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一、制度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安全生产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制定并实施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二、制度目的1.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2.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的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形成责任明确、工作规范的管理模式。
三、制度内容1.登记制度(1)每个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的登记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
(2)登记表格应包括隐患排查日期、检查的区域和部门、存在的隐患问题等相关信息。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的登记表格应按照时间顺序进行登记,编号前后一致,便于查询和跟踪。
2.督办制度(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进行督办,并按照一定的时间节点进行进展检查。
(2)督办记录应详细记录隐患排查治理的进展情况,包括已解决的问题、仍未解决的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措施等。
(3)督办记录应及时更新,确保督办工作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3.销号制度(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的问题全部解决后,应及时销号。
(2)销号时应填写销号记录,包括排查治理的起止时间、问题的处理结果等信息。
(3)销号记录应归档保存,为今后类似问题的解决提供参考和经验。
四、制度执行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进行宣贯和培训,并指导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的执行。
2.各部门应按照制度规定进行排查治理报告的登记、督办和销号工作,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的登记、督办和销号工作应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五、总结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旨在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安全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5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____号令)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方山县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挂牌督办,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单位和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实行督办。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行单位自查、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检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
对排查出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评估、认定并登记建档。
第五条对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评估和认定,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进行。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或由各级安委会组织专家进行。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和防控工作。
第七条各相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指导监督工作。
第八条督办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有关部门每年定期上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群众举报并经评估认定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九条各级单位督办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报县安委会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定期发布事故隐患整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督办工作由安委会办公室或负责跟踪督办的有关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口负责跟踪督办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一)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督办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二)道路交通设施事故隐患的整改督办由交通部门和公安交巡警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负责;(三)工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督办由安监部门负责;(四)市政设施或建设工程事故隐患的整改督办由建设行政部门负责;(五)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督办由质监部门负责;(六)其他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督办工作,根据隐患的情况,依照法定职责由有关关单位负责。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一、隐患排查登记1.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逐一登记,建立事故隐患档案。
2.登记内容应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产生的后果及风险等级等。
3.企业应确保隐患排查登记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以便为后续的督办、整改和销号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二、隐患督办通知1.对于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督办通知,明确责任部门和整改期限。
2.督办通知应通过正式文件或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下发给相关部门和人员,确保整改措施得以有效执行。
3.在督办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三、隐患整改落实1.责任部门应在收到督办通知后,立即组织整改工作,制定详细的整改计划和措施。
2.整改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整改措施符合要求。
3.整改完成后,责任部门应提交整改报告,由企业进行验收,确保隐患得以消除。
四、隐患销号注销1.在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后,应对隐患进行销号注销,解除相应的督办和关注。
2.销号注销应通过信息系统或纸质文件等方式进行记录和归档,确保可追溯性。
3.若发现隐患整改未达到预期要求或存在遗留问题,应重新启动督办和整改流程。
五、责任追究处理1.对于未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的相关责任人,应按照企业规定追究其责任。
2.若因未及时发现和整改事故隐患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3.对于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销号过程中表现出色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六、定期报告制度1.企业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已排查的隐患数量及分布情况、已整改的隐患数量及效果、未整改的隐患及原因、建议采取的措施等。
2.企业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确定合适的报告周期和内容。
