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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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范本(3篇)

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范本(3篇)

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2024年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制定本《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2024年全国范围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包括输电线路、变电站、配电站以及与电力设施相关的设备和设施。

第三条相关定义本细则中的相关定义如下:1.电力设施: 指输电线路、变电站、配电站等与电能的输送、转换和分配紧密相关的设备和设施。

2.电力设施保护: 指为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稳定, 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方案。

3.监测系统:指对电力设施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的系统,包括监控设备、传感器、数据传输等。

4.安全巡检:指对电力设施进行定期巡查和检测,发现并及时处理异常情况,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二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与管理第四条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应当负责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组织和管理,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1.制定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标准。

2.组织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培训和督促检查。

3.协调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联动机制。

第五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人员的职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 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巡检、故障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2.监测电力设施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处理异常情况。

3.维护电力设施的设备设施,保障其正常运行。

第六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组织机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应当设立专门的组织机构,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部门和岗位:1.电力设施保护部门, 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2.监测中心,负责电力设施的实时监测和数据采集。

3.维护保障部门,负责电力设施的设备设施维护和保障工作。

第三章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第七条电力设施安全巡检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巡检, 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范文(四篇)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范文(四篇)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确保电力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供电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配电设施和输电设施等。

第三条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施的维护和检修、设施的保险和安全监控、设施的防火和防雷、设施周边环境的保护等。

第四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目标是保护设施的完好性和正常运行,防止设施受到各种意外事故和安全威胁。

第二章设施维护和检修第五条发电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按照设备生产厂家的规定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维护和检修频率应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运行状态来确定。

第六条变电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电力公司的要求进行,包括设备的巡视、清洁、润滑和紧固等。

第七条配电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电力公司的要求进行,包括设备的保养、更换和短路保护器的测试等。

第八条输电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电力公司的要求进行,包括设备的巡视、绝缘检测和杆塔的防腐处理等。

第九条设施维护和检修的工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设施维护和检修的记录和报告应及时、完整地填写和归档,以备追溯和查阅。

第三章设施保险和安全监控第十一条电力设施应根据实际情况购买相应的保险,包括设备保险、责任险和工程险等,以保障设施在保险范围内受到的意外事故和损失能够得到相应的赔偿。

第十二条电力设施的安全监控应建立相关的监控系统和设备,包括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和远程监控等,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第十三条设施保险和安全监控工作应由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第十四条设施保险和安全监控工作的记录和报告应及时、完整地填写和归档,以备追溯和查阅。

第四章设施防火和防雷第十五条电力设施应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施的防火隔离、消防设备的配备和人员的防火培训等。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范文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范文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确保电力系统的正常运行和供电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应坚持综合治理的原则,形成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管理体系。

第四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专家库,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撑。

第五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应注重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电力设施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第六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应依法开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或者妨碍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

第二章电力设施基本要求第七条电力设施应建设健全、合理布局,能够满足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需求。

第八条电力设施的规划应科学合理,包括电厂、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网络等。

第九条电力设施的建设和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和标准,保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电力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应按时按质完成,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转。

第十一条电力设施的改造和扩建应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规划和标准,并经过专家评审和安全评估。

第十二条电力设施的拆除和废弃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进行,确保设施的安全无害化处理。

第三章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责任第十三条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由电力部门负责,具体分工由地方政府、电力企业等相关部门协调推进。

第十四条地方政府应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第十五条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维护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社会各方应积极参与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第四章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措施第十七条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电力设施的保护意识。

第十八条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的监测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的电力设施安全隐患。

第十九条推进电力设施的现代化管理,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提高电力设施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第二十条加强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供电和运行。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范文(3篇)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范文(3篇)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范文一、目的为保护电力设施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电力生产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____电力公司管辖区域内电力设施的建设与保护活动。

所称电力设施包括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以及电力调度设施、电力通信设施等有关辅助设施。

三、电力设施保护范围以下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确定。

____千伏电力架空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____米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

