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分解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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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调查,综合分析沿河村落和城镇的防洪现状,以村为单元划定危 险区,科学确定预警指标和阈值,为及时准确预警和灾害防御提供 基础支撑。
3、山洪灾害分析评价
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是在前期基础工作、山洪灾害调查的基础上, 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区三、四级区划,深入分析山洪灾害防治区 暴雨特性、小流域特征和社会经济情况,研究历史山洪灾害情况, 分析小流域洪水规律,采用各地设计暴雨洪水计算方法和水文模型、 水动力学模型等分析计算方法,综合分析评价防治区沿河村落、集 镇和城镇的防洪现状,划定山洪灾害危险区并绘制相应图件,确定 预警指标和阈值。提出下一步需工程治理的山区河道名录和主要治 理措施。
3、重点地区洪水风险图编制。制定洪水风险图编制和管理的规 章规范,开发洪水风险图编制的通用软件;编制全国重点防洪保护 区、国家蓄滞洪区、洪泛区、重点和重要防洪城市、部分中小河流 等的洪水风险图;建设国家、流域和省级洪水风险图管理与应用系 统;建设国家洪水风险图管理中心。
4、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试点。在开展非工程措施建设的基础上, 从规划确定的 19800 条山洪沟中,先期选择危害严重、且难以实施 搬迁避让的山区河道进行防洪治理试点。对河道两岸有集中居民点、 重要基础设施等的重点河段,因地制宜采取护岸、堤防等防护措施, 提高防洪能力,有效保护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三、非工程措施建设
20002000地形测量地形测量人口人口房屋房屋资产展布资产展布现场调查现场调查现场调查现场调查山洪灾害分析评价山洪灾害分析评价暴雨分析模型暴雨分析模型分布式水文分布式水文模型模型洪水分析水洪水分析水力学模型力学模型危险区分析危险区分析模型模型预警指标与阈预警指标与阈值分析模型值分析模型防洪现状分析防洪现状分析预警指标与阈值预警指标与阈值危险区图危险区图全国山洪灾害全国山洪灾害调查与评价成果调查与评价成果集成集成数据库数据库气象气象数据数据蒸发发蒸气温温气水文水文数据数据水位位水暴雨图集集暴雨图水文参数数水文参土土壤壤类类型型植植被被类类型型小流域小流域基本信息基本信息demdem土地利用用土地利涉水工程程涉水工水利工程程水利工受灾面积积受灾面受灾人口口受灾人倒塌房屋屋倒塌房遥感遥感数据数据dlgdlg行政区划划行政区domdom降雨雨降河流流河沿河村落落沿河村企事业单位位企事业单资产产资河段河段基本信息基本信息下垫面条件下垫面条件降雨特征降雨特征人类活动人类活动坡面糙率及下渗特性坡面糙率及下渗特性降雨径流特征降雨径流特征行政区划行政区划水利工程水利工程社会经济社会经济人口分布布人口分调查工作底图调查工作底图受威胁对象受威胁对象地形地貌貌地形地水利工程程水利工企事业单位位企事业单防治现状状防治现数据审核数据汇集推理公式推理公式涉水涉水工程工程类型类型数量分布分布特征数量特征野外调查软件工具野外调查软件工具经验公式经验公式危险区划定危险区划定调查表格调查表格基础基础工作工作调查调查评价评价山洪灾害区划山洪灾害区划流量量流降雨雨降房屋屋房伤伤亡人口口亡人8山洪灾害调查评价主要任务表山洪灾害调查评价主要任务表序号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单位单位数量数量一一前期基础工作前期基础工作1调查评价技术要求制订套172数字线划图dlg数据收集整理幅150003数字高程模型dem收集整理幅150004数字正射影像dom数据收集整理km270000005小流域基础数据提取km263000006小流域土壤植被等信息提取km263000007其它基础数据整理套18工作底图制作县市省23929现场数据采集终端配置套10290二二防治区防治区山洪灾害调查山洪灾害调查1水文基本资料收集处理县20582小流域基础信息现场核对小流域2332823社会经济调查自然村5775654涉水工程补充调查县20585历史山洪灾害调查县20586山洪灾害威胁区域调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实施方案编制大纲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县实施方案编制大纲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二○○七年八月目录1 编制缘由 (1)2 编制依据 (1)3 试点目标及建设任务 (2)4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2)4.1 系统建设模式 (3)4.2 水雨情监测子系统 (5)4.3 信息汇集与预警平台 (11)4.4 预警子系统 (14)4.5 要求 (21)5 预案编制 (25)5.1 工作内容 (25)5.2 要求 (26)6 群测群防的组织体系 (29)6.1 工作内容 (29)6.2 要求 (35)7 宣传、培训 (35)7.1 工作内容 (35)7.2 要求 (37)8 山洪沟重点治理工程 (38)8.1 工作内容 (38)8.2 要求 (38)9 投资估算 (41)10 主要成果 (43)1 编制缘由我国主要处于东亚季风区,暴雨频发,地质地貌复杂,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山洪灾害发生频繁。
山洪灾害不仅对山丘区的基础设施造成毁灭性破坏,而且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的损害和威胁,已经成为当前防灾减灾中的突出问题,是山丘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
为了保障山丘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从2002年底开始,水利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2006年10月国务院以国函[2006]116号文正式批复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批复意见要求“要以近期规划项目为重点,以人员能及时转移、减少伤亡为目标,抓紧在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进行试点,实施雨量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预案编制等见效快的非工程措施和必要的工程措施。
要加强宣传和管理,加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构建群测群防体系。
”我国山洪灾害点多面广,成因复杂,影响范围大、人口多。
为探求各地防御山洪灾害因地制宜的途径和方法,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意见要求,拟以山洪灾害严重的县级行政区为单元,抓紧开展山洪灾害防治试点工作,为此需编制试点县山洪灾害防治实施方案。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应对策略模板课件
06 未来山洪灾害的挑战与展望
气候变化对山洪灾害的影响
气候变化导致极端天气事件增多 ,如暴雨、大风等,增加了山洪
灾害的风险。
气温升高导致冰川融化,增加了 山洪暴发的可能性。
气候变化影响降水分布,可能导 致一些地区山洪灾害更为频繁。
科技创新在山洪灾害应对中的作用
01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进行山洪灾害监测和预警,提高预警 准确性和时效性。
通过国际交流,增进各国之间 的了解和友谊,共同应对全球 性挑战。
谢谢聆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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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分析历史和实时数据,预 测山洪灾害发展趋势。
03
利用无人机、卫星遥感等技术,快速获取灾区信息,为 应急救援提供支持。
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山洪灾害防治中的重要性
借鉴国际上先进的山洪灾害防 治经验和技术,提高我国防治 水平。
加强国际合作,共同研究山洪 灾害的成因和应对策略,促进 全球可持续发展。
02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的编制
编制目的与原则
目的
确保在山洪灾害发生时,能够迅 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 损失。
原则
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及 时性和系统性。
编制流程与方法
流程
风险评估、应急资源调查、应急能力 评估、预案编制、预案评审与发布。
方法
采用风险分析、情景构建、资源调查 等多种方法,结合实际情况进行编制 。
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加强与相关部门和组织的协调配合,形成高效的 应急救援体系。
推进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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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灾后恢复计划
根据灾情评估结果,制定 灾后恢复重建计划,明确 重建目标和任务。
落实重建资金
国务院关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批复
【法规类别】防汛抗旱
【发文字号】国函[2006]116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06.10.27
【实施日期】2006.10.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批复
