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正式)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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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公司突发事故、工伤事故等安全事故的管控力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和公司掌握事故情况并进行事故救援或调查处理工作的安排,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河南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标准》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分类和分级、报告、调查、处理、汇报、上报及统计等事项,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3.事故、事件定义
3.1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人员伤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3.2事件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意外情况。
也称未遂事故或险肇事件。
3.3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4.伤亡事故分类
4.1轻微伤事故:是指员工肢体或某些器官受到轻度损伤,但劳动能力未丧失的伤害或直接经济损失在20元以下,一次事故中只发生轻微伤的事故。
2编制:安全办审核: 批准: 执行日期:年月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4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管理,提高事故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是指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对该事故进行报告,展开调查并进行处理的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应遵循“及时、准确、公正、科学”的原则。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应坚持“优先事故、评估风险、问责追责、加强预防”的原则。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优势互补、合力联动的效果。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第六条生产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立即向所属主管部门报告。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的时限、内容和方式。
第八条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以下情况划定等级,并报告所属主管部门:(一)重大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的;(二)较大事故: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的;(三)一般事故:造成轻伤3人以上的。
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发生地点、时间、死伤人数等;(二)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三)事故处理措施;(四)责任人和部门。
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当按照紧急、重要、一般的原则进行分类,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报送所属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当由具有生产安全管理职责的人员负责填写和报送,确保报告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二条生产单位应当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总结分析,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意见,并向所属主管部门报送。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第十三条生产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报告所属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应当坚持事故原因和责任追究的并重原则,确保调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第十五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专门调查组进行,包括法律、技术、监管等方面的专家。
第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立案:成立调查组,并向所属主管部门报告调查工作的计划;(二)勘查:现场勘查事故发生地点,采集相关证据;(三)调查:查阅相关资料,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和意见;(四)分析:分析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五)结案:对调查结果进行总结并报告所属主管部门。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防止事故的发生,需要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内容:一、报告程序:1.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事故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财产损失情况等详细信息。
3.事故报告应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二、事故调查程序:1.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由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2.事故调查组应及时赶到现场,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和分析。
3.事故调查组应听取事故现场目击者和相关人员的陈述,收集事故现场的证据。
4.事故调查组应编写详细的事故调查报告,包括事故的原因、责任追究、事故防范措施等建议。
三、责任追究: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2.对于严重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
3.对于轻微的责任人,将依据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罚。
四、事故防范措施:1.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建议,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机制,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通过建立并执行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保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2)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县内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为了及时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职工伤亡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制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本制度。
1.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侧。
2.事故报告2.1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主管部门负责人,重大情况应直接报总公司有关领导,若发生火灾事故且较严重时应同时立即报火警119;2.2总公司领导接到重伤、死亡、重大死亡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县政府有关单位;2.3发生重特大事故时,应当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2.4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部门进行报告,以便研究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再次发生;2.5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2.5.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5.2简要经过;2.5.3事故原因初步分析判断;2.5.4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2.5.5事故报告单位。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四篇)
