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1.05】十年禁渔(标注版)
长江禁渔多少年
长江禁渔多少年
长江禁渔10年,自2021年1月1日起,2030年12月31日止,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
扩展资料:
《长江十年禁渔计划》是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发布的一个关于禁止捕捞天然渔业资源的计划公告。
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在官网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
通告称,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2021年是长江“十年禁渔”的开局之年。
2021年2月10日农业农村部公布的数据显示,长江十年禁捕,共计退捕上岸渔船11.1万艘、涉及渔民23.1万人。
十年禁渔实施方案
十年禁渔实施方案为了保护海洋资源,维护渔业可持续发展,我国决定实施十年禁渔计划。
该计划将在全国范围内实施,旨在恢复和保护海洋生态系统,促进渔业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禁渔范围。
禁渔范围包括我国沿海所有海域和相关渔业保护区。
禁渔区域将根据不同海域的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状况划分,并根据科学调研和评估进行动态调整。
同时,对于一些重要的渔业资源,可以采取局部性的禁渔措施,以保护其繁殖和生长。
二、禁渔期限。
禁渔期限为十年,自实施之日起计算。
在此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捕捞、捕捕捞和其他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
同时,将加大对违反禁渔规定的处罚力度,严格执法,确保禁渔政策的有效实施。
三、禁渔补偿。
为了保障渔民的合法权益,政府将对因禁渔政策而受到影响的渔民进行合理的补偿。
具体的补偿标准和方式将根据不同地区和渔业资源情况进行调整,确保渔民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四、禁渔监测。
政府将建立完善的禁渔监测体系,加强对禁渔区域的监测和管理。
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对禁渔区域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捕捞行为。
同时,加强对禁渔政策宣传,提高渔民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五、禁渔科研。
政府将加大对禁渔区域的科研投入,开展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通过科学研究,掌握禁渔区域的生态环境变化和渔业资源恢复情况,为调整禁渔政策和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
六、禁渔宣传。
政府将组织开展广泛的禁渔宣传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禁渔政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禁渔政策的认识和支持度,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禁渔工作的良好氛围。
七、禁渔评估。
政府将建立禁渔政策的评估机制,定期对禁渔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禁渔政策,确保其科学有效地实施,最大限度地恢复和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渔业资源。
八、禁渔合作。
政府将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禁渔政策交流与合作。
长江十年禁渔的感悟作文
长江十年禁渔的感悟作文新中国成立70多年来,我国政府一直注重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以全国性、部门性和地方性的各种法规和政策,不断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以实现水资源的有效利用与生态保护的统一。
2013年,长江流域实施了十年的禁渔,旨在保护当地的渔业资源,促进长江流域的环境持续发展,让未来的子孙继续享受渔业资源的恩惠。
《长江十年禁渔的感悟》十年的时光就这样飞快的过去了,十年的禁渔,给了长江流域广大渔民深切的感受。
首先,禁渔可以让长江流域的渔业资源得到重大保护。
这十年以来,政府和人们对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进行了有效的管理和保护,有助于提高生物多样性,促进长江流域水质的改善,减少污染。
例如,政府派出巡护队长不断把禁渔面积从淤泥河道延伸到淡水湖泊,以保护湖泊渔业资源;巡管队伍对河流渔获分析,在确定禁渔面积前,做更加准确的数据分析,给渔民提供可靠的投入信息;另外,政府还在技术上投入大量资金,利用植物性护坝技术,建设水库,采取恢复湿地技术,积极保护河流和湖泊的健康,以实现长江流域的综合发展。
其次,十年禁渔也让渔民感受到了新的生活。
十年里,渔民们改变了传统的捕鱼方式,开始使用较新的技术,比如用远程无人机和声纳仪获取鱼的动态信息和流动特征,改进渔具,改善网箱,建立数据库等。
此外,渔民也开始进行抛网渔业、网箱渔业、拖网渔业等,使渔业生产结构多样化,保障了渔民的就业,特别是在禁渔期间,渔民们可以利用抛网渔和网箱渔等其他渔业技术,捕捉和收获到更多的渔获物,从而赢得更高的经济收益。
最后,十年禁渔也让渔民感受到了爱与温暖。
在禁渔期间,政府安排专人负责渔民管理,社区里开设非经济性活动,让渔民们参加,如健康体检、社会心理服务、游戏活动等,让渔民们在轻松愉快的空间里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和温暖;禁渔期间,政府安排就业岗位,让渔民们参加各类公益性活动,彰显渔民的社会价值,提升渔民的自信心;此外,社会各界也给予渔民一定的资金支持,为渔民们的生活提供温馨的家庭照顾。
长江“禁渔”
长江“禁渔”作者:来源:《环境》2020年第07期关键词:长江“禁渔”摘要:从2020年1月1日开始,长达十年的长江“禁渔令”开始实施。
目前,“禁渔令”实施已近半年,但长江偷捕鱼类现象并未禁绝,特别是有“江鲜”之称的长江刀鱼仍在暗中交易,有的一公斤能卖到6000元左右。
暴利驱使下,长江鱼类的捕捞、运输、销售,已经形成完整的黑色地下产业链。
《人民日报》十年禁渔,方才有鱼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浩浩江水哺育着 424 种鱼类,光特有鱼类就有 183 种,是全球七大生物多样性丰富河流之一。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江豚还只是普通物种,和珍稀保护物种挨不上边,江豚在船边翻滚跳跃的场景,随处可见。
但根据 2018 年长江淡水豚科考结果,哺乳动物江豚的数量仅为 1012 头。
