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水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广州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2009年发布)
【法规标题】广州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2009年发布)【发布部门】广州市水务局【发文字号】【适用区域】广州市【发布时间】2009-10-19【生效时间】2009-10-19【关键词】排水管理,环保设施及标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关于印发广州市排水行业管理相关规章制度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本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加强城镇排水设施的维护工作,保证设施安全运行,我局制订了《广州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广州市城镇排水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抽查考核办法(试行)》、《广州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营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广州市水务局排水处联系。
特此通知二〇〇九年十月十九日广州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镇排水设施的维护工作,统一本市排水设施维修养护技术标准,保证设施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排水管渠的使用功能,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68—2007),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广州市城镇规划范围内的排水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广州市城镇排水设施,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单位自有的排水管渠维护可参照使用本标准。
第五条广州市水务局是城市排水设施维护、管理及考核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和实施。
第六条广州市水务局(或其委托机构)每个经营年度不定期对管网维护、管理单位的管网维护质量和运营管理工作进行抽查考核。
详细考核办法详见《广州市城镇排水设施维护管理质量抽样考核办法(试行)》。
第二章名词解释排水体制在一个区域内收集、输送雨水和污水的方式,它有合流制和分流制两种基本方式。
合流制用同一个排水系统收集、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分流制用不同排水系统分别收集、输送污水和雨水的排水方式。
上海市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上海市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工作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本市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工作的考核,促进本市排水管道设施维护工作的常态化管理,保障城市防汛排水与污水输送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市属市管及本市各区县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考核。
第三条上海市排水管理处负责对全市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工作的考核。
各区县排水管理单位负责对管理范围内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工作的考核。
第二章考核内容与要求第四条考核主要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1、月度考核包括报表上报、电视声纳抽查和基础数据维护等内容。
2、年度考核包括月度考核、专项检查、养护经费投入、疏通率、机械化疏通率和附加事项等内容。
3、附件事项分数计入考核分数,不作为排名依据。
第五条上海市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工作月度考核要求和评分注:1、报表上报中,各报表填报要求见相关工作要求。
2、书面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中,电视声纳抽检问题必须按照每月通报规定的时间进行书面反馈,规定时间内未反馈,则为未按时反馈。
超出规定时间10日内未反馈,则为未反馈。
3、上月度抽检问题整改复查情况中,如无路段合格的,视作该月所有问题均未整改;如有1条或多条路段整改不合格,则该月所有问题整改不合格。
4、基础数据维护质量要求参照《排水设施地理信息数据维护技术规定》(沪水务[2010]510号)。
第六条上海市公共排水管道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年度考核要求和评分注:附加事项中,未及时整改指未在水务(排水)热线规定时限或上级部门要求时间内整改完成。
第七条考核设优秀、优良、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级。
考核分在90分以上的(含90分)为优秀;在85(含85)~90分之间的为优良;在80(含80)~85分之间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八条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市以奖代补的主要依据。
第三章附则第九条本办法有关用语的含义1、定额疏通率是由管理范围内管道设施量和《上海市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维修年度经费定额》中的各类管径的管道保养率综合计算所得,该指标反映的是养护维修年度定额中规定的所有管道应达到的疏通率。
江苏省水利工程养护工作考核办法
江苏省水利工程养护工作考核办法2 工程养护内容2.1 河道堤防工程养护2.1.1 河道堤防工程养护的范围包括堤顶、堤坡、排水设施、挡浪墙、控导工程、小型穿堤建筑物、护堤地、有害动物防治、植物防护、管理设施、附属设施、管理机械、检查观测设施和安全生产设施等。
2.1.2 堤顶养护的内容包括堤顶土方平整、洒水、清杂及堤肩整修、防汛道路养护等。
