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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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党支部,院党政各部门、各系(部):

为了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院党政部门、群团组织、教辅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和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服务型、效能型、节约型、创新型、学习型”机关为目标,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与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培养高水平的管理干部队伍结合起来,重点围绕解决服务观念、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从而使机关工作更加贴近系部、贴近教学、贴近师生,以适应学院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二、机关作风建设的主要内容

1、增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形象

(1)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要牢固树立“四个所有”的服务理念,即:所有的部门都是服务部门,所有的岗位都是服务岗位,所有的人员都是服务人员,所有的工作都是为师生员工服务。切实为教学、为系部、为师生员工做好服务。

(2)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要刻苦学习,熟悉和掌握有关专业知识、业务知识,熟悉和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努力使自己成为本岗位的业务尖子和行家里手。

(3)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要设身处地为师生员工着想,努力为基层办实事、解难事。在师生来电、来访办事时,倡导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做到来有迎

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使师生员工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2、加快工作节奏,提高办事效率

(1)实行工作“限时办结”制度,提高办事效率。机关工作人员要树立严格的时间观念,做到日事日结、周事周结。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性质,制定各类工作完成时限,凡报送的报告、请示及要求办理的事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确因客观原因没有完成的,要认真做好解释,取得理解。因主观原因没有按时完成,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2)进一步完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机制。凡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负起责任,有关部门要主动配合,要坚决执行组织决定,保证政令畅通,不得相互推诿扯皮。机关和系部在工作上要相互理解、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在全院形成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关心集体、顾全大局、讲求奉献、团结和谐、合作共事的工作氛围,确保学院各项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3、规范工作程序,抓好工作落实

(1)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机关各部门要按照工作类别,进一步修订、明确岗位职责,做到“人有其岗,岗有其责”,采取校园网和书面形式,将本部门机构设置、岗位设置、办事程序、岗位职责及要求等情况予以公布,简化工作程序,减少工作环节,层层落实,责任到人。(11月底完成)

(2)坚持依法治校,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从现在开始着手清理和修订现有的规章制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必须符合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和学院的规定。力争在年底前,将各项制度汇编成册。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做到工作有部署、期中有检查、办结有反馈。

4、加强调查研究,强化科学决策

(1)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机关各部门要制定调研计划,经常深入系部、教师、学生中去,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和问题。采取召开座谈会(每学期三次),设立电子信箱等方式,及时沟通反馈各种信息,认真处理各种投诉,赢得师生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2)推行院务公开,推进民主决策。凡涉及学院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学

院建设的重要问题、教职工普遍关注的问题、涉及全院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除党和国家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各部门都要按照程序予以公开,增加工作透明度,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决策更加民主化。

5、改进文风会风,提高工作质量

进一步修订完善办文规则、办会规则、办事规则,切实改进文风、会风,各类文件要压缩篇幅,提高办文水平。贯彻落实精简会议、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强会议管理,严肃会议纪律,提高会议质量。

坚持少开会、开小会、开短会,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无准备或准备不充分的会议不开,不解决问题的会议不开,使干部集中精力想大事、议大事、抓大事、办实事。

6、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

机关工作人员要按时上班,衣着得体、语言文明、待人热情、办事高效,保持办公环境的清洁整齐。严禁擅离职守或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在电脑上玩游戏、聊天和炒股等),认真履行请销假手续。

要自觉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重要文件资料,私人在通信、电话、电子邮件中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学院管理、科技等秘密。对上级主管部门和学院的决定以及院领导的指示,应认真执行,尽快办理,不得拖延,并及时向主管领导反馈工作进展情况。

7、践行“两个务必”,做到清正廉洁

(1)厉行节约,创建节约型校园。机关工作人员要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爱惜国家资产,反对铺张浪费。制订具体的节电、节水等目标措施,实现在教育教学活动各个环节做到节约资源,提高资源利用率。坚持开源节流,控制一般性的行政支出,制定和完善科学的管理制度。

(2)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机关干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形象。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学院“收支两条线”的规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禁设立“账外账”。

8、实行问责制,追究行政过错责任

根据“有权必有责,权责对等”的原则,实行问责制。部门主要行政领导对本部门的工作事务全面负责,并对其行使职权引起的后果承担责任。对于失职渎职,致使发生重大政治事件、重大安全事故或造成重大损失的,纪检监察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并将情况报告学院党委和行政,按照问责制有关规定,追究部门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开展效能监察和评议

1、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学院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领导,确保抓出实效,经研究,成立学院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效能监察和评议工作,成员如下:组长:丁瑃

成员:黄华明钱宇伟马荣庆盛凤美

纪检监察审计处处理日常工作。

2、评议范围

被评议的学院党政部门和教辅单位共16个,具体名单如下: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审计处、人事处、教务处、高职教育研究与教学督导室、科技产业处、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工会、团委、图书馆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3、评议人员

确定评议人员的原则:一要体现广泛的代表性;二要比较了解党政部门和教辅单位的工作情况;三要以系(部)为主。

根据上述原则,评议由以下人员构成:全体院领导、党政部门、各系(部)领导班子成员、教研室(实验室)正副主任、团总支书记、教学秘书、教师代表(每系3人,由系部选报)、区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院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教辅单位的负责人。

4、评议的方式、程序

(1)在学院机关作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主要通过设立意见箱、发放问卷调查表、召开座谈会、聘请作风监督员等方式,对各部门机关作风建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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