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装饰装修告知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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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装饰装修告知确认书
尊敬的栋单元号房业主
您好!
为了方便、全力配合您的房屋装饰装修工作,维护您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我们物业管理处工作人员在规定的期限内对您申请的房屋装修方案及相关图纸进行了3次认真而细致的审核,特向您提出如下注意事项,望您确认,这也将是您房屋装修完毕物业管理处验收的主要内容:
1、不破坏房屋主体结构,不得拆除承重墙和外墙,不得在梁上一起外墙上开孔,不得破坏建筑物外立面,保持外立面整齐统一,严格按照审批后的装修、设计平面图纸施工。
2、如需封闭烟台必须按照物业管理处要求统一外观,颜色及材质,所有封闭部分不超出原有的安全栏,且需物业管理处审批。
3、不私自拆、移动、改造弱电箱的位置,不得随意更改弱电线长宽。
4、不得私自拆、移动、改造天然气管道。
5、空调外机安装在指定的空调机位。
6、有水房间必须进行防水处理,并做好或水试验(做好防水后泡水48小时以上)并签署《厨卫防水试验单》方可进行后续施工,无水房间不得变更为有水房间。
7、所有凡物装修不得变更初始的规划设计内容。
8、房屋内的属于公共配套设施设备,(如消防设施、公共下水管道,公共排烟道、空调机住等),不得封死或占用,特别是公共下水管道,如需要封闭,必须预留检修口,且留建管道自身要求的热胀冷缩空间。
9、针对您家的装饰装修、还请注意:
A
B
C
D
业主(签章或签字):装修负责(签字):
潜江市杨市佳美小区物业管理处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