2.1.3 堤坡养护的内容包括迎水坡、背水坡坡面土方、石方和上堤道路的养护等。
2.1.4 挡浪墙养护的内容包括挡浪墙(含直立挡土墙式护岸工程)表面的杂草、杂物的清除,变形缝流失填料的填补、老化橡皮更换,浆砌块石挡墙勾缝修补,钢筋混凝土挡墙表面局部修补及附近地面填平等。
2.1.5 控导工程养护的内容包括丁坝、顺坝等河势控导工程的整理、补缺、清杂及局部修理等。
2.1.6 小型穿堤建筑物养护的内容包括建筑物及其设备的检查、保养等日常管护等。
2.1.7 有害动物防治的内容包括白蚁防治及老鼠、黄鼠狼、狗獾等动物的捕杀和洞穴的填灌处理。
2.1.8 植物防护养护的内容包括防护林、草皮的浇灌、病虫害防治、施肥、除草、修剪、更新、补植、防火等。
2.1.9 管理设施养护的内容包括防汛哨所、防汛仓库、管理房屋、通信设施等养护。
2.1.10 附属设施养护的内容包括宣传牌、警示牌及里程碑、界桩等标志牌的养护。
2.1.11 管理机械养护的内容包括割草机、喷灌机等维护机械、打夯机等施工机械的养护及日常管理用小型器具的购置和维护等。
2.1.12 检查观测设施养护的内容包括检查和测试的工具、仪器及观测设施、设备的维护等。
2.1.13 安全生产设施养护的内容包括水上作业安全用具、登高安全工具、电气绝缘工具、消防器材等安全设备的定期检验、维护和更新,安全标志牌的维护等。
3.1 河道堤防工程养护考核(100分)3.1.1 堤顶高程、宽度、边坡、护堤地(面积)保持设计或竣工验收的尺度,堤坡平顺,堤身无裂缝、冲沟、洞穴,无杂物垃圾堆放。
排水设施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排水管道养护管理考核办法为提高市区排水管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公共事业监督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环境,特制定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市区各个排水管道养护单位二、考核范围市区范围指定区域内的排水管道的主管、支管、盖板沟、窨井井盖、雨水口及雨水箅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养护维修及管理等。
三、考核方式1、维修工程需由养护单位以流转单的形式上报连云港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审核后,方可组织实施。
2、连云港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针对养护单位合同执行情况每月实施一次以上定期考核及二次不定期考核,考核扣分累加计算月考核分。
3、月考核分与每月养护经费挂钩。
月考核分95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月考核低于95分高于85分(含),每少于95分0.1分扣除月度养管经费的0.1%;月考核低于85分高于75分(含),每少于85分0.1分扣除月度养管经费0.2%;考核分数75以上的该月养管经费不予支付。
4、充分利用数字城管信息平台,“12319,12315”城建热线服务中心下达任务,及时处理、反馈问题。
及时处理、答复被新闻媒体曝光、被投诉、被上级领导发现或批示件。
加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日及各项创建活动的巡查、督查工作。
5、对养护单位日常养管的质量、安全和巡查工作及资料台帐进行每月考核以及不定期的抽查。
6、对养护单位维修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质量问题要求养护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养护单位负责。
四、考核内容(一)、排水管道设施的巡查:(1)、排水管道应定期巡视,巡视内容应包括污水冒溢、晴天雨水口积水、井盖和雨水箅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违章排放、私自接管以及影响管道排水的工程施工等情况。
(2)、管道、检查井和雨水口内不得留有石块等阻碍排水的杂物,其允许积泥深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管道、检查井和雨水口的允许积泥深度检查井日常巡视检查的内容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检查井巡视检查内容(3)、井盖和雨水箅的选用应符合表3的规定。
排水管道养护规范
排水管道养护规范篇一: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制度排水设施养护管理制度一、管道养护管理标准:1、管道检查项目可分为功能状况和结构状况两类,主要检查项目应包括下表中的内容。
管道状况主要检查项目注:表中的积泥包括泥沙、碎砖石、固结的水泥浆及其它异物。
2、排水管道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定期巡视,及时发现和修理管道裂缝、腐蚀、沉降、变形、错口、脱节、破损、孔洞、异管穿入、渗漏、冒溢等情况。
2) 压力管养护应采用满负荷开泵的方式进行水力冲洗,至少每三个月一次。
3) 定期清除透气井内的浮渣。
4) 保持排气阀、压力井、透气井等附属设施的完好有效。
5) 定期开盖检查压力井盖板,发现盖板锈蚀、密封垫老化、井体裂缝、管内积泥等情况应及时维修和保养。
3、管道、检查井和雨水口内不得留有石块等阻碍排水的杂物。
管道、检查井和雨水口的允许积泥深度注:管道分类标准:管道:小型管 DN 600 mm及以下大型管 DN 600 mm以上检查井:落底井管底以下沉泥槽深度大于 30 cm半落底管底以下沉泥槽深度小于 30 cm平底井井底与管底齐平二、泵站养护管理标准:1、泵站设备、设施和建(构)筑物的运行、维护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2、泵站机组的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汛期雨水泵站的机组可运行率应达到98%。
3、排水泵站内的水位仪、流量计、雨量仪、开车积时仪每年应校验一次。
当仪器仪表失灵时,应立即更换。
4、泵站机、电、仪表监控设备应配备易损零配件。
5、泵站机电设备、设施、管配件外表宜每二年进行一次除锈、防腐蚀处理。
6、泵站内设置的易燃、易爆、有毒气体监测装置,安全阀、起重设备、压力容器等均为强制性检验设备,每年必须按规定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进入闸阀井、管道及管道井、集水池、压力井等泵站封闭设施、设备检查维护时,必须采取防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的安全措施。
8、防毒用具使用前必须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9、排水泵站的围墙、道路、泵房、及附属设施,应经常进行清洁保养,出现损坏应立即修复,每隔2年应刷新一次。
供暖、供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5篇范文)
