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洛县投资促和商务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行政许可类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涂改、出租、出借《社会团体法人证书》或者出租、出借社会团体印章的行政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10.25)
社会组织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10.25)
社会组织
同上
6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处罚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10.25)
社会组织
1、受理责任:公示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依法受理或不予受理(不予受理应当告知理由)2、审查责任:对书面申请材料进行审查3、决定责任:作出行政许可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决定,法定告知(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告知理由)4、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1998.10.25)
社会组织
同上
20
行政处罚
对未经登记,擅自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或者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继续以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行政处罚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1号1998.10.25)
社会组织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50号1998.10.25)
社会组织
同上
10
行政处罚
对社会团体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
市商务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4、监管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5、在商业特许经营备案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6、在备案中索贿受贿、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公布特许人名单。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监管,防止弄虚作假。
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力的;5.不依法履行监督职权或监督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6.擅自收取费用的;7.在初审转报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8.在初审转报中发生腐败行为的;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相应责任:1、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予以受理、备案的;4.送达责任:制发相关文书并转报;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接受监督,及时处理省商务厅的反馈信息;6、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材料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资格初审权力1.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的;2. 未向申请人说明不受理申请或者不予转报理由的;3. 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受理或者超于规定职权作出转报的;5.擅自增设条件的;6、在合同登记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7、在登记中发生腐败行为的;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2.初审责任:对成品油零售经营资格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4、送达责任:制发送达文书;信息公开。
5、事后监管责任:加强后续监管。
7、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力其相应责任:1.对符合登记条件而不予受理的;2.对不予批准未依法说明理由的;3.应当公开自由进出口技术合同登记有关事项和申请所需材料而不公开的;(不予受理的告知理由)。
2、审查责任:对材料完备性和合规性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
3、决定责任:作出登记决定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不予登记的告知理由);按时办结;自由进出口技术他。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商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大政办发〔2018〕69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商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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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市商务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8〕69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
按照《大连市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审定,现将《大连市商务局权责清单》(可登录查询)予以公布,共包括4种类别45项行政职权,其中行政许可11项(包含2项子项)、行政处罚20项(包含31项子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权力13项。
市商务局要在本部门门户网站及时公布权责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管理。
对职权范围内的审批事项要按照“应进必进”“大厅以外无审批”原则,集中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做好市商务局进驻中心的行政审批和便民行政服务事项的同步调整、公示等工作。
各区市县政府、先导区管委会要及时做好相关行政职权事项对照调整工作,及时更新本地区相关部门权责清单,切实加强后续监管和规范管理,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6月2日
——结束——。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05.07.17•【字号】甘办发〔2005〕100号•【施行日期】2005.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甘办发〔2005〕100号各县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州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州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〇五年七月十七日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甘孜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05〕20号)和《甘孜州州县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甘委办发〔2005〕3号),撤销原甘孜藏族自治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组建甘孜藏族自治州商务局(以下简称州商务局),挂甘孜藏族自治州招商引资局牌子(简称州招商引资局),为主管全州国内外贸易和国内外经济合作、招商引资的州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一)划入的职责1、原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
2、原州招商引资局的职责。
3、原州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包括流通行业、酒类专卖、盐务、民爆器材、成品油的管理)和对外经济协调、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的职责。
4、原州发展计划委员会承担的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职责。
5、增加对各类进出口行业协会的协调职责。
6、原州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职责。
(二)转变的职责1、将原州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进出口经营资格审核转报职责改为备案制。
2、加强内外贸工作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自治区商务厅权责清单【模板】
