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普通类)(四星级)
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普通类)(四星级)篇1: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普通类)(四星级)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星级评估标准及评价细则(普通类)(四星级)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估标准评定等级及说明达标(A)不达标(C)学校总体概况Ⅰ领导班子具有先进的职业教育理念,熟悉职业教育规律,积极探索创新中国特色职业教育,有一定的研究成果、丰富的实践经验、较强的管理能力。
同时符合:1.办学思想端正,依法治校,办学行为规范;2.学校发展目标明确,思路清晰;3.校级领导成员具有先进的职教理念,熟悉职业教育规律,开拓创新,并取得一定的研究成果;4.领导班子1/2以上成员有高级职称,主要成员任现职前从事教育工作满3年;5.群众满意度高。
有下列情况之一:1.不符合A等级中第一项;2.A等级第3、4、5项中有2项不符合。
校园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50亩,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同时符合:1.校园布局科学,环境整洁;2.校园占地面积不少于150亩;3.建筑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4.校园设施无安全隐患,近三年无安全责任事故。
有下列情况之一:1.校园占地面积少于135亩;2.建筑面积少于4.5万平方米;3.校园设施有较大安全隐患,近三年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
学校总体概况校企合作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成为学校重要的办学模式和特色,校企合作思路明晰,成效明显。
同时符合:1.形成2个以上有区域和专业特色的办学模式;2.所有专业均建立了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3.30%以上的专业实行"订单培养";4.积极参与集团化办学;5.至少有1个与主干专业相关的校内企业;6.所有专业均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建设。
有下列情况之一:1.1/3以上的专业未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建设;2.A等级中第2、5项中有1项不符合。
办学特色与社会声誉1.学校整体和主干专业均具有明显特色,在省内外同类学校和专业建设中形成品牌效应。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7〕116号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预〔2017〕116号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市级预算单位: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推动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对2012年制定的《上海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沪财预〔2012〕73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上海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给你们,请按照执行.特此通知.上海市财政局2017年8月17日上海市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市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保障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正常运转的资金需求,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本级支出预算由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组成,基本支出预算是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管理.第四条基本支出预算编审原则(一)综合预算的原则.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在编制基本支出预算时,应结合工作任务需要,合理安排财政资金和其他各项资金.(二)优先保障的原则.财政资金的安排,首先要保障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以维持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三)定员定额管理的原则.基本支出预算实行定员定额管理;定员和定额是测算和编制基本支出预算的重要依据.第二章基本支出预算的定员定额管理第五条基本支出预算管理中,定员是指市编办根据市级预算单位的性质、职能、业务范围和工作任务所下达的人员配置标准;定额是指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级预算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和日常工作任务的合理需求,结合财力可能,对基本支出的各项内容所规定的标准.第六条基本支出预算定额包括人员经费预算定额和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第七条人员经费预算定额的支出内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离退休费、其他人员经费等.第八条市财政部门根据市编办核定的市级预算单位性质、人员配置标准内的实有人数,以及人员经费的支出标准,核定人员经费预算.第九条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由市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市级预算单位性质及所承担的职能、编制内实有人数,予以分类分档设定.公用经费定额分单项定额和综合定额.考虑到部分单位因编制内实有人数较少而难以统筹安排,在综合定额标准基数的基础上,按编制内实有人数设定分档系数.第十条公用经费实施单项定额和综合定额相结合的预算管理.其中:可以按单项量化的支出,按单项定额标准和符合国家、本市规定的实物配置数核定预算;不能按单项量化的支出,原则上按量化到人的综合定额标准和市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数内的实有人数核定预算.单项定额的项目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用房租赁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福利费、工会经费等.综合定额的支出内容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日常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详见附件).第十一条学校、公立医院按相关规定执行,并结合事业单位改革进程逐步完善.第三章基本支出预算的申报与核定第十二条市级预算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和市财政部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的要求,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编制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按照规定格式报送市财政部门.第十三条市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性质、定额标准及有关依据,对财政资金安排的基本支出预算进行审核汇总,上报市政府审定.