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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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规范教学行为的规定

中心小学规范教学行为的规定

中心小学规范教学行为的规定1.严禁增加学生在校集中教学时间。

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多于6小时,放学后20分钟内学校清校;作息时间表要上墙,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2.严禁家庭作业超量。

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每天在校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保证学生每天睡眠时间不少于10小时。

3.严禁节假日补课。

严禁组织任何年级学生在节假日(含双休日和寒暑假)集体补课,或以补差、培优等形式变相组织集体上课。

4.严禁随意增减课程、课时。

按编制标准配齐配强各科教师,督促各校全面实施国家课程计划。

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全部课程,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不得随意调整课程难度和教学进度,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有违教育规律的竞赛和不当竞争。

学校课程表上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5.严禁增加考试次数。

规范考试科目,从严控制考试次数。

小学每学期考试原则上不超过1次,科目不超过3门。

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布学生的考试分数,更不得按分数给学生排名。

6.严禁违规招生。

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招生。

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

7.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违规编班。

实行平行编班或随机编班,不得举办各种形式的重点班和实验班。

8.严禁违规举办竞赛活动或培训班。

未经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任何部门、团体、社会办学机构、学校和教师不得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举办学科类竞赛活动或以竞赛名义举办培训班。

不得将校舍、场地租借给社会办学机构办学,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或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文化补习班。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核心提示: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2013年2月27日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辽宁省义务教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文件制定本规定;一、严格执行国家、省定课程计划1.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定的课程方案、课程计划,按照规定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保证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纠正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的行为;2.中小学校要保障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保障学生每月一天校外实践体验活动时间;二、严格控制学生在校集中学习时间3.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生、初中生、高中生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不上早、晚自习;城市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冬季不早于7:50,夏季不早于7:30;放学时间冬季不晚于17:30小学不晚于17:00,夏季不晚于18:00小学不晚于17:30;4.寄宿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生不超过8小时,初中生不超过9小时,高中生不超过11小时;三、严格控制教师布置给学生的书面家庭作业量5.学校要统筹学生的家庭作业时间,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控制在1小时以内;6.初中和高中学生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分别控制在小时、2小时以内;7.班主任及任课教师应适时对学生给予个性化学法指导;四、严格规范考试管理8.市、县市、区教育部门应规范初中升学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外其他形式的统一考试,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9.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随意组织学校参加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 10.市、县市、区教育部门严格规范学校层面考试,考试命题科学合理,考试内容符合课程标准要求,不得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五、严禁学校、教师违规补课11.各中小学校不得占用学生法定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12.学校、教师不得对学生实行有偿补课;学校要组织骨干教师为学困生义务补课; 13.学校、教师不得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六、严禁违规乱发教材和教辅材料14.由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国家、省每年颁布的中小学教科书用书目录统筹决定征订使用教科书;15.教辅材料实行“一科一辅”制;不得组织小学一、二年级学生订购教辅材料;16.严禁任何部门、学校和个人组织学生统一征订除中小学教辅推荐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材料,由学生及父母或监护人自愿选择订阅目录内的教辅材料;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或变相推荐教辅材料;七、严禁下达高考、中考升学指标17.教育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所辖学校下达高考、中考升学指标;18.教育部门、学校不得以高考、中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各种学校、班级的荣誉排名和相关奖惩;八、严禁炒作中考、高考成绩19.完善教育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和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对外提供教育服务信息的工作,保障公众对教育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各地、各有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各级各类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布考生的成绩、名次及中考、高考录取信息,或以任何方式炒作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及升入重点高中、重点大学情况的信息;21.各宣传媒体不得宣传炒作学校的升学率、升学考试平均成绩等情况;不得宣传炒作所谓的中考“状元”、高考“状元”及高分数学生等;九、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22.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应当按照划定的学区招生,并将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不得擅自跨学区招生;23.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除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体育、艺术等特长生招生可以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外,一律不准采取或者变相采取考试、测试、面试等形式选拔学生;24.学校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施分班,不得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25.学校、教师不得根据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十、严格制止普通高中违规招生行为26.各普通高中要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公办普通高中不得招收规定区域外的学生;27.公办普通高中不得违背“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28.公办普通高中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复读班或复读学校,不得招收复读生;十一、规范和严格民办学校和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管理29.各市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确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应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突破招生人数、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严禁学校通过给生源学校校长或老师回扣等不正当方式招生;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初中招生应在每年6月1日以后进行,不得提前招生、举办或与培训机构联合举办、委托举办生源预备班;30.取得文化课补习办学许可的培训机构,课时课量设置要符合教育规律和接受者身心健康;其他办学机构应严格遵守办学行政许可的规定,不得擅自扩大办学范围,开展文化课补习;各类民办教育机构不得以升入某中小学的名义开办直升班、预备班;31.强化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的年审;十二、建立责任追究制度32.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行政执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规范办学行为的责任制,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强化工作问责,严肃追究责任;各地要将规范办学行为和学业负担监测列入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教育督导、学校考核和行风评议的指标体系中,做为重要内容加强督导检查;对各地在规范办学行为过程中出现的负面影响较大的违法违规事例,在基础教育强县市、区建设评比中,实行“一票否决”;33.教育部门、学校、教师及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对违反本规定的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给予处分;34.加强监督检查;各级教育、监察、纠风部门要建立专项督察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坚持学校自检与社会广泛监督相结合,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督察和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各部门联合组织开展规范办学的专项整治活动;学校要加强校务公开尤其是收费和支出情况的公开,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35.加强舆论宣传,发挥引导作用;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正面、健康的教育舆论环境,营造学生父母能够理解和接受的社会文化氛围,促进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素质教育,为广大中小学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36.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3-3。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1)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1)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I. 前言中小学是培养下一代的基础教育阶段,其办学行为的规范对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和教育品质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总结和规范中小学的办学行为,以帮助学校和教育工作者提高办学效果和质量。

