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信息登记表

合集下载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参考模板范本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参考模板范本
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
单位全称
(盖 章)
地 址
营业执照注
册地或社团
组织登记地
营业执照注
册号或社团组织登记号
邮 编
法人代表
办公电×
传真
标准化工作
主要负责人
手机
办公电×
传真
所承担评审
级别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评审业务范围
地下矿山 □
露天矿山 □
尾矿库 □
小型露天采石场 □
石油天然气生产单位 □
评审员
基本情况
姓名
评审员培训证书编号
姓名评审员培训证书编号专职工作人员登记日期评审组织单位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章)填报人:孔祥锦填报日期:2014年1月15日
注:1.本表由企业填写,一式三份,一份企业自存,一份交所在村(居)委会,一份交镇安监办;
2.本表于每月20日前报所在村(居)委会、镇安监办。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章)填报人:孔祥锦填报日期:2014年2月13 日
注:1.本表由企业填写,一式三份,一份企业自存,一份交所在村(居)委会,一份交镇安监办;
2.本表于每月20日前报所在村(居)委会、镇安监办。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章)填报人:孔祥锦填报日期:2014年3月15 日
注:1.本表由企业填写,一式三份,一份企业自存,一份交所在村(居)委会,一份交镇安监办;
2.本表于每月20日前报所在村(居)委会、镇安监办。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章)填报人:孔祥锦填报日期:2014年4月10 日
注:1.本表由企业填写,一式三份,一份企业自存,一份交所在村(居)委会,一份交镇安监办;
2.本表于每月20日前报所在村(居)委会、镇安监办。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章)填报人:孔祥锦填报日期:2014年5月13 日
注:1.本表由企业填写,一式三份,一份企业自存,一份交所在村(居)委会,一份交镇安监办;
2.本表于每月20日前报所在村(居)委会、镇安监办。

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表
填报单位:(章)填报人:孔祥锦填报日期:2014年6月12 日
注:1.本表由企业填写,一式三份,一份企业自存,一份交所在村(居)委会,一份交镇安监办;本表于每月20日前报所在村(居)委会、镇安监办。

2.。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样本]36238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样本]36238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参考式样)年度企业名称:专业整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目录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种类: 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组织机构单位名称: 台账编号: 01专业整理说明一、企业应成立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应根据与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

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道路和水上客运经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10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得少于2人;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不足1000人的,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不低于2人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属单位的,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分别独立设置和配备。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四、法律责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专业整理企业基本情况(年度)专业整理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登记表(年)专业整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种类: 安全工作文件、会议单位名称:台账编号: 02专业整理专业整理说明一、企业应对所有与安全管理有关的收、发文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收、文档案管理。

安全生产表格

安全生产表格

安全监理人员登记表
负责人:填表人:日期:年月日
三类人员登记表
负责人:填表人:日期:
特种作业人员台帐
中小型机械作业人员登记表
负责人:填表人:日期:年月日
施工作业人员台帐
企业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
安全教育培训登记表
负责人:填表人:日期:年月日
隐患检查记录表
合同段名称:检查日期:年月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隐患整改通知
隐患检查月统计表
施工单位自查表
监理单位复查表
建设单位抽查表
危险性较大工程巡视检查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签收表
记录:
施工单位资格报审表
中小型机械设备登记表
负责人:填表人:日期:年月日大型起重机械和自升式架设设施检查记录
风险源辨识清单及风险评价表
记录人:
值班人员:年月日至年月日
安全教育培训台帐
填表人:
安全会议记录台账
填表人:
特种设备台帐
填表人:
安全技术交底台帐
填表人:
应急预案台帐
填表人:
专项施工方案台帐
填表人:。

安全监理台账

安全监理台账

安全监理台账二零一零年度湖南通平高速公路第二监理处安全生产治理台账名目安全生产治理台账台账种类: 企业差不多差不多情形、安全组织机构单位名称: 湖南和天工程项目治理台账编号: 01说明一、企业应成立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治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

企业应依照与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治理部门。

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治理网络。

二、《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道路和水上客运经营单位,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并按照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但最低不得少于2人;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治理人员,或者托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治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属单位的,其安全生产治理机构和人员分别独立设置和配备。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治理规定》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许多于安全生产治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托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五、法律责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能够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治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治理人员的。

表01-1 企业差不多情形(年度)表01-2 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登记表(年)安全生产治理台账台账种类: 安全工作文件、会议单位名称:台账编号: 02说明一、企业应对与所有与安全治理有关的收、发文件做好登记治理工作,规范收、文档案治理。