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制度名称: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制度目的:1. 确保生产事故及时报告、迅速处理,减少事故对生产环境和生产效益的影响;2. 通过调查处理,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改进建议,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3. 加强对生产事故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责任意识。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场所、部门以及相关人员。
制度内容:1. 生产事故报告1.1. 生产事故的定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包括人员伤亡、设备故障、环境污染等;1.2. 事故报告的要求:- 发生生产事故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涉及的人员、设备、物资,以及事故简要经过等信息;- 报告应及时、准确,不得故意隐瞒事实;- 报告应由报告人员签字确认。
2. 生产事故调查2.1. 生产事故调查的目的:确定事故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改进建议;2.2. 事故调查的程序:- 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成立调查小组;- 调查小组应对事故进行全面、彻底的调查,包括收集证据、询问相关人员、查阅相关资料等;- 调查小组应及时完成调查报告,向上级主管提交。
3. 生产事故处理和改进3.1. 根据调查报告,确定事故处理和改进措施;3.2. 处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伤亡人员的救治和善后处理、设备的修复或更换、环境的清理等;3.3. 改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改进操作流程、完善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加强培训和安全意识教育等。
4. 相关责任与奖惩4.1. 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中,故意隐瞒事实或不如实提供信息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4.2. 在事故调查中,经调查确认存在过失或违规行为的人员将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4.3.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可给予适当奖励或表彰。
5. 追加制度说明本制度如有需要,可酌情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修改、补充和完善经公司相关部门批准后执行。
以上为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实施时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度细化和操作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防范和减少事故的发生,及时恢复和修复事故带来的损失,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的所有单位和部门,包括所有员工和外来人员。
二、定义和分类1. 安全生产事故:指因生产活动中不安全的工作条件、因职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者不当使用工具、设备、材料,致使事故发生导致人员伤亡、设施损坏的事件,包括意外事故和火灾等。
2. 事故分类: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将事故分为一般事故、严重事故和重大事故三类。
三、报告机制1. 事故发生后,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属单位或部门报告,并确认接收。
2. 接收报告的单位或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记录和备案,并进行初步的事故调查和分析。
3. 所属单位或部门应将事故报告上报给上级单位或部门,并按相关要求进行进一步调查和处理。
4. 上级单位或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并提交给主管部门或领导,并报备企业的安全生产委员会。
四、事故调查与处理1. 事故调查小组事故发生后,通过企业内的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小组,负责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
2. 调查范围和内容事故调查小组应对事故的原因、责任、损失等进行调查和分析,并查明相应的管理漏洞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
3. 调查方法事故调查小组应采用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调查和分析,可以通过现场勘查、访谈、查阅文件等方式获取事故发生的相关信息。
4. 调查报告事故调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上级单位或部门提交。
五、事故处理措施1. 防止事故扩大和危害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危害更多的人员和财产。
2. 确保伤员处理和患者救治对于受伤人员,应立即进行急救,并尽快转送到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并对当事人的家属进行必要的安抚和帮助。
3. 恢复生产和修复设施设备在事故处理的同时,应尽快恢复生产,并进行设施设备的修复和维护。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模版(三篇)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和处理发生在企业内的各类事故,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各类事故的上报、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定义1. 事故:指企业内发生的意外事件,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不良后果。
2. 事故上报:指发生事故后,相关人员将事故情况及时报告给有关部门或责任人。
3. 事故调查:指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和责任进行调查和分析的工作。
4. 事故处理:指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合理、及时的处理,包括采取措施消除危险和隐患,控制事故扩大和发展,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事故的分类及上报制度1. 事故分类(1)重大事故:指导致多人重伤、死亡或巨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2)一般事故:指导致个别人员受伤、轻微财产损失的事故。
2. 事故上报制度(1)重大事故上报: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相关人员应立即上报给有关部门或责任人,及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并配合警方、消防等部门展开应急处理工作。
(2)一般事故上报:一般事故应由事故发生地的工作区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负责上报,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财产损失等相关信息。
五、事故调查及处理程序1. 事故调查(1)组织调查: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调查组由负责人、技术人员、相关部门代表等组成。
(2)调查内容:事故调查组应对事故的原因、过程和责任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的起因和责任。
(3)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应在事故调查结束后,编制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基本情况、调查结果、事故原因和责任等信息。
2. 事故处理(1)组织处理:事故调查报告完成后,相关部门负责人应按照调查报告的结论和建议,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处理工作。
(2)事故处理措施: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措施消除危险和隐患,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公司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工作,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充分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公司的生产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上报流程第一节事故上报1.公司全体员工在发现或遭遇事故时,应立即上报该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人身伤亡事故(2)财产损失事故(3)环境污染事故(4)重大工艺事故(5)其他可能引发严重后果的事故2.事故上报应通过公司内部的上报渠道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式:(1)口头上报给直接上级(2)书面上报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3.事故上报应提供详细的事故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事故的时间、地点和发生的过程(2)事故涉及的人员和物资情况(3)现场照片或视频等相关证据材料第二节事故调查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接到事故上报后,应立即组织调查小组展开调查工作。