本文档涵盖了办学宗旨、教师行为规范、学生行为规范和家长参与等方面。

II. 办学宗旨中小学的办学宗旨是培养有德、有才、有品、有爱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具体来说,中小学应该: - 培养学生的健康心理和身体素质; - 培养学生的良好品德和社会责任感; - 提高学生的科学文化素养和实践能力。

III. 教师行为规范作为中小学教育的核心力量,教师的行为规范对于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发展至关重要。

教师应该: - 尊重学生,关注个体差异,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严守教育教学纪律,杜绝违纪行为; - 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和学习资源,注重个性化教学; - 不断提高自身专业素养,积极参与教师培训和专业研究。

IV. 学生行为规范学生行为规范是培养学生良好品德和行为习惯的重要保证。

学生应该: -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班级管理规定; - 尊重师长和同学,培养团结合作精神; - 注重礼仪和公德,珍惜学习机会; - 关心他人,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V. 家长参与家长是学生成长的重要支持和参与者。

家长应该: - 关心孩子的学习和成长,与学校保持良好的沟通; - 积极参与学校的家长会议和活动; - 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 鼓励孩子参与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

VI. 结语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是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关键。

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应共同遵守并践行上述行为规范,为培养有品德、有才能的社会主义建设者作出贡献,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进步。

注:以上文档为示例,字数仅为参考值,实际情况可根据需要进行修改和调整。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范文(3篇)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范文(3篇)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范文一、指导思想为了进一步落实教育局《___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我校教育教学事业的健康、持续、跨越发展,全面提升学校的整体形象和办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建人民放心的品牌学校。

二、工作目标1、完善各项制度,落实各项措施,规范办学行为;2、加强党风廉政、师德行风建设,树立学校整体形象;3、优化校园整体布局,提高办学质量;4、加强课程建设和教与学的过程管理,全面实施素质教育;5、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和学籍管理;6、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规范聘任、使用、管理、考核程序;7、严肃收费纪律,严格执行财经规定;8、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管理。

三、具体措施(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规范办学行为是将学校建设纳入规范化轨道,从而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办学品位的迫切需求。

规范办学行为就是要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范本)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经济建设服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办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建让人民群众放心的学校。

规范办学行为,是学校坚持依法办校、从严治教的迫切需要;规范办学行为,也是坚持执教为民,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实际需要;规范办学行为,还是学校树立自身良好职业形象、提升教育品牌的现实需要。

我校将___全体教职工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具体分为三步走:1、学习宣传。

通过___学习有关文件精神,使全体教职工明确《规范》内容;2、排查对照。

对照《规范》内容,排查存在问题,摸清原因,加强整改;3、制定方案。

结合校情实际,制定学校的创建方案,细化、落实《规范》。

(二)明晰目标,建章立制,强化落实,注重实效。

1、完善各项制度,坚持___办学方向,严格执行《___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___关于发展民办教育的有关规定,做到法人独立、校园独立、财务独立、教学管理独立、人事责任独立和颁发文凭独立等。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制度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制度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落实义务教育的目标,提高学生的素质,培养健康向上的学生,建立规范的办学行为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本学校制定本制度,以规范师生的日常行为,营造和谐的学习环境。

二、师德师风1.教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道德修养,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好榜样。