(国函〔2006〕1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水利部、环保总局、气象局:
水利部、国土资源部、气象局、建设部和环保总局《关于批复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请示》(水汛〔2006〕31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力争到2010年,在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初步建立以监测、通信、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为主并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减少群死群伤事件和财产损失。
到2020年,在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全面建成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灾减灾
体系,在山洪灾害一般防治区初步建立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的防灾减灾体系,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山洪灾害防治能力与山丘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6-2020年)编制大纲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6-2020年)编制大纲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二〇一五年七月前言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2010年11月,水利部会同财政部等部局启动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79.38亿元,经过三年建设,初步建成覆盖全国2058个县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在近年汛期发挥了显著的防洪减灾效益,有效减少了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依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2013年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以下简称《2013-2015年实施方案》),在前期实施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的基础上,明确了2013-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和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主要建设任务。
受2013-2015年实际安排投资限制,《2013-2015年实施方案》中部分任务没有安排开展建设,尤其是约80%(1300多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尚未安排。
同时,全球气候变化和山丘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更加集中,流动性更强,又对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16-2020年需要中央、地方继续加大投入,尽快完成《2013-2015年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同时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对山洪灾害防治的新要求,在重点防治区构建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1、非工程措施建设。
继续完善各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强化信息共享和综合应用,继续开展平台延伸到乡镇及视频会商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云服务、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提高系统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数据运行维护效率,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逐步开展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社会服务;根据标准升级、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及前期设施设备更新换代需求,对部分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提标升级),提高可靠性和保障能力,重点加强学校、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地区的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复核和检验调查评价成果,率定分析预警指标,提高精准度,集成、挖掘分析与利用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开展山洪灾害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在重点地区配置必要的救援设备,逐步加强技术服务能力,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持续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重点县示范建设。
山洪灾害预案修编方案模板
一、编制目的为确保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科学性、系统性和有效性,提高应对山洪灾害的应急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修编方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4. 《山洪灾害防御条例》5. 《山洪灾害应急预案编制指南》6. 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三、修编原则1. 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 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3. 综合考虑,因地制宜;4. 科学合理,便于操作;5. 及时更新,持续改进。
四、修编内容1. 总则- 编制目的、依据、原则;- 适用范围、组织指挥体系;- 预警发布与响应;- 应急物资储备与调度;- 应急队伍管理与培训。
2. 基本情况- 山洪灾害易发区域及风险分析;- 山洪灾害发生频率、影响范围、损失情况;- 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现状;- 山洪灾害防御工程现状。
3. 预警与响应- 预警信号发布与传递;- 应急响应级别及启动条件;- 应急响应程序及措施;- 预警解除与后续工作。
4. 防御措施- 工程措施:水库、堤防、河道整治等;- 非工程措施:监测预警、人员转移、避险安置等; - 抢险救灾措施:应急队伍、物资、设备等。
5. 应急保障- 应急物资储备与调度;- 应急队伍管理与培训;- 应急资金保障;- 应急通信与信息保障。
6. 宣传教育与培训- 山洪灾害防御知识普及;- 应急演练与培训;- 社会公众参与。
五、修编程序1. 组织领导:成立修编领导小组,负责修编工作的组织实施;2. 调研收集:对山洪灾害易发区域、防御工程、监测预警系统等进行调研;3. 编制初稿: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实际情况,编制修编初稿;4. 征求意见:将初稿提交相关部门和专家征求意见;5. 修改完善:根据征求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完善;6. 审核批准:将修改完善的预案提交相关部门审核批准;7. 发布实施:正式发布实施修编后的山洪灾害预案。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简要报告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简要报告前言我国地貌类型复杂多样,且以山地高原为主。
广义的山丘区包括山地、丘陵和比较崎岖的高原,约占全国陆地面积的三分之二。
我国主要处于东亚季风区,暴雨频发,地质地貌复杂,以及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山洪灾害发生频繁,是世界上山洪灾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
山洪灾害不仅对我国山丘区的基础设施造成毁灭性破坏,而且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构成极大的损害和威胁,已经成为山丘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之一。
二十世纪五十年代以来,山洪灾害每年都造成数以百计的人员伤亡,是我国自然灾害造成人员伤亡的主要灾种之一。
据1950~1990年资料分析,全国洪涝灾害死亡人数中,山丘区占67.4%;1997年全国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占当年洪涝灾害总死亡人数的69%;1998年长江大洪水受灾严重的湖南、湖北、江西和安徽四省死亡人员,大部分死于山洪灾害。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山丘区建成了一大批防治山洪灾害的工程设施,但这些工程大都修建于二十世纪六十、七十年代,建设标准不高,工程配套不完善、老化失修严重,病险工程不断增多。