在过去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下,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所以实现禁捕,让长江休养生息,迫在眉睫。
以四大家鱼为例,它们繁殖成长通常需要四年。
禁渔期设置十年,才可以让它们繁衍两三代,从而恢复数量。
而以往三个月的禁渔期,生长的鱼还不够三天捕捞,鱼类种群依然无法繁衍壮大。
长江渔业资源年均捕撈产量不足 10 万吨,仅占我国水产品总产量的 0.15%,现在我们食用的鱼类大多是人工养殖鱼塘提供的。
但人工养殖鱼类在经过多代繁衍后,不可避免会出现遗传多样性退化,需要补充优质的野生亲鱼改善种群,长江正是鱼类的天然种质资源库。
古语说: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
竭泽而渔则无鱼可渔,长江苦无鱼久矣!延长禁渔期,真是亡羊补牢的好对策。
《北京晚报》十年禁渔,拯救的不只是鱼十年禁渔,拯救的不只是鱼,更是对生存环境的救赎。
长江生态不仅事关两岸百姓的生存状态,也事关中国的生态环境。
然而,一方面受到工业污染的威胁,长江鱼类有减无增;一方面受经济利益驱使,部分渔民不仅过度捕捞,还轮番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阴招损招”,最终形成“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
【精品PPT】2020年高考语文复习专题讲座课件★★长江流域禁渔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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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角度 作为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长江分布的水生生物有 4300多种,鱼类有424种,其中170多种是长江特有,而如今却面临着多种 稀有物种濒临灭绝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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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示例:青、草、鲢、鳙“四大家鱼”曾是长江里数量最多的经济鱼类, 但如今的繁殖数量却越来越少,已经不足20世纪60年代的10%。野生种群数的减 少,会带来长远的隐患。鱼类的基因在人工饲养过程中是不断退化的,必须不断 补充野生的鱼卵资源进行繁殖饲养,而长江鱼是“四大家鱼”不可或缺的基因库。 而面临“无鱼可吃”的,不仅仅是人类,还有长江里的珍稀水生生物。20世纪90 年代前后,长江江豚自然种群开始呈现加速衰退趋势。此外,白鲟、长江鲟多年 未见,白鱀豚在2007年被宣布功能性灭绝,中华鲟数量锐减,野生河鲀数量极少, 刀鱼的价格一度被炒至天价。长江上游有79种鱼类为受威胁物种,居国内各大河 流之首。长江水生生物到了最危险的时刻。(杨智杰《长江无鱼之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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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方案》,要求2019年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渔 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 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十年禁捕。这一空前 严格、正在积极推进中的长江“十年禁渔”措施,为长江摆脱“无 鱼”等级带来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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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示例:长江的渔业资源遭受到了毁灭性破坏,关键在于两个方面:一 方面在沿江经济发展中,一些有毒有害物质,由于过去排放标准低、执行不到 位,大量流入长江,致使生态环境受到严重破坏;另一方面,沿江部分渔民为 了获得更多的捕捞收益,采取“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进行捕捞, 造成辖区内“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因 此,仅依靠实行禁渔期制度、禁渔区和专项捕捞许可证,并不能完全实现长江 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流域生态环境保护等目标,还要治理生了“病”的长江生 态环境。(过国忠《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禁渔为何一禁就是十年?》)
南召县做好长江“十年禁捕”工作的思路
河南农业2024年第7期南召县做好长江“十年禁捕”工作的思路实施网格化管理,充分利用电子信息化技术等,这样可以大幅提升执法监管能力。
三、注重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南召县要注重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利用现代化媒介平台(如电视、头条、微信和抖音等),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宣传面。
在禁渔期间,要在人口聚集区、交通要道和沿库村镇大量张贴省、市、县“禁渔通告”。
“禁渔区”要设立永久性禁捕、禁钓公示牌、区域水面浮标等,使广大人民群众一目了然。
渔政部门每年要组织开展“春季禁渔”宣传周、宣传月活动,要大量印发涉渔类普法宣传彩页、悬挂横幅、现场解答群众咨询。
同时,可以录制《长江保护法》《渔业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摘要,利用车载喇叭巡回宣传;还可以组四、做好种质资源保护区的保护工作鸭河口水库是南召县唯一一座大型水库,区域内710.3亿m 3,水面面积约0.732,大小库汊270多个,库岸线110 km。
其中,0.2万多hm 2,占比30 %多,属长江流域重点要坚持日常执法检查与各项专项行动相结合,另外,对保护区实施网格化管理,与“河五、加强日常执法检查、巡查,严厉打击各种南召县应联合海事、水政和属地政府等部门,成立该拆解的予以拆解,这种违法行为对水域生态环境、水生生物多样性等《长江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每年要办理一批大案要案,形成精品案件,起到教育和震慑的作用。
(三)对捕捞实行“许可制度”,依法依规打击无“捕捞许可证”擅自捕捞的行为重点打击关于禁捕区、禁捕期、使用禁用渔具和禁用方法进行非法捕捞行为。