2.教师要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擅自离岗,迟到早退,影响教学秩序。

3.教师要认真备课,按时上课,保证教学质量,不得课堂上玩手机、上网等无关行为。

4.教师在处理学生问题时要公正、公平,不得偏袒,对学生要照顾、关心、帮助,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三、学生行为1.学生应遵守学校的各项制度,尊敬师长,友爱同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2.学生要按时上课,不得迟到早退,自觉遵守课堂纪律,不得随意噪音,不得吃零食,有序交流学习。

3.学生要勤奋学习,不得抄袭,不得作弊,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自觉遵守考试纪律。

4.学生要保护学校的设施设备,爱护公物,不得损坏、乱涂乱画,保持学校的良好环境。

四、家长行为2.家长要配合学校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家长会、亲子活动等,与学校共同关心学生的成长。

3.家长要引导孩子正确树立价值观,培养自律意识,培养孩子良好的学习习惯,养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4.家长要建立良好家庭教育氛围,与学校共同营造和谐家校关系,共同关心孩子的心理健康。

五、监督与评估1.学校设立学生自律委员会,由学生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学生行为纪律,及时制止错误行为。

2.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由家长代表组成,负责监督家长的行为,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与建设。

3.学校通过班主任、家访等方式,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给予奖惩分明。

六、违纪与处罚1.学生如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经过教师的批评教育后,仍不改,将按照情况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2.家长如违反学校规定,经过学校的劝谏后,仍不改,将按照情况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3.教师如违反校规,经过学校的批评教育后,仍不改,将按照情况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学校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严十禁”

学校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严十禁”

关于印发《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严十禁”》的通知各镇(街道)中心校、中学,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依据《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中小学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山东省中小学教学基本规范》和《山东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等文件精神,特梳理制订《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严十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中小学校、全县教师认真学习领会,严格贯彻执行。

县教育和体育局2020年12月25日县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严十禁”一、严格课程方案,严禁随意编排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施教学,开齐、开足、开好各门课程,严禁以任何名义增加或缩减规定的课程、课时。

严格按课程表上课,严禁随意挤占体育、劳动、心理课与艺术课等科目课时,严禁为迎接各类检查实施“两张课表”。

严格按照课程标准落实小学零起点教学,保证教学完整性,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唯分数”导向的超标教学和不履行教学责任等行为。

严格实行普通高中选课走班,严禁高一入学就选科的做法,努力为学生选科提供更多选择,严禁强行改变学生选科意愿。

二、严格教辅征订,严禁强制摊派严格执行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原则,严禁以任何理由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

严格执行中小学教辅材料“一科一辅”、目录管理和“三公开、两承诺、一监督”制度,严禁推荐选用市定目录之外的教辅材料。

严格教辅征订流程管控,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以任何名义进校宣传、推销教辅材料。

三、严格作息时间,严禁挤占压减严格规范执行学生课堂学习、睡眠、到校、上课、起床、自主学习、节假日等作息时间要求(即每天在校课堂学习时间,小学不得超过6个小时,初中不得超过8个小时。

每天睡眠时间,小学生不少于10个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个小时,高中阶段学生不少于8个小时。

走读生早上统一到校时间,义务教育阶段不早于7:30,高中不早于7:00。

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

小学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制度为认真落实《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意义。

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是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要求,有利于国家课程计划的全面落实,有利于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引导学校和教师树立素质教育观念、调整教学行为,更好地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学校一定要统一思想、认清形势,提高对规范办学行为重要意义的认识,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和观念,按照上级要求,规范办学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好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树好学校形象,推进全镇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二、规范行为,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的贯彻落实。

1、规范招生工作秩序。

一是加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凡年满6周岁的本片学生,无条件接收);二是规范学籍管理,所有在校学生必须办理学籍建档手续。

从本学期开始,一年级新生学籍注册必须建立电子档案和纸质学籍档案,学生非正常流动不予办理学籍变更手续,政教处将严格把关。

2、加强课程刚性化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课程标准和课程计划进行教学,任何班级和个人不得随意增删课程和增减课时,不得任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保证开齐、开足、开实各类课程。

3、严控学生在校学习时间。

一是学校按照规定实行五天工作制度,双休日、节假日按国家统一规定休息,学校不得组织学生上课或进行文化补习;二是正常教学日上午上课时间不得早于7:50,到校时间不得早于7:30;三是要认真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学生每天1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含体育课、课间操和大课间活动)。

4、严控学生课后作业量。

一是要不断加强对作业设置形式和内容的研究,不断优化作业设置,提高作业布置的有效性,提倡布置的实践性、活动性和探究性的作业,严禁以加大作业量的方式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严禁布置惩罚性作业;二是要根据学生学习实际分层布置作业,可分必做和选做作业,以使学习程度不同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能够完成作业;三是在小学阶段一、二年级不得布置书面作业,其他年级书面作业总量每天不得超过1小时,确保学生课后作业总量不超标。