经市人代会审批后,将财政资金安排的支出预算批复至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各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的时间批复至预算单位.第十四条基本支出预算中按照规定纳入政府采购的支出,应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府采购的规定编制.第四章基本支出预算的执行与监督第十五条基本支出预算一经下达,原则上不予调整.在预算执行中影响基本支出的有关因素,一般在确定下一年度基本支出预算时,由市财政部门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统一考虑.如遇国家、本市出台有关政策等,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基本支出预算的,按预算管理有关程序,经批准后进行调整.第十六条市级预算主管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准的基本支出预算控制各项支出,并对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活动情况进行分析、评价和监督.预算执行过程中,基本支出原则上不能调剂用于项目支出;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之间、公用经费单项定额之间、单项定额与综合定额之间原则上不能调剂使用.第十七条市财政部门对基本支出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的,依法进行处理.附件:公用经费定额项目的主要内容附件:公用经费定额项目的主要内容定额项目主要内容一、公用经费单项定额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
提高职业教育生均综合定额补贴标准促进职业教育稳固发展
提高职业教育生均综合定额补贴标准促进职业教育稳固发展对培养一个在校学生一定时期内所需要的成本费用核定一个标准,是财政向公立学校给予经费保证的基本方法之一,也就是常说的“生均定额补贴标准”。
这一标准确定是否合理,核定方法是否科学,补贴标准是否随着外部环境变化和学科发展需要进行适时调整,关系到教育事业发展的质量。
2006年,财政教科文处根据北京市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对全市中等职业学校的生均经常性成本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
本文结合调查情况,就提高职业学校均生定额补贴标准的现实性、生均经常性成本状况的调研分析、提高均生定额补贴标准的基本方法和调整补贴标准等情况进行阐述。
一、宏观背景:北京经济社会发展对职业教育发展及投入水平提出新要求进入2l世纪以来,北京经济保持高速增长,新一轮经济社会形态发生巨大转变,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逐渐加大,产业结构升级的速度加快,新的产业格局初步形成。
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都市农业、创意文化产业等现代产业的发展需要大量高水平的技能型人才。
特别是从依赖资本驱动转向依靠资本、技术、组织和人力资源驱动。
这对人力资源研究、人才的培养以及国民素质的提高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从而为职业教育发展提出了更加艰巨的任务。
职业教育基于培养生产、服务、管理第一线实用人才的特点,必须适应上述首都经济社会及产业发展特点的变化,提供现代化发展的有用人才,提高产业素质,提高首都的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实力。
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提高市民素质,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全面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构建和谐社会首善之区,保持首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
职业教育学期短、学员实现社会贡献早的特点,决定了职业教育生源大多来自社会弱势子女,比如下岗职工家庭子女、流动人口子女等。
那么一方面,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是在体现为弱势群体提供谋生和发展的技术技能的人性化教育关怀,另一方面,更是着眼于现代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建设终身教育体系,拓宽就业领域,提高劳动者素质,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实现首都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教育局、上海市劳动局关于普通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经费问题的暂行规定
周末ktv祝福短信给客户有关周末ktv祝福短信给客户 导语:别因太多忙碌⽽冷淡了温柔,别因太多追求⽽湮没了享受,⼯作不是⼈⽣的全部,停停匆匆的脚步,请享受⽣活的赐福!周末愉快!以下⼩编为⼤家介绍有关周末ktv祝福短信给客户⽂章,欢迎⼤家阅读参考! 有关周末ktv祝福短信给客户 1、累了靠在沙发上歇⼀歇,反正有空间;饿了弄点好菜来尝⼀尝,反正有时间;闲了打开短信看⼀看,总之有美好。
祝你这个周末欢乐不断 2、末转瞬到眼前,发条短信送祝愿:愿你休闲娱乐⼼情欢,亲友聚会喜开颜,周末轻松快乐满满,下周⼯作更畅顺,⼯资奖⾦成倍番。
预祝你周末愉快! 3、不⽤处理成堆的⼯作,不必再看领导的脸⾊,终于盼来了快乐的周末。
抛开⼯作的烦恼,⾛进⾃由的⽣活,唱起幸福的歌谣,牵起家⼈的双⼿,享受天伦之乐,⼼情舒畅幸福多。
祝你周末笑开颜! 4、"五天⾟苦⼜结束,迎来周末两⽇欢,压⼒统统全消散,幸福全家喜开颜,问候祝福不间断,相约相聚在⼀起,爱情友情⽆期限,出门游玩透个⽓,开⼼快乐总弥漫,收到信息喜⼀喜。
祝周末幸福乐开怀。
" 5、拆迁通知:由于你近期愁眉苦脸,没精打采,忧郁⽓息加重,烦恼指数飙⾼,特令你拆除忧愁的旧墙,搬往快乐的新房。
⽴刻执⾏,不得有误! 6、秋枝秋叶秋草黄,秋云秋⽉秋⽓爽,秋菊秋雁秋收忙,秋风秋⾬秋天凉,秋情秋意秋缠绵,天凉好个秋,朋友,记得添秋装,别着凉! 7、夏蝉叫,杨柳飘,夏⽇风光⽆限好;轻风闹,⽩云飘,潇洒⾃在到处跑。
周末了,就是要快乐笑,把烦恼全丢掉,任阳光⾝上照。
觅⼀⽅净⼟,把疲倦的⼼修补;赏⼀处风景,让快乐的脚前⾏;睡⼀回懒觉,把烦恼的事忘掉;送⼀句祝福,让远⽅的你幸福。
8、周末啦,你现在是否起床啦,睁睁眼,伸伸腰,打个哈⽋洗把脸,梳洗打扮⼜⼀番。
提起幸福,背上快乐,带上平安,捎上开⼼,我们⼀起去郊游吧! 9、"上帝告诉我。
今天他不上班,我们可以尽情做⾃⼰的事情。
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及其国际比较
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及其国际比较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及其国际比较打开文本图片集摘要20XX~20XX年的数据表明,我国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总量仍然不足,投入结构不尽合理,投入水平低于普通教育。
同时,我国职业教育投入占GDP的比重、生均经费、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占比等都远低于OECD国家的平均水平。
基于此,未来应进一步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力度、优化投入结构、完善投入机制、缩小与普通教育经费投入的差距,以此为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物质基础。
关键词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规模;结构;国际比较中图分类号 G719.2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3219(20XX)28-0048-07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是指一个时期内投入职业教育领域的全部经费总额。
