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少年宫考核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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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少年宫考核管理办法
袁庄乡中心小学
2011-2-10
袁庄乡中心小学乡村少年宫考核管理办法
一、“袁庄乡中心小学乡村少年宫”建设的基本原则
1、公益性原则。我校少年宫工作的推进的资金完全有学校筹措或社会团体捐助,开展的文化活动完全免费,目的是真正办起我们农村孩子身边的少年宫,真正成为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的少年宫。
2、开放性原则。我校少年宫面向学校施教区域内的每一位孩子,只要是在规定时间之内,每一位孩子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学习的内容,让他们的个性得以充分发展。
3、特色性原则。我校少年宫的办学,要在做好普及,体现基础性的基础上,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我们要发挥现有的资源,力争将体艺教学打造成为少年宫的品牌活动项目。
4、共建性原则。我校少年宫的建设,要开放办学,积极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政府扶持、学校主办、社会协助的办学模式,要充分发挥乡党委、附近社区、学校退离休教师的作用,聘请他们担任辅导员,建设一支以现有师资为主、社会志愿者为辅的专兼职相结合的辅导员队伍。
二、“袁庄乡中心小学乡村少年宫”建设的组织管理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有校长兼任“乡村少年宫”主任的领导班子,配备有一定专长的教师或校外兼职人员担任辅导员,要开辟专门的活动场所,开设一系列的活动项目,统一活动的时间,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使得“乡村少年宫”得以正常运转。
1、“袁庄乡中心小学乡村少年宫”领导小组:
主任:陈军锋
副主任:王朝霞魏万章李国领常运峰
成员:李振伟姜广璞各教研组长
2、“袁庄乡中心小学乡村少年宫”辅导员:
绘画书法辅导员:张超政
手工制作辅导员:郭春
芳
音乐舞蹈辅导员:赵蓓
图书阅览辅导员:郑新华
微机辅导员:姜广璞
辅导员工作职责
1、艺术类教师可以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择开展声乐、舞蹈、器乐、语言和形象表演等活动,组织各类特色班。
2、认真备课、讲课,合理制定教学进度,在教学实践中,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认真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有组织、有制度搞好学员民主管理,注重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做到传艺育人,使学生身心都能健康成长。
4、按时并有质量地完成乡村少年宫的活动任务。在教学中把教学任务和特色活动合理结合,使更多的农村未成年人在各项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和师容教态,负责管理好教室卫生及学员的课间安全,建造良好整洁的教学环境,管理好所分管的教学设备、器材。
6、按时完成少年宫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三、乡村学校少年宫工作管理制度
1、乡村少年宫以理念为先导、以知识创新为基础、以能力实践为核心、以活动体验为特色,面向学校、面向社会、面向孩子创办。
2、在上级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办宫方向,努力把乡村少年宫办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少年儿童教育阵地。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少年儿童,坚持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团结协作。
4、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培养和提高校内教师及校外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坚持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并重,增强乡村少年宫对未成年人的感召力,成为未成年人的活动阵地。
5、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乡村少年宫要成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的活动中心、艺术教育与德育教育的活动基地。
6、丰富全镇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未成年人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认真组织和举办各种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活动。
四、考核办法
少年宫辅导教师必须按照以上管理制度和职责认真完成任务,在上级组织的活动中获奖的在绩效考核中加相应的分值,乡一等奖1
分;新密市一等奖3分;郑州市一等奖5分;省一等奖7分;国家级一等奖9;二等奖减半加分。并在评先选优中优先。
乡村少年宫辅导员简介
本校少年宫所有辅导教师均为袁庄乡中心小学在职专业教师。
胡晓风,女,39岁,本科学历,曾出示过莱西市级公开课,并在本学期莱西市美术优质课比赛中获二等奖。
盖小舸,女,24岁,大专学历,刚毕业的美术专业大专学生。
张碧君,女,28岁,本科学历,刚毕业的音乐专业学生。
刘丽,女,29岁,本科学历,曾出示过莱西市级公开课,并在本学期莱西市音乐优质课比赛中获一等奖。
田和林,男,39岁,本科学历,曾出示过莱西市级公开课,并在莱西市体育优质课比赛中获二等奖。
隋伟华,男,38岁,本科学历。
少年宫考核管理制度
为加强工作纪律,规范考勤,进一步树立青少年宫良好形象,现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及青少年宫现行情况,将青少年宫考勤管理制度规范如下,请老师们认真执行:
一、全体教师实行坐班制,签到制,所有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按时签到,他人不得代签。遇出差及外出需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后,由考勤员记录。遇教师缺到、迟到、病、事假等情况,由考勤员记录并向部门主任汇报说明。
二、全体教师除完成本职工作外,必须按规定参加各类会议和培训(包括周一早晨的升旗仪式、教工例会、庆祝活动、部门例会、教研活动、业务培训等),考勤由考勤员或相应学科组长负责,设立考勤簿,凡迟到、早退、旷课、旷工、违纪者,按部门有关规定扣发奖励工资,每月底报主任备案。
三、教师请事(病)假半天以内可由学科组长批准,半天以上必须填写请假单,交由部门领导审批,书面请假手续一律交主任或考勤员存档以备查。请假期间其工资待遇按学校教师待遇暂行条例同等执行。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或旷课处理:
(1)未报告教务员并同意,私下调课按旷课处理;
(2)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上班工作者;
(3)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到校者;
(4)请假届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
(5)工作不服从分配,虽然到校但没有履行具体工作职责者。
四、有关奖罚规定:
1、考勤签到需在规定上班时间内完成。如有逾时,考勤员将以迟到统计出勤,考勤结果与工资挂钩。
2、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扣发课时工资。
3、旷工一天扣当月奖励工资总额的十分之一。教师私自调课按旷工处理。
(1)迟到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迟到1小时记旷工半天,超过3小时未上班,记旷工一天。
(2)值班迟到或不到者,每次扣5分。
(3)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如迟到或早退,每次扣3分。
(4)按时上下课和带队训练,不迟到,不早退。如迟到或早退,每次扣5分。
4、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类工作,否则,算工作失误,每次扣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