由于缺乏对山洪灾害防治的宣传和系统研究,人们主动防灾避灾意识不强,以致于在河道边、山洪出口一带建住房、搞开发,不断侵占河道,乱弃、乱建、乱挖,河道不断淤塞,泄洪能力严重萎缩,进一步加剧了山洪灾害的发生和损失。
散布于山丘区的中小城镇和居民点,多位于平川谷地,防洪工程标准低、质量差,有的甚至处于无设防状态,一旦山洪暴发,防不胜防。
总体而言,目前我国防御山洪灾害能力十分薄弱。
严重的山洪灾害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2002年9月,时任副总理的温家宝同志批示“山洪灾害频发,造成损失巨大,已成为防灾减灾工作中的一个突出问题。
必须把防治山洪灾害摆在重要位置,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研究山洪发生的特点和规律,采取综合防治对策,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并指示研究提出防治山洪灾害的规划方案。
遵照温总理的批示精神,为了保障山丘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水利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以下简称五部局)联合成立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规划编写组。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1总则为了及时掌握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可能发生的地点和时间,使地处灾害危险区的居民可以及时得到预警信息,并提前采取预防措施以避免或减轻山洪灾害的危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必须开展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监测工作。
1.11.21.3性等。
综合考虑这三个方面的因素,将需要考虑监测的泥石流、滑坡划分为以下三类:①极度危险的泥石流、滑坡:暂时不能采取搬迁措施,受威胁人口在100人以上,或一次灾害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上的常发性和间发性泥石流、或稳定性差(变形迹象明显)和较差的滑坡。
②危险的泥石流、滑坡:受威胁人口在10—100人或一次灾害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1000万元之间的常发性和间发性泥石流、或稳定性差和较差的滑坡。
③一般危险的泥石流、滑坡:受威胁人口在10人以下或一次灾害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100万元以下的常发性或间发性泥石流、或稳定性差和较差的滑坡。
对潜在威胁性不同的上述三类泥石流、滑坡,应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2(3统、大气探测系统、水情信息测报系统、多普勒雷达站网和气象卫星观测信息等,为有效地防治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
监测系统应根据当地泥石流、滑坡灾害的防治需要,逐步发展并优化。
在监测系统运行过程中,要定期地或适时地分析检验和总结存在的问题,进行站网优化调整。
(4)群测群防为主、群测群防与专业监测相结合的原则我国需要进行监测的泥石流、滑坡灾害点很多。
就一个区域而言,建设一个或几个监测点,以这些点为中心向外辐射,建立若干个或一批群测群防点,带动面上群测群防工作的全面开展。
这些群测群防点可由监测站配备一定的监测仪器,落实专人监测和管理。
通过群测群防工作的开展,不仅可以减少站点建设投资,而且可以大大提高人民群众防御自然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5等),(6测。
2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监测系统总体规划方案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监测系统是山洪灾害防治监测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中的“4.2监测系统规划”要求进行规划。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大纲目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山洪灾害是指山丘区由于降雨引发的山洪,泥石流,滑坡等对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为规和指导县,乡(镇)编制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以有效防御山洪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避免群死群伤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本大纲.1.2 编制依据1.2.1 《中华人民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国气象法》等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有关地方性法规,条例及规定;1.2.2 经过批准的国家,省,市,县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等;1.2.3 有关规程,规和技术标准.1.3 编制原则1.3.1 坚持科学发展观,体现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1.3.2 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1.3.3 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1.3.4 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1.4 适用围本大纲适用于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县级,乡(镇)级行政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1.5 预案编制1.5.1 县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容包括:调查了解县域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山洪灾害类型,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情况,分析山洪灾害的成因及特点;确定县级山洪灾害防御部门职责及责任人员;明确区域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乡(镇)及山洪灾害防御措施;建立监测通信和预警系统,确定预警程序和方式,根据预报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规定转移安置要求,拟定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各项措施,安排日常的宣传,演练等工作.1.5.2 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容包括:调查了解区域的自然和经济社会基本情况,历年山洪灾害的类型及损失情况,分析山洪灾害的成因及特点,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划分危险区和安全区;确定乡(镇),村级防御组织机构人员及职责;充分利用已有的监测及通信设施,设备,制定实时监测及通信预警方案,确定预警程序及方式,根据预报及时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确定转移安置的人员,路线,方法等,拟定抢险救灾,灾后重建等各项措施,安排日常的宣传,演练等工作.1.5.3 县级防汛指挥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县级预案,并组织辖区乡(镇)政府编制乡(镇)山洪灾害防御预案.1.6 预案审批1.6.1 县,乡(镇)级预案由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审批,县级预案需报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备案.1.6.2 预案有效期一般为3~5年,每隔3~5年修订一次,情况有较大变化时应及时修订.2 基本情况2.1 自然情况2.1.1 河流分布情况;2.1.2 区域的气象,水文条件,暴雨洪水特性;2.1.3 区域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与地层岩性,水土流失等情况.2.2 经济社会情况2.2.1 区域行政区划情况,人口数量及分布情况;2.2.2 区域耕地面积,产业结构,国生产总值及人均收入等;2.2.3 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预测.2.3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及成因2.3.1 调查,收集区域历史山洪灾害情况,分析区域山洪灾害类型及易发区,描述典型山洪灾害;2.3.2总结各类山洪灾害的成因和特点.2.4 山洪灾害防御现状2.4.1 防灾非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防灾非工程措施主要包括防灾知识宣传,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防灾预案及救灾措施,搬迁避让,防灾管理等;2.4.2 防灾工程措施现状及存在问题.防灾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山洪沟,泥石流沟及滑坡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等.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3.1 划分原则危险区是指受山洪灾害威胁的区域,一旦发生山洪,泥石流,滑坡,将直接造成区人员伤亡以及房屋,设施的破坏.