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合集下载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背景、内容及影响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背景、内容及影响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背景、内容及影响2001年年底以来,美国安然、世通、施乐、默克制药等一批大公司会计丑闻接连曝光,诚信危机震撼着美国及国际社会,使人们对美国式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产生质疑,全球舆论的焦点集中于美国企业的假账丑闻。

为了提高民众对美国金融市场、政府经济政策的信心,2002年7月30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该法案对渎职和做假账的企业主管实行严厉的制裁,对上市公司实行更为严格的监管(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302、404条款)。

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出台的背景1、假账丑闻导致诚信危机是《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出台的直接原因2001年11月下旬,美国最大的能源企业安然承认自1997年以来,通过非法手段虚报利润5.86亿美元;在与关联公司内部交易中,不断隐藏债务和损失,管理层从中非法获益。

消息传出,立刻引起美国金融市场的巨大动荡。

安然股价从近90美元跌至不足1美元,许多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

自安然公司财务欺诈行为被揭露以来,美国大公司会计丑闻频频曝光,投资者信心连遭打击,美国股市因此受到重创,主要股指一度跌至9·11恐怖袭击事件以来的最低水平。

世界通信-这只技术股中闪耀的明星,也被逐出纳斯达克市场。

美国魏斯评级公司在调查了7000家公司发布的财务报告后认为,有多达1/3的美国上市公司不同程度存在捏造盈利的问题,信用危机震惊华尔街。

美国布鲁金斯学会一项研究估计,会计丑闻使2002年美国经济损失了约370-420亿美元。

假帐丑闻使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和会计公司的职业道德失去了信心。

加强金融监管以恢复投资者信心已成为美国国会、政府和公众的一致呼声。

2、美国企业制度的缺陷是《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出台的根本原因一系列公司假账丑闻的发生,已经不是个别公司的问题,而是美国公司制度的缺陷。

