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工作方案(最新)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整改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雅国土资名发[X]45号文件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文件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于X年10月至12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
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规范全镇耕地的使用和管理,坚持耕地红线不能突破、农地姓农底线不容触碰。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肃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
二、清理整治范围重点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问题,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主要包括三类问题:(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商品住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开发。
三、组织机构成立X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小组,小组名单如下:组长:X副组长:X成员:X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国土办,由X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专项清理整治的日常工作。
四、责任分工(一)各行政村负责开展对各自区域内农耕地上“大棚房”的拉网式摸底排查,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园必进、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按时上报镇专项清理整治小组办公室。
(二)镇专项清理整治小组办公室根据各村对“大棚房”的排查结果进行统计、汇总。
同时牵头负责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的整改治理工作,全程协调推进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三)各行政村积极配合镇专项清理整治小组对“大棚房”的强制拆除工作。
五、实施步骤(一)排查清理阶段(10月7日至10月20日)。
各村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将排查清查工作任务落实到人,逐村逐棚进行现场核查清理,全面收集整理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审批、备案等相关档案信息,逐一排查“大棚房”是否享受财政补助情况,以及是否存在涉嫌骗取涉农资金等财政补助、扶持资金进行非农建设的情况,确保排查清理不留死角,10月20号之前全面完成专项排查清理工作任务。
海城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海城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海城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一、背景大棚房作为一种违规建筑,不仅破坏了城市环境,而且存在安全隐患,对经济和社会发展也带来了诸多问题。
为了加强对大棚房的管理,保障城市环境的卫生和安全,同时稳定农村经济发展,海城区决定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二、行动目标1. 逐步清除区内所有大棚房,并确保无新增建设;2. 为农民提供更好的住房条件,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3. 加强城市环境的管理和维护。
三、行动内容1. 建立行动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分工,制定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2. 加强宣传工作,提高村民的意识,引导大家配合整治工作;3. 对大棚房情况进行全面摸底调查,建立大棚房数据库,并分类登记;4. 依法取缔违规建设,对不符合建设要求的大棚房进行拆除,要求拆除完全清理干净;5. 对符合规划要求的大棚房进行合法登记,并给予相应的补偿;6. 定期检查和监督违规建设情况,维护城市环境和农民权益。
四、行动措施1. 配合行政资源,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大棚房问题的管理和实施;2. 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和标准,明确各方职责和档案记录;3. 聚焦工作重点,对重点区域和单位进行排查,同时加强工作落实力和监管力;4. 加强宣传和教育,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到清理整治工作中。
五、行动成果1. 实现海城区内所有大棚房的清理工作,同时加强对新增大棚房建设的防控工作;2. 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农村经济发展水平,同时改善城市环境,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六、行动安排1. 行动方案制定:2021年9月;2. 大棚房摸底调查:2021年10月-11月;3. 大棚房拆除工作:2021年11月-2022年3月;4. 大棚房登记和补偿:2022年4月-5月;5. 防范新增违规建设:2022年6月至今。
七、行动评估1. 定期对行动成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和问题;2. 根据评估结果,适时调整和完善行动方案和实施措施。
关于开展“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开展“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最新)根据中央及省市县《关于开展专业大棚私建“大棚房”等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为全面清理整治X街道辖区内农业大棚私建“大棚房”和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情况,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开展清理整治行动,彻底查处街道范围内农业大棚私建“大棚房”等行为。
严格按上级要求,坚决纠正街道范围内擅自或变相将农业大棚用于其他非农业建设、以设施农用地项目名义违法用地、违法审核备案建设用地,特别是骗取“设施农用地项目”备案,擅自在农业大棚内违法建设居住屋舍或用于休闲、旅游、观光、餐饮等违法违规问题,促进土地管理利用秩序和设施农业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治的范围和内容街道内设施农业、大棚周边、附近或者大棚内部的所有非农业建设、加工、经营行为。
清查的主要内容:辖区内全部设施农用地(含养殖、规模化种植、工厂化作物栽培、钢架结构育苗等);以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为名或将设施农用地改变为居住、休闲、旅游、餐饮、加工、经营等非农业用途,包括田园综合体、大棚餐厅、“蒙古包”等;在大棚内、大棚附属房内及钢架结构玻璃或透明PC板为掩体的加工、经营、餐饮等;改变农业用途附属设施、超面积附属房等。
三、清理整治的步骤、措施(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25日-9月7日)结合全国大棚房清理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各级文件要求,街道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加强宣传,组织召开农业、国土、村建办、纪检监察、派出所、宣传办、各管理区、各村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专题部署清理整治工作。
