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风电场工程施工单位的统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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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指在风电场项目施工过程中,采取措施确保人员、设备和材料的安全,预防和控制各类施工安全风险,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具体包括现场设施的安全、施工人员的安全以及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第四条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责任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之间共同承担,各自负责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原则,按照风电场项目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第二章施工现场设施的安全管理第六条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应按照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施工现场设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七条施工现场设施应坚固、稳定、可靠,满足施工需求,具备防风、防雷、防火等安全功能。

第八条施工现场设施的布置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施工现场的疏导、通行、照明等基本条件。

第九条施工现场设施应经常进行维护和检修,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第十条施工现场应设有专门的材料堆放区域,材料堆放应整齐、稳固,不得影响周围设施和人员的安全。

第三章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人员的安全。

第十二条施工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证书,保证安全施工。

第十三条施工人员应按照安全管理制度要求,正确佩戴安全防护用具,加强个人卫生和职业健康保护。

第十四条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不得擅自进行危险作业,违反规定者将被处以相应的处罚。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人员安全培训和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对施工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安徽龙源来安宝山风电项目风机基础及箱变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中国十七冶安徽龙源来安风电工程项目经理部二O一O年九月目录前言 (1)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办法 (2)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7)第一部分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10)第一章:风机基础工程施工 (10)1 范围 (10)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1)3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11)第二部分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 (14)前言为规范公司、项目部风电建设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2008版),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新制定标准;本标准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本标准由如下部分组成:1.风电与输变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

2.风电与输变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办法。

3.风电与输变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4.风电与输变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

本标准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强制性条文参建责任主体单位的执行、检查及记录做了统一规定,尽可能地避免在执行中发生偏差、遗漏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本标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公司风电管理部归口。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风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施工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建设的过程就是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强制性条文的过程。

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的编制与执行应与建设工程日常的质量与安全管理紧密结合,监督检查应与管理体系合规性检查有机结合,切忌“两层皮”和形式主义,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劳动和增加额外的负担。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一、组织机构和责任1.1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并指派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

1.2 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经验,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1.3 施工单位应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管理的可操作性和有效性。

二、施工现场的安全准备2.1 施工单位应在施工前编制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并包含详细的安全措施。

2.2 施工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配置足够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安全用品,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需求。

2.3 进入施工现场前,所有参与者都应接受安全培训,并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施工现场的安全组织和管理3.1 施工单位应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类作业的安全要求和操作流程。

3.2 施工单位应确保施工现场的道路通畅、疏导系统可靠,防止发生堵塞和交通事故。

3.3 施工单位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标识牌,指导施工人员正确进行作业,并提醒过往人员和车辆注意安全。

3.4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记录检查结果和整改情况。

3.5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对可能发生的事故进行预防和处理。

四、高空作业的安全管理4.1 施工单位应对高空作业进行专门的管理,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4.2 高空作业前,施工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培训,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4.3 施工单位应配置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设备,如安全带、安全网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4 高空作业时,必须设置警戒线和阻挡物,并设置专人监督,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域。

五、爆破作业的安全管理5.1 施工单位应在进行爆破作业前制定详细的爆破方案,并报请有关部门审批。

5.2 爆破作业前,施工单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操作培训,并配备专门的爆破作业人员。

5.3 施工单位应对爆破装置和爆破器材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确保其安全可靠。

风电场建设施工技术与质量要求

风电场建设施工技术与质量要求

风电场建设施工技术与质量要求随着清洁能源的快速发展,风电场已经成为全球能源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之一。