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在最大计算风偏后的水平距离和风偏后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之和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各级电压导线边线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情况下,距建筑物的水平安全距离如下:____千伏以下____米____千伏____米2.电力架空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杆塔、基础、拉线、接地装置、导线、避雷线、金具、绝缘子、登杆的爬梯和脚钉,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3.变电站、开关站保护区为站围墙外延伸____米所形成的区域。

4.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变电站、开关站等站内的设施。

5.电力电缆线路保护区为电缆线路地面标桩两侧各____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区域。

6.电力电缆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地下电力电缆和电缆联结装置,电缆管道、电缆隧道、电缆沟、电缆桥架,电缆井、盖板、人孔、标石、标志牌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7.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电抗器、断路器、隔离开关、避雷器、互感器、熔断器、计量仪表装置、配电箱、箱式变电站及其有关辅助设施。

8.电力调度设施:电力调度场所、电力调度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电网运行控制设施。

四、电力设施的保护措施(一)公司应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各项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按照国家规范和技术标准对电力设施进行巡视、维护、检修,及时消除隐患。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范文(三篇)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范文(三篇)

电力公司电力设施安全保护制度范文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确保电力公司的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营,以减少事故事故风险,保护员工和财产的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电力公司内部所有电力设施的管理和操作。

二、定义和缩略语2.1 电力设施:指电力公司所拥有和管理的所有电力产业设施,包括发电站、输电线路、变电站、配电线路等。

2.2 员工:指电力公司雇佣的全职员工、合同工、临时工以及其他参与电力设施管理和操作的人员。

2.3 设施管理人员:指被电力公司委任负责电力设施管理和操作的员工。

三、安全责任3.1 电力公司负责人应确立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营政策,并将其推行到各级管理人员和所有员工。

3.2 所有电力设施管理人员必须积极参与和推行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营政策,并承担起安全管理的责任。

3.3 所有员工应按照公司安全政策规定,正确使用和操作电力设施,严禁擅自改变设施设置或临时维修。

四、安全管理措施4.1 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设备状况、线路接地情况、设施周围环境等。

4.2 设施管理人员应确保电力设施的维护和修理工作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线路问题。

4.3 设施管理人员应组织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对电力设施安全的认识和应对能力。

4.4 员工在操作电力设施时必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酒后操作或疲劳操作。

五、安全监督和报告5.1 电力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对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营进行监督和检查。

5.2 设施管理人员应定期向安全监督机构报告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营情况,包括最近的巡检记录、维护情况等。

5.3 员工在发现电力设施问题或存在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向设施管理人员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自己和设施。

六、安全应急预案6.1 电力公司应制定电力设施安全应急预案,以应对突发事故和灾害事件。

6.2 设施管理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应急处置和伤员救护。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范本(2篇)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范本(2篇)

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范本一、引言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是保障电力生产和供应的重要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和保障人民生活至关重要。

本文将针对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的管理工作进行细致考量和探讨,旨在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和安全。

二、总体要求1. 维护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稳定性;2. 提高对电力设施的保护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3. 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保卫管理机制;4. 加强协调合作,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5. 创新安全管理手段和技术手段,提升安全保卫工作的有效性和效率。

三、组织机构和责任分工1. 设立电力设施安全保卫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保卫管理规章制度;2. 制定电力设施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人员的权限和职责;3. 建立健全电力设施安全监测和报警机制,确保及时有效的处理安全事件;四、风险评估和预防1. 对电力设施进行全面风险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隐患和风险点;2. 制定周密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应对;3. 加强对保安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安全防范和处置能力。

五、安全保卫管理措施1. 制定详细的巡视制度和巡视计划,确保对电力设施的全面覆盖;2. 配备专业的保安人员和安全设备,加强对电力设施的物理防护;3. 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入侵监测和访客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性;4. 建立完善的安全信息管理系统,及时获取各类安全信息并进行分析研判;5. 加强与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联防联控的工作局面;6. 进行定期的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锤炼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7.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增强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8.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六、纪律和奖惩1. 制定严格的安全纪律和规章制度,确保人员遵守;2. 加强对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3. 对严重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给予相应的处罚;4. 对安全工作表现出色的人员给予奖励和荣誉,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责任心。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范本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范本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确保供电安全和运行稳定,根据电力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电力系统内的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站、变配电设备等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

