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1.03.24•【字号】•【施行日期】2021.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山西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晋科函〔2021〕51号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企业,各类创新主体,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山西省)项目指南征集工作,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相关要求,现将征集项目指南建议(以下简称:指南建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南建议范围指南建议应聚焦我省14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面临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难题,在国家基金委确定的生物与农业、环境与生态、能源与化工、新材料与先进制造、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电子信息、人口与健康等七大领域内提出,相关研究应属自然科学学科范围内(包括管理科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提出的指南建议要对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四类科学问题属性分类。
二、资助形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由地方政府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指南建议可参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体量提出。
三、时间要求2022年度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山西省)项目指南征集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23日,请各相关单位在此之前完成征集、论证、公示及报送工作。
四、注意事项(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对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山西省)工作寄予厚望,各指南建议人务必要以高度负责态度和科学家精神,增强转型发展担当作为的使命感,细致推敲、精准凝练指南建议。
(二)各报送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动员组织、条件保障、审核把关等责任,所有报出的指南建议应组织省内外相关领域高水平专家进行论证指导并公示,按照《指南建议应重点把握的5个问题》(附件1)要求进行把关,切实提高指南建议质量。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2.07•【字号】冀科金〔2024〕1号•【施行日期】2024.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冀科金〔2024〕1号各有关单位:省科技厅研究编制了2024年度河北省省级科技计划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电子版请在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现印发给你们。
请按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推荐项目。
申报及推荐审核项目须通过“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科技管理”—“科技计划”—“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在线操作。
在项目申报前,请务必认真阅读申报流程。
申报项目采用“无纸化”方式,只需在线提交、审核电子申报书及其附件材料,无需在申报阶段报送纸质材料。
申请人网络受理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3月7日17:00申报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3月11日17:00依托单位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3月14日17:00业务咨询电话:河北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0311-66505379 85815545 85817132项目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82620020监督电话:*************附件: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河北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2月7日附件基础研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一、总体安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特别是关于基础研究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对基础研究工作部署,坚持“四个面向”,坚持自由探索和目标导向统筹推进,瞄准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成长性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基础研发需求,以重大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为主线,凝聚创新合力,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团队,促进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融通创新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源头支撑。
项目申报计划书
项目申报计划书*****有限公司2013年项目申报计划书序号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时间安排支持方式主管单位建议说明1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研发补助2013年3-6月无偿资助100-300万元工信部申报时企业注册应当满两年;需要符合当年度确定的方向课题(待确定)。
2 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评选项目研发补助(奖励)2013年8-10月资金奖励100-300万元管委会属于第一项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的子项目;两者相冲突3 千人计划人才资助2013年3、7月无偿资助100-300万元中组部管委会在海外获得博士以上学位的海归;或引进的外籍专家。
