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错误习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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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刑法真题练习习题及答案03

法律硕士刑法真题练习习题及答案03

【真题提示】一、单项选择题1.(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犯罪对象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犯罪对象是犯罪客体的载体B.犯罪对象的功能是区分此罪与彼罪C.犯罪对象是一切犯罪都必须具备的构成要件D.犯罪对象是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2.(2014年真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因不满父亲再婚,与之断绝往来。

其父晚年孤身一人、身患重病时,甲拒绝照顾,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

在本案中,甲违反了( )。

A.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B.职务要求的义务C.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D.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3.(2014年真题)甲醉酒驾驶,撞死一行人后逃逸,在被追赶时精神病复发。

对甲( )。

A.不追究刑事责任B.应当追究刑事责任C.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D.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2014年真题)人民法院认定,甲公司于2011年12月偷逃税款,构成犯罪,但该公司已于2012年7月宣告破产。

对于甲公司的逃税犯罪行为( )。

A.不再予以追究B.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C.按照单位犯罪仅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D.按照自然人犯罪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5.(2014年真题)甲和乙意图置常某于死地,甲持匕首向常某刺去,常某急忙躲闪,匕首刺中了乙,乙流血过多死亡。

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

A.故意杀人罪(既遂)B.过失致人死亡罪C.故意杀人罪(未遂)D.故意杀人罪(未遂)与过失致人死亡罪6.(2015年真题)下列选项中,属于犯罪对象的是( )。

A.赌博的筹码B.抢夺的财物C.行贿的财物D.运输毒品的车辆7.(2015年真题)关于故意的认识内容,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A.成立受贿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是国家工作人员B.成立聚众淫乱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行为的违法性C.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毁坏财物的数额较大D.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传播的是淫秽物品8.(2015年真题)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将其投入河中,赵某溺水而亡。

4.2 号刑法习题解析

4.2 号刑法习题解析

4.2号刑法习题解析1、甲想杀害身材高大的乙,打算先用安眠药使乙昏迷,然后勒乙的脖子,致其窒息死亡。

由于甲投放的安眠药较多,乙吞服安眠药后死亡。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2/3-单)A甲的预备行为导致了乙死亡,仅成立故意杀人预备B甲虽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但所预定的实行行为(勒乙的脖子)并未实施完毕,故只能认定为未实行终了的未遂C甲已着手实行杀人行为,应认定为故意杀人既遂D甲的行为是故意杀人预备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罪论处答案:C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因果关系的错误,一般认为,只要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就不影响故意的成立。

甲对乙投放过量安眠药的行为本身具有侵害乙生命的危险,属于故意杀人罪的着手行为,乙因服用过量安眠药而死亡,满足了故意杀人罪既遂的主客观条件,应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

本题答案为C。

2、甲意图勒死乙,将乙勒昏后,误以为乙已经死亡。

为毁灭证据,又用利刃将所谓的“尸体”分尸。

事实上,乙并非死于甲的勒杀行为,而是死于甲的分尸行为。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8延/2/4-单)A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和过失致人死亡罪B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未遂)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和侮辱尸体罪C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和侮辱尸体罪D甲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既遂)罪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因果关系认识错误的问题。

本案系事前的故意,因果关系的错误一般不影响故意的成立,本题答案为D。

3、甲欲杀乙,向乙开枪,但未瞄准,子弹从乙身边穿过打中丙,致丙死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08延/2/53-单)A根据具体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B根据法定符合说,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C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故意杀人(未遂)罪,对丙成立故意杀人(既遂)罪D具体符合说与法定符合说均认为,甲对乙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对丙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答案:A解析:本题是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人与人不能等价,要分别评价。

【逻辑学】复合命题及其推理 练习题II答案

【逻辑学】复合命题及其推理 练习题II答案

UNIT 5--复合命题及其推理理练习题II答案必做题⼀一.单项选择 1.“只有甲认识错误才能改正错误。

”以下各项中没有明确表达这句句话含义的是(D)题⼲干:p:甲认识错误q:甲改正错误题⼲干的命题形式为:﹁p→﹁q,或者p←qA.除⾮非甲认识错误,否则不不能改正错误。

A的命题形式为: ﹁p→﹁q,或者p←qB.如果甲不不认识错误,那么不不能改正错误。

B的命题形式为: ﹁p→﹁qC.如果甲改正错误,那么甲认识了了错误。

C的命题形式: q→pD.只要甲认识错误,就能改正错误。

D的命题形式: p→q2.“并⾮非⼩小张既⾼高⼜又胖。

”如果这句句话是真的,则下列列与之相等值的是( C )题⼲干:p:⼩小张⾼高q:⼩小张胖题⼲干的命题形式为:﹁ (p ∧ q)A.⼩小张既不不⾼高⼜又不不胖。

A的命题形式为: ﹁ p ∧﹁ qB.⼩小张⾼高但不不胖。

B的命题形式为: p ∧﹁ qC.如果⼩小张⾼高,那么他不不胖。

C的命题形式: p →﹁ qD.如果⼩小张不不⾼高,那么他胖。

D的命题形式: ﹁p →q3.在讨论⼀一项提案时,会议的主持者说:“每⼀一个与会者,要么⽀支持A提案,要么⽀支持B提案。

”根据主持者的话,下列列各句句中不不能确定必真的是().题⼲干:p:每⼀一个与会者⽀支持A提案q:每⼀一个与会者⽀支持B提案题⼲干的命题形式为:p∨q,或者 (p∨q) ∧﹁(p ∧ q)A.如果⽀支持A提案,那么不不⽀支持B提案。

A的命题形式为: p →﹁ qB.或者⽀支持A提案,或者⽀支持B提案。

B的命题形式为: p ∨qC.或者⽀支持A提案,或者不不⽀支持B提案。

C的命题形式: p∨﹁ q对A提案和B提案,不不能两个都⽀支持。

D的命题形式: ﹁ p ∧﹁ q4.某⼈人涉嫌盗窃⽽而受审。

检察官和辩护⼈人有如下⼀一段对话:检察官:“如果被盗⼈人盗窃(p),那么他有同伙(q)。

” p → q辩护⼈人:“这不不是真的。

”﹁(p → q)辩护⼈人的本意是说被告⼈人不不是盗贼,但他的辩护却使愚蠢的。

犯罪故意过失习题

犯罪故意过失习题

犯罪故意过失习题ID(1824): 朱某因婚外恋产生杀害妻子李某之念。

某日晨,朱在给李某炸油饼时投放了可以致死的“毒鼠强”。

朱某为防止其6岁的儿子吃饼中毒,将其子送到幼儿园,并嘱咐其子等她来接。

不料李某当日提前下班后将其子接回,并与其子一起吃油饼。

朱某得知后,赶忙回到家中,其妻、子已中毒身亡。

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就是正确的?A.朱某对其妻、子的死亡具有直接故意B.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间接故意C.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具有过失D.朱某对其子的死亡属于意外事件正确答案:C评析:考察知识点:不纯正不作为犯罪的主观形态解析:可以由作为实现,也可以由不作为实现的犯罪,如果行为人就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现的,这种情形就称为不纯正的不作为犯罪。

注意不能把作为与不作为的划分与故意与过失的划分相混淆。

作为与不作为就是危害行为在客观上的两种基本形式,而故意与过失就是行为人实施危害行为时主观心理态度的两种基本形式。

决不能认为作为都就是故意,不作为都就是过失。

实际上,作为与不作为都就是既有故意,也有过失。

例如,故意杀人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都可以由作为方式实现,也都可以由不作为方式实现。

ID(1825): 请问下列关于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说法正确的就是A、黄某意图杀死张某,当得知张某当晚在单位值班室值班时,即放火致使值班室烧毁,其结果却就是将代张某值班的李某烧死。