第三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电力供应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第四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应依法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明确责任、加强行为规范,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电力设施的安全。

第五条国家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下设的各级电力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第六条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本办法要求,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不得破坏、损毁电力设施。

第七条在电力设施建设、改造、运行、维护、拆除等过程中,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保证设施的安全可靠性和符合环保要求。

第二章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要求第八条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应当遵循以下要求:(一)加强设施的防护措施,防止外力破坏、损毁;(二)合理选址、科学设计,确保设施运行的安全可靠性;(三)加强对设施的监测、检修、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四)加强对设施周边环境的保护,防止因设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

第九条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应当采取以下措施:(一)加强设施的安全防护,设置围墙、附着告示牌等标志,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二)定期检查设施的完好情况,及时进行维护和修复;(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加强现场安全警示;(四)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确保设施安全运行;(五)建立健全设施巡查制度,定期组织巡查并做好巡查记录;(六)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缆,严厉打击电力盗窃行为。

第三章电力设施保护管理责任第十条国家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下设的各级电力管理机构负责具体的监管工作。

第十一条电力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应当落实设施保护的主体责任,制定专门的设施保护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电力设施建设单位应当负责设施选址和设计的合理性、可靠性,保证设施在建设阶段不受破坏和损坏。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和供电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内电力系统范围内的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

第三条电力设施是指供电系统中的各类电力设备和电力线路,包括变电站、输配电设备、输配电线路、发电设施、公用电力设施等。

第四条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应遵循“先预防、后治理”的原则,强化安全意识,加强日常巡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提高全社会对电力设施保护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六条电力设施的保护主体是电力公司和电力设施管理部门,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

第七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应坚持科学规划、综合管理、综合管控、精细运作的原则,提高电力设施的整体管理水平。

第八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应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规宣传教育,提高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

第二章电力设施保护的基本要求第九条电力设施保护应注重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电力设施保护应科学合理布局,避免设施间的相互影响和冲突,保证供电的可靠性和连续性。

第十一条电力设施保护应注重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设备监控系统和告警系统,实时监测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安全隐患。

第十二条电力设施保护应注重资源的合理利用,推行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措施,降低电力设施的运行成本。

第十三条电力设施保护应坚持依法经营,遵守电力设施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设施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电力设施保护应坚持科学技术创新,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提高设施的运行效率和安全性。

第三章电力设施保护管理的组织体系第十五条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

第十六条电力公司应加强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设立专门的电力设施保护管理部门。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篇)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2篇)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1范围本办法规定了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管理,适用于公司各相关部门,本办法所指的电力设施系指公司各相关部门的运行,备用,停役及在建的电力设施。

2总则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组织管理及工作要求3.1各相关部门应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归口部门,设立电力保护工作的专(兼)职人员,配备必要的车辆,相机等办案,外破联系工器具。

3.2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区段,落实责任到人,定期组织巡视检查电力设施,及时消除电力设施外围安全隐患。

3.3公司应积极联系地方政府及时成立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办公室。

积极促请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3.4公司应及时成立企业内部电力设施保护委员会,设立工作办公室,在地方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下,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3.5各相关部门分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领导应定期专门听取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汇报,掌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

3.6各相关部门应定期向上级领导,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反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提请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3.7公司应将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企业预算管理,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费,用于电力设施保护日常工作及宣传活动的开展。

3.8各相关部门应投入足够的防盗防破坏经费,对重要等级或治安复杂地段的电力设施进行电焊等,提高电力设施自身防盗破坏水平。

3.9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发现或接到电力设施遭受外破事件或盗窃案件,应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做好物证收取,照像,录像等取证工作。

现场抓获肇事者时应及时扭送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和取证工作。

3.10各相关部门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外破隐患,应及时向当事人提出整改,送达隐患通知书,并跟踪整改落实到位。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力生产和电力设施建设顺利进行,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xx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xx境内已建或者在建的发电、输电、变电、配电设施及附属设施(以下简称电力设施)的保护,均须遵守《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按照行政区域划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实行电力主管部门、xx、人民群众相结合和宣传教育、加强防范、依法治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义务,都有权制止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并向电力主管部门或者xx举报。