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

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

附件1: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制定本规范。

一、规范招生行为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及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调整学校招生范围,每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划片招生范围、时间、计划及有关要求。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择校现象。

择校生不得突破省规定的比例。

2、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属地管理,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校不得擅自组织任何具有招生性质的面试、测试等活动;禁止普通高中擅自提前招生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总数----------专业最好文档,专业为你服务,急你所急,供你所需-------------的30%。

任何学校不得以借读名义接受计划外的“择校生”,不准安排计划外的插班生。

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其中,初中阶段非本校学籍且学习时间未满二年的学生,不得享受本校示范高中分配指标。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

3、中小学招生实行“六公开”原则,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

所有要求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4、加强招生宣传管理。

招生宣传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和实施。

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布或宣传本校中考、高考成绩;禁止排列中考、高考名次;禁止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考升学率、中、高考状元;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社会发布其他各种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

中心小学各种规章制度

中心小学各种规章制度

中心小学各种规章制度一、学生行为规范1.1 尊师重教:学生要尊重老师,遵守纪律,听从教师的安排和命令。

不得对老师进行任何形式的辱骂和侮辱行为。

1.2 守校规:学生要遵守校规,不得在校内擅自离开或进行违规活动。

不得在教学楼、操场等场所吸烟或喧哗。

1.3 爱护环境:学生要爱护校园环境,不得随意乱扔垃圾,保持校园清洁。

不得随意破坏学校设施和植被。

1.4 不欺凌:学生不得进行欺凌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身体、言语和网络欺凌。

发现欺凌行为要及时向老师或领导报告。

二、学生学习规定2.1 完成作业:学生要按时、按质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不得抄袭或作弊。

对于无法完成的作业,要向老师请假说明原因。

2.2 课堂表现:学生要积极参与课堂活动,认真听讲,主动回答问题。

不得在课堂上打瞌睡、说话或玩手机。

2.3 备考规定:学生要按照老师的指导备考,认真复习,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不得作弊或参与考试舞弊行为。

三、学校活动规定3.1 参加活动:学生要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活动,包括文艺演出、运动会、志愿者活动等。

不得擅自缺席。

3.2 入团入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主动申请入团或入党,遵守团组织和党组织的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服务。

3.3 社团活动:学生可以根据兴趣参加学校开设的各类社团活动,如棋艺社、美术社、篮球队等。

发挥自己的特长和兴趣。

四、安全管理规定4.1 食品安全:学生要不吃乱食、不乱吃食物,保证食品安全。

对于过敏体质的学生,要提前告知学校餐厅。

4.2 交通安全:学生要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过马路,不横穿马路。

校外活动时要与老师或同学结伴,并保持注意力集中。

4.3 应急预案:学生要了解学校的应急预案,知道遇到突发事件时该如何应对和保护自己。

在紧急情况下要冷静、及时报警。

五、奖惩办法5.1 奖励措施:对表现优异的学生进行嘉奖,包括奖状、奖金、班级荣誉等。

鼓励学生努力学习,争取更好的成绩。

5.2 惩处措施:对违规行为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警告或处分,包括留校察看、停课、劳动教育等。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二篇)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二篇)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推动和促进我校基础教育阶段办学行为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进一步规范,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制止和纠正小学存在的违背教育方针、违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的错误做法~全面规范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教育行风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教育,创人民满意学校,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

二、工作领导组为加强___领导,加大规范办学行为的执行力度,中心校成立规范办学行为工作领导组。

组长:李智锋副组长:李勇成员:张冲、习怀周、王海亮、王锁周、杨张锋三、工作目标及重点工作目标:坚持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标本兼治、务求实效”为原则,在保证学校充分认识当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基础上,认真贯彻执行《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的规定》精神,严肃治理学校办学不规范行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明显好转,不规范办学行为明显减少,学校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工作重点:1.规范招生管理。

严格坚持“免试、就近、划片”的原则。

由中心校负责根据学校布局,学校规模和生源分布状况,合理整合教学资源,所有适龄儿童少年都能就近入学。

确保符合条件的孤残儿童、留守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规范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

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积极推进学籍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学籍信息定期上报制度。

做好小学生学籍审批规范工作,做到信息同步更新,无缺漏,无误差。

3.规范学校办班行为。

加强对小学办班的管理和引导,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

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___学生补课。

4.规范收费管理。

学校要按照国家规定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

要严格按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5.规范教师行为。

要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业务素质和专业化水平。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50条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50条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50条一、办学方向1、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二、学校管理2、坚持基础教育面向大众的性质,为提高国民素质服务,为落实人才强国战略服务。

密切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三、德育管理3、将德育工作作为素质教育的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公民道德教育、民族精神教育、理想信念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

