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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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度工作计划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度工作计划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年度工作计划一、引言“谁执法谁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旨在推动执法部门在履行执法职责的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本计划旨在明确本年度“谁执法谁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确保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有效落实。

二、工作目标1. 提高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普法能力,使其充分认识到普法工作的重要性,将普法工作纳入日常执法工作中。

2. 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遵守率,促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3. 推动执法部门与宣传部门、司法部门等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普法工作的合力,提高普法工作的效果。

4. 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完善普法工作制度,规范普法工作流程,确保普法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工作任务(一)加强执法部门自身的法治建设1. 组织执法部门工作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提高其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通过举办法律知识培训班、法律讲座等形式,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学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其熟悉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提高执法效率和质量。

2. 建立执法部门内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制度,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执法部门的工作计划和考核指标。

明确执法部门内部各科室、各岗位的普法职责,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和考核,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与执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

3. 加强执法部门的法治文化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通过在执法部门办公场所悬挂法治标语、张贴法治宣传画、设立法治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法律法规和法治理念,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1. 结合执法工作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针对不同的执法领域和执法对象,制定相应的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例如,在公安执法中,开展“扫黑除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市场监管执法中,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环保执法中,开展“环境保护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等。

消防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消防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消防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一、概述消防安全事关人民裙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项极其重要的工作。

消防执法和普法是保障消防安全的重要手段,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政治意义。

为了更好地落实消防责任制,明确消防执法和普法的责任,特制定本《消防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二、消防执法责任清单1. 公安消防机关(1)负责对消防法规进行执法,检查建筑物和场所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整改。

(2)及时处理火灾隐患,对于消防隐患严重、拒不整改的单位,依法予以查处,确保消防安全。

(3)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2. 建设单位(1)依法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防火验收手续,明确建设项目的消防安全责任。

(2)加强对建设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确保施工过程中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定期对建筑物和场所的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有问题及时整改。

3. 物业管理单位(1)落实管理责任,保证小区、写字楼等建筑物和场所的消防设施完好。

(2)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居民和企业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3)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活动,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 企业单位(1)负责对企业内部的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完好。

(2)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和管理,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杜绝火灾隐患。

5. 市民个人(1)遵守消防法规,不违法用电、用火,不私建违章建筑。

(2)加强消防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和家人的自救逃生能力。

(3)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警,积极配合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普法责任清单1. 公安消防机关(1)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2)加强对学校、企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及时公布火灾事故的防范和应急处置方法,提高公众的自救逃生意识。

2. 学校教育机构(1)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

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 政府部门,制定并实施普法宣传计划,包括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推动立法、加强司法公正等,以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2. 学校教育机构,加强法治教育,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
意识,推动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

3. 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公众
了解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4. 媒体,加强法治宣传报道,推动公众通过多种媒体了解法律
知识和法治理念。

5. 社会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组织法律讲座、法治培训等,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6. 个人,自觉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律意识,遵纪守法,加强
法治自律,不断提升法治素养。

总的来说,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涉及政府、学校、法律服务
机构、媒体、社会组织和个人等多个方面,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共同推动普法工作的开展,以促进全民法治意识的提升,推动社会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

XX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pptx

XX县“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pptx
.县消防救援大队:重点宣传消防法、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XX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 。
.县总工会:重点宣传普及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
.县工商联:重点宣传普及劳动合同法、优化营商环
境条例、XX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规定等法律法规。
.团县委:重点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县民政局:重点宣传普及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慈善法、 志愿服务条例、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法律法规。
.县司法局:重点宣传普及宪法、民法典、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监狱法、禁毒法、法律援助法、行政 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仲裁法、国家赔偿法、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县统计局:重点宣传普及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
.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重点宣传普及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绿化条例、城市供水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 例、XX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XX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县信访局:重点宣传普及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
14,县自然资源局:重点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测绘法、城乡规划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 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村庄和集镇规 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市生态环境局XX分局:重点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长江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 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县商粮局:重点宣传普及对外贸易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拍卖法、反 垄断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对外承包工程管理条例、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条例、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直 销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5.23•【字号】黔发改法规〔2018〕641号•【施行日期】2018.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18〕641号委各处(办、局)、中心:《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已经委主任办公会同意,现印发大家,请按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5月23日省发展改革委“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根据《贵州省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贵州省发展改革系统2016-2020年普法依法行政工作规划》《省发展改革委落实普法责任制办法》,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加强普法工作,全面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两会精神,紧紧围绕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实施三大战略行动,以委机关内设机构工作职能职责作为开展普法工作的内容导向,进一步强化内设机构普法工作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委党组统一领导、处室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不断提高我委普法工作系统化、制度化、常态化和科学化水平,以进一步增强全委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法律意识、规则意识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为加快我省与全国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落实委机关各处室普法主体责任,向管理对象、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以及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使发展改革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在全社会得到广泛普及,形成有利于发展改革部门依法全面履行职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普法责任制重点工作