2.调查小组应由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和专业人员组成,确保调查工作的专业、公正、客观。
3.调查小组应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查,收集现场证据,询问事故发生现场的人员,听取他们的陈述和见证。
4.调查小组应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提出相应的处理建议。
第三节事故处理1.事故发生后,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确保事故不扩大,避免次生事故的发生。
2.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和后果,进行相应的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
3.事故调查结束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和调查结果。
4.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第三章风险防控1.公司要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风险防控机制。
2.公司要制定和落实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确保员工安全生产。
3.公司要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监督检查1.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定期对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公司的员工和相关部门有权举报事故隐患和管理不善的行为,公司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三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与调查处理工作,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发生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公司内发生的由于人为或自然原因所引起的意外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中毒、事故伤害等。
第四条公司所有职工及相关部门应当遵守本制度的规定,配合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
第二章报告第五条在公司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下,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报告,详细描述事故的发生经过和现场情况,并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第六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伤员、控制事故现场,同时通知相关部门协助处理。
第三章处理第七条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应按照责任追究的原则,确定责任人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责任追究的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的严重程度、责任人的过失程度、造成的损失情况等。
第八条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罚力度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规定,并依法进行。
对于严重违反公司安全生产规定的责任人,公司有权终止其劳动合同。
第九条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确保调查过程公正、全面。
调查组应由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指定,成员应包括相关部门的代表、专业技术人员等。
第四章责任第十条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人是公司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负责人,负责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和相关措施的落实。
第十一条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培训和督促。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主动防范事故的发生,如发现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不得瞒报、谎报或违反报告程序。
第五章审批第十三条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修改。
第十四条审批机构对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意见和措施。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企事业单位人员和财产安全,及时处理各类事故,防止事故扩大,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企业和事业单位内部的事故上报、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二章上报工作第三条任何人员都有权根据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上报各类事故。
第四条事故上报应当及时、准确、全面,上报内容应包括事故基本情况、发生时间和地点、人员伤亡情况、财产损失情况等。
第五条事故上报可以通过书面报告、电话通报、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
第六条对于上报的事故,属于上一级单位负责同级单位联系,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应急处置人员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第三章调查工作第七条上报事故后,应立即成立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第八条调查组应当由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调查组人员应独立、公正、客观,对事故进行全面深入调查。
第九条调查组在调查过程中,应听取事故当事人和目击者的陈述,查阅相关资料和证据,调查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提供相关信息和协助调查工作。
第十条调查组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做出详细报告,所得结论应明确、准确。
第四章处理工作第十一条根据调查组的调查结果,企事业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
第十二条根据事故的性质和情况,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诫勉、责令改正、扣减奖金、停职检查、降低评优等措施。
第十三条对于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第十四条经调查证明,事故责任人涉嫌违法犯罪的,应及时报案,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监督工作第十五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事故上报、调查与处理工作的监督。
第十六条监督机制应当包括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对事故上报、调查与处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十七条监督机构应当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对问题严重的单位或个人,应及时督促整改。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规定的人员,应依法从严处罚。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1.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基本情况,如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
2.事故报告应明确事故的责任人和相关部门,并列出事故发生前后的相关沟通记录和指令。
3.事故报告应提供详尽的调查过程和结果,包括事故现场勘察、相关证据收集、调查人员的聆讯记录等。
4.事故报告应详细描述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和预防措施。
二、事故调查处理的程序和要求1.事故调查处理应由具备一定经验和专业知识的人员组成,遵循科学、客观和公正的原则。
2.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应包括事件登记、现场勘察、证据保全、证人询问、数据分析、结论定性等环节。
3.事故调查处理应注重数据的搜集和分析,通过对事故的痕迹、证据和目击者证言进行科学分析,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为制订改进措施提供依据。
4.事故调查处理应及时进行,对于重大事故要尽快组织调查处理,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管理要求1.组织应建立健全的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制度,明确相关职责和权限,并做好工作记录和档案的保管。