4、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员育人、全程育人的德育工作机制,把德育渗透到学校工作的各个领域和各个环节。

5、大力加强校园管理和校园文化建设,优化校园环境,力求净化、绿化、美化、秩序化、人文化、教育化,营造平安、文明、和谐校园氛围,使中小学成为弘扬正气、团结友爱、生动活泼、秩序井然的精神文明建设基地。

四、教学管理6、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

开展好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四个领域的教育教学工作。

因地制宜开发学校课程,形成学校特色。

7、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

走读生每天在校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6小时,中学不超过8小时。

8、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大课间体育活动和课外体育活动时间正常开展。

9、初中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7:00。

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

10、义务教育阶段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不早于7:30(含星期一参加升国旗仪式),上课时间不早于8:00。

11、积极开展学生自主实践性学习。

不占用学生自习时间上课或补课,学生自习时间不分配到学科。

12、按照规定安排寒暑假期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利用节假日组织学生到校上课或集体补课,不收费上课和有偿补课。

13、学生家庭书面作业实行总量控制。

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
一、背景
中心小学是一所公办小学,被誉为本地区的精品小学。

本校是
一所健康、文明、阳光、快乐的小学,致力于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
育和培养学生的自主、合作、探究和创新精神。

本校坚持以人为本,倡导优质教育和德育优先,重在实践性和创造性教育。

为了加强教
育教学管理工作,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提升学校综合实力,本校制
定了本方案。

二、实施目标
1. 规范办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 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素质;
3. 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机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
4. 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健康成长。

三、实施措施
1. 教育教学管理
(1)学校要加强课程开发和优化,以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各教
师团队应以教育教学管理为重点,加强针对性的课程研究和开发,
精心设计每一堂课程,力求让每一名学生都能受益。

(2)学校要实行教育教学质量管理体系,定期开展课程评估和
教师评估。

通过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全面、系统全面、科学、严格
的监督管理,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2024年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范本

2024年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范本

2024年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范本一、宗旨和目标为了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青少年,制定本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旨在规范小学办学行为,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提供支持和保障。

二、教师的规范行为1. 课前准备充分,准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确保每一堂课的教学质量。

2. 讲课内容准确、生动有趣,注重启发学生思考,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3. 尊重学生,保持教师的亲和力和敬业精神,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自信心。

4. 不使用体罚、变相体罚等严重侵犯学生身心健康的方法,尊重学生个体差异和特长,关注学生全面发展。

5. 严禁教师索贿受贿、违规补课等行为,坚持廉洁教育,确保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

三、学生的规范行为1. 尊敬师长,听从教师的指导和管理,保持良好的纪律和秩序。

2. 文明礼貌,言行举止得体,不说脏话、恶意攻击他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3. 勤奋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培养独立思考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爱护校园环境,保持卫生整洁,不随意涂写和破坏公共设施。

5. 合理使用网络,不沉迷于电子游戏、网络聊天等不良嗜好,树立健康的网络安全意识。

四、家长的规范行为1. 积极配合学校的教育工作,热心参与家校合作,关注孩子的学习和成长。

2. 不干涉教育教学工作,不以物质追求来要求教师关照自己的孩子。

3. 多关心孩子的学习情况,及时与教师交流,共同为孩子的发展提供帮助和支持。

4. 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道德品质,引导孩子正确对待网络和社交媒体,防止沉迷。

5. 不纵容孩子任性娇纵行为,与学校共同培养学生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五、学校的管理措施1. 教育教学管理:a) 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b) 定期组织教学观摩和交流,促进教师之间的学习和共享。

c) 建立完善的课程评价体系,对教师进行评价,激励优秀教师的成长。

2. 课外活动管理:a) 组织多样化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兴趣爱好。

学校制定的规范办学行为的制度范文

学校制定的规范办学行为的制度范文

学校制定的规范办学行为的制度范文学校制定的规范办学行为的制度在保障学校正常秩序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为大家介绍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制度范文。

该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学习方面的规定1. 上课纪律学生应按时、按地点准时参加课堂教学活动,不得迟到早退。

进入教室后要迅速就坐,不得随意交头接耳、玩弄手机等影响上课秩序的行为。

2. 自习纪律学生在自习期间要保持安静,不得随意讲话或影响他人学习。

同时,要遵守秩序,按时控制休息时间,不得闲聊、吃东西等。

3. 作业完成情况学生应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认真对待,并且定期整理、分类、整合学习资料,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

二、行为方面的规定1. 着装整洁学生应穿着整洁干净的服装,不得穿着暴露、不得戴帽子、不得乱涂乱画等,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2. 礼貌待人学生应尊重师长和同学,不得有侮辱、污言秽语、恶作剧等行为。