(二)调查摸底、分类定性阶段(9月8日-25日)各管理区组织开展本管理区内农业大棚私建“大棚房”等农用地违法占用情况调查摸底和自查自纠工作。
管理区对辖区内设施农业项目逐个入园入棚,将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遗漏。
国土、村建办等部门根据排查情况,结合各上级部门提供的历年卫星遥感监测数据成果和设施农业项目备案台账,对存在违法违规建设的农业设施,严格依法依规定性,将清查出的违法违规情况,纳入台账管理,按照整改时限,分类研究处置对策,逐项销号管理。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汇编(25篇)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汇编(25篇)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汇编(1/25)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大棚房问题在我国农村地区日益突出,严重影响农村生态环境,制约农村农业现代化建设和乡村振兴。
为了推动大棚房问题的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制定本行动工作方案。
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力争在五年内全面清理整治农村地区的大棚房问题,实现农村生态环境的恢复与改善。
二、工作原则1. 依法依规。
严格执行土地利用管理法律法规,加强对大棚房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2. 综合施策。
全面考虑大棚房所涉及的生态、经济、社会等多方面因素,科学制定整治方案。
3. 突出重点。
根据各地实际情况,重点清理整治大棚房区域。
4. 分步实施。
实施分阶段、分领域的清理整治行动,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5. 精准整治。
对于不同类型的大棚房问题,采取相应的整治方式和措施。
三、工作内容1. 问题梳理。
通过对农村地区大棚房的普查和调查,梳理出存在的大棚房问题以及其影响程度。
2. 制定方案。
根据问题梳理结果,制定清理整治方案,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
3. 宣传教育。
加强宣传,提高农民对大棚房问题的认知,增强大棚房问题整治的合力。
4. 督促落实。
加强对地方政府的督导,确保各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5. 加强基层组织建设。
不断完善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的组织体系,加强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四、工作保障1. 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切实保障相关整治工作的资金需求,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2. 领导保障。
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大棚房问题的整治工作,确保工作能够得到真正的推动。
3. 法律保障。
加强对大棚房问题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增强整治工作的法律支持。
五、工作评估1. 定期评估。
每半年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一次评估,查看工作进展情况。
2. 现场考察。
不定期进行现场考察,查看清理整治效果。
3. 年度报告。
每年年底,各地报送年度清理整治工作报告,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方法。
六、工作期限本次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计划在五年内完成,届时农村地区的大棚房问题将得到根本性解决,为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最新)
进一步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方案根据1月15日全省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视频会议精神,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新一轮排查,全面核实“大棚房”底数,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X对“大棚房”整治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省市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的各种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现象,维护土地利用秩序,促进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整治范围从目前排查的情况看,“大棚房”问题比较复杂,整治工作必须做到“两个依照”,即依照法规、依照政策;“两个坚决”,即坚决整治整改到位、坚决不能搞一刀切。
一是属于“大棚房”一二类问题,要态度鲜明,坚决整治整改到位。
对在农业园区内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的私家庄园、别墅、住宅、度假酒店、商业养老、停车场等非农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对连栋温室改建餐厅、住宿、休闲娱乐等非农性质的,拆除温室内部经营设施,恢复温室农业生产功能。
二是备案手续不全、看护房超标等问题,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对农业大棚看护房建设超标,主要看其性质和用途,采取分类处置。
用于农业生产的,整改到规定标准;用于商业性经营或出租的,无论是否超标,停止经营活动,恢复农业生产用途。
对农业园区备案手续不全,向经营主体解读政策,明确办事流程,限期完善备案手续。
三是在大棚内适当硬化地面但从事农业生产的,例如食用菌棚室、育秧育苗、立体栽培、无土栽培、盆栽等,这些都属于农业生产,不纳入这次清理整治范围。
四是对其它占用耕地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的行为,由国土局牵头,依法依规坚决整治,退房还地,恢复耕地功能。
三、工作步骤(一)全面排查阶段(1月25日前)。
各镇街对照整治范围,以辖区内的农业园区、废弃的看护房、养殖场、驾校、农业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为重点,逐一对照核实、逐一现场勘查,做到排查清理全覆盖、无遗漏、无死角,确保排查清理全面彻底,结果真实可靠。
清理整治大棚房实施方案
清理整治大棚房实施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大棚房在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大棚房的建设为农民增加了收入,改善了农业生产条件,但与此同时,大棚房建设也存在一些问题,如乱搭乱建、占地过多、资源浪费等。
为了促进农村环境的整治和可持续发展,制定并实施清理整治大棚房实施方案势在必行。
一、明确整治目标。
清理整治大棚房的目标是为了规范农村土地利用,保护农田资源,改善农村环境,提高农村生态品质。
具体包括,清理乱搭乱建的大棚房,规范大棚房建设,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农田资源,减少土地占用,保护农田生态环境。
二、制定整治措施。
1. 加强政策引导。
建立健全大棚房建设管理制度,明确大棚房建设的政策红线和底线,加强对大棚房建设的引导和监管。
2.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农民对大棚房建设的规范意识,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大棚房建设。