4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核高基重大专项研发补助(重大技术攻关项目)2013年4-8月无偿资助科技部工信部建议联合科研单位申报。
5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研发补助(重大技2013年4-8月无偿资助科技部建议联合科研单位申报;并需划(863计划)术攻关项目)要贴合863课题任务方向6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固定资产类)2013年5-6月无偿资助100-300万元工信部项目二选一;必须是固定资产购置项目,设备类支出建议在;包括产业化设备、研发设备。
7 北京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固定资产类)2013年6-7月无偿资助100-300万元经信委8 北京市科技计划项目研发补助(重大技术攻关项目)2013年5-7月无偿资助300-1000万元市科委建议与科研单位联合申报9 中关村专利促进资金专利资助2013年6-7月国内专利5千元/件;国际专利3万元/国/件。
或专利创业扶持资金100万元以内管委会可考虑,比较容易申报。
企业条件完全符合10 中关村新技术新产品认定及其扶持资金产业化扶持(资质荣誉及补助)2013年5-6月2013年8-9月进政府采购目录;给予100万以内资助管委会需要能够提供200万元以上合同发票。
11 北京市提升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项目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固定资产类)2013年6-8月无偿资助最高100-300万元。
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附件2020年天津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一、重点项目指南A 信息、能源与电气工程领域1.研究目标通过本领域的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在信息科学技术的发展、电气工程智能化、人工智能理论与技术、能源的高效利用、新能源探索、以及生命科学、互联网等新型信息检测、处理与利用研究方面取得新理论、新方法以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为产业发展提供技术储备和支撑。
2.重点资助内容A1低维半导体功能集成光电子器件及新型系统集成技术;低维纳米材料微纳电子器件研究;新型通讯器件与集成电路研究A2 基于移动互联网、机器学习、大数据、云计算及脑机接口等的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A3新型太阳电池材料与器件的基础研究;高效氢源/燃料电池及其它新型电池体系的基础研究;化石能源的清洁高效利用及节能技术A4新能源转换与利用效能提升技术及应用;高效能源发电及输配电系统运行管理技术;能源互联网技术与应用A5新型检测原理与技术;微纳光子材料的新型光电检测原理与技术;高功率电机驱动控制技术,分布式电驱动系统技术A6新型信息理论与技术,网络安全技术,密码信息理论与技术、无线通信系统及先进通信网络;新型信号处理技术及量子通信技术A7类脑智能、跨媒体感知、自主无人系统协同等人工智能基础理论及应用研究A8 区块链基础理论与技术;区块链性能优化技术与安全保障技术;区块链与领域融合应用的关键技术;基于区块链的数据共享及隐私保护技术B 生物与医药领域1.研究目标鼓励开展细胞生物学、纳米药物学、蛋白质核酸科学、微生物学、合成生物学、化学生物学等方面新理论、新技术、新方法及交叉领域的共性关键问题的研究;针对先进医疗器械关键技术与核心部件及新型医疗检测技术开展研究,以获得对学科和行业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原创性成果;针对我国临床常见重大疾病,基于新型生物靶点、标志物候选药物的发现及工程研发中下游关键技术方面开展持续性的深入研究,为新药研发提供良好的基础。
2.重点资助内容B1 基因治疗载体、基因编辑技术、核酸损伤检测技术、合成生物技术及工艺研究;重要蛋白质的结构与功能及成药性评价研究B2新型医疗检测方法与技术及先进医疗器械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生物活性小分子的精准检测、康复辅助器具基础理论工艺、元器件及技术研究B3 针对临床常见重大疾病(如神经发育障碍性疾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代谢性疾病和传染病)治疗性候选药物的发现及关键技术研究(如中药或天然药物活性成分、蛋白质、抗体与疫苗)B4干细胞基础与临床应用关键技术研究B5重要工业微生物的遗传基础和分子改造策略研究,菌群在生物活动和医药开发中的作用研究B6 药物新型制剂与质量控制研究B7组分中药基础理论研究与应用C 农业与食品领域1.研究目标针对都市农业和食品领域存在的重大技术瓶颈问题,在作物品质育种和优质生产、动植物遗传育种、健康养殖、功能性产品生产、农业生态与环境、农产品物流贮藏、食品营养与安全领域开展应用基础及前沿技术研究,提高天津市在农业和食品领域的整体创新能力及核心竞争力。
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为支持以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为核心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范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是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电子发展基金),支持范围主要是软件、集成电路产业,以及计算机、通信、网络、数字视听、测试仪器和专用设备、电子基础产品等电子信息产业核心领域技术与产品研究开发、产业化,促进其他行业信息技术应用。
第三条国家安排电子发展基金的基本原则(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二)有利于提升我国电子信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学、研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
(三)有利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引导高新技术企业加快技术创新,促进技术成果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
(四)有利于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国际竞争力的企业。
(五)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结构升级,促进信息技术推广应用,形成规模经济。
(六)有利于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电子信息产业发展。
(七)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电子发展基金由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管理。