供暖、供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5篇范文)第一篇:供暖、供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供暖、供水、排水、消防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规定规定的目的为使厂内各建筑物内及厂区的供暖、供水、排水、消防设施运行维护界限清晰,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确保设施稳定、安全、高效的作用于生产,制定本规定。
1.设施的界限划分规定各设施的物理划分以建筑物的墙为界,建筑物内的为建筑物内设施,建筑物外的为厂区设施。
以功能划分分别为供水暖系统设施、供汽暖系统设施,供水系统设施、生产排水系统设施、生活排水系统设施、地表水排水系统设施。
系统设施主要是指管道、阀门、管沟建筑物等。
2.供暖部分2.1 各建筑物内的供暖管道、阀门、散热器等系统设施由各建筑物管辖单位负责,其中厂行政办公楼、食堂、浴池、启动锅炉房、养殖场内的由汽机车间负责。
2.2 厂区供水暖管道、阀门、管沟等设施由**车间负责。
2.3厂区供汽暖管道、阀门、管沟等设施由**车间负责。
2.4当值车间运行人员负责供暖系统设施的运行检查操作。
2.5以上划分为相应单位内的系统设施维护的主要内容包括设施状况检查、部件保养修理更换技术改造,相应管沟土建部分需要外委修理的协同计划科调研,提出修缮计划报计划科。
3.供水、排水部分3.1厂区生产水源来水、生活来水、生产供水、生活供水、反冲洗排水、除盐水碱加热蒸汽、化学水给水管道、阀门、管沟由**车间负责。
3.2厂区生产排水管沟、生活排水管沟、地表水排水沟道在由各单位相应分担区内的由各相应单位负责,主要内容包括掌握运行状况、井盖井筒检查更换,设置或拆除警示标志,汇报与协同计划科检查隐蔽部分的状况,提出修理建议,计划科负责各管沟总体状况分析评估,根据包括车间提出的修理意见在内的及分析评估情况制定检修计划,安排外委作业。
3.3在建筑物内的部分由各相应单位负责。
4.消防水及报警部分4.1 厂区消防水管道、阀门、管沟,生产冷却水管道、阀门、管沟由**车间负责。
4.2 全厂消防水系统的定期启动试验由保卫科负责,消防水枪、水带、消防箱、沙箱、消防工具的检查由保卫科负责,完备维护由各相应车间负责。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办法
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保障市政基础设施的使用功能,规范市政基础设施管理行为,提升公司市政基础设施管理水平,科学合理使用和管理养护经费,根据国家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公司所辖市政基础设施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考评办法所称市政基础设施是指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照明和绿化设施等。
第三条本办法制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桥梁养护技术规范》、《公路养护技术规范》、《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城镇道路养护技术规范》、《市政设施养护管理标准化手册》等相关标准、规范。
第四条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考评,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统一原则;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原则;坚持奖惩并举原则。
第五条经验收移交纳入养管的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检查考评适用本办法。
凡在公司范围内承担市政基础设施养护施工的单位,都应按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考评主体、职责、对象第六条设立考评组,组长由工程管理部部长担任,成员包括各专业负责人、监理人员及各专业养护施工单位负责人(考评人员不得参加对本单位的考评打分)。
第七条主要职责:根据考评管理办法、规则和标准,对负责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照明和绿化专业市政基础设施养护管理工作的养护单位实施考评。
第八条考评对象:负责基础设施养护管理的施工单位。
第三章考评范围及内容第九条考评范围:养管范围内的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照明和绿化等设施。
第十条考评内容包括:基础设施共分6个专业:道路、桥梁、排水管道、泵站、照明和绿化专业。
1、道路考评车行道、人行道(包括路缘石等)及附属设施(包括挡墙、护坡、隔离带、声屏障、防护网等)。
要求车行道路面平整,无坑槽现象,路井平顺、无跳车,路肩整齐;人行道侧石、缘石顺直,无缺损现象,人行道花砖无塌陷,无缺损,纵横缝整齐,路面平整;路名牌标志齐全、规范、顺直、清洁。
长沙市市政排水设施管理养护质量标准
长沙市市政排水设施管理养护质量标准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变得尤为重要。
长沙市作为湖南省的省会城市,其市政排水设施更是关系到市民的生活品质和城市的整体形象。
为了保障城市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质量,长沙市制定了相关的管理养护质量标准,以此为基础来进行排水设施的管理和养护工作。
本文将就长沙市市政排水设施管理养护质量标准进行较详细的介绍。
一、管理养护范围管理养护范围主要包括:雨水排水管网、污水排水管网、泵站设备、沉淀池、检查井、泵井、排水井等设施;以及附属建筑物的管理养护,比如雨水篦子、雨水口等。
二、管理养护内容1.排水管网的检查清理排水管网是城市排水设施中最为重要的部分,对其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清理是保障排水系统畅通的关键。
长沙市规定,排水管网的检查清理应按照一定的频次进行,大雨季节应加大检查清理力度,确保排水管网的通畅。
2.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排水设施设备包括泵站设备、沉淀池、检查井等,这些设备的正常运行对排水系统的畅通至关重要。
长沙市规定,这些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润滑、清洗、更换老化部件等保养工作。
3.排水设施的改造升级随着城市发展,排水系统也需要不断进行改造升级。
长沙市规定,排水设施改造升级应按照相关标准进行,确保改造升级后的排水设施能够更好地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