“四禁”根据事实、性质、情节和危害程度与《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第三百四十一条等法条相衔接,因此,要强化联合执法,要与公安、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相互协调配合,落实行刑衔接及案件移送机制。
在“禁渔期”“禁渔区”要增加执法巡查的频次,水上和陆地相结合、白天和夜间相结合,创新工作方法,建立长效机制,达到“四清、四无、四不”的要求。
派出所开展十年禁渔专题学习心得
派出所开展十年禁渔专题学习心得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有效保护长江流域的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
近曰,湖北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北省渔政总队、武穴市人民政府等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
此次十年禁渔主要针对的是禁捕期内所有天然水域(含水库)、湖泊标准范围为水面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包括湖泊水面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和重要支流及其集中连片天然湖泊,并明确提出要严格执行“禁渔期”制度。
禁補期内禁止捕捞作业和游钓作业;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严格禁止生产性垂钓。
湖北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政策措施,将禁渔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到位;加强日常巡查监督检查。
渔政部门要主动对接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
同时各地要加大执法力度和案件查办力度,加大执法巡查监督力度、通报曝光力度:积极发挥人民君羊众监督作用:建立健全涉渔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切实做到不漏一船、不留一处。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让群众知晓法律规定。
通过在辖区范围内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加大禁渔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
要求各村居充分利用广播、微信、LED等新媒体,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全方位的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増强保护生态环境意识。
加大禁渔期间执法检查力度,坚持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
广泛动员群众检举揭发涉渔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二、加强部门协作,实现信息共享。
加强与公安、海事、农业农村、交通运输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全面掌握长江水域禁渔工作情况,实现水域禁渔管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三、强化源头治理,实现源头管控。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渔宣传活动,通过广播、电视及互联网等新闻媒体报道,积极开展禁渔普法等工作,切实提高群众对禁浦期制度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十年禁渔工作情况汇报
十年禁渔工作情况汇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任务分工安排,我单位认真开展了十年禁渔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
以下是工作情况的汇报:一、工作总体情况自从国家实施十年禁渔政策以来,我单位严格按照上级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十年禁渔工作。
在政策宣传、技术支持、监管执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为国家十年禁渔政策的实施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政策宣传情况为了确保十年禁渔政策的深入贯彻执行,我单位加大了政策宣传的力度。
主要做了以下工作:1. 制定了十年禁渔政策宣传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措施和指标。
2. 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国家十年禁渔政策,包括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
3. 在禁渔禁渔村镇、码头、餐馆、渔市场等场所张贴宣传海报,以及发放宣传册、宣传单、宣传标语等。
4. 加强对渔民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引导他们自觉遵守十年禁渔政策,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责任观念。
通过上述工作,成功地提高了全社会对十年禁渔政策的认识和理解,形成了有力的宣传声势。
三、技术支持情况针对十年禁渔工作的特殊性,我单位注重技术支持的工作,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 组织了渔业资源调查评估活动,掌握了禁渔水域的渔业资源状态和分布情况,为制定科学的保护措施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持。
2. 加强了禁渔水域的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了禁渔水域的生态环境变化情况,为积极保护渔业资源提供了科学依据。
3. 积极研究开发了禁渔水域的渔业资源保护技术和方法,推广应用了科学养殖技术,提高了渔业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过技术支持,我们确保了十年禁渔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为渔业资源的保护和持续利用做出了重要贡献。
四、监管执法情况为了严格执行十年禁渔政策,我单位加大了监管执法的力度,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1. 建立健全了十年禁渔的全程监管体系,包括定期巡查、常态化监控、违法查处等。
2. 制定了十年禁渔的执法标准和规范,确保了执法行为的公正、严肃和依法从严的原则。