财政部职责:负责电子发展基金资金管理,根据信息产业部初审意见,下达资金使用计划,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追踪问效、监督检查。
信息产业部职责:负责发布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指南,组织项目申报、初审,建立项目库并实施管理,对项目实施过程实施监督检查,组织项目验收。
信息产业部与财政部联合设立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审查委员会,负责电子发展基金项目审查;信息产业部下设电子发展基金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管理。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五条电子发展基金按照项目管理,采取公开招标和企业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选择项目承担单位。
具体程序如下:(一)信息产业部于每年7月份以后组织编制下年度电子发展基金项目指南,在全国范围内发布。
1)前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附件: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申报、形式审查和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第一部分:项目申报一、申报资格(一)四个基本条件1.企业。
依据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对无偿资助方式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2.具有法人资格。
依据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3.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
依据为《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历年来,电子发展基金对省市推荐项目的实际支持额度最大为200万元,承担单位注册资本达不到200万元,被认为没有资金配套能力而不予申报。
4.提供前两年财务审计报告。
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要求,“提供前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实际操作中,也是按这一要求执行的。
只要能提供前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没满整两年,可以通过形式审查。
(二)其他有关问题1.党政机关、行业协会,大学、学院等教育机构,事业性质的研究院所、中心不能申报。
已经改制为企业的研究院所、中心等,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定为准。
兵团的农业师、团、处,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核定为准。
2.公司、分厂、事业部、研发中心不具有法人资格,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是《营业执照》,而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能申报。
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申报。
4.外商(含港澳台)投资企业不能申报。
5.注册资本不到200万元,正在增资的企业:--申报截止前,拿到新营业执照,并按要求附在申报材料中,可以申报。
--在网上注册用户时,可以先以预增资注册资金填写相关内容,以通过审批。
--申报截止后,未拿到新营业执照,形式审查时将不予通过。
6.原来已有基金项目已经立项/正在执行/未验收的企业:--本次申报项目与以前承担的项目不是同一个项目,可以申报。
--由于企业原因拖延验收、或有其它不良记录,不可以申报。
7.多家单位联合不可以申报。
省市推荐项目须独立申报。
二、项目指南1.招标项目和非招标项目的区别申报渠道、流程和申报材料等要求都不一样。
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管理办法
广 应 用 , 成 规模 经 济 。 形
( ) 合 规 定 条 件 的 单 位 , 照 二 符 按
项 目 指 南 要 求 通 过 电 子 发 展 基 金 申 报专 网 申报 ( 址 : 网 WWW .f n .o . iu dg v t
( ) 利 于 引 导 社 会 资 金 支 持 六 有
业 部 下 设 电 子 发 展 基 金 管 理 办 公 室
算 、行 业 发展 规 划 从 项 目库 中 选 择
项 目,分 期 分 批 制 定 项 目支 持 建 议 草 案 , 送项 目审查 委 员 会 审查 。 报
的 基 本 原 则
( ) 合 国 家 产 业 政 策 和 电子 一 符
信 息 产 业发 展 规 划 。 ( ) 利 于 提 升 我 国 电 子 信 息 二 有
( ) 要 的 研 究 与 开 发 条 件 或 三 必 生产 设 备 、 施 。 设 ( ) 研 究 与 开 发 领 域 已取 得 四 在
产 业 自主 创 新 能 力 , 进 产 、 、 推 学 研
( ) 息 产 业 部 根 据 项 目审 查 五 信 委 员会 审 查 意 见 拟 定 电 子 发 展 基 金
项 目安排 和 资 金 使 用 计 划 ,报 送 财
政部批复。
( 下 简 称 基 金 管理 办 公 室 )负 责 日 以 , 常事 务 管理 。
字视 听 、 试 仪 器 和 专 用 设 备 、 子 测 电
( ) 金 管 理 办 公 室 根 据 专 家 四 基 评 审 结 , 对 进 入 项 目 库 的 项 目 实 施 动 态 管 理 、滚 动 支持 ,根 据 年 度 财 政 预
基 础 产 品 等 电子 信 息 产 业 核 心 领 域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项目指南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项目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4.05.29•【字号】•【施行日期】2024.05.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征集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项目指南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做好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联合基金项目指南有关工作安排,启动2025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征集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指南定位区域联合基金坚持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集聚优势科研力量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科学问题开展联合攻关。