建设一座高效可靠的风电场,不仅需要优质的设备和先进的技术,更需要施工过程中的严格监管和质量要求。

本文将探讨风电场建设的施工技术和质量要求,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和指导。

一、基础施工技术要求1. 地质勘探与基坑支护在风电场的建设过程中,地质勘探是其中一项重要的施工前准备工作。

通过对地质情况进行详细分析和评估,可以确定合适的基坑开挖方案,并选择适当的基坑支护结构。

确保基坑坚固稳定,以满足风电机组的安装和运行需要。

2. 基础施工与混凝土浇筑基础施工是风电场建设的核心环节之一。

对于风电机组而言,其基础承重性能对于整个机组的稳定运行至关重要。

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基础桩基、支撑基础和建筑结构的施工。

混凝土浇筑需要保证浇筑质量,确保基础结构的牢固性和耐久性。

二、机组安装与调试要求1. 主机安装与调试主机是风电场的核心设备,安装与调试环节对于风电场建设至关重要。

在安装过程中,需确保主机与基础结构完全吻合,准确安装各个部件,并进行连接和固定。

在调试阶段,需对主机进行严格的验收与试运行,并进行性能优化,确保其满足额定功率和稳定运行要求。

2. 叶片安装与平衡调试叶片是风电机组的核心组成部分,其安装与平衡调试对于整个机组的风能转化效率和安全性能有重要影响。

叶片安装过程中,需确保叶片的准确位置和安全固定,同时要保证叶片之间的平衡性。

平衡调试阶段需要针对叶片的角度、重量等参数进行仔细调整,以确保叶片在运行时的平衡性和高效性。

三、电气与通信系统质量要求1. 电缆敷设与连接电缆是连接风电机组与电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敷设与连接质量对于机组的稳定运行和电力传输有重要影响。

在电缆敷设过程中,需遵循电缆布线图和施工规范,确保敷设路径通畅,减少电缆的受损和干扰。

连接质量方面,应采用合适的连接器和工具,确保连接处的电阻和电气接触性能。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5.09•【文号】发改办能源[2005]899号•【施行日期】2005.05.0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13年12月16日,实施日期:2013年12月16日)修改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有关规定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5〕8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电监会、中国气象局:为了建立和完善风电前期工作管理制度,提高风电前期工作质量,促进我国风电的健康发展,特制定《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和《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附件:一、《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二、《风电场工程规划报告编制办法》(略)三、《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略)四、《风电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概算编制办法及计算标准》(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二○○五年五月九日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国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机制,加强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实现风电场工程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分步实施、持续发展的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包括对风能资源评价、风电场工程规划、预可行性研究和可行性研究阶段工作的行政组织管理和技术质量管理。

第三条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实行行政分级管理和技术归口管理相结合的模式。

国家发展改革委是国家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是各省(区、市)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为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的技术归口管理单位。

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记录表格)

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记录表格)

中电投滨海振东、淮海风电场工程土建及安全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建设第三工程公司中电投滨海风电项目部编制日期:二0一三年七月一日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前言 (1)第二章:风机基础工程施工 (18)第三章:风电场安全施工工程 (26)前言为加强中电投滨海振东、淮海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确保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本标准由如下部分组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增补版)《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1)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2)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2008版)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一、强条的实施1、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的其它条款都应认真执行,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81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罚,即“事前查处”。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4、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经内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风电工程施工的规定

风电工程施工的规定

风电工程施工的规定一、前言随着清洁能源的重要性日益凸显,风电技术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一种,正越来越受到关注。

为保障风电工程的顺利进行,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施工规定,以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本文将介绍风电工程施工的相关规定。

二、风电工程施工的准备工作1. 环境评估与可行性研究在进行风电工程施工之前,必须进行环境评估和可行性研究,以确定工程的可行性、影响范围和环境保护措施等。

这是保障工程在环境和法律法规要求下进行的重要步骤。

2. 施工计划编制在风电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详尽的施工计划,包括资源调度、时间计划和施工方法等。

施工计划应充分考虑风电场的地理特点、交通运输条件和材料供应等因素。

3. 设备选择和验收选用符合规格要求的设备和材料对风电工程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

在施工前,需要对设备进行严格的选择和验收,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且性能可靠。

三、风电场的基础施工1. 地质勘察在进行风电场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详尽的地质勘察工作,包括地质勘探、土壤测试和地下水位观测等。

地质勘察结果将直接影响到风电机组在地质基础上的安全稳固性。

2. 地基处理地基处理是风电场基础施工的关键环节。

根据地质勘察结果,对场地进行合适的地基处理,如填筑土方、加固地基等,以保证风力机组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3. 基础浇筑基础的浇筑是确保风电机组稳定性的重要工作。