自治区商务厅权责清单号分类备注项目名称子项名称施主体内设机构实施依据责任事项(明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依据(明确内部追责主体)追责依据免责事项15 行政处罚对对外承包工程单位违规承揽项目和分包项目相关行为的处罚1.对对外承包工程单位未与分包单位订立专门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未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或未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处罚自治区商务厅合作处【行政法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7号公布,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三章第二十一条:对外承包工程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主要负责人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商务主管部门可以禁止其在2年以上5年以下的期限内对外承包新的工程项目:(二)未与分包单位订立专门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未在分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或者未对分包单位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
1.立案责任(合作处):通过举报、巡查、下级部门上报及移送的案件等,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2.调查取证责任(合作处):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记录保存;3.审查责任(合作处):对案件进行审核确认;4.告知责任(合作处):行政处罚决定做出前,事先告知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5.决定责任(合作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定书,制作文书;6.送达责任(合作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7日内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合作处):监督当事人在决定的期限内,履行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
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可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8.监督责任(机关纪委):对处罚决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其他应履行的责任(有关处1.【行政法规】《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2008年国务院令第527号公布,2017年3月1日《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订)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商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对外承包工程的监督管理。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州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通知-地方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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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家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州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通知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县两级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工作的通知》(川协调办〔2016〕1号)精神,按照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已公布的州级权力清单基础上,我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了州级责任清单编制工作,形成了《凉山州州级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经十届州政府第58次常务会议审议,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公开责任清单责任清单公开内容包括:部门主体责任、部门职责边界、权力类型、权力项目名称、实施依据、责任主体、责任事项、责任事项依据、问责依据和监督电话。
州级共编制责任清单6152项(截至2016年8月31日),其中:行政许可类203项,行政处罚类5095项,行政强制类202项,行政征收类47项,行政确认类69项,行政裁决类4项,行政给付类11项,行政检查类171项,行政奖励类52项,其他行政权力298项。
州级责任清单参照权力清单统一在州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涉密事项不予公布)。
二、全面规范行政履职行为州级各部门要以责任清单公布运行为契机,进一步明确“法定职责必须为、如何为、规范为”的问题,规范自由裁量权,明确各个环节办理要求、办事程序和时限等,科学合理设置廉政风险防控点。
要做好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衔接统一,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各部门依法全面准确履行职责。
三、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责必追究”的要求,各部门要畅通群众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要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依照责任清单确定的职责任务,对不作为、乱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强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各部门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颁布、修订或废止,部门职能的调整和权力清单的变化,按照“权责一致、权责对应”的原则,在按程序报州政府审定后,及时修订责任清单,切实做到“两单”无缝衔接,权力与责任对应融合。
行政审批类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doc
行政审批类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序号
行政审批类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职权编码
职权名称
职权依据
主体责任
责任事项
1
行政审批
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许可、车辆营运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406号2004.4.14)第十条、第三十五条
第十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摩托车维修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租用的场地应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生产厂房的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818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能力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可以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平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县商务局责任清单
县商务局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责任处室备注1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全县相关的发展规划及规定、办法和措施。
贯彻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与经济合作的政策方针。
外贸管理股研究拟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对外投资于经济合作的办法措施,并组织实施。
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并实施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定全县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的进出口工作;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和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负责全县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产品配额及许可证的申报和管理工作。
研究经济全球化、对外开放、区域经济合作、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和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趋势、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战略并提出对策建议。
外贸管理股指导、协调全县进出口工作;承办企业外贸经营资格的审核、登记工作。
办理全县自营进出口企业加工贸易的审批工作。
参与拟定全县进出口商品中长期规划和相关政策。
承办全县驻境外贸易企业设立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境外常驻我县商务代表机构的设立申报和管理工作。
负责全县利用外资和外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
页 1承办对自营进出口企业的年度审核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农产品的进出口计划,负责进出口商品配额及许可证申报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农产品进出口工作的措施。