黄某对李某死亡所持的心理态度为直接故意B、丈夫与太太吵架,丈夫一气之下,就往太太的被窝里放一眼镜毒蛇,孩子睡在旁边距离较远的一张床”,结果毒蛇不仅咬死了太太,还咬死了孩子,问丈夫对孩子的死亡所持态度就是直接故意C、贾某持枪要射杀尹某的贵狗,尹某不让,而且用自己的身体加以遮挡,贾某非常生气,喝令尹某躲开,尹某就就是不让开。

贾某就朝狗射击,击中了尹某,尹某受了重伤。

贾某对尹某的重伤后果的犯罪态度就是直接故意D、两个蜘蛛人(高楼清洁工)拴在一根缆绳上,在20层高楼搽玻璃,一罪犯只仇恨其中一人甲而已,另一个蜘蛛人乙罪犯从来没见过,但她砍断了缆绳、导致两个蜘蛛人甲乙都摔死,罪犯对另一个蜘蛛人乙的摔死所持态度就是直接故意正确答案:A,C,D评析:考察知识点: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解析:如何判断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标准,有一个简单扼要的公式:第一步顺序:瞧行为人就是否意识到危害结果必然会发生(假如就是,就直接定直接故意)第二步顺序:再瞧行为人对危害结果发生持何种态度,就是期盼还就是放任。

认识论练习题(答案)(1)

认识论练习题(答案)(1)

认识论(同步测试)单项选择题1、下列命题中,正确阐述了实践的含义的是A.实践是个人的日常生活活动B.实践是“自我”产生“非我”(客观世界)的活动C.实践是主体应付环境的活动D.实践是主体改造和探索客体的活动2、认识的本质是A.思维的自由创造物B.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C.客观实在自身D.社会实践3、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表明A.一切认识都要直接参加实践才能获得B.一切知识归根到底是从实践中获得的C.直接知识来自实践,间接知识不来自实践D.只要参加实践就能获得正确认识4、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分歧在于A. 是否承认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B. 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C. 是否承认认识是客体在人脑中的反映D. 是否承认人有认识世界的能力5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最基本的关系是A. 反映和被反映的实践关系B. 改造与被改造的认识关系C. 相互依存的关系D. 相互作用的关系6、“ 从物到感觉和思想” 与“ 从思想和感觉到物” 的对立,属于A.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B. 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对立C. 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D. 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和直观的被动的反映论的对立7 、恩格斯指出:“ 社会上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

” 这段话主要说明A.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目的B. 认识需要推动了科学的发展C. 科学技术的发展超过了社会实践发展速度D.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8 、“ 人的智力是按人如何学会改造自然界而发展的。

” 这句话说明A.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B. 实践是认识的动力C. 人的认识具有主观能动性D. 人具有改造自然的能力9 、毛泽东说:“ 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根据” ,这表明A. 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B. 认识要靠实践来推动C.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D.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10、在认识过程中,割裂反映和刨造的关系会导致A.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B. 消极直观反映论C. 二元论D. 诡辩论11 、列宁说:“从物到感觉和思想”与“从思想和感觉到物”是A .辩证唯物论与旧唯物论两条认识路线的对立B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C. 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对立 D .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12 、认识的本质在于A. 能动的反映B .自由选择 C .科学评价D .主观创造13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是A. 感性认识B. 意识的能动性C. 理性认识D. 社会实践14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能动的反映论是A .摹写和创造的统一B .物质和精神的统一C .真理性和实践性的统一D .可知论和本体论的统一15 、实践有力地驳斥了不可知论,因为它能够把A. 真理变成现实B. 谬误转化为真理C. 人的认识能力无限提高D. 人的认识器官无限延长16 、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是A . 可知论与不可知论B .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C . 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D . 能动革命的反映论与直观被动的反映论17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是A. 一切唯物主义的观点B. 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C. 唯心主义的观点D. 形而上学的观点18 、瑞士昆虫学家保罗。

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606篇)

法考《刑法》复习题集(第606篇)

2019年国家法考《刑法》职业资格考前练习一、单选题1.甲与乙共谋杀害丙,但乙临时改变主意,并没有前往犯罪地点,最后,甲单独将丙杀害。

对甲、乙的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构成共同犯罪B、不属于共同犯罪C、甲单独构成故意伤害罪D、乙单独构成故意杀人罪>>>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6章>第1节>共同犯罪的概念【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共同犯罪的成立问题。

乙虽然没有前往,但没有阻止甲实施他们预谋的犯罪,因此,甲、乙构成共同犯罪。

2.1996年9月,陈某某因流氓罪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

1997年《刑法》实施以后,陈某某以新的刑法里没有流氓罪罪名为由提起申诉。

关于如何处理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撤销原判,改判无罪B、释放陈某某,对其进行国家赔偿C、考虑到陈某某已经服刑有期徒刑一年,改判为两年有期徒刑D、驳回申诉,维持原判>>>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章>第3节>刑法的时间效力【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对刑法溯及力的记忆和理解。

刑法的溯及力问题,是对刑法规定颁布前发生、刑法规定生效后法院判决还没有确定的刑事案件来说的。

对于刑法规定修改前已经按照当时生效的法律判决确定的刑事案件,仍应该执行当时的判决。

3.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我国刑法中的主刑的种类?( )A、死缓B、有期徒刑C、管制D、无期徒刑>>>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0章>第1节>管制【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对我国刑罚种类的记忆。

我国的五种主刑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简称死缓,是我国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不是单独的刑种。

4.“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属于下列哪一罪名?( )A、单一罪名B、选择罪名C、类罪名D、概括罪名>>>点击展开答案与解析【知识点】:第14章>第2节>罪名【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罪名的分类。

(物理)物理内能专项综合练习题及答案

(物理)物理内能专项综合练习题及答案

(物理)物理内能专项综合练习题及答案一、选择题1.才下舌尖,又上心头的《舌尖上的中国2》让海内外观众领略了中华饮食之美。

如图所示,通过煎、蒸、炒、拌烹调的四种美食中所包含的物理知识,认识错误的是()A. 煎:烙煎饼的鏊(ào)子一般用铁制造,主要是利用了铁的比热容大B. 蒸:蟹黄和烧麦是通过热传递和高温水蒸气液化放热蒸熟的C. 炒:藜蒿和腊肉主要是通过热传递的方式增加了内能D. 拌:香椿和豆腐相拌后的入味是分子无规则热运动的结果【答案】A【解析】【解答】煎:烙煎饼的鏊(ào)子一般用铁制造,主要是利用了铁的良好导热性,A符合题意;蒸:蟹黄和烧麦是通过热传递(热对流)和高温水蒸气液化放热蒸熟的,B不符合题意;炒:改变物体内能有两种方式,做功和热传递,藜蒿和腊肉主要是通过热传递的方式增加了内能,C不符合题意;拌:香椿和豆腐相拌后的入味是扩散现象,即分子彼此进入对方的现象,也就是分子无规则热运动的结果,D不符合题意;故答案为:A。

【分析】比热容较大的是水,热传递可以改变物体的内能,构成物体的分子在不停的做无规则运动.2.“开水煮白菜”是国宴上的一道精品菜,如图中这道菜的制作过程分析正确的是()A. 放一点盐,汤就有了咸味,说明分子只在液体中运动B. 菜做好起锅时,清香扑鼻,说明分子只在高温下运动C. 白菜的内能增加是通过热传递的方式实现D. 白菜的内能增加是通过做功的方式实现【答案】 C【解析】【解答】A.固体、液体、气体的分子都在不停地做无规则运动,错误;B.菜做好起锅时,清香扑鼻,说明温度越高,分子运动越快,错误;C.白菜吸热,温度升高,内能增大,是通过热传递的方式实现,正确;D.白菜的内能增加是通过水加热实现的,属于热传递,错误。