3. 加强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大棚房建设的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大棚房建设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4. 加强技术支持。
加强对农民的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技术水平,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大棚房建设。
5. 加强政策扶持。
加大对规范大棚房建设的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农民规范建设大棚房,提高大棚房的建设质量。
三、加强组织领导。
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部门和相关单位通力合作,形成合力。
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清理整治大棚房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农民科学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规范大棚房建设,形成全社会关注和支持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督导检查。
要建立健全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的督导检查机制,加强对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确保清理整治大棚房工作取得实效。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汇编(25篇)
“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汇编(25篇)1.《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整治大棚房问题,加强农村土地资源管理,提升农业发展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一、调查摸底1. 设立调查组,深入农村地区进行大棚房调查。
2. 对大棚房面积、用途、建设时间等进行详细登记。
3. 督促相关部门提供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资料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政策宣传1. 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大棚房问题的危害性。
2. 向农民解读相关政策,明确政府对大棚房问题的态度和处理方式。
3. 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农民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
三、整治行动1. 依据调查结果,制定整治计划。
2. 对违法建设的大棚房进行拆除,恢复原貌。
3. 对合法使用的大棚房,予以合理利用,加强管理。
四、产业转型1. 鼓励农民转型发展现代农业。
2. 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提升农民的农业生产技能。
3. 支持农民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农业旅游等相关产业。
五、监督检查1. 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相关部门的监督。
2. 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处理。
3. 通过定期抽查和突击检查,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该方案旨在通过调查摸底、政策宣传、整治行动、产业转型和监督检查等综合措施,全面清理整治大棚房问题,推动农业可持续发展,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目标。
2.《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实施方案》为确保《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顺利实施,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一、指导和协调1.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各项工作。
2. 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分工。
二、调查摸底1. 拟定调查方案,确定调查时间和地点。
2. 成立调查小组,具体实施调查任务。
3. 梳理调查结果,形成调查报告。
三、政策宣传1. 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内容和方式。
2. 制作宣传材料,广泛发放。
3. 开展宣讲会,提供政策解读。
四、整治行动1. 制定整治计划,明确整治目标和措施。
2. 成立整治行动小组,指导和协调整治工作。
全旗“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全旗“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全旗“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大棚房”问题是中国经济高速发展所衍生的问题之一,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因土地资源的集中和规模化经营的需要,一些农民违规建设了大量违章大棚房,并随意占用国有耕地。
这些大棚房不仅扰乱了农村地区正常的土地用途和生活秩序,而且由于大量使用不符合标准的建筑材料和技术,存在着安全隐患。
此外,这些大棚房还会污染土壤和水源,引发新的环境问题,给社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针对全旗范围存在的“大棚房”问题,我们将实施“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落实国家相关政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工作目标1. 明确清理整治范围,对全旗范围内存在的大棚房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普查涉及大棚房数量、面积、用途、建造时间等情况。
2. 落实整治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大棚房进行核查,落实其合法性和符合性,确保其安全、环保、规范。
3.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活动、社区讲座等方式,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使他们能够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4. 制定详细规划和时间表,明确各部门职责,统一行动,协调推进,使整治行动能够有序、有力地进行。
三、实施步骤1. 组织人员编制清理整治方案。
指定专业人员担任本次行动的组织者和协调人员,负责宣传、排查、整治等各项具体工作。
在编制清理整治方案时,列明明确的任务目标、时间表、责任人和清理重点。
2. 开展普查调查,明确问题规模。
组织人员对全旗范围内存在的大棚房进行普查,明确其数量、面积、用途、建造时间等情况。
对于存在较严重的情况,要派专人进行现场检查并进行初步分类整理。
3. 制定分类整治策略,针对性解决问题。
针对普查发现的情况,制定不同级别的整治策略,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制订完善整治措施和方案,制定具体的指导意见和建议。
对于问题比较严重的大棚房,拟定详细整治方案,逐级报批。
4. 进行整治措施,落实清理方案。
山西省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