危险区一般处于河谷,沟口,河滩,陡坡下,低洼处和不稳定的山体下;安全区是指不受山洪,泥石流,滑坡威胁,地质结构比较稳定,可安全居住和从事生产活动的区域.安全区是危险区人员的避灾场所.安全区一般应选在地势较高,平坦或坡度平缓的地方,避开河道,沟口,陡坡,低洼地带.根据区域山洪灾害的形成特点,在调查历史山洪灾害发生区域的基础上,结合气候和地形地质条件,人员分布等,分析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类型,程度及影响围,合理划分危险区,安全区.3.2 "两区"的基本情况根据山洪灾害可能发生的程度和围,绘制山洪灾害风险图,标示山洪灾害危险区,安全区.收集,整理危险区经济社会资料,填写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4 组织指挥体系4.1 组织指挥机构4.1.1 县级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县级行政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由县级政府主管领导任指挥长,指挥部成员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山洪灾害防御工作需要确定,一般由发改委,水利,国土资源,气象,民政,财政,建设,交通,公安,卫生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防汛抗旱指挥部办事机构设在水行政主管部门,防汛指挥部根据需要抽调相关部门和人员成立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组.4.1.2 乡(镇)组织指挥机构的构成:有山洪灾害防御任务的乡(镇)成立防汛指挥机构,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乡(镇)主管领导任指挥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防汛指挥机构下设监测,信息,转移,调度,保障等5个工作小组和2~3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乡(镇)各行政村成立以村主任为负责人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同时,各村成立以基干民兵为主体的1~2个应急抢险队(每队不少于10人).每个村,组均要落实降雨和水位,工程险情,泥石流,滑坡监测人员,确定一名或几名信号发送员,并造花名册报送乡(镇),县防汛办备查.4.2 职责和分工4.2.1县级防汛指挥部统一领导和组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各部门各负其责,实施山洪灾害防御预案.县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指挥部的日常工作.4.2.2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在县级防汛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具体组织乡(镇)和村组的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并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等.村级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组负责本行政村降雨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工作.4.2.3明确工作职责.监测组:负责监测辖区雨量站,气象站等的雨量,水利工程,危险区及溪沟水位,泥石流沟,滑坡点的位移等信息.信息组:负责对县级防指,气象,水文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掌握暴雨洪水预报,降雨,泥石流,滑坡,水利工程险情等信息,及时为领导指挥决策提供依据.转移组:负责按照指挥部的命令及预警通知,做好受威胁群众按预定的路线和地点转移的组织工作,负责转移任务的责任人要一个不漏地动员到户到人,同时确保转移途中和安置后的人员安全.调度组:负责水利工程的调度运用,抢险人员的调配,调度并管理抢险救灾物质,车辆等,负责善后补偿与处理等.保障组:负责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的组织工作,负责被安置户原房屋搬迁建设及新的房基地用地审批手续的联系等工作.应急抢险队:在紧急情况下听从命令进行有序的抢险救援工作.信号发送员:在获得险情监测信息或接到紧急避灾转移命令后,立即按预定信号发布报警信号.4.2.4 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人及联系方式.包括指挥部成员,各工作组人员,监测,预警人员,转移负责人以及抢险人员等.5 监测预警5.1 山洪灾害雨,水情临界值确定5.1.1 参照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的降雨情况,根据各地的暴雨特性,地形地质条件,前期降雨量等,分析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临界雨量值;5.1.2 根据历史山洪灾害发生时溪河水位情况,分析确定本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的溪河水位值及变化情况;有的河流可将上游水情变化作为判断是否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的主要依据.5.2 实时监测5.2.1 监测容:辖区降雨,水位,泥石流和滑坡等信息.5.2.2 监测要求:有目的,有步骤,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监测,群测群防为主,专业监测为辅.5.2.3 监测系统的设立:摸清监测系统的现状及存在问题,在现有监测站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布设测站或简易测量设施,拟定监测方式以及信息采集传输方式等.5.3 通信5.3.1 选取适宜的通信方式.常用的通信方式有电视,广播,,传真,Internet网络,语音查询,短信,数字式调幅无线电指挥系统,专用警报系统,锣鼓号等.5.3.2 以经济,实用为原则,因地制宜地建设与通信方式相适应的山洪灾害监测信息,警报等的传输和信息反馈通信网络.5.3.3 可逐步建立县级管理部门山洪灾害各类数据汇集及信息共享平台.5.4 预报预警5.4.1预报容:气象预报,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泥石流和滑坡预报.气象预报由气象部门发布,溪河洪水预报,水库水位预报由水利部门发布,泥石流和滑坡预报由国土部门发布.5.4.2预警容:暴雨洪水预报信息;暴雨洪水监测信息;降雨,洪水位是否达到临界值;水库及山塘水位监测信息;可能发生泥石流或滑坡的监测和预报信息等.5.4.3预警启用时机:(1)当接到暴雨天气预报,相关行政责任人应引起重视.当预报或发生的降雨接近或将超过临界雨量值时,应发布暴雨预警信息;(2)当上游水位急剧上涨,将对下游造成山洪灾害,应立即向下游发布预警信息;(3)当出现发生泥石流,滑坡的征兆时,应发布泥石流,滑坡灾害预警信息;(4)水库及山塘发生溃决性重大险情时应及时发布相关信息.5.4.4 预警发布及程序:根据调查,监测,分析,按临界雨量,水位,山洪灾害征兆等,及时发布警报.各地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预警程序和启用条件.(1)在一般情况下,山洪灾害防御预警信号由防汛指挥机构发布,可参照县→乡(镇)→村→组→户的次序进行预警(见图1).(2)如遇紧急情况(滑坡,水库山塘溃坝等)村可直接报告县级防汛指挥部和乡(镇)防汛指挥机构,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在最短时间完成预警工作(见图2).5.4.5预警方式: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设置预警信号(如语音,手机短信等),报警信号(如信号弹,报警器等);按照发生山洪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因地制宜地确定不同级别预警信号所对应的预警方式.图1 一般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图2 紧急情况预警程序示意图6 转移安置6.1 转移安置6.1.1 确定需要转移的人员.6.1.2 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应以集体,有组织转移为主.6.1.3转移地点,路线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汛前拟定好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汛期必须经常检查转移路线,安置地点是否出现异常,如有异常应及时修补或改变线路.转移路线要避开跨河,跨溪或易滑坡等地带.不要顺着溪河沟谷上下游,泥石流沟上下游,滑坡的滑动方向转移,应向溪河沟谷两侧山坡或滑动体的两侧方向转移.填写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绘制人员转移安置图.6.1.4制作明白卡,将转移路线,时机,安置地点,责任人等有关信息发放到每户.制作标识牌,标明安全区,危险区,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6.1.5因地制宜地采取集中,分散等安置方式.6.1.6制定当交通,通讯中断时,乡,村(组)躲灾避灾的应急措施.6.2 转移安置纪律转移工作采取县,乡(镇),村,组干部层层包干负责的办法实施,明确转移安置纪律,统一指挥,安全第一.7 抢险救灾7.1 抢险救灾准备7.1.1 普及山洪灾害防御的基本知识,增强防灾意识;7.1.2 建立抢险救灾工作机制,确定抢险救灾方案.