指南应围绕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将基础研究与企业实际需求有效衔接,推动创新成果产出,为我省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源头活水。
二、指南征集领域区域联合基金指南征集领域包括:电子信息、新材料与先进制造、能源与化工、生物与农业(含环境与生态)、人口与健康、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等六个领域。
三、项目层次区域联合基金由省政府和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主要以“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形式予以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
“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集成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100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
四、指南相关要求(一)指南研究方向要求1.科学性。
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
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尽量避免出现“开发”等非基础研究常用词汇。
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
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
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指南2023年管理科学部共发布5个重大项目指南,拟资助4个重大项目。
项目申请的直接费用预算不得超过1200万元/项。
注意事项为优化国家科学基金资源配置,保证项目负责人有精力完成好已承担的国家项目,除相关指南特别说明之外,2023年度管理科学部不受理下列申请人以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身份申请重大项目:(1)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8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
注: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且2023年以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身份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的,需以附件方式在线提交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的《结项证书》电子版扫描件。
(2)在2023年度以项目负责人或课题负责人身份申请管理科学部重大项目、同年又作为负责人申请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面向复杂管理决策的数学规划理论与方法”重大项目指南数学规划是管理科学中解决复杂量化决策问题的核心理论与方法,支撑了能源、交通、物流、供应链与先进制造业等多个部门与行业的稳定与高效运转,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
探索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数据与模型双驱动的智能数学规划算法,发展面向中国复杂管理决策的数学规划基础理论与方法体系,提高求解多场景大规模复杂管理决策问题的技术能力,对支持社会经济稳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科学目标融合运筹学、数据科学、人工智能、软件工程等多领域的理论、工具和方法,聚焦社会经济管理决策中亟需解决的典型数学规划问题,在数学规划的基础理论和研究范式上形成创新。
基于大数据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面向能源、交通、物流、供应链与先进制造等典型管理场景,研究超大规模数学规划、数据与模型双驱动的数学规划等关键科学问题,并开展应用示范,为构建面向中国复杂管理决策的数学规划基础理论与方法体系、提升我国数学规划领域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与创新能力提供科学积累和技术支撑。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0.09•【字号】沪财教[2008]55号•【施行日期】2008.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沪财教[2008]55号)各有关单位:《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二OO八年十月九日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和本市鼓励支持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等文件规定,以及财政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上海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为了落实和贯彻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支持以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为核心的信息产业发展而设立的政府财政专项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纳入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信息委”)部门预算。
第四条专项资金属政府财政资金,应按照财政预算资金的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专项资金安排的基本原则:(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上海市信息产业发展规划。
(二)有利于提高信息产业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产品开发,推进产、学、研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自主创新体系。
(三)选择对产业与应用具有重大带动和支撑作用的产品与技术,重点支持其产业化,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扩大产业规模,形成规模经济。
(四)通过专项资金的引导与示范,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共同扶持企业做大做强。
(五)优先支持产业发展亟需的公共服务配套项目。
(六)专项资金要实行分类整合、归口管理,由市信息委根据本市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实际需要,科学决策,统筹安排,节俭使用。
