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住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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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浙江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 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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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发【2012】192 号文《2012 年省建筑节能 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同有关单位组成 编制组,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 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防水工程;5.门窗工程; 6.吊顶工程;7.轻质隔墙工程;8.墙饰面工程;9.楼地面饰面工程;10.涂饰工程;11.细部工 程;12.厨房工程;13.卫浴工程;14.电气工程;15.智能化工程;16.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 17.通风与空调工程;18.室内环境污染控制;19.施工质量验收。
3
目次
1 总 则 .............................................................................................................................................. 10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贾华琴、何静姿、陈双汪、王剑锋、陈荣义、吴文奎、朱 快 景士云、周朝杰、袁海泉、许必强、吴家锋、刘俐玮、叶友希 曹先文、傅元宏、蔡国洪、章建松、叶希标、祝旭慷、陈杭闽 张一良、邵凯平、捷 捷、尹 伟、黄 刚、李 纯、寿雪苗 廉 俊、陈钟苗、胡 晨、卓建明、施华东、葛中云、谢金娣 李 霆、孟海荣、潘新跃、周培永、王育美、姚建国、孙玉城 颜伟阳、刘小玲、冯泽云、张旭东、林王剑、叶孙胜、韩章微
4.1 一般规定......................................................................................................................................13 4.2 楼(地)面孔洞封堵..................................................................................................................13 4.3 找平层与保护层..........................................................................................................................13 4.4 防水层..........................................................................................................................................14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精)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精)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一、基本要求01、施工时应在业主的住户面积范围内进行,不得占有公共空间,不得影响邻居房屋的安全及使用环境。

02、施工中必须执行有关安全、防火、环保、电气、给排水等现行标准和技术规程。

必须确保建筑物原有的安全性,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

03、施工前,工程经理、工长、专职质检员和业主必须对材料进行验收(签字,合格后方可进行施工。

04、厨房装修时严禁移动燃气表具,燃气管道不得暗敷,穿越吊顶内的燃气管道不得有接头,不得随意改变排水立管、给水管道、地漏、坐便器的位置。

05、施工人员严禁擅自改变设计方案,如果变更方案(尺寸,须报请业主和设计师同意。

06、使用经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符合绿色环保要求的材料进行施工。

07、每道工序完工后,施工人员、工程项目经理应先自检(签字合格后,及时报请专职质检人员、业主验收。

前道工序不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08、严禁将煤气热水器排气管接在公共烟道上。

二、开工前准备工作01、工程项目经理、专职质检员和工长应先认真检查原始图是否与房屋实际尺寸相符。

再检查施工图有无不到位或矛盾之处。

如有问题,应立即修正施工方案。

02、在墙面上弹划水平基准线,并检查地坪、楼板顶面是否平整、有无裂纹现象,墙面垂直偏差如超过3CM以上,则应考虑修改施工方案。

03、检查原电路,给排水管是否有异常情况。

如有问题则应及时向物业部门反映并解决。

04、检查天花、屋面、外门窗台、外墙、露台、阳台是否有渗漏现象。

05、设置施工人员专用坐便器和垃圾箱(袋。

06、冬季、梅雨季节施工时设置温湿度仪。

07、悬挂工程质量跟踪检测管理性文件(如:甲、乙方材料进场验收单,跟踪检测验收标准,工程变更单,施工进度单,工程施工管理条例等。

三、水电管线铺设工程01、对排水管道作临时封口处理,避免杂物进入管道。

02、检查水电线路排设的内容和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03、管线槽须用机械切割,然后手工凿除。

精装修 标准 杭州

精装修 标准 杭州

精装修标准杭州
杭州作为中国的经济中心和文化名城,其精装修标准自然也是颇具特色和要求的。

在杭州,精装修标准不仅仅是对房屋内部装修的要求,更是对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和环保要求的综合体现。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杭州的精装修标准。

首先,杭州的精装修标准对建筑材料有着严格的要求。

在杭州,建筑材料必须
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且需要通过质量检测和认证。

尤其是对于装修中使用的环保材料,如地板、涂料等,更是有着严格的限制和要求。

这也是为了保障居民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也是为了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其次,杭州的精装修标准对施工工艺有着严格的要求。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
照相关规定和标准进行施工,严格控制施工质量和工艺流程。

特别是在水电安装、隔墙隔音、防水防潮等方面,都有着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这也是为了保证装修质量,提高居民居住的舒适度和安全性。

此外,杭州的精装修标准对环保要求也是非常严格的。

在装修过程中,必须遵
守杭州市的环保政策和相关法规,严格控制装修产生的污染和噪音。

同时,对于装修后的室内环境质量也有着严格的要求,必须符合相关的空气质量和噪音标准。

这也是为了保障居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

总的来说,杭州的精装修标准是非常严格和细致的。

在杭州,精装修不仅仅是
对房屋内部装修的要求,更是对建筑材料、施工工艺和环保要求的综合体现。

只有严格遵守相关标准和要求,才能保证装修质量,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同时也是为了保护环境和可持续发展。

希望各位业主在装修时能够严格按照杭州的精装修标准进行装修,共同营造一个优质的生活环境。

装修规则及物业管理条例

装修规则及物业管理条例

装修规则及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保证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安全,维护住宅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杭州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的装饰装修及其监督管理。

第三条定义本规则所称住宅装饰装修,是指住宅业主或者使用人对自己拥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住宅进行装饰装修的行为。

第二章装饰装修管理第四条管理职责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登记制度进行住宅装饰装修,业主或者使用人应当向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登记。

登记内容包括装饰装修的时间、部位、方式等。

第六条申报制度进行住宅装饰装修,业主或者使用人应当向物业管理单位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装饰装修的时间、部位、方式等。