2.安全环保部门应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进行监督和协调,及时指导和帮助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3.组织应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经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
4.领导层应高度重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对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情况进行查看和评估。
四、其他相关要求1.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规章制度,保护事故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调查结果的客观性和真实性。
2.对于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中的重大事故和敏感信息,要加强保密措施,防止泄露。
3.经过调查处理的事故报告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通报,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和纠正措施。
4.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持续改进,提高工作效率和精确度。
总之,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组织内部确保安全生产和加强事故防范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合理的管理和有效的措施,能够提高事故处理的准确性和及时性,降低事故对组织和人员的损害,保障生产安全和员工权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调查处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所有员工和所有相关部门。
三、责任与义务1. 企业领导层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组织和指导;2. 各部门负责推动和落实本制度的具体实施;3. 全体员工有义务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积极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四、报告程序1. 事故发生后,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汇报,并按照规定填写安全事故报告表;2. 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立即上报企业领导层,并向各相关部门通报;3. 企业领导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调查小组,进行事故调查。
五、调查程序1. 调查小组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员组成;2. 调查小组应按照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调查,采集证据,分析事故原因;3. 调查小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查工作,并提交调查报告。
六、调查报告内容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等;2. 事故原因分析:包括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3. 事故教训和改进措施:包括对事故的反思和下一步的改进措施。
七、调查结果处理1. 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的整改措施,并制定整改方案;2. 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纠正措施;3. 公布调查结果,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宣传教育。
八、监督和评估1. 企业领导层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2. 员工可以通过投诉、举报等方式对事故调查进行监督和评估。
九、其他事项1. 相关部门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2. 企业应建立事故调查数据库,记录和分析事故调查结果,提供参考。
十、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对本制度的解释和修改,应由企业领导层负责,并向所有员工进行及时宣传和解释。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2)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基本原则第二章事故报告程序第四条事故报告渠道第五条报告内容第六条报告要求第七条紧急情况下的报告第三章事故调查程序第八条调查组成和职责第九条调查方式和方法第十条事故调查报告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结论的确认第四章处理措施第十二条处理措施的制定第十三条事故责任的界定第十四条处理措施的执行第十五条整改措施第五章监督和问责第十六条监督检查第十七条违规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第十九条本制度的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地收集、分析和处理事故信息,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一、引言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是企业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它的目的是准确记录事故发生的过程和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本文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科学的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
二、事故报告调查程序1.事故报告的提出任何一起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立即向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报告事故,详细描述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可能的原因等。
2.事故调查组的成立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应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并指派组员进行事故调查工作。
成员应具备相关技能和经验,以确保调查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3.事故现场勘察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实地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和信息。
在勘察过程中,应注意保护现场,避免进一步的伤害和损失。
4.事故数据的分析事故调查组应将收集到的数据进行综合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责任。
同时,评估事故对企业经济和人身安全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5.事故调查报告的提交事故调查组应将调查结果整理成事故调查报告,并向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提交。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发生过程、原因分析、责任认定和相关措施建议等。
三、事故报告处理制度1.事故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对事故责任进行追究。
对于责任明确的个人和单位,依法依规进行相应处罚和纠正,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教育。
2.事故后果处理根据事故调查报告,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应迅速采取措施处理事故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的救治、设备的修复或更换、环境的整治等。
同时,应确保受伤人员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并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善后工作。
3.事故预防措施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相关措施建议,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这些措施包括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改善工作环境、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等。
4.事故信息统计和分析负责安全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及时统计和分析事故信息,建立健全的事故数据库,并根据数据进行分析,总结事故的共性和规律,为预防事故提供依据。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五篇)