普法责任制重点工作

普法责任制重点工作
普法责任制重点工作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或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制定具体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

2.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积极向当事人和社会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公众的法律意识。

3.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如法律知识讲座、宣传栏、宣传册等,向广大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和意识。

4. 推进普法与立法、执法、司法相结合:将普法工作与立法、执法、司法工作相结合,实现普法工作的全面覆盖和深入开展。

5. 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普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机制,对各单位或部门的普法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6. 注重宣传实效:注重普法工作的实效性和针对性,不断创新普法方式和手段,提高普法工作的效果和质量。

7. 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培养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普法工作队伍,为普法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8. 完善普法考核机制:建立完善的普法考核机制,对各单位或部门的普法工作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总之,普法责任制重点工作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注重实效性和针对性,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培养专业化的普法队伍,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保障。

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的报告

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的报告

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的报告一、背景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提高全社会法治化水平,我单位积极参与普法工作,全面实施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

通过明确普法责任、细化普法内容、建立考核机制等措施,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

本报告将对我单位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

二、实施过程1.制定方案:根据上级部门关于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的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明确责任分工、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

2.签订责任书: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原则,我单位与相关责任部门签订了普法责任书,明确各部门在普法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

3.制定清单:根据普法责任书的要求,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的普法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

同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清单内容的实时更新。

4.建立考核机制:制定普法工作考核标准,定期对各部门普法工作进行考核。

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各部门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确保普法责任的有效落实。

5.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提高全体员工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利用内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渠道,普及法律知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成效与亮点1.责任落实到位:通过签订普法责任书,明确了各部门的普法职责,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清单管理精细化:建立动态调整的清单管理制度,使普法工作更加有的放矢,提高了工作效率。

3.考核机制初见成效:通过实施考核机制,各部门对普法工作重视程度明显提高,有效推动了普法工作的开展。

4.宣传教育形式多样: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增强了员工的法治观念。

四、反思与展望虽然我们在落实普法责任“三单一书”制度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部分员工对法治观念的重视程度仍有待提高;清单管理制度还需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的科学性和公正性仍需加强等。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改进:加强员工法治教育培训;定期对清单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调整;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等。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系统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系统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系统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水务局•【公布日期】2023.12.07•【字号】沪水务〔2023〕1014号•【施行日期】2023.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系统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沪水务〔2023〕1014号局机关相关部门、局属相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沪委办发〔2018〕7号)和市法宣办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沪委办发〔2018〕7号文件的实施方案》(沪法宣办〔2018〕11号)、《2022年上海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智能化评估实施方案》(沪法宣办〔2022〕5号)精神,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修制订等变化情况,对局普法责任清单进行了调整。

现将《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系统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结合各自职能,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水务局2023年12月7日上海市水务局(上海市海洋局)系统2023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及责任部门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2.《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全系统各单位、各部门)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规处、执法总队、安质监站)4.《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计财处、海洋事务中心)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法规处、河长处、水资源处、防御处、执法总队、水利事务中心、供水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安质监站)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法规处、河长处、水资源处、执法总队、水利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7.《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河长处、水利事务中心)8.《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御处、水利事务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水文总站)9.《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处、执法总队、水利事务中心)10.《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法规处、河长处、水资源处、执法总队、水利事务中心、供水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1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海岛处、海监总队、行政服务中心、海洋事务中心)1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海域海岛处、海监总队、海洋事务中心)13.《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利事务中心)14.《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防御处、水利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水文总站、防御技术中心、海洋测报中心)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水利处、执法总队、水利事务中心)16.《城市供水条例》(供水事务中心)17.《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供水事务中心)18.《地下水管理条例》(水资源处、供水事务中心)19.《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利处、执法总队)20.《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计财处、水资源处、行政服务中心、供水事务中心)2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水文总站)22.《太湖流域管理条例》(法规处、河长处、水资源处、防御处、水利事务中心、供水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水文总站)23.《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法规处、河长处、执法总队、行政服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24.《铺设海底电缆管道管理规定》(海域海岛处、海监总队、海洋事务中心)25.《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防御处、海洋测报中心)26.《上海市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河长处、防御处、运管处、执法总队、行政服务中心、水利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27.《上海市河道管理条例》(河长处、水利事务中心)28.《上海市防汛条例》(防御处、执法总队、水利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堤防建设运行中心、防御技术中心)29.《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执法总队、供水事务中心)30.《上海市水资源管理若干规定》(法规处、水资源处、水利事务中心、供水事务中心、排水事务中心)31.《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供水事务中心)32.《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供水事务中心)33.《上海市黄浦江防汛墙保护办法》(堤防建设运行中心)34.《上海市海塘管理办法》(防御处、运管处、堤防建设运行中心)35.《上海市水闸管理办法》(水利事务中心)36.《上海市水文管理办法》(水文总站)37.《上海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计财处、水资源处、供水事务中心)38.《上海市海域使用管理办法》(海域海岛处、海洋事务中心)二、项目清单(一)加强系统内法治教育建立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等作为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一、谁执法谁普法
1、全社会共同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弘扬社会伦理素质,形成良好社会风尚。