山西省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人口稠密程度的不断提高,土地资源的竞争日趋激烈,几乎所有的地方都出现了“土地荒”的情况。
在这种背景下,“大棚房”问题便一步步被人们所关注,尤其是在农村地区,大棚房的非农化程度更是高得令人眼花缭乱。
为了坚决遏制农地的非农化率,山西省积极开展了“大棚房”问题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下面,我将对该行动的相关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一、行动目标本次清理整治行动旨在坚决打击“大棚房”违法用地行为,彻底清理农村地区的非法占地,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保障城市和农村的平衡发展,确保国家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二、行动范围本次行动涉及到山西省各个地市、县区,主要集中在北部、中部以及南部的平原地区。
在东、西部等山区地带,涉及面较小。
三、行动内容1.全面摸底排查首先,对所有存在“大棚房”问题的村庄进行全面摸底排查,明确违法用地的情况、面积、涉及范围等。
同时,也要了解到每个地区的治理难点、治理方案以及难点解决方案等。
2.规划调整在全面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对于违法用地占用的农地,必须严格规划调整,将这些地区重新归入耕地,保证农地资源的有效利用。
3.打击非法建设针对违法建设“大棚房”的实际情况,必须加强执法力度,在依法拆除的同时,严格处罚违法建设者,对违法占地、非法建设的责任人进行严厉的处理,同时加大违法用地追究的力度。
如果需要进行环境修复,必须由相应责任人负责,确保环境能够恢复到最初的状态。
4.培训与宣传本次行动的核心目标是减少山西省农地的非农化率,而不是对农村居民进行打击,因此行动的过程中必须培训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引导他们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政府也要加强宣传力度,让居民了解到合法占地建设的重要性,以及违法占地带来的巨大影响。
四、行动举措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联合执法合力。
在整个行动的过程中,必须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力量,形成紧密的工作联合体,并利用大数据技术,对违法用地和非法建设情况进行全面监测和普查,确保本次清理整治行动的顺利推进。
街道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街道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农发〔X〕3号)和《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X政办电〔X〕280号)、《X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和《X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和区的部署安排,从今年9月至12月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专项行动清理整治范围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对农民自建自用的并且仍然是用于农业生产的,不作为此次清理整治的范围。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问题。
各村(社区)要认真开展清理排查,收集整理“大棚房”农地非农化违法违规相关信息,建立问题台账,并核实是否享受财政补助等情况,各村(社区)要形成排查清理报告,连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调查表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排查情况汇总表,经包村领导和村党支部书记审定签字后,报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汇总上报区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为彻底整改提供依据。
(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
各村(社区)根据排查结果,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
乡镇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乡镇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一、背景概述当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农民对于城镇生活的渴望,乡镇的发展面临着一定的压力和挑战。
在这种背景下,大棚房建设与使用成为了一种现象,它的存在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
一方面,大棚房建设与使用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却也带来了各种安全隐患、环境污染、土地资源浪费等问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大棚房的建设和使用,保护土地资源和环境安全,乡镇需深入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二、工作目标1. 对乡镇范围内存在的大棚房,进行全面清理,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经营行为;2. 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明确大棚房的建设和使用标准;3. 建立健全大棚房建设和使用的管理机制,加强监管力度,确保大棚房的建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三、工作内容1. 形成工作机制。
建立完善的大棚房建设和使用的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合作机制,形成监管协作合力,推动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平稳进行。
2. 进行全面清理。
对乡镇范围内的大棚房进行全面清理,划定大棚房的存量和新增范围,确定可保留的大棚房,明确不予保留的大棚房,并逐一核查,做好清理整顿工作,消除安全隐患,规范经营行为,建立档案备案。
3. 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
在市、县相关政策和法规的基础上,制定本乡镇有关大棚房建设和使用的管理制度,明确标准、规范、技术要求等,把大棚房建设和使用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轨道,从长效机制上保障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环境安全和经济效益。
4. 加强宣传教育。
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对大棚房建设和使用的管理、维护和治理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棚房建设和使用相关法律法规,提升乡镇居民的环保意识和法治意识。
5. 落实扶持政策。
针对存在困难的大棚房经营户,制定落实相应的扶持政策,支持他们规范经营,推陈出新,保证施肥、灌溉等环节的环保安全,切实做好民生工作。
6. 加强监管检查。
对所有的大棚房建设和使用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管和检查,对已规范的大棚房给予及时激励或支持,对不合格的废止,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严肃查处,加大违规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形成强有力的监管措施。
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最新)