质量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一、范围质量事故的范围及类别:质量事故分为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两大类重大事故的范围:1、发生断筋断面等重大质量问题及其操作失误等性质严重造成质量事故者。
2、由于发生生产失误,一次造成较大经济损失者。
一般事故的范围:不属于重大事故情况的为一般事故。
3、国家、上级管理部门质量监督调查不合格者。
二、质量事故的报告秩序、内容、认定及处理办法1、重大事故发生后,发现部门应于当天立即填报质量事故单,质量检验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会同有关部门初步查明事故的原因,并向工程负责人报告。
2、重大质量事故的责任部门,应立即制定防范措施,严防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3、工程负责人在事故发生三天内,组织事故调查,深入现场查清事实,分析质量事故发生的原因。
4、工程负责人在调查的基础上,召集会议,对事故进行深入分析,确定事故原因及负责者,责成部门认真总结事故教训,制定和落实纠正措施。
5、重大质量事故的全部材料,汇总后作为产品质量档案归档上报、保存资料。
6、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一般规定在三天内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在一周内写出质量事故书面报告,送上级主管部门。
三、质量事故报告内容1、事故发现及发生的时间,地点,有关人员姓名。
2、事故情况,特征的概述。
3、事故原因分析。
4、事故负责分析及负责者。
四、质量事故处理原则质量事故处理要以“三不放过原则”为准,即。
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负责者和群众没有受到过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重大质量事故在发生后,应立即报告工程主管部门,待原因查明后作详细书面报告,并报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得隐瞒。
对于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工艺必须追究其相关负责人及其领导责任,并报告上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于直接负责者要给予处分。
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防止事故再发生的改进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发生。
五、施工发生安全质量重大紧急事件处理流程1、开工前应建立质量事故救援应急预案,要对预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以及施工单位的救援组织能力、救援设备、救援器材及物品进行检查。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四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 针对重大、较大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设立相应的报告机制,包括设立报告人员职责和报告渠道;2. 事故报告应包括事故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初步分析、事故损失评估、事故处理情况等内容;3. 报告应及时上报到相关部门,并通知有关责任人和相关部门。
二、应急救援制度:1. 设立应急救援组织,明确组织结构、职责和权限;2. 制定应急预案,包括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流程、应急救援资源配置、通信联络机制等;3. 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4. 定期检查应急救援设施的完好性,确保应急设备和装备的正常运行;5. 进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调查处理制度:1.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程序,包括调查成立、调查组成员选拔、调查范围和调查方法等;2. 事故调查应逐级汇报,形成调查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追究、事故后教训和改进措施等;3.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处理事故责任人员,采取纪律处分、行政处罚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4. 对事故调查报告的结论和事故处理情况进行定期评估,及时修订和改进调查处理制度。
以上制度和措施旨在能够及时报告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保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并通过调查处理制度的完善,推动事故责任的追究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提升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制度(二)一、目的:为保护员工人身安全,确保在意外情况发生时,抢救队员和全体员工能有条不紊地按照应急预案、迅速及时地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地降低伤亡、伤害程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及项目经理部伤亡、伤害的应急处理。
三、依据的文件:《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建设工程安全条例条例》等四、应急响应预案:1、公司机关由安全部负责,项目部由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负责组织成立义务抢救小组并进行业务学习,训练防火知识,培训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及应变和处理能力,每年进行一次伤亡、伤害事故演习。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范本(3篇)
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故的上报、调查及处理工作,提高事故处理的科学性和准确性,确保事故处理工作的快速高效进行,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各岗位的人员,包括全体员工、临时工和外聘人员。
第三条事故定义:事故是指自然灾害、生物与环境事件、工程事故、社会安全事件等不可预见、不可控制的突发事件。
第四条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应符合相关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司法程序和法律途径进行。
第二章事故上报第五条任何人员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所在部门或负责人进行事故上报。
第六条上报事故时,应详细描述事故现场的情况,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事故类型、受伤人员情况等。
第七条事故上报应当及时准确,不得隐瞒、掩盖、虚报事故情况。
第八条对于发生的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公司领导,并按照公司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处理。
第三章事故调查第九条事故调查由调查组负责,调查组成员由公司领导指定。
第十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具备相应的调查技巧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分析事故原因和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事故调查组应当尽快到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收集事故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录像等。
第十二条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综合分析,确定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当编制事故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的经过、原因、责任等,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四章事故处理第十四条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公司将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开除等。
第十五条公司将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六条对于因事故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公司将依法进行相应的赔偿。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故意造成事故或故意隐瞒事故的人员,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对于上报虚假事故的人员,公司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同时废止相关前置制度。
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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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及调查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公司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国家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环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