第五条县级以上电力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是:(一)监督、检查《条例》和本办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二)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三)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群防组织,并制定和落实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制;(四)会同同级xx负责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五)依法查处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六)研制、推广电力设施的技术防盗措施。

县级以上电力主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在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执行职务时,须出示《电力设施保护执法证》。

第六条各级xx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和盗窃、哄抢电力设施器材的案件。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城乡规划、工商、交通运输、林业、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电力主管部门和xx做好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

第二章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和保护区第七条发电厂、变电所设施的保护范围,除《条例》第八条规定外,还包括经依法批准建设的各种专用船舶停泊区及其有关设施。

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按照《条例》第九条规定执行。

第八条架空电力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宽度,依照下列规定划定:(一)在一般地区电力线路的导线边线向外侧延伸的水平安全距离是:1―10千伏5米35―110千伏10米220千伏15米500千伏20米(二)在城镇、工矿区等人口密集地区,电力线路的导线边线在设计最大风偏后(不包括常用可活动距离)向外侧延伸的最小水平安全距离是:1―10千伏1.5米35千伏3米110千伏4米220千伏5米500千伏8.5米第九条电力电缆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宽度,依照下列规定划定:(一)地下电缆为线路两侧各延伸0.75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之间的水平安全距离;(二)海底电缆一般为线路两侧各2海里(港内为两侧各100米,滩涂区域为两侧各25米);(三)江河电缆一般不小于线路两侧各100米(中、小河流一般不小于各50米)。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范文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电力行业的管理要求,制定了以下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1.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该条例主要规定了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要求和管理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对电力设施的范围和分类进行明确,包括发电设施、输电设施、配电设施等。

- 规定了电力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要求,包括设施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营管理和日常维护等方面。

- 明确了电力设施维修和改造的程序和要求。

- 规定了电力设施的安全措施和防护设施的配置要求。

- 规定了对电力设施进行盗窃、破坏和干扰行为的打击和处罚措施。

2. 电力设施保护实施细则该细则是对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对电力设施的保护责任进行明确,包括电力设施的建设、运营管理和维护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 规定了电力设施保护的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

- 制定了电力设施保护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包括对设施的巡检、检修、维护和安全防护等工作的要求。

- 规定了电力设施保护的技术标准和设备要求,包括对设施的监控、报警、防护和安全措施等方面的要求。

- 制定了电力设施保护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 规定了对违反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行为进行处罚和追究法律责任的程序和方式。

以上是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的条文和规定可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可靠,维护社会经济秩序,根据《电力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电网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各电力公司、施工单位和社会公众等在电力设施保护活动中的行为。

第三条电力设施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科学规划、依法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电力设施保护应当注重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环境友好、社会可接受的原则。

第五条电力设施保护应当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

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____地方电力有限公司蒲县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建立适应电力体制改革的保护电力设施长效机制,健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制度,减少和预防电力设施遭到破坏,依据《____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____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管理办法》《____省电力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指电力设施是指输电、变电、配电、调度及有关辅助设施,包括处于运行、备用、检修状态和正在建设的电力设施。

第三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和“群防群治”的原则。

电力设施所属单位行政主要领导人是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是电力安全生产工作的组成部分,应纳入各部门安全生产考核体系,与生产、建设、经营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考核、同奖惩。

第五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

第二章____机构和职责-12345第三十三条新建、改建、扩建电力设施,应将技防设施建设方案纳入工程建设的总体设计,技防建设所需费用应列入工程概算____,与电力建设同施工、同验收。

第三十四条电力设施的技防应遵循统筹规划、分类设计统一选型的原则。

选用的技防设备和器材必须附和国家主管部门颁布的标准和电力部门行业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由公安技防部门备案并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来施工,应加强施工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第三十五条电力技防设施要加强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所需费用应予以保证,并在生产维护费中列分。

第七章电力设施安全检查第三十六条定期____力量对所管辖的电力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下发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写出隐患整改完成报告(附表1)。

