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标准《核电厂常规岛仪表与控制系统设计规程》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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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行业标准《核电厂常规岛仪表与控制系统设计规程》修订大纲审查会议纪要
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2016年4月8日在上海市组织召开了电力行业标准《核电厂常规岛仪表与控制系统设计规程》(项目编号:能源20140653) 修订大纲审查会。参加会议的有: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管理中心、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东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中广核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专家和代表。会议组成了专家委员会(名单附后)。
会议期间,主编单位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代表编制组对《核电厂常规岛仪表与控制系统设计规程》(以下简称本规程)修订大纲的修订原则、修订内容、修订进度等进行了介绍,与会专家和代表对以上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现将主要审查意见纪要如下:
一、本规程编写格式和用词应符合《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8〕182号)的要求。
二、本规程主编单位为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和中广核研究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为国核电力规划设计研究院和广东省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三、本规程的名称修改为“核电厂常规岛仪表与控制设计规程”。
四、本规程适用于大中型压水堆核电厂常规岛仪表与控制的设计。
五、本规程中“主工艺系统”修改为“热力系统”,热力系统的划分参照《核电厂常规岛设计规范》GB/T 50958-2013。
六、请编制组结合其他标准的编制情况确定主、辅机检测、报警等编制内容。
七、建议通过调研,确定第3章中常规岛配套设施控制系统的编制内容。
八、第4.3 节“设备选择”相关内容并入第4.1节中。
九、第6.5节“给水泵保护”相关内容并入第6.4节中。
十、第9.2节“功能设计”中增加“常规岛配套设施控制系统的功能”。
十一、第11章“通信”相关内容并入第9章“控制系统”中。
十二、取消第14章“管理信息系统和仿真机”。
十三、增加“电子设备间和就地控制室布置”一章,通过调研确定本章节编制内容。
十四、调整后初步确定的本规程章节如下:
1 总则;
2 术语和符号;
3 控制方式;
4 控制室和电子设备间布置;
5 检测;
6 报警;
7 保护;
8 开关量控制;
9 模拟量控制;10 控制系统;11 常规岛与核岛之间仪控的接口要求;12 电源和气源;13 就地设备安装、管路及电缆;14 视
频监视系统;附录(如有)。
十五、计划进度调整为:
完成征求意见稿 2017年7月
提交送审稿 2017年10月
提交报批稿 2017年12月
十六、主编单位应按照上述意见完成本规程修订大纲的修改,于2016年5月31日前报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核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