隐患,公司应当按照隐患等级进行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
第十一条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应当对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十二条对重大隐患,公司应当制定专项整改计划,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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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企业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主体,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直接实施者。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自查隐患、治理隐患、自报隐患和分析趋势。
自查是为了发现自身所存在的隐患,保证全面而减少遗漏;治理是为了将自查中发现的隐患控制住,防止引发后果,尽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自报是为了将自查和治理情况报送政府有关部门,以使其了解企业在排查和治理方面的信息;分析趋势是为了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系统,对安全生产状况做出科学、综合、定量的判断,为合理分配安全监管资源和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依据。
第一节企业自查隐患企业自查隐患就是在政府及其部门的统一安排和指导下,确定自身分类分级的定位,采用其适用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通过准备、组织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制度、全面培训、实施排查、分析改进等步骤形成完整的、系统的企业自查机制。
尤其是大型企业集团,应在企业内部形成联接所有管理层级和各个生产单位,以及当地安全监管部门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一、准备工作为保证隐患自查工作能够打下坚实的基础,企业必须做好与之相关的准备工作。
隐患排查治理是涉及到企业所有部门、所有生产流程、所有人员的一项系统工程,如果不做好全面的准备,那么所建立的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将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结果必然是“一阵风”式的开展一次“运动”,不能做到深入和持久的开展自查工作。
1.收集信息由企业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专业人员,对现行的有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各种信息、文件、资料等通过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进行收集。
此项工作也可以委托与企业有合作关系的服务方来实施。
2.辅助决策将收集信息形成的有关材料向企业管理层汇报,并说明有关情况,使企业管理层的领导能够全面、正确理解和认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企业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出正确决策。
3.领导决策高、中层领导需要从思想意识中真正解决为什么要实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问题,并为此项工作提供充分的各类资源,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才会在企业得到有效和完全的实施。
二、组织机构建设由企业一把手担任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以安全生产委员会或领导班子为总决策管理机构,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为办事机构,以基层安全管理人员为骨干,以全体员工为基础,形成从上至下的组织保证。
形成从主要负责人到一线员工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网络,确定各个层级的隐患排查治理职责。
领导层: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通过安委会、领导办公会等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到其日常工作的范围中,亲自定期组织和参与检查,及时准确把握情况,发出明确的指令。
主管负责人要在其职责中明确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将有关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主要负责人的帮手。
其他有关领导也要在各自管辖范围内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至少要知道、过问、督促、确认。
管理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骨干力量,编制有关制度、培训各类人员、组织检查排查、下达整改指令、验证整改效果等是主要的工作内容。
还要通过监督方式对各部门和下属单位及所有员工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方面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解,纳入考核,全力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全方位和全员化。
操作层:按照责任制、相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中明确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在日常的各项工作中,员工要有高度的隐患意识,随时发现和处理各种隐患和事故苗头,自己不能解决的及时上报,同时采取临时性的控制措施,并注意做好记录,为统计分析隐患留下资料。
三、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本依据,需要企业将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上级和外部的其他要求全面掌握,将其各项具体的规定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通过编制工作将外部的规定转化为企业内部的各项规章制度,再经过全面地执行和落实,变成企业的管理行动。
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也不例外,也基本按这一思路展开。
1.现状评估企业要通过评估确认管理现状与企业适用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之间不相符的地方。
(1)法律、法规识别及其它要求的收集和识别法律、法规识别的主要工作就是收集与企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隐患排查治理内容, 并对所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符合性进行评价。
(2)组织机构分析认真梳理现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及其网络是否能全面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各项要求、是否有足够的资源保证、工作效率是否满意等方面。
(3)规章制度评价收集、整理企业现有有关隐患排查治理的规章制度,并对其充分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进行评价。