3. 严厉打击违法捕捞、违法销售、违法利用禁渔资源等行为,依法查处了一批渔业违法案件,有效地维护了禁渔政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出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
部委信息联播GOVERNMENT INFORMATION BROADCAST农业农村部等三部门:出台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了如期实现到2020年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现常年禁捕的政策目标,1月110,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公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提出,根据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的水域、大型通江湖泊除保护区以外的水域、其他相关水域四种情况,分类分阶段推进禁捕工作。
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区于2019年底以前,完成水生生物保护区渔民退捕,率先实行全面禁捕,今后水生生物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于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保护区以外水域的渔民退捕,暂定实行10年禁捕,禁捕期结束后,在科学评估水生生物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状况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另行制定水生生物资源保护管理政策。
根据《方案》,禁捕期间,特定资源的利用和科研调查、苗种繁育等需要捕捞的,实行专项管理,具体办法由省级或国家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
同时,要坚持地方为主,中央财政将通过奖补的方式对地方工作予以适当支持。
其中,退捕渔民临时生活补助、社会保障、职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所需资金,主要由各地结合现有政策资金渠道解决。
同时,中央财政采取一次性补助与过渡期补助相结合的方式对禁捕工作给予适当支持。
据《方案》要求,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制定专项绩效考核办法,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市渔民退捕、转产保障和禁捕管理等政策执行和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建立激励约束机制。
各省市人民政府要把长江禁捕作为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约束性任务,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和河长制等目标任务考核体系,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7J生态环境部:启动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匚1期,生态环境部发布消息,渤海地区入海交工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2020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2020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2.24•【字号】川农函〔2020〕123号•【施行日期】2020.02.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正文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2020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123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2020年是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收官之年,是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全面退捕攻坚之年,也是长江流域常年禁捕前最后一个实施4个月的禁渔期管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办法》《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19〕4号)《关于做好2020年相关水域禁渔期管理工作的通知》(长渔函字〔2020〕21号),以及《关于积极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0〕66号)等相关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2020年全省禁渔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禁渔期和禁渔区我省长江流域禁渔期为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黄河流域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6月30日12时;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雅安市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禁渔期,但禁渔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
全省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为常年禁渔区,实行全面禁渔。
二、禁止类型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严禁收购、销售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捕捞的渔获物,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等特殊需要采捕水生生物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三、有关要求(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认识当前抗击新型冠状病毒的严峻性,认清禁渔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增强保护生态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十年禁渔 共护长江