故答案为:C【分析】改变内能的方式:做功和热传递。

做功改变内能的实质是能量的转化;热传递改变内能的实质是能量的转移。

3.两个质量不同的金属块,放出相同热量,降低了相同温度,则()A. 质量大的金属块的比热容大B. 质量大的金属块的比热容小C. 两个金属块的比热容大小无法确定D. 两个金属块的比热容相同【答案】B【解析】【解答】由热传递过程中物体吸收(放出)的热量的公式Q=cm△t可知,两个质量不同的金属块,放出相同热量,降低了相同温度时,质量大的金属块比热容小,B符合题意,ACD不符合题意。

形式逻辑学习题

形式逻辑学习题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15分)1.任何一个思维的逻辑形式都由逻辑常项和逻辑变项两部分组成。

2. 在“要学好逻辑,就要多做逻辑练习题”这句话中,“逻辑”的含义是逻辑学。

3.概念的基本逻辑特征是概念的内涵和外延。

4.从真假条件考虑,当p为真时,p无论是真是假,p←q总是真的。

5.联言推理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分解式,一是组合式。

6.若p→q取值为假,则p∧q取值为假,p∨q取值为真。

7. 负命题的等值命题与其肢命题之间为矛盾关系。

8.根据换位法规则,SAP应换位为PIS;而SOP不能换位。

9.既肯定如果p,则q,又肯定p并且非q,则违反矛盾律律;既否定只有p,才q,又否定非p并且q,则违反排中律律。

10.从推理前提和结论的逻辑性质来看,演绎推理、完全归纳推理属于必然性性推理,不完全归纳推理属于或然性性推理。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2分,共30分)1、“要么p,要么q”与“或者p,或者q”这两个命题形式,它们含有(B )。

A.相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B.相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项C.不同的逻辑常项,相同的变项 D.不同的逻辑常项,不同的变项2、与SIP的负命题具有等值关系的命题为(A )。

A.SAP B.SOP C.PIS D.SEP3、“认识错误”是“改正错误”的( B )。

A.充分条件 B.必要条件C.充分必要条件 D.不构成条件关系4、“昨晚小张和小李都没有值班”,以下哪个命题是上述命题的矛盾命题?( D )A.昨晚小张和小李至多有一人值班B.昨晚小张和小李两人都值班了C.昨晚要么小张值班了,要么小李值班了D.昨晚小张值班了或者小李值班了5、根据已知前提:“有C是B”和“所有A不是B”,可推出的正确结论为( B )A.有A不是C B.有C不是AC.所有A不是C D.所有C不是A6、从赵、钱、孙、李、周、吴六个工程技术人员中选出三位组成一个特别攻关小组,集中力量研制开发公司下一步准备推出的高技术拳头产品。

认识论练习题(答案)

认识论练习题(答案)

认识论(同步测试)单项选择题1、下列命题中,正确阐述了实践的含义的是A.实践是个人的日常生活活动B.实践是“自我”产生“非我”(客观世界)的活动C.实践是主体应付环境的活动D.实践是主体改造和探索客体的活动2、认识的本质是A.思维的自由创造物B.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C.客观实在自身D.社会实践3、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表明A.一切认识都要直接参加实践才能获得B.一切知识归根到底是从实践中获得的C.直接知识来自实践,间接知识不来自实践D.只要参加实践就能获得正确认识4、唯物主义认识论与唯心主义认识论的根本分歧在于A. 是否承认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B. 是否承认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C. 是否承认认识是客体在人脑中的反映D. 是否承认人有认识世界的能力5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之间最基本的关系是A. 反映和被反映的实践关系B. 改造与被改造的认识关系C. 相互依存的关系D. 相互作用的关系6、“ 从物到感觉和思想” 与“ 从思想和感觉到物” 的对立,属于A.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B. 经验论和唯理论的对立C. 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D. 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和直观的被动的反映论的对立7 、恩格斯指出:“ 社会上一旦有技术上的需要,则这种需要会比十所大学更能把科学推向前进。

” 这段话主要说明A.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目的B. 认识需要推动了科学的发展C. 科学技术的发展超过了社会实践发展速度D. 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8 、“ 人的智力是按人如何学会改造自然界而发展的。

” 这句话说明A.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B. 实践是认识的动力C. 人的认识具有主观能动性D. 人具有改造自然的能力9 、毛泽东说:“ 认清中国的国情,乃是认清一切革命问题的根据” ,这表明A. 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是具体的、历史的B. 认识要靠实践来推动C. 实践是认识的基础D. 事物是普遍联系的10、在认识过程中,割裂反映和刨造的关系会导致A.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B. 消极直观反映论C. 二元论D. 诡辩论11 、列宁说:“从物到感觉和思想”与“从思想和感觉到物”是A .辩证唯物论与旧唯物论两条认识路线的对立B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C. 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对立 D .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对立12 、认识的本质在于A. 能动的反映B .自由选择 C .科学评价D .主观创造13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识论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是A. 感性认识B. 意识的能动性C. 理性认识D. 社会实践14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认为,能动的反映论是A .摹写和创造的统一B .物质和精神的统一C .真理性和实践性的统一D .可知论和本体论的统一15 、实践有力地驳斥了不可知论,因为它能够把A. 真理变成现实B. 谬误转化为真理C. 人的认识能力无限提高D. 人的认识器官无限延长16 、两条根本对立的认识路线是A . 可知论与不可知论B . 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C . 唯物主义反映论与唯心主义先验论D . 能动革命的反映论与直观被动的反映论17 、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这是A. 一切唯物主义的观点B. 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C. 唯心主义的观点D. 形而上学的观点18 、瑞士昆虫学家保罗。

第三章-复合命题及其推理-练习题(第二次)知识分享

第三章-复合命题及其推理-练习题(第二次)知识分享

第三章-复合命题及其推理-练习题(第二次)第三章复合命题及其推理练习题(第二次)必做题一、单项选择1.“只有甲认识错误才能改正错误。

”以下各项中没有明确表达这句话含义的是( D )A.除非甲认识错误,否则不能改正错误。

B.如果甲不认识错误,那么不能改正错误。

C.如果甲改正错误,那么甲认识了错误。

D.只要甲认识错误,就能改正错误。

2.“并非小张既高又胖。

”如果这句话是真的,则下列与之相等值的是(C)A.小张既不高又不胖。

B.小张高但不胖。

C.如果小张高,那么他不胖。

D.如果小张不高,那么他胖。

3.在讨论一项提案时,会议的主持者说:“每一个与会者,要么支持A提案,要么支持B提案。

”根据主持者的话,下列各句中不能确定必真的是( C )A.如果支持A提案,那么不支持B提案。

B.或者支持A提案,或者支持B提案。

C.或者支持A提案,或者不支持B提案。

对A提案和B提案,不能两个都支持。

4.某人涉嫌盗窃而受审。

检察官和辩护人有如下一段对话:检察官:“如果被告人盗窃,那么他有同伙。

”辩护人:“这不是真的。

”辩护人的本意是说被告人不是盗贼,但他的辩护却使愚蠢的。

这是因为( C )A.辩护人没有正面回答检察官的问话。

B.辩护人承认被告人盗窃时有同伙。

C.辩护人承认被告人盗窃,但没有同伙。

D.辩护人不承认被告人盗窃,也不承认他有同伙。

5.如果治疗准确并且抢救及时,那么这个病人就不会死亡;现在这个病人不幸死亡了。

从以上前提出发,能必然推出的结论是( D )A.对这个病人的诊治既不准确,抢救也不及时。

B.对这个病人的诊治不准确,但抢救及时。

C.对这个病人的诊治是准确的,但抢救不及时。

D.如果对这个病人的诊治准确,那么死因是对这个病人抢救不及时。

6.以“如果甲和乙都不是作案者,那么丙是作案者”为一前提,若再增加以下一个前提可必然推出“乙是作案者”的结论。

这个前提是( D )A.丙不是作案者。

B.甲是作案者。

C.甲和丙都是作案者。

《万以内数的认识》错题分析

《万以内数的认识》错题分析

《万以内数的认识》错题分析错例1:学生错误答案:2800, 2100, 1080错因分析:学生出现错误的原因主要有两个:1.没有认真的阅读题目的要求,对题目要求没有真正的理解。