这个缺陷主要表现在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平衡和外部监督的缺失。

九十年代,美国公司制度一度被认为是最能激发人的创造力,最适合新技术发展的模式。

美国萨班斯法案条款

美国萨班斯法案条款

404法案:美国在2002年7月出台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其中的第404条款中要求所有上市企业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提交一份详尽的财务报表内控报告;英文名:Sarbanes-Oxley Section 404年,在安然事件后的一片混乱中,美国颁布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下简称“萨班斯法案”;该法案对美国商业界影响巨大,以致于美国总统布什在签署萨班斯法案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这是自罗斯福总统以来美国商业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法案”;从表面来看,它的初衷并不激进:即提高经理对股东的责任,并由此解决人们在丑闻发生之后对美国资本市场的信任危机;然而,法案的方法却很偏激,而其中的404条款也因其严厉性和高昂的执行成本饱受争议;最复杂的条款作为萨班斯法案中最重要的条款之一, 404条款明确规定了管理层应承担设立和维持一个应有的内部控制结构的职责;该条款要求上市公司必须在年报中提供内部控制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注册会计师都需要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系统作出评价,注册会计师还必须对公司管理层评估过程以及内控系统结论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出具正式意见;显然,404条款对于公司内部控制情况作出严厉要求是为了使得公众更易于察觉到公司的欺诈行为,并确保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而上市公司为了遵循该条款将付出沉重的代价,包括大量的时间和人力、财力的投入;对于上市公司来说,404条款的实施是一个重要的举措,必须由公司董事、管理层、404项目小组、内审总监与其他人士积极监察和参与;404条款的遵照执行有四个区分明显的阶段:1.公司应制定内部控制详细目录,确定内部控制是否足够,然后将这些控制与诸如COSO委员会之类的内部控制研究机构的内部控制框架进行对照\; 2.公司被要求记录控制措施评估方式,以及未来将被用来弥补控制缺陷的政策和流程如果有的话\; 3.公司必须进行测试工作,以确保控制措施和补救手段起到预期作用\; 4.管理层必须将前述三个阶段的各项活动情况整理成为一份正式的报告;最昂贵的规则404条款被认为是萨班斯法案所有条款中最严厉、最昂贵的条款;该条款要求,每个公司都要将公司任何一个岗位的职务、职责描述得一目了然,而这项工作需要大量材料和文件支持;同时,为了达到404条款的要求,上市公司要保证在对交易进行财务记录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例如产品销售的条件、记录付款的时间和人员等;此外,还要指出内部控制的缺陷所在;显然,要完成这些工作绝非易事,特别是对于组织分散,业务范围复杂的大型公司而言,组织越分散,业务越复杂就意味着要做的工作越繁杂,这促使他们不得不投入更多来实施404条款所要求的内部控制措施;而业务简单、管理集中的小型公司虽然实施工作会相对简单,却恰恰可能是受到最猛烈冲击的;受规模所限,他们在执行404条款中更显捉襟见肘,所要花费的遵循成本可能将占收入更大的比重;不过,虽然404条款的遵循成本每年都会发生,但遵循的第一年是代价最高的,其中包括关键内部控制的初始存档和补救,应对新的复杂报告要求的一般挑战和关于对‘多少才是足够’的把握的不确定情况;一年过后遵循成本会大幅度减少,甚至可能会下降高达50%;404条款究竟有多昂贵根据国际财务执行官FEI对321家企业的调查结果,每家需要遵守萨班斯法案的美国大型企业第一年实施第404节的总成本将超过460万美元;这些成本包括35000小时的内部人员投入、130万美元的外部顾问和软件费用以及150美元的额外审计费用增幅达到35%;全球著名的通用电气公司就表示,404条款致使公司在执行内部控制规定上的花费已经高达3000万美元;备受争议的条款高昂的执行成本令404条款备受诟病;很多公司抱怨说,这笔花费价值不大;另外一些公司选择了退市来表达不满和无奈;1999年美国股市中的退市公司仅有30家,2004年已经升至135家;不过,并没有证据表明导致这135家上市公司退市的原因都是缘自于404条款的高额费用;不少原计划赴美上市的海外公司也纷纷改变了上市地点;有消息称中国国航股份就是因为“404条款造成的高额财务费用和较为苛刻的内控要求”,从而决定将上市地点从原先的香港和美国修改为香港和英国;而原计划在纽约上市的中行和建行也传言准备放弃美国市场;当然,也有人对404条款表示了欢迎;从404条款中获益匪浅的中介审计机构就有着不同的看法;同时,股权持有者们也认为新法案的代价是值得的,推行404条款会带来一个前所未有的好光景;从长远来看,或许更多人会认同404条款对于美国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作用;毕竟,一旦发生公司丑闻,投资者的损失将远远超过公司目前付出的成本;按照萨班斯法案生效时的约定,数千家大中型美国本土上市公司必须在2004年11月15日后结束的财政年度中遵守404条款\; 其他一些中小型公司和非美国本土公司的遵守日期则约定在2005年7月15日;考虑到在美上市的海外公司和中小型本土公司执行起来的困难,纽约证券交易所极力游说美国证交会SEC;今年3月,SEC同意将原先拟定的生效日期延期一年至2006年7月15日;其实,这已经是SEC对404的执行时间作出的第二次延期;去年2月,SEC就曾宣布将提前备案的大中型美国本土上市公司执行404条款的时间由2004年6月15日推迟至2004年11月15日;执行第1年尽管对于海外公司来说,目前距离最后的执行日期尚有1年的时间;美国数千家大中型本土公司却已经在2004年度报告中经历了404条款的考验;截至2005年5月15日,2963家提前申报的公司已经披露了他们的404条款审计意见;其中,%即363家公司获评不合格实质性缺陷意见;考虑到未及时申报公司超过43家预期的重大缺陷意见,以及预期的伴随财务报告调整而进行的404条款意见的调整超过5家,这一比率将超过14%;这似乎比预期要乐观不少;此外,已经有500多家公司披露了内部控制缺陷;其中一个有意思的现象就是很多公司选择了提前披露内控缺陷;有超过200家公司在2004年的尾季就已经披露了他们的内控缺陷;在已经报告的这些缺陷里,有些属于诸如某岗位设置不合理、某两个部门职责重复效率不高等小问题,这些问题容易改正;而有些则是较大的问题,可能需要公司追溯调整过去的财务结果;为了遵循404条款,不少公司更新了财务报告系统,更多以前未被发现的内控缺陷被暴露出来;另外,一些公司披露出的问题已经构成了“实质性缺陷”,这意味着这些公司薄弱的内部控制系统将很可能无法预防年报中存在的重大虚假陈述;与众多公司高层先前悲观的预测相比,市场对披露内控缺陷的上市公司作出了温和的反应;大部分公司并未因为披露了自己内部控制的缺陷而受到明显影响,一些公司在披露内控缺陷后的股价甚至不降反升,原先担心的缺陷报告披露之后会众叛亲离的现象并未发生在大部分公司的身上;这或许与大部分公司已经提出了改正缺陷的详尽补救措施有关;毕竟,在这一萨班斯法案中最严厉条款执行的初期,公众对于上市公司是抱有相当宽容度的;这些可以让我们对404条款带来的影响保持乐观;而尤为令人欣慰的改善是,长期以来,很多上市公司在重大且复杂的会计问题上更依赖注册会计师的意见;现在,他们更加勇于承担会计决策的责任,努力增强会计控制能力,并加大对会计基础制度方面的投资,以满足提交更优质财务报告的需要;中国公司任务重截至今年3月底,内地和香港一共有70余家公司在美国上市,其中包括多家大型国有企业,如中海油、东方航空、中国人寿、中国移动等;与所有在美国上市的海外公司一样,这些公司已被放宽至明年7月15日起开始执行404条款;这一年的宽限期对大部分中国公司来说都弥足珍贵;事实上,一直以来,中国公司在内部控制方面相对其他一些大型跨国公司都显得薄弱;去年3月,中国人寿因财务违规行为被股东提起了集体诉讼;而在今年前两个月,更是连续有UT斯达康、中航油、前程无忧网站、新浪等数家公司在美遭遇“提供虚假信息”和“隐瞒重大事实”的集体诉讼;有调查显示,40%在美国上市的海外公司在原定期限前难以达到404条款的要求,其中中国公司的情况就更为紧迫;中国公司内部控制薄弱,整体准备状况较差,进展缓慢;如果没有延期,他们中的大多数或都无法在规定时间内达到404要求;虽然额外获得的延期一年时间已经令大部分中国公司暂时得以喘息,但真正要在2006年7月15日前达标,对他们而言时间未必富裕;404看似简单的条款背后牵扯着公司整体内控流程和财务体系的重整,这意味着他们必须快马加鞭、夜以继日地工作以更好地达到404要求,因为,与国际大公司相比,我国公司在内部控制系统方面的差距不是短时间内就可以消弭的;作者单位:宁波三星科技有限公司萨班斯法案为了应对安然财务丑闻及随后的一系列上市公司财务欺诈事件所造成的美国股市危机,重树投资者对股市的信心,2002年7月26日,美国国会以绝对多数通过了关于会计和公司治理一揽子改革的萨班斯-奥克斯利公司治理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四天后,布什总统在白宫签署法案,使其正式生效;萨班斯法案是一部涉及会计职业监管、公司治理、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改革的重要法律;由于该法案在颁布时没有提出具体的适用豁免条件,这就意味着目前所有在美国上市的公司,包括在美国注册的上市公司和在外国注册而于美国上市的公司,都必须遵守该法案;萨班斯法案的第一句话是:“遵守证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护投资者及其他目的;”这句话较好地阐述了萨班斯法案的基本目标;萨班斯法案为公众公司的外部审计师创建了一个新的监督体制,并把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作为关注的具体内容,不仅要求管理层报告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而且要求外部审计师证实管理层报告的准确性;美国企业界普遍认为,萨班斯法案是自20世纪30年代通过证券法案以来,对美国商界和会计界影响最为巨大的一次立法;萨班斯法案完善了现行美国法规在处理虚假财务报表、虚假财务审计、销毁财务证据等方面的漏洞;萨班斯法案第404条: 管理层对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估1.内部控制方面的要求-- 要求公司年报中包括一份“内部控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明确指出公司管理层对建立和保持一套完整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系统和程序所负有的责任;2包含管理层在财务年度期末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体系及程序的有效性的评估;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受托的上市公司审计师应按照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对审核约定所发布或采用的准则就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的评估进行测试和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上述评价过程不应当作为一项单独的业务;SEC在提交的法案相关的报告中这样解释此条立法:“委员会不希望审计师对内部控制报告的评估形成单独一份约定或者因此而导致审计费用的增加;”指导SEC进一步要求上市公司披露其是否为高级财务官员制定职业操守规范以及该规范的内容;指导SEC修改其以8-K表格进行即时披露的相关规则, 从而要求上市公司对任何职业操守规范的修改或废止事项立即进行披露;安永就404条款对美国上市海外公司进行调研的重要发现●海外公司在SEC最近宣布延后实施日期前,已经大幅度调高了要按原日期完成404项目所需的预计投入力度\;其中有不少公司预期他们只能在发布声明报告日期前的一、两个月完成;延后实施能够舒缓一定的时间压力,但是,美国快速申报公司当初也面临了同样类似的延后措施,造成一些公司放慢了进度,导致在我们调研的公司中,许多公司反而预期要在差不多限期届满前才能完成所有的工作;●大部分海外公司都采用不一致的信息系统,高度依赖基于信息技术的控制措施,并大量外包信息技术工作;为保证有充足的时间实施或整改信息技术系统,公司应尽早关注处理这个问题,并预留出所需的专用资源;●由于涉及到大量的与404项目相关的测试和认证工作,内审部门功能将会有大幅度增长;而在这方面建立一个可持续使用的、有效和高效率的资源库是非常困难的;内审部门应该从战略角度来解决这个问题;来源:会计师编辑:张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404款中英文对照第404款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a 内部控制方面的要求——SEC应当相应的规定,要求按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节a 或15节d编制的年度报告中包括内部控制报告,包括:1 强调公司管理层建立和维护内部控制系统及相应控制程序充分有效的责任;2 发行人管理层最近财政年度末对内部控制体系及控制程序有效性的评价;b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于本节a中要求的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担任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公司应当对其进行测试和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上述评价和报告应当遵循委员会发布或认可的准则;上述评价过程不应当作为一项单独的业务;SEC. 404. MANAGEMENT ASSESSMENT OF INTERNAL CONTROLS.a RULES REQUIRED.—The Commission shall prescribe rules requiring each annual report required by section 13a or 15d of 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 15 78m or 78od to contain an internal control report, which shall—1 state the responsibility of management for establishing and maintaining an adequate internal control structure and procedures for financial reporting; and2 contain an assessment, as of the end of the most recent fiscal year of the issuer, of the effectiveness of the internal control structure and procedures of the issuer for financial reporting.b INTERNAL CONTROL EVALUATION AND REPORTING.—With respect to the internal control assessment required by subsection a, each registered public accounting firm that prepares or issues the audit report for the issuer shall attest to, and report on, the assessment made by the management of the issuer. An attestation madeunder this subsection shall be made in accordance with standards for attestation engagements issued or adopted by the Board. Any such attestation shall not be the subject of a separate engagement.。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背景、内容及意义(doc 12页)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背景、内容及意义(doc 12页)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背景、内容及意义(doc 12页)《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背景、内容及影响2001年年底以来,美国安然、世通、施乐、默克制药等一批大公司会计丑闻接连曝光,诚信危机震撼着美国及国际社会,使人们对美国式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产生质疑,全球舆论的焦点集中于美国企业的假账丑闻。