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是职业教育事业发展的物质基础,也是衡量一个国家职业教育重要性及其发展水平的基本指标。
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职业教育在教育结构中的地位和发展质量,从长远看,它对一个国家的产业发展以及整个经济社会发展都会产生深远影响。
一般而言,衡量一个国家职业教育的投入水平,至少要厘清三个关键维度,即规模、结构和发展。
规模维度主要考察一定时期内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总量、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以及生均经费水平。
结构维度主要考察一定时期内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构成及经费在各领域、各地区的分配状况。
发展维度主要考察一定时期内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相对水平。
围绕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解决好职业教育经费投入规模、结构与发展间的关系,对于促进职业教育健康发展和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XX)、《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20XX)以及全面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等一系列旨在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为加大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提供了政策保障。
基于此,本研究旨在通过考察20XX~20XX年我国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及其变化趋势①,揭示一系列职业教育利好政策实施以来我国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
影响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宏观环境因素分析
百家论点影响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宏观环境因素分析庄林(江苏省如皋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江苏南通226532)摘要:影响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宏观环境因素主要有政治和法律因素、经济因素、社会和自然因素、行业因素,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应对影响学校发展的外部宏观环境因素进行分析,在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础上,采取相应的措施,促进学校发展。
关键词:教育;发展1影响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宏观环境因素分析1.1政治和法律因素我国于1996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年9月1起施行。
同时我国推进了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如2002年9月的《国务院关于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决定》、2004年9月的《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步加强职业教育工作若干意见》、2005年2月《教育部关于加快发展等职业教育意见》、2005年6月的《加强县级职教建设加快职业教育发展步伐》、(2005年10月的《国务院关于力发展职业教育决定》、2009年2月的《教育部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若干意见》等。
1.2经济因素影响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外部经济因素主要是财政投入。
近几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国家财政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不断加大:(1)财政拨款。
如江苏省建立各级教育生均财政拨款制度,确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年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为2800元,其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拨款标准不低于500元。
”至2015年,江苏省有的县市职业学校年生均财政拨款已达6000元以上,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已达1000元以上。
(2)免学费政策。
如江苏省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了苏财规〔2012〕36号文,内容摘要如下:第一,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从2012年秋季学期起,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对公办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生中涉农专业学生免除学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07.10.30•【字号】沪教委财〔2007〕51号•【施行日期】2007.10.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沪教委财〔2007〕51号各区县教育局、财政局,浦东新区社会发展局:为贯彻落实全国和本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职教法》)中提出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本地区职业学校学生人数平均经费标准”要求,2006年市财政局会同市教委共同制订了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见附件)。
2007年市级财政对市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已经全部按照新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编制预算并安排拨款。
为切实落实《职教法》,现要求各区县从2008年起,按照市财政局、市教委制订的定额标准编制中等职业教育公用经费预算,切实加大公共财政对本市中等职业教育的经费保障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并以此为基础逐步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