3 负责全县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定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
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定我县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负责对外经济合作企业的经营资格认定和管理工作;管理联合国及其他组织或外国政府对我县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工作。
拟订全县对外经济合作政策及规章制度。
外贸管理股依法管理、监督全省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设计咨询等业务。
商务部职责职责
商务部职责职责
商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制定国家商务政策、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 负责开展对外经贸合作及外经贸谈判工作,指导企业对外投资和国际贸易活动。
3. 组织推进对外展览、商品交易、服务贸易等经贸活动,促进国内外市场的互通与合作。
4. 进行贸易促进、市场开拓、投资促进以及服务贸易等工作,推动贸易平衡和贸易便利化。
5. 研究和部署有关商事制度改革、商业环境优化、外商投资和外资企业管理等政策。
6. 开展商务信息服务和贸易促进工作,提供商务咨询、便利化措施和相关政策的宣传。
7. 组织实施商务统计、商务数据采集和经济普查工作,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依据。
8. 开展商务人才培养和人才引进工作,推动商务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能力建设。
9. 参与国际经济组织和跨国经济合作机构的活动,推动国际经济合作与交流。
商务部主要职责涵盖了国内外贸易、投资和商业合作的各个环节,旨在促进国内经济发展和扩大对外开放,同时为国内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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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商务部负责人岗位职责
商务部负责人是国家商务领域的最高领导,主要负责制定和推
进中国商务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协调和监管国内外贸易、服务业和
投资等领域的经济活动,维护国家商业利益和形象,促进中外经济
合作与交流。
具体职责如下:
1. 制定和完善国家商务发展战略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各级商务
部门工作,推进商务体系的改革和建设。
2. 规划和组织实施对外贸易战略,推进国际贸易合作和投资,
参与国际经贸组织的谈判和合作机制。
3. 监督和管理境外投资、跨境电商、服务贸易、商标专利、反
垄断等领域的商务活动,打击商业欺诈和不正当竞争,保护国内外
商业利益。
4. 加强商务统计和信息服务工作,评估和预测国内外经济情势,为政府决策和企业发展提供准确、全面的商业信息和数据支持。
5. 加强与国内外商业界的合作和交流,促进国际贸易壁垒的消
除和投资环境的改善,推动中外经济合作的深入发展。
6. 处理与商务相关的重大事件和投诉事项,协调内外部相关部
门的合作,维护国家商业形象和利益。
7. 组织和实施对外商务考察、贸易谈判等活动,加强商务队伍
建设,提高员工素质和商务能力。
总之,商务部负责人是国家商务领域的最高决策者和执行者,
需要具备卓越的领导能力、深厚的商务知识和丰富的外交经验,以
推动中国商务领域的稳定发展,进一步提高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州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州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凉府办函[2015]327号【发布部门】凉山彝族自治州政府【发布日期】2015.11.17【实施日期】2015.11.1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凉山州州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的通知(凉府办函〔2015〕327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凉山州州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已经十届州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凉山州州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17日附件凉山州州本级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省政府《市(州)行政权力指导清单》涵盖的36个单位: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凉山州教育局、凉山州民宗委、凉山州体育局、凉山州司法局、凉山州财政局、凉山州旅游局、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凉山州环境保护局、凉山州人民防空办公室、凉山州农牧局、凉山州林业局、凉山州审计局、凉山州统计局、凉山州商务局、凉山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凉山州国家保密局、凉山州工商行政管理局、凉山质量技术监督局、凉山彝族自治州盐政市场稽查处、凉山州史志办、凉山州档案局、凉山州残疾人联合会、凉山州公安局、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凉山州民政局、凉山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凉山州国土资源局、凉山州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凉山州水务局、凉山州交通运输局、凉山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凉山州地方税务局、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凉山州防震减灾局。
行政权力共6125项。
省政府《市(州)行政权力指导清单》不涵盖的2个单位:凉山州气象局、凉山州外事侨务办公室。
行政权力共108项。
凉山州公安局、凉山州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下放行政权力共250项。
凉山州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9项:行政许可3项,行政处罚4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强制1项。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政执法责任的通知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政执法责任的通
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商务厅
•【公布日期】2009.02.12
•【字号】川商法[2009]1号
•【施行日期】2009.02.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
正文
四川省商务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政执法责任的通知
(川商法〔2009〕1号)
厅外贸、机电、科技、市建、商改、市运、外管、促进、外经处,加贸办,行政审批处(窗口):
根据2008年新出台的有关法律规范,法规处对涉及我厅的执法职责进行了汇总,现印发给你们(见附件),请对照相关法律规范,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全面、依法、正确行使行政执法职权。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商务厅行政执法职责分解汇总表(三)
二OO九年二月十二日附件:。
商务局党组、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清单
商务局党组、纪检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清单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系列要求,根据《宿州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清单》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责任清单。
一、党组领导班子主体责任清单(一)组织领导责任。
1.按照中央和省、市、县委要求,局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到商务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中,做到同步考虑、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
2.制定《商务系统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管理责任书》,将反腐倡廉工作任务逐一落实到党组成员、相关股室、企业,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
制定下发年度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
3.党组每年必须向县委和县纪委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党风廉政检查考核。
(二)严明纪律责任。
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
党组会议和中心组学习时,要认真学习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和县纪委全会精神以及有关反腐倡廉文件,研究部署商务系统反腐倡廉工作。
2.组织召开全县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上级反腐倡廉部署要求,对抓好全县商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安排部署。
3.把纪律挺在最前面。
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重大事项请示报告、述责述廉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