第七条装修方案进行住宅装饰装修,业主或者使用人应当提交装饰装修方案。

装饰装修方案应当符合设计规范、安全规范和环保要求。

第八条装修企业进行住宅装饰装修,业主或者使用人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或者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施工人员。

第三章装饰装修行为第九条基本要求住宅装饰装修行为应当遵守以下基本要求:(一)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二)遵守住宅装饰装修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三)保证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四)尊重邻里,减少对他人正常生活的影响。

第十条禁止行为在住宅装饰装修过程中,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二)擅自拆改供暖、燃气、通讯等公共设施;(三)擅自侵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利益;(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第四章物业管理第十一条物业管理职责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保证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验房收房2008年01月18日星期五下午 09:01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江建设厅联合发布《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强制性地方标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标准介绍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迅速升温,装饰装修行业近年来也迅速发展,其中家庭装饰装修已成为当前主要的消费热点和投诉热点。

自2001年起,国家相继出台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等十项强制性标准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对装修材料的环保及装修后室内空气质量的要求作了明确规定。

浙江省是经济大省,家装行业的产值水平一直在全国名列前茅,但由于目前行业里没有一个适用于家装的可操作性强的标准,使得家装业主与装修公司之间经常产生纠纷。

因此,为促进装饰装修行业的规范和发展,提高家庭的施工质量水平,切实保障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浙江省建设厅于2005年10月1日联合批准发布了《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强制性地方标准,并于2006年1月1日起实施。

《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适用于家庭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和判定,并可作为供需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的质量依据,但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不包括装饰装修合同外的外购家具、窗帘等装饰品。

该标准主要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其中,电气工程、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工程和室内空气质量因涉及到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在标准中被定为强制性条款。

随着人们对室内居住的空气质量越来越关注,本标准中规定室内装修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十项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强制性标准,从而为装修后的室内空气质量确保对人体健康无害打下了基础。

室内空气指标中,甲醛、苯、tvoc(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三项由于与装饰装修有很大的关联,因此本标准中规定装饰工程竣工后必须对室内空气质量三项指标进行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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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有哪些要求
小编希望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有哪些要求这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必要请您下载收藏以便备查,接下来我们继续阅读。

随着我国的经济建设越来越快的发展,我国的建设也越来越多的出现了。

我国的装饰工程越来越多的进入居民的生活中,浙江省就对家庭装修的具体规范要求做了详细的规定,规定相关的工程质量要符合相关的规定和验收要求。

符合居民的日常使用和工程要求。

一、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地方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和判定,也可作为供需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的质量依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杭州市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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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

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

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141 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镇住宅装修的管理, 保障住宅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住宅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 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合法居住的房屋进行装饰处理的工程建设行为。

第三条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住宅装修的居民和从事住宅装修的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住宅装修在土建工程施工中一并实施的以及结构不与其他建筑相连的独户私有住宅, 其装修管理, 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市住宅装修管理工作。

各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住宅装修的管理。

各级建设、规划、建筑业、工商、市容环卫、环保等部门, 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配合房产管理部门做好住宅装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住宅装修应符合消防、市容、环卫、社区安全等有关规定, 保证毗邻住宅的正常使用和通风采光。

第六条严重损坏的住宅和有险情的住宅, 应先修缮加固,并经房产管理部门验收, 达到使用安全标准后, 方可进行装修。

危险房屋不得装修和使用。

第七条住宅装修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具有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的;(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损坏、拆改房屋原有公用、共用管道,降低使用效果;(四)拆除或改动柱梁、混凝土承重构件;(五)拆除窗间墙;(六)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壁打洞;(七)在楼面基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八)改变外立面格局;(九)各类防盗或保安门、窗、栅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十)其他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进行下列住宅装修的, 住宅使用人应当向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 并接受房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一)装钉护墙板、粘贴瓷砖、面砖;(二)铺设木地板、块料面层、吊平顶;(三)铺设照明线、安装开关盒;(四)安装浴缸、铺设灶台;(五)增设小型搁板和吊橱。

杭州市住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

杭州市住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

《杭州市住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一.水电施工规范:*基本要求必须是持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工证,才能上岗作业,并且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电工规范及《水电工艺规范》操作施工。

必须主动征求业主的意见,耐心听取业主的要求,确定好电源开关.及水位器具.冷热水龙头等的位置,使业主满意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因没有充分沟通,造成返工.电路、水路改造中所有的主材与辅材均采用国家认证的产品。

强、弱电路及水路铺设入墙时互相之间应保持500MM以上的距离,施工中线头裸露在外须包扎。

水电装修完工后,施工人员应按实际位置绘制水电改造竣工图,交公司存档并交业主复印件一分。

1。

电工施工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电源应有完整的插头.开关.插座.漏电保护器设置,临时用电须用电缆。

所有单向插座应该“左零右火中间地“或“上火下零“连接.各房间插座的供电回路,厨房.卫生间.浴室的供电回路应各自独立使用漏电保护器,必须与其它供电回路分开,不得将其零线搭接其它回路。

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必须设置专用供电回路,空调采用4MM的电源线,照明线采用不低于1.5MM的电源线,所有电源插座供电回路要用不低于2.5MM的电源线.其它供电负荷参照此标准。

所有入墙电线采中PVC阻燃管套管埋设,并用弯头、直接、接线盒等连接,盒底使用杯梳管中不可有接头,不可将电源线裸露在吊顶上或直接用水泥抹入墙中,以保证电源线可以拉动或更换.强弱电阻燃管内线路必须为完整,不得有接头。

电源线管从地面下穿过时,应特别注意在地面下必须使用套管连接紧密,出入地面处必须套用弯头,阻燃管之间相接处必须用直接、弯头相接,强弱电阻燃管内线路必须为完整,不得有接头。