主要包括人员组织,物资调拨,车辆调配和救护等;7.1.3 抢险救灾的准备包括救助装备准备,资金准备,物资准备等.7.2 抢险,救灾7.2.1一旦发生险情,在及时向上一级防汛指挥部门报告的同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配车辆,设备,物资等.7.2.2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要安排专人监测,防御.7.2.3 发生灾情,要首先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7.2.4 如有人畜伤亡,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清理,掩埋人畜尸体.7.2.5 对紧急转移的人员作好临时安置,发放粮食,衣物,对灾区作好卫生防疫工作.7.2.6 迅速组织力量抢修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8 保障措施8.1 汛前检查汛前,县,乡(镇)对所辖区域进行全面普查,发现问题登记造册,及时处理,同时对可能引发山洪灾害的工程,区域等安排专人负责防守.8.2宣传教育及演练8.2.1 对本预案的主要容,要利用会议,广播,电视,墙报,标语等多种形式,向辖区群众进行宣传.8.2.2 组织居民熟悉转移路线及安置方案.8.2.3组织区域人员开展实战演练.8.3 纪律为及时,有效地实施预案,需制定相应的工作纪律,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般包括:各责任人执行职责纪律,紧急转移纪律,灾民安置纪律等.附图1,区域山洪灾害防御基本情况示意图基本信息包括:区域的水系分布情况,区域地形,城区,乡(镇),村庄分布情况等.2,历史山洪,泥石流,滑坡灾害点分布图3,山洪灾害风险图图中应标明危险区,安全区围,标示居民点,重要设施(工矿企业,学校,铁路,公路,桥梁等),标明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 图例要求:危险区标示用红色,安全区标示用绿色.4,人员转移安置图标明转移路线,安置地点等信息.上述要求附图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1,区域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统计表2,历年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3,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4,监测站点分布表5,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附表1 区域经济社会基本情况统计表县,乡,村,组名称土地面积(km2)人口(人)国生产总值(万元)固定资产(万元)人均年收入(万元)总人口其中:城镇人口农村人口附表2 历史山洪灾害损失情况表(年)灾害类型受灾人数(人)受灾面积(亩)死亡人数(人)倒房(间)经济损失(万元)日最大降雨量(mm)时段降雨(mm)附表3 山洪灾害危险区基本情况表县,村,乡,组具体地点人口(人)户数(户)耕地(亩)房屋结构固定资产(万元)备注木(栋)砖(栋)附表4 监测站点分布表序号所在乡镇站名地点监测容信息报送方式报送对象观测方式监测人员联系方式人工观测遥测备注附表5 群众转移安置计划表序号县乡镇村(组)总人口(人)计划转移人口(人) 转移路线安置地点负责人联系监测员水利工程险情水库,山塘溃坝地质异常大体积山体滑坡乡镇防御指挥机构村组户水库,山塘溃决县级防汛指挥部滑坡泥石流山洪灾害预报洪水省级防汛指挥部市级防汛指挥部暴雨县级防汛指挥部水库,山塘溃决户组村乡镇防御指挥机构滑坡泥石流洪水暴雨山洪灾害预报市级防汛指挥部省级防汛指挥部。
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划分方案
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划分方案一、项目背景近年来,全球气候异常,极端天气频发,各地出现了频繁的洪水灾害。
在这种情况下,防洪工程变得尤为重要。
针对我国洪水频发、防洪工程整治不全、设施老化等问题,需要进行全面的防洪整治工程项目。
因此,制定防洪整治工程项目划分方案,对于加强我国防洪工程建设、提高防洪能力、减少洪灾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目标1. 提高防洪工程的整体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防洪设施的建设和管理;2. 提高城市防洪能力,减少洪灾损失;3. 提高农村地区的防洪能力,减少农业生产损失;4. 保护沿岸居民生命财产安全;5. 保护生态环境,减少洪水对自然生态的破坏;6. 提高防洪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水平,确保防洪工程的长期有效性。
三、项目划分1. 前期调研阶段前期调研阶段是整个防洪整治工程项目的第一阶段,主要任务是对整个项目进行综合调研,包括对项目区域的土地、水文、地质、生态等方面的调查以及对已有防洪工程设施的评估和分析,为后续工作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前期调研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项目区域综合调研:对项目区域的自然环境、社会经济、资源利用等方面进行调查研究,全面了解项目区域的基本情况;(2)防洪工程设施评估:对项目区域现有的防洪工程设施进行评估,包括河道堤防、排水设施、移民搬迁安置点等,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3)调研报告编制:根据前期调研的成果,编制调研报告,对项目的后续规划和设计提供可靠的依据。
2. 规划设计阶段规划设计阶段是整个防洪整治工程项目的第二阶段,主要任务是根据前期调研的结果,制定具体的防洪整治工程规划和设计方案,包括对项目区域的防洪工程设施进行规划、设计和布局,确保防洪工程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规划设计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防洪整治工程规划编制:根据前期调研的结果,制定防洪整治工程的规划,包括对项目区域的防洪设施进行布局和设计;(2)防洪工程设计方案编制:根据规划编制阶段的成果,制定具体的防洪工程设计方案,包括对河道整治、堤防加固、排水设施建设等工程进行设计;(3)规划设计方案评审:对编制的防洪整治工程规划和设计方案进行评审,确保其科学性和合理性,避免出现漏洞和问题。
水利部公告2014年第37号——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
水利部公告2014年第37号——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水利部
•【公布日期】2014.07.02
•【文号】水利部公告2014年第37号
•【施行日期】2014.10.03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
正文
水利部关于批准发布水利行业标准的公告(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编制导则)
(水利部公告2014年第37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批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SL666-2014)为水利行业标准,现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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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替代标准号│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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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洪灾害防御预案│││
││
│ 1 ││SL666-2014 ││2014.7.3│2014.10.3 │
││编制导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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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2日。
国务院关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批复-国函[2006]116号
国务院关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批复正文:---------------------------------------------------------------------------------------------------------------------------------------------------- 国务院关于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批复(国函〔2006〕1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水利部、环保总局、气象局:水利部、国土资源部、气象局、建设部和环保总局《关于批复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请示》(水汛〔2006〕313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力争到2010年,在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初步建立以监测、通信、预报、预警等非工程措施为主并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减少群死群伤事件和财产损失。
到2020年,在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全面建成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在山洪灾害一般防治区初步建立以非工程措施为主的防灾减灾体系,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山洪灾害防治能力与山丘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要求相适应。