十年禁渔共护长江作者:曾诗淇来源:《农产品市场周刊》 2021年第4期本刊记者曾诗淇隆冬时节,武汉晴空万里,长江风平浪静,在湖北武汉三阳路的长江岸边,20 多艘执法船鸣笛出发,数百名执法人员共同宣誓: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2020 年12 月31日上午,湖北等14 省市同步举行“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活动”。
根据中央部署,从2021 年1 月1 日零时起,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开始实行10 年禁渔。
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唐仁健在湖北调研时强调,长江“十年禁渔”进入全面禁捕新阶段,从攻坚战转入持久战,任务更艰巨、难度也更大。
要确保“禁渔令”落地落实,退捕渔民稳得住、不反弹。
禁捕:保护长江生态全长6300 多公里的长江是我国第一大河,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有10 个省份的23 万渔民靠在长江边打鱼为生。
但长期受到水域污染、过度捕捞等影响,长江流域生态功能退化严重,长江水生物种严重衰退,一些物种濒临灭绝。
有“微笑天使”之称的长江江豚,是长江生态链的旗舰物种。
资料显示,20 世纪90 年代末,长江及鄱阳湖、洞庭湖共有2700 头江豚,2017 年已经减少到1012 头,相当于国宝大熊猫数量的一半。
中国科学院院士曹文宣介绍,江豚的数量急剧减少,主要是由于过度捕捞造成的。
竭泽而渔则无鱼可渔!统计显示,近年来,长江渔业资源年均捕捞产量不足10 万吨,仅占我国水产品总产量的0.15%,渔业生产受到严重影响。
拯救长江生命,已经刻不容缓。
为恢复长江渔业资源,长江流域332 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于2020 年1 月1 日起实现全面禁捕。
2020 年12 月26 日,历经三次审议,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并于2021 年3 月1 日起施行。
“ 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写入法律。
我国首部流域法律的出台施行将形成保护母亲河的硬约束机制。
就在几天后,2021 年1 月1 日零时,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
禁渔期内使用“绝户网”作业 法院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为拯救濒危鱼类,改善长江鱼类种群大幅减少的现况,我国相继出台法律法规推进长江的保护和发展。
农业农村部宣布从2020年1月1日起在长江重点水域开始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也于2021年3月1日起实施,《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于今年4月1日起施行。
2021年3月29日,上海铁路运输法院(以下简称上铁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长江干流及东海海域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十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案情回放】本案9名被告人张某(本案主要谋划人)、金某、孙某等或为渔民或多年从事水产经营。
2020年6月至7月期间,9名被告人为非法牟利,明知长江干流、东海正处禁渔期内,仍预谋组织多批渔船使用“绝户网”等禁用工具进行非法捕捞后销售获利。
一行人合作安排,分工明确。
其中,孙某、金某按照张某安排,负责联系渔民及销售渔获物;张某负责将渔获物转运上岸并运输至销售地。
在联系渔民捕捞前,张某会依据技术手段获悉渔政监管船只的方位和航行信息,从而确定逃避监管的捕捞点。
几名渔船主依据孙某、金某安排,按照张某确定的捕捞地点,驾驶各自渔船分别在长江干流水域和东海水域进行拖网捕捞作业。
捕捞成功后,会有专人协助将渔获物过磅称重后转运上岸,并装车准备运往销售地。
2020年7月12日晚,金某、孙某组织多名渔船主按照张某确定的捕捞地点,驾驶各自渔船进行拖网捕捞作业。
次日,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先后抓获张某、金某、孙某等7人。
同年9月,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至公安机关投案。
公安机关查扣94箱渔获物总重量为600余公斤,价值26676元;查扣的渔具为单船有翼(袖)单囊拖网,均属于长江干流禁用工具及东海海域禁止使用的小于最小网目的网具。
犯罪嫌疑人到案后,均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经法治教育后认识到其行为的严重性,并与上海浦东申孙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签订增殖放流工作备案,分别购买各类鱼苗用于增殖放流。
【2020】十年禁渔
“长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重在执行据新华社消息,长江的鱼儿有了一张“大保护伞”——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长江流域各地的重点水域也将相继进入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时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规定,长江流域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重点水域也将分类分阶段实行禁捕: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禁捕范围和时间。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确实是件好事,有利鱼类资源的保护与繁殖。
但禁捕不只是发发文件和通告,关键在怎么落实到位。
实际上,以前有的流域也实行禁捕,但有的地方还是没有实行到位。
比如,2018年12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自2019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鲚(长江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螯蟹(河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上述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但长江下游有的地方由于没有严格管理,使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偷捕到刀鱼后,公开或暗中在市场销售,有的直接送到高档宾馆和饭店,使长江刀鱼的价格飙升到万元一斤,有的甚至用公款消费,从而使刀鱼非法捕捞现象猖獗,价格越飙越高。