3.定期报告制度应与企业内部的信息传递机制相协调,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2024年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三篇)
2024年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为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必须认真____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应当每月至少____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二条____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
第三条在隧道设置隐患公示牌,安质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在隐患公示牌上进行公告和提示。
第四条各部门、施工队在接到安质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及时整改。
安质部对隐患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对隐患的挂牌督办、监控,实现闭环管理。
第五条安质部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经常性的____各部门人员分工排查治理隐患。
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号。
安质部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追踪督促认真整改,对经复查确认整改完备的隐患要进行及时消号,整改一个,消号一个,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现场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单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向分管领导、安质部门报告。
第七条一般隐患由分管领导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备案。
第八条重大隐患由经理____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整改措施等,并____实施。
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范文(4篇)
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整改和销号工作。
三、制度内容(一)隐患登记1. 所有员工发现的隐患必须立即上报给所在部门的安全管理人员,由安全管理人员记录并登记隐患。
2. 隐患登记包括但不限于:隐患发现时间、地点、责任人、隐患类型、隐患等级等信息。
3. 隐患登记表应先行备案,并定期归档,以备审计和隐患溯源之需。
(二)隐患督办1. 隐患登记后,由所在部门负责人进行督办,要求相关责任人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并分配具体的整改任务。
2. 责任人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任务,并向安全管理人员汇报整改情况。
3. 安全管理人员要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和督促。
4. 隐患整改完成后,责任人需重新检查,确保整改彻底并消除隐患。
(三)销号管理1. 隐患整改完成并通过责任人的复查后,安全管理人员可将隐患进行销号处理。
2. 销号时,需记录销号时间、销号原因等信息,并在隐患登记表中进行注销。
3. 被销号的隐患应archives留存至少2年,以备查验。
4. 销号后,安全管理人员要对销号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四、责任与监督1. 所有员工都有义务发现并上报隐患,安全管理人员有义务及时登记和督办隐患。
2. 所在部门负责人对隐患的整改负总责,安全管理人员对整改工作进行督导和监督。
3. 公司领导要对隐患登记、督办和销号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促。
4. 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依照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补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并公布实施。
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隐患管理工作,保障工作场所的安全稳定,减少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的所有部门和员工。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挂牌督办销号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挂牌督办销号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工作,规范挂牌督办销号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对于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处理工作,并对挂牌督办销号进行管理。
第三条定义1. 安全隐患:指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对人身、财产、环境造成损害以及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因素。
2. 挂牌督办:指将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并根据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进行分类挂牌督办,以便进行有效的处理和跟踪督办。
3. 销号:指在对挂牌督办的隐患进行处理后,确认隐患已经得到有效控制并消除后,将其从挂牌督办中销号,表示该隐患已经解决。
第二章安全隐患的排查和登记第四条安全隐患的排查1. 安全隐患的排查应当由专人或者专门的检查人员负责,定期对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全面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记录并进行登记。
2. 排查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隐患、设备故障隐患、工艺流程隐患、操作不规范隐患等。
3. 排查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当及时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安全隐患的登记1. 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进行详细的登记,包括隐患的名称、位置、责任人、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等信息,并进行编号。
2. 登记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确保记录的完整性。
3. 登记后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以便进行挂牌督办。
第六条安全隐患的分类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登记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并进行挂牌督办。
分类原则按照以下的要求进行:1. 根据安全隐患的性质划分:例如消防安全隐患、设备故障隐患、工艺流程隐患等。
2. 根据安全隐患的严重程度划分:例如一般隐患、重大隐患、紧急隐患等。
第三章安全隐患的处理和挂牌督办第七条安全隐患的处理1. 对于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五篇)
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为了确保安全,防患于未然,为师生健康、学校稳定发展保驾护航,根据我校实际,特制订安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1、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每一位教职工都应明确并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学生安全。
2、学校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计划、安排、督查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学校安全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校园安全隐患排查、维修整改、验收审计工作;各部门负责人每天第一时间巡视管辖范围,督促老师、员工搞好安全检查工作,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3、安全隐患排查要一周一小查,____月一大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分类汇总并上报学校。