二、《规划》的实施,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要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突出重点、合理安排。
要注重整合利用各部门现有资源和设施,构建信息平台,实现资源共享,最大程度地发挥已有资源的效益。
要以近期规划项目为重点,以人员能及时转移、减少伤亡为目标,抓紧在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进行试点,实施雨量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预案编制等见效快的非工程措施和必要的工程措施。
要加强宣传和管理,加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和互救能力,构建群测群防体系。
要结合易地扶贫,引导和帮助危险区居民在自愿的基础上做好搬迁避让。
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编制
一、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山洪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财产损失,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6. 《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7. 《本地区防洪预案》三、编制原则1. 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2. 生命至上,以人为本的原则;3. 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4. 快速反应,协同作战的原则;5. 科学决策,依法行动的原则。
四、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范围内发生的山洪灾害,包括山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
五、组织体系1. 成立山洪灾害防御指挥部,负责本地区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2.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协调、信息收集、调度指挥等。
3.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山洪灾害防御工作。
六、监测预警1. 建立健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监测设备维护和人员培训。
2. 及时收集、分析、发布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传递畅通。
3. 加强与气象、水文等部门的沟通协作,提高预警准确率。
七、应急处置1. 当发生山洪灾害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行动。
2. 组织群众转移避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3. 加强抢险救援,确保救援物资、设备、人员及时到位。
4. 加强工程巡查防守,确保工程安全稳定。
八、恢复重建1. 山洪灾害发生后,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迅速开展灾后重建工作。
2. 加强基础设施修复,确保受灾地区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3. 帮助受灾群众解决生活困难,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九、宣传教育1. 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
2. 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6-2020年)编制大纲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6-2020年)编制大纲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二〇一五年七月前言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2010年11月,水利部会同财政部等部局启动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中央财政累计安排补助资金79.38亿元,经过三年建设,初步建成覆盖全国2058个县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在近年汛期发挥了显著的防洪减灾效益,有效减少了山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根据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依据《全国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综合治理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2013年水利部、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2013-2015年)》(以下简称《2013-2015年实施方案》),在前期实施的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的基础上,明确了2013-2015年山洪灾害防治调查评价、非工程措施补充完善和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主要建设任务。
受2013-2015年实际安排投资限制,《2013-2015年实施方案》中部分任务没有安排开展建设,尤其是约80%(1300多条)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项目尚未安排。
同时,全球气候变化和山丘区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镇化进程加快,人口更加集中,流动性更强,又对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2016-2020年需要中央、地方继续加大投入,尽快完成《2013-2015年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任务,同时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对山洪灾害防治的新要求,在重点防治区构建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山洪灾害综合防治体系。
1、非工程措施建设。
继续完善各级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强化信息共享和综合应用,继续开展平台延伸到乡镇及视频会商系统建设,利用大数据、云服务、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提高系统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数据运行维护效率,扩大预警信息覆盖面,逐步开展山洪灾害预警信息社会服务;根据标准升级、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及前期设施设备更新换代需求,对部分监测预警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提标升级),提高可靠性和保障能力,重点加强学校、旅游景区等人口密集地区的预警能力建设;开展山洪灾害补充调查评价,复核和检验调查评价成果,率定分析预警指标,提高精准度,集成、挖掘分析与利用山洪灾害调查评价成果;开展山洪灾害综合保障体系建设,在重点地区配置必要的救援设备,逐步加强技术服务能力,制定相关政策制度;持续开展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开展山洪灾害防治重点县示范建设。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制度
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轻山洪灾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山洪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涉及山洪灾害防治的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山洪灾害防御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社会参与、科技支撑的原则。
第四条国务院水行政部门负责全国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水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山洪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预防措施第五条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风险调查和评估,明确山洪灾害风险区域,编制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山洪灾害防治设施建设,提高山洪灾害防治能力。
主要包括:(一)山洪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雨水情监测站点,完善监测预警设备,建立监测预警信息平台;(二)防洪排涝工程:加固水库、河道、堤防、蓄洪区等防洪工程,提高防洪排涝能力;(三)抗旱水源工程:建设抗旱水源工程,保障干旱地区供水需求;(四)山洪灾害防治的非工程措施: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山洪灾害防治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当组织开展山洪灾害预警预报工作,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预警预报制度,提高预警预报准确性。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山洪灾害防治科技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山洪灾害防治技术和方法。