我国于2017年底将长江三鲜中的刀鱼、鲥鱼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19年2月1日起开始禁捕,等于宣告这道美味将只能成为人们舌尖上的记忆。
现在,国家明确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捕,这不但发出了一些警讯,而且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
十年禁捕,留住长江的微笑
十年禁捕,留住长江的微笑2021年1月1日前,长江重点水域将全面禁捕。
届时,长江干流,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大渡河等重要支流,以及鄱阳湖、洞庭湖等通江湖泊要实现全面彻底禁捕,做到“清船”“清网”“清江”“清湖”。
长江拥有独特的生态系统,分布有4300多种水生生物,其中鱼类400多种,170多种为长江特有种。
长江禁捕直接涉及“一江、两湖、七河”。
当前禁捕的各项工作进展如何?怎样保障年底前实现“清船”“清网”?世代以渔为生的人们的生计怎么办?全面禁捕决心坚定万里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生态宝库,然而长期以来人类活动严重威胁着长江的生态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
在此前举行的长江珍稀濒危水生生物保护研讨会上,专家指出,受拦河筑坝、水域污染、过度捕捞、航道整治、挖砂采石等活动影响,长江水生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白鲟、白鱀豚、中华鲟、长江鲟、长江江豚等珍稀濒危物种的自然栖息环境遭到破坏,保护形势严峻。
按期实现长江流域全面禁捕,是践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大举措。
中央领导同志指出,长江“十年禁渔”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这项工作涉及地域广、持续时间长,特别是牵涉近30万渔民的生计问题,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而据专家测算,长江鱼类性成熟年龄在3岁左右,实施10年禁捕,多数鱼类可以完成三个世代的繁殖周期,实现水生生物资源数量多倍增加。
“目前,长江退捕正按预期进度推进,各方面的信心决心都比较足。
”日前的长江流域禁捕和渔民安置保障工作视频会上,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介绍,长江流域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已率先实现全面禁捕,上海市全域、重庆市主城区等水域实现了全面退捕;5.69万艘渔船完成退捕补偿、证书回收、船网拆解,约12.8万退捕渔民通过就业服务、生活补助、医疗社保得到妥善安置;长江口等重点水域非法捕捞行为得到遏制。
截至目前,江西省46个禁捕退捕任务县(市、区)全部发布了禁捕公告,禁捕水域捕捞渔船全部封存上岸。
曹文宣:长江应全面禁渔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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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文宣:长江应全面禁渔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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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决策探索》2013年第07期
今年是长江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10周年。
2003年,该制度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实施,禁渔范围涉及沿江云南、贵州、四川、重庆、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等10个省(市),每年禁渔3个月。
但相关数据表明,受多重因素影响,长江生态资源衰退趋势仍未得到遏制。
长江天然捕捞量逐年递减,近年约为10万吨,不到全国渔业产量的1%。
长江的资源量已不足以支撑14万多渔民的基本生活。
近日,中科院院士、我国最负盛名的鱼类学家之一曹文宣表示:“长江渔业资源已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有些人酷渔滥捕,“连鱼的子子孙孙都搞掉了”。
他呼吁长江全面禁渔10年,“一年365天天天禁渔,而不是一年三个月禁渔”,给鱼类繁衍以充足的时间,恢复长江生态环境。
十年禁渔应急处置方案
十年禁渔应急处置方案
I. 背景
自2001年起,中国国家开始实施“十年禁渔”计划,以保护中国海洋资源的持
续发展。
这是一个国家层面的环保政策,对禁止捕捞人类食用的海洋生物如大黄鱼、带鱼等有一定的限制。
尽管这项政策得到了各个方面的积极支持,但是在实践中还是会出现一些例如海洋污染、渔业违法捕捞等问题。
本文档旨在解决这些危机,让我们的海洋资源得到更好的保护。
II. 应急处置方案
A. 海洋污染
1.一旦发现海洋污染,立即向当地海洋环保部门报告。
2.尽可能采取紧急措施,例如喷洒散装海水进行冲洗、设置油膜吸附屏
障等,以减轻污染面积和影响。
3.派遣修洁人员寻找和清理有油污迹象的地方。
B. 渔业违法捕捞
1.开展群众环保教育,让农村居民了解禁止捕捞造成的影响。
2.依法行政,对于不遵守规定的渔民进行处罚和处罚后续监管。
3.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鼓励渔民转型,提高他们在海洋领域的综
合能力和素养。
C. 预防和控制疫情流行
1.进一步加强海洋科学研究,推动和实施海洋预警体系。
2.有针对性地开展健康防护工作,加强海洋监测和海洋调查、监测和研
究方法的创新。
3.和国内外相关单位紧密合作,采取各种措施预防和控制疫情流行的风
险。
III. 结论
禁止捕捞十年的政策实施了十多年,海洋环境得到了局部改善。
随着禁渔政策
的深入实施和全民环保意识的提高,禁止捕捞是一个正确的方向。
但是禁渔执法对于海洋资源的保护至关重要,需要在严格的控制下进行才能更好地达到保护海洋生态的目的。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10•【字号】•【施行日期】2021.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管理工作的通知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切实保护长江流域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我市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责任长江流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
从2021年1月1日起,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我市所有长江流域天然水域全面禁渔。