地面没有封闭之前,必须保护好PVC套管,不允许有破裂损伤,铺地板砖时PVC套管应被沙资助完全覆盖,钉木地板时,电源线应沿墙角铺设,以防止电源线被钉子损伤。

电源线走向横平竖直,不可斜拉,并且避开壁镜,什物架.家具等物的安装位置,防止被电锤.钉子损伤.电源线埋设时,要与电热、煤气、水管及弱电管线等保持500MM以上的距离。

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规定

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镇住宅装修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住宅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合法居住的房屋进行装饰处理的工程建设行为。

第三条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住宅装修的居民和从事住宅装修的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住宅装修在土建工程施工中一并实施的以及结构不与其他建筑相连的独户私有住宅,其装修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市住宅装修管理工作。

各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住宅装修的管理。

各级建设、规划、建筑业、工商、市容环卫、环保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配合房产管理部门做好住宅装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住宅装修应符合消防、市容、环卫、社区安全等有关规定,保证毗邻住宅的正常使用和通风采光。

第六条严重损坏的住宅和有险情的住宅,应先修缮加固,并经房产管理部门验收,达到使用安全标准后,方可进行装修。

危险房屋不得装修和使用。

第七条住宅装修禁止下列行为:(一)拆除或改动柱梁、混凝土承重构件;(二)拆除窗间墙;(三)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壁打洞;(四)在楼面基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五)改变外立面格局;(六)各类防盗或保安门、窗、栅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七)其他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进行下列住宅装修的,住宅使用人应当向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并接受房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一)装钉护墙板、粘贴瓷砖、面砖;(二)铺设木地板、块料面层、吊平顶;(三)铺设照明线、安装开关盒;(四)安装浴缸、铺设灶台;(五)增设小型搁板和吊橱。

登记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住宅装修涉及开凿墙体和楼地面、移动门窗位置、拆改或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变房屋外观等住宅装修行为,住宅使用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住宅装修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确定其装修项目、部位和装修时间等内容,发给住宅装修许可单。

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地方标准(全文)

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地方标准(全文)

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地方标准(全文)浙江省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地方标准(全文)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家庭装饰装修中抹灰、门窗、吊顶、轻质隔墙、镶贴、涂饰、裱糊、细木制品、木地板、花饰、电气、管道安装和卫生器具等工程与室内空气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质量判定。

本标准适用于家庭装饰装修的质量检验和判定,也可作为供需双方签订装饰装修合同时的质量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566-200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T 8478-2003 铝合金门GB/T 8479-2003 铝合金窗GB 18580-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 18581-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2-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3-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4-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5-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6-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聚氯乙烯卷材地板中有害物质限量GB 18587-2001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地毯、地毯衬垫及地毯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GB 18588-2001 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限量GB 50325-200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7-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JG/T 3017-1994 PVC塑料门JG/T 3018-1994 PVC塑料窗3 基本规定3.1 家庭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工程应遵循安全、适用、节能、环保、美观的基本原则,在设计和施工中各方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安全、防火、防水、环保、节能、建筑、电气、给排水等强制性标准和条文要求。

杭州市精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杭州市精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杭州市精装修工程施工规范是为了保证装修工程质量,提高住宅装修水平,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装修行业健康发展而制定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杭州市精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的主要内容。

一、设计交底与现场核查在施工前,设计师应向施工队伍进行设计交底,明确装修要求、材料选择、施工工艺等。

同时,施工队伍应根据设计图纸对施工现场进行核查,确保施工条件符合要求。

此外,还需了解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确保装修工程顺利进行。

二、施工质量要求1. 材料选择: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选择装修材料,确保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对于涉及环保要求的材料,应选用绿色、环保、无毒的材料,避免对室内环境造成污染。

2. 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应遵循相关工艺标准,确保各个分项工程质量。

例如,墙面抹灰应平整、牢固,阴阳角顺直;地面铺设应平整、无缝隙,预留缝隙符合要求;水电安装应符合安全规范,管道排列整齐,标识清晰;木作工程应线条流畅,色泽一致,拼接严密。

3. 工程自检、互检与交接检:各工序、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应进行自检、互检及交接检,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三、施工安全与环保1. 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应遵守有关施工安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规。

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确保施工安全。

2. 环保要求:装修工程应遵循环保原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例如,妥善处理废弃物,避免污染土壤和水源;合理使用装修材料,减少有害气体排放;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噪音、粉尘等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施工进度与现场管理1. 施工进度:按照合同约定及施工计划,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2. 现场管理: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施工设备有序摆放。

同时,施工队伍应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防止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

五、验收与保修1. 工程验收:装修工程完成后,应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施工队伍应按照要求整改,直至达到验收标准。

杭州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杭州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杭州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导语】家庭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验收标准对于家庭装修的质量和安全至关重要。

杭州市作为一个具有独特历史和文化的城市,对于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要求也格外严格。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检查流程、验收标准和个人观点等多个方面,全面介绍杭州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掌握这一重要知识。

【正文】一、检查流程杭州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检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基础验收:包括查验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资质,确保其具备从事家庭装修工程的能力;同时检查施工方案和相关设计文件,以确保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2. 实地检查:对已完成的装修工程进行实地检查,包括结构质量、装修材料的选用和施工工艺等方面。

检查时要注意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和施工质量问题,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

3. 技术交底:要求施工单位对装修工程的主要技术要求进行详细交底,包括设计要求、施工工艺、材料使用等。

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技术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

4. 质量验收:对已完成的装修工程进行全面验收,包括结构质量、装修材料的选用、施工工艺的符合性等。

同时要求施工单位提供相关的质量保证文件和验收报告。

二、验收标准杭州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结构质量:包括房屋的抗震性能、承重结构的稳定性等。

要求施工单位符合相关要求,确保装修工程的结构安全可靠。

2. 装修材料的选用:要求施工单位选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装修材料,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达到标准要求。