市财政局、市教委将择时对各区县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原上海市教育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本市普通各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的通知》(沪教计〔95〕5号)中关于中等职业学校公用经费定额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对区县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对区县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3.12.17•【字号】沪教委财[2013]132号•【施行日期】2013.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预算、决算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对区县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沪教委财〔2013〕132号)各区县教育局、财政局:为进一步加强2013年市对区县财政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以下简称“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提高教育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益,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确保教育经费规范、安全、有效使用,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坚持顶层设计,明确工作目标各区县要按照教育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贯彻落实,坚持顶层设计、总体规划、政策先行、机制创新的基本原则,坚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目标要求,科学制定教育投入规划和经费使用计划。
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具体使用时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这个根本,突出着力促进公平和提高质量这两个重点,优化结构,明确方向,统筹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全面发展。
二、优化结构效益,合理安排经费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包括一般转移支付(教育)资金和教育费附加转移支付资金。
(一)合理安排一般转移支付(教育)资金1.总体要求。
各区县要将一般转移支付(教育)资金纳入区县财政教育经费,依法履行对财政教育经费的投入,保障财政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和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落实。
一般转移支付(教育)资金可用于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和专项经费支出。
2.具体要求。
一般转移支付(教育)资金应重点用于以下方面:(1)要统筹安排市对区县一般转移支付(教育)资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区县,通过调整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投入,努力缩小区县间生均经费差距。
上海市市级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一览表
上海市市级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一览表
以下是上海市市级预算支出定额标准的一览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人员经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经费。
日常公用经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正常运转和完成工作任务所需的办公经费。
专项经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安排用于特定事项或领域所需的经费。
政府购买服务经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安排用于购买社会力量提供的服务所需的经费。
资本性支出: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安排用于购置固定资产、基本建设及有关专项建设等所需的经费。
偿债和质保经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规定,安排用于偿还债务和支付质量保证金等所需的经费。
其他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现金盘亏、捐赠税费、罚没支出等。
请注意,具体的定额标准可能会因政策法规、预算年度、单位性质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如果您需要了解更多详细信息,建议查阅上海市财政局或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或咨询专业人士。
教育保障基本公共服务执行标准
教育保障公共服务执行标准(1)学前教育幼儿资助服务对象:各级各类幼儿园就读,经认定需要资助的幼儿。
服务内容:减免保教费、减免伙食费等。
服务标准:对公办幼儿园符合条件幼儿按批准的保教费标准免交保教费;对民办幼儿园符合条件幼儿按不低于当地公办同级幼儿园保教费标准进行减免。
对在幼儿园资助生免收伙食费,幼儿园为资助生免费提供午餐,每月按20天计算、每学年按10个月计算,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不低于10元,全学年为每生不低于2000元。
(2)义务教育阶段免除学杂费服务对象:义务教育学生。
服务内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服务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为小学1500元,初中1700元;小规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小学生人数低于540人、初中生低于576人),根据学生数的差额按生均日常公用经费标准的30%再增加补助;对离岛学校生均公用经费较本岛上浮25%。
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应按当地普通同级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10倍以上拨付,并纳入义务教育保障体系,随班就读学生按同级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执行。
支出责任: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3)义务教育免费提供教科书服务对象:义务教育学生。
服务内容:免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
免费为小学一年级学生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免费提供通用地方课程教材、与国家课程教材相关的学生辅助学习资源等。
服务标准:实物标准。
支出责任:按照《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执行。
(4)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免费入学服务对象: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
服务内容:为符合居住证条件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免费入学。
服务标准:对就读民办学校符合条件学生按学费标准免交学费。
对就读公办学校符合条件学生免费入学。
(5)义务教育学生生活补助服务对象: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纳入资助对象的学生。
服务内容: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生活补助。
服务标准: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寄宿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非寄宿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