第三十七条在重大政治活动和节假日保电期间,要根据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开展护电工作,加大安全检查力度,增加巡线密度。

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范文(2篇)

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范文(2篇)

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和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安全和可靠性,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第三条电力设施包括电站、变电站、输电线路、配电设施等。

第四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目标是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维护电力供应的连续性。

第二章基本原则第五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注重预防、综合治理和持续改进。

第七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必须坚持科学管理、规范操作、协同作业的原则,提高保护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八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必须坚持公开透明、信息共享的原则,增强社会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第三章保护措施第九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必须建立健全保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设立警示标志,确保电力设施的辨识度;(二)加强防护措施,保证电力设施的安全性;(三)建立巡检制度,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四)加强技术管理,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五)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对电力设施保护的认识和意识。

第四章监督与管理第十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必须建立健全监督与管理机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制定保护工作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和权力;(二)建立保护工作的信息录入和统计系统,及时掌握电力设施的运行和保护情况;(三)开展保护工作的现场检查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建立保护工作的考核评估机制,促进工作的落实和改进。

第五章社会参与第十一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必须加强社会参与,提高社会公众的意识和责任感,确保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十二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宣传和引导,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提高公众对电力设施保护的认识。

第十三条社会组织和媒体应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报道,提高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

第十四条公众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参与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形成社会共治的格局。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模版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模版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稳定运行,维护社会安全和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科学、合理地进行工作。

第四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法保护权益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做好紧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大对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配合和监督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七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进行,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

第二章电力设施保护范围第九条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包括发电设施、输电设施、变电设施、配电设施、用电设施等。

第十条电力设施保护范围还包括与电力设施相关的通信线缆、线路杆塔、输电线路、变电站等。

第十一条电力设施保护范围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由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和公布。

第十二条电力设施保护边界应清晰、明确,标志醒目,以确保相关人员遵守保护范围。

第三章责任和义务第十三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机构是电力设施保护的责任主体,应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四条电力设施管理单位是电力设施保护的具体实施单位,应全面负责电力设施的日常保护工作。

第十五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机构和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工作任务和职责。

第十六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机构和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素质。

第十七条电力设施保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服从组织管理,保密工作信息。

第四章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第十八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机构和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制定电力设施保护计划,明确电力设施保护措施。

第十九条电力设施管理单位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巡视、检修和维护工作,及时排除故障和隐患。

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办法正规范本(通用版)

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办法正规范本(通用版)

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办法1. 引言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对于保障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靠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水平,减少事故和损失,制定本《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办法》。

2. 安全管理职责2.1 设施管理单位设施管理单位负责电力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每年开展电力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及时处理电力设施的故障和事故,保障供电的连续和稳定;•定期报告电力设施的安全情况。

2.2 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是设施管理单位内负责电力设施安全管理的专门部门,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安全管理流程和标准;•监督和检查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分析电力设施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协助设施管理单位处理电力设施的故障和事故;•将电力设施的安全情况报告上级部门。

3. 安全管理措施3.1 设施安全评估设施管理单位应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老化程度和可靠性;•电力设施的故障频率和维修情况;•环境因素和外部干扰对电力设施的影响;•安全设备的运行状态和有效性等。

评估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以便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

3.2 安全培训设施管理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设施的基本知识和操作要点;•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措施和事故预防方法;•意外事故的分析和案例分享等。

培训应针对不同岗位和工作内容制定具体的培训计划,并记录培训内容和参与人员。

3.3 安全检查和维护设施管理单位应定期开展电力设施的安全检查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检查电力设施的线路和设备是否完好;•清理设施周围的杂草和垃圾;•检查设施的漏电和过载情况;•检查安全设备的运行情况,如灭火器和紧急停电按钮等。

检查结果应及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修复发现的问题。

2023年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2023年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

2023年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提高全社会对电力设施保护的认识,保障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根据《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设施保护是指对发电、输电、变电、配电等电力设施进行安全保护和维护的活动。

第四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推广先进技术和管理手段,提升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水平。