为了提高民众对美国金融市场、政府经济政策的信心,2002年7月30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该法案对渎职和做假账的企业主管实行严厉的制裁,对上市公司实行更为严格的监管(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302、404条款)。

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出台的背景1、假账丑闻导致诚信危机是《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出台的直接原因2001年11月下旬,美国最大的能源企业安然承认自1997年以来,通过非法手段虚报利润5.86亿美元;在与关联公司内部交易中,不断隐藏债务和损失,管理层从中非法获益。

消息传出,立刻引起美国金融市场的巨大动荡。

安然股价从近90美元跌至不足1美元,许多中小投资者损失惨重。

自安然公司财务欺诈行为被揭露以来,美国大公司会计丑闻频频曝光,投资者信心连遭打击,美国股市因此受到重创,主要股指一度跌至9·11恐怖袭击事件以来的最低水平。

世界通信-这只技术股中闪耀的明星,也被逐出纳斯达克市场。

美国魏斯评级公司在调查了7000家公司发布的财务报告后认为,有多达1/3的美国上市公司不同程度存在捏造盈利的问题,信用危机震惊华尔街。

美国布鲁金斯学会一项研究估计,会计丑闻使2002年美国经济损失了约370-420亿美元。

假帐丑闻使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和会计公司的职业道德失去了信心。

加强金融监管以恢复投资者信心已成为美国国会、政府和公众的一致呼声。

2、美国企业制度的缺陷是《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出台的根本原因一系列公司假账丑闻的发生,已经不是个别公司的问题,而是美国公司制度的缺陷。