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农发〔X〕3号)和《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X政办电〔X〕280号)和《X市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和《X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根据中央、自治区、市和区的部署安排,从今年9月至12月在全乡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专项行动清理整治范围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四)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对农民自建自用的并且仍然是用于农业生产的,不作为此次清理整治的范围。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问题。
各村各单位要认真开展清理排查,收集整理“大棚房”农地非农化违法违规相关信息,建立问题台账,并核实是否享受财政补助等情况,以村为单位,汇总上报乡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为彻底整改提供依据。
(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
各村配合乡人民政府根据排查结果,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作为清理整治重点对象。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
乡国土规建环保安监交通站配合区国土资源局X区分局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方案(最新)
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方案(最新)根据全国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通知》(X农发【X】3号)、自治区农牧业厅、国土资源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在全区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X农牧种植字【X】82号)等文件要求,为确保清理整治行动的顺利进行,结合XX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 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严格落实相关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厉打击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的各种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坚决遏制蔓延势头严格规范设施农用地监督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目标任务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根据XX自治区农牧业厅与XX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全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补充通知》(农牧业种植发(X)340号)文件要求,重点清理整治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
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三、工作安排(一)全面排查。
全面排查“大棚房”等问题。
在全区开展拉网式、台账式等形式的排查清理,实行网格化管理,责任到人、逢棚必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掌握实情。
时间安排:X年10月10日—X年11月9日。
2024回头看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点
2024回头看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要点嘿,各位看官,今天咱们就来聊聊大棚房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这可是个大话题,咱们就直接进入主题,用意识流的方式来一场思维的盛宴吧!一、回顾整治背景咱们得回顾一下整治背景。
大棚房问题,说到底,就是一些地方违规建设大棚,占用耕地,影响农业生产。
这个问题由来已久,到了2024年,我们得回头看看,过去几年的整治成果如何。
二、明确整治目标1.清晰界定大棚房范围,明确整治对象。
2.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3.恢复被侵占耕地,提高农业产出。
三、具体整治措施1.摸底排查各地政府要对辖区内的所有大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这可不是一项简单的任务,得发动基层干部,深入田间地头,一家一户去核实。
2.分类整治根据排查结果,我们将大棚房分为三类:合法合规的大棚、违法建设的大棚、闲置废弃的大棚。
针对这三类大棚,我们要采取不同的整治措施。
(1)合法合规的大棚:加强监管,确保其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2)违法建设的大棚:依法强制拆除,恢复耕地,并对责任人进行追责。
(3)闲置废弃的大棚:鼓励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利用率。
3.政策引导政府要制定一系列政策,引导农民合理利用土地资源。
比如,鼓励农民发展设施农业,提高土地产出;对闲置大棚进行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等。
4.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加大对大棚房问题的宣传力度,让农民认识到保护耕地的重要性。
同时,加强对农民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违法行为。
四、强化责任落实1.建立责任制,明确各级政府、部门的职责。
2.完善考核体系,将大棚房问题整治纳入年度考核内容。
3.对整治不力的地区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注意事项:1.排查过程中,务必细致入微,避免遗漏任何违规大棚。
解决办法:深入田间地头,逐个核实,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辅助排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2.分类整治时要避免一刀切,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解决办法:根据大棚的具体用途、建设合法性和对耕地的影响程度,制定差异化整治方案,灵活处理。
振安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振安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振安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一、背景“大棚房”这一房屋形式,在中国南方的农村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在种植业方面,因其快速、经济、简便、效益高的特点,受到了众多农民的喜欢。
但是在城市周边的农村地区,由于一些各种各样的原因,大量的“大棚房”被违规地搭建。
如今,这些“大棚房”已经扰乱了周边社会的秩序,并对未来城市规划与环境保护造成了极大的威胁。
因此,我们必须采取行动,依法清理和整治这些大棚房,把城市周边的生态环境保护好。
二、工作目标1. 清理和整治目前侵占城市周边公共资源的违法“大棚房”,恢复周边生态环境。
2. 推进大棚房违法违规现象专项整治,消除农村地区的隐患。
3. 逐步恢复规划用途,建设安居乐业的农村居民居住环境。
4. 充分发挥农村土地资源的效益,提高农民收益。
三、工作内容1. 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建立专门的清理和整治行动工作人员,配合有关政府部门开展工作。