2.对相关估计的知识理解不够,解题不够灵活。

指导措施:1.针对第一种错因,让孩子阅读题目要求,并说说怎么理解这个要求的。

强调“接近几千元”的含义,根据要求进行解题。

2.针对第二种错误,需要进行找一个数的近似数的方法指导,明确近似数的含义,举例说明求一个数的近似数的方法:看这个数接近哪一个整百数或整千数,它的近似数就是几百或者几千。

对个别出错较多的孩子进行单独的讲解。

错例2:错误答案:办公柜:1100元,办公桌:980元错因分析:主要错在对相关的信息分析不够,也有的孩子凭借主观想象,不进行相应的分析判断:总觉得柜子要比桌子贵。

指导措施:首先让孩子读一读题目中的相关信息,说说对每个信息的理解。

然后指导解决此类问题的方法:先根据题目中的信息找到谁和谁有关系,在这有关系的两个量中谁是贵的,谁是便宜的。

比如这道题目,根据所给的数据可知:办公柜和办公桌都比办公椅贵得多。

要想知道办公桌和办公柜各多少钱,只要找到有关它们两个比较的信息就可以了,根据“办公桌比办公柜要贵一些”这个信息,就可以判断得出结果。

错例3:错误答案:8000 – 5500=3500(元)错因分析:解决问题的灵活度不够,口算正确率不高。

这道题目有3个小问题。

系统的去读一读会明白:第三个小问题与第一个小问题是紧密联系的,只需要把8000与第一小题算出的结果5500相比较即可。

再是有的孩子口算的熟练程度和正确率需要提高。

指导措施:让学生通读全部题目,比较每一个问题,说说有什么发现,找到题目之间的联系。

告诉孩子:在解决数学问题时,首先要认真把题目要求读清楚,然后把问题中信息和问题完整的读两遍,明确题目中给的信息和问题,找到解决问题所需要的信息,然后在根据数量关系进行解答。

这样,帮助孩子理解解决问题的步骤,然后再指导分析数量关系,提高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

法理学章节练习题——法律行为-自考法学类法理学(一)试卷与试题

法理学章节练习题——法律行为-自考法学类法理学(一)试卷与试题

《法理学》章节练习题—— 法律行为试卷总分:120答题时间:90分钟名词解释参考答案: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它包括合法行为与违法行为、(意思)表示行为与非表示行为(事实行为)、积极行为(作为)与消极行为(不作为)。

参考答案:即法律规定的或通过法律解释确定的构成法律行为的要素所形成的联结方式。

参考答案: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具有一定的法律意义、与法律规范内容要求相符合的行为。

参考答案:是行为人所实施的违反法律规范的内容要求、应受惩罚的行为。

参考答案:又称“作为”,指以积极、主动作用于客体的形式表现的、具体法律意义的行为。

参考答案:又称“不作为”,指以积极、抑制的形式表现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参考答案:是指行为人基于意思表示而做出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参考答案:指非经行为者意思表示而是基于某种事实状态即具有法律效果的行为。

这种基于事实而生效力的行为,在法学上又称为事实行为。

参考答案:是指必需具备某种特定形式或者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

参考答案:法律行为,[5分]1.法律行为的结构,[5分]2.合法行为,[5分]3.违法行为,[5分]4.积极行为,[5分]5.消极行为,[5分]6.表示行为,[5分]7.非表示行为,[5分]8.要式行为,[5分]9.不完全行为,[5分]10.是指不发生法律效力或仅有部分效力的法律行为,这其中包括无效的法律行为、效力未定的行为和失效的法律行为等等。

简答题参考答案:所谓法律行为,就是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上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的行为。

根据法律行为的定义,法律行为具有下列特点:①法律行为是具有社会意义的行为。

所谓社会意义,是指法律行为能够产生社会效果,造成社会影响,具有交互性。

或者说,法律行为不是一种纯粹自我指向的行为。

②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性。

所谓法律性,是指法律行为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

具体说来,首先,法律行为是由法律所调整和规定的行为。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3.2《做更好的自己》同步练习题(含答案)

部编版《道德与法治》七年级上册3.2《做更好的自己》同步练习题(含答案)

做更好的自己知能演练提升能力提升1.“只有那些知道控制自己的缺点,不让这些缺点控制自己的人才是强者。

”对这句话认识正确的是()A.只有拥有良好的自制能力才能不断完善自我B.有自制力就能成为强者C.缺点具有很强的控制力D.人们不能控制缺点2.小军的学习成绩十分优秀,但学校期末表彰优秀学生时,他榜上无名。

你认为小军应采取的态度是()A.无所谓,我还是我,该怎么活还怎么活B.都是睁眼瞎,懒得理他们C.老师也糊涂了,不说了,省得印象不好D.好好想一想,被评上的同学好在哪里,我也比照学一下3.中学生很关注自己的形象,我们关注和追求的自身美应该是()A.能穿名牌服装B.仅有外表美就行C.外在美与内在美的和谐统一D.指体态的优美4.“如果可以接受自己也不那么完美,就不用忙着去粉饰了;如果可以承认自己并不那么伟大,就不用急着去证明。

”这一人生感悟启迪我们要()A.克服依赖心理,发展自我B.客观认识自己,接纳自我1C.磨砺坚强意志,锻炼自我D.不断迎接挑战,战胜自我5.在认识自我、接纳自我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有完善自我的意识和行动。

完善自我应该()①提高自己的自我控制能力②适当展示自己的优点,发挥自己的长处③学会用发展的眼光看待自己④勇于接受挑战,在挑战中体现自己在集体中的价值A.①②③④B.①②③C.①③④D.①②④6.下列态度中,能体现“用发展的眼光看自己”这一要求的是()A.经常反省,我一定会进步的B.自知者明,要全面认识自己C.人无完人,有点缺点没关系D.相信自己,我才是最优秀的探究创新7.辨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现在有不少同学刻意追求衣着打扮,他们认为这才叫“美”。

8.在开学后的第一次班会上,王兴向同学们这样介绍自己:“我在小学时,被同学们称为小机灵、调皮鬼。

叫我小机灵是因为我的动作比较灵活,头脑也比较聪明,我上课爱思考、爱发言,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说我是调皮鬼是因为我经常在教室里打闹,有时上课也管不住自己,为此也被老师批评过。

把数字看错的练习题

把数字看错的练习题

把数字看错的练习题数字,作为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无论是日常生活中的购物清单,还是科学研究中的数据分析,正确理解和处理数字都至关重要。