3. 施工工艺的符合性:要求施工单位按照相关要求,采用合适的施工工艺进行施工,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符合要求。

4. 环保要求:要求施工单位选择环保材料,合理使用和处理装修工程产生的废弃物,确保装修工程对环境的影响符合要求。

5. 安全隐患排查: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处理存在的安全隐患,确保装修工程的安全性。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杭州市家庭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制定是非常必要和重要的。

杭州市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杭州市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杭州市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城镇房屋装修的管理,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杭州市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杭州市房屋装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镇住宅装修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住宅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合法居住的房屋进行装饰处理的工程建设行为。

第三条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住宅装修的居民和从事住宅装修的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住宅装修在土建工程施工中一并实施的以及结构不与其他建筑相连的独户私有住宅,其装修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市住宅装修管理工作。

各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住宅装修的管理。

各级建设、规划、建筑业、工商、市容环卫、环保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配合房产管理部门做好住宅装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住宅装修应符合消防、市容、环卫、社区安全等有关规定,保证毗邻住宅的正常使用和通风采光。

第六条严重损坏的住宅和有险情的住宅,应先修缮加固,并经房产管理部门验收,达到使用安全标准后,方可进行装修。

危险房屋不得装修和使用。

第七条住宅装修禁止下列行为:(一)拆除或改动柱梁、混凝土承重构件;(二)拆除窗间墙;(三)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壁打洞;(四)在楼面基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五)改变外立面格局;(六)各类防盗或保安门、窗、栅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七)其他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进行下列住宅装修的,住宅使用人应当向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并接受房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一)装钉护墙板、粘贴瓷砖、面砖;(二)铺设木地板、块料面层、吊平顶;(三)铺设照明线、安装开关盒;(四)安装浴缸、铺设灶台;(五)增设小型搁板和吊橱。

登记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住宅装修涉及开凿墙体和楼地面、移动门窗位置、拆改或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变房屋外观等住宅装修行为,住宅使用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住宅装修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确定其装修项目、部位和装修时间等内容,发给住宅装修许可单。

10.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

10.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

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19990922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镇住宅装修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住宅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合法居住的房屋进行装饰处理的工程建设行为。

第三条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住宅装修的居民和从事住宅装修的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住宅装修在土建工程施工中一并实施的以及结构不与其他建筑相连的独户私有住宅,其装修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市住宅装修管理工作。

各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住宅装修的管理。

各级建设、规划、建筑业、工商、市容环卫、环保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配合房产管理部门做好住宅装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住宅装修应符合消防、市容、环卫、社区安全等有关规定,保证毗邻住宅的正常使用和通风采光。

第六条严重损坏的住宅和有险情的住宅,应先修缮加固,并经房产管理部门验收,达到使用安全标准后,方可进行装修。

危险房屋不得装修和使用。

第七条住宅装修禁止下列行为:(一)拆除或改动柱梁、混凝土承重构件;(二)拆除窗间墙;(三)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壁打洞;(四)在楼面基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五)改变外立面格局;(六)各类防盗或保安门、窗、栅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七)其他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进行下列住宅装修的,住宅使用人应当向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并接受房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一)装钉护墙板、粘贴瓷砖、面砖;(二)铺设木地板、块料面层、吊平顶;(三)铺设照明线、安装开关盒;(四)安装浴缸、铺设灶台;(五)增设小型搁板和吊橱。

登记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住宅装修涉及开凿墙体和楼地面、移动门窗位置、拆改或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变房屋外观等住宅装修行为,住宅使用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住宅装修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确定其装修项目、部位和装修时间等内容,发给住宅装修许可单。

浙江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浙江省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3 基本规定 .......................................................................................................................................... 12
4 防水工程 ............................................................................................................................................ 13
3
目次
1 总 则 .............................................................................................................................................. 10
4.1 一般规定......................................................................................................................................13 4.2 楼(地)面孔洞封堵..................................................................................................................13 4.3 找平层与保护层..........................................................................................................................13 4.4 防水层..........................................................................................................................................14

杭州物业管理条例2024:房屋装修与装饰管理规定

杭州物业管理条例2024:房屋装修与装饰管理规定

杭州物业管理条例2024:房屋装修与装饰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根据《物权法》、《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条例,旨在加强杭州地区物业管理的规范和维护,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杭州地区的各类住宅小区、商业、办公等建筑物的物业管理,涉及房屋的装修与装饰工程。

第三条定义房屋装修:指业主或使用单位对房屋进行改造、装饰、装修等工程活动。

装修单位:指从事房屋装修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组织。

装修承诺:指装修单位与业主或使用单位签署的合同文件,约定装修期限、质量标准等事项。

装修监理:指由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等相关机构指定的专业人员,对房屋装修工程进行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四条安全第一房屋装修预计施工期间,装修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工地人员的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装修单位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和环保标准的材料和施工工艺。

第五条资格认证从事房屋装修业务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施工人员的证件,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确保装修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第六条保护环境装修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工期,减少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和影响。

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粉尘等污染物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确保周边居民的生活环境不受到影响。

第七条监理制度装修单位应配合装修监理的工作,接受监理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确保装修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施工,提高装修质量。

第三章装修管理第八条装修申请业主或使用单位在进行房屋装修前,应向物业公司或社区居委会提出装修申请,并提交相关的资料,包括装修设计图纸、装修合同、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等。

第九条装修准备物业公司或社区居委会应及时受理装修申请,并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应与业主或使用单位签订装修承诺,并安排装修监理人员进行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条施工期限装修单位应严格按照装修承诺的期限进行施工,不得擅自延长工期。

若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应提前向物业公司或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得到批准。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B33T1132-2017