2. 对于已经封存的“大棚房”进行调查,摸清情况,制作相应的整治方案。
3. 针对目前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加强培训管理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农村土地的使用和管理方式,并推进科学区划。
4. 联合有关部门,对大棚区域的农业物资供应和服务进行规范,引导农民规范种植,提高大棚农业的专业化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农村土地资源的效益,提高农业专业化水平与经济效益。
5. 探索新的城乡产业发展模式,引导农村土地向生态农业、特色农业、观光农业等多样化方面发展,挖掘当地农村资源,使农业产生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工作要求1. 确定任务分工,明确工作人员责任。
各责任人员应该守法,遵循规定,积极参与到整治行动中来。
2. 坚官认真执行相关制度,要求环保、水利、土地等部门持续对农村环境进行监督与检查。
3. 多渠道加强信息宣传,提醒农民注意环保与资源的保护,提高法律意识。
同时,围绕本次整治行动,通过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的宣传,以便广大民众积极参与整治行动。
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最新)
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方案》(农农发〔X〕3号)和《X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的方案的通知》(X政办电〔X〕280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根据上级相关部门的部署安排,我镇决定从今年9月至12月在全镇范围内集中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一、专项行动清理整治范围按照严守红线、突出重点、分类处置、集中打击的要求,对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建设非农设施,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清理整治。
清理整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三类问题:(一)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假借农业大棚之名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
(二)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
(三)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
对农业大棚看护房等生产附属设施占地面积超标的,要区分情况,对农民自建自用的并且仍然是用于农业生产的,不作为此次清理整治的范围。
二、主要任务(一)全面排查“大棚房”等问题。
认真开展清理排查,收集整理“大棚房”农地非农化违法违规相关信息,建立问题台账,并核实是否享受财政补助等情况,以村为单位,逐级汇总上报市专项行动协调推进小组办公室,为彻底整改提供依据。
(二)坚决清理整治整改。
根据排查结果,区分类型,依法依规,整治整改。
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等改变土地性质和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作为清理整治重点。
(三)严格执法惩治惩处。
镇国土海洋建规环保安监所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要依法依规向上级汇报从严查处。
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要逐一排查“大棚房”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对其中涉嫌骗取涉农资金补助、改变农业设施用途的,农业、财政等部门要坚决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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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中、省、示范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会议精神,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5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和全国、全省会议部署,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入位担责,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抓紧抓实“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进一步完善农村土地管理长效机制,营造乡村振兴良好环境。
二、目标任务
对以设施农业、种植大棚名义建设“大棚房”和改扩建管护房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问题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准确掌握设施农业、种植大棚底数,建立“大棚房”等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问题的查处整改台账,对“大棚房”等违法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
三、清理整治范围和重点
专项清理整治的范围分三类:第一类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和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第二类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第三类是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改变看护房用途,进行商住休闲类开发。
其中,第二、第三类中特别注意两种情况:一种是在发展休闲农业中,将连栋温室改建为生态餐厅;另一种是改变日光温室看护房用途,将日光温室看护房改建为休闲民宿用房。
在清理整治范围界定中,第一、第二类问题属于改变土地性质、改变土地用途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把这两类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对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或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私家庄园、别墅等非农设施的,要依法全面拆除,确保退房还地;对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房的,要拆除整改恢复生产;对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改变性质用途、变向出租转租等经营性开发的,必须恢复看护房原有使用性质。
对第三类问题,主要看用
途而定,要把握好政策,对农民自建自用于存放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具的看护房,且符合“每处不超过15平方米”标准的,不纳入此次清理整顿范围;对于扩大看护房面积、改变用途的,要一律整改规范。
四、工作步骤
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
9月15日至9月24日,区农林局、X办、国土分局等相关部门将掌握的大棚及设施农用地备案数据资料发至各镇(街道),各镇(街道)结合下发数据资料及已掌握的本辖区大棚情况,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摸清辖区内“大棚房”底数及问题,建立台账。