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管理工作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准确分析研判长江禁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坚决打好打赢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持久战。
二、强化市场整治,加强船舶管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对从事水产品销售、餐饮服务等相关经营场所、网点开展全面排查。
一是重点清理含有“野生鱼”“河鱼”等字样的招牌广告、店堂广告、户外广告、菜谱、菜单、名片等广告载体。
二是加强对各类互联网广告媒介的监管和监测,重点监测餐饮网点微信公众号,美团、“饿了么”等餐饮外卖平台网站以及各类以“私房菜馆”“地方美食”“特色小吃”等命名的微信公众号、网页等互联网媒介。
对上述广告媒介、载体发布的相关违法违规广告依法责令清除、拆除或删除。
三是要加强船舶管理,加快推进乡镇自用船舶规范管理,依法清理取缔“三无船舶”。
三、强化保障措施,加强转产帮扶一是积极争取将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管理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有关工作正常开展。
二是做好退捕渔民转产转业工作,全面落实退捕渔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相关政策。
长江捕鱼禁令原文
农业农村部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95号)和《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农长渔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长江流域捕捞渔民按照国家和所在地相关政策开展退捕转产,重点水域分类实行禁捕,现将相应范围和时间通告如下。
一、水生生物保护区《农业部关于公布率先全面禁捕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区名录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7〕6号)公布的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今后长江流域范围内新建立的以水生生物为主要保护对象的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自建立之日起纳入全面禁捕范围。
二、干流和重要支流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是指《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农业部通告〔2015〕1号)公布的有关禁渔区域,即青海省曲麻莱县以下至长江河口(东经122°、北纬31°36′30″、北纬30°54′之间的区域)的长江干流江段;岷江、沱江、赤水河、嘉陵江、乌江、汉江等重要通江河流在甘肃省、陕西省、云南省、贵州省、四川省、重庆市、湖北省境内的干流江段;大渡河在青海省和四川省境内的干流河段;以及各省确定的其他重要支流。
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此之前实施禁捕。
有关地方政府或渔业主管部门宣布在此之前实行禁捕的,禁捕起始时间从其规定。
三、大型通江湖泊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最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十年禁渔工作交流发言材料
十年禁渔工作交流发言材料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大家好!我是一名渔民,今天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与诸位分享十年禁渔工作的经验和心得体会。
在我看来,禁渔工作是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渔民权益以及促进渔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对于长远地保护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渔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想讲一下十年禁渔工作的意义和目标。
海洋资源是人类赖以生存的重要资源之一,然而过度捕捞和恶意破坏导致了海洋生态环境的破坏和水产资源的枯竭。
针对这一现象,十年禁渔工作旨在通过限制捕捞活动,让海洋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使其能够持续供给渔民和社会大众,并促进海洋生态环境的健康发展。
其次,我想分享一下禁渔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挑战。
十年禁渔工作在初期的时候会面临渔民的不理解和反对,因为对捕鱼活动的限制意味着他们的收入来源减少,生活水平可能会下降。
同时,监管和执法的难度也是禁渔工作面临的挑战之一。
由于海面广阔、监管力量有限,很难做到全面监测和执法,容易出现部分地区违规捕捞情况。
然而,面对这些困难和挑战,我们也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向渔民普及禁渔工作的意义和目标,并告诉他们捕鱼活动对海洋资源的重要性。
另外,加强监管力量,提升执法效果,通过技术手段监测违规捕捞行为,并对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此外,我们也积极引导渔民转变经营思路,推动渔民向其他领域发展,确保他们的收入来源和生活保障。
最后,我想分享一下十年禁渔工作带来的好处和成效。
十年禁渔工作的实施,有效地保护了水生生物资源,使其得到有效恢复和再生。
很多原本濒临灭绝的物种开始重新繁衍和生长,生态环境逐渐恢复了平衡。
同时,这也使得渔民们的收益得到了提高。
虽然在初期可能面临一些困难,但随着禁渔工作的推进,渔民们开始了转型和转变,通过发展渔业相关的旅游业、养殖业等,逐渐实现了收入的多元化和稳定化。
此外,十年禁渔工作还对整个渔业产业链带来了良好的影响,促进了渔业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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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重在执行
据新华社消息,长江的鱼儿有了一张“大保护伞”——自2020年1月1日零时起,长江流域的332个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