然而,现实中我们时常会犯错,将数字看错,导致错误的计算和误导的结论。

为了加强我们对数字的认识和理解,下面将提出一些把数字看错的练习题。

练习题1:多少天的长假?2022年元旦是星期六,假设你安排了一次长假从元旦开始一直到周四。

那么,这次长假持续了多少天呢?答案:这次长假并没有持续7天,而是6天。

由于元旦是星期六,那么周四实际上是1月6日。

所以,这次长假只有5天(1月1日-1月5日)。

练习题2:数字游戏在这个数字游戏中,你需要思考,从给定的数字中找到规律,然后回答问题。

给定数字序列:3, 7, 12, 18, 25, ...问题:下一个数字是多少?答案:观察数字序列,我们可以发现每个数字都是前一个数字加上一个递增的数字。

即,第一个数字是3,第二个数字是7(3 + 4),第三个数字是12(7 + 5),第四个数字是18(12 + 6),以此类推。

所以,下一个数字应该是25 + 7 = 32。

练习题3:内外数字在这个练习中,你需要识别并区分数字中的内部和外部数字。

给定数字:54321问题:找出这个数字中的内部数字和外部数字。

答案:内部数字是432,外部数字是1和5。

练习题4:数字拆分在这个练习中,你需要将一个较大的数字拆分成几个较小的数字,并对其求和。

给定数字:98765问题:将这个数字拆分成三个数字,每个数字是什么?然后,求这三个数字的和是多少?答案:将98765拆分成98, 76, 5。

然后,计算98 + 76 + 5 = 179。

练习题5:数字迷宫在这个数字迷宫中,你需要根据给定的条件解开谜题。

给定条件:一个两位数加一个两位数等于一个三位数。

问题:找出满足这个条件的一个示例,并计算这个三位数。

答案:例如,27 + 53 = 80。

所以,这个三位数是80。

爱护水资源习题及答案

爱护水资源习题及答案

第四单元课题1 爱护水资源测试题1.下列对水的认识错误的是()A.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天然资源B.水是人类宝贵的资源,应爱惜水C.我国淡水资源十分丰富,但人均占有量居世界八十几位D.水资源不足,将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危机2.水污染主要来自:①工业生产中废渣、废液的任意排放;②雨水和土壤接触;③农业生产中农药、化肥的过量使用;④城市生活污水的任意排放。

其中正确的是()A.①②③B.②③④C.①③④D.①②③④3.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水有自净能力,因此不会被污染B.水资源非常丰富,无需节约用水C.只要是无色、透明的水,就一定未被污染D.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需水量会不断增加4.人类解决水危机的方法是()A.节约用水,合理用水B.用海水灌溉农田C.大量开采地下水D.海水淡化5.水是一种重要的自然资源,与人类和生物的生存、工农业生产息息相关,以下关于水的叙述正确的是()A.地球表面有3/4的面积覆盖着水,因此,水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资源B.水和空气都是生命之源C.纯净的矿泉水不含任何化学物质D.身体健壮的人饮用被污染的水,无任何危险6.下图中,A和B均为节水标志。

其中为我国新千年启用的“国家节水标志”,同时也是节水型器具的标志。

7.保护环境,人人有责。

下列做法,与保护环境的倡导不相符的是()①污水排入大明湖②随意丢弃方便袋③植树种花搞绿化④禁用含磷洗衣粉⑤护城河旁烧垃圾A.只有①⑤B.只有①③C.只有①②⑤D.只有③④8.一壶水烧开后,壶盖被顶开,这是因为()A.水分子运动速度快,撞开壶盖B.水分解成氢气和氧气C.水由液态变成气态,分子间隔增大,体积膨胀D.水分子分成氢原子和氧原子后粒子数目增多9.节约用水和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你认为下列做法与之不相符的是()A.洗菜、洗衣、淘米的水用来浇花、拖地、冲厕所B.将活性炭放入硬水中使其软化C.合理施用农药、化肥,以减少水体污染D.加强工业废水的排放监控,坚持达标排放10.下列有关地球上水的分布、循环、利用的说法中正确的是()A.陆地淡水约占地球总水量的96.53%B.水是生物生存所需的最基本的物质之一C.人类直接利用最多的是海洋水D.水循环的环节只有蒸发和降水11.是极度缺水的城市。