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

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安全生产备案登记表单位名称:_______ 时间:_______备案单位:_______ 电话:_______备案人员: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序号项目名称工作内容负责人完成时间备注1. 生产环境检查生产环境是否达到安全标准,包括仓储设施、通风设备、消防设备等。

2. 设备维护检查设备的日常维护情况,包括设备清洁、润滑、定期检修等。

3. 个人防护组织员工进行个人防护用品的佩戴及使用培训,包括口罩、耳塞、安全帽、防护服等。

4. 操作规程检查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包括操作程序、安全操作培训、操作人员证书等。

5. 应急预案检查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宣贯情况,包括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等应急处理措施。

6. 安全培训组织安全培训,提升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包括消防知识、急救培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

7. 日常巡检安排专人进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包括设备故障、电气线路、消防设备等。

8. 事故记录记录和分析事故及险情,提出改善措施和预防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9. 安全督查安排专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定期督查,确保安全制度的贯彻执行和有效运行。

10. 安全评估定期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备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本备案表由备案人员进行填写、签字,并于备案日期归档留存,备案人员应及时修改并更新备案表格,确保备案信息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同时,备案人员负责对备案内容的合规性进行监督和检查,做好长期备案记录的管理和整理。

备案单位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安全生产备案工作的全面、规范、有效,为维护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备案人员签字:_______ 时间:_______。

广东省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广东省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

附件1:广东省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送审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以下统称中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促进中介服务机构依法依规从业,实现行业自律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介服务机构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从业行为及对其的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法律、法规和规章等对中介服务机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承担评价、检测检验的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做出的评价、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注:引用《安全生产法》的第六十二条)。

未取得国家规定资质的,不得从事检测、评价等技术服务(注:根据《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的第三条、《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2号)的第三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的第四条制定)。

第三条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遵循政府监管、行业自律、机构自主和社会监督的原则。

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将省级以下审批权限的中介服务机构(乙级和丙级)资质认定职能转移给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以下简称承接主体)承接,实行行业自律管理。

第四条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指导、协调、监督全省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指导、协调、监督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业的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省、市两级安全监管部门根据签订的政府职能转移协议,监督指导、考核评估承接主体履行承接职能的情况。

承接主体根据签订的政府职能转移协议,承担中介服务机构(乙级和丙级)资质认定和相应中介服务机构从业行为的日常管理,建立行业自律机制和管理制度。

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评价、检测检验的中介服务机构应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管,乙级和丙级资质中介服务机构应同时接受承接主体的管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对中介服务机构和承接主体、安全监管部门的行为进行社会监督。

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基坑、桩基础工程)

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基坑、桩基础工程)
工程受监号:工程报监日期:年月日
本表一式六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监督站存三份。其中第12项仅基坑工程报监需提供,第13、14、15项仅桩基础工程报监时需提供,第16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提供。
资格证书号
勘察单位(公章)
资质等级、证号
注册岩土工程师
资格证书号目设计注册建筑师(签章)、注册登记号
项目设计注册结构师(签章)、注册登记号
施工总承包单位
(公章)
资质等级、证号
项目负责人(签章)
等级、证书号
施工员、证号
质检员、证号
专职安全员、证号
专业施工单位(公章)
资质等级、证号
11
从事危险作业职工意外伤害保险交费凭证
12
基坑支护设计和施工专项方案及监理单位审批意见(深基坑工程需补充通过专家论证审查的基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方案、监测方案、审查表、第三方监测合同、监测人员证书、施工单位独立监测体系的相关资料)
3
工程质量检测合同
4
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资格)证书
5
施工、监理单位派驻项目施工管理、监理人员的任命(聘任)文件和执业资格证书
13
规划部门出具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6
工程管理班子人员情况一览表
14
《桩基础施工图审查合格证明文件》
7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重点一览表
8
建设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15
施工组织设计及监理单位审批意见
9
视频监控方案、监控点布置图、合同
16
《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砼企《诚信手册》
资料受理人: 经办监督员(审查意见、签名):
南海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登记表(基坑、桩基础工程)

安全生产台账汇总

安全生产台账汇总

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年度企业名称: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目录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种类: 企业基本情况、安全组织机构单位名称:台账编号: 01说明一、项目经理部应成立安委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臵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与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臵相应的管理部门。

