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船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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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国籍的不同可将船舶分为本国船和外国船。
船舶的国籍是船舶通过登记而取得的与登记国之间 的固定法律关系。
在国内法上,具有本国国籍的船舶享有在本国领海 及内海的航行权,享受本国政府给予的各种优惠, 同时也受到本国法的约束。
在国际法上,悬挂一国国旗的船舶有权在公海上航 行,并受到船旗所属国的保护和监督。悬挂两个以 上国家国旗的船或未悬挂任何国家国旗的船均为无 国籍的船,不能受到国际法的保护。
第二章 船舶
第一节 船舶概述
一、船舶的概念 《海商法》第3条规定:“本法所称船舶,
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 于军事的、政府公务的船舶和20总吨以下 的小型船艇除外。”
The word “vessel” includes every description of watercraft or other artificial contrivance used, or capable of being used, as a means of transportation on water.
海上移动装置、海上钻井平台等具有自航能力的装 置是船舶吗?
“可航性”还指实际的航行能力。 如果一个失去海上航行能力的船舶被用作仓库,还
是船舶吗? 被固定在港口的船舶,如桥船、灯船、仓库船等,
是船舶吗?
➢ 原来是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只是临时被用作 码头或出特别事故而暂时被固定在陆地上,还 是船舶吗?
1、英国劳氏船级社 LR 2、德国劳氏船级社 GL 3、挪威船级社 DNV 4、法国船级社 BV 5、美国船级社 ABS 6、中国船级社 CCS 7、日本海事协会 NK 8、俄罗斯船舶登记局 RS 9、意大利船级社 RINA 10、韩国船级社 KR 11、希腊船级社 HR 12、波兰船舶登记局 PRS 13、南斯拉夫船舶登记局 JR 14、保加利亚船舶登记局
Plimsoll line (Plimsoll mark) 吃水线(吃水线标志),通 常指船舶夏季载重线,用S表示,表明船提出与夏季区 域是最大吃水深度。商船一边油漆上的标志表明船舶载 货后可能的各种吃水程度,通常包括热带淡水(tropical fresh water)、淡水(fresh water)、热带海水(tropical sea water)、夏季海水(summer sea water)、冬季海水(winter sea water)以及(长度低于100米的船舶)冬季北大西洋 水(winter North Atlantic Ocean water)。载重线通常附有 被水平线切为两半的圆圈,水平线表明夏季未装船状态 ,字母表明船级社名称(例如用L R 表示劳埃德船级社 )。载重线名称的命名是为了纪念Samuel Plimsoll (1824-1898),英国议员,致力于促进英国商船的安全工 作。参见Load lines和Load line zone 。
➢ 净吨位:是衡量船舶营运能力的数值,一般指船 内能够运载旅客或货物的空间总和。海关吨税的 收取一般依据净吨位来计算。总吨位减去机舱、 驾驶台、船员起居室、物料房和压舱的容积就是 净吨位。
排水吨是船舶满载时的排水重量。船舶满 载的标志是船舶载货吃水至载重线。载重 线是船舶在当时所处的区带、区域和季节 的情况下,最大程度装载时所达到的吃水 线。
对船舶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制 用途方面,排除了用于“军事目的和政府公务” 航行能力方面,仅限于在海上具有航行能力的船舶 船舶吨位方面,排除小于20总吨的船舶
船舶是一个整体 船体、主机、辅机 属具:锚、锚链、救生艇、索具等 船上设备:驾驶台设备、医疗器具、厨房用具
1.船舶的可航性
“可航性”即海上航行能力,指海船或海上移动装 置应具有海上航行能力或海上自航能力。
BKR 15、捷克船舶登记局 CSLR 16、印度尼西亚船级社 BKI 17
、罗马尼亚船舶登记局 RN 18、印度船级社 IRS 19、克罗地亚船舶登记局 CRS
➢ 载重吨(Dead weight tonnage)
➢ 是指船舶满载排水吨与空载排水吨的差额。
➢ 船பைடு நூலகம்、机器和船上设备的重量称为空载排水吨。
➢ 由于空载排水吨不包括燃油、消耗品、淡水等 的重量,因此,上述消耗性供应品的重量应计 入载重吨。
➢ 所以载重吨并不表示船舶能够运输货物的重量。 货物的重量应以载重吨减去燃油等消耗品的重 量来计算。
巴拿马运河吨和苏伊士运河吨是分别由巴拿马运河管 理局和苏伊士运河管理局丈量的船舶吨位。运河吨是 收取运河费的依据。
➢ 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的地位。 ➢ “供航行”并不以“正在航行”为要件,船舶
如暂时停航,仍不失为海商法上的“船舶”。 ➢ 例如船舶因修缮进船坞而暂被解体。 ➢ 船舶一时沉没而有被捞救或修复的可能时。
2.船舶吨位
➢ 总吨位:船上所有围蔽空间以100立方英尺为一个 吨位的丈量总和,或者以立方米丈量除以2.83所 得吨位总数。总吨位反映了船舶的建造规模。港 口费及码头停泊费一般依据总吨位来计算。
船舶通过这两个运河时。必须出具以运河管理局认可 的方法丈量取得的巴拿马丈量证书或苏伊士丈量证书,
运河吨一般大于各国丈量的吨位。巴拿马运河非常窄, 而且高出两大海洋26米,需要通过船闸提升才能通过。
3.船舶的种类
海商法意义上的船舶应用于商业或民用目 的。
军事的、政府公务的的船舶,如海关缉私 船、水上警察船、检疫船、灯船、测量船、 气象船等均不适用海商法的规定。
(2)依航行的区域可将船舶分为海船和非海船。
海船是在海上航行的船舶,非海船指在内河航 行的船舶。
我国《海商法》的大部分规定主要适用于海船。
依我国的国情,内河航运及沿海运输一直与海 洋运输分别实行不同的制度,因而区分海船和 非海船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3)依船舶的功能可将其分为客船和非客船。
按照《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第2条的规 定,客船除须具备一般船舶应有的船舶文 书外,还须具备安全证书和无线电报安全 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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