第五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不得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二章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第六条电力设施保护是电力企业的基本职责,电力企业应当将电力设施保护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体系,并配备专门的保护管理人员。

第七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应当按照“谁建设、谁保护”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运营单位、使用单位共同负责。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电力设施建设过程中应当考虑设施保护需求,制定设施保护方案,并在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监督下进行施工。

第九条运营单位应当负责电力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配备专业保护管理人员,建立设施保护责任制度,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十条使用单位是电力设施的实际使用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电力设施,不得损害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第十一条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第三章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第十二条电力设施保护应采取物理防护、技术防护和管理防护相结合的综合措施。

第十三条电力设施的物理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周界防护、防雷防火、防爆防恶劣天气等措施。

第十四条电力设施的技术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施运行监测、故障预警、远程监控等措施。

第十五条电力设施的管理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管理制度、设施保护培训、应急预案等措施。

第四章电力设施保护管理信息化第十六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应推动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力设施保护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电力设施的实时监测、远程控制和数据分析。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模版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模版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推进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保障电力供应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依法合规、分类施保,维护设施安全,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电力设施保护责任第四条电力设施的业主单位应当履行电力设施保护的主体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加强电力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电力设施保护计划,做好电力设施的日常巡视、检修、维护工作;(二)确保电力设施的完好,防止被损坏、被破坏,及时修复损坏的设施;(三)设置安全保卫机构或聘请安保人员,对电力设施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四)配合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的检查工作,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协助;(五)及时向政府电力主管部门报告电力设施的异常情况,妥善处理突发事件。

第五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由政府电力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制定电力设施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培训和宣传;(二)加强对电力设施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三)组织制定电力设施保护应急预案,及时协调处置电力设施突发事件;(四)依法处理违法行为,打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六条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应当依法履行对电力设施保护的协助义务,配合政府电力主管部门的工作,举报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

第三章电力设施保护措施第七条电力设施的业主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一)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定期巡视,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二)设立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机构或聘请安保人员,加强现场监控和巡逻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控制措施;(三)加强电力设施的维护工作,及时修复受损设施,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四)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防护,设立防盗、防破坏设施,加密密码等措施保障设施的安全;(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保护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样本(三篇)

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样本(三篇)

2024年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样本为确保电力生产建设的高效有序进行,保障公共安全,特制定如下条例:第一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或在建的电力设施,包括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电力线路设施及其相关辅助设施。

第二条电力设施的保护工作,遵循电力管理部门、公安部门、电力企业及广大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法律对电力设施予以保护,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从事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保护电力设施的义务,对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电力企业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保护,对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的行为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

第四条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电力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监督、检查本条例及相关规章的贯彻执行;(二)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三)与相关部门及电力线路沿线单位建立护线组织并落实责任制;(四)与当地公安部门合作,负责所辖区域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

第六条各级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破坏电力设施、哄抢或盗窃电力设施器材的案件。

第七条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一)发电厂、变电站、换流站、开关站等内部设施;(二)发电厂、变电站外的专用管道、储灰场、水井、泵站等辅助设施;(三)水力发电厂使用的水库、大坝、取水口等设施。

第八条电力线路设施的保护范围包括:(一)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基础、拉线等;(二)电力电缆线路的相关设施;(三)电力线路上的变压器、电容器等辅助设施;(四)电力调度设施。

第九条电力线路保护区定义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所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具体范围根据电压等级确定。

第十条电力设施的保护措施包括:(一)在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标志,标明保护区宽度和保护规定;(二)在导线跨越重要公路和航道的区段设立标志,标明安全距离;(三)地下电缆铺设后设立永久性标志,并通知相关部门;(四)水底电缆敷设后设立永久性标志,并通知相关部门。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范本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范本

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力设施的安全保护管理,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和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第三条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防范与治理并举,科学管理,依法运行。

第二章电力设施保护的基本要求第四条电力设施保护应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防止设施遭到破坏或损坏;(二)保护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杜绝安全事故发生;(三)加强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及时排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四)提高设施的抗灾能力,防范自然灾害对设施的影响;(五)严格控制电力设施的进出和使用权限,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