参加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评审有感
所 谓 的 固 体 废 料 和 蚀 刻 液 , 其 实 就 是 “ 方 孔 兄 ”, 就 是 人 民币 。个 别 地 方 政 府 的一 些 官吏 为 了 私 欲 不 顾 法 律 ,直 接伸 手 向企 业 索贿 已 成 为 “ 规 潜 则 ” 。这 种 现 象 造 成 了环 保 部 、 工信 部 、科 技 部 、 发 改 委 所 推 荐 的先 进 的 环 保 技 术 和 工程 层 层 受 阻 , 难 以推 广 。更 有 一 些 企 业 老 总对 我 说 : 地 方 官 员硬 要 把 明 明没 有 三 废 治 理 技 术 和 能 力 的 公 司 “ 荐 ” 推 给 企业 怎么 办 ? 出了 问题 全部 要 由企业 承担 。 可 怕 的是这 些地 区 的老 总们 ,包括 境外 企业 ,尤
其 是 民营企 业 ,他们 在各 种 公开 的场合 ,他 们 在各 级
生 ,一 位 很 有 才 能 的年 轻 人 —— 苏 州 环 保 局 副 局 长 “ 马 ” 了 。据 悉 ,仅 苏 州 市 环 保 局 “ 马 ”之 人 落 落 高 达两 位 数 ,而且 还牵 扯 出一 大群 人 。 这位 “ 马 ” 的 副 局 长前 几年 在 昆 山市 担 任 环 落 保 局 长 , 因 为年 轻 、 因 为懂 业 务 、 因 为非 常 敬 业 , 受 到 广 泛 称 赞 , 因此 升 到 了苏 州 市 环 保 局 ,而 且 据 悉 ,他 还 是准 备提 升局 长 的人选 。
入 加 成 法 工 艺 的 探 索 。我 们 很 多 企业 家 们 已经 不 再 着 眼 于 购 买 国外 技 术 、 设 备 、 工 艺 、材 料 ,跟 在 外 国人 后 面 走 的理 念 ,而 是 有 一股 越 来 越 强烈 的 自主
研 发 、迎 头 赶 上 的 决 心 和 思 路 , 这 是我 们 行 业 迈 向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4.09•【字号】•【施行日期】2014.04.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金融债券正文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各市、州工信委,有关企业: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申报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现将2014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程序2014年度电子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的申报按照属地化原则进行上报和推荐。
请各市州工信委按照《2014年度“倍增计划”项目指南及说明》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2014年度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申报组织和推荐工作。
中央在甘、省属企业的项目可直接报送省工信委。
我委将对受理的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进行审查,并组织对所报项目进行初审后,择优上报工信部基金管理办公室。
二、申报注意事项(一)申报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和信息技术发展方向,符合《2014年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项目指南》(见附件一)的范围。
(二)申报的项目由技术、产品或系统开发单位(以下简称“开发单位”)和技术、产品或系统应用单位(以下简称“用户单位”)联合申报。
项目申报联合体中,确定一家牵头单位,牵头单位一般应为企业法人。
(三)申报的项目技术先进,技术成果能够在用户单位实现应用,取得良好的应用效果。
(四)申报的项目在地方或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具有较强的推广性和示范性。
(五)申请项目的单位应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网()进行注册(以前年度已注册企业不必重复注册)。
三、申报注意事项(一)开发单位与用户单位共同承担项目的合作协议。
信息产业发展指南
信息产业发展指南“十二五”以来,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势头良好,产业体系不断完善,产业链掌控能力显著提高,正日益成为我国创新发展的先导力量、驱动经济持续增长的新引擎、引领产业转型和融合创新的新动力、提升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的新手段。
当前,以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创新为主要特征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在孕育兴起,必须紧紧抓住这一机遇,加快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安全可控的现代信息产业体系,为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打下坚实基础。
为科学引导“十三五”时期信息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国制造2025》、《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国务院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40号)、《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等的部署,经国务院同意,特制定本指南,实施期限为2016-2020年。
一、发展回顾及面临形势(一)“十二五”发展回顾。
“十二五”时期我国信息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比较优势和竞争能力发生深刻变化。
一是产业规模平稳较快增长。
2015年信息产业收入规模达到17.1万亿元。
彩电、手机、微型计算机、网络通信设备等主要电子信息产品的产量居全球第一,电话用户和互联网用户规模居世界首位。
二是结构优化升级取得实质进展。
2015年,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信息产业收入比重由2010年的16%提高到25%,移动数据及互联网业务收入占电信业收入比重提升至27.6%。
电子信息产品竞争力明显提升,对外贸易顺差稳步扩大。
三是技术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国内信息技术专利申请总量已超过304.8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总量和授权量分别超过193.7万件和7.48万件。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时分同步码分多址长期演进技术(TD-LTE Advanced)成为第四代移动通信(4G)国际主流标准之一,并实现大规模商用。
集成电路设计水平达到16/14纳米,制造业实现28纳米小批量生产。
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纵向)申报渠道一览表