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二、《安全生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道路和水上客运经营单位,应当设臵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从业人员3‰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但最低不得少于2人;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属单位的,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分别独立设臵和配备。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或者委托安全生产中介机构选派注册安全工程师提供安全生产服务.四、法律责任:(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表01-1 项目基本情况(年度)表01-2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登记表(年)安全生产管理台账台账种类:单位名称:台账编号:说明一、项目经理部应对与所有与安全管理有关的收、发文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收、文档案管理。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表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表

附件2生产经营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生产信息登记表填报单位(盖章):填报时间:年月日一、企业基本信息单位名称工商注册号注册资本(万元)成立时间上级管理单位单位所在地办公电话号码主要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邮箱分管安全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邮箱行业分类归口管理的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经济类型单位规模资产总额(万元) 是否有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产品二、从业人员统计信息职工人数(从业人数) 正式职工人数临时用工(含承包单位)人数接受本单位安全培训教育人数缴交工伤保险人数安全管理人员人数三、安全管理机构信息机构名称机构人数办公电话值班电话机构负责人姓名手机号码办公室电话邮箱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单四、特种作业人员信息姓名证书编号工种作业车间及班组五、作业现场车间(独立作业场所)名称涉及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危险物品(储存的易燃物品和危险物品)品名及数量重点设施设备及数量从业人员数量(日均人流量)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名:社区(村委会)人员签名:填表说明一、填表的组织和报送:本表的填写由各县区安委办统一安排部署,乡镇(街道)组织,以社区(村委会)为单位,由社区(村委会)交辖区企业逐一填写,由各乡镇(街道)审核完善,并报各县(市)区安委办审定;待审定后,由各县区安委办分类向各县级归口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反馈,最终形成各乡镇(街道)、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社区(村委会)的监管对象清单。

二、本表填写的企业范围暨填写企业所属的行业分类:1.煤矿;2.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3.烟花爆竹,包括批发、固定零售点;4.危险化学品,包括生产单位、经营单位、使用单位、储存单位、运输单位,加油站,一般化工企业;5.有色冶金;6.建材;7.食品加工;8.药品生产;9.水利行业,包括:水利工程、水库、供水、排水;10.建筑施工,包括: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供热;11.园林绿化,包括: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化工程;12.民爆物品生产、销售、储存;13.燃气行业,包括燃气生产、储存、经营;14.道路交通行业,交通运输道路运输(客货运输)、客运站、货运站、养护施工、水上运输、铁路运输、公路(水运)工程、邮政快递(经营、储存、运输);15.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人造板生产;16.油气输送;17.发电、电力经营;18.机械制造;19.人员密集场所,包括:商场、批发(零售)市场;20.旅游行业,包括: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区);21.纺织;22.烟草;23.农机(生产、经营);24.监狱(劳教、拘留所);25.林业,包括木产品加工、木制家具制造;26.粮食,包括粮油批发、储存,粮食收购;27.垃圾填埋场、渣土场、排土场、房屋拆除、垃圾焚烧(发电);28.教育行业,包括:学校、幼儿园、托儿所;29.医疗行业,包括:医院、诊所、社区医院、卫生院;30.其他。

佛安监[2013]260号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佛安监[2013]260号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主动公开FSBG2013040号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佛安监…2013‟260号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佛山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现将《佛山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12月16日佛山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全市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的管理,建立科学、规范、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市场体系,提高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水平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佛山市行政辖区内从事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活动的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是指依法登记设立,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为委托人提供有偿的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检查、培训、帮扶、咨询等专门技术服务,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是指中介机构聘用的各类人员(包括专职、兼职从业人员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信用信息,是指本市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与中介机构信用状况有关的信息。

第二章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要求第五条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活动的,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或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推荐,并自觉接受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遵循客观公正、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原则,遵守执业准则,恪守职业道德,依法独立开展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活动,并对服务结果、结论等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开展中介服务活动时,必须严格按照资质证书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严禁超业务范围承揽安全生产中介业务。

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使用管理制度【模板】

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使用管理制度【模板】

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技术优势,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机构(以下简称第三方服务机构),是由佛山市南海区应急管理局委托,为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具有一定资质的专业服务机构。

协助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机构,按原管理方式实行,暂不纳入本制度管理。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不纳入本制度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基础科具体负责第三方服务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负责中介机构的选取、奖惩等工作;(二)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档案,记录第三方服务机构的资质、主要活动、完成任务情况和主要工作业绩等,并对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年度绩效考核;(三)每年向局领导提交一次第三方服务机构使用情况汇报;(四)有关第三方服务机构管理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第三方服务机构的信息登记第四条第三方服务机构一般从高等院校、科研部门、专业机构以及省、市、区政府部门的信息登记机构名单中选取。