刑法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刑法学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考试专科复习题及参考答案刑法学一、选择题:1.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理论的是A.没有行为就没有犯罪B.犯罪目的是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C.犯罪手段是犯罪成立的必备要件D.犯罪客体属于犯罪客观方面的内容2.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参加劳动的A.按劳取酬B.可以酌量发给报酬C.不发报酬D.根据劳动表现发给报酬3.某甲将某乙打昏在地,路过此地的某丙见乙昏迷,趁机将乙装有5000元现金的提包拿走;甲和丙的行为属于A.共同犯罪B.非共同犯罪C.事先无通谋的共同犯罪D.任意共同犯罪4.某甲在1997年9月盗窃巨款后外逃,于1999年4月归案;对某甲适用刑法应采用的原则是A.从新原则B.从新兼从轻原则C.从旧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5.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区别的关键是A.行为人的预见程度不同B.行为人的预见内容不同C.行为人对结果是否发生的意志内容不同D.行为人对行为是否实施的意志内容不同6.下列人员中,因为精神因素而不负刑事责任的是A.没有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B. 间歇性精神病人C. 又聋又哑的人D.完全丧失辨认能力的病理性醉酒的人7. 减刑适用的对象是被判处A.管制的犯罪分子B.拘役的犯罪分子C.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D.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8.下列情形中可以实行正当防卫的对象是A.杀人后,正要逃离现场的行为人B.欲实施强奸而尾随、跟踪妇女的行为人C.驱使训练有素的动物侵害他人的行为人D.家养动物侵害他人的动物主人9. 下列犯罪中属于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是A. 盗窃枪支、弹药罪B.劫持航空器罪C. 武器装备肇事罪D.间谍罪10. 甲欲杀乙,将毒药投入乙的饭食中;乙服食后,甲后悔,赶紧说明情况,并将乙送往医院抢救;医院在抢救过程中检查发现,甲所投放的“毒药”根本没有毒性,乙安然无恙;甲的行为属于A.不构成犯罪B. 犯罪中止C. 犯罪未遂D.犯罪既遂11.拐卖妇女过程中又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应当A.以拐卖妇女罪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B.以强奸罪从重处罚C.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D.按拐卖妇女罪和强奸罪实行数罪并罚12.成立紧急避险的条件必须是A.有条件逃跑、报警B.直接对抗危险C. 进行正当防卫D.出于迫不得已13.非法行医罪的主体是A.未按操作规程进行医疗的医护人员B. 任何人C.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D.没有医疗实践经验的人14.某甲意图杀害乙,在乙就餐的食堂的饭菜中投毒;某甲的行为属于A. 想像竞合犯B.连续犯C.结合犯D.结果加重犯15.滥用职权罪的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必须出于A.故意B.过于自信的过失C.疏忽大意的过失D.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16. 偷税罪的犯罪主体是A.一般主体B.纳税人C.扣缴义务人D.纳税人、扣缴义务人17. 某甲为骗取保险金,为自己的厂房投保;在保险合同生效后,指使他人放火烧毁厂房,并殃及附近居民安全;对某甲的行为应A.以放火罪论处B.以保险诈骗罪论处C.以放火罪和保险诈骗罪并罚D.按牵连犯以放火罪从重处罚18.被害人王某女向公安机关控告孙某在2年前强奸了她,公安机关认为证据不足而未予立案;之后不久,孙某因犯盗窃罪在刑事拘留期间交代了曾强奸王某的事实;对孙某所犯的强奸罪应适用A.时效中断B.不予追诉C.时效延长D.根据认罪态度决定是否追诉19. 决定罚金数额的根据是A.罪行轻重B.犯罪情节C.经济能力D.认罪态度20.我国的船舶航行在公海时,发现犯罪分子正在该船舶上实施犯罪,我国刑法对犯罪分子是A.必须适用的B.不适用的B.可以适用的 D.酌情适用的21. 我国的留学生K,在他国校园寻衅重伤我国大学生C;我国刑法对K是A.有管辖权B.实行豁免C.无管辖权D.通过外交途径解决22.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下列行为,15周岁的人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是A.强奸B. 绑架C.决水D.抢夺23.下列行为中,属于共同犯罪的是A. 甲乙互不相识,同时在一仓库内行窃B.甲乙共同强奸妇女C.甲教唆13岁的乙投毒D.甲乙同时基于过失构成犯罪24.下列表述中符合我国刑法理论及刑法规定的是A.所有不作为均是过失犯罪B. 有因果关系就要承担刑事责任C.对单位犯罪一律采用双罚制处罚D.对想像竞合犯按一重罪处罚25.正当防卫中不法侵害的范围是指A.犯罪行为B.违法行为C.违法和犯罪行为D.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26.管制的特点是A. 犯罪分子享有完全的人身自由B.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限制其一定自由C.剥夺犯罪分子一定的人身自由D.犯罪分子应当接受人民法院和群众的监督27. 犯罪分子实施的下列行为中,属于重大立功的是A.协助司法机关捕获其他犯罪嫌疑人的B.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C.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D.揭发他人犯罪,查证属实的28.某甲在审判时被认定犯一罪,判处有期徒刑7;执行3年以后,发现他还有两个罪未经判决,又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5年;这时,决定执行的刑期的幅度应该是A. 4—13年B. 7—20年C. 9—13年D. 7—16年29.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的,构成A.盗窃罪B. 诈骗罪C.复制电信码号罪D.盗窃通信线路罪30. 某国有企业经理李某利用职务便利,以假发票报销,共计20000元;对李某的行为应当A.以诈骗罪论处B.以侵占罪论处C.以职务侵占罪论处D.以贪污罪论处31.对单位行贿罪的主观方面必须出于A.犯罪故意B.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C.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D.谋取正当利益的目的32.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A.国家工作人员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C.司法工作人员D.行政执法工作人员33.某甲为某法院审判人员,在审理一起民事案件时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事后某甲按事先约定从案件当事人处非法收受了数额较大的现金对某甲的行为应当A.以徇私枉法罪论处B.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论处C.以受贿罪论处D.以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和受贿罪中处罚较重的犯罪论处34.某甲夜间潜入一仓库盗窃粮食,为将粮食从麻袋中倒出,而用打火机烧麻袋,结果引起火灾,将仓库烧毁;某甲构成A.盗窃罪B.放火罪C. 失火罪D.盗窃罪和失火罪35.交通肇事罪的主体A.只能是交通运输人员B. 只能是非交通运输人员C.只能是交通管理人员D.既可以是交通运输人员也可以是非交通运输人员36.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的资金归个人进行非法经营的,构成A.非法经营罪B.挪用资金罪C.挪用公款罪D.挪用特定款物罪37. 被告甲系某村农民,该村曾发生过因关闭门窗使用炭盆生火取暖致人二氧化碳中毒死亡的事件,甲对此也知道;某年冬天,因天气奇冷,甲拿出家中木炭生火取暖,并紧闭门窗,以防止暖气外泄;后因室内二氧化碳过多,除甲外,其妻乙和子丙均中毒死亡;甲的行为A. 系意外事件B.构成间接故意杀人罪C. 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D.系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38.某甲意欲杀乙,正举刀准备砍杀乙时,有人经过乙旁,甲见人来,遂仓皇逃离;对于甲A. 可以比照预备犯从重处罚B. 不应处罚C.可以比照犯罪既遂处罚D.以犯罪未遂处罚39.关某因犯倒卖文物罪,被判无期徒刑;服刑12年后,因表现良好而获得假释;在假释考验期间的第六年,关某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被判刑9年;根据刑法规定,对关某应撤销假释,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具体的做法是A. 在9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B. 在9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C. 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D.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40.甲为还赌债,绑架富翁乙之子丙,并勒令乙拿出20万元才肯放人;乙报警,甲知道后,异常生气,遂将丙杀死;甲的行为A. 构成故意杀人罪一罪B. 构成非法拘禁罪与故意杀人罪两罪C. 构成绑架罪一罪D. 构成绑架罪和故意杀人罪两罪41. 刘某在香港以84万港元的价格购买了12公斤金条;次日上午,刘某携带经过伪装的金条从某海关入境,入境时未向海关申报,企图将黄金运往内地销售;经鉴定,该批黄金价值人民币100万元,应缴纳关税8万元;刘某的行为构成A.走私贵重金属罪和偷税罪两罪B.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C.走私贵重金属罪D.偷税罪42.某甲想杀死乙,趁天黑后在乙家院落隐藏等待乙回来;见到“乙”的身影后,甲从藏身之处跳出,用事先准备好的石头将“乙”砸死;邻居听到动静出来查看,电筒的光线使甲发现原来他杀死的不是乙,而是准备到乙家串门的同村的丁某;甲的认识错误属于A.手段错误B.对象错误C.客体认识错误D.因果关系错误43.被告人甲在某市平安保险公司购买了家庭财产保险,保险金额为50万元;为了骗取保险金,甲于某日深夜将家中财物全部转往他处藏匿,并伪造被盗现场,要求保险公司理赔,领取保险金额50万元;甲的行为构成A.诈骗罪B.合同诈骗罪C.保险诈骗罪D.金融诈骗罪44.李某参与赌博,输给王某5万元,输光后,要抢回这笔钱;王某为了防止钱被抢走,打伤了李某,王某的行为属于A. 正当防卫B. 紧急避险C. 防卫过当D. 故意犯罪45.万某犯某罪,应判处有期徒刑7年,该罪的法定最高刑是10年,对万某的追诉时效是A. 7年B. 10年C. 15年D. 20年二、判断题:正确的在题后括号内打“√”;错误的打“×”1.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或者免除处罚;2.对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既不能适用死刑立即执行,也不能适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3.十四周岁以下的人实施任何刑法禁止的行为的,都不负刑事责任;4.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犯罪;5.玩忽职守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6.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以挪用特定款物罪从重处罚;7.妇女不可能成为强奸罪的主体;8.任何犯罪必然给犯罪对象造成一定损害;9.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10.非法拘禁他人,具有殴打情节的,才构成非法拘禁罪;11.王某与李某有仇;一日,王某趁李某不注意,将一包砒霜投入李的水杯内;李饮后死亡;王某的行为构成了投放危险物质罪;12.对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也可以适用假释;13.甲欲杀乙,故意将装好子弹的枪支交给丙,并骗丙说是空枪,叫丙向乙瞄准恐吓乙,结果乙中弹身亡;甲、丙不构成共同犯罪;14.破坏交通工具罪的犯罪对象是该罪构成的必要要件;15.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犯罪原因与犯罪行为之间的联系;16.伪证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17.行为人系醉酒人是导致行为人无责任能力的因素;18.在我国,精神病人不适用死刑;19.管制由人民法院判决,由劳改机关执行;20.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原判刑罚的二分之一;21.防卫过当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之一;22.按照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将共同犯罪人分为组织犯的实行犯、帮助犯和教唆犯;23.在不实行数罪并罚时,法定的管制期限为3个月以上3年以下;24.是否成立犯罪既遂,取决于是否发生了预期的犯罪结果;25.有权对刑法进行司法解释的机关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6.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中的犯罪分子分为主犯、从犯、胁从犯、教唆犯;27.紧急避险所保全的利益应当等于受损害利益;28.刑法第335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该条采取的是简单罪状;29.