《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B33T1132-2017

备案号:报建设部备案之中DB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 T1132-2017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Code for Quality Acceptance of Overall Residential Interior Decoration2017-01-22发布2017-07-01实施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前言本规范是根据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设发【2012】192号文《2012年省建筑节能及相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要求,由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会同有关单位组成编制组,编制组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防水工程;5.门窗工程;6.吊顶工程;7.轻质隔墙工程;8.墙饰面工程;9.楼地面饰面工程;10.涂饰工程;11.细部工程;12.厨房工程;13.卫浴工程;14.电气工程;15.智能化工程;16.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17.通风与空调工程;18.室内环境污染控制;19.施工质量验收。

本规范由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联系具体工作实践,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7号1号楼三楼东,邮政编码:310007)。

本规范主编单位: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铭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宁波建乐建筑装潢有限公司绿城装饰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银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武林建筑装饰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中天装饰集团有限公司宁波建工建乐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三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广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湖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圣大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大东吴集团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杰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银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建工幕墙装饰有限公司浙江中展建设有限公司九鼎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南鸿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铭品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一方建筑装饰实业有限公司辉迈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鸿顺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龙邦装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新中环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浙江宏厦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圣都家居装饰有限公司浙江久正工程检测有限公司纳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完整家居(浙江)有限公司杭州聪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贾华琴、何静姿、陈双汪、王剑锋、陈荣义、吴文奎、朱快景士云、周朝杰、袁海泉、许必强、吴家锋、刘俐玮、叶友希曹先文、傅元宏、蔡国洪、章建松、叶希标、祝旭慷、陈杭闽张一良、邵凯平、捷捷、尹伟、黄刚、李纯、寿雪苗廉俊、陈钟苗、胡晨、卓建明、施华东、葛中云、谢金娣李霆、孟海荣、潘新跃、周培永、王育美、姚建国、孙玉城颜伟阳、刘小玲、冯泽云、张旭东、林王剑、叶孙胜、韩章微目次1 总则 (10)2 术语 (11)3 基本规定 (12)4 防水工程 (13)4.1一般规定 (13)4.2楼(地)面孔洞封堵 (13)4.3找平层与保护层 (13)4.4防水层 (14)5 门窗工程 (15)5.1一般规定 (15)5.2铝合金门窗 (15)5.3塑料、复合材质门窗 (16)5.4成品木门窗 (18)6 吊顶工程 (19)6.1一般规定 (19)6.2暗龙骨吊顶 (20)6.3明龙骨吊顶 (20)6.4集成吊顶 (21)7 轻质隔墙工程 (22)7.1一般规定 (22)7.2板材隔墙 (22)7.3骨架隔墙 (23)7.4活动隔墙 (24)7.5玻璃隔墙 (25)8 墙饰面工程 (27)8.1一般规定 (27)8.2饰面砖工程 (27)8.3饰面板工程 (28)8.4裱糊饰面工程 (29)8.5软包工程 (30)8.6玻璃板饰面工程 (31)9 楼地面饰面工程 (33)9.1一般规定 (33)9.2木(竹)地板 (33)9.3块材地板 (34)9.4地毯 (36)9.5整体面层 (36)10 涂饰工程 (38)10.1一般规定 (38)10.2水性涂料涂饰工程 (38)11 细部工程 (41)11.1一般规定 (41)11.2储柜制作与安装 (42)11.3窗帘盒、窗台板制作与安装 (43)11.4门窗套制作与安装 (43)11.5护栏和扶手制作与安装 (44)11.6装饰线条及花饰制作与安装 (45)11.7可拆装式隔断制作与安装 (46)11.8内遮阳安装 (47)11.9阳台晾晒架安装 (48)12 厨房工程 (49)12.1一般规定 (49)12.2橱柜安装 (49)13 卫浴工程 (51)13.1一般规定 (51)13.2卫生洁具安装 (51)13.3浴室柜安装 (52)13.4淋浴间制作与安装 (53)13.5卫浴配件安装 (54)14 电气工程 (55)14.1一般规定 (55)14.2户内配电箱安装 (55)14.3室内布线安装 (56)14.4开关、插座安装 (57)14.5照明灯具安装 (58)14.6等电位联结 (59)15 智能化工程 (61)15.1一般规定 (61)15.2户内信息箱 (61)15.3有线电视 (62)15.4电话、信息网络 (62)15.5楼宇对讲 (63)15.6家庭自动报警系统 (63)15.7智能家居系统 (63)16 给水排水与采暖工程 (65)16.1一般规定 (65)16.2给水排水工程 (65)16.3采暖工程 (67)16.4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 (68)17 通风与空调工程 (70)17.1一般规定 (70)17.2空调、新风(换气)系统工程 (70)18 室内环境污染控制 (72)附录A: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74)附录B: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75)附录C: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检验表 (76)附录C-1:室内净高、净距尺寸检验记录 (79)附录D: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分户检验汇总表 (80)附录E: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81)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 (82)引用标准目录 (83)条文说明 (84)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 (10)2 Terms (11)3 Basic Regulations (12)4 Waterproofing Works (13)4.1General Regulations (13)4.2Building(Floor)Hole Blocking (13)4.3Troweling Course and Protective Course (13)4.4Waterproof Course (14)5 Doors and Windows Works (15)5.1General Regulations (15)5.2Al-alloy Door and Window (15)5.3Plastic and Composite Material Door and Window (16)5.4Wooden Door and Window (18)6 Sprung Ceiling Works (19)6.1General Regulations (19)6.2Concealed Grid Ceiling (20)6.3Exposed Grid Ceiling (20)6.4I NTEGRATED C EILING (21)7 Light Partition Wall Works (22)7.1General Regulations (22)7.2Plank Partition Wall (22)7.3Fram Partition Wall (23)7.4Moveable Partition Wall (24)7.5Glass Partition Wall (25)8 Wall Surfacing Works (27)8.1General Regulations (27)8.2Tile Facing (27)8.3Plank Facing (28)8.4Pasting Facing (29)8.5Soft Wall Facing (30)8.6Glass Plate Facing (31)9 Floor Facing Works (33)9.1General Regulations (33)9.2Wood Floor (33)9.3Floor Covering Tile (34)9.4Carpet (36)9.5Integral Layer (36)10 Coating Works (38)10.1General Regulations (38)10.2Water P aint Coating (38)10.3Solvent paint Coating (39)11 Detailed Works Works (41)11.2Locker Making and Installation (42)11.3Curtain Box and Window Sill Making and Installation (43)11.4Door Fram and Window Fram Making and Installation (43)11.5Barrier and Handrail Maiking and Installation (44)11.6Moulding and Ornament Making and Installation (45)11.7Removal Partition Making and Installation (46)11.8Internal Sunshade Installation (47)11.9Balcony Drying Rack Installation (48)12 Kitchen Works (49)12.1General Regulations (49)12.2Cabinet Installation (49)13 Bathroom Works (51)13.1General Regulations (51)13.2Sanitary Ware Installation (51)13.3Shower Cubicle Making and Installation (52)13.4Integral Bathroom Installation (53)13.5Bathroom Accessories Installation (54)14 Electicity Installation Works (55)14.1General Regulations (55)14.2Distribution Box Installation (55)14.3Interior Wiring Installation (56)14.4Switch and Socket Installation (57)14.5Lighting Lamps Installation (58)14.6Equipotential Bonding (59)15 Intelligentization Works (61)15.1General Regulations (61)15.2Cable Television Installation (61)15.3Telephone and Information Networks Installation (62)15.4Visitor Intercom System Installation (62)15.5Emergency Calling and Intruder Alarm System Installation (62)15.6Intelligent Home System (63)15.6Intelligent Home Furnishing system (63)16 Water Supply , Sewerage and Heating Works (65)16.1General Regulations (65)16.2Water Supply and Sewerage (65)16.3Heating (67)16.4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 Installation (68)17 Ventilating and Air-conditioning Works (70)17.1General Regulations (70)17.2Air-conditioner,Air-fresh(Air Renewal)System (70)18 Indoor Enviromental Pollution Control (72)18.1General Regulations (72)18.2Major Iterms Controllable (72)Appendix A: Subdivisional Iterms of Overall Residential Decoration (74)Appendix B: Sheet of Inspection Lot Quality Acceptance Records of Overall Residential Interior Decoration (75)Appendix C: Sheet of Individal Inspection of Overall Residential Interior Decoration (76)Appendix C-1: Dimensional Inspection Records of Interior Clear Distance and Clear Height (79)Appendix D: Summary Sheet of Individal Inspection of Overall Residential Interior Decoration (80)Appendix E: Summary Sheet of Quality Inspection of Overall Residential Interior Decoration.. 81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 (82)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83)Provision Explanation (84)1 总则1.0.1 为加强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管理,规范全装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杭州市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杭州市房屋装修管理规定