这个缺陷主要表现在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平衡和外部监督的缺失。

SOX法案介绍

SOX法案介绍
萨班斯-奥克斯利 (Sarbanes-Oxley,简称“SOX”) 法案介绍
1
公司治理的影响
公司治理的影响
因近年来几个大公司的舞弊欺诈事件 导致投资者提高对公司内控有效及财务报告准确性的要求
萨班斯法案 (SOX) (2002年)
• • • 高管个人必须对财务报表准确 性和完整性负责(302) 高管以及独立审计师必须对内 控有效性出具证明和审查(404) 缩短的SEC提交报告的最后期限
对于所有的美国公司 对于所有的美国公司 及在美发行证券的海外企业 及在美发行证券的海外企业
全球相同的公司治理要求: • 高管以及独立审计师必须对内控有效性出具 证明和审查
OICM提高可视性、可控性和有效性以帮助客户满足法规要求
2
SOX相关规定
高管签署 Regulation S-X Section 302 and 906 报表提速
SOX法案的404条款要求公司管理层应随同公司年报就公司财务报告流程的内部 控制制度的认定提供一份报告。公司的外部审计者必须对管理层的认定发表审核意 见,并在审计报告中予以说明。
7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内控的评价(续)
为了符合 SOX 法案的要求,特别是404条款的要求,公司的管理层需要辅以专门的 项目小组为公司的内控设定标准,将内控程序形诸文字与图形, 设计并评估内控制度, 对内控制度进行测试并建立持续的评估办法。 无论这些关键点是什么,管理层都必须能找出它们和与它们对应的流程责任人。这 样一来,相关的流程责任人就可以在日常工作中对这些特定内控程序的有效性进行经常 性的评估,为管理层在内控报告中的认定提供可靠的事实根据。 302条款已经生效。404条款的生效则被推迟,为的是给上市公司及其审计人员充分 的准备时间。在404条款生效以前,各上市公司面临的工作将是把公司的内控流程书面 化,确认存在财务数据错报漏报可能的内控缺陷环节,评估内控程序,测试内控有效性, 寻找差距并采取措施缩短差距。 面临这一工作任务,许多公司采取了组织一个最佳实践揭示委员会的办法。该委员 会的人员组成与内控报告所涉及的业务模块相对应,为各主要业务流程的负责人,如负 责生产的副总经理等。还包括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财务总监,高级顾问。部分公司的委 员会还包括公司的内审主管人员。内审人员负责把公司各个流程的内控流程文件汇总的 工作。也有公司聘用外部的内审人员来帮助完成这一工作。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及启示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企业内部控制的影响及启示
企业应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 包括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 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
欺诈和舞弊等。
评估内部控制风险
企业应评估内部控制存在的风险 ,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降低和控 制这些风险。
完善内部控制措施
企业应完善内部控制措施,包括不 相容职务相分离、授权审批控制、 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等。
加强内部审计和风险管理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背景和目的
背景
在21世纪初,美国企业界发生了多起财务舞弊事件,严重损 害了投资者的利益和资本市场的声誉。为了回应公众对改善 公司治理和加强内部控制的呼声,美国国会于2002年迅速通 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目的
该法案旨在通过加强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提高企业财务报 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同时增强公众对 资本市场的信心。
强化风险评估与应对
企业应定期进行风险评估,识别潜在风险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应 对,降低经营风险。
实施内部控制检查与评估
企业应定期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内 部控制缺陷。
提升企业内部控制文化
01
培养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文化
企业应倡导诚信经营、合规管理,强化员工对内部控制的重视和遵守
意识。
总结词
某公司通过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成 功应对了萨班斯法案的挑战,实现了持续 稳健的发展。
VS
详细描述
该公司在萨班斯法案实施后,高度重视内 部控制建设,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内部 控制,包括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内部 审计机构、实施风险评估等。这些措施使 公司在遵守法规的同时,也提升了公司的 运营效率和风险管理水平,实现了持续稳 健的发展。
加强内部控制培训
企业应加强内部控制培训,提高员工的内部控制意识和 技能。

04-萨奥法案404条款简介及海外经验全解

04-萨奥法案404条款简介及海外经验全解
把握主管: 测试并评估把握有效性;负责整改预备
治理层: 本地的、地区的以及公司层面的业务和财务 主管证明把握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
普华永道
第 23页
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
美国公司对404工程进展的内部复核及验证的过程
复核,汇报, 验证
治理层内控报告 总裁、财务总监
披露委员会 业务单位总经理 业务单位财务主管
• 再执行 内部把握的应用
资料来源:PCAOB AS-2 s93,美国会计行业指引
普华永道
第 15页
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
外部审计师将评估并测试期末财务报告流程
外部审计师将评估期末财务报告流程,包括:
公司生成年度和年中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过程中的 输入,执行程序及输出
在各年终财务报告流程要素中信息技术的含量
普华永道
第 26页
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
美国404工程进展中遇到的问题: 3.治理层的评估工作比预期的时间长
• 依据美国的普华永道于9月30日对美国外乡的客户做的 初步评估:
• 10%的客户年底之前不行能完成审计之前的预备工作, 从而确定不会通过审计
• 40%左右的客户,工程有明显滞后 • 50%的客户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预备工作 • 外部审计师担忧,由于治理层评估工作的延期,他们将
保存意见: 审计范围在较小程度上受到限制
拒绝表示意见: 审计范围在很大程度上受到限制
普华永道
第 10页
内控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
治理层无法准时完成评估所产生的影响
• 外部审计师将会拒绝发表审计意见 • 美国SEC将认定此公司为有缺陷的申报者 • 影响其在资本市场再次进展融资的力气
普华永道
第 11页

班萨斯法案)

班萨斯法案)

有关于班萨斯法案资料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概述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是美国立法机构根据安然有限公司、世界通讯公司等财务欺诈事件破产暴露出来的公司和证券监管问题所立的监管法规,简称《SOX 法案》或《索克思法案》。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全称《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由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Paul Sarbanes)和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Committee on Financial Services)主席奥克斯利(Mike Oxley)联合提出,又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该法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做出大幅修订,在公司治理、会计职业监管、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二、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立法背景2001年12月美国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安然公司,突然申请破产保护,此后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丑闻不断,特别是2002年6月的世界通信公司会计丑闻事件,“彻底打击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国会报告,2002)。

美国国会和政府加速通过了该法案以图改变这一局面。

法案的第一句话:“遵守证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护投资者及其他目的。

”美国总统小布什在签署该法案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这是自罗斯福总统以来美国商业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法案”。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最初于2002年2月14日提交给国会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到7月25日国会参众两院最终通过,先后有6个版本:2月14日、4月22日、4月24日、7月15日、7月24日、7月25日(最后版本)。

三、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主要内容最后修订完稿的该法案共分11章第1至第6章主要涉及对会计职业及公司行为的监管,包括:建立一个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 PCAOB),对上市公司审计进行监管;通过负责合夥人轮换制度以及咨询与审计服务不兼容等提高审计的独立性;限定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以增进公司的报告责任;加强财务报告的披露;通过增加拨款和僱员等来提高美国证监会的执法能力。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全文及要点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全文及要点

萨班斯法案简介2002年6月18日美国国会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以17票赞成对4票反对通过由奥克斯利和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联合提出的会计改革法案——《2002上市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

为了吸引受重挫的投资信心,2002年7月25日美国众议院以423票赞成、3票反对,参议院以99票全票赞成的高效率迅速通过此议案。

这一议案在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投票表决通过后,由布什总统在2002年7月30日签署成为正式法律,称作《200 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设立独立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执行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特别加强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特别强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并明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责任及大幅增强了公司的财务披露义务;大幅加重了对公司管理层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增加经费拨款,强化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预算以及职能。

其中,萨班斯法案中有两个条款需要在美上市的公司或准备赴美上市的企业特别留意:其一,302条款——公司对于财务报告的责任:萨班斯法案302条款2002年9月生效,规定美国上市公司的首席执行官(CEO)和财务总监(CFO)在其年度和中期财务报表中必须签名并认证,其财务报表完全符合萨班斯法案中有关规定,并不含有任何不真实的并导致其财务报表误导公众的重大错误或遗漏。