待人接物要有礼貌,遵守公序良俗。

3. 环境卫生学生应保持公共环境的卫生,不得乱扔垃圾、写乱涂乱画,遵守学校规定的各项卫生制度。

三、公共设施使用方面的规定1. 图书借阅学生要合理利用图书馆资源,按规定时间内归还借阅的图书,认真爱护书籍。

2. 实验室使用学生在实验室进行实验活动时,要严格遵守实验室安全制度,不得进行违反安全规范的行为。

3. 操场使用学生在操场上进行体育活动时,要遵守体育场地的使用规定,不得在禁止区域活动,保持场地整洁。

四、校园安全方面的规定1. 防范火灾和盗窃学生要定期参加消防演习,掌握灭火常识,认真遵循学校关于防火和防盗的规定。

2. 防止欺凌和暴力学校严禁任何形式的欺凌和暴力行为,学生要学会保护自己,遇到欺凌和暴力行为要及时报告相关人员。

3. 交通安全学生要合理利用校园道路,不得违反交通规则,注意行人和车辆安全,并严禁携带危险品进入校园。

以上是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的制度范文,通过制定这些规定,学校能够更好地管理学生行为,维护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三篇)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三篇)

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小学办学行为,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学生全面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第二章教学规范1.严格按照教育部颁布的《小学课程标准》进行教学,确保教学内容合理、科学、符合教育规范。

2.教师要遵循教育教学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不追求单一的分数成绩。

3.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兴趣和实际情况,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4.教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确保每个学生都能得到适当的学习支持。

第三章管理规范1.学校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学校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确保学校管理有序、高效。

2.学校要落实教育部颁布的各项管理规定,如教师课堂管理、学生资料管理等,确保管理规范。

3.学校要建立高效的考评机制,对教师和学生的教学和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评估,为优秀者提供表彰和奖励。

4.学校要加强和家长的沟通和联络,及时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与家长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和学习情况。

第四章安全保障1.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制定详细的安全规章制度,并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演练和应急预案。

2.学校要注意学生的生活与学习环境,确保教室、食堂、宿舍等场所的安全卫生无隐患。

3.学校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

4.学校要与公安机关、社区等部门建立紧密联系,积极参与社会安全防范工作。

第五章教师队伍建设1.学校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进修,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2.学校要注重教师的激励和评价机制,鼓励优秀教师作为骨干教师,以示范作用推动学校的发展。

3.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激励机制,为教师提供合理的薪酬待遇和发展空间,吸引优秀人才加入小学教师队伍。

4.学校要关注教师的身心健康,为教师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保障,确保教师能够专心教育教学。

第六章家校合作1.学校要建立健全的家校合作机制,与家长密切配合,互相沟通,共同关注学生的发展和学习。

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

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

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推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日前,安徽省教育厅出台《安徽省中小学中小学行为规范》。

《规范》吸纳了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精神,结合安徽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社会广为关注的招生、办校办班、教学、收费、教师有关活动、教材管理等六种行为作出明确规范。

在规范招生行为方面,《规范》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择校生不得突破省规定的比例;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的30%。

任何学校不得接受计划外的“择校生”,不准安排计划外的插班生;中小学招生实行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方式、录取结果“六公开”,所有要求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和学校醒目的公示栏上公布;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布或宣传本校中考、高考成绩,禁止排列中考、高考名次,禁止利用新闻媒体、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炒作高考升学率和中、高考状元;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凡弄虚作假,乱开休学、转学、毕(结)业证明,涂改学籍档案者,教育主管部门将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

在规范办校办班行为方面,《规范》强调严格控制班额和班级数。

小学、初中、普通高中每个班级分别不超过46人、50人和56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教师;严禁公办学校校内设置民办校或民办班,示范高中严禁在校内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毕业年级教师不得担任复读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禁止中小学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幼儿园举办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在规范教学行为方面,《规范》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计划,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确保节假日师生的法定休息时间,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义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山西省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十二条规定” 一、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小学、初中招生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安排所有户籍在当地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就近进入公办小学、有户籍在当地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就近进入公办小学、初中学校就读。

初中学校就读。

招生时间、入学条件、报名办法、招生结果向社会公布。

非正常跨区域招生的比例要严格控制在10%以内。

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随意提前招生或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坚决制止学校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培训班,严禁将“奥数”及其它变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入学挂钩。

相培训与入学挂钩,严禁将各种学科竞赛、特长评级与入学挂钩。

高中招生必须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招生,并严格执行“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政策,招收择校生比例要严格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20%(不含择校生)以内;除经省教育厅批准的学校或班级外,批准的学校或班级外,任何学校不得跨市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跨市招生,任何学校不得跨市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提前招生;要继续坚持将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学校,2013年所有的市指标分配比例至少达到60%,有条件的市达到70%。