长江流域各地的重点水域也将相继进入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时期。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长江水生生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等规定,长江流域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外的重点水域也将分类分阶段实行禁捕: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鄱阳湖、洞庭湖等大型通江湖泊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由有关省级渔业主管部门划定禁捕范围,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
与长江干流、重要支流、大型通江湖泊连通的其他天然水域,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禁捕范围和时间。
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确实是件好事,有利鱼类资源的保护与繁殖。
但禁捕不只是发发文件和通告,关键在怎么落实到位。
实际上,以前有的流域也实行禁捕,但有的地方还是没有实行到位。
比如,2018年12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自2019年2月1日起,停止发放刀鲚(长江刀鱼)、凤鲚(凤尾鱼)、中华绒螯蟹(河蟹)专项捕捞许可证,禁止上述三种天然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但长江下
游有的地方由于没有严格管理,使一些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偷捕到刀鱼后,公开或暗中在市场销售,有的直接送到高档宾馆和饭店,使长江刀鱼的价格飙升到万元一斤,有的甚至用公款消费,从而使刀鱼非法捕捞现象猖獗,价格越飙越高。
我国于2017年底将长江三鲜中的刀鱼、鲥鱼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19年2月1日起开始禁捕,等于宣告这道美味将只能成为人们舌尖上的记忆。
现在,国家明确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常年禁捕,这不但发出了一些警讯,而且是有效缓解长江生物资源衰退和生物多样性下降危机的关键之举。
亡羊补牢为时不晚。
长期以来长江水生生物的生存环境日趋恶化,生物多样性指数持续下降,珍稀特有物种资源全面衰退。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常年禁捕很有必要,但“禁捕令”重在执行,有关部门应该严格对违法捕捞行为坚决打击,更好地保护好长江鱼类资源。
当然,在禁捕后,各地政府有必要通过加强资金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落实养老保险政策、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就业创业帮扶等措施,切实保障退捕渔民的利益和长远生计,防止这些“下岗”的渔民为了生计而去偷捕。
(via新华网)
十年禁渔让长江鱼好好休养生息
农业农村部官网近日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范围和时间的通告,宣布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计划。
通告称,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除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外的天然水域,最迟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其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
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滔滔江水哺育着424种鱼类,光特有鱼类就有183种。
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坐长江轮时,随处可以看到江豚,它们“衣食无忧”,吃得胖乎乎的就像小猪一样。
长江流域的居民对此习以为常,而江豚那时也只是普通物种,和珍稀保护物种挨不上边,描述的情景让我神往。
1992年笔者第一次在长江游玩时,也看到了江豚在船边翻滚跳跃,虽然只有零星的几只。
而2018年长江淡水豚科考结果显示,长江中的哺乳动物江豚种群数量为1012头(2006年调查数据为1800头)。
为什么会这样?在过去几十年快速、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下,长江付出了沉重的环境代价。
许多人竭泽而渔,采取“电毒炸”“绝户网”等非法作业方式,最终形成“资源越捕越少,生态越捕越糟,渔民越捕越穷”的恶性循环,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实施禁捕,让长江休养生息,迫在眉睫。
此前长江每年也设置过禁渔期,期限为三个月。
为什么现在开始实
施的禁渔期要十年之久?对此,有专家解释,以四大家鱼为例,它们繁殖成长通常需要四年。
禁渔期设置十年,可以让它们繁衍两三代,这样它们的数量才可以恢复,个体也能越来越大,才能出优质的鱼。
以往三个月的禁渔期,生长的鱼还不够三天捕捞,每年7月1日开捕后,过去三个月的繁殖成果几天内就被“绝户网”打捞殆尽,鱼类种群依然无法繁衍壮大。
还有一些人担心,长江禁渔后,会不会导致很长一段时间里鱼价上涨?据统计,长江渔业资源年均捕捞产量不足10万吨,仅占我国水产品总产量的0.15%,现在我们食用的鱼类大多是人工养殖鱼塘提供的。
更大的意义还在于,人工养殖鱼类在经过多代繁衍后,会不可避免地出现遗传多样性退化,需要补充优质的野生亲鱼改善种群,长江正是鱼类的天然种质资源库。
如果我们再不保护好长江这个基因库,可能将来会连最普通的四大家鱼都吃不到。
古语说: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
竭泽而渔则无鱼可渔,长江苦无鱼久矣!其他的江河其实也面临着类似情况。
比如钱塘江算是保护得比较好的河流了,但古话所说的“春潮迷雾出刀鱼”的情形在如今也不易见到了。
对长江鱼进行保护,延长禁渔期真的是好政策。
(via新华网)
粉笔视角:这两天,“中国淡水鱼之王”长江白鲟灭绝的消息让人揪心。
竭泽而渔则无鱼,是不可违背的自然规律。
过去一段时间,在粗放经济发展导向下,曾是世界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丰富河流之一的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农业农村部发布通告,实行为期10年的长江禁捕计划,是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必然要求,是还长江一片生机的应有之举。
有关部门要落实好监管责任,长江沿线各地也要强化属地责任,对违法捕捞行为予以严厉打击,更好保护好长江鱼类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