三、组织管理第十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山洪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部门的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第十一条各级政府应当设立山洪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机构,统筹协调有关部门的工作,解决山洪灾害防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十二条各级政府水行政部门应当设立山洪灾害防治管理机构,负责山洪灾害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Guideline on the Compilation of Emergency Preparedness Plan for the Prevention of Flash Flood Disaster(征求意见稿)201×-××-××发布2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前言根据2001年水利部发布的《水利技术标准体系表》,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制定《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导则》。
本标准共8章,主要包括以下技术内容:——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的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编制、审批和发布的机构及职责;——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报批、备案和发布的程序。
本导则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本导则主持机构: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本导则解释单位: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本导则主编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本导则出版、发行单位:本导则主要起草人:本导则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本导则体例格式审查人:目次1 总则2 基本情况3 危险区、安全区的划分4 组织指挥体系5 监测及预警6 转移安置7 抢险救灾8 保障措施1 总则1.0.1 为规范和指导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工作,明确其主要内容和技术要求,制定本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县级、乡镇级、村级行政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企事业单位、小流域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可参照执行。
1.0.3 县级、乡镇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应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防汛指挥机构制定的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洪预案的要求。
乡镇级、村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应符合上一级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要求。
1.0.4 山洪灾害防御预案的编制应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抢、救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坚持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分级管理责任制、分部门责任制、技术人员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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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技术大纲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二OO三年四月目录1 总则 (1)1.1 导言 (1)1.2 山洪灾害定义 (2)1.3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 (3)1.4 规划思路 (4)1.5 基本规定 (6)1.6 工作组织形式 (7)1.7 进度安排 (7)1.8 规划要求 (8)2 基本资料调查、收集及整理 (10)2.1 基本要求 (10)2.2 水文、气象 (10)2.3 地形、地质 (13)2.4 水土流失 (14)2.5 经济社会 (15)2.6 灾害损失 (16)2.7 环境影响 (18)2.8 防灾措施 (19)2.9 其它 (20)3 山洪灾害防治区划 (21)3.1 基本要求 (21)3.2 降雨区划 (21)3.3 地形地质区划 (22)3.4 经济社会区划 (25)3.5 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划分 (26)3.6 山洪灾害风险图 (27)4 监测、通信及预警系统规划 (30)4.1 基本要求 (30)4.2 监测系统规划 (30)4.3 通信系统规划 (38)4.4 预警系统规划 (41)5 防灾预案及救灾措施 (47)5.1 基本要求 (47)5.2 防灾预案 (47)5.3 救灾措施 (49)6 政策法规建设 (51)6.1 基本要求 (51)6.2 政策法规建设 (52)7 山洪沟和泥石流沟治理规划 (55)7.1 基本要求 (55)7.2 山洪沟治理规划 (55)7.3 泥石流沟治理规划 (56)8 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规划 (58)8.1 基本要求 (58)8.2 治理规划 (58)9 滑坡治理规划 (60)9.1 基本要求 (60)9.2 治理规划 (60)10 山坡水土保持规划 (64)10.2 山坡水土保持规划 (64)11 典型区域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66)11.1 基本要求 (66)11.2 典型区域山洪防治规划 (66)11.3 典型区域泥石流防治规划 (69)11.4 典型区域滑坡防治规划 (72)11.5 典型区域城乡居民点防灾规划 (75)12 环境影响分析 (81)12.1 基本要求 (81)12.2 环境影响分析程序 (82)12.3 生态与环境现状 (83)12.4 规划方案环境影响因素分析 (83)12.5 环境影响分析 (83)12.6 环境效益分析 (84)12.7 公众参与 (84)12.8 总体评价及建议 (84)13 投资估算 (86)13.1 基本要求 (86)13.2 投资估算 (86)14 实施意见 (87)14.1 基本要求 (87)14.2 实施意见 (87)14.3 保障措施 (88)15 规划实施效果评价 (89)15.1 基本要求 (89)15.3 评价内容 (90)附录一:省(自治区、直辖市)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报告编写参考目录附录二: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信息系统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资料要求附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基本资料及规划成果表1 总则1.1 导言(1)我国山丘区因降雨引发的山洪灾害问题日益突出,每年都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严重影响山丘区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要求,保障山丘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实现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遵照温家宝副总理的批示要求,水利部会同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建设部、国家环保总局,开展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并以水汛[2003]74号文下发了《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任务书》。
(2)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是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其总体目标是通过制定各地山洪灾害防治规划,因地制宜,提出防治山洪灾害的对策措施,减少致灾因素或减缓致灾因素向不利方向演变的趋势,建立和完善防灾减灾体系,提高防御山洪灾害的能力,减少山洪灾害导致的人员伤亡,促进和保障山丘区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3)为编制好全国及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统一规划编制的标准和技术要求,依据《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任务书》,特制定《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技术大纲》(以下简称《技术大纲》)。