如果将来发现有问题,CEO或CFO个人将对公司财务报表承担民事甚至刑事责任。

这个302条款对于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同样适用。

然而,实际操作上如何把握,国有控股的在美上市的大企业老总如何面对由萨班斯法案带来的大量法律诉讼,将是个令人头痛的问题。

其二,404条款——公司管理层及外部审计师对于公司财务内部控制的责任:萨班斯法案404条款要求公司管理层和公共审计师,每年在年报中就公司产生财务报告的内控系统分别作出评价和报告,还要求外部公共审计师对于公司管理层评估过程以及内控系统结论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出具正式意见。

4.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文版-中注协翻译

4.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文版-中注协翻译

Sarbanes_Oxley_Act_of_2002Chinese Edition of CICPAJuly 18, 2005针对安然、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美国国会出台了《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

该法案由美国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主席奥克斯利和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联合提出,又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简称萨班斯法案)。

法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作了不少修订,在会计职业监管、公司治理、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为便于相关领域的研究,中注协组织翻译了萨班斯法案。

为方便阅读,译本前编写了摘要;另外,译本对章节顺序作了必要的调整,特予说明。

译文定稿前,参考了中国证监会首席会计师办公室、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会计研究室编译的相关文献,谨致谢意。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编二OO三年十一月十一日目录萨班斯法案摘要萨班斯法案一、萨班斯法案正文目录二、萨班斯法案正文三、萨班斯法案关于SEC的规定及执行四、萨班斯法案有关定义班斯法案摘要萨班斯法案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成立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监管执行公众公司审计职业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PCAOB)负责监管执行公众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

法案规定:(一)PCAOB拥有注册、检查、调查和处罚权限,保持独立运作,自主制定预算和进行人员管理,不应作为美国政府的部门或机构,遵从哥伦比亚非赢利公司法,其成员、雇员及所属机构不应视为联邦政府的官员、职员或机构。

(二)授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以下简称SEC)对PCAOB实施监督。

PCAOB由5名专职委员组成,由SEC与美国财政部长和联邦储备委员会主席商议任命,任期5年。

5名委员应熟悉财务知识,其中可以有2名是或曾经是执业注册会计师,其余3名必须是代表公众利益的非会计专业人士。

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文版.

美国《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中文版.
第904节违反《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的刑事责任54
第905节修改关于白领犯罪行为的判决指南54
第906节公司对财务报告的责任55
第十章公司纳税申报表55
第1001节参议院要求考虑公司首席执行官签署纳税申报表55
第十一章公司欺诈责任55
第1101节小标题55
第1102节篡改记录或者阻止官方调查56
总61页,第7页
总61页,第8页
萨班斯法案正文
第一章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
第101节组建、管理条款
(a)委员会的组建一一为了保护投资者以及公众的利益,兹组建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委员会的目的是监督公众公司的审计以及相关事项,以便为购买及持有其证券的公司或公众投资者编制准确、独立的审计报告。委员会应当是一个法人,作为非盈利公司持续经营,直至被国会出台的法案解散。
总61页,第6页
(三)主要股东或高级管理者披露股权变更或证券转换协议的强制期间由原来的10个工作日减少为2个工作日。
(四)由SEC制定规则,强制要求公众公司年度报告中应包含内部控制报告及其评价,并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管理层做出的评价出具鉴证报告。
(五)由SEC制定规则,强制要求公司审计委员会至少应有一名财务专家,并且要予以披露。
第804节证券欺诈的限制性条款50
第805节对联邦判决指南关于妨碍司法公正和广义欺诈犯罪的回顾51
第806节保护提供欺诈证据的公众公司的雇员52
第807节公众小标题53
第902节企图和阴谋进行犯罪欺诈活动54
第903节邮件及电传欺诈的刑事责任54
第409节实时信息披露42
第五章利益冲突的分析42
第501节证券执业机构及证券交易所如何管理执业证券分析师42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_Act)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_Act)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是美国立法机构根据安然有限公司、世界通讯公司等财务欺诈事件破产暴露出来的公司和证券监管问题所立的监管法规,简称《SOX法案》或《索克思法案》。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全称《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由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Paul Sarbanes)和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Committee on Financial Services)主席奥克斯利(Mike Oxley)联合提出,又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该法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做出大幅修订,在公司治理、会计职业监管、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立法背景2001年12月美国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安然公司,突然申请破产保护,此后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丑闻不断,特别是2002年6月的世界通信公司会计丑闻事件,“彻底打击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国会报告,2002)。

美国国会和政府加速通过了该法案以图改变这一局面。

法案的第一句话:“遵守证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护投资者及其他目的。

”美国总统小布什在签署该法案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这是自罗斯福总统以来美国商业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法案”。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最初于2002年2月14日提交给国会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到7月25日国会参众两院最终通过,先后有6个版本:2月14日、4月22日、4月24日、7月15日、7月24日、7月25日(最后版本)。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主要内容最后修订完稿的该法案共分11章,第1至第6章主要涉及对会计职业及公司行为的监管,包括:•建立一个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ublic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 PCAOB),对上市公司审计进行监管;•通过负责合夥人轮换制度以及咨询与审计服务不兼容等提高审计的独立性;•限定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以增进公司的报告责任;•加强财务报告的披露;•通过增加拨款和僱员等来提高美国证监会的执法能力。

SarbanesOxley法案–美国公司治理法案

SarbanesOxley法案–美国公司治理法案

SarbanesOxley法案–美国公司治理法案Sarbanes-Oxley法案–美国公司治理法案引言美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之一,其独特的市场机制和法律体系为全球企业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为了维持市场的公正与透明,保护投资者利益,美国政府于2002年通过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简称SOX法案,以加强对公众公司的监管和治理。

一、内部控制要求SOX法案的核心是要求公众公司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以确保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公司必须审慎评估其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报告是否存在任何缺陷或弱点。

此外,法案还要求执法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系统进行审计。

二、财务报告透明度为了提高财务报告的透明度,SOX法案要求公众公司及其审计师必须严格遵守会计准则并公开财务报告。

此外,法案还要求公司披露其内部控制的评估结果,并对任何重大改变作出解释。

三、董事会独立性SOX法案强调董事会的独立性,要求至少有一半的董事会成员是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必须没有与公司的业务或管理层存在任何利益冲突,以确保董事会能够无私地履行其监督职责。

四、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独立性为了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SOX法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选择和审计工作实施了一系列的规范。

按照法案规定,公司必须定期更换其审计师事务所,以避免审计师与公司之间形成过于亲密的关系。

五、举报制度设立为了保护举报者的权益,SOX法案提供了一个匿名举报制度,称为“举报者保护计划”。

该计划允许员工报告公司内的任何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同时保护其免受报复或诉讼。

