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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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新余市统计局

2011年9月5日

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我市于2010年11月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配合下,经过全市近8000名普查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和复查任务。目前,主要数据的快速汇总工作已经结束,现公布如下:

一、常住人口总数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1138873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市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共增加了41096人,增长3.74%,平均每年增加4110人,年平均增长率为0.37%。

二、家庭户人口

201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共有家庭户344440户,家庭户人口为1042121人,占总人口的91.50%,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03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8人减少了0.15人。

三、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为598004人,占总人口的52.51%;

女性为540869人,占总人口的47.49%。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0.82下降为110.56。

四、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213994人,占总人口的18.79%;15-64岁的人口为832432人,占总人口的73.09%;65岁及以上人口为92447人,占总人口的8.12%。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2.33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0.1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2.15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134976人,占总人口的99.66%;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897人,占总人口的0.34%。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增加了38799人,增长了3.53%,占总人口比重减少了0.19个百分点;各少

数民族人口增加了2297人,增长了143.56%,占总人口比重增加了0.19个百分点。

六、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受教育程度的123422人;具有高中(含中专)受教育程度的164383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416803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298048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624人上升为10837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13383人上升为14434人;具有初中受教育程度的由36987人下降为36598人;具有小学受教育程度的由32252

人下降为26170人。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34618人,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23082人,文盲率由5.38%下降为3.04%,下降了2.34个百分点。

七、城乡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701403人,占总人口的61.59%;居住在乡村的人口437470人,占总人口39.41%。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8.97个百分点。

八、分县(区)常住人口

按行政区划,分宜县常住人口为299386人,渝水区839487人;按一县四区,分宜县常住人口为295242人,渝水区642696人,高新区120506人,仙女湖区34743人,孔目江区45686人。

备注:

1.本公报中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

2.普查登记的对象是指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港澳台居民和外籍人员。“境内”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内,“境外”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境外”是指我国海关关境以外。

4.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家庭户人口不包括现役军人,也不包括相互之间没有家庭成员关系、集体居住的人。

5.城乡人口是指居住在城镇、乡村地域上的人口,城镇、乡村是按2008年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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