三、管理养护的标准长沙市制定的管理养护标准主要包括:养护周期、操作规范、技术要求等内容。
其中,养护周期的确定要根据排水设施的使用情况和城市发展的需要进行调整,以确保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质量;操作规范要求管理养护人员按照规范进行操作,确保排水设施养护工作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技术要求要求管理养护人员具备一定的技术能力,能够进行排水设施的养护工作。
四、管理养护的监督检查长沙市设立了相关的管理养护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主要包括对管理养护工作的定期抽查、突击检查、抽样检测等,以确保排水设施的管理养护质量。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9.30•【字号】豫建城[2013]63号•【施行日期】2013.09.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豫建城〔2013〕6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城市管理局、公用事业局: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3〕23号文件精神做好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3〕60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全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考核,确保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达到标准要求,保障城市汛期安全,我厅组织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考核工作中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城市建设处。
2013年9月30日河南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第一条按照省政府豫政办〔2013〕60号文件要求,为加强对全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和考核,确保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达到标准要求,保障城市汛期安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和指导全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工作考核工作。
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市政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对所辖县(市)城市排水防涝规划建设管理的考核工作。
第三条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考核工作应坚持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考核对象为市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考核内容主要是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规章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及各项工作的落实和推进情况。
第五条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考核工作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河南省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管理指标和评分方法》(见附件),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座谈等方式,进行考核并量化评分。
一、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内容及考核标准
一、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内容及考核标准(1)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内容污水处理设施运营内容包括污水处理厂(站)4座(西联镇、胥坝乡、老洲乡、天门镇各一座)。
(2)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考核标准1)进水水质标准本项目设计污水处理厂(站)的进水水质如下:表6-1 设计进厂污水水质预测表水质指标pH BOD5COD Cr SSNH3-NTN TP设计值(mg/l) 6.0-9.0 ≤150≤300≤180≤30≤35≤3.02)出水水质标准尾水排放标准应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即:表6-2 污水处理厂进出水水质与处理程度指标进水水质(mg/L)出水水质(mg/L)去除率(%)CODCr300 ≤50 83.3%BOD5150 ≤10 93.3% SS 200 ≤10 95.0%NH3-N 30≤5(>12℃)≤8(≤12℃)83.3%(>12℃)73.3%(≤12℃)TN 35 ≤15 57.1%TP(以磷计)3.0 ≤0.5 83.3%3)污泥处理标准根据可研,西联镇、胥坝乡、老洲乡、天门镇四个乡镇的污泥需要集中至天门污水厂处理达到60%含水率后,运送至海螺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置。
4)噪声排放标准厂界四周满足环评要求的相应标准。
5)恶臭排放标准厂界四周满足环评要求的相应标准。
二、排水设施运营维护内容及考核标准(1)排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内容排水设施包括45.15km污水主管及中途提升泵站6座(顺安镇、钟鸣镇、东联镇、西联镇、胥坝乡、天门镇各一座)。
(2)排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考核标准排水设施绩效考核标准参考《城镇排水管渠与泵站维护技术规程》CJJ 68-2007、《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 6-2009、《城镇排水管道检测与评估技术规程》CJJ 181-2012等。