各地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配置差异分析
各地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配置差异分析沈有禄【摘要】以2008年全国各地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农村职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生均经费数据为例,对其构成比例及其地区间配置差异进行分析,发现预算内经费占总经费的比例较低,基建经费及公用经费比例较低,因此国家应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不断提高预算内经费水平,提高公用经费及大型实验设备等基建的经费保障水平,以保障中职学校的教学办公的正常运转.总的来说各地的生均经费的离差程度较大,且"中部塌陷"现象明显.【期刊名称】《职教通讯》【年(卷),期】2010(000)011【总页数】10页(P13-22)【关键词】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配置差异;比较分析【作者】沈有禄【作者单位】广西大学教育学院,广西,南宁,530004【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710在最近公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指出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必须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职责。
”可见,职业教育被提到了更加突出的发展地位,政府也应增强其政治责任,而履行其责任的最根本的表现就是增加财政经费对职业教育的投入,并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率和减小地区间的经费分配差距。
这些都需要很好的职业教育经费政策,而出台更合理的经费政策就需要对现在的经费配置差异有清晰的认识。
当然,从纲要来看是提出了很好的职业教育发展政策,但现实是,在职业教育发展中其经费没有得到国家财政的充分保障,生均经费水平还较低,尤其是中等职业教育,且地区间发展差距明显。
如何进一步加快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逐步提高中职生均经费水平,合理分配经费促进其使用效率达到理想的人员经费与公用经费以及事业经费与基建经费的构成比例,增加对落后地区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减小地区间生均经费的配置差异,这些都是当前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应积极采取的重要措施。
为此,认清当前中等职业教育生均经费的构成比例及其地区间配置差异情况,有利于将来进一步的促进政策更有针对性。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8.20•【字号】沪教委职[2013]28号•【施行日期】2013.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教师队伍建设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教委职〔2013〕28号)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和《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行动计划(2011-2015)》(沪教委职〔2011〕16号)精神,促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发展,推动上海市职业教育“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的实施,我委制定了《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现印发给各单位,请按照执行。
在试行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与市教委职业教育处联系。
联系人:钱啸寅,联系电话:23116721附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3年8月20日附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依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的意见》(教职成〔2011〕14号)和《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行动计划(2011-2015)》(沪教委职〔2011〕16号)精神,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推动上海市职业教育“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的实施,现就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立足于以学生发展为本的教师专业素养和职业教育理念的提升,构建中职教师分级分类师资培养培训体系,拓宽教师培训渠道、创新教师培养培训方式,全面提升教师的育德意识、师德水平、教学能力、实践能力及科研能力,满足教师终身学习和专业化发展的需要,为推进上海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我国职业教育经费投入问题研究
我国职业教育经费投入问题研究作者:刘溶来源:《现代交际》2013年第05期[摘要]通过对2002年以来我国职业教育财政经费投入情况的分析,可以得出我国职业教育在经费投入方面虽有所改善,但仍然存在投入不足、投入不均衡等问题,然而职业教育在我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因此改善教育投入,确保职业教育事业健康、持续的发展显得相当重要。
[关键词]职业教育经费投入[中图分类号]G71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3)05-0165-02中央“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强调:“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同时,温家宝曾在200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发展职业教育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取得了理想的成绩,到2009年为止,已占到我国总体教育规模的“半边天”。
最近几年,由于职业迅速发展,职业教育地位得到提升,然而教育经费问题并没有因此而随之解决,反而愈演愈烈,问题才逐渐得到重视。
对我国义务教育、高等教育经费投入问题的研究要比职业教育起步早许多,在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上也存在差距,但依然取得了不错的成果。
目前,我国学术界已着手从理论层面研究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差异、成效等问题,同时,还注意将理论与现实相结合进行研究。
通过分析我国职业教育财政经费在投入方面的现状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并对保障我国职业教育经费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一、我国现行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状况(一)全国职业教育经费逐年上升,但投入水平仍偏低2005~2009年,我国职业教育经费总额逐年增加,由939.25亿元上升至2119.99亿元,2009年几乎是2005年的两倍,年均增长率达到22.7%(如下表)。
