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明代杂剧的流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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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明代杂剧的流变

第一节明代北杂剧的衰微的历史进程

一、明初时期

明朝建国伊始,便“尊崇儒术”,以致“士大夫耻留心词曲”①,而朱元璋又曾两次颁布“规范”包括杂剧在内的戏剧创作与演出的禁戏法令,使杂剧艺术受到沉重打击。但是,明初紧承有元,杂剧的创作环境依然较为有利。此时,不但有一批由元入明的颇富杂剧创作与演出经验的作家与演员队伍,而且还有长期以来杂剧艺术培养起来的热爱杂剧艺术的观众。就是当时的统治阶层中,也不乏喜欢欣赏杂剧艺术的人。朱元璋起兵自封吴王时,即创建教坊司,掌管“用乐府、小令、杂剧为娱戏”的所谓“宴会奏乐”②;建国后,又于洪武28年创立专门的演剧机构钟鼓司,“掌管出朝钟鼓及内乐、传奇、过锦、打稻诸杂戏”,其中所谓“传奇”,即是北曲杂剧③。洪武3年,朱棣封燕王,13年之藩北平。由于燕王朱棣对杂剧特别喜好,•因而对杂剧作家宠遇甚厚,在他周围,便聚积了如汤舜民、杨景贤,贾仲明等一批由元入明的杂剧作家④,使燕邸成为当时杂剧活动的一大中心。

由于上述原因,洪武时期的杂剧创作还算差强人意。傅

①何元朗《曲论》。

②见《明史.乐志一》。

③《明史•职官志三》。文中传奇即杂剧,此乃承袭元明人说法。

④见《录鬼簿续编》。

惜华《明杂剧全目》列此时作品共有89本之多。只是从质量上考察,此时既无关王白马郑这样的大家,也无《西厢记》《窦娥冤》《汉宫秋》《梧桐雨》这样的杰作。从这个意义上说,洪武时期的杂剧创作同鼎盛的元杂剧相比是大大衰落了。

就体制而论,此时的杂剧,基本上仍然因循元剧旧制,但因受南戏的影响,也出现了不守旧有格范的现象。这种现象尽管是个别的,但它却表明元杂剧那种高度规范的体制刚一入明就开始解体了。

二、永乐至成化时期

大约因为洪武永乐二帝的禁戏法令的关系①,杂剧创作进一步衰落。除汤舜民、杨景贤等朱棣的“老部下”永乐初或许还有杂剧作品问世外,有名姓的杂剧作家仅知有宁献王朱权与周宪王朱有炖二位藩王而已。其中朱权创作杂剧12种,今传2种;朱有炖创作杂剧31种,总名《成斋传奇》。若从数量与文笔上看,宁周二王颇有元代杂剧家的气象,但如从取材看,二王所作十有七八是神佛仙道妓女节妇之类的东西,除此就是文人韵事、“义士”之类的作品。此时的杂剧作品,如从思想内容考察,可取者实如吉光片羽,凤毛麟角。

宪王的杂剧,若从北曲杂剧演变轨迹考察,实则呈现出①禁戏法令详见清人董含《三冈识略》所引《遁园赘语》,洪武30年5•月刊本《御制大明律》及明顾起元《客座赘语》卷十“国初榜文”条。

一种前所未有的景象:首先是剧曲联套开始自由化;其次是元杂剧“一人主唱”的体制有了进一步的突破;最后是使用过新曲牌和新的联套套式。

二王之后将近40年,无一杂剧作家见诸记载。

三、弘治、嘉时期:

弘治至嘉靖的约80年间,北曲杂剧才又稍显复兴气象。据傅惜华《明代杂剧全目》、庄一拂《古典戏曲存目汇考》以及邵曾祺《元明北杂剧总目考略》,知此时期的杂剧作家有陈铎、王九思、康海、杨慎、李开先、冯惟敏、梁辰鱼等,所作北杂剧大约17种,今存十余种。这些剧作中,最为优秀的当首推王九思《杜甫游春》与康海《中山狼》。时人何元朗《曲论》说王九思《杜甫游春》杂剧“虽金元人犹当北面”,王世贞《曲藻》谓“评者以敬夫(按即王九思)声价不在关汉卿、马东篱下”。康王之作,颇具元人气象。