学校安全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及时商定解决方案,交付学校安全工作小组____落实。
4、所有教职工及工作人员提前上岗,及时进行安全检查,尽早发现安全隐患。
安全隐患第一目击人要迅速了解现状,____和维护现场,同时上报学校值周领导。
发现危急的隐患,要有____地控制现场秩序,采取适当处理措施降低安全隐患程度,无法处理的要迅速报告。
5、接到安全隐患现场报告后,有关负责人要迅速赶到,具有现实威胁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落实整改,同时维持秩序,____调度,采取适当措施,确保现场安全。
6、发现的安全隐患都应及时准确逐一登记,已经整改的,要记录整改时间,进行安全隐患销号;没有整改的,要制订整改计划、方案,确定整改责任人,定期落实,投资较大的安全隐患整改工程要迅速请示报批,争取上级相关管理部门的支持和帮助,得到批复后立即维修整改。
7、有关部门在安全隐患整改中需严格规范操作,严把整改质量。
谁负责谁承担责任,安全隐患保质保量按时完工,不完成整改不销号。
8、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合格后,要进行销号工作,真实记录整改完成时间;经过排查,安全隐患消除,不需要整改的项目,要说明原因,并安排后续复查确认计划,确保万无一失。
9、安全隐患明显却不能发现,已经发现却不能按时整改,已经整改却质量不合格,因此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管理制度追究责任,事故重大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范本XXXX年XX月XX日关于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为加强我单位安全隐患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销号,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如下:一、概述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安全隐患的管理,确保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销号。
二、责任主体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和标准,监督我单位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2. 我单位领导:负责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进行督促和调度,保障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工作;4.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挂牌督办流程1. 安全隐患发现:由工作人员或上级主管部门发现并报告安全隐患;2. 安全隐患登记:安全管理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登记,包括隐患名称、责任单位、整改期限等信息,并将隐患挂牌公示;3. 确定整改责任人:安全管理部门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追溯,确定隐患整改的责任人;4. 制定整改方案:责任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并报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5. 整改汇报及验收:责任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汇报,安全管理部门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6. 销号:经安全管理部门审核验收合格后,将安全隐患从挂牌督办名单中予以销号。
四、责任与监督1. 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对我单位的安全隐患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并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核等方式进行评价;2. 我单位领导对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进行督促和调度,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3.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推进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工作,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4. 相关部门负责人负责对分管部门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确保整改工作的高效完成。
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范例(二篇)
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范例一、引言在现代社会中,各种隐患层出不穷,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为了加强对隐患的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提高社会治理水平,各级政府不断完善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本文将详细探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的意义、内容和运行机制,以期为相关政府部门提供参考和借鉴。
二、隐患登记制度总结各级政府对于隐患登记制度的规定,可以看出其主要内容包括:隐患的定义和分类、登记的时间、登记的方式和责任、登记的有效期和延长、登记的结果和销号。
1. 隐患的定义和分类对于隐患的定义和分类,各级政府均有明确规定。
隐患是指可能导致事故、灾害或其他不安全事件发生的事物或现象。
按照不同的隐患特点和风险程度,可将隐患分为重大隐患、一般隐患和较低风险隐患。
2. 登记的时间隐患登记制度规定,对于新发现的隐患,应当及时进行登记。
同时,对于已经登记的隐患,需要定期进行复查和更新登记信息。
一般来说,登记的时间不能超过3个工作日。
3. 登记的方式和责任隐患的登记可以采用纸质登记和电子登记两种方式。
纸质登记要求隐患的相关信息必须详细、准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登记。
电子登记要求各级政府建立隐患登记系统,并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系统进行隐患登记。
责任人应当对登记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
4. 登记的有效期和延长隐患的登记有效期一般为一年,但对于特定行业或领域的隐患,登记的有效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延长。
延长登记有效期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并且延长的理由必须充分合理。
5. 登记的结果和销号隐患登记的结果应当及时告知相关单位和个人,并建立相关档案。
对于已经整改完成的隐患,应当进行销号处理。
销号是指将隐患从登记册中清除,并告知相关单位和个人。
销号的条件包括隐患整改情况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审核合格。
三、隐患督办制度隐患督办制度是指建立相应的机构和机制,对登记的隐患进行管理和监督。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公司特制定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背景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对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隐患排查治理是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任务,但常常隐患排查之后,缺乏有效的督办机制,导致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进而造成事故发生。
因此,为了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和义务,确保各类隐患及时得到解决,我们制定了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涉及所有安全生产相关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
三、流程1.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每年初,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部门根据排查结果填写隐患排查治理报告。
报告包括但不限于隐患的具体描述、位置、原因、责任人及整改措施等内容。