杭州市房屋装修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对城镇房屋装修的管理,杭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杭州市城镇住宅装修管理办法》,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杭州市房屋装修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杭州市房屋装修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镇住宅装修的管理,保障住宅正常使用和人身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住宅装修,是指居民为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自行或者委托他人对合法居住的房屋进行装饰处理的工程建设行为。

第三条凡在本市市区范围内进行住宅装修的居民和从事住宅装修的单位及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住宅装修在土建工程施工中一并实施的以及结构不与其他建筑相连的独户私有住宅,其装修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杭州市房产管理部门主管本市住宅装修管理工作。

各区房产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住宅装修的管理。

各级建设、规划、建筑业、工商、市容环卫、环保等部门,应根据各自职责分工配合房产管理部门做好住宅装修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住宅装修应符合消防、市容、环卫、社区安全等有关规定,保证毗邻住宅的正常使用和通风采光。

第六条严重损坏的住宅和有险情的住宅,应先修缮加固,并经房产管理部门验收,达到使用安全标准后,方可进行装修。

危险房屋不得装修和使用。

第七条住宅装修禁止下列行为:(一)拆除或改动柱梁、混凝土承重构件;(二)拆除窗间墙;(三)在悬挑楼梯的承重墙上挖壁打洞;(四)在楼面基层上凿槽安装各类管道;(五)改变外立面格局;(六)各类防盗或保安门、窗、栅等安装超出外墙立面;(七)其他损坏房屋结构及设施、危及房屋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进行下列住宅装修的,住宅使用人应当向所在地物业管理单位登记备案,并接受房产管理部门的监督:(一)装钉护墙板、粘贴瓷砖、面砖;(二)铺设木地板、块料面层、吊平顶;(三)铺设照明线、安装开关盒;(四)安装浴缸、铺设灶台;(五)增设小型搁板和吊橱。

登记备案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九条住宅装修涉及开凿墙体和楼地面、移动门窗位置、拆改或增设房屋分隔结构、改变房屋外观等住宅装修行为,住宅使用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区房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区房产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住宅装修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行审查,确定其装修项目、部位和装修时间等内容,发给住宅装修许可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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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住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一.水电施工规范:*基本要求必须是持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工证,才能上岗作业,并且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电工规范及《水电工艺规范》操作施工。

必须主动征求业主的意见,耐心听取业主的要求,确定好电源开关.及水位器具.冷热水龙头等的位置,使业主满意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因没有充分沟通,造成返工。

电路、水路改造中所有的主材与辅材均采用国家认证的产品。

强、弱电路及水路铺设入墙时互相之间应保持500MM以上的距离,施工中线头裸露在外须包扎。

水电装修完工后,施工人员应按实际位置绘制水电改造竣工图,交公司存档并交业主复印件一分。

1.电工施工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电源应有完整的插头.开关.插座.漏电保护器设置,临时用电须用电缆。