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策划(1)在现状评估的基础上,进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章制度策划,首先要搞清以下几个问题:●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的目标与指标;●企业的隐患排查治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企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需要解决的人、财、物等方面的资源需求;●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程序(流程);●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所需要的记录(台帐);●与企业现有安全管理机构、职责、安全规章制度等相关文件的关系。
(2)在弄清上述问题的基础上,根据《规定》中对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所需要的规章制度的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等内容,需要建立的制度主要有:《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事故隐患建档监控制度》(事故隐患信息档案)、《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等。
还有一些在其他制度中需要专门管理和控制的内容,如《规定》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
“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
上述这些制度要求需要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分析,确定在已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所要增加或修订的制度。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基本结构和内容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关的内容应包含在安全生产责任制中,并有专门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还要在操作规程中有所体现。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结构和内容并没有统一的模式和要求,各单位都有符合实际需要、适应本身特点的文件形式规定,但通常不外乎以下几个部分:编制目的;适用范围;术语和定义;引用资料;各级领导、各部门和各类人员相应职责;隐患排查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等具体规定;需要形成的记录要求及其格式;制度的管理:制定、审定、修改、发放、回收、更新等;相关文件。
当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还必须有符合本单位相关规定的文件标题和编号。
最终要确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文件数量和框架结构及与其他文件的关系。
(4)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的细化企业应根据其适用的政府部门制定颁布的隐患排查治理标准,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标准的内容和要求应当进行细化,例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职责中规定“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内容,企业就应当提出更具体的要求:明确督促的方式方法、检查的方式方法(对矿山等企业领导来说可能就要与下井带班作业相结合)、检查的频率(是每周还是每月参加一次)等。
3.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编制组建一支精干、高效的文件编写组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在编制过程中对文件质量影响最大的应当是编写人员的水平,我们建议可以采用过去形成的一些好的做法和经验——做到两种结合:一是“老中青”结合,老同志经验丰富,年青人学历较高、视野开阔,中年人兼而有之,形成“黄金搭档”,取长补短;二是“工技管”结合,“工”是一线作业人员,他们对生产实际最了解,有丰富的一手经验,“技”是技术人员,他们在专业方面的长处,“管”是各类管理人员,他们站得高看得远,擅长协调和沟通。
将这几类人员的长处结合起来,能够发挥出“1+1>2”的作用。
制定严格的编制计划,明确任务、时间、责任人和质量要求,计划必须落实到人,按规定的时间节点检查编制进度,最后进行统稿,以保证格式的统一和内容的协调。
文件编写时还要注意解决如下问题:●要明确谁来负责起草工作?谁来负责组织协调、检查、修改工作?谁来负责文件之间的接口及协调性?●文件编写人员要吸收企业其他管理体系的文件编写人员参加;●文件编写完之后还有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即解决文件的可操作性问题。
因此,要落实专人负责将相关文件向有关部门/人员征求意见,以最大程度解决文件的可操作性难题;为简单起见,我们编制了一个综合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的提纲供企业参考,详见本节后面的附件。
大型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将其中的各个部分单独分开、扩展成多个制度,形成一个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文件系统。
4.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文件管理文件管理是制度编制和贯彻的重要保证,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文件管理也不例外,应当特别关注几个环节:(1)审批发布由各级领导按职责权限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文件进行审阅,征求相关意见并进行最后修改,然后按文件发布的权限进行审批,最终按企业文件管理的程序正式发布。
(2)发放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发放到哪一级、哪些人,直接影响到本制度能否充分贯彻执行的程度。
很多单位在实际工作形成了文件只发放到中层领导这一级的习惯,再向下就仅仅是组织员工学习(就是宣读),导致很多真正需要按文件规定进行操作的人员无法获取相应的文本,使文件内容得不到有效实施。
发布不仅是发个红头即可,应当将新增的规章制度纳入已有的文件体系,如汇编、电子版(光盘)、内部网络等。
(3)保存保存的目的不单是存放,更重要的是方便其使用,因此文件应当保存在方便获取、便于查阅的地方,并应将相关手续告知给有关人员。
(4)文件的使用发布文件的目的是使之得到有效的执行使用,这就要求每个相关人员必须不折不扣的严格按文件规定执行,必须养成良好的“死板”习惯,在制度面前决不能“灵活”使用。
(5)文件的修改文件在执行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根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方法和程序,逐级向上反映,由文件编制部门按手续收集反馈意见,并根据规定的步骤和程序进行修改。
(6)文件作废和存档当文件换版、作废时,应按相应的步骤规定执行,以防止使用已经过期的文件,保证相关岗位和人员获得有效版本。
业已作废的文件除大部分销毁或处理掉以外,还应保留底稿,目的是使文件的修改有一定的连续性,为今后其他文件的编制提供参考。
四、全面培训1.初步培训在全面铺开工作之前,应对有关人员进行初步的培训,使其掌握“谁来干?干什么?如何干?工作质量有什么要求?”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