在浇筑基础之前,必须进行合适的模板安装、钢筋布置,严格控制混凝土浇筑质量。

四、风电机组的安装与调试1. 风电机组的安装风电机组的安装需要严格按照供应商提供的安装规范进行。

在安装过程中,要确保各部件的正确连接、紧固和调整,以免出现安全隐患和设备故障。

2. 风电机组的调试风电机组安装完成后,需要进行调试工作。

调试的目的是验证机组的性能参数、保护功能和安全性能,确保风电机组能够正常运行。

五、风电工程的电气和通信施工1. 电气设备安装在风电工程的电气施工中,需要合理布置电缆线路、安装开关设备和变压器等电气设备。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3篇)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3篇)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1 为确保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

1.3 本规定的目的是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保护设备设施的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

二、施工现场管理2.1 施工现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确定,并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合理布置。

2.2 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栏,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2.3 施工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并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4 施工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确保空气清新。

2.5 施工现场应配置消防设备,并根据项目的需要进行消防演练。

2.6 施工现场应设置适当的标志和标识,标明各个区域的作业内容和安全注意事项。

2.7 施工现场应设立安全岗位,配备安全人员,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理。

2.8 施工现场应禁止违章指挥和违规操作。

2.9 施工现场应按照项目的要求及时清理施工废料和垃圾。

2.10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巡视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检查记录。

2.11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测试,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三、人员管理3.1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经过专业培训和持有相应证书的施工人员。

3.2 施工现场工人必须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安全帽、防护鞋、防尘口罩等。

3.3 施工现场工人必须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

3.4 施工现场应配备急救设备和急救人员,并进行急救培训。

3.5 施工现场应制定应急预案,包括灭火、救援、疏散等。

3.6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警示教育和安全技能培训。

四、设备管理4.1 所有设备必须具备合格的检测报告和使用证书。

4.2 设备的安装和维修必须由持有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并进行记录。

4.3 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问题,必须及时修复。

4.4 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4.5 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定期进行检查和维修。

2023年风电场安全规范制度

2023年风电场安全规范制度

2023年风电场安全规范制度引言:随着全球能源需求的增长和环境保护意识的提高,风能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逐渐受到人们的重视。

风电场作为风能发电的主要设施,其安全运行对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地球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确保风电场的安全性,制定一套严格的安全规范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对2023年风电场安全规范制度进行详细阐述。

一、总则1. 风电场建设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定风电场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保障人员安全和风电设施的稳定运行。

2. 风电场应当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和紧急应急预案。

3. 风电场应具备安全设备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

二、工程建设安全规范1. 风电场选址应符合国家的相关环境和规划要求,避免地质灾害、水源污染等地质环境风险。

2. 风电机组的设计和生产要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确保其结构稳定安全可靠。

3. 风电场的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安全施工规范进行,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 风电场机组的安装和调试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操作,确保设备安全稳定运行。

三、设备设施安全规范1. 风电场应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定期对风电场的主要设备进行检测和监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确保安全运行。

3. 风电场的设备设施应配备稳定可靠的电力供应系统和消防设备,确保供电和消防安全。

4. 对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修和更新,确保其使用寿命和安全性,及时淘汰失效设备。

四、人员安全管理规范1. 风电场应具备完备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岗位责任、安全操作流程、应急演练等内容,确保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2. 风电场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工作安全。

3. 风电场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人员的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

4. 风电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事故模拟,及时发现和纠正不足,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1.09.13•【文号】办安全[2011]79号•【施行日期】2011.09.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正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印发《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的通知(办安全[2011]79号2011年9月13日)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集团公司,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加强风电场并网安全监督管理,根据前期风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试点情况和近期风电机组大规模脱网事故教训,我会修改完善了《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现予印发,请依照执行。

各单位要按照《发电机组并网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电监安全〔2007〕45号)规定,依据《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规范》,对新建风电场在进入商业运营前组织开展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对已投入运行风电场定期进行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告电监会安全监管局。

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条件及评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二〇一一年八月)目次目次前言1 范围2 规范性引用文件3 术语和定义4 必备项目5 评价项目5.1 电气一次设备5.1.1 风力发电机组与风电场5.1.2 高压变压器5.1.3 涉网高压配电装置5.1.4 过电压5.1.5 接地装置5.1.6 涉网设备的外绝缘5.2 电气二次设备5.2.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5.2.2 电力系统通信5.2.3 调度自动化5.2.4 直流系统5.3 安全管理5.3.1 现场规章制度5.3.2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5.3.3 技术监督管理5.3.4 应急管理5.3.5 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5.3.6 反事故措施制定与落实5.3.7 安全标志前言为进一步加强风电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风力发电场并网安全性评价工作,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组织制定了本标准。