所有单向插座应该“左零右火中间地“或“上火下零“连接。

各房间插座的供电回路,厨房.卫生间.浴室的供电回路应各自独立使用漏电保护器,必须与其它供电回路分开,不得将其零线搭接其它回路。

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必须设置专用供电回路,空调采用4MM的电源线,照明线采用不低于1.5MM的电源线,所有电源插座供电回路要用不低于2.5MM的电源线。

其它供电负荷参照此标准。

所有入墙电线采中PVC阻燃管套管埋设,并用弯头、直接、接线盒等连接,盒底使用杯梳管中不可有接头,不可将电源线裸露在吊顶上或直接用水泥抹入墙中,以保证电源线可以拉动或更换。

强弱电阻燃管内线路必须为完整,不得有接头。

电源线管从地面下穿过时,应特别注意在地面下必须使用套管连接紧密,出入地面处必须套用弯头,阻燃管之间相接处必须用直接、弯头相接,强弱电阻燃管内线路必须为完整,不得有接头。

地面没有封闭之前,必须保护好PVC套管,不允许有破裂损伤,铺地板砖时PVC套管应被沙资助完全覆盖,钉木地板时,电源线应沿墙角铺设,以防止电源线被钉子损伤。

电源线走向横平竖直,不可斜拉,并且避开壁镜,什物架.家具等物的安装位置,防止被电锤.钉子损伤。

电源线埋设时,要与电热、煤气、水管及弱电管线等保持500MM以上的距离。

电源线管应预先固定在墙体槽中,要保证套管表面凹进墙面13MM以上,(墙上开槽深度>33mm)经检验认可,电源线连接合格后,应浇湿墙面,用1:5砼封闭,封避砼表面要平整,且低于墙面2MM。

电源底盒安装要牢固,面板底面平整与墙面吻合。

空调电源采用16A=孔插座,在儿童可触摸的高度内(1.5M以下)应采用带保护门的插座,卫生间.洗漱间.浴室应采用带防溅的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3M,并远离水源,厨房电源插座应并列设置开关,控制电源通断,放入柜中的微波炉的电源应在墙面设置开关控制通断。

各种强弱电插座接口宁多勿缺,床头两侧应设置电源插座及一个电话插座,电脑桌附近,客厅电视柜背景墙上都应设置3个以电源插座,并设置相应的电视.电话.多媒体.宽带网等插座。

开关线盒底部一般离地1.2米,一个房间一个多用插座。

所有插座.开关要高于地面300MM以上,同一房间内插座.开关高度一致(高度差<5 MM并列安装是高度差<1MM,并且不会被推拉门,家俱等物遮挡.跷板开关安装方向一致,下端按入为通,上端按入为断.插座开关.面板紧固时,应用配套的螺钉,不得使用木锣钉或石膏板螺丝替代以免损坏底合.有金属外壳的灯具,金属外壳可靠接地: 火线应接在螺口灯头中心触片上;射灯发热量大,应选用导线上套黄腊管的灯座, 接好线后,应使灯座导线散开.音响.电视.电话.多媒体.宽带网等弱电线路的铺设方法及要求与源线的铺设方法相同,(避开强电线路)其插座或线盒与电源插座关列安装,但强弱线路不允共套一管,其间隔距离为500MM以上。

音响线出入墙面应做底盒,位置在音箱背后,墙面不允许有明线。

不用时,音响线可放入底盒,盖上面板。

如果客户没有特殊要求,应将所有房间的电话线并接成一个号码。

如果楼层有配号箱,应将电话线接通到配号箱内。

多芯电话线的接头处,套管口子应用胶带包扎紧,以免电话线受潮,发生串音等故障。

为便于生活舒适方便,走廊、楼梯、卧室要采用双控开关。

强弱电安装质量检验方法:弱电线须采用短接一头,在另一头测量通断的方法,电源插座采用220V灯光测试通断,用兆欧表测量线间绝缘强度,线间绝缘强度>0.5MQ。

电话线接头必须专用接头2.水工施工规范必须按《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的工艺要求做好防水处理。

双给水管道的走向.布局要合理,不可斜走.交叉。

水路改造所采用管路及边接配件,安装前必须检查水管及连接配件是否有破损.砂眼.裂纹等现象。

禁止使用带有隐患的管材及配件。

除非万不得已水管最好走墙体内,尽量少走天花板尤其地面。

在墙体内、地面下,尽可能少用或不用连接配件,以减少渗漏隐患点。

连接配件的安装要保证牢固、无渗漏。

冷热水管路不可同走一槽,分开间距不得少于150mm,长距并行最好能大于3 00mm。

双给水龙头的两个预留口,应在同一水平线,并且与盆.池等轴线对称,预留口平面中心轴与墙面垂直。

墙面上给水预留口(弯头)的高度要适当,既要方便维修,又要尽可能少让管路暴露在外,并且不另加接软管,给人以简洁,美观的视觉。

对下方没有柜子的立柱分一类的洁具,预留口高度,一般应设在地面上600MM左右。

立柱盆的下水口应设置在立柱底部中心或立柱背后,尽可能用立柱遮接。

避挂式洗脸盆(无立柱.无柜子)的排水管一定要采用从墙面引出弯头的横排方式设置下水管(即下水管入墙)。

对有柜子和洗脸盆,洗菜盆的给水管,应用弯头从墙面及柜子背板上引出,高度应在柜底上方300MM(离地面400MM)左右,而不应该从柜子底板上引出。

水龙头一般离地1-1.2米离洗脸盆30-40CM。

管道连接完成后,应先因定在墙体槽中用堵丝将预留的弯头堵塞,将水阀的关闭,进行加压检测,试压压力0.8兆帕,保持24小时不降低才合格,此时才可以将水管封入墙体。

马桶的下水应直接入主下水管,并且一定要配备沉水管头,防异味。

地漏必须要放在地面的最低点。

橱柜.洗脸盆柜内应避免下水管设置在柜门边,柜中央部位等处,应用乳胶等封闭材料密封下水管与柜子的缝隙。

排水管道安装后做试水检验,应保证下水畅通,无渗漏,倒溢现象。

《杭州市住宅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质量行业规范》一.水电施工规范:*基本要求必须是持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电工证,才能上岗作业,并且必须严格按国家有关电工规范及《水电工艺规范》操作施工。