科技部发展计划司 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科技部发展计划司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科技部农 社司 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科技部农 社司;财政部农业司 科技部火炬中心项目管理处 科技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实施 中国科技信息研究所重点新产品计 划管理办公室 科技部社会发展司 中国科学计划促进发展研究中心
5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相关学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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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2月15-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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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以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每年2月15-3月20日
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以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网站
文化部
编号 1 项目名称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 联系单位 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 室;文化部民族民间文艺发展中心
网站
国家体育总局
编号 项目名称 1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以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以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每年受理一次,受理时间以当年发 布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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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省发改委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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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 科学技术部 科技部科技型中心企业创新基金管 理中心
财政部、科技部联合专项
编号
1
项目名称 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项目
受理时间
网站
联系单位 由各部委发布通知 联系单位 司法部研究室科研管理处
司法部
编号 项目名称 1 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研究部级科研项目 受理时间 受理时间以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网站
科技部一般在5年计划的前2年不定 时发布申请指南或公告 受理时间以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受理时间以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受理时间以当年发布的通知为准
政策性资金申报培训材料(ppt 86页)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介绍
• 3、重点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条件
企业职工人数亿元;至 少有三年的运营时间;
企业具有较高的成长性,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150%;最近一 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50%;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200 9 年度营业收入≥1000万元;
企业已承担过创新基金的创新项目,且最近一个创新项目验收合格; 已获得发明专利的项目优先支持,已获得过创业投资或风险投资的项
目优先支持。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介绍
• 3、重点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条件
• □重点创新项目围绕相关产业或行业发展的重点需求,选择对产业或行业有影 响、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和关键创新产品作为突破口,创新基金对具有较高 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重点创新项目必须符合《项 目指南》的支持方向和范围。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介绍
• 基金不支持的对象
• 8.未经省级创新基金立项的项目。
• 9.承担过创新基金的企业,具有以下四种情况之一的:
•
(1)立项项目还在执行,没有验收;
•
(2)立项项目验收基本合格或验收结题,时间未超过一年;
•
(3)立项项目验收不合格,时间未超过三年;
•
(4)立项项目终止。
项目类别
• 资金类项目、认定类项目 • 资金类项目:国家和市级扶持企业发展的政策资
金项目有46项,国家22项,重庆24项。 • 认定类项目:国家和市级认定类项目有近30项。
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 分两类:一是科技类项目,主要看企业是否有自主知识产 权或者通过受让获得,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软件著 作权等,其技术水平在国内先进水平以上。二是投资类项 目,主要看企业在近一年内的投资行为,投入资金购入机 器设备。这类项目申报注意事项:排好队,选项目,内容 实,经费实。
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依据
支持工业发展政策指南(二):专项资金扶持来源: 发布日期:2009-07-13一、国家专项资金1、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政策内容:中央财政设立专项资金,采取专项转移支付方式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淘汰落后产能给予奖励。