2023年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2023年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 确保风电场项目施工进度和质量, 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二、安全责任1.项目经理负责全面组织、协调和管理项目安全工作, 制定安全计划和措施, 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2.各施工单位、班组应设立专人负责安全管理, 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 确保全体员工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3.安全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证书和经验,并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确保安全管理知识的更新和积累。

4.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活动。

三、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警戒线, 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区域和非安全区域的清晰划分。

2.安全通道应畅通无阻, 各施工设备和材料应合理摆放, 杜绝杂乱堆放和阻挡通道现象。

3.施工现场必须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如灭火器、消防栓等, 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火灾事故。

4.施工现场应安排专人对各种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进行日常检查, 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修或更换, 确保施工设备和设施的正常使用。

5.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6.施工现场应进行严格的人员进出管理,安排专人负责登记和监管,禁止未经许可和未经培训的人员进入。

四、作业安全规范1.严禁无证上岗, 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件和安全防护用品, 且在上岗前进行相关安全培训。

2.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头盔、安全鞋、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具, 严禁裸露身体部位进行作业。

3.施工设备必须经过定期检修和维护, 使用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试验, 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施工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不得随意更改或忽视安全操作措施。

5.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循交通规则,禁止在道路、桥梁等危险地点聚集或嬉闹。

6.施工人员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并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绳索和保护网。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1. 背景和目的为确保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并防备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订立本规定。

本规定的目的是明确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规范施工作业行为,提高施工现场的安全水平。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包含项目管理人员、施工人员、供应商、承包商、第三方机构等。

3. 安全管理责任3.1 项目管理人员负有整体安全管理责任,包含订立安全管理制度、布置特地安全管理人员、落实安全培训和监督等。

3.2 施工现场主管负责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包含组织实施安全措施、监督工作人员遵守安全规定及时发现和矫正安全隐患等。

3.3 全部人员都应对本身的安全工作负责,并严格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

4. 安全培训和操作规程4.1 全部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需接受风电场项目的安全培训,包含施工现场的安全规定、不安全源辨识、紧急预案等内容,并进行必需的考核。

4.2 确保全部人员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和岗位要求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通过技能培训和合格评定程序。

4.3 对于新员工、临时工等,应加强安全培训,明确工作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

5. 安全措施和防护设施5.1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包含进入禁止区域、不安全源、应急通道等,同时保持标识的清楚可见。

5.2 施工现场应依据实际情况,设置必需的防护设施,包含安全护栏、防护网、安全帽、安全绳等,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3 施工现场应定期维护和检修防护设施,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6. 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6.1 施工现场主管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出安全隐患,记录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

6.2 安全隐患应依照严重程度划分,并订立整改计划,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

6.3 对于存在重点安全隐患的情况,应立刻停止相关作业,并采取必需的紧急措施。

7. 应急预案和事故调查7.1 施工现场应订立应急预案,并明确应急责任人和应急处理程序,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快速、有效地处理。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

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一般安全管理规定一、总则1. 本规定适用于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

2.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制定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3. 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本规定,做到安全预防、隐患排查、事故应急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二、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施工单位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风电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应配备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专业培训。

3. 安全管理部门应与项目管理部门、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等相互配合,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三、现场安全控制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严格的限制进入,确保只有具备相应培训和资质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2.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如危险区域、高空作业、电气作业等。

3. 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业的安全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4. 施工现场应定期清理,确保施工场地整洁,减少事故的发生。

四、作业人员管理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关的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

2.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工人数量,不得超负荷工作。

3. 作业人员应佩戴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鞋、防护眼镜等。

4. 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作业人员的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

五、施工设备管理1.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保证其工作正常。

2. 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设备使用规范,明确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3.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标志和标识,确保作业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4. 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设备进行统一管理,做到分类摆放、定期清理和检查。

六、应急管理1. 施工单位应制定风电场项目施工现场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种事故情况下的应急处理措施。