六、法律责任和处罚SOX法案不仅对公司本身有严格的法律责任,对个人也设置了相应的处罚措施。

违反法案规定的公司及个人将面临罚款、监禁甚至被剥夺资格的风险。

结语通过SOX法案,美国政府旨在提高公众公司的治理水平,维护投资者权益,保护市场的公正和透明。

该法案的出台为全球公司提供了参考和借鉴,推动了国际公司治理标准的提升。

萨班斯法案知识背景

萨班斯法案知识背景

2002年颁布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1.概述萨班斯法案介绍“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是指2002年6月18日美国国会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以17票赞成对4票反对通过由奥克斯利和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联合提出的会计改革法案——《2002上市公司会计改革与投资者保护法案》。

这一议案在美国国会参众两院投票表决通过后,由布什总统在2002年7月30日签署成为正式法律,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萨—奥法》起源于2001年末爆发的美国安然事件。

是继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以来又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律,其效力涵盖了注册于美国证监会(SEC)之下的约14,000家公司,其中包括了大量的非美国公司。

包括中国移动“萨班斯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设立独立的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负责监管执行上市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特别加强执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特别强化了公司治理结构并明确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责任及大幅增强了公司的财务披露义务;大幅加重了对公司管理层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增加经费拨款,以及与有可能对公司现在或将来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合并实体”或组织之间的“其它关系”;如果SEC要求公司提供预期财务报告,SEC应发布有关制度以避免因预期财务报告包含虚假信息或重要信息被遗漏而误导使用者。

第四,对公司的外部审计作出严格规定。

法案规定由美国政府和美国证监会共同组织建立一个独立的监督机构,制定各种审计行业规则,负责对所有审计机构和会计机构进行合规检查。

也就是说,法案改变了审计行业的“自律”状况,而要求上市公司自己出费接受监管。

《萨—奥法》的重要影响其一,法案的推出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公司的管理成本。

虽然《萨—奥法》并没有直接要求公司增加额外的审计工作,但在公司治理及相关的管理程序中增加了许多严格的内部制度和程序,这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公司的管理费用,尤其是在财务审计上的支出成倍增加。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Sarbanes-Oxley Act)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是美国立法机构根据安然有限公司、世界通讯公司等财务欺诈事件破产暴露出来的公司和证券监管问题所立的监管法规,简称《SOX法案》或《索克思法案》。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全称《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由参议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Paul Sarbanes)和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Committee on Financial Services)主席奥克斯利(Mike Oxley)联合提出,又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该法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做出大幅修订,在公司治理、会计职业监管、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立法背景2001年12月美国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安然公司,突然申请破产保护,此后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丑闻不断,特别是2002年6月的世界通信公司会计丑闻事件,“彻底打击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心”(国会报告,2002)。

美国国会和政府加速通过了该法案以图改变这一局面。

法案的第一句话:“遵守证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护投资者及其他目的。

”美国总统小布什在签署该法案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这是自罗斯福总统以来美国商业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法案”。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最初于2002年2月14日提交给国会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到7月25日国会参众两院最终通过,先后有6个版本:2月14日、4月22日、4月24日、7月15日、7月24日、7月25日(最后版本)。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主要内容最后修订完稿的该法案共分11章,第1至第6章主要涉及对会计职业及公司行为的监管,包括:∙建立一个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Public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 PCAOB),对上市公司审计进行监管;∙通过负责合夥人轮换制度以及咨询与审计服务不兼容等提高审计的独立性;∙限定公司高管人员的行为,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等,以增进公司的报告责任;∙加强财务报告的披露;∙通过增加拨款和僱员等来提高美国证监会的执法能力。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背景内容及意义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背景内容及意义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背景内容及意义背景、内容及影响2001年年底以来,美国安然、世通、施乐、默克制药等一批大公司会计丑闻接连曝光,诚信危机震撼着美国及国际社会,使人们对美国式自由市场经济制度产生质疑,全球舆论的焦点集中于美国企业的假账丑闻。

为了提高民众对美国金融市场、政府经济政策的信心,2002年7月30日美国总统布什签署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该法案对渎职与做假账的企业主管实行严厉的制裁,对上市公司实行更为严格的监管(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302、404条款)。

一、《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出台的背景1、假账丑闻导致诚信危机是《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出台的直接原因2001年11月下旬,美国最大的能源企业安然承认自1997年以来,通过非法手段虚报利润5.86亿美元;在与关联公司内部交易中,不断隐藏债务与缺失,管理层从中非法获益。

消息传出,立刻引起美国金融市场的巨大动荡。

安然股价从近90美元跌至不足1美元,许多中小投资者缺失惨重。

自安然公司财务欺诈行为被揭露以来,美国大公司会计丑闻频频曝光,投资者信心连遭打击,美国股市因此受到重创,要紧股指一度跌至9·11恐怖袭击事件以来的最低水平。

世界通信-这只技术股中闪耀的明星,也被逐出纳斯达克市场。

美国魏斯评级公司在调查了7000家公司公布的财务报告后认为,有多达1/3的美国上市公司不一致程度存在捏造盈利的问题,信用危机震惊华尔街。

美国布鲁金斯学会一项研究估计,会计丑闻使2002年美国经济缺失了约370-420亿美元。

假帐丑闻使投资者对美国资本市场与会计公司的职业道德失去了信心。

加强金融监管以恢复投资者信心已成为美国国会、政府与公众的一致呼声。

2、美国企业制度的缺陷是《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出台的根本原因一系列公司假账丑闻的发生,已经不是个别公司的问题,而是美国公司制度的缺陷。

这个缺陷要紧表现在公司治理结构的不平衡与外部监督的缺失。

九十年代,美国公司制度一度被认为是最能激发人的制造力,最适合新技术进展的模式。

萨班斯法案

萨班斯法案


安然事件后,美国总统布什发表讲话,严厉谴责安 然公司及其高管的不法造假行为,并反思政府对公 司管理及财务舞弊的失察。为了重树投资者对股市 的信心,2002年7月26日,美国国会以绝对多数 票通过《萨班斯法案》四天后,布什总统在白宫签 署法案,使其正式生效。
《萨班斯法案》中与内控有关的条款
302
上市公司必须在年报中提供 内部控制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注册会 计师都需要对企业的内部控制系 统作出评价 注册会计师还必须对公司管 理层评估过程以及内部系统结 论进行相应的检查并出具正式 意见
404条款
1,内部控制方面的要求:要求公司年报中包括一份“内部 控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明确指出公司管理层对建立和保持一套完整的与财务 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系统和程序所负有的责任; (2)包含管理层在财务年度期末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 控制体系及程序的有效性的评估。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受托的上市公司审计师应按照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 对审核约定所发布或采用的准则就管理层关于内部控制的评 估进行测试和评价,并出具评价报告。
《萨班斯法案》简介
《萨班斯法案》 出台历史背景
《萨班斯法案》中有 关内控的条款

