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的EMC标准及试验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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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用的EMC标准及试验配置

EMS部份为EN55024包含7项测试:

EN61000-4-2:1998;

EN61000-4-3:1998;

EN61000-4-4:1995,

EN61000-4-5:1995;

EN61000-4-6:1996;

EN61000-4-8: 1993;

EN61000-4-11:1994。

EMC检测主要项目:

空间辐射

(Radiation): EN55011,13,22 FCC Part 15&18, VCCI

传导干扰

(Conduction): EN55011,13,14-1,15,22, FCC Part 15&18, VCCI

喀呖声(Click): EN55014-1

功率辐射(Power Clamp): EN55013,14-1

磁场辐射(Magnetic Emission): EN55011,15

低频干扰(Low Frequency Immunity): EN50091-2

静电放电(ESD): IEC61000-4-2、EN61000-4-2、GB/T17626.2 辐射抗扰度(R/S): IEC61000-4-3、EN61000-4-3 、GB/T17626.3 脉冲群抗扰度(EFT/B): IEC61000-4-4、EN61000-4-4 、GB/T17626.4

浪涌抗扰度(SURGE): IEC61000-4-5、EN61000-4-5、GB/T17626.5 传导骚扰抗扰度(C/S): IEC61000-4-6、EN61000-4-6 、GB/T17626.6

工频磁场抗扰度(M/S): IEC61000-4-8、EN61000-4-8、GB/T17626.8

电压跌落(DIPS): IEC61000-4-11、EN61000-4-11、GB/T17626.11 谐波电流(Harmonic): IEC61000-3-2、EN61000-3-2

电压闪烁(Flicker): IEC61000-3-3、EN61000-3-3

辐射干扰(Radiated Interference)是通过空间并以电磁波的特性和规律传播的。但不是任何装置都能辐射电磁波的。传导干扰(Conducted Interference)是沿着导体传播的干扰。所以传导干扰的传播要求在干扰源和接收器之间有一完整的电路连接。

电磁兼容三要素:任何电磁兼容性问题都包含三个要素,即干扰源、敏感源和耦合路径,这三个要素中缺少一个,电磁兼容问题就不会存在。

产生电磁干扰的条件: 突然变化的电压或电流,即dV/dt或dI/dt很大;辐射天线或传导导体。

电磁兼容标准对设备的要求有两个方面:一个是工作时不会对外界产生不良的电磁干扰影响,另一个是不能对外界的电磁干扰过度敏感。前一个方面的要求称为干扰发射要求,后一个方面的要求称为敏感度要求。

电磁能量从设备内传出或从外界传入设备的途径只有两个,一个是以电磁波的形式从空间传播,另一个是以电流的形式沿导线传播。因此,电磁干扰发射可以分为:传导发射和辐射发射;敏感度也可以分为传导敏感度和辐射敏感度。

电磁兼容标准分为基础标准、通用标准、产品类标准和专用产品标准。

基础标准:描述了EMC现象、规定了EMC测试方法、设备,定义了等级和性能判据。基础标准不涉及具体产品。

产品类标准:针对某种产品系列的EMC测试标准。往往引用基础标准,但根据产品的特殊性提出更详细的规定。

通用标准:按照设备使用环境划分的,当产品没有特定的产品类标准可以遵循时,使用通用标准来进行EMC测试。对使设备的功能完全正常,也要满足这些标准的要求。

关于制订电磁兼容标准的组织和标准的介绍:

IEC(国际电工委员会):有两个平行的组织制订EMC标准,CISPR和TC77。

CISPR(国际无线电干扰特别委员会):1934年成立。目前有七个分会:A分会(无线电干扰测量方法与统计方法)、B分会(工、科、医疗射频设备的无线电干扰)、C分会(电力线、高压设备和电牵引系统的无线电干扰)、D分会(机动车和内燃机的无线电干扰)、E 分会(无线接收设备干扰特性)、F分会(家电、电动工具、照明设备及类似电器的无线电干扰)、G分会(信息设备的无线电干扰)。

TC77(第77技术委员会):1981年成立。目前有3个分会:SC77A(低频现象)、 SC77B (高频现象)、 SC77C(对高空核电磁脉冲的抗扰性)。

CENELEC(欧洲电工标准化委员会):由欧共体委员会授权制订欧洲标准。EN标准中引用了很多CISPR和IEC标准,其对应关系如下:

EN55××× = CISPR标准,(例: EN55011 = CISPR Pub.11)

EN6×××× = IEC标准,(例: EN61000-4-3 = IEC61000-4-3 Pub.11)

EN50××× = CENELEC自定标准,(例: EN50801 )

F CC(联邦通信委员会)全名为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是管理电脑, 周边及通信产品等销售美国之审核授权机抅, 主要制订民用产品标准,关于电磁兼容的标准主要包括在FCC Part15和FCC Part 18中。

FCC Part 15 subpart B規定: 凡利用数位技術之电子裝置或系統, 及使用或产生脉波频率超过10KHz之器材,皆須依规定进行测试认证后, 才可以在美国市场销售。

MIL-STD(美军标):典型的是MIL-STD –461D。这个标准不仅规定了最大辐射发射和传导发射的限制,还规定了系统对辐射和传导干扰的敏感度要求。配套标准MIL-STD-462规定了必要的测试装置。商业公司经常将MIL-STD-461中的某些部分作为产品内部EMC规范。

VCCI(干扰自愿控制委员会):民间机构,其标准与CISPR和IEC一致。

GB(中国国家标准):基本采用CISPR和IEC标准,目前已发布57个。

GJB(中国军用标准):基本采用美军标,例如GJB151A = MIL-STD –461D。

军用设备

为军用设计的电子系统必须满足MIL-STD-461D的要求,另一个关于EMI的军用标准是保密的TEMPEST计划,这是用来保证保密通信系统安全的。现在可以接收并复现出大多数电子设备政党工作时所发射的功率很低的射频信号。象对电子窃听很脆弱的CRT终端那样的军用产品就属于TEMPEST的范畴。在实践中,TEMPEST控制设备和系统的发射,使无法解译携带信息的信号。

由于关于EMC的法规和标准十分复杂,关于信息技术设备的相关标准总结在表1.9中。一些标准的频率范围在图1-3中标明。

CE标示: 源自欧共体各会员国(European Community)缩写的总称, 並以此为标志。规范产品是否符合欧体为保障民众安全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等利益所订定之基本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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