2. 施工现场应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如急救箱、灭火器等。

3. 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演习,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4. 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上报并调查事故原因,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

《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

附件1: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发布2009年5月编制说明为适应风力发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工作的需要,加强对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监督,促进工程质量管理和投产水平不断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组织编制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

本大纲是在山西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编制并试用的基础上,吸纳了由江苏省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内蒙古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分别编制的《风电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中机务专业的相关内容而形成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于2009年4月28日,在南京组织部分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的代表和专家,对本大纲进行了正式审查。

根据审查意见,对大纲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本版本。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力发电部分)》包括《风电场首次及土建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风电场升压站受电前及首批风机并网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和《风电场整套启动试运前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三个阶段性监检大纲,适用于接入公用电网的风电工程。

由于风电工程主要是由升压站和若干台风力发电机组组成,不同地区的建设特点存在差异,本大纲引入了风机“批”的概念,即可以是1-N台的任意数量.第一阶段的监检在首批风机基础完成后即可进行,后续完成的其它风机基础可在下一阶段再进行抽检。

同样,第二阶段的监检在首批风机基本具备并网条件后进行,其它批次的风机可在下一阶段再进行抽检;当风机数量较多、建设周期较长或工程责任主体发生变化时,可按“批”增加巡检。

第三阶段“整套启动试运前”的监检,是指本期工程最后一台风机调试试运验收结束后进行的监督检查。

关于场内架空电力线路工程和电力电缆工程,各中心站可视具体情况酌定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办法.中心站可自行监督,也可授权现场质监站监督,质检依据可参照总站2005年颁发的《送电线路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GB 50173-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DL/T 5161。

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风能资源开发管理,规范风电项目建设,促进风电有序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包括风电场工程的建设规划、项目前期工作、项目核准、竣工验收、运行监督等环节的行政组织管理和技术质量管理。

第三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风电开发建设管理。

各省(区、市)政府能源主管部门在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组织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本地区风电开发建设管理。

委托国家风电建设技术归口管理单位承担全国风电技术质量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的所有风电项目。

海上风电开发建设还应符合《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暂行办法》(国能新能[2010]29号)的要求。

第二章建设规划第五条风电场工程建设规划是风电场工程项目建设的基本依据,要坚持“统筹规划、有序开发、分步实施、协调发展”的方针,协调好风电开发与环境保护、土地及海域利用、军事设施保护、电网建设及运行的关系。

第六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国风电场工程建设规划(含百万千瓦级、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在进行风能资源评价、风电市场消纳、土地及海域使用、环境保护等建设条件论证的基础上,确定全国风电建设规模和区域布局。

第七条省级政府能源主管部门根据全国风电场工程建设规划要求,在落实项目风能资源、项目场址和电网接入等条件的基础上,综合项目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按照有关技术规范要求组织编制本地区的风电场工程建设规划与年度开发计划,报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国家风电建设技术归口管理单位。

第八条风电建设技术归口管理单位综合考虑风能资源、能源需求和技术进步等因素,负责对各省(区、市)风电场工程建设规划与年度开发计划进行技术经济评价。

第九条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依法对地方规划进行备案管理,各省(区、市)风电场工程年度开发计划内的项目经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享受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的电价补贴。

风电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正式版

风电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正式版

风电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正式版1. 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风电场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安全技术要求和规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2. 施工安全管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组织机构、安全培训等。

3. 施工现场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 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安全巡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4. 机械设备和施工工具的安全使用- 施工过程中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机械设备和施工工具,并确保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 操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设备操作规程。

5. 电气安全- 施工中的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

-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知识,保证操作安全。

6. 高处作业安全- 在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 施工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7. 火灾和爆炸安全- 施工现场应设置消防设施,进行防火演练,确保施工过程中的火灾安全。

- 施工人员应具备灭火器的使用知识和防爆常识。

8. 施工材料和物料的安全储存- 施工材料和物料应储存在规定的地方,做到分类储存和标识清晰。

- 施工现场应避免可燃物过多积存,减少火灾隐患。

9. 安全事故应急处理-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处置安全事故。

- 施工人员应熟悉应急预案,并进行应急演练。

10. 安全监督和考核- 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督制度,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

- 安全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施工人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改进安全管理。

11. 结论- 风电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制定了具体要求,在实际施工中应严格遵守,确保施工安全。