近几年,我国职业教育经费增长速度明显增快,但由于基础薄弱,其占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的比重偏低,2006年职业教育的预算内教育经费,仅占全国预算内教育经费比重的7.95%。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市级教育费附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发文字号】沪教委发[2015]57号【发布部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5.04.08【实施日期】2015.04.0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市级教育费附加)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教委发〔2015〕57号)各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房屋、设施维修(市级教育费附加)项目管理,根据《预算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建设工程管理分工的指导意见》等文件,我委制定了《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市级教育费附加)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市级教育费附加)管理办法(试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2015年4月8日附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房屋、设施维修项目(市级教育费附加)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房屋、设施维修(市级教育费附加)项目管理,保障学校房屋建筑、设施使用安全,促进学校维修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提高市级财政教育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廉政风险防范,根据《预算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本市建设工程管理分工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教育系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名词定义)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本市行业部门主管的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校”)。
房屋、设施维修项目是指符合《上海市建设工程报建管理办法》规定,对由中职校使用和管理、且具有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修缮维护、装饰装修、节能改造(以下简称“维修项目”)。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1.06.22•【字号】沪教委人[2011]35号•【施行日期】2011.06.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人〔2011〕35号)各区县教育局: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建设,我委制定了《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请你们认真按照执行,并根据本区县特点制定实施细则。
在试行过程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报我委人事处。
附件: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二○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附件:上海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11〕1号)、《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上海市基础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完善教师培训体系建设,现就本市“十二五”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关注每个教师的发展,注重以育人为本的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境界的提升,着眼多通道、开放化教师培训体系的构建,创新教师培训机制,转变教师培训方式,提高教师培训专业化程度,为各级各类教师提供多层面、可选择的学习机会,为建设一支德才兼备、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教师队伍,促进上海基础教育科学发展提供重要保证。
二、工作目标(一)总体目标依托全市教师教育资源联盟,充分发挥教学、教研、科研和培训对教师成长的综合效应,构建以“学分银行”为抓手的共享课程管理体系,形成市级规划指导、区县统筹落实、学校为实施主体的教师培训体系以及向全社会开放、形式多样、层次丰富的培训平台,进一步提升全体教师的教育境界、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
中职生均公用经费及助学金绩效评价报告
1、建议加快项目进度,加快学生资助卡的办理,加强资 金的跟踪管理。
2、根据项目目标,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并按计划开展 工作。
附件:
市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表
绩效评价项目:中职生均公用经费及助学金
一级
项 目 决 策
项 目 管 理
项 目 绩 效
二级
项目 目标
决策 过程
资金 分配
资金 到位
资金 管理
组织 实施
4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3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3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24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8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8
得分
76.70 1 1 2 2 0 2 2 1
1
1 2 4 3 2
3.9
0.5 0.8 0.8 1 2 5.3 2.4 1.9 1.4 1.4 18.2 6.1 7
中职生均公用经费及助学金评价指标得分一级二级三级分值总分1007670项目目标目标内容是否明确决策过程决策依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资金分配分配办法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到位到位率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资金管理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39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项目质量可控性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05资金管理费用是否严格执行制度08资金管理费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08组织实施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项目产出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24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19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14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14项目效果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24182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61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调整后的《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调整后的《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8.08.28
