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电瓷外绝缘防污闪技术管理规定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电力系统电瓷外绝缘防污闪技术管理规定
(能源办[93]45号)
目录
1 总则
2 工作目标,部门责任
3 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职责
4 盐密测量
5 污秽等级划分和污秽等级分布图(简称污区图)绘制
6 合理配置电瓷外绝缘爬距
7 清扫工作
8 采用综合辅助措施提高设备抗污闪能力
9 绝缘子质量管理
10 建立技术档案,加强量化管理
11 做好专业年度工作,总结和故障统计工作
附件:电瓷防污闪专业年度工作总结提纲和污闪故障专业统计办法
1 总则
1.1为提高我国电瓷防污闪工作科学化水平,把电力系统电瓷防污闪工作纳入专业化管理的正常规道,根据近年来电瓷防污闪工作的实践,并结合电网发展和环境、气象变化的实际情况在进一步修订、补充《电力系统电瓷外绝缘防污内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的基础上形成本规定。
1.2电瓷外绝缘污闪事故涉及面积广、停电时间长、经济损失大,是电网安全发、供电的一大威胁。电力系统所属各部门都应各负其责,从技术上、管理上不断总结经验,结合实际,做好电瓷防污闪工作。
1.3本规定适用于35~500kv的输变电设备。农用、地方电厂、自备电厂、电力用户的输变电设备以及配电设备的电瓷防污闪工作可参照执行。
1.4电力系统的设计、基建和运行管理部门均应遵守本规定。
1.5电力系统运行管理部门在执行本规定时,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2 工作目标,部门责任
2.1电瓷防污闪工作的目标是:
*降低输变电设备的污闪跳闸率。各网、省局线路污闪跳闸率应控制在2500(含330)kv线路为0.05次/百公里·年,220~110kv线路为0.1次/百公里·年以下。
*避免主网架重要线路特别是500(330)kv线路污闪停电事故。
*杜绝电网大面积污闪停电事故。
2.2电瓷防污闪工作中各部门的责任是:
*设计部门要对工程取用的设计标准和质量负责。
*基建部门要对工程的安装质量负责。
*生产部门要对设备的安全运行负责。
2.3要把电瓷防污闪工作纳入部门领导任期内政绩的考核指标,即:
*新建输变电工程投运不到二年即发生污闪的不能报优质工程;如果是由于设计上的原因,该工程不能申报优秀设计。
*凡是发生犬面积污闪停电事故的发供电企业当年不能"达标";凡是已"达标"的企业取消"达标"资格
3 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职责
3.1健全组织机构
3.1.1部成立电瓷防污闪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协调部内有关司、局,各负其责共同做好防污闪工作;
*指导、安排、督促、检查全国防污闪工作;
*充分发挥电力系统高电压专业工作网和部属科研院所的作用,组织解决防污闪工作中普通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交流电总结经验。
3.1.2网、省局在主管生产副局长或总工程师领导下,建立由生技、供电、安监、基建及所属科研、设计部门领导组成的电瓷防污闪工作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
*指导、安排、督促、检查本地区防污闪工作;
*定期听取电瓷防污闪工作小组工作汇报;
*审定防污内工作计划;
*落实重大防污闪科研课题;
*审定污区分布图。
3.1.3网、省局应组成由网或省局、电力试研所(院)、电力设计院、厂、局防污专(兼)责人参加的电瓷防污闪工作小组,在电瓷防污闪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3.1.4厂、局应组成由厂、局,车间、工区防污专(兼)责人参加的电瓷防污闪工作小组,并在厂、局长领导下开展工作。
3.1.5网、省局所属电为试研所(院)应建立电瓷防污闪工作小组,供电局应建立盐密测量小组。
3.2设置各级防污专(兼)责人。
3.2.1网、省局及其电力试研所(院)、设计院、发电厂、地(市)供电局,应设置防污专责人,并保持相对稳定。
3.2.2发电厂电气车间,供电局线路、变电工区,220~500kv变电站应有专人负责防污闪工作。
3.3各级防污专(兼)责人职责
3.3.1网、省局生产部门是防污闪工作的组织与管理部门,其防污专责人的职责:
*组织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各项技术措施;
*组织制定防污闪工作计划,开展经验交流;
*参与新、扩建及改建工程电气设备外绝缘爬距的设计审查;
*组织绘制、调整本地区污区分布图;
*进行重大污闪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分析报告和反事故措施、建议;
*组织推动防污闪科研工作的开展,落实重大防污闪科研项目的经费,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应用;
*督促检查下属单位防污闪工作计划的实施;
*建立、健全各项防污闪技术档案资料。
3.3.2网、省局电力试研所(院)是防污闪工作的技术归口单位,其防污专责人的职责:
*贯彻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各项技术措施;
*配合网、省局制、修订防污闪扶术措施,指导各局、厂解决防污闪技术问题;
*配合网、省局绘制、调整本地区污区分布图,指导各局绘制污区分布图;
*研究解决盐密测量工作中的问题,收集和分析盐密数据,提出全省污秽等级划分、污区分布图及调整爬距的意见;
*建立、收集、整理、分析各种资料和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参加220kv及以上主网设备污闪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反事故措施、建议;
*组织开展防污闪的科研工作,推广行之有效的防污闪新技术、新材料;
*参加200kv及以上新(扩、改)建工程电气设备外绝缘爬距的设计审查及设备选型;
*组织对各局、厂防污闪专责人进行定期培训;
*提供国内外电瓷防污闪新技术新材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