第五条电力设施保护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协调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整体合力;(二)依法履行保护管理义务,确保合法权益;(三)综合运用技术手段,提高保护管理水平;(四)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

第三章电力设施保护的组织与管理第六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由电力设施保护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第七条电力设施保护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制度和规范,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的实施;(二)组织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保护意识和安全素养;(三)建立电力设施保护信息系统,及时掌握设施保护情况;(四)协调处理重大设施保护事故和突发事件,做好事故调查和伤亡赔偿工作;(五)指导并督促电力企业开展设施保护工作,督察检查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情况。

第八条电力企业应建立健全电力设施保护管理机构,设立专门的保护管理岗位,明确相关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九条电力企业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共同推进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

第四章电力设施保护的措施与要求第十条电力企业应制定电力设施保护的措施与要求,并落实到位,保证设施的安全进行。

第十一条电力设施保护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加强设施的日常巡视,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二)安装视频监控、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提高监控能力;(三)加强对电力设施的维护和保养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四)制定应急预案,做好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五)加强对电力设施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信息不泄露;(六)严格控制设施的进出和使用权限,确保设施的安全性。

电力设施保护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电力设施保护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电力设施保护实施细则范文电力设施保护是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及设备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实施,需要制定相应的细则。

一、电力设施保护的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保护措施必须以保障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为首要目标。

2. 预防为主原则:通过预防措施,防止设备故障和事故发生。

3. 综合施策原则:采取多种手段和方法,综合施策,提高电力设施的保护水平。

4. 扎实可行原则:制定的保护措施必须具备可行性和实用性。

二、电力设施保护的具体内容1. 设备防护措施:包括设备的操作、维护、检修等各个环节的规定,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 事故应急措施:包括对各类事故的应急响应措施和应急预案的制定,保证事故处理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3. 人员培训和教育:通过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减少人为操作失误造成的事故。

4. 安全设施建设:包括安全警示标识、安全保护设施等的建设和维护,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

5. 监测与控制系统:建立健全监测与控制系统,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和故障,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6. 定期检测和评估:定期对电力设施进行检测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解决,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三、电力设施保护的责任划分1. 电力设施管理部门:负责制定电力设施保护细则和管理措施,监督设备的运行和维护。

2. 运行人员:负责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操作。

3. 监控人员:负责对设备的监控和检测,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和故障,并采取相应措施。

4.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预案和应急措施,并组织实施。

通过制定上述细则,能够明确各方责任,并规范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效果和水平。

电力设施保护实施细则范文(二)1. 目的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的目的是确保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预防、减少事故发生,并规范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电力设施的保护管理工作。

2. 涉及人员的职责和权限2.1 设备操作员设备操作员应具备相关的电力设施操作知识和技能,并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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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编号:AN-QP-HT9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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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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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通用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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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

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管理,适用于公司各相关部门,本办法所指的电力设施系指公司各相关部门的运行,备用,停役及在建的电力设施。

2 总则
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 组织管理及工作要求
3.1 各相关部门应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分管领导及归口部门,设立电力保护工作的专
(兼)职人员,配备必要的车辆,相机等办案,外破联系工器具。

3.2各相关部门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电力设施保护责任区段,落实责任到人,定期组织巡视检查电力设施,及时消除电力设施外围安全隐患。

3.3公司应积极联系地方政府及时成立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办公室。

积极促请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3.4公司应及时成立企业内部电力设施保护委员会,设立工作办公室,在地方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组织下,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的日常工作。

3.5各相关部门分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
领导应定期专门听取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汇报,掌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解决措施并组织实施。

3.6各相关部门应定期向上级领导,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反映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提请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处理。

3.7公司应将电力设施保护经费纳入企业预算管理,设立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费,用于电力设施保护日常工作及宣传活动的开展。

3.8各相关部门应投入足够的防盗防破坏经费,对重要等级或治安复杂地段的电力设施进行电焊等,提高电力设施自身防盗破坏水平。

3.9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发现或接到电力设施遭受外破事件或盗窃案件,应立即安排人员赶赴现场,做好物证收取,照像,录像等取证工作。