土木工程风电场建设的规范要求

土木工程风电场建设的规范要求

土木工程风电场建设的规范要求风能作为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近年来在能源行业中越来越受到重视。

风电场作为风能利用的重要方式之一,其建设过程需要符合一定的规范要求,以确保项目的安全性、可靠性和可持续性。

本文将介绍土木工程风电场建设的规范要求。

1. 土地选址风电场的土地选址是项目建设的首要任务。

选址应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1 风资源条件:风电场必须选择在具有适宜的风资源条件的区域。

一般来说,风速应在风能利用范围之内,且风向应相对稳定,不受阻挡和影响。

1.2 土地使用权:风电场的土地应具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是农用地、荒地或者工业用地等。

1.3 周边环境:选址应考虑周边环境的影响,如远离居民区、生态保护区和水源保护区等。

2. 场区布局风电场的场区布局应合理规划,以确保风机安全可靠运行,并最大程度地减少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

2.1 风机布置:风机布置要遵循最佳布局原则,考虑风机之间的最小安全间距和相互阻挡影响,以提高风机的输出效率。

2.2 道路布置:风电场内部道路应按照施工、运维和应急救援的需要进行规划,保证各区域的可达性和畅通性。

2.3 建筑物布置:风电场内的建筑物主要包括变电站、控制室和维护设施等。

建筑物的布置应便于操作、维护和监控,并保证安全和舒适度。

3. 基础工程基础工程是风机的承载和固定的重要环节,其施工需要遵循以下规范要求:3.1 地质勘察:根据地质和地形条件进行详细的地质勘察,确保基础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3.2 基础设计:根据地质勘察结果,采用适当的基础类型和尺寸进行设计,以满足风机的承载和抗风能力要求。

3.3 施工质量控制: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国家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包括混凝土制作、钢筋加工和基础浇筑等。

4. 风机安装风机的安装是风电场建设的关键环节,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4.1 安全操作:风机安装过程中,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符合要求的工具和设备,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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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风电场工程施工单位的统一要求一、上报前期策划文件资料问题:1、前期策划文件种类包含:项目管理实施规划(施工组织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标准工艺实施措施、质量验评项目划分表、施工项目部管理制度、二级进度计划、现场应急措施、特殊施工方案(大体积混凝土、脚手架、风机塔筒吊装)、冬雨季施工方案、各种作业指导书、施工项目部执行的技术标准清单等。

2、前期策划文件的版面格式规定如下:幅面A4,页面边距上25、下15、左25、右15,页面除封面外均应有页眉和页码,版式设定为页眉15、页脚15、页码居中,文本字体和字号为宋体、小四。

3、各种前期策划文件的排列顺序应为:页面、审批页、目次页、正文、附件,除附件外其它内容不得缺少。

4、项目管理实施规划的编制人应为项目经理,审核人应为公司级的安质部和技术部、审批人应为公司负责人,封面落款和用印为公司级别,不得出现落款为公司、用印为项目部等混用现象。

5、除了本工程专用以外的各种作业指导书的编制人及审核人应为公司级技术部,审批人应为公司技术负责人,封面落款和用印应为公司。

本工程专用的作业指导书应由项目总工程师编写、公司技术部审核。

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封面落款和用印为施工项目部。

6、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应包含强制性条文执行、质量通病防治、标准化工艺应用、绿色施工等必要的章节,这些章节应该提纲携领的叙述5W1H的原则,即:为什么要做、针对什么做、什么地点做、什么时间做、什么人来做、怎么做。

以此作为后续的细则、执行计划、方案、措施等的细化编制依据。

7、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中绿色施工方案应形成专篇,结构及内容应符合《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的要求。

8、《质量验评项目划分》应执行风力发电厂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范DL/T5191-2004的统一规定,《质量通病防治措施》内容应符合业主项目部《质量通病防治任务书》的要求,标准工艺执行应符合国电龙源集团的要求。

9、《二级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业主批准、监理编制的《一级进度网络计划》的要求。

10、技术标准清单内容应完整,应和各种文件中引用的编号与版本一致,并且应为最新版本,与本工程无关的标准不应列在清单内。

二、上报企业和人员资质、仪器设备证书问题1、施工项目部应向监理部报审本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标一体认证证书(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环境标准体系、健康安全标准体系)文件。