•【字号】沪发改社〔2018〕36号
•【施行日期】2018.08.2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调整后的《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的通知
沪发改社〔2018〕3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2017年11月21日,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沪府发[2017]87号,以下简称《清单》)。
《清单》发布以来,部分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保障标准等已发生变化。
根据《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管理办法》,近期,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对《清单》作了调整更新,新设“退役军人服务”领域,并根据法规政策调整情况更新了部分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和保障标准,服务项目数量不变。
经报请市政府同意,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拟办意见,现将调整后的《清单》印发
给你们。
《清单》是本市各级政府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也是政府对市民的承诺。
请各区、各部门对照《清单》逐一落实,努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化、标准化、均等化。
特此通知。
附件:调整后的《上海市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2023年
上海市公办生均经费基本标准2023年上海市公办学校生均经费标准是指政府每年按照一定比例拨款给公办学校,用于保障学校的正常运行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在2023年,上海市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将会有一系列的调整和变化,这对于学校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2023年上海市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调整将更加科学合理。
作为国家级经济中心和教育中心,上海市在教育事业上一直保持着高度的重视和投入。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于教育质量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因此适应时代需求和确保教育发展的需要,上海市在2023年的生均经费基本标准调整中,将会更加注重科学性和合理性,以确保公办学校能够及时满足人们对于高质量教育的期望。
2023年上海市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提高将推动学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
教育资源的不均衡分配一直是我国教育领域面临的一个大问题,这导致一些地区的学校在教育资源配置上存在差距。
上海市作为一个开放、包容、文明的现代城市,一直致力于推动教育的公平发展。
通过提高生均经费基本标准,上海市可以增加对于教育资源的投入,促进学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让每所公办学校都能够得到公平的发展机会,提高学生的受教育机会和质量。
2023年上海市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提高也将有助于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
教师是教育事业的中流砥柱,他们的工作质量和价值对于学生的成长和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然而,在当前的教育环境中,老师的压力和负担也越来越大。
提高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可以为学校提供更多的教师工作经费,用于改善教师的待遇和工作条件,提高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也可以增加教师培训和进修的机会,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2023年上海市公办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的调整和提高对于学校的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升具有重要意义。
这不仅是一个经费问题,更是一个关乎教育公平及质量提升的问题。
通过科学合理地调整经费标准,推动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教师队伍的建设,上海市可以更好地满足人们对于高质量教育的需求,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发展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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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标准
一、定额标准的拨付金额:定额标准根据中等职业教育不同专业类型的生均公用经费需求分为7个等级。
专业类别划分的依据,以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关于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管理的原则意见>的通知》(教职成…2000‟8号)的要求为基础,并对部分专业进行合并后确定7个不同级别的定额标准。
(一)定额等级1500元的专业:商贸与旅游类、财经类、社会公共事务类;
(二)定额等级1600元的专业:土木水利工程类、交通运输类、信息技术类;
(三)定额等级1700元的专业:文化艺术与体育类b;
(四)定额等级2000元的专业:农林类、资源与环境类、能源类;
(五)定额等级2100元的专业:加工制造类;
(六)定额等级2200元的专业:医药卫生类;
(七)定额等级4500元的专业:文化艺术与体育类a。
(注:文化艺术与体育类a特指“表演体育类”学校,其他学校则归入“文化艺术与体育类b”)。
二、定额标准的拨付办法:中等职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定额的拨付,采用“分段定额级差拨款办法”。
由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中等职业学校2006年末在校生的专业分布,根据专业比重相对集中的专业门类确定恰当的定额等级,定额等
级确定后,3年不变。
(一)学校在校生规模在2000人以下的,按照确定的定额标准给予100%的拨付;
(二)学校在校生规模在2600人以下的,其中2000人按照上述条款(一)执行,其余按照定额标准的50%拨付;
(三)学校在校生规模在3200人以下的,其中2600人按照上述条款(二)执行,其余按照定额标准的20%拨付;
(四)学校在校生规模超过3200人以上的,其中3200人按照上述条款(三)执行,超出部分不纳入生均公用经费的拨款范围。
附件:区县主管学校生均定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