2.督办安全管理部门按照报告中的隐患情况,分配负责人对各个隐患进行督办。
负责人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并按照整改期限进行跟进。
3.整改销号经督办人员确认整改完毕后,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整改验收报告。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验收报告,确认整改是否有效,并销号确认。
四、责任与义务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隐患排查工作,并及时对隐患进行督办。
2.各部门负责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并按照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3.负责人应按照规定整改措施进行整改,并按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提交整改验收报告。
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整改方案进行评估,确认整改的有效性,并及时销号确认。
五、制度执行1.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隐患报告进行核查,督促负责人按照整改要求进行整改。
2.隐患整改方案必须经过安全管理部门的确认后方可执行。
3.隐患整改验收报告必须由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后方可销号确认。
4.对于未按要求整改的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将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并通报相关责任人。
六、宣传和培训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将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隐患排查工作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全体员工了解和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安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范文(4篇)
安全隐患登记、督办、销号制度范文一、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安全隐患的管理,及时发现、记录、督办和销号,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和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相关单位。
三、制度内容1.安全隐患登记(1)每个部门设有专门的安全隐患登记本,并由安全管理员负责管理;(2)每个员工在发现或接到他人反映的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填写安全隐患登记表,详细记录隐患情况、发现时间、地点和相关人员等信息;(3)填写完毕后,应将安全隐患登记表及时上报给安全管理员,安全管理员进行审核并向领导汇报。
2.安全隐患督办(1)安全管理员在收到安全隐患登记表后,应及时对登记的隐患进行分类、汇总和分析,确定隐患的优先级;(2)安全管理员应按照隐患的优先级制定督办计划,并将计划上报给领导审批;(3)督办计划获得领导批准后,安全管理员应将计划下发给相关部门和责任人,并督促其按时整改;(4)责任人应按照督办计划的要求,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并按照要求填写整改记录,并上报给安全管理员;(5)安全管理员应及时跟踪整改进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和记录。
3.安全隐患销号(1)责任人整改完毕后,应向安全管理员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2)安全管理员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如核实整改完毕,可进行销号处理,并记录在安全隐患登记本上;(3)如发现整改不合格或存在其他隐患时,应要求责任人重新整改,并继续进行督办直至整改完毕;(4)安全管理员应定期进行安全隐患销号统计,并将记录报告给公司领导。
四、责任与制度执行(1)公司领导负责制定制度,并进行宣传和培训;(2)各部门应配合安全管理员的工作,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登记表;(3)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隐患的登记、督办和销号;(4)责任人负责隐患的整改,并向安全管理员提交整改报告和相关证明材料;(5)制度执行情况由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
五、制度违反处理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确保全员参加、全面排查及时整改,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和避开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护员工的生命资产安全。
二、范围适用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全部人员,包含企业法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员工等。
三、重要内容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登记1.1 全部部门及岗位需定期进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每月一次,实在排查时间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1.2 排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设备设施、作业方式、防护措施、紧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的隐患。
1.3 排查人员应认真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包含隐患描述、隐患等级、整改建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等信息,报告需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上报。
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办2.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上报后,相关部门应依照报告内容进行督办。
2.2 督办要求包含但不限于隐患整改进度、整改质量等。
2.3 督办过程中需记录相关沟通信息,以备后续查询。
3.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销号3.1 当隐患被整改完成后,责任人应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销号单》,包含隐患描述、整改情况、销号原因、销号人等信息。
3.2 隐患销号单需经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上报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3.3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隐患销号单后,进行核实,确认后将隐患从排查整治系统中进行销号处理。
四、管理标准4.1 各部门应建立健全与本制度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程,并确保全员知晓。
4.2 相关部门应组织开展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本领。
4.3 重点隐患应及时上报企业负责人,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4.4 各部门应定期进行内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自查自纠,并将自查情况上报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4.5 实在责任人应依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隐患的及时整改和销号。
2024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二篇)
2024年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____号令)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方山县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挂牌督办,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对存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单位和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实行督办。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实行单位自查、政府及相关部门组织检查和群众举报相结合。