某甲盗窃15000元人民币之后逃跑,后因害怕被抓获而向公安机关写信如实交待了自己所犯罪行及赃款藏匿地;甲在去投案的路上被警方抓获,某甲的行为是一般悔罪表现;30.甲殴打乙,乙受伤昏迷倒地,甲扬长而去,乙苏醒后,拣起石块,追上甲并将甲打伤;乙的行为属于防卫不适时;三、名词解释:1.刑法的溯及力:2. 犯罪构成:3.危害行为:4.不作为:5.犯罪故意:6.意外事件:7.犯罪未遂:8.惯犯:9.紧急避险:10.自首:11.假释:12.时效:13. 间谍罪:14.绑架罪:15.妨害公务罪:四、简答题:1.简述刑法的解释的含义及其分类;2.如何理解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3.如何理解我刑法溯及力的规定4.我国刑法中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有哪些5.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是什么6.危害行为的特征有哪些7.什么是刑事责任能力具有哪些内容8.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与故意因素是什么9.刑法中的事实认识错误包括哪些10.自动放弃犯罪的中止具有哪些特征11.教唆犯具有哪些特征12.继续犯具有哪些特征13.简述正当防卫的成立条件;14.我国刑法对于死刑的限制表现在哪些方面15.简述我刑法中的追诉时效的延长;五、案例分析:1.1999年5月,林某得知外村的张某要到村里来收购铝丝,产生盗窃架设到田间供生产用的电线的犯罪意图;经过一番准备,于5月14日夜里,林某携带克丝钳和其他工具来到田间,剪断四根电力铝线,计三十九点五公斤,以每公斤二元五角卖给张某,共得赃款九十八元;第二天上午,一位妇女到田间劳动,碰到盗剪后悬落在田间的一截电线,触电死亡;对本案中林某应如何定罪处罚,并说明理由;2.丁某流窜到火车站候车室看到两位军人聊天兴趣正浓,不注意身边放的提包,丁顺手牵走,到僻静处打开查看,没有什么钱物,却有“五四”式手枪1支、子弹20发;后丁又返回候车室趁两名旅客打瞌睡之机先后进行盗窃,得赃款198元;丁将枪支、子弹邮寄给当地派出所,将赃款挥霍;问:丁某构成何种罪怎样处罚说明理由;3.国家工作人员甲贪污公款八万元,逃到外地友人处,经友人规劝,甲向原单位党委写了一封信,信中交待了自己的罪行、赃款去向,并表明原意投案,还向单位告知了当时居住得地址;单位向当地检察机关报告了该情况,检察机关派人对甲进行抓捕,在火车站将甲抓获;经查甲已购买了回程得车票准备回去投案;甲後归案,还检举原单位乙贪污二百余万元的事实,后该案得以侦破,认定甲有重大立功;对甲进行刑罚裁量的时候应当如何处理说明理由;参考答案一、选择题1.A2.B3.B4.D5.C6.D7.C8.C9.C 10.C 11.A 12.D 13.C 14.A 15.A 16.D 17.C 18.C 19.A 20.A 21.A 22.A 23.B 24.D 25.C 26.B 27.B 28.D 29.A 30.D 31.C 32.B 33.D 34.C 35.D 36.C 37.C 38.D 39.D 40.C 41.B42.B 43.C 44.D 45.C二、填空题1.√2.√3.√4.×5.×6.×7.×8.×9.√ 10.× 11.×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三、词语解释题1.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对于其生效以前未经审判或者尚未确定的行为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就是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是没有溯及力;2.犯罪构成:是指依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有机统一;3.危害行为:是指表现人的意志或者意识,危害社会的行为;4.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法律义务,能够履行而不履行的危害行为;5.犯罪故意: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6. 意外事件: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不认为是犯罪;7.犯罪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具体犯罪构成的实行行为,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形态;8.惯犯:是指以某种犯罪为常业,或者以犯罪所得为主要生活来源或挥霍来源,或者犯罪已成习性,在较长时间内反复实施同一种犯罪行为,刑法明文规定对其以一罪论处的犯罪形态;9.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的行为;10.自首:是指犯罪分子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或者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行为;11.假释: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罚之后,如果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司法机关可以附条件地将其提前释放的刑罚制度;12.时效:是指刑事法律所规定的国家对犯罪人行使刑罚请求权或刑罚执行权的有效期限;13.间谍罪:是指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行为;14.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行为;15.妨害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人大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或者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的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或者故意阻碍国家机关、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虽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但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四、简答题:1.答:刑法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阐明;刑法解释的主要分为:1. 按刑法解释的效力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学理解释;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具有法律约束力;2. 按刑法解释的方法分为: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论理解释又分为扩张解释与限制解释;2.答:我国刑法第6条第1款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这是我国刑法关于空间效力的基本原则;所谓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是指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空间区域,包括领陆、领水、领空;我国刑法第6条2款还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根据我国承认的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我国驻外使领馆受我国的司法管辖;我国刑法第6条在确立属地管辖基本原则的同时,提出了法律特别规定的例外情况主要是指:1刑法第11条关于“享有外交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2刑法第90条规定:“民族自治地方不能全部适用本法规定的,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本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3刑法施行后国家立法机构制定的特别刑法的规定,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若出现法条竞合,按照“特别法优于普通法”的原则处理;4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作出的例外规定;3.答:我国刑法第1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本法施行以前的行为,如果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如果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的,依照本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如果本法不认为是犯罪或者处刑较轻的,适用本法;”第12条第2款规定:“本法施行以前,依照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的生效判决,继续有效;”根据这一规定,对于新刑法施行前这段时间内发生的行为,应按以下不同情况分别处理:1当时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而修订后的刑法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即修订后的刑法没有溯及力;2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但修订后的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只要这种行为未经审判或者判决尚未确定,就应当适用修订后的刑法;3当时的法律和修订后的刑法都认为是犯罪,并且按照修订后的刑法总则第四章第八节的规定应当追诉的,原则上按当时的法律追究刑事责任;4如果当时的法律已经作出了生效判决,继续有效;4.答:根据我国刑法,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为犯罪行为所危害的社会关系;犯罪客体是行为构成犯罪的必备要件之一;某种行为,如果没有或者不可能危害任何一种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那就不可能构成犯罪;犯罪客观方面,是指刑法规定的,能够说明行为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侵害的客观外在表现;犯罪客观方面是构成犯罪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犯罪活动的客观外在表现;犯罪主体是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并且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和单位;犯罪主观方面是指行为人对其所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过失的心理态度;是构成任何犯罪不可缺少的主观要件;5.答: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主要有以下五点: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未必;犯罪对象本身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具体物或者具体人;单从犯罪对象去看,是分不清犯罪性质的,犯罪对象只有通过其所体现的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由于犯罪客体是每一犯罪的必要要件,它的性质和范围是确定的,所以它可以成为犯罪分类的基础;刑法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就是根据犯罪客体来划分的;5犯罪对象是具体的人或物,因此可以凭借人的感觉器官来感知;犯罪客体则是凭借人的思维才能认识的观念上的东西;6.答:我国刑法上的危害行为是指表现人的意志或者意识,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危害行为是对社会有害的行为;危害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是行为的社会性特征;对社会无害的身体举止不会被作为犯罪客观方面的要件规定下来;2危害行为是在行为人的意识和意志支配下的行为;人的无意识和无意志的身体动静,即使客观上造成损害,也不是刑法意义上的危害行为;人的意识和意志,是危害行为的主观内在特征;所以,缺乏人的意识和意志支配的身体动静即使在客观上造成了损害后果,也不属于危害行为;7.答: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构成犯罪并承担刑事责任所必需的,行为人具备的刑法意义上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刑事责任能力中的辨认能力和控制能力之间,存在着有机的联系;一方面,辨认能力是刑事责任能力的前提和基础;另一方面,在具备辨认能力的基础上,还需要有控制能力才能具备刑事责任能力;影响和决定人的刑事责任能力程度的,有两个方面的因素:1人的知识和智力成熟程度,2精神即人的大脑功能正常与否的状况;前者主要受成长的年龄因素的制约;后者则受到精神状况的制约;此外,重要器官生理功能的丧失对刑事责任能力的程度也会有一定的影响;8.答:犯罪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犯罪故意包括认识因素和意志因素两个方面的内容,实施危害行为的行为人在主观方面必须同时具备这两个方面的要素,才能认定具有犯罪的故意;犯罪故意的认识因素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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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错误习题
ID(1821): 殡仪馆美容师甲某,一日见停尸房推进一满身酒气的年轻漂亮女尸,遂起歹意,于是美容师甲某半夜潜入停尸房,对女尸实施了奸淫。