二、严格控制班容量小学每班控制在45人以内,最多不超过50人;初中每班控制在50人以内,最多不得超过55人。

高一年级招生班容量严格控制在50人以内,三年内不得超过55人。

人。

三、全面实行义务教育均衡编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制度,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严禁举办“快慢班”、“强化班”、“特优班”、“实验班”及其它变相的重点班。

以市为单位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

在新学年开学前,所有县(市、区)统一举行义务教育中小学新生均衡编班仪式,公开实行电脑随机编班,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必须有专人参加巡视,并邀请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人士参加监督,保证编班工作的公开与透明。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要求

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要求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要求一、办学行为1、按校历安排的时间,结合《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进行教学活动,不得擅自延长学生学习时间或变相违规补课。

严格按照校安排的时间进行教学活动,不得擅自调课、停课。

2、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所有课程;中学要按校本课程实施方案开发校本教材,校本课程实施到位;学科类活动课实施到位。

3、严格按教育局有关通知精神征订教材、教辅资料。

4、义务教育阶段不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以任何形式(如特长班、实验班、竞赛辅导班等)举办重点班。

5、不拒收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少年,不掐尖招收非招生范围的学生。

6、严格按省市有关标准班额,不得出现大班额特别是超大班额现象。

7、严格规范作息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得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

睡眠时间不得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

住校生晚自习时间每天不得超过90分钟,走读生一般不上晚自习补课或上新课(除高三、初三年级按有关规定可安排适当时间补课外),也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

9、认真组织实施每天一小时阳光体育活动(五步拳或长拳,校园健美操,阳光体育之歌),坚持每天三操(早操、课间操和眼保健操)。

10、每学年小学以乡镇为单位、中学以学校为单位举行一次田径运动会、一次文艺汇演、一次书画比赛,每学期组织以班级或年级组为单位举行小型多样的竞赛活动一次以上。

11、切实规范中小学校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收费行为。

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目、任何方式违规收费。

二、教学常规和教学研究(一)小学部分1、学校教导处、教研处工作有计划、总结。

2、教师兼课合理,任教考试科目的教师要实行跨班兼课(村小教学点除外)。

3、学科教学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4、按要求备课,教案数量和质量均要符合要求。

5、作业设计精心,布置适当,批改及时、细致、无误。

6、根据教学实际,总结课堂教学得失,撰写教学反思。

规范办学行为制度(四篇)

规范办学行为制度(四篇)

规范办学行为制度是指对办学者和学生在学校内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以维护学校秩序、促进良好学风的一系列制度和规定。

下面是一些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制度的建议:1. 行为准则:明确学校对办学者和学生在校园内的基本行为准则,包括尊重他人、遵守学校规定、保护学校资源等。

2. 违纪惩戒机制:建立健全的违纪惩戒机制,对违反学校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纪律处分、开除等,以起到震慑作用。

3. 行为宣导教育:开展行为宣导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使学生了解规定的重要性和意义。

4. 管理监督机制:建立有效的管理监督机制,对学校内的行为进行监督,及时制止和处理违规行为,确保规范办学行为得到有效执行。

5. 确立奖惩机制:建立奖惩机制,对遵守规定的办学者和学生给予适当的表扬和奖励,激励他们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

6. 加强学风建设:重视学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和学习习惯,激发学习动力,提高学习成绩。

7. 加强家校合作:加强学校与家长的沟通与合作,共同努力培养学生的良好行为习惯和品德修养。

8. 不断改进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发展的需要,不断完善和改进规范办学行为制度,使其能更好地适应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需求。

以上是一些建议,具体规范办学行为的制度可以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规范办学行为制度(二)为确保《____义务教育法》的落实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推动我校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依据____省教育厅《____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校务管理1、树立和落实____,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2、实行校长负责制、全员聘用制和岗位责任制。

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

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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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小学规范办学行为制度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落实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顺利实施,推动我校基础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规范校务管理
1.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为学生全面健康和谐发展奠定基础。

2.实行校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

密切与家庭、社区的联系,建立社区教育管理机构,让家长、社区代表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日常教育教学。

3.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

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二、规范招生行为
4.依法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划片免费就近入学制度,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5.不得买卖或变相买卖“生源”(即招生学校给小学学校的教师、班主任或校长每个生源一定数额的劳务费);不得向考生许诺优惠条件,提供生活费或其它优惠条件争抢生源;特困生补助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6.强化中小学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甘肃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三、规范办校办班行为
7.控制班额,逐步达到每班不超过40人;
8.学校不得歧视学生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受教育权利。