奖励资金适用行业为《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规定的电力、炼铁、炼钢、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焦炭、水泥、玻璃、造纸、酒精、味精、柠檬酸等13个行业。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财政部关于印发〈淘汰落后产能中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873号)。
办理程序:企业向所在市县财政局、发改委(工促局)申报材料,市、扩权县财政局报经同级政府同意后上报省财政厅。
办理部门:企业所在地财政部门咨询电话:0311-2、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政策内容:中央财政设立专项引导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十大重点节能工程给予适当支持和奖励,奖励金额按项目技术改造完成后实际取得的节能量和规定的标准确定。
政策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7〕371号),《关于印发河北省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财建〔2008〕184号)。
办理程序:企业向所在市县发改委(工促局)、财政局申报材料,市、扩权县发改委(工促局)商同级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
办理部门:企业所在地发改委、财政部门咨询电话:0311-、3、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内容:国家设立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专业化发展、与大企业协作配套、技术进步、综合利用、品牌建设,以及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市场开拓等。
政策依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08〕179号)。
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操作指南
专项债券发行准备流程
项目收入来源主要有以下三种:
项目自身产生的收入
如产业园区项目的厂房租售收入、水电气暖类项目 的公用事业收费收入、医院类项目的门诊收入和床 位费收入、教育类项目(非义务教育)的学费住宿 费收入和食堂收入、水库类项目的原水供应收入、 地下管廊类项目的入廊费收入、文旅类项目的门票 收入和商业设施出租收入、污水处理类项目的污水 处理费收入等。需提供收费依据、支撑性文件或周 边同类项目的收费标准参考。
前言/声明
四、债券发行文件
• 对债券、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列举,(包括但不限于预算法、 证券法、财政部相关文件等)并进行法律声明。
• 列举信用评级机构及评级报告、审计机构及专项评价报告、法 律顾问及法律意见书情况,并出具法律意见。
一、债券发行要素
• 债券名称、品种、期限、总额、评级、还本付息方式等信息。
项目实施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并聘请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编制《财务平衡评价报告》《项目法 律意见书》。其中,项目收益扣除成本后,覆盖融资本息倍数原则上应达到1.2倍以上。
在债券发行前5个工作日,由省财政厅统一公开披露上述信息,并组织债券发行。
及时拨付
债券发行后,财政部门按程序及时将债券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单位。
①不得用于无收益的公益性项目。
⑤严禁用于项目运营补贴等经常性支出。
②不得用于企业投资的市场化产业项目。
③不得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 各类股权基金的资金来源,不得通过设立壳 公司、多级子公司等中间环节注资,避免层 层嵌套、层层放大杠杆。
④严禁用于企业补贴或奖励、企业对外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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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项目指南
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1、智能语音技术及产品研发与产业化(招标项目)
2、移动互联网应用开发部署系统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3、信息技术服务能力提升(招标项目)
4、石化、冶金行业生产控制软件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5、基于智能分析的信息安全管理平台和虚拟化安全防护系统研发及产业化
6、能源管网的SCADA研发及应用示范
7、电力、石化行业工业控制系统行为审计系统的研发
8、面向电子商务的信息技术服务平台(快递、第三方支付)研发及产业化
9、面向数字内容的交互式动画引擎研发及产业化
条目1、2、5解释人:孙文龙,;条目3、8、9解释人:任利华,;条目4、6、7解释人:王少朋,
二、集成电路
10、室内半导体照明器件、电光源产品与检测技术研发及应用(招标项目)
11、LED生产用关键装备(MOCVD)、新型衬底材料(图形衬底、碳化硅)研发与产业化
12、变频空调专用控制芯片及智能功率模块研发与产业化
解释人:任爱光,
三、电子基础
13、家用自给式光伏系统及关键生产设备、储能电池研发及产业化(招标项目)
14、新型(单片式、On-Cell、In-Cell)触控显示屏研发及产业化
15、基于各向异性磁阻的高可靠MEMS磁敏传感器件的研发及产业化
解释人:乔跃山,
四、计算机
16、金融领域密码软硬件研发及应用示范(招标项目)
解释人:侯建仁,;任爱光,
17、基于安全可控芯片的计算机外设(多功能激光打印机、固态存储)研发与产业化
解释人:侯建仁,
五、通信
18、基于安全可靠核心芯片的TD-LTE多模智能手机研发和产业化(招标项目)
19、北斗行业应用示范(交通、电力行业)(招标项目)
20、通信设备用关键元器件(高速AD/DA、FPGA)研
发与应用
解释人:侯建仁,
六、数字视听
21、数字家庭产业集聚区10万用户级示范应用(招标项目)
22、基于A VS+标准的地面数字电视接收终端、有线数字电视一体机(含标准制定)研发与应用
23、DTMB、AVS/DRA国家标准国际化推广应用示范
解释人:梁峰,
七、安全可靠信息系统(软硬协同)
24、基于安全可靠软硬件的跨平台多语言运行环境及工具集研发
25、安全可靠信息系统技术支持公共服务平台
解释人:任利华,;吴国纲,
八、产业综合服务平台
26、电子信息制造业公共服务平台(太阳能电池检测、
A VS+测试验证、信息通信设备及系统安全可靠适配验证)(招标项目)
“太阳能电池检测”内容解释人:乔跃山,;“A VS+测试验证”内容解释人:王中,;“信息通信设备及系统安全可靠适配验证”内容解释人:侯建仁,
九、2012年度滚动支持项目
2012年度获得滚动支持项目的企业,2013年不再重新申报,按照合同要求提交汇报材料。
解释人:陈凌虎,
十、2012年度信息产业重大技术发明成果产业化
解释人:何小龙,
十一、信息技术应用“倍增计划”专项
注:招标项目和“倍增计划”的申报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