对排查出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要及时组织评估、认定并登记建档。
第五条对较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评估和认定,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和专家进行。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或由各级安委会组织专家进行。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和防控的责任主体。
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单位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做好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整改和防控工作。
第七条各相关部门要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的指导监督工作。
第八条督办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有关部门每年定期上报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群众举报并经评估认定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第九条各级单位督办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当报县安委会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定期发布事故隐患整改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条督办工作由安委会办公室或负责跟踪督办的有关部门实施。
第十一条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口负责跟踪督办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一)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督办由公安消防部门负责;(二)道路交通设施事故隐患的整改督办由交通部门和公安交巡警部门按各自职责范围负责;(三)工矿企业事故隐患的整改督办由安监部门负责;(四)市政设施或建设工程事故隐患的整改督办由建设行政部门负责;(五)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的整改督办由质监部门负责;(六)其他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整改督办工作,根据隐患的情况,依照法定职责由有关关单位负责。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4篇)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安全隐患问题日益凸显,给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
本文将围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验收销号制度展开论述,对其内容、流程和效果进行详细分析。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内容和意义(一)内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1. 安全隐患排查的范围和目标;2. 安全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和分工;3. 安全隐患排查的方法和技术要求;4. 安全隐患排查的周期和频次;5. 安全隐患排查的报告和整改要求;6. 安全隐患排查的监督和评估机制。
(二)意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具有以下几个重要意义:1. 提高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便于统筹安排、精确识别和有效治理各类安全隐患;2. 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事故和灾害发生,提高城市和社区的安全防范能力;3. 提高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管理水平和责任意识,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连续性和持续性;4. 为相关行业和企事业单位提供法规依据和技术指导,引导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隐患整改工作。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与步骤(一)流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 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2.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3. 对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类;4. 制定隐患整改计划;5. 开展隐患整改工作;6. 进行隐患整改验收;7. 销号处理。
(二)步骤1. 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治理要求,由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明确排查目标、分工和周期。
2. 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根据排查计划,分别由相关部门或专业机构对重要部位、场所和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采取现场检查、设备测试、数据分析等方式,全面梳理和记录存在的安全隐患。
3. 对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类根据排查结果,对各类安全隐患进行评估和分类,确定优先整改的重点隐患和次要隐患,划定整改期限和要求。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范文(8篇)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制度范文为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必须认真____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应当每月至少____一次由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二条____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
第三条在隧道设置隐患公示牌,安质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在隐患公示牌上进行公告和提示。
第四条各部门、施工队在接到安质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及时整改。
安质部对隐患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对隐患的挂牌督办、监控,实现闭环管理。
第五条安质部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经常性的____各部门人员分工排查治理隐患。
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号。
安质部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追踪督促认真整改,对经复查确认整改完备的隐患要进行及时消号,整改一个,消号一个,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现场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单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向分管领导、安质部门报告。
第七条一般隐患由分管领导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备案。
第八条重大隐患由经理____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整改措施等,并____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目的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规范安全监管工作流程,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的登记、督办和销号制度,从而及时发现隐患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排查整治,确保隐患除去,防备事故的发生。
