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师大 奖学金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华东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系
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一、评定内容:
奖学金评定主要依据:年度综合排名(学业成绩、德育评定成绩按一定比例相加而得)
其中,学业成绩占85%,德育评分占15%,具体说明方法如下:
二、具体说明:
1、学业成绩
学业成绩=第一学期平均绩点+第二学期平均绩点
注:学期平均绩点以公共数据库内个人学业成绩学期平均绩点为准。(学期各科成绩均纳入奖学金评定考核,鼓励学生在各科学习中全面发展。)
2、德育评分
相关说明:
(1)各部分得分由个人提交材料与相关部门考核认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级及以上、校级、部级等项目参与及获奖情况以公示为准。
(2)每学期末整理各部分名单,并于各系(部)班级内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期间受理申诉,公示结束后如有异议,不予受理。
(3)各部分评分细则如下:
①学术科研
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研项目立项并顺利结项、参与各级各类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项目组成员可获0.05分参与分,获奖项目成员计分如下:
学部科研基金优秀项目:0.1分
大夏杯(校级):一等奖:0.3分二等奖:0.25分三等奖:0.2分鼓励奖:0.15分
挑战杯、上汽杯、知行杯(市级):特等奖:0.5分一等奖:0.45分二等奖:0.4分三等奖:0.35分鼓励奖:0.3分
挑战杯(国家级):特等奖:1.50分一等奖:0.8分二等奖:0.6分三等奖:0.5分鼓励奖:0.4分
发表文章:核心期刊(指当年CSSCI来源期刊) 0.6分
一般期刊(包括在报纸发表的学术文章) 0.2分
相关说明:
a、参与其他国家级学术竞赛获奖,参照市级挑战杯;参加其他省市级学术竞赛获奖,参照大夏杯。
b、同一项目,同年内多次获奖,以最高等次加分值计分。获奖又发表文章,可按相应标准累积加
分。
c、同一对象,参与多个项目,可累积加分。
d、合作性科研成果原则上按照以下方式划分该成果的量化分数:
两人完成的成果,第一作者获100%、第二作者获100%;
三人完成的成果,第一作者获100%、第二作者获80%、第三作者获60%;
四人级以上成果,第一作者获100%、第二作者获80%、第三作者获占60%,其余均获40%。
②社会实践
经考核参与各类寒暑期社会实践项目的团队成员可获0.02分参与分,参与部级以上寒暑期社会实践重点项目的团队成员可获0.1分参与分,获奖团队主要负责人及优秀个人计分如下:
市级优秀实践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优秀个人:0.5分
校级优秀实践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优秀个人:0.3分
部级优秀实践项目主要负责人及优秀个人:0.15分
相关说明:
a、因特殊情况项目负责人不止一人时,需递交说明,经核实后方可认证。
b、同一项目,同年内多次获奖,以最高等次加分值计分。
c、同一对象,参与多个项目,可累积加分(最多不超过两个项目)。
③学科技能、文体竞赛
参与各类学科技能、文体竞赛可获0.05分参与分,获奖项目成员计分如下:
市级及以上:一等奖/第一名:0.4分二等奖/第二名:0.35分三等奖/第三名:0.25分鼓励奖:0.2分
校级:一等奖/第一名:0.25分二等奖/第二名:0.2分三等奖/第三名:0.15分鼓励奖:0.1分
部级:一等奖/第一名:0.2分二等奖/第二名:0.15分三等奖/第三名:0.1分鼓励奖:0.05分
参与校十大歌手、女大学生风采大赛、少数名族风采大赛等个人大赛:
校级:入选十佳:0.1分;冠军:0.25分、亚军:0.2分、季军:0.15分;获单项奖额外加0.05 部级:入选十佳:0.05分;冠军:0.2分、亚军:0.15分、季军:0.1分;获单项奖额外加0.03 关于相关说明:
a、同一项目,同年内于不同层级获奖,以最高分计入。
b、同一对象,参与多个项目,可累积加分。
④社会工作
根据考评结果,担任满一年团学干部、学导,可有如下计分:
校团委、学生会、部团学联主席团成员:0.25分
校团委、学生会、部团学联部长级;校优秀学导、校优秀社团主要负责人;各系部党支部成员:0.2分
部优秀班干部、团干部、优秀学导:0.15分
各班班长、团支部、学导:0.1分
其他社会工作,如各类志愿者服务、义务献血等,一项加0.1分,累计不超过0.3分。
⑥其他
该学年出现学业不及格、违反校纪校规、无故旷课、无故不参加班级、团日活动,经查实,取消奖学金评定资格。
三、其他
根据综合排名及名额分配,上报排名靠前的学生评定相应等第的奖学金。若多名学生的综合排名相同,则参考其思想品德和社会工作情况,择优推荐。
四、备注:出去留学(包括国内和国外)一学期以上的同学均没有评选奖学金的资格。
本细则解释权归特殊教育学系学生工作办公室。
特殊教育系
二○一五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