2、公民依法行使职权,主动参与法界之内的社会关系。

3、法律机构依据主体责任来维护权益,按照合法的程序实施执法活动。

4、社会组织要行使监督职责,树立公民踏实走规矩路线的思想,而不是单独走“互不干涉”的路线。

二、普法责任清单
1、加强宪法教育,坚持宪法法治;
2、加强劳资关系对等保护,建立合理有效的劳动法规制度;
3、加强社会各界对法律的认知,宣传人权和消费者权;
4、加强个人数据保护;
5、加强研究和制订相应的法律法规,强化与社会的关系及其可操作性;
6、规范行政审批法治,保障公正司法制度;
7、加强犯罪防范,形成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8、强化投资领域的法治化,鼓励和引导企业和个人经营活动;
9、加强劳动权益法治保障,保障就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

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阳市司法局•【公布日期】2021.05.14•【字号】•【施行日期】2021.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贵阳市司法局关于印发《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区(市、县)司法局、市三江强戒所、市公职所、局机关各处(室、局):为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司法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司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省司法厅关于重新印发〈贵州省可法行政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根据《中共贵阳市委办公厅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关于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筑委厅字【2017】80号)之规定,现将《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根据司法部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为落实贵阳市“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推动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带头履行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1.将“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落实纳入司法行政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査、同落实。

(责任部门:局办公室,市三江强戒所、市公职所、各区(市、县)司法局)2.制定贵阳市司法行政系统普法规划、年度普法计划,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市三江强戒所、市公职所、各区(市、县)司法局)3.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系统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加强司法行政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组织协调,建立普法联络员制度。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概念的引入:执法和普法是社会治理中的两个重要方面,前者涉及具体的执法机构和执法行为,后者则着眼于普及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

在现代社会中,执法和普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们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公平正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在实践中,由于一些问题的存在,执法和普法工作并不尽如人意。

为了更好地推进执法和普法工作,确保法治建设的顺利进行,有必要明确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与职责。

1. 执法者的责任:在社会治理中,执法机关是负责执行法律的权力机构,其职责是确保法律的有效实施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执法者的责任清单如下:1.1 严格执行法律:执法者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依法办事,做到公正、公平、公开。

1.2 执法依据透明:执法者应当明确执法依据,并且将其公示,确保执法过程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1.3 督促合规行为:执法者应当不断加强对社会各界的监督和指导,确保公民、组织和企业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行为。

1.4 设立监督机制:执法者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行为的监督和管理,遏制不正之风。

1.5 强化培训学习:执法者应当加强自身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培养,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2. 普法者的责任:普法工作是指通过向公民普及法律知识和法治理念,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普法者包括教育机构、媒体、社会组织等,他们的责任清单如下:2.1 宣传法律法规:教育机构、媒体等应当积极宣传普及法律法规,扩大公众获取法律信息的途径。

2.2 提供法律服务:普法者应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帮助公众解决法律问题。

2.3 加强教育培训:普法者应当加强对公民的法治教育培训,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素养。

2.4 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普法者可以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法律知识竞赛等形式,向公众普及法治理念和法律知识。

2.5 建设法治文化:普法者应当倡导和推动法治文化的建设,培养社会各界对法治的认同和尊重。

乡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乡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乡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一、背景与意义近年来,我国法治建设不断深入,法治观念逐渐深入人心。

然而,在一些乡村地区,由于法治意识淡薄,执法难度较大,导致一些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为推进乡村法治建设,强化执法责任,提高普法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1.提高乡村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增强执法能力。

2.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3.建立健全乡村法治体系,确保执法公正、公平、公开。