(一)隆庆、万历时期:

此时杂剧迅速南曲化,其中北曲杂剧的创作,也深受其影响从而呈现出一种前所未有的格调。此时的北曲杂剧,绝大多数都折数不等,只有《红线女》、《虬髯翁》、《昆仑奴》、《寒衣记》等区区数种仍保留元剧一本四折格范。这表明,以元杂剧为代表的北曲杂剧的本质特征几乎丧失殆尽。而此时的北曲杂剧创作,据祁氏《剧品》,涉及作家40余人,共

有剧作40余种①,还算差强人意。但是,其中较有影响的仅有梁伯龙《红线女》、孟称舜《桃花人面》、凌初成《虬髯翁》、梅鼎祚《昆仑奴》、王骥德《男王后》、王衡《郁轮袍》、叶宪祖《寒衣记》、《骂座记》、沈自征《渔阳三弄》等区区十数种而已。

第二节明代南杂剧的兴隆

明代嘉、隆年间,剧坛上出现了一种新的戏剧形式。这种戏剧形式,戏剧史家们通常为了与元杂剧相区别而称之为南杂剧。

一、南杂剧的得名

据现有资料,最早对南杂剧这种新的戏剧样式给与足够关注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理论思考的大约是胡文焕。胡文焕编选的《群英类选》,估计刊刻于万历21年至万历24年间左右,其卷二十六收有被编选者胡文焕称为“南之杂剧”的剧作13种。这些剧作分别为徐渭、汪道昆、程士廉、胡文焕以及无名氏所作。通观胡氏所选的这13种剧作,有两个明显的特点:第一是就篇幅而言,均为篇幅短小之剧。第二是就用曲而言,有全用南曲的,也有南北合套的,还有南北曲混用的只是唯独没有全剧都用北曲的。这说明,这种剧作①据曾永义《明杂剧概论》,知明隆、万以后共有纯北曲杂剧约66本。

是用南曲或混用南北曲写成的。就篇幅短小而论,颇似元明北曲杂剧;就其用曲而论,它又与北杂剧不同。大约基于这样的认识,胡文焕称之为“南之杂剧”①。胡氏“南之杂剧”的说法,较为准确地揭示出了南杂剧同北杂剧之间的联系与区别,可以说基本上抓住了南杂剧的本质特征。

明末以降,研究者们“不知北剧与南曲之分,但以长者为传奇,短者为杂剧”②因而他们更注重的是以篇幅的长短区分杂剧与传奇,南杂剧因此也就常常被他们连同北杂剧一律以“杂剧”视之了。也正因为此,南杂剧作为一种戏曲史上独立的戏剧样式的特征就常常在一定程度上被忽略了。这种状况,就是在王国维、吴梅的戏曲研究著作中也仍然没有得到较大改观。建国以后,随着戏曲研究、尤其是杂剧研究的深入,有的戏曲研究专著如周贻白《中国戏剧史长编》等中开始出现“南杂剧”之名,而一些权威性的工具书如《辞海》、《中国曲学大辞典》等也收录了“南杂剧”的条目,南杂剧作为一种“剧体”总算重新得到研究者们足够的关注,而“南杂剧”之名也随之确立③。

二、南杂剧的兴起

戏曲剧作纯用南曲,始于宋代,今所见《张协状元》即

①《群英类选》见卷26所收的第一个剧作《高唐梦》下“此下皆系南之杂剧,•故有不分出数者”之注。

②王国维《盛明杂剧》初集跋。

③遗憾的是对“南杂剧”的含义的理解至今仍有不一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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