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部门、岗位及全体员工,包含生产环节、办公环节、仓储环节等。
定义•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指可能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条件、环境等因素。
•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整理、分析和解决方案提出的报告。
•登记:指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进行记录并进行编号,建立档案。
•督办:指对已登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跟进,督促责任人采取措施进行整治,并记录督办情况。
•销号:指对已解决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确认并进行销号处理,归档保管。
管理标准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登记1.1 每个部门、岗位应负有对本部门、岗位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责任,任何发现的事故隐患都应及时填写相应的报告。
1.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隐患描述:对发现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进行实在描述,包含地方、时间、性质、原因等。
—风险评估:对隐患进行风险评估,确定风险等级。
—整改措施: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指定责任人和完成时间。
—处理结果:记录整改措施的完成情况,并对隐患是否解决进行确认。
1.3 登记报告的填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应由当事人进行填写,并报告上级审核。
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督办2.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整改应由责任人负责,并在指定的时间内进行,同时上级部门应对整改情况进行督促与跟进。
2.2 督办人员应及时了解被督办单位的整改情况,记录督办情况并向上级汇报。
2.3 在需要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督促,包含但不限于口头通知、书面通知、会议讨论等。
2.4 对于难以整改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及时上报至相应管理部门,寻求支持和帮忙。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一、前言安全生产是企业生产经营中必需高度重视的问题,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工作之一、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本企业订立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二、制度目的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本着“防备为主,综合整治,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方针,订立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觉的一切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设施故障、作业环境问题、安全管控缺陷等。
四、重要内容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的登记(1)发觉事故隐患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须立刻填写《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
(2)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隐患的发觉时间、地点、原因、隐患性质及分级、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等信息,并由填报人签字确认。
(3)填写完成后,报告由责任部门或责任人交由安全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的督办(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登记后,安全管理部门应依据报告内容对隐患进行分类,订立隐患整改方案,并在报告上注明督办期限。
(2)对于紧要或紧急情况下的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应严格监督整改过程,适时跟进整改进度,协调各方面资源尽快解决问题。
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的销号(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报告整改完毕后,由责任人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情况汇报。
安全管理部门依照整改情况审核,如验收合格即可销号。
(2)如验收不合格,责任人需整改到位后再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复查。
(3)如整改期限到期未完成整改,安全管理部门将依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启动相应的安全应急措施,并对责任人依法进行处理。
五、制度执行1、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例如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对已排查整治但未销号的事故隐患进行跟踪类别统计。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挂牌督办销号制度范文(三篇)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挂牌督办销号制度范文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处理、挂牌督办和销号流程,确保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和解决,保障组织的安全生产和人员的身体健康。
2.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2.1 单位对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将排查到的安全隐患进行登记。
2.2 登记内容包括:安全隐患编号、描述、危害程度、发现时间、发现人员、位置等。
2.3 完成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后,将登记表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3. 安全隐患处理3.1 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安全隐患登记表,制定相应的处理方案。
3.2 处理方案应包括:具体的解决措施、责任人、完成时间等。
3.3 责任人按照处理方案的要求,逐项解决隐患,并及时记录处理过程。
4. 安全隐患挂牌督办4.1 对于重要的安全隐患,安全管理部门可以进行挂牌督办。
4.2 挂牌督办内容包括:安全隐患编号、描述、处理责任人、挂牌督办时间等。
4.3 挂牌督办后,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督办检查,确保隐患得到及时解决。
5. 安全隐患销号5.1 安全隐患的处理责任人在解决隐患后,应向安全管理部门提出销号申请。
5.2 销号申请内容包括:安全隐患编号、描述、处理情况等。
5.3 安全管理部门对销号申请进行审核,确认隐患已得到解决后,办理销号手续。
5.4 销号后,将销号通知反馈给隐患登记人员和处理责任人,告知相关人员安全隐患已销号。
6. 安全隐患档案管理6.1 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安全隐患档案,保存安全隐患排查登记表、处理方案、挂牌督办记录、销号申请等相关文件。
6.2 安全隐患档案应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分类归档,便于查询和管理。
7. 监督与考核7.1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工作进行考核。
7.2 考核内容包括:排查登记工作的完整性、处理方案的有效性、挂牌督办和销号处理的及时性等。
7.3 根据考核结果,对相关人员进行奖惩,鼓励积极做好隐患排查登记处理工作。