第二章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第四条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执行以下标准(本制度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一)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1.30人以上死亡。
2.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二)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重大事故:1.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造成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事故:1.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故:1. 3人以下死亡。
2. 10人以下重伤。
3. 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章事故报告和调查第五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运行值班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领导和地方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第六条即时报告(一)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应立即汇报总公司领导和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还应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完整版)1目的为规范公司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管理,明确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的原则、程序、职责与要求,落实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国务院第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事故(包括未遂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3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第70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xx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伤残等级》(GB/T16180-2014)《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GB672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1986)4术语和定义4.1事故: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中突然发生的伤害人身安全和健康,或者损坏设备设施,或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导致原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活动)暂时中止或永远终止的意外事件。
4.2责任事故:是指由于人们违背自然或客观规律,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等行为造成的事故。
责任事故的认定,以集团和上级公司专家调查组的认定为主。
4.3未遂事故:虽然没构成事故,但有形成事故的趋势或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有较大影响的行为或结果。
4.4交通事故:由于违反交通运输规则或其它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
4.5火灾事故:凡厂区内发生着火失去控制,并对财产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的事故。
4.6爆炸事故:凡发生化学性或物理性爆炸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事故。
4.7工伤事故:员工(包括合同工、实习工、相关方)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4.8轻伤:是指损失工作日大于1日且低于30日的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伤害。
4.9重伤:是指永久性丧失劳动能力及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30日且小于6000工作日的暂时性丧失劳动能力的伤害。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3篇)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1.概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是指为了减少和防止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确保生产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和完善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的制度和流程。
2.责任部门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专门的生产安全管理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3.报告要求每起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负责人应立即上报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并详细填写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等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4.调查程序生产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成立专门的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调查小组需要对事故原因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并制定调查报告。
5.处理措施根据调查报告的结果,生产安全管理部门需要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整改措施等,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通报。
6.事故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还要求公司加强事故预防工作,制定生产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7.监督检查公司应定期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的自查和评估,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和不足应及时进行整改。
8.违规处理对于不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公司应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和法律措施。
以上就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制定和执行,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2)一、概述生产安全事故是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风险,对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严重损害。
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报告、调查和处理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制定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管理制度。
二、报告制度1. 即时报告:任何员工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都必须立即向上级主管报告,上级主管在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予以回应,并组织调查处理工作。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4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国家和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报告制度1. 各部门和岗位对于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和具备安全监管职责的单位报告。
报告内容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原因、伤亡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