《萨班斯法案》其全称为《2002年公众公司会计 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案》,是美国国会针对安然、 世通等财务欺诈事件而出台的。2002年,由参议 院银行委员会主席萨班斯和奥克斯利联合提出, 也被称作《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 案对美国《1933年证券法》、 《1934年证券交易法》 做出大幅修订,在公司 治理、会计职业监管、 证券市场监管等方面作 出了许多新的规定。
公司对财务报告的责任
管理主管在内的企业管理层, 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按季度和年度就以下事项发表声 明: (1)对建立和维护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负责。 (2)设计了所需的内部控制,以保证这些官员能知道该 公司及其并表子公司的所有重大信息,尤其是报告期内的重 大信息。 (3)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的任何变更都已得到恰 当的披露,这里的变更指最近一个会计季度已经产生,或者 合理预期将对于财务报告有关的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的变 更。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主要内容
•第404节 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 - 要求公司管理层在年度报告中: - 描述他们在建立和维护一个针对财务报告职能行之有效的内部控 制程序中的责任 - 对财务报告系统内部控制有效性以一个公认架构进行评估(例如 COSO内控架构) - 同时要求外部审计人员: - 对管理层评估结果进行签证 - 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要求 - 扩大信息披露的控制和财务报告系统内部控制程序的认证 - 将内控评估日改为财务报告截止日
立法背景
2001年12月美国最大的能源公司之一安然公司,突然申请破产保 护,此后上市公司和证券市场丑闻不断,特别是2002年6月的世 界通信公司会计丑闻事件,“彻底打击了投资者对资本市场的信 心”(国会报告,2002)。美国国会和政府加速通过了该法案以 图改变这一局面。法案的第一句话:“遵守证券法律以提高公司 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保护投资者及其他目的。” 美国总统小布什在签署该法案的新闻发布会上称“这是自罗斯福 总统以来美国商业界影响最为深远的改革法案 ”。 该法案最初于2002年2月14日提交给国会众议院金融服务委员会, 到7月25日国会参众两院最终通过,先后有6个版本:2月14日、4 月22日、4月24日、7月15日、7月24日、7月25日(最后版本)。
主要内容
- 成立独立的公众公司会计监察委员会,监管执 行上市公司审计职业 - 要求加强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 - 要求加大公司的财务报告责任 - 要求强化财务披露义务 - 加重了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 - 增加经费拨款,强化美国证券管理委员会的监 管职能 - 要求美国审计总署加强调查研究 其中与上市公司管理层直接相关的是: 第302节 公司对财务报告的责任 第404节 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评价
主要内容
•第302节 公司对财务报告的责任 - 要求公司首要官员及首要财务官在季度/年度报告中保证 - 对信息披露的控制和程序负责(含刑事责任) - 设计必要的内部控制手段并确保其执行可使高层及时获得重要信息 - 对披露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评估结果需存档

美国萨班斯法案简介

美国萨班斯法案简介

下面在此简单为大家介绍一下《萨奥法案》1. 《萨奥法案》出台的背景2001年以来,美国安然、世通、施乐、默克制药等一些大公司的会计丑闻连续曝光,诚信危机震撼了美国及国际社会。

为了建立并恢复民众对美国资本市场和政府经济政策的信心,对公司财务报告的信心,2002年7月30日,美国总统布什正式签署了《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连续的会计丑闻揭示了美国企业制度存在的缺陷:1)美国公司的治理结构存在一定缺陷股票期权激励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熟知公司内情,可以在股价下跌前变现股票,损害投资人利益;首席执行管制度:股东大会对经营管理者的控制力减弱,经营管理者为了自身利益而做出掩盖债务、虚报利润等违法违规行为。

2)外部监督不充分会计师一方面对上市公司进行财务审计,另一方面又为上市公司提供会计咨询服务,缺乏独立性;会计行业没有统一有效的监管,导致上市公司的外部监督失效。

2. 《法案》的基本内容,包括11个部分,其中明确了公司管理层的责任:必须对披露报告额真实性、全面性、准确性负责;必须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设计、建立、运行有效负责。

完善了公司审计制度:要求所有的上市公司都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该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全部是“独立董事”禁止上市公司的独立审计人员同时向该上市公司提供包括保管财务数据、设计和执行财务信息制度、资产评估会估价服务等与审计无关的其他专业服务。

此外,还加强了会计监督,强化信息披露的监控,突出了舞弊防范,加强了法律制裁。

3. 《法案》中核心条款简介404条款简介首席执行管或财务总监签署年度报告以确认其实施和维护内部控制框架和财务报告的责任,并对其效果进行评估。

外部审计师通过对控制文档记录和控制效果的测试,对管理层报告发表意见。

要求在美的上市公司必须建立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管理层是内部控制体系建设、运行、评估的责任人;SEC(美国证监会)和PCAOB推荐COSO作为企业建立内部控制体系的标准。

302条款:首席执行官或财务总监声明其负责建立并维护与披露有关的控制和程序,并已经设计有关披露的控制和程序以保证其获知必要的信息,同时对有关披露的控制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和报告。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又称SOX法案,是美国历史上最为重要的一项企业法规。

它是在2002年7月30日由美国国会通过的《公众公司会计监督与企业治理法案》(Sarbanes-Oxley Act)的简称。

该法案的制定是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企业的财务透明度和治理水平,防止公司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的发生。

本文将从SOX法案的背景、主要内容、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SOX法案的背景在2001年底,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企业丑闻之一——恩隆公司的破产引起了全球的关注。

恩隆公司的破产不仅导致了投资者的巨额损失,而且也震惊了整个企业界,引发了对企业管理和财务透明度的质疑。

在此背景下,美国国会开始着手制定一项法案,以加强公众公司的财务监管和企业治理。

2002年7月30日,美国国会通过了《公众公司会计监督与企业治理法案》,简称SOX法案。

SOX法案的制定是美国历史上最为重要的一项企业法规之一,它标志着美国企业治理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