三、绩效考核根据《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项目建设成本不参与绩效考核,或实际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部分占比不足30%,固化政府支出责任的”不得入库。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
污水处理考核细则引言概述:污水处理是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的重要环节,为了确保污水处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污水处理考核细则。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详细阐述这些考核细则。
一、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状况考核1.1 设备完好性:考核污水处理设备是否完好无损,如沉淀池、曝气池、生物滤池等,是否存在漏损、堵塞、破损等问题。
1.2 设备运行稳定性:考核设备的运行是否稳定,如曝气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曝气量是否符合要求,生物滤池的通气是否均匀等。
1.3 设备维护保养:考核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如设备是否按时清理、保养,设备周围是否干净整洁等。
二、处理效果考核2.1 净化效果:考核处理后的水质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如COD、氨氮、总磷等指标是否达标。
2.2 处理效率:考核处理过程中的处理效率,如处理前后水质指标的变化情况,处理后的水质是否稳定。
2.3 处理能力:考核处理设备的处理能力,如处理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处理过程中是否有过载情况。
三、运行管理考核3.1 运行记录:考核运行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如是否按要求记录设备运行时间、处理量、水质指标等。
3.2 维护保养管理:考核设备的维护保养管理情况,如是否建立维护保养计划,是否按计划进行维护保养。
3.3 废水处置管理:考核废水处置的合规性,如是否按规定进行废水的收集、运输和处置。
四、安全生产考核4.1 设备安全性:考核设备的安全性能,如设备是否符合相关安全标准,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4.2 操作规范性:考核操作人员的操作规范性,如是否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是否存在操作不当的情况。
4.3 应急预案:考核应急预案的完备性和可行性,如是否建立了应急预案,是否进行过演练和评估。
五、环保措施考核5.1 排放标准:考核是否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如是否进行了监测和报告,是否存在违规排放行为。
5.2 节能减排:考核是否采取了节能减排措施,如是否使用了高效设备、技术,是否进行了能耗监测和评估。
__区住宅小区排水设施长效管理办法
__区住宅小区排水设施长效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升__ 区污水零直排创建成果,加强住宅小区排水设施长效管理,有效解决“反复治、治反复”问题,根据我区污水零直排创建要求和验收标准,提出如下住宅小区排水设施长效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通过住宅小区阳台(平台)设置污水管、加强排水设施建设质量监管、规范室内涉水装修、落实住宅小区运维单位,建立雨污水管网、化粪池等附属设施定期巡查、清淤和维修等管理制度,健全长效运维管理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实现管网畅通、设施完好、排水系统运行正常。
二、工作依据按照《__ 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总体方案》(X 政办〔2022年〕28 号)、《__ 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指导性意见》(X“五水共治”指〔2022年〕18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根据《__ 区供排水体制改革方案》(X 政办〔2022年〕120 号)和《__ 区供排水体制改革实施细则》(X 建〔2022年〕98 号)文件精神,污水零直排小区运维管理由物业公司自行落实管理,或可委托区环境(水务)集团运维管理。
其他管理模式的小区由属地镇街(平台)负责落实管理,或可委托区环境(水务)集团运维管理。
三、管理范围__ 区范围内所有住宅小区,包括安置房、农民多高层公寓、两户一联、经济适用房等。
四、工作要求(一)设计标准方面按照《__ 市排水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314 号以及省级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标准要求,新建住宅的阳台(平台)应当设置污水管道,并纳入污水管网,在__ 区内从事业务的各建筑设计单位、图审机构严把设计关、图审关。
现有城镇住宅的阳台(平台)未设置污水管道的,区政府应当制定改造计划,逐步增设污水管道。
(二)质量监管方面1.区住建局负责做好新建住宅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施工许可的宣传和办证; 加强监督巡查,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办理施工许可证; 对不配合办证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处罚力度。
属地镇街(平台)协助配合做好施工许可证办理,且应做好属地范围内自建项目室外附属工程施工许可办理。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管河道堤防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管河道堤防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水利局•【公布日期】2012.08.13•【字号】宁水管[2012]353号•【施行日期】2012.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正文南京市水利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管河道堤防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宁水管〔2012〕353号)市属河道管理处:为加强长江南京河段、秦淮河东山大桥以下河段、秦淮新河、马汊河河道堤防养护管理,保证防洪安全,规范市管河道养护资金使用,保证河道堤防养护效果,我局制定了《南京市市管河道堤防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水利局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南京市市管河道堤防养护管理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管河道堤防养护管理,保证防洪安全,规范河道养护资金使用,保证河道堤防养护效果,根据《江苏省堤防工程技术管理办法》、《南京市防洪堤保护管理条例》、《南京市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管河道为:长江南京河段、秦淮河东山大桥以下河段、秦淮新河、马汊河。