排查情况以村为单位进行统计汇总,村书记、主任签字盖章确认后,上报镇(街道);镇(街道)将排查情况按要求进行分类,由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确认后,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9月25日至29日,区农林局、X办、国土分局等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配合示范区联合检查组,逐地逐棚进行核查。
9月30日至10月10日,结合排查和示范区核查情况,形成X区排查清理情况报告,上报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清理整治(10月11日至12月5日)
利用两个月左右时间开展清理整治工作。
对清理整治及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开展查处整治,扎实开展问题查处、整治整改、问责追责。
区国土分局要认真履行查处职责,对区农林局、X办认定的农业园区“大棚房”及设施农用地违建,按照非法占地进行严肃查处,并督促指导各镇(街道)限期拆除。
对于未在规定时间拆除到位的改变用途大棚项目,涉及破坏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门。
区发改局、农林局、X办、财政局对于未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的大棚项目,取消经营者农业补贴资格,解除土地流转合同,涉及骗取的涉农资金补助坚决予以追回。
12月5日前形成X区清理整治工作专题报告,上报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
成立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
区农林局在牵头抓总的同时,会同X办负责重点抓好农业园区“大棚房”问题的排查清理,对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登记造册,并指导各镇(街道)做好排查和恢复生产工作;区国土分局重点抓好农业园区以外设施农用地违建的清理整治和长效机制构建,牵头负责清理整治的具体执法工作;各镇(街道)是本辖区实施专项清理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在区农林局、X办、国土分局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开展本辖区“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林局,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X、X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小组办公室负责做好日常联络和沟通协调等工作,按示范区要求做好清理整治行动期间信息报送工作。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各镇(街道)要细化工作措施,组织开展拉网式清理排查,对辖区所有农业大棚、日光温室、连栋温室等进行全面排查,做到逢棚必进、逢棚必查,不留空档、不留死角。
要实施台账式管理,全面收集整理农业大棚等生产设施、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的用地及监督管理情况,逐一排查“大棚房”是否享受财政补助情况,建档立卡、登记造册,做到“一镇一村一册,一户一棚一码”,经确认上报的排查结果,作为彻底整改的基础依据。
在示范区联合检查组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整改;对难点问题由区领导小组
办公室牵头,组织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会商后提出明确意见,及时予以界定。
会商不能确定的,由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提请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予以确定。
(三)依法查处,扎实整改。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土资源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X〕12X号),X省国土资源厅、X省农业厅《关于规范全省设施农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X国土资发〔X〕3X号),国土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保障的通知》(国土资规〔X〕1X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对违法违规建设“大棚房”等问题的责任主体,区农林局、X办、国土分局等职能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坚决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对工商资本和城市居民到农村非法占用耕地、变相开发房地产和建设住房行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整改一起,涉嫌犯罪的要移送公安、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大棚房”问题中骗取涉农资金补助的,由农业、发改、财政等部门要坚决予以追回。
(四)讲究方法,严守纪律。
“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政策性强,工作要讲究方式方法、做实做细,对排查、核验、纠正、拆除等每一个清理整治环节,都要注意准确把握好政策法律界限,严格遵守工作程序和工作纪律,避免在处理违法违规问题的过程中出现违法违规问题;要改进工作作风,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法律解读工作,处理好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和防止矛盾激化、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大局之间的关系,有效疏导缓解社会矛盾,防止集体诉讼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五)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区委宣传部要结合舆论环境集中整治,做好“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过程中的舆论宣传工作。
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媒体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于舆论曝光、群众反映的“大棚房”问题,及时灵通信息,转交有关部门予以查处;对查处的严重违法违规典型案件,适时在主流媒体公开曝光,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舆情信息,做好宣传引导和舆论管控,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引发炒作。
(六)严格督查,强化监管。
区上将专项行动纳入对镇(街道)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区农林局、X办、国土分局联合成立督查组,加强督导,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
区纪委、监委对清理整治工作中推进不力、消极应付,失职渎职、违纪违规的,要严肃问责追责。
各镇(街道)及相关部门要立足标本兼治,坚持举一反三,以此次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为契机,强化永久基本农田的用途特殊管护措施,建立起耕地保护、设施农业用地使用的长效监管机制。
要加强对工商资本进入农业的规范管理,强化流转土地用途管制、设施项目用地全程监控,实行设施用地备案制度,确保农地用途不改变。
全区开展“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X,联系人: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