(4)通过编制《技术大纲》,明确各项规划任务开展的技术途径;界定规划有关概念与术语的定义及确切的内涵,明确采用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明确对基础资料和有关成果的要求,确保规划的统一性、一致性和可操作性。
(5)根据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各项工作任务,本《技术大纲》提出各部分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和成果,对资料年限、统计口径、适用范围、精确程度等提出具体要求;规范各种图、表的具体内容。
对规划需要制作的各种图,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组将另发细则,以规范制作步骤、图例与表示效果等。
1.2 山洪灾害定义山洪具有突发性、水量集中、破坏力大等特点,危害很大,山洪及其诱发的泥石流、滑坡,常造成人员伤亡,毁坏房屋、田地、道路和桥梁等,甚至可能导致水坝、山塘溃决,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危害。
根据温副总理批示精神,本次规划所述山洪灾害是指由于降雨在山丘区引发的洪水灾害及由山洪诱发的泥石流、滑坡等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灾害。
具体说明如下:(1)本规划所指的山洪是山丘区小流域由降雨引起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山丘区小流域的流域面积原则上小于200km2,对于山洪灾害特别严重的流域,面积可适当放宽。
山丘区小流域因流域面积和河道的调蓄能力小,坡降较陡,洪水持续时间短(历时几小时到十几小时,很少能达到1天),但涨幅大,洪峰高,洪水过程线呈多峰尖瘦峰型。
(2)泥石流的形成,必须同时具备有丰富的松散固体物质、短时间内有大量水的来源和有一定坡度的利于集水集物的沟状地形三个基本条件。
本次规划涉及的泥石流为由降雨引起的山洪诱发的泥石流。
(3)本次规划涉及的滑坡为由降雨引起的山洪诱发的滑坡,坡体的前缘高程低于历史最高洪水位。
1.3 规划指导思想、原则及依据1.3.1规划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十六大”精神,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存条件和环境保护不断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研究和制定全国防治山洪灾害总体规划和对策措施,为分期实施防治措施和国家宏观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1.3.2规划原则(1)坚持人与自然协调共处的原则。
人类活动的负面效应已成为山洪灾害的重要致灾因素之一,不仅给人类自身带来严重问题,而且使自然生态系统遭到严重破坏。
通过加强管理,规范人类活动,制止对河流行洪场所的侵占,采取“退耕还林、还草”、改变耕作方式等措施,改善生态环境,保护水土资源。
(2)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以非工程措施为主,非工程措施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产业发展和城市及村镇建设要根据各地山洪灾害风险的程度,合理进行布局;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人们主动避灾意识;开展预防监测工作,提前预报,及时撤离危险地区。
(3)贯彻“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根据各山洪灾害区的特点,统筹考虑国民经济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各方面的要求,做出全面的规划,并与改善生态环境相结合,做到标本兼治。
(4)坚持“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
山洪灾害的防治工作,要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部门实施,确保重点,兼顾一般。
采取因地制宜的防治措施,按轻重缓急要求,逐步完善防灾减灾体系。
(5)规划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批准的有关规划,充分利用已有资料和成果。
规划拟定的目标、对策措施和工程布局,要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规划、气象发展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城市规划、城镇体系规划、村镇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土地利用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相协调。
1.3.3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等国家法律法规。
(2)《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水利发展“十五”计划和2010年规划》、其它相关行业“十五”计划和规划、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民经济“十五”计划和规划、《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规划纲要》、《气象事业发展纲要》、《气象事业发展15年规划》、《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纲要》等。
(3)《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任务书》。
(4)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
1.4 规划思路(1)工作思路首先组成由各部门专家组成的规划编写工作组,统一编制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任务书及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技术大纲;然后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任务书及技术大纲的要求,开展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划工作,编制完成本地区的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最后由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组综合、分析、汇总各地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完成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工作中各部门要密切合作,充分利用各部门已有资料和成果,充分发挥各专业的技术优势。
(2)技术路线通过对已发生的山洪灾害的调查和对气象水文与地形地质条件的分析,研究山洪灾害发生的特点、规律;根据山洪灾害的严重程度,划分重点防治区和一般防治区,编制典型区域山洪灾害风险图;在开展典型区域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山洪灾害防治总体规划;进行环境影响分析、投资估算及效益评价工作,提出保障措施和近期实施意见等。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任务总体结构见图1-4-1。
图1-4-1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总体结构示意图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信息系统和有关专题将由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组另行制定技术大纲。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山洪灾害现状调查及致灾因素分析 典型区域山洪灾害防治规划 山洪灾害防治区划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信息系统建设 全国山洪灾害防治规划有关专题研究 总体规划 非工程措施 工程措施 环境影响分析 投资与效益保障措施开展各地的规划过程中,可视规划具体情况,开展相关专题研究工作。
1.5 基本规定1.5.1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除香港、澳门和台湾以外的有山洪灾害防治任务的山丘区,以山洪灾害范围广、频发、损失严重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为重点。
上海市无山丘区,因此本规划不含上海市。
四川、重庆、云南、贵州、湖南、甘肃、陕西、广西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山丘区面积占其总面积的80%以上,且山洪灾害造成的损失严重,是本次规划的重点地区。
1.5.2规划水平年2000年为现状基准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1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以近期规划水平年为重点。
1.5.3近期、远期水平年规划目标近期(2010年)规划目标:初步建成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以监测、通信、预警及相关政策法规等非工程措施为主与工程措施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