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管理部门和安全监管单位应根据报告情况,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核实和调查,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建议。
3. 各级主管部门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事故的情况,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
四、调查处理制度1. 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工作应由专门的调查组负责,组成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
2. 调查组应在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展开调查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和取证,了解现场情况和事故发生过程。
3. 调查组应按照事故发生的程序和规定进行调查,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和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析和判断事故的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
4. 调查组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交调查报告,并提出事故处理和预防措施的建议,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5. 上级主管部门应对调查报告进行审查,对调查组提出的建议进行评估和决策,确保事故的处理和预防工作得到及时有效的落实。
五、责任追究制度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追究,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
责任追究的主体包括事故直接责任人、事故间接责任人和事故管理责任人等。
1. 事故直接责任人是指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直接负责事故的发生的人员,包括操作人员、维修人员等。
2. 事故间接责任人是指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承担某种责任但不是直接负责事故的发生的人员,包括监管人员、管理人员等。
3. 事故管理责任人是指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对于管理失职导致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主管领导等。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一、事故报告1. 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报告班组长、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立即向公司负责人进行报告,若发生火灾事故且火灾性质较严重时应立即报火警119。
2. 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上报街道办事处、区安全监督局和有关职能部门。
3. 发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置1. 事故发生后,部门负责人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启动公司应急事故救援预案,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 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受伤人员的救护。
3. 保护好事故现场。
三、事故调查公司应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
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
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四、事故处理1. 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 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公司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公司实施验证。
3. 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由公司工会和安全部门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有关省、市综合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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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4319-82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管理制度(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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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规范公司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及国家部门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管理制度等制定。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北京环能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公司)。
第二章工程、运营项目安全事故等级划分第四条安全事故(包括人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火灾事故、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执行以下标准(本制度所称“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一)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事故:1.30人以上死亡。
2. 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
3. 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
(二)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定为重大事故:1. 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
2. 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
3.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三)造成下列条件之一的为较大事故:1. 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
2.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
3.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四)造成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事故:1. 3人以下死亡。
2. 10人以下重伤。
3. 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
第三章事故报告和调查第五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运行值班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上级领导和地方有关政府部门报告。
第六条即时报告(一)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应立即汇报总公司领导和事故发生地有关政府部门,发生人身伤亡事故的还应报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向上级有关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报告时限为1小时。
(二)即时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
2. 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3. 原因的初步判断。
4. 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况。
5. 其它应当报告的情况。
(三)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即时补报。
(四)不得迟报、漏报或瞒报、谎报事故情况。
第七条有关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启动相应应急预案,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善后等各项工作。
应急管理具体要求见《应急管理制度》。
第八条事故调查组织(一)由国家相关部门和上级单位组织的调查,事故单位应积极配合。
(二)考核性事故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和上级单位委托公司调查的事故,由公司组织调查,公司有关部门参加或委托事故发生单位负责调查,并形成报告。
