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化烯烃厂爆炸事故
历史上2月份的事故案例
历史上2月份事故案例国内事故四川省自贡市某橡胶厂“2•3”爆炸事故1986年2月3日,四川省自贡市某橡胶厂硫化罐在运行中爆炸,导致6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万元。
螺栓强度不足是爆炸的直接原因。
原设计用60只M24螺栓连接,实际只安装45只,且螺栓加工质量差,又选用旧螺母配套安装,间隙大,长期承压失效,导致爆炸。
山东省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2•8”闪爆事故2015年2月8日,山东省聊城市冠县新瑞实业有限公司在停产检修过程中发生较大闪爆事故,造成3人死亡,5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58.89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检修作业时,酒精车间对醪塔整体蒸汽吹扫置换不彻底,没有彻底隔绝与醪塔相连的工艺设施,残余酒精蒸汽或醪液发酵生成的沼气在醪塔内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检修人员使用非防爆工具拆卸并递送塔板,工具与塔板、塔板之间或塔板与塔壁发生碰撞产生火花,引起醪塔上部空间闪爆,导致醪塔顶部的除沫板坠落,砸伤20m平台上的4名作业人员并致坠落。
辽宁省辽阳市庆阳化工厂“2•9”爆炸事故1991年2月9日,辽宁省辽阳市庆阳化工厂二分厂TNT生产线发生特大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13人重伤,94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硝酸加料阀内漏,反应后移,导致反应不完全的硝化物进入分离器之后继续反应,从而造成分离器压盖冒烟起火,随着火势蔓延,导致爆炸。
江西樟树市个体加油站“2•11”爆炸事故2000年2月11日,江西樟树市一个体加油站发生爆炸,死亡6人。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加油站储油罐设置在密闭地下室内,室内灯具、卸油泵不防爆,且敞口卸油。
卸油时地下室内油气遇电气设备打火,引发爆炸。
河北兴隆县化肥厂“2•13”爆炸事故1995年2月13日,河北省兴隆县化肥厂脱碳工段发生可燃气体爆炸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80余万元。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该厂擅自对属于压力容器的溶剂冷却器开孔施焊,解决列管腐蚀泄漏问题。
辽阳石化223事故分析
中国石油辽阳石化
第三,工艺、生产管理不严肃。 第三,工艺、生产管理不严肃。 调查发现,新线的操作规程也与实际工 艺不符,操作规程上规定干燥系统采用 氮气法,而实际上 采用的是空气法, 增加了氧含量,为 事故埋下了祸根。 由此可见在生产管 理、工艺管理上是极不严肃的。
223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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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事故
中国石油辽阳石化
第四,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方面不规范。 第四,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方面不规范。 新线工艺是按老线工艺照搬过来的, 而设计单位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不求甚 解,马马虎虎。比如说,老线悬浮液接收 罐的安全阀开启压力为0.3 MPa 0.3 MPa,而新线 的却不知什么原因是0.58 MPa。视镜是在 0.5 MPa时破裂的。试想,如果新线安全 阀的起跳压力定为0.3 MPa,安全阀在此 时起跳的话,视镜很可能不会破碎,这场 灾难也就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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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事故同时也暴露了我们在其他管理上存 在着差距。聚乙烯新线在开车前做了风险评 价,但对视镜的破碎、沸腾床引风机的入口 吸入可燃气体等危险因素没有识别出来。这 说明在风险分析上只是凭经验,对风险因素 识别还不细致、不到位,存在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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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从以上五个方面的分析中,我 们也深深地感到,这起事故,反映了 我们从分厂到公司各管理层,各级领 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没有 真正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的思想,对安全生产重视程度不够, 工作不细,管理不严,安全生产的弦 绷得不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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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安全工作,强调得多,落实得不足,执 行力不强,没有把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对干部教育也不到位, 从严要求力度不够。 存在重生产、抓产量、 抓效益、抓扭亏解困, 但忽视了各项管理和安全工作,特别是在 标本兼治上力度不够。
中石油兰州石化“1.7”罐区爆炸事故
Always have hope for life, and face difficulties and tribulations with a smile.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中石油兰州石化“1.7”罐区爆炸事故一、事故简介2010年1月7日17时24分,兰州石化公司316#罐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未造成次生事故和环境污染。
二、事故经过2010年1月7日早班,合成橡厂316#罐区碳四、丁二烯罐区当班班组外送R202球罐裂解碳四物料,同时接收烯烃装置送来的裂解碳四物料。
7日中班按照本厂调度安排,于15时30分停止外送R202球罐裂解碳四物料,继续接收烯烃装置送来的裂解碳四物料。
17:15合成橡胶厂316#罐区操作工王某按照当班班长孙某指令,到碳四、丁二烯罐区巡检并检查丁二烯卸车工艺流程,走到罐区平台时,发现R202罐底部出料管线第一道阀门下弯头处有碳四喷出,罐区防火堤内弥漫一层白雾,浓度很大,呼吸困难,便立刻跑回控制室,向班长孙某进行了汇报。
17:19班长孙某电话向本厂调度室报告,316#罐区R202罐体底部管线泄漏,请求立即派遣消防车到现场监护。
并安排王某立即到第4#货位疏散等待卸料的丁二烯槽车。
石油化工厂丙烯腈装置