8. 总结本制度的实施,将有助于规范安全隐患的排查登记、处理、挂牌督办和销号流程,提高安全隐患处置的效率和准确性,保障组织安全和人员健康。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2]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安全生产问题日益突出,各种安全生产事故也屡屡发生,给社会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
为了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和企业都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其核心在于做好隐患排查、报告登记、督办、销号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正确有效的做好这些工作,是避免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和减少安全事故的损失的关键。
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我们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旨在推动各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报告登记1. 报告登记流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工作包括在相关部门或单位内设专门部门管理、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开展监督检查等多个流程。
流程图如下:报告登记流程图报告登记流程图2. 报告登记内容报告登记内容包括:所属部门、隐患描述、整改措施、责任人、完成期限、目标达成情况、督办状态、销号时间等。
三、督办1. 督办流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督办流程是一个长期的工作,需要各单位和专门部门紧密协作。
流程图如下:督办流程图督办流程图2. 督办内容在督办过程中,需要对各个环节进行具体的监督,主要督办内容包括:•隐患整改情况•整改措施是否得当•责任人是否按期完善整改内容•目标达成情况是否符合要求•督办记录是否规范、真实有效等。
四、销号制度1. 销号流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需要建立相应的销号制度,对已经处理完毕和已经达成治理目标的隐患进行销号,保持报告库的规范。
流程图如下:销号流程图销号流程图2. 销号标准销号标准应是符合下列条件的隐患:•完成治理任务•目标达成情况符合要求•不会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已经得到安全生产部门或专家的确认五、总结制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是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可以有效提高安监部门和各相关单位的工作效率,降低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概率,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挂牌督办销号制度模版(三篇)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处理挂牌督办销号制度模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提高企业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及相关人员。
三、定义1. 安全隐患:指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安全问题的潜在风险。
2. 挂牌督办:指将重大安全隐患公示在显眼位置,并督促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
3. 销号:指在安全隐患整改到位后,对挂牌督办事项进行撤销。
四、流程1. 安全隐患排查登记1.1 员工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向所属部门进行汇报。
1.2 部门负责人收到汇报后,进行安全隐患的登记,并填写排查登记表。
1.3 安全隐患登记表应包括隐患的具体描述、责任人、整改期限等信息。
1.4 排查登记表应及时上报至安全管理部门备查。
2. 安全隐患处理2.1 安全管理部门收到排查登记表后,根据隐患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确定挂牌督办的事项。
2.2 安全管理部门责成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明确整改期限。
2.3 相关责任人应制定整改方案,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2.4 在整改期限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复查,确认整改情况。
2.5 如需延长整改期限,相关责任人应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
3. 挂牌督办3.1 挂牌督办应公示在显眼位置,以提醒相关人员注意安全隐患。
3.2 挂牌督办的内容应包括隐患的描述、责任人、整改期限等信息。
3.3 相关责任人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整改情况。
4. 销号流程4.1 安全管理部门在确认相关责任人按要求进行整改后,可对挂牌督办事项进行销号处理。
4.2 销号应记录在安全隐患排查登记册中,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人。
4.3 已销号的事项可以移除挂牌督办公示。
五、责任与义务1. 部门负责人1.1 负责组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确保排查登记表的及时上报。
1.2 负责督促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后进行复查确认。
2. 相关责任人2.1 负责及时汇报和整改安全隐患,并按要求提供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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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
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Newly compiled on November 23, 2020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
为明确责任,及时排查安全生产隐患,经研究决定,建立我局安全隐患排查报告登记、督办、销号制度如下。
一、为保证及时排查发现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全局要层层建立安全生产台帐。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上级或局安委会办公室报告,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安全隐患台帐进行汇总、备案,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重大事故隐患由局安委会汇总向市安委会报告。
二、事故隐患台帐内容为重大事故隐患登记明细及整改台帐、一般事故隐患登记明细及整改台帐、挂牌督办事故隐患台帐、督查督办台帐、事故隐患统计报表台帐。
三、为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进行督办。
四、被督办的事故隐患整改时间一般不超过60天,最长不超过90天,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完成整改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同时隐患存在单位需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应急预案、落实责任人。
五、一般事故隐患所在单位隐患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向局安委会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对于重大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所在单位整改完毕后,按照管辖权限,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复查通过后,由上级主管部门向市安委会提出书面销号报告,经复查通过后方可销号。
六、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单位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统一制作警示标牌,设置于该单位醒目位置。
警示标牌的内容包括存在的具体重大隐患、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等。
重大隐患整改完毕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摘牌。
同时,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法规予以处罚,并采取措施督促隐患单位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