(三)选人用人责任。
1.落实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结合年度考核、民主推荐情况和干部需求,推动干部跨股室轮岗交流。
加强对重要岗位、关键岗位人员轮岗交流。
2.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经局党组集体研究决定。
把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与班子结构、工作需要、干部一贯表现、平时了解情况结合起来,综合考虑。
3.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
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纪检组等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
商务局行政职权
商务局行政职权2007年9月29日机构简介:一、基本情况:县商务局是主管全县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招商引资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拟订全县相应的发展规划及措施。
二是研究提出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寺现代流通方式,对流通企业实施行业监管。
三是研究拟订全县规范流通领域市场体系及流通秩序的相关规章,促进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
四是起草全县商品流通、物资流通和餐饮服务业的有关规章,制定实施细则和市场准则;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主要生活用品的流通管理;负责拍卖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废旧物资、旧机动车市场和煤炭市场、盐业流通的监督管理。
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五是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全县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
六是贯彻执行国家机电产品进出口战略和方针、政策;拟订和执行全县机电产品进出口长期发展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制定全县进出口机电产品招标规则和管理办法和组织实施;依法监督进口机电设备。
七是负责全县商务系统涉及世贸组织相关事务的研究、指导和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
八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实施全县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县外商投资工作;参与拟订全县利用外资的中长期规划;审核或核准全县大型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事项;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指导和管理全县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
商务部职责职责范本(二篇)
商务部职责职责范本商务部是国务院的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对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事务的领导、协调和管理工作。
商务部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外贸易政策的制定和实施:1. 在国家发展战略和经济政策的基础上,研究制定对外贸易政策,推动国际贸易和服务贸易的平衡发展。
2. 负责对外贸易法规和政策的宣传解释,指导地方政府和企业按照政策要求开展对外贸易活动。
3. 研究开展国际贸易谈判,参与制定和推动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维护中国的贸易利益。
二、外商投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1. 研究制定外商投资政策,推动外商投资的持续增长,优化外资结构,引导外资向高技术、高附加值产业和中西部地区流动。
2. 研究和解决外商投资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供外商投资的政策咨询和服务。
3. 加强外资调查研究,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和参考。
三、国际经济合作和对外援助事务的组织和管理:1. 组织和推进国际产能合作、装备制造、工业园区等领域的合作和项目开展。
2. 组织制定对外援助政策,协调有关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推动援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展。
3. 组织和推进中外商务交流合作,支持企业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和对外援助项目。
四、商务信息的收集、加工和发布:1. 组织和推进商务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整合,提供全面准确的商务信息服务。
2. 组织开展市场准入和投资环境的研究,提供相关调研报告和分析,为企业决策提供参考。
3. 发布外贸统计数据和重要经济指标,提供商务数据和分析。
五、商务领域的国际交流和合作:1. 组织和参与国际贸易和商务领域的国际会议、论坛和展览活动。
2. 加强与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会议和其他国际组织的合作,参与国际贸易规则的制定和解释。
3. 开展与各国商务部门的交流与合作,推动中外企业在商务领域的合作和交流。
上述职责范本仅供参考,具体职责将根据时局和特定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商务部将不断适应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以更好地对外开放,促进国际合作与交流,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经济的繁荣作出贡献。
XX县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制度
XX县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和落实商务局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包括消防安全,下同)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商务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体职责:依法依规负责商贸服务、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商贸服务企业和商贸流通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境外中资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指导、督促对外投资合作企业境内主体落实境外项目安全生产监督责任;指导督促对拍卖、汽车流通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民用爆炸物品销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查处民爆器材购销备案、登记和仓储安全管理工作,对出口加工区、物流园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履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业领域的其他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第三条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商务局依法依规对全县商贸服务、商贸流通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局机关相关股室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分管行业及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商务局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为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班子成员,局机关相关股室、执法大队负责人为成员(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1)。
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负责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五条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方针政策、决策部署,研究部署、指导监督和联系协调全县商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凉山彝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1.13•【字号】凉府办函〔2015〕12号•【施行日期】2015.0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凉府办函〔2015〕12号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为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川办函〔2014〕141号)要求,州政府决定以2012年我州清理规范州、县市两级行政权力事项、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为基础,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公布行政权力清单。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情况,进一步清理优化行政权力事项,解决上一轮行政权力清理规范工作中存在的清理不彻底、行政权力清理与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清理脱节、行政权力事项名称不准确等问题,优化编制行政权力清单,更好地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二、工作原则(一)职权法定原则。