我市列入《省政府关于江苏省骨干河道名录的批复》(苏政复〔2010〕27号)名录中的其他河道堤防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河道堤防养护范围包括堤身工程、防汛道路、生物防护工程、动物危害防治、附属设施等。
第二章养护原则及总体要求第四条明确标准,分类管理。
根据市管河道堤防现状,养护类别划分为一类、二类、三类,并分类确定养护标准,实行分类养护管理。
市管河道堤防养护类别每年年底根据市管河道堤防情况进行调整,作为下年度养护考核和养护经费计划安排依据。
第五条建立健全市管河道堤防养护长效管理机制,做到养护规范,管理有序,确保河道工程完好、设施完善、河道整洁、环境优美。
第三章考核组织第六条市水利局负责全市市管河道堤防养护的考核工作,制定考核办法,组织检查考核,会同市财政局下达养护经费。
给排水系统养护规定模板
给排水系统养护规定模板一、引言为了确保企业给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保护环境,削减因给排水系统故障造成的损失,提高设备的使用寿命和效率,我公司特订立了本给排水系统养护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公司全部的给排水系统养护工作。
三、管理标准1.给排水系统养护责任: 1.1 公司设备维护部门负责给排水系统的日常养护工作。
1.2 经营部门负责给排水系统相关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
1.3 养护人员必需具备相关技能和资质,并接受公司培训。
2.养护周期: 2.1 常规设备的日常养护周期为每周一次,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清洁、检查、润滑等。
2.2 关键设备的日常养护周期为每天一次,养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检查、调试、清洁等。
3.基本养护内容: 3.1 定期清洗给排水系统的管道、设备和附件,保持其内部清洁。
3.2 定期检查给排水系统的泵、阀门、流量计等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3.3 定期检查给排水系统的各项指标,如流量、压力、温度等,并进行记录。
3.4 定期进行设备的润滑、维护和修理和更换,以确保系统的安全运行。
4.异常情况处理: 4.1 对于给排水系统显现的异常情况,养护人员应适时进行处理,并记录异常情况的发生和处理过程。
4.2 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泵设备故障、管道堵塞、水质异常等。
四、考核标准1.养护记录: 1.1 养护人员需依照规定进行养护记录,包括养护日期、养护内容、异常情况记录等。
1.2 养护记录应精准、完整,养护次数和养护内容应与规定一致。
1.3 养护记录应按时汇报给相关部门,并保存备查。
2.异常情况处理: 2.1 养护人员在处理异常情况时应适时、精准、有效地实行措施,确保异常情况得到妥当处理。
2.2 异常情况处理后,需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并适时报告给相关部门。
3.养护效果评估: 3.1 养护部门需定期对给排水系统进行考核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养护记录、设备运行情况、异常情况处理等。
3.2 养护效果评估结果应适时通报给相关部门,并进行数据分析和总结。
城镇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状况管理方案
城镇排水管道设施养护状况管理方案一、一般规定排水管道设施维护必须执行国家现行标准CJJ 6—2009《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应该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持良好的水力和结构状况。
在分流制排水地区,严禁雨污水混接。
二、排水管道的划分排水管道设施应明确雨水管道设施、污水管道设施、合流管道设施的类型属性。
排水管道管径划分标准见表1。
表1 排水管道的管径划分标准三、排水管道设施等级标准的制定与实施(一)排水管道设施以排水功能级别标准划分总干管:在排水管道系统区域以内,担负整个区城的水量,并汇集接纳干管及部分次干管道的污水,并将其送入污水处理厂、泵站或河流的沟道。
一般雨水没有总干管,由干管直接排入河道。
干管:在排水管道系统范围内,担负部分区域的排水量,汇集各排水次干管及部分支管的雨(污)水,并将其送入总干管或河道。
次干管:在排水管道系统范围内,担负局部地区的排水量,汇集各支管的雨(污)水,并将其送入干管或总干管。
支管:在排水管道系统范围内,担负具体地点水量的收集,汇集户线的雨(污)水,并将其送入次干管、干管或总干管。
户线管:在排水管道系统范围内,专门担负厂矿、机关团体、居民小区、街道的污水收集,并将污水排入外部市政排水管道的管线。
(二)排水管道设施以技术等级标准划分城市污水(含合流)管道技术等级是以污水充满度(符合设计规定程度)、技术状况(达到设计标准的程度)和附建物完善情况(对设计要求的齐全配套程度)来确定每条管线的技术等级的。
城市雨水管道技术等级标准是以雨水溢流周期(符合设计规定程度)、技术状况(达到设计标准的程度)和附建物完善情况(对设计要求的齐全配套程度)来确定每条管线的技术等级的。
(三)排水管道设施养护质量等级标准划分通过规定出排水管道养护质量检查标准和制订养护质量检查方法,从排水管道设施使用效果、结构状况、附建物完整程度3个方面进行检查评议定级,最后综合反映出排水管道设施完好状况。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项目序号考核内容及标准分值权重扣分标准养护计划完成情况(满分80分)1凭据经费和办法状态,执行年度、季度养护计划,作为整年养护资金利用依据,养护维修应与计划(适应)匹配,如有变更需提前报局同意,城管局负责按月报查对现实工程量。
50每月核实未定期完成养护筹划的,每次扣3分。
2经费使用到位,未用于非养护项目。
30经费用于非道排养护项目每项扣5分。
养护维修质量合格率(满分200分)1按照建设部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所划定的尺度,进行检查,要求合格率达到100%。