二、SOX法案的主要内容1. 企业治理SOX法案规定,公众公司必须设立独立的董事会,并且必须有至少一名独立董事。

此外,SOX法案还规定,公众公司的董事会必须设立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并且这些委员会必须由独立董事组成。

2. 财务透明度SOX法案要求公众公司必须披露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的详细信息。

此外,SOX法案还规定,公众公司必须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以确保财务报表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3. 审计制度SOX法案规定,公众公司的审计工作必须由独立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此外,SOX法案还规定,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计,并且必须向公司的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报告审计结果。

4. 处罚制度SOX法案规定,任何企业出现财务造假和欺诈行为的情况,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此外,SOX法案还规定,公司高管必须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负责,并且如果发现公司存在财务问题,高管必须及时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披露相关信息。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THE 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Summary of Key Provisions of Interest to Internal Auditors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与内部审计师相关的关键条款汇总Sec. 2 Definitions定义Defines terms used in the bill, including the following:法案中对以下名词定义为:●'Audit' means an examination of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any issuer by an independent public accounting firm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ules of the Board or the Commission for the purpose of expressing an opinion on such statements.审计:为了对财务报表出具意见而由独立的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本委员会的规则对某个报表发布者提供的财务报表进行的审查。

●'Audit committee' means: (A) a committee established by and amongst the board of directors of an issuer for the purpose of overseeing the accounting and financial reporting processes of the issuer and audits of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the issuer; or (B) the entire board of directors if no such committee exists.审计委员会:(A)由发布者的董事会组建并由董事会成员组成的一个委员会,对其会计和财务报告过程以及财务报表的审计过程进行监管;或(2)如果不存在这样的委员会,则整个董事会即为审计委员会。

●'Audit report' means a document or other record: (A) prepared following an audit performed for purposes of compliance by an issuer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securities laws; and (B) in which a public accounting firm either: (1) sets forth the opinion of that firm regarding a financial statement, report, or other document; or (2) asserts that no such opinion can be expressed.审计报告:一份文件或其他符合以下特征的记录:(A)在执行完以遵循相关证券法律的要求为目的而进行的审计之后出具的;和(B)在该文件或记录中,会计师事务所(1)对其财务报表、报告或其他文件发表的意见,或(2)申明对这些事项无法表达意见。

●'Non-audit services' means any professional services provided to an issuer by a registered public accounting firm, other than those provided to an issuer in connectionwith an audit or a review of the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an issuer.非审计服务:指由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向报表发布者提供的、与其财务报表审计或复核无关的其他专业服务。

●'Professional standards' means: (A) accounting principles that are (1) established by the standard setting body; and (2) relevant to audit reports for particular issuers, or dealt with in the quality control system of a particular registered public accounting firm; and (B) auditing standards, standards for attestation engagements, quality control policies and procedures, ethical and competency standards, and independence standards that the Board or SEC determines (1) relate to the preparation or issuance of audit reports for issuers; and (2) are established or adopted by the Board or promulgated as SEC rules.专业标准:是指(A)那些(1)由标准制订机构建立,并且(2)与特定的发布者的审计报告相关,或针对特定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质量控制系统的会计准则;同时(B)由本委员会或证券与交易委员会确立的(1)与发布者的审计报告的编制或发布有关的;并且(2)由本委员会制订或采纳的,或由证券与交易委员会颁布的,各种报表审计的审计准则、标准,质量控制政策及其程序、道德与胜任能力标准,独立性标准,等等。

Sec. 3 Commission rules and enforcement委员会的规则和施行TITLE I--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第一部分公众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Sec. 101 Establishment; administrative provisions组建、管理条款The 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 (The Board) is established as an independent (nonfederal) non-profit corporation. It shall oversee the audit of public companies that are subject to the securities laws, and related matters,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investors and further the public interest in the preparation of informative, accurate, and independent audit reports for companies the securities of which are sold to, and held by and for, public investors.上市公司会计监管委员会(简称"委员会")是独立的(非联邦的)非盈利性社团法人。

其职责是对受相关证券法规监管的上市公司和相关事项的审计进行监督,以便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且促使公众关注那些为向公众发售股票、被公众持有股票或替公众持有股票的公司而编制的有用的、准确的和独立的审计报告。

The Board shall have five members, appointed from among prominent individuals of integrity and reputation who have a demonstrated commitment to the interests of investors and the public, and an understanding of the responsibilities for and nature of the financial disclosures required of issuers under the securities laws and the obligations of accountants with respect to the preparation and issuance of audit reports with respect to such disclosures.委员会应由5人组成。

成员应当由诚实而有声望的杰出人士组成。

……Two members, and only two members, of the Board shall be or have been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If one of those two members is the chairperson, he or she may not have been a practicing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 for at least five years prior to his or her appointment to the Board.委员会中的两人而且只有两人应当是或已经是的注册会计师。

如果两人中的一人又是委员会主席,他必须在上任之前的五年内没有从事注册会计师工作。

The Board shall:●Register public accounting firms that prepare audit reports for issuers.●Establish or adopt, or both, by rule, auditing, quality control, ethics, independence, and other standards relating to the preparation of audit reports for issuers.●Conduct inspections of registered public accounting firms.●Conduct investigations and disciplinary proceedings concerning, and impose appropriate sanctions where justified upon, registered public accounting firms and associated persons of such firms.●Perform such other duties or functions as the Board determines are necessary or appropriate to promote high professional standards among, and improve the quality of audit services offered by, registered public accounting firms and associated persons thereof, or otherwise to carry out this Act, in order to protect investors, or to further the public interest.●Enforce compliance with this Act, the rules of the Board, professional standards,and the securities laws relating to the preparation and issuance of audit reports and the obligations and liabilities of accountants with respect thereto, by registered public accounting firms and associated persons thereof.●Set the budget and manage the operations of the Board and the staff of the Board. 委员会应当:●对编制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备案登记;●根据规则,建立和/或采纳与编制审计报告相关的审计、质量控制、职业道德、独立性和其他标准;●对备案登记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实施检查;●对备案登记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进行调查和执业操守听证,如果证实必要,进行适当的处罚;●履行委员会认为必要的或适当的能够促使备案登记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建立较高的职业标准和审计服务质量的职能,或者根据本法案采取保护投资者利益,或促进公众利益的行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