必须主动征求业主的意见,耐心听取业主的要求,确定好电源开关.及水位器具.冷热水龙头等的位置,使业主满意后,方可开始施工,避免因没有充分沟通,造成返工。

电路、水路改造中所有的主材与辅材均采用国家认证的产品。

强、弱电路及水路铺设入墙时互相之间应保持500MM以上的距离,施工中线头裸露在外须包扎。

水电装修完工后,施工人员应按实际位置绘制水电改造竣工图,交公司存档并交业主复印件一分。

1.电工施工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电源应有完整的插头.开关.插座.漏电保护器设置,临时用电须用电缆。

所有单向插座应该“左零右火中间地“或“上火下零“连接。

各房间插座的供电回路,厨房.卫生间.浴室的供电回路应各自独立使用漏电保护器,必须与其它供电回路分开,不得将其零线搭接其它回路。

空调等大功率电器,必须设置专用供电回路,空调采用4MM的电源线,照明线采用不低于1.5MM的电源线,所有电源插座供电回路要用不低于2.5MM的电源线。

其它供电负荷参照此标准。

所有入墙电线采中PVC阻燃管套管埋设,并用弯头、直接、接线盒等连接,盒底使用杯梳管中不可有接头,不可将电源线裸露在吊顶上或直接用水泥抹入墙中,以保证电源线可以拉动或更换。

强弱电阻燃管内线路必须为完整,不得有接头。

电源线管从地面下穿过时,应特别注意在地面下必须使用套管连接紧密,出入地面处必须套用弯头,阻燃管之间相接处必须用直接、弯头相接,强弱电阻燃管内线路必须为完整,不得有接头。

地面没有封闭之前,必须保护好PVC套管,不允许有破裂损伤,铺地板砖时PVC套管应被沙资助完全覆盖,钉木地板时,电源线应沿墙角铺设,以防止电源线被钉子损伤。

电源线走向横平竖直,不可斜拉,并且避开壁镜,什物架.家具等物的安装位置,防止被电锤.钉子损伤。

电源线埋设时,要与电热、煤气、水管及弱电管线等保持500MM以上的距离。

电源线管应预先固定在墙体槽中,要保证套管表面凹进墙面13MM以上,(墙上开槽深度>33mm)经检验认可,电源线连接合格后,应浇湿墙面,用1:5砼封闭,封避砼表面要平整,且低于墙面2MM。

电源底盒安装要牢固,面板底面平整与墙面吻合。

空调电源采用16A=孔插座,在儿童可触摸的高度内(1.5M以下)应采用带保护门的插座,卫生间.洗漱间.浴室应采用带防溅的插座,安装高度不低于1.3M,并远离水源,厨房电源插座应并列设置开关,控制电源通断,放入柜中的微波炉的电源应在墙面设置开关控制通断。

各种强弱电插座接口宁多勿缺,床头两侧应设置电源插座及一个电话插座,电脑桌附近,客厅电视柜背景墙上都应设置3个以电源插座,并设置相应的电视.电话.多媒体.宽带网等插座。

开关线盒底部一般离地1.2米,一个房间一个多用插座。

所有插座.开关要高于地面300MM以上,同一房间内插座.开关高度一致(高度差<5 MM并列安装是高度差<1MM,并且不会被推拉门,家俱等物遮挡.跷板开关安装方向一致,下端按入为通,上端按入为断.插座开关.面板紧固时,应用配套的螺钉,不得使用木锣钉或石膏板螺丝替代以免损坏底合.有金属外壳的灯具,金属外壳可靠接地: 火线应接在螺口灯头中心触片上;射灯发热量大,应选用导线上套黄腊管的灯座, 接好线后,应使灯座导线散开.音响.电视.电话.多媒体.宽带网等弱电线路的铺设方法及要求与源线的铺设方法相同,(避开强电线路)其插座或线盒与电源插座关列安装,但强弱线路不允共套一管,其间隔距离为500MM以上。

音响线出入墙面应做底盒,位置在音箱背后,墙面不允许有明线。

不用时,音响线可放入底盒,盖上面板。

如果客户没有特殊要求,应将所有房间的电话线并接成一个号码。

如果楼层有配号箱,应将电话线接通到配号箱内。

多芯电话线的接头处,套管口子应用胶带包扎紧,以免电话线受潮,发生串音等故障。

为便于生活舒适方便,走廊、楼梯、卧室要采用双控开关。

强弱电安装质量检验方法:弱电线须采用短接一头,在另一头测量通断的方法,电源插座采用220V灯光测试通断,用兆欧表测量线间绝缘强度,线间绝缘强度>0.5MQ。

电话线接头必须专用接头2.水工施工规范必须按《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的工艺要求做好防水处理。

双给水管道的走向.布局要合理,不可斜走.交叉。

水路改造所采用管路及边接配件,安装前必须检查水管及连接配件是否有破损.砂眼.裂纹等现象。

禁止使用带有隐患的管材及配件。

除非万不得已水管最好走墙体内,尽量少走天花板尤其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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