上报时请注意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或复审页上的标记)应符合规定。

2、施工项目部应向监理部报审设备材料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证书、生产许可证、三标一体认证证书(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环境标准体系、健康安全标准体系)等文件。

上报时请注意证件的有效期(年检或复审页上的标记)应符合规定。

3、部分高压电气设备或电气材料的生产厂因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未颁发生产许可证,应要求其提交相关设备或电气材料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和产品鉴定证书和检验报告(不是出厂合格证)。

钢筋直螺纹接头的生产厂还应提供四年之内有效的接头型式试验报告。

4、施工项目部应向监理部提交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执业证书及安全培训合格证、项目总工程师的技术资格证书、专(兼)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合格证、质检员的资格证书、特殊工种(电工、焊工、起重工、特种设备操作工、试验工、特种车辆驾驶员)人员的资格证书进行审查,上述证书的有效期应符合规定。

上报证书时,应将每个人的证书内容(包含证书封面、证书正页、审检页等)复印齐全,尽量放在一页A4纸面内。

5、施工项目部应向监理部上报试验室的资质证书,应包含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资质证书及附件(检测项目清单)、三标一体认证证书(质量管理标准体系、环境标准体系、健康安全标准体系)文件。

还应包括试验室设备的有效检验报告和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6、施工用测量仪器仪表/试验检验设备/特殊工器具的年度检验合格证书、大型机械设备的年检合格证书也应在进场前向监理部报审。

当报审后通过,仪器、设备的年检到期后,应尽快报审新的年审合格证,原报审的资料仍需妥善保存。

特别提醒施工项目部注意,用于钢筋机械连接的力矩扳手和用于塔筒安装的液压站、电动和液压力矩扳手都必须履行报验手续。

7、大型起重设备进场必须履行报审手续,用于塔筒吊装的吊车的拆装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在现场组装的大型吊车、塔吊必须经过特种设备检测机构的检验,未经检验的不允许使用,非现场拆装的吊车可以使用流动起重机的年度检验报告。

8、所有参建单位施工项目部的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必须在进入工地前经过了安全培训教育和考试,未经培训教育或培训教育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施工项目部应在上述人员进场前向监理部提交参加培训教育人员的名单及培训结论、进行培训教育的照片和每个人的考试试卷。

三、上报进场材料报验资料及记录台帐问题1、凡是进场的设备、材料(包含甲方供货的内容),均应在使用前向监理部报审。

报审时,报审表应附清单、出厂质量证明、施工项目部自检记录、见证取样委托试验单、复试报告五项内容,见证取样委托试验单由监理人员和施工项目部材料员共同填写,特别要注意取样的方法、委托试验的内容必须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2、本工程使用的原材料取样及检验内容,主要依据下列标准:GB175《通用硅酸盐水泥》、JGJ52《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GB1499《钢筋混凝土用钢》、GB5101《烧结普通砖》、GB13544《烧结多孔钻》、GB11945《蒸压灰砂砖》、JC239《粉煤灰砖》、GB13545《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8239《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15229《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GB11968《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等。

砂、石送检时,必须在委托试验单内填写进行碱含量检测(JGJ52-2006的强制性条文规定)的要求。

3、土建施工用的混凝土、砂浆必须按照设计图纸要求的标号配置,配制前应经过配合比设计和试验,配合比设计和配合比试验报告应在混凝土或砂浆正式使用前向监理部履行报审程序,首次使用的混凝土必须提供开盘鉴定资料。

4、施工项目部需要对于每一批进场的材料做好台帐记录,台帐记录应包含序号、材料名称、进场数量、合格证编号、复检报告编号、使用地点、使用数量、库存余量等内容,记录应及时、准确。

5、施工项目部对于进场的电气设备应填写《设备开箱申请表》报监理部组织开箱检验,进行开箱检验时应通知供应商到场,开箱检验主要检查设备的规格数量应符合合同要求、包装箱或设备外观应完好、产品证明文件应齐全,检验后填写《开箱检验记录》,开箱时发现设备存在问题的应填写《设备/材料/构配件缺陷通知单》,由责任单位进行处理,处理完毕填写《设备/材料/构配件缺陷处理报验单》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监理放行。