行政权力以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
政府机构改革、“三定”方案规定要有上位法依据,规范性文件不得设立行政权力事项,防止越权或缺位。
(二)简政放权原则。
坚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发挥基层政府贴近群众、就近管理的优势,加大向市场、社会和下级政府放权力度,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
(三)精简效能原则。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政府清理规范行政权力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12〕27号)确定的行政权力范围,能精简的精简,能压缩的压缩,能合并的合并,确保行政权力清单合法有效、简洁清晰。
三、工作重点以已经公布的行政职权目录为基础,对现有行政权力事项进一步梳理分析,提出取消、下放、整合以及不列入行政权力清单等调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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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九条:外国投资者在提出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前,应当就下列事项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报告。报告内容包括:设立外资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规模;生产产品;使用的技术设备;用地面积及要求;需要用水、电、煤、煤气或者其他能源的条件及数量;对公共设施的要求等。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外国投资者提交的报告之日起30天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外国投资者。
表2-1
序 号
1
权力类型
行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许可
权力项目名称
外商投资企业审批
实施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第五条“申请设立合作企业,应当将中外合作者签订的协议、合同、章程等文件报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以下简称审查批准机关)审查批准。审查批准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四十五天内决定批准或者不批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6号)第六条第一款“设立合作企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和地方政府审查批准。设立合作企业属于下列情形的,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审查批准:(一)投资总额在国务院规定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审批的投资限额以内的;(二)自筹资金,并且不需要国家平衡建设、生产条件的;(三)产品出口不需要领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发放的出口配额、许可证,或者虽需要领取,但在报送项目建议书前已征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同意的;(四)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的其他情形的。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6号)第八条: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颁发批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颁发批准证书,并自批准之日起30天内将有关批准文件报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备案。批准设立的合作企业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甘洛县投资促进和商务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
表1
主体责任
(一)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国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实施细则、方针、政策等,制订全县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国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工作、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等政策,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7.《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实施细则》(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第6号发布)第四十八条“合作企业因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解散:(一)合作期限届满;(二)合作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或者因不可抗力遭受严重损失,无力继续经营;(三)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致使合作企业无法继续经营;(四)合作企业合同、章程中规定的其他解散原因已经出现;(五)合作企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所列情形发生,应当由合作企业的董事会或者联合管理委员会做出决定,报审查批准机关批准。在前款第三项所列情形下,不履行合作企业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的中外合作者一方或者数方,应当对履行合同的他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履行合同的一方或者数方有权向审查批准机关提出申请,解散合作企业。”
职责边界
(一)重要商品进出口管理。县发改局和投资促进和商务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二)外商投资管理。县发改局按照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县投资促进和商务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设立外商投资企业的合同、章程及其变更事项等进行审批。
(三)境外投资管理。县发改局和投资促进和商务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四)并购安全审查。县发改局和投资促进和商务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八)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对外经济合作工作的政策。
(九)按要求承担全县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第三方物流发展,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政策。
(四)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政策。
(五)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促进转变外贸增长方式的政策。
(六)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工作的政策。
(七)贯彻落实省、州、县关于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的政策。
(十)管理我县赴县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我县名义在境内、外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一)规划全县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发展。
(十二)承担职权范围内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三)贯彻落实省、州、县交办的其他事项。
6.《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第十条:外国投资者设立外资企业,应当通过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报送下列文件:(一)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二)可行性研究报告;(三)外资企业章程;(四)外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会人选)名单;(五)外国投资者的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六)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书面答复;(七)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八)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前款(一)、(三)项文件必须用中文书写;(二)、(四)、(五)项文件可以用外文书写,但应当附中文译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外国投资者共同申请设立外资企业,应当将其签订的合同副本报送审批机关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