三、具体措施1.建立健全乡村执法责任制(1)明确执法责任。

乡镇政府要明确执法职责,对执法人员进行合理分工,确保执法任务落到实处。

(2)加强执法培训。

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治培训,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

(3)完善考核机制。

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效果进行定期考核,对不胜任工作的执法人员进行调整。

2.推进乡村普法责任制(1)明确普法责任。

乡镇政府要明确普法职责,将普法工作纳入日常工作范畴。

(2)加强普法宣传。

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3)创新普法形式。

结合乡村实际,开展寓教于乐的普法活动,提高群众法治意识。

3.建立健全乡村法治体系(1)完善法治制度。

制定乡村法治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法治建设有章可循。

(2)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充实乡村法治队伍,提高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四、实施步骤1.调查研究阶段(1个月)组织人员对乡村法治现状进行调查研究,了解执法和普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制定方案阶段(2个月)根据调查研究结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

3.实施阶段(6个月)按照实施方案,有序推进乡村法治建设,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五、保障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乡村法治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推动工作落实。

2.落实资金保障。

确保法治建设所需资金足额到位,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4.强化督查考核。

对乡村法治建设情况进行定期督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7.12.27•【文号】人社部发〔2017〕98号•【施行日期】2017.12.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17〕9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部属各单位:为健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机制,落实普法责任,进一步做好普法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中办发〔2017〕31号),现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贯彻“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决策部署,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的要求,明确普法职责任务,健全工作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不断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努力形成系统上下联动、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为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相结合。

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业务工作全过程,在实际工作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坚持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努力提高系统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在履行好系统内普法责任的同时,围绕依法履行职责,向执法对象、服务对象、主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坚持条块结合、密切协作。

实行部门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加强部门与地方的衔接配合,完善分工负责、共同参与的普法工作机制,形成普法工作合力。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4年工信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4年工信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4年工信系统“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布日期】2024.04.08
•【字号】龙工信政法〔2024〕4号
•【施行日期】2024.04.0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2024年工信系统“谁执法谁
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龙工信政法〔2024〕4号
各县(市、区)工信科技局,本局各科室、直属单位:
根据《中共龙岩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关于印发〈法治龙岩建设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龙岩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2024年版)》和《中共龙岩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龙岩市开展“一月一主题”普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工信系统“八五”普法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将《龙岩市工信系统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龙岩市工信系统2024年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龙岩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8日。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一、引言“谁执法谁普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旨在推动执法部门在履行执法职责的同时,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这一要求,切实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中国建设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提高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执法部门为主体,以“谁执法谁普法”为原则,创新普法工作机制,强化普法责任落实,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为建设法治社会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三、工作目标1. 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明确执法部门的普法责任,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

2. 提高执法部门的法治意识和普法能力,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自觉履行普法义务,做到以案释法、以法育人。

3. 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和依法维权能力,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4. 推动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的深度融合,促进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四、工作原则1. 坚持依法普法。

执法部门在开展普法工作时,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规定进行宣传教育。

2. 坚持系统普法。

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执法部门的整体工作规划,与执法业务工作相结合,实现普法工作的系统化、规范化。

3. 坚持精准普法。

根据不同执法领域、不同受众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普法方案,提高普法工作的精准度和实效性。

4. 坚持创新普法。

积极探索创新普法方式方法,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活动,提高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五、主要任务(一)明确普法责任1. 各级执法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职能职责,制定本部门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工作的目标、任务、措施和责任主体。

2. 执法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普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促落实普法工作。

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1习近平法治思想。
2.党的十九大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3.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
4.新旧动能转换、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等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5.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等。
6.国资国企改革政策法规。
国家工作人员
(1)7月,围绕建党100周年,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2)12月,组织开展2023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月系列全民普法教育活动。
(3)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4)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5)开展“法律进企业”普法主题活动。
2023年度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单位名称
重点任务
拟宣传的重点内容
重占
普法对象
年度重点活动
市国资委
1制定“八五”普法规划。
2.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
3.组织开展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等主题法治宣传,做好以案释法工作。
4.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市管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提升“关键少数”“关键群体“法治素养Q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系统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系统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系统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6.17•【字号】沪交法〔2022〕313 号•【施行日期】2022.06.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系统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委机关各处室,市道路运输局,委、局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委办发〔2018〕7号)、《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沪法宣办(2021)4号),根据《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系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沪交法〔2018〕388号)、《上海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沪交法〔2021〕885号),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修制订等变化情况,委系统普法责任清单已进一步调整完善。

现将《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系统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能,认真贯彻执行。