不料当甲某起身时却发觉这个女尸悠悠醒来,并见她从上衣口袋里掏出一手机,拨通了110:"喂!110吗?我的丝袜不见了……" 请问:对于甲的犯罪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侮辱尸体罪未遂
B. 侮辱尸体罪既遂
C. 强奸罪未遂
D. 强奸罪既遂
正确答案:A
评析:考察知识点:对象认识错误解析:色男甲误把活人当作尸体侮辱,且两种对象体现不同的社会关系,属于犯罪对象的认识错误,对于甲的认识错误,应该在主客观统一的范围内认定犯罪,故定性为侮辱尸体罪。

又因为被奸尸体死而复生,成为对象不能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即遂,故选A
ID(1827): 甲男明知乙由只有13周岁,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

于是在征得乙女的同意后与乙女发生了性交。

甲的行为属于下列何种情形?
A.幻觉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
B.法律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
C.对象认识错误,构成奸淫幼女罪
D.客体认识错误,不构成奸淫幼女罪
正确答案:B
评析:答案及解析:B 刑法中的认识错误分为事实认识错误和法律认识错误。

事实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的性质、手段、对象以及其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认识错误。

法律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在有意识地实施某种行为时,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或法律意义的认识错误。

本题中甲“误以为法律并不禁止征得幼女同意后的性交行为”,是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的认识错误,故应选B项。

《刑法》第236条第2款规定:“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本题中,甲明知乙只有13周岁,而与乙性交,甲显然构成奸淫幼女罪。

值得注意的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的补充规定》中,将原来应定奸淫幼女罪的行为,规定认定为强奸罪,奸淫幼女罪的罪已经取消
ID(7060): 甲乙有仇,甲为了报复乙,将一张画有人形和写有乙名字的字符烧毁,企图靠神力将其杀死。

甲的行为
A.故意杀人
B.手段认识错误
C.意外事件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B,D
ID(1846): 刘某意欲杀死与其妻通奸的吴某。

一日,刘某谎称进山打猎,半路返回,在自家大门对面树丛中守候。

深夜,刘某见一人敲其家门,便开枪射击,未料到被打死的是前来报丧的妻弟。

对刘某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A.意外事件
B.故意杀人罪(未遂)
C.故意杀人罪(既遂)
D.过失致人死亡罪
正确答案:C
评析:【答案】C【考点】事实错误的处理【解析】同种类的对象错误不影响犯罪故意的成立,也不影响犯罪既遂的成立
ID(1848): 某甲上山打猎,一天未得成果。

傍晚回村时发现村边草丛中有一物件时隐时现,遂认为是野兔而开枪射击,结果击中一挑野菜的村妇,并致其轻伤。

对甲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A.因某甲行为属于对象错误,当然不构成犯罪
B.因只是致人轻伤,故某甲不构成犯罪
C.某甲构成故意伤害罪
D.某甲构成过失伤害罪
正确答案:B
评析:【答案】B【考点】过失犯罪的认定【解析】过失致人轻伤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ID(1850): 根据我国的刑法学说和司法实践,最有可能排除某种犯罪故意的认识错误的是:
A.法律上的认识错误
B.对象认识错误
C.手段认识错误
D.客体认识错误
正确答案:D
评析:【答案】D【考点】认识错误【解析】法律上的认识错误,是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法律性质有不正确的理解。

处理法律上的认识错误的总原则是: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依法判定,不因主观上的认识错误而发生变化。

因此排除选项A。

如果行为人对犯罪对象认识有错误,但是对犯罪客体认识没有错误,则对刑事责任不发生任何影响;据此,排除选项B。

手段的认识错误,不影响罪过成立,但是如果危害结果没有发生,行为人只负犯罪未遂的刑事责任。

据此,排除选项C。

客体认识错误的,则依行为人主观认识的客体种类定罪。

比如,甲认为乙包中藏有钱财实施抢劫,而乙包中实际藏有手枪,据此应当排除甲抢劫枪支罪的故意,即应当认定甲构成抢劫罪,而非抢劫枪支罪。

因此,选项D应选。

ID(1855): 张因为犯罪而被公安机关通缉,但本人并不知道正受到通缉。

便衣警察李某认出某张,立即上前抓捕。

某张以为遇到歹徒,奋起反抗,致便衣警察李某重伤。

某张的行为:()
A.构成脱逃罪和妨害公务罪
B.构成过失重伤罪
C.构成故意伤害罪(重伤)
D.不构成犯罪
正确答案:D
评析:【答案】D【解析】认定犯罪应当坚持主客观相统一原则,张的行为实际上属于意外事件
ID(1857): 某甲企图投毒杀害某乙,但因为使用的毒药没有达到致死量,所以仅导致某乙昏迷。

某甲误以为某乙已经死亡,将“尸体”背到山中掩埋,致某乙窒息死亡。

A.某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B.某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C.某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和帮助毁灭证据罪,属于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罚
D.某甲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数罪并罚
正确答案:B
评析:【答案】B【解析】甲的行为属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错误中的事前故意,所谓事前故意,是指行为人误认为第一个行为已经造成危害结果,出于其他目的实施了第二个行为,但实际上是第二个行为才导致预期的结果发生的情况。

如甲以杀人故意对乙实施打击,造成乙休克之后,甲以为乙已经死亡,为了毁灭罪证,将乙扔到水里,实际上乙是被水溺死的。

这种情况下,不影响故意犯罪的成立。

2002年10月10日晚上,王某(女)骑自行车下班回家。

当车骑至一转弯处时,被持刀隐藏试图抢劫的李某拦住,王某被吓得不知所措,李某抢得王某的手表一块,现金200元及自行车一辆。

抢完后,李某瞥了一眼王某,见四处无人,欲强奸王某。

此时王某已镇定许多,当李某向王某扑来时,王某蹲下捡起一块砖头,用力砸向李某,致其昏迷,王某趁机将手表、200元现金取回,骑车离开现场。

因夜已深,王某害怕,就准备休息,宿于路旁的一户农家中,随女主人的孙女同住一室。

李某清醒后返回家中,在院内发现了王某的自行车,就问其母杨某是否有一女子来过,并向杨某担白抢劫一事,杨某得知后怕其子受罚,遂告知李某,王某与其孙女同住,睡在外侧,遂李某持刀欲杀王某,杨某得知后不加阻拦,反而为其准备麻袋和绳索,李某进屋后,持刀猛刺向睡在外侧的人,待床上无动静后和杨某一起将尸体拖出,准备装入麻袋进行掩埋。

这时李某和杨某才发觉被杀者是李某的女儿,原来李某回家后的情况被惊魂未定难以入睡的王某听到,她为保卫自己将李某的女儿推出外侧,里侧在被子里放进枕头作掩怖,在李某和杨某准备埋尸体时,趁机从窗户逃走。

李某错杀女儿的行为如何定性
A.属对象认识错误
B.构成故意杀人罪
C.构成过失杀人罪
D.是犯罪既遂
正确答案: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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