现场抓获肇事者时应及时扭送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现场勘查和取证工作。

3.10各相关部门对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外破隐患,应及时向当事人提出整改,送达隐患通知书,并跟踪整改落实到位。

相关书面内容要留存归档。

3.11各相关部门的相关领导人员,在发生重特大电力设施的外破事件或盗窃案件,应立即赶赴现场,做好现场抢修和事故证据采集工作,密切协助公安机关侦查破案。

同时立即电话汇报,24小时内专项书面上报。

3.12各相关部门应建立警企联防,群众护线的机制。

通过义务与有偿相结合的形式,联系沿线各部门,基层派出所,乡村,建立健全警企联防,群众护线网络,提高电力设施保护及时性和方便性。

3.13各相关部门应在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的人口密集地段,人员活动频繁的地区,车辆,机械频繁通行的地段,变压器平台等处,依法安装,配齐有关安全警告,警示标志。

3.14各相关部门应大范围开展电力设施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地方电视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对保护电力设施的好人好事进行正面报道,对危害电力设施的不良行为予以反而曝光,积极倡导群众爱护电力设施,营造“人人护电”的社会氛围。

3.15各相关部门建立完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信息台帐制度,认真记录电力设施遭受偷盗,外破(汽车冲撞,开山炸石,挖坑取土等)的详细情况并存档。

每月18日应及时上报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报表。

3.16各相关部门年底应及时做好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总结,总结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开展的情况,分析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形势,提出次年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思路。

书面工作总结应在次年的1月15日之前报送。

4经费标准及使用
4.1电力设施保护经费定额
4.1.1 220KV线路:220元/年.百公里
4.1.2 110KV线路:150元/年.百公里4.1.3 35KV线路:100元/年.百公里
4.1.4当年电力设施外破赔偿费的40%
4.2电力设施保护费用由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委员会统筹安排使用,各相关部门使用前须向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委员会报批,经批准后方可使用。

4.3电力设施保护工作会议或宣传活动,参加人员每天误餐不超过30元,宣传品每件费用不超过90元。

5职责
5.1公司分管领导职责。

5.1.1建立公司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网络,明确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归口部门和专(兼)职人员,保障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经费来
源。

5.1.2检查,指导本部门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专题报告,及时掌握电力设施保护的重大突出问题,研究制度解决办法。

5.1.3定期向上级分管领导,地方电力设施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或当地政府的经贸,公安,安监等部门汇报电力设施保护有关情况,反映存在的重大突出问题,提请协调解决。

5.1.4审定本部门年度电力设施保护工作计划,批复有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报告和经费开支。

5.1.4制定并实施电力设施防盗窃防破坏的技术措施,确保费用足够投入。

5.2归口部门的领导职责
5.2.1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组织实施本部门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工作。

审定电力设施保护专职(兼职)的工作计划,并提出具体的工作指导。

5.2.2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本部门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情况,及时反映重大突出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

5.2.3在分管领导的同意下,具体负责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联系,保持与当地公,检,法部门的联络,接受当地政府部门有关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检查和指导。

积极协助其他部门搞好电力设施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5.2.4计划本部门的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并安排实施。

根据工作需要向分管领导提
出有关费用开支和配备器材的报告。

5.2.5组织,落实各项电力设施的防盗防破坏的保护措施。

5.3电力设施保护专(兼)职人员职责
5.3.1具体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颁布的有关电力设施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具体负责开展电力设施保护工作。

5.3.2及时掌握工作中出现的各种具体问题和情况,制定并实施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5.3.3具体拟定本部门电力设施保护的详细工作计划和要点,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反映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5.3.4具体组织建立群众护线员网络,并组织开展群众护线员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5.3.5负责具体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偷盗破坏电力设施案件,并配合提供相关的证据和材料。

5.3.6负责具体联系政府有关部门的经办人员,处理电力设施遭受外力破坏的事件,消除电网供电的安全隐患。

5.3.7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的各项资料和档案的收集,归类和保存,定期上报有关案件统计表和已结案件的资料。

可在此位置输入公司或组织名字
You Can Enter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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