6、对于电缆等材料,如果业主单位有要求的,应在到货后进行见证取样送检,但在取样之前,施工项目部应准备好电缆的封头材料和封头用工具。

7、各施工项目部应建立规章制度、技术标准、收发文件、接收图纸、施工人员进场、培训教育、会议记录、安全质量活动、试品试件报告、验收检查记录、工程变更、数码照片、材料进场及使用的台帐。

施工日志和天气状况应每天记录。

四、隐蔽工程验收及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注意事项1、地基验槽、地下混凝土结构、防水防腐工程、钢筋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缝、屋面工程、直埋电缆敷设工程、预埋管件及螺栓等均需进行隐蔽验收签证。

验收签证前,施工项目部应准备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经监理等单位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地基验槽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前通知勘察设计单位参加。

2、土建工程最小的验收对象是检验批工程,电气安装工程的最小验收对象是分项工程,线路工程中分项工程可以分为若干单元。

若干个检验批工程组成一个分项工程,若干个分项工程做成一个分部工程,若干个分部工程组成为一个单位工程,若干个单位工程组成为一个项目。

3、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验收时,应使用不同的验收申请表,表内有要求一同提供的附件,即各种验收记录。

施工项目部应注意各种验收记录应完整,特别是土建工程的检验批验收记录和电气工程的分项验收记录中,一般项目的检验数据应正确,偏差值应该在相应施工验收规范的允许偏差范围之内。

4、在填写验收记录时,各种施工验收规范给定的主控项目必须符合要求,一般项目不允许大于20%的数据超出允许偏差,否则判定为不合格。

在施工时按照数据对质量进行控制,达不到要求的就应拆除重做。

5、进行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的验收前,施工项目部应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记录、质量通病防治措施执行检查记录及标准工艺实施检查记录填写准备完毕,一同提交给监理部审查,以便于监理单位统计汇总执行情况。

这些记录应经施工项目部总工审查合格,并有现场监理员签证。

6、单位工程验收需要履行两步程序,第一步是施工单位提出预验收申请,由监理部组织单位工程的预验收,第二步是在监理部预验收完毕、施工单位对于预验收查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经监理部检查确认后、由施工单位正式提出验收申请,此时监理部需要提交质量评估报告,施工单位应将消缺记录表、预验收申请表及附件一同随验收申请表提交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组织单位工程的验收。

五、风机基础施工注意事项1、风机基础过程必须编制大体积混凝土的专项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须有水化热计算的过程和结果,有防止大体积混凝土产生温度裂缝的技术措施,有养护和测温的具体措施、工作安排与工作要求,有发现混凝土内部温度过高后的紧急处理对策。

2、风机基础施工方案中,应有模板和支撑体系的设计与计算要求,应有工器具、电源、灭火器、人力资源的配置计划,应有钢筋接头现场连接及检验的具体要求与作法,应有混凝土到货检验、试块制作与养护、坍落度及混凝土入模温度检查的具体要求(包含检验次数、检验指标、试块数量、养护方法等),应有混凝土出料、入模的顺序和方法,应有对浇筑振捣和混凝土表面收面作业的时间、步骤、责任人、标准的明确规定,应有沉降观测桩的埋设要求及浇筑混凝土期间对基础环沉降值的观测具体要求,还应有当基础环出现不均匀沉降的应急对策等内容。

3、混凝土浇筑前,施工项目部应做好对施工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必须经交底人和被交底人签字,签字必须齐全。

4、如果使用的混凝土由现场集中搅拌,搅拌站必须每100立方米留取1组标养试块,作为对混凝土质量的评定依据,现场应每100立方米留取1组同条件试块,作为对混凝土结构强度的评定依据。

总浇筑量扣除100立方米整倍数乘积后的余量不足100立方米的,也应各留1组标养试块和同条件试块,使用同条件试块进行结构强度评定时,应按基进行。

5、当使用商品混凝土时,除要求商混站按每100立方米留1组标养试块作为出厂检验依据外,现场必须按照每100立方米留取标养和同条件试块各1组的要求进行,总浇筑量扣除100立方米整倍数乘积后的余量不足100立方米的,也应各留1组标养试块和同条件试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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