25没有根据道路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及时修复扣2分。
2人行道平整,无坑洼、缺板现象发生。
25在巡查过程中每发现1处扣1分。
3桥梁、护坡状态完好,无显着破坏征象产生。
25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1分。
4明沟、暗渠及时清淤,保障排水通畅,无积水堵塞现象。
25每发现1处积水堵塞现象扣2分。
5按照工艺范例尺度实行养护工程。
30在施工抽查过程中发现未按照有关操作规范标准实施的扣2分。
6市政办法维修施工工程,按照有关验收划定举行验收。
30验收质量未达标的扣10分,验收质量不合格的扣30分。
7根据操作规程精密施工,要求到达良好技术规范尺度。
40未按操作规程施工的每发现1处扣1分,检查中发现未达到技术规范标准的每发现1处扣5分。
养护维修及时率(满分200分)1沟槽修复:在接到书面或德律风关照,在有沥青料提供和气候容许下,要求按期完成。
横向沟槽4日内修复,纵向沟槽8日内修复。
大面积沟槽超过200平方米的每增加200平方米顺延一天。
40沟槽未及时修复,每超过一天,横向沟槽每条扣5分,纵向沟槽每条扣3分。
2车行道路坑洼、破皮要及时修复,自发现或接通知之日起一天内暂时硬化,二日内恢复路面,严重影响车辆行人宁静的沉陷油包,三日内修复。
40车行道路坑洼、破皮未及时修复每发现一处扣2分。
3对人行道上影响行人宁静的坑洼、沉陷、缺板、活板等问题,三日内修复,对外来因素破坏的应有筹划渐渐修复,逐年改造。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完整版)
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市政设施养护维修考核细则根据经费和设施状况,执行年度、季度养护计划,作为全年养护资金使用依据,养护维修应与计划(适应)匹配,如有变动需提前报局同意,城管局负责按月报核对实际工程量。
未按操作规程施工的每发现1处扣1分,检查中发现未达到技术规范标准的每发现1处扣5分。
沟槽修复:在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在有沥青料供应和天气允许下,要求按期完成。
横向沟槽4日内修复,纵向沟槽8日内修复。
大面积沟槽超过200平方米的每增加200平方米顺延一天。
车行道路坑洼、破皮要及时修复,自发现或接通知之日起一天内临时硬化,二日内恢复路面,严重影响车辆行人安全的沉陷油包,三日内修复。
对人行道上影响行人安全的坑洼、沉陷、缺板、活板等问题,三日内修复,对外来因素破坏的应有计划逐步修复,逐年改造。
人行道上影响行人安全的坑洼、沉陷、缺板、活板等问题,未在规定时限内修复的每发现一处扣3分。
排水设施未按计划养护的发现一次扣2分,对未损坏的排水设施未按规定期限及时修复的扣5分。
对损坏,歪斜的路名牌、挡车柱、桥栏杆五日内修复。
五月一日前对路名牌、桥栏杆进行一次除锈油漆。
对损坏,歪斜的路名牌、挡车柱、桥栏杆未按时限修复的每次扣1分。
未按时对路名牌、桥栏杆进行除锈油漆的发现一处扣1分。
积极做好防汛工作,雨后道路淤沙,石头及时清除,冬季做好道路防滑工作,雪天及时喷洒融雪剂。
设施完好率普查,各项完好率指标上升0.1百分点得50分,不按期完成的扣10分,完好率不准确或没有提高,下降0.05 0.1%扣5分。
按照上级规定和要求,保质保量按时限完成指令性任务,上级有关部门及建管局下达的通知按要求完成后,及时反馈下达通知部门。
市级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完成不好的扣5分,拒不完成的扣10分。
区级下达的各项指令性任务,未按时完成的每次扣3分,完成不好的扣5分,拒不完成的扣10分。
养护维修要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余土废渣日产日清,工地物料整齐堆放,竣工现场要清理干净。
排水管网养护工作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排水管网养护工作项目考核评分标准
说明:
1、每月评分采用百分制,100-90分为优良达标,不扣除当月承包费;80分以上至90分(不包括90分)以下的部分,每少1分扣除当月承包费的1%;低于80分以下的部分,每少1分扣除当月承包费的2%(如当月评分为73分,即当月承包费=中标总价÷24×(100-10-14)%)。
检查分数在70分以下年内累计三次以上的,除按规定扣款外,还将解除合同,履约保证金不退。
2、管理单位按季度付款,将当季的三个月月度评分完成后对应月份得分按等级扣付款。
管理单位:维护单位:
现场检查人员:项目负责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给排水系统的养护规定范本
给排水系统的养护规定范本排水系统养护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保护环境,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排水系统的养护工作,包括市政排水系统、建筑排水系统等。
第三条排水系统养护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经济的原则,实行预防性养护和维修维护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养护管理机构第四条养护管理机构应具备相应的人员和设施,负责排水系统的养护工作。
第五条养护管理机构应制定排水系统养护计划,并定期进行修订和调整。
第六条养护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排水系统档案,对排水设备、管道、阀门、泵站等进行分类、编号和记录,确保养护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三章养护工作内容第七条排水系统养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定期巡视排水设备的工作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二)定期清理排水管道、溢流井、雨水口等,确保畅通;(三)定期检修和维护排水泵站、阀门等设备;(四)定期检测和清洗污水处理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五)加强排水设备的保养工作,延长使用寿命;(六)收集和分析排水系统运行数据,完善养护工作。
第八条养护管理机构应制定排水设备的养护标准和操作规程,并培训相应的人员,保证养护操作的规范和安全。
第四章养护工作周期第九条排水系统的养护工作应按照以下周期进行:(一)日常养护:每天进行巡视检查,及时处理问题;(二)定期养护:根据情况制定不同周期的养护计划,包括清理管道、检修设备等工作;(三)季节性养护:根据季节变化,进行相应的养护工作,如冬季冻结预防等;(四)临时养护:在突发事件或异常情况下,及时进行相应的养护措施。
第五章养护工作质量评估第十条养护管理机构应建立养护工作质量评估制度,对养护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