9.禁止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四、规范收费行为
10.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各项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开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等所需的合理支出从公用经费中开支,不得自行以各种形式向学生和家长收费。

11.实行校务公开制度,做到收支两条线。

杜绝学校设立小金库和账外账,严禁挤占、挪用教育收费资金和学校资源。

12.认真贯彻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学校经费收支、资金管理制度,认真编制学校预算,依法组织学校收入,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加强财务控制与监督,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加强资产和校舍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资产购入、使用、
报废等环节的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按规定建帐、设卡,定期进行财产清查,保证帐、表、卡、实物相符。

按有关专业技术要求,对仪器、图书、设备等进行科学分类、编号、登记,定期定位存放,完善相关防护、维修措施,确保各类仪器、图书、设备经常处于完好可用状态。

建立健全校舍档案,及时更新档案内容,保证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数据准确、绘图规范。

五、规范教学行为
13.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

14.学校更不得任意调课、停课和放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报县教体局批准。

高度重视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等项课程的开设,并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之中。

15.确保节假日师生的法定休息时间。

严禁学校以任何名目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

16.科学安排作息时间。

走读生每天在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晚间、双休日和其他法定节假日不上课。

学生每天集体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睡眠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不少于9小时,寄宿制学校学生晚自习结束时间,早上统一起床时间,不早于7:00,。

保证学校开展团队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时间。

17.严格规范日常考试。

不组织、不参加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各种统考、联考或其他竞赛、考级等活动。

全面推行日常考试无分数评价。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

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出偏题、怪题。

严禁公布学生考试成绩,不以考试成绩或升学率给班级、学生排列名次。

不得按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和安排座位、考场。

18.学校统筹各学科教师作业布置,控制作业数量,教师要精选作业内容,提高作业质量。

家庭作业控制在每天1个半小时之内。

六、规范教师行为
19.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培训,提高教师专业化水平,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

20.加强管理,严禁教师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有偿补课,不私自在校外兼课、兼职,不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关心帮助学习困难的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提倡教师利用课外时间免费为学生补缺补差,其教学时间可计入教师的工作量,作为工作考核内容之一。

21.建立科学的教师评价体系,综合考虑师德表现、工作态度、专业发展、工作量、工作难度和工作实绩等方面因素,科学评价教师工作。

22.广大教职工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按时上、下班,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会议和活动,不迟到、早退和旷课,建立签到坐班制。

学校制定教师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及早读、自习和课外辅导的基本要求,教师按要求备课、上课、听课、作业布置和批改、考核评价。

23.严格执行“五不得”。

不得在工作日中餐饮酒,不得在课堂内抽烟,不得带通讯工具进入课堂,不得在教校内打牌,不得穿拖鞋、背心、无袖衫进入课堂。

24.健全听课制度。

一般教师、校长(教导主任)每学期听课分别不少于10节、15节、20节。

每次听课有记录、有评价意见。

七、规范教材管理
25.严格教学用书管理。

各中小学校在省教育厅公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中按照规定的程序选用教学用书,不得选用目录之外的教学用书。

不得向学生乱推销资料。

八、规范学校安全管理
26.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加强教学安全管理,确保教学安全;组织学生户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组织学生校外活动有安全保障计划。

27.定期对校舍、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督促防火、防盗、防坍塌、防触电、防溺水、防滋扰、防中毒、防意外伤害等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发生事故。

加强校园周围“网吧”管理,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28.建立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使用校车法定手续完备,制定并严格执行校车管理制度。

29.维护教学环境、教学秩序。

禁止任何外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堆置杂物、停放车辆、晒打谷物,侵占校园场地。

禁止在校园里从事宗教活动,禁止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校园。

学校教学活动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责令学校停课,不得抽调教师和学生从事商业性庆典活动。

30.高度重视健康教育工作,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工作规程》的要求,制定和实施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工作计划,增强学生健康卫生意识,增加学生健康卫生知识,促使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31.按照要求开展教学卫生监督工作,确保学生食堂、宿舍、教室和其他生活、教学场所环境卫生,空气、光照和学生坐姿、用眼习惯等符合卫生要求。

九、加强督导检查,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32.学校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由校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并追究校长和直接经办人的行政责任,同时取消其各类评先评优中的资格。

33.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同时取消其各类评先评优中的资格。

①违反师德师风规定的;②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③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文化课补习班和学科竞
赛的;④按考试成绩对学生进行排名的;⑤不执行本规范所规定的学生在校和作息时间的;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采取考试招生的。

35.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①从事有偿家教、收费补课的;②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③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④参与聚众赌博的;⑤散布不良言论诽谤党和政府或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的。

教师有前款第②、③、④、⑤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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