第九条调查程序(一)保护事故现场1. 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迅速采取正确措施、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抢救伤员并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施工、运行日志、隐患排查整改记录、安全会议记录纪要等相关资料,并在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将有关材料、资料移交事故调查组。
2. 因抢救人员或采取紧急措施,需要改变事故现场、移动设备的,应当作出标记、绘制现场简图、妥善保存重要痕迹、物证,并作出书面记录。
3. 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二)收集原始资料。
1. 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立即组织现场作业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离开事故现场前,分别如实提供现场情况并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指定负责人,及时收集有关资料,并形成事故原因初步分析报告。
应收集的原始资料包括:有关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安全培训记录、作业方案、交底记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记录、施工日志、运行日志、通知纪要、伤亡人员信息等记录文件,以及事故发生时的现场影像资料、处理过程记录等。
2. 事故调查组成立后,事故单位及时将上述材料移交事故调查组。
有新情况发生和原因分析进展的,事故单位应补充相关资料。
3. 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情况查阅有关记录文件和事故发生时的录音、计算机打印记录、现场监控录像等,及时整理事故相关的图表和分析事故所必需的各种资料和数据。
4. 事故调查组在收集原始资料时,应对事故现场搜集到的所有物件(如破损部件、碎片、残留物等)保持原样,并贴上标签,注明地点、时间、物件管理人。
5.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三)调查事故情况。
1. 人身事故。
(1)查明伤亡人员和有关人员的单位、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等。
(2)查明事故发生前工作内容、开始时间、许可情况、作业程序、作业监护、作业时的行为及位置、事故发生的经过、现场救护情况。
(3)查明事故发生前伤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技术水平、安全教育记录、健康状况、过去的事故记录,以及违章违纪情况等。
(4)查明事故场所周围的环境情况(包括照明、湿度、温度、通风、道路、工作面状况,以及工作环境中有毒、有害物质和易燃易爆物取样分析记录)、安全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了解其有效性、质量及使用时是否符合规定)。
2. 查明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对工程后续建设影响等情况。
3. 了解现场规章制度是否健全,规章制度本身及其执行中暴露的问题;了解事故单位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技术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全过程管理是否存在漏洞;事故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时,应了解相关合同或协议。
(四)分析原因及责任。
1. 事故单位应在公司调查组召开事故正式分析会前提交代表本单位意见的原因分析报告。
2. 事故调查组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分析并明确事故发生、扩大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
必要时,事故调查组可委托专业技术部门进行相关计算、试验、分析。
3. 事故调查组在确认事实的基础上,分析是否人员违章、过失、失职、违反劳动纪律;安全措施是否得当;事故处理是否正确等。
4. 根据事故调查的事实,通过对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的分析,确定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根据其在事故发生过程中的作用,确定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次要责任者、事故扩大的责任者。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确定相关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
5. 外包项目发生以下事项之一造成事故的,确认为本单位负同等以上责任:(1)本单位和本单位承包、承租、承借的工作场所,由于本单位原因,致使劳动条件或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设备或设施不安全,发生触电、高处坠落、设备爆炸、火灾、生产建(构)筑物倒塌等造成事故。
(2)外包项目,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者:a) 资质审查不严,承包方不符合要求。
b) 开工前未对承包方负责人、技术人员和安监人员进行应由发包方交代的安全技术交底,且没有完整的记录。
c) 对危险性生产区域(指容易发生触电、高空坠落、爆炸、爆破、起吊作业、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火灾、烧烫伤等引起人身和设备事故的场所)内作业未事先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交底,未按安全施工要求配合做好相关的安全措施(含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确的安全警告标志等)。
d) 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协议中未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
(3)主管部门认定的本单位负同等以上责任的其它情形。
6. 凡事故原因分析中存在下列与事故有关的问题,确定为领导责任:(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
(2)规程制度不健全。
(3)对员工教育培训不力。
(4)现场安全防护装置、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工器具不全或不合格。
(5)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应急预案不落实。
(6)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7)违章指挥。
(8)政府相关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证件不全。
(9)事故调查组确定的应为领导责任的其它情形。
(五)事故调查组应根据事故发生、扩大的原因和责任分析,提出防止同类事故发生、扩大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
第十条事故调查报告(一)由政府及上级单位调查的事故,调查报告书由事故发生单位留档保存,并上报总公司。
(二)由公司负责调查的事故,由公司事故调查组负责填写《事故(事件)调查报告》。
(三)由部门负责调查的事故,由该单位填写《事故(事件)调查报告》,涉及人身伤亡的,报公司审核备案。
(四)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 发生单位概况和发生经过。
2. 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和对后续工程、运营项目的影响情况。
3. 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4. 应急处置和恢复的情况。
5. 责任认定和对责任单位、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6. 防范和整改措施。
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和技术分析报告。
调查组成员应当在调查报告上签字。
(五)调查结案后,事件发生单位应将有关资料归档,资料必须完整,根据情况应有:1. 伤亡事故登记表或事故报告。
2. 调查报告书。
3. 现场调查笔录、图纸、仪器表计打印记录、资料、照片、录像带等。
4. 技术鉴定和试验报告。
5. 物证、人证材料。
6. 直接损失材料。
7. 责任者的自述材料。
8. 医疗部门对伤亡人员的诊断书。
9. 发生事故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情况和设计资料。
10. 有关事故的通报、简报及成立调查组的有关文件。
11. 调查组的人员名单,内容包括姓名、职务、职称、单位等。
第十一条责任归属外单位人员在本单位工作中造成负有同等责任及以上的人身、设备事故定为该单位的事故。
第六章事故处理与统计分析第十二条调查报告应按照公司规定提交领导审阅,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规定进行处理,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考核处理按照公司绩效考核管理规定执行,由人力资源部实施。
第十三条所有工程、运营项目特大、重大、较大事故、除以下情况的一般事故、事件,或者经公司认定的以外,均应作为发生单位安全事故统计:(一)新投产项目一年以内发生由于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集中检修等单位负主要责任造成的事故、事件。
(二)事先经上级管理部门批准进行的科学技术实验项目,由于非人员过失所造成的无责任事故、事件。
(三)设备因覆冰、暴风、雷击、水灾、火灾、地震、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超过设计标准承受能力而发生的非责任事故、事件。
(四)不可预见或无法事先防止的外力破坏非责任事故、事件。
(五)为了抢救人员生命而紧急停止设备运行构成的事故、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