第十一条养护质量评估应以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情况为主要依据,包括排水能力、运行稳定性、设备完好率等指标。
第十二条养护质量评估结果作为养护管理机构和相关人员绩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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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水管道养护管理考核办法
为提高市区排水管道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完善公共事业监督管理体系,落实长效管理,创造整洁优美、文明舒适的环境,特制定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市区各个排水管道养护单位
二、考核围
市区围指定区域的排水管道的主管、支管、盖板沟、窨井井盖、雨水口及雨水箅等市政设施的巡查、养护维修及管理等。
三、考核式
1、维修工程需由养护单位以流转单的形式上报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审核后,可组织实施。
2、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针对养护单位合同执行情况每月实施一次以上定期考核及二次不定期考核,考核扣分累加计算月考核分。
3、月考核分与每月养护经费挂钩。
月考核分95分(含)以上的全额支付;月考核低于95分高于85分(含),每少于95分0.1分扣除月度养管经费的0.1%;月考核低于85分高于75分(含),每少于85分0.1分扣除月度养管经费0.2%;考核分数75以上的该月养管经费不予支付。
4、充分利用数字城管信息平台,“12319,12315”城建热线服务中心下达任务,及时处理、反馈问题。
及时处理、答复被新闻媒体曝光、被投诉、被上级领导发现或批示件。
加强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日及各项创建活动的巡查、督查工作。
5、对养护单位日常养管的质量、安全和巡查工作及资料台帐进行每月考核以及不定期的抽查。
6、对养护单位维修工程的质量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发现质量问
题要求养护单位限期整改,整改费用由养护单位负责。
四、考核容
(一)、排水管道设施的巡查:
(1)、排水管道应定期巡视,巡视容应包括污水冒溢、晴天雨水口积
水、井盖和雨水箅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违章排放、私自接管以及影响管道排水的工程施工等情况。
(2)、管道、检查井和雨水口不得留有块等阻碍排水的杂物,其允积泥深度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管道、检查井和雨水口的允积泥深度
检查井日常巡视检查的容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检查井巡视检查容
(3)、井盖和雨水箅的选用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 井盖和雨水箅技术标准
(4)、在车辆经过时,井盖不应出现跳动和声响。
井盖与井框间的允误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4 井盖与井框间的允误差(mm)
(5)、井盖的标识必须与管道的属性一致。
雨水、污水、雨污合流管道的井盖上应分别标注“雨水”、“污水”、“合流”等标识。
(6)、铸铁井盖和雨水箅宜加装防丢失的装置,或采用混凝土、塑料树脂等非金属材料的井盖。
(7)、当发现井盖缺失或损坏后,必须及时安放护栏和警示标志,并应在8h恢复。
(8)、雨水口的维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雨水口日常巡视检查的容应符合表5的规定。
表5 雨水口巡视检查的容
B、雨水箅更换后的过水断面不得小于原设计标准。
(9)、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第一时间做好安全措施,及时上报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审核后予以修复;对区域市政管理围的违规行为及时发现,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劝阻和处理;对无法处理的,与执法部门联系并及时上报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
(10)、区域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市政窨井井盖的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及管理工作,确保车行道、人行道、人行道侧、窨井井盖、桥涵等市政设施无破损、无缺失。
(11)、区域市政排水设施日常检查、疏通以及清淤工作,确保排水畅通,积淤不超过管道截面的1/3。
(12)、区域“数字城管”派遣案卷的处置工作。
第一时间对派遣案卷进行现场勘查,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案卷的处置、延期以及反馈工作。
(13)、区域台风、暴雨期间防汛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以及
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应按照市市政绿化养护管理中心要求认真及时完成。
(14)、系统掌握区域市政设施具体情况,建立健全日常巡查管理和养护台帐制度,认真做好台帐的整理和归档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报、月报、养护计划、养护工作报表、道路技术状况评定表。
(15)、养护单位应加强承包区域围市政设施的巡查,每个标段必须固定10人以上的巡查人员,做到所有路段每天巡查1次以上,重点路段适当增加巡查频率,做好巡查台帐记录。
(二)排水设施的维修
(1)、重力流排水管道禁采用上跨障碍物的敷设式。
管道开挖修理应
符合现行标准《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GB50268的规定。
(2)、养护单位应对区域市政排水设施实行动态管理,系统的掌握排水设施现状,确保排水设施正常运行。
对堵塞、积淤市政排水设施,及时做好疏通、清淤。
(3)、充分关注和保障所有现场工作人员和过往车辆、群众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使工程的实施有条不紊,以免使上述人员的安全受到威胁。
(4)、养护单位在养护及维修作业过程中,应保持现场整洁。
作业完毕后应及时清场,恢复道路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