以上情况,特此通知。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二〇二二年六月十七日上海市交通委员会系统2022年“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及责任部门(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委系统)(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修正)(委系统)(三)《信访工作条例》(2022年1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2年2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委系统)(四)《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2021年12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2021年12月24日中共中央发布)(机关党委,市道路运输局,委、局属各单位)(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委系统)(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8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委系统)(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21年6月1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次修正)(委系统)(八)《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委港务监管处、港航中心)(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20年10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次修订)(委系统)(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委系统)(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年3月29日国务院令第752号修订)(市道路运输局、道运中心、执法总队)(十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2022年2月18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修订)(委系统)(十三)《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2021年10月28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修订)(委系统)(十四)《上海市水上搜寻救助条例》(2021年9月28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委港务监管处、港航中心、执法总队)(十五)《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2021年8月25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五次修正)(委轨道交通处、执法总队)(十六)《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根据2022年2月14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应急管理部关于修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市道路运输局、道运中心、执法总队)(十七)《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根据2021年12月23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港口岸线使用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委综合规划处)(十八)《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31号修正)(委港务监管处、委科技信息处、港航中心)(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20号修正)(委港务监管处、港航中心、执法总队)(二十)《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修订)(市道路运输局、道运中心、执法总队)(二十一)《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8号修正)(委交通建设处、建管中心、安质监站)(二十二)《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2022年1月24日市政府令第62号修正)(委轨道交通处、执法总队)(二十三)《上海市停车场(库)管理办法》(2021年5月8日市政府令第49号修正)(市道路运输局、道运中心、执法总队)二、普法主要任务(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带头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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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
管理局
重点宣传普及公司法、合同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商标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计量法、标准化法、认证认可条例、特种设备安全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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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局
重点宣传普及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8
气象站
重点宣传气象法、气象减灾防灾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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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工会
重点宣传普及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
30
妇 联
重点宣传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31
团县委
重点宣传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
32
残 联
重点宣传普及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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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 院
检察院
重点是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包括民法通则、合同、物权、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和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案件中涉及到的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两高”的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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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计局
重点宣传普及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母婴保健法、献血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艾滋病防治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9
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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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局
重点宣传普及公路法、道路运输条例、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路运输管理条例、航道管理条例、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
14
水务局
重点宣传普及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防汛条例、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15
农牧局
重点宣传普及农业法、渔业法、草原法、农业技术推广法、种子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畜牧法、动物防疫法、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预算法、会计法、企业国有资产法、政府采购法、反洗钱、反非法集资、反金融诈骗等法律法规
序号
普法责
任主体
普法内容
1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点宣传普及公务员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工伤保险条例、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职工带薪休假条例等法律法规
6
监察局
重点宣传普及行政监察法、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
7
民政局
重点宣传普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婚姻法、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兵役法,以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殡葬管理、社会救助、军人抚恤优待等方面法律法规
8
司法局
重点宣传普及宪法、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监狱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
11
国土资源局
重点宣传普及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探矿权采矿权转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12
建环局
重点宣传普及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物权法、建筑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乡规划法、物业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重点宣传普及审计法、预算法、会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财政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
20
政府办
重点宣传普及护照法、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出境入境管理法,台胞、侨胞保护等法律法规
21
国税局
重点宣传普及税收征收管理法、发票管理办法、企业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法、车船税法、营业税暂行条例、资源税暂行条例、房产税暂行条例、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契税暂行条例、印花税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
16
林业局
重点宣传普及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种子法、防沙治沙法、森林防火条例、植物检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法律法规
序号
普法责
任主体
普法内容
17
文广局
重点宣传普及文物保护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著作权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电影管理条例、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旅游法、旅行社条例、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3
科技局
科 协
重点宣传普及科学技术进步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学技术普及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宣传普及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商标法、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
4
宗教局
重点宣传普及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宗教活动管理规定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
5
公安局
重点宣传普及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居民身份证法、枪支管理法、出入境管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禁毒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23
安监局
重点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4
统计局
重点宣传普及统计法、经济普查条例、农业普查条例、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
25
信访局
重点宣传普及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
序号
普法责
任主体
普法内容
26
政府法制办
重点宣传普及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仲裁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法规
××县“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
序号
普法责
任主体
普法内容
1
发改局
重点宣传普及宏观调控法律法规,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节约能源法、价格法、反垄断法、重点宣传普及中小企业促进法、节约能源法,汽车、电子和工程机械等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
2
教体局
重点宣传普及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学位、教育督导、幼儿园管理、合作办学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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