第五条申请成为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机构,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二)具备与所提供技术支持相适应的资质;(三)具备与所提供技术支持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四)具备与所提供技术支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六条第三方服务机构实行信息登记制,由安全生产基础科具体负责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登记手续。

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登记程序为:(一)推荐。

各科(室)、有关单位或部门推荐第三方服务机构。

(二)信息登记。

安全生产基础科收集第三方服务机构提交的信息登记材料,材料齐全的,予以信息登记,并形成第三方服务机构汇总名单。

(三)公告。

第三方服务机构汇总名单实行动态调整,并于局内部公告。

第七条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登记需提交下列资料:(一)第三方服务机构信息采集表(见附件1);(二)资质证明材料;(三)技术支撑的证明材料;(四)近三年承担项目和科技活动情况。

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通知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通知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通知1、生产经营单位委托中介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是对是错是对的。

《安全生产法》第十三条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1)安全生产第三方服务通知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制定。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一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一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安全生产第三方评价的目的一般企业或其它单位在设立时,或运行后都需要进行zd安全评价。

主要目的是根据企业的生产或拟设立的项目的情况,由相应的安全评价中介公司的评价师进行现场检查,针对安全上的不足,给出整改要求和措施,由企业进行整改,达到安全内生产的目的。

佛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

佛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

附件4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佛山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备案登记表
提交时间:年月日
房地产经纪人执业登记表
注:“劳动合同到期时间”栏目填写执业房地产经纪人与房地产经纪机构(分支机构)所签劳动合同到期时间。

从业人员登记表
注:本表填写本分支机构除负责人、执业经纪人以外的全部人员基本信息。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向建设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或分支机构)的备案手续。

委托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授权(委托)方加盖公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月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1
南海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信息登记表
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盖章):年月日
- 1 -
注:如实填写表格信息,报至南海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进行登记,同时提交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单位及其从业人员资质证书、单位简介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 2 -
南海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廉政承诺书
为体现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企业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活动秩序,本单位在参与承揽企业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活动过程中,特作以下廉政承诺:
一、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提供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

二、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其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组织有可能影响廉洁、公正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资。

五、不许诺事后给予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利益。

六、不以其他手段为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如本单位违反以上承诺,愿意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承诺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日期:年月日
3
南海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执法检查内容
依照《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22号),以及《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实施细则》(粤安监〔2006〕580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安全评价机构管理的实施办法》(粤安监﹝2010﹞10号)和佛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规定,确定南海区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执法检查内容如下:
一、安全评价机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评价资质证书;
2.办公场地情况: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250平方米,其中档案室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办公场地必须是自有财产或通过签订合同租用,并保持办公场址2年以上不变;
3.装备设施情况:有与申报的安全评价业务范围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4.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安全评价过程控制体系;
5.评价师资格情况:有16名以上专职安全评价师,其中一级安全评价师20%以上、二级安全评价师30%以上。

按照不少于专职安全评价师30%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4
6.法定代表人相关资格证明:通过二级资质以上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相关安全生产和安全评价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
7.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过程控制负责人相关情况:专职技术负责人有二级以上安全评价师和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并具有与所申报业务相适应的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8.抽查2份安全评价报告。

二、安全培训机构
1.专职管理人员情况;
2.工作制度情况:机构章程、管理制度、工作规则等;
3.教员情况:有5名以上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与培训项目相适应)的专职或者兼职教员,其中至少有3名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并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考核合格的专职教员;
4.培训场所情况:有独立固定的培训场所,有能够满足同期30人以上规模培训需要的教学及生活设施,其中专用教室使用面积60平方米以上(可以租赁、租借其他单位,但租赁、租借期不得少于3年);
5.抽查2期培训班的培训工作情况。

三、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机构
1.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2.工作场所情况:有专门从事相应安全生产中介服务的
5
办公机构、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工作条件,以及所需的资金、设备与技术能力;
3.工作人员情况:有与从事安全生产咨询服务工作相适应的、必要的人才技术支撑条件,建议至少配备5名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含安全评价师资格,且不同时受聘于另一安全生产咨询服务机构)的专职安全生产咨询、技术管理人员;
4.制度管理情况:机构章程、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工作程序和档案管理制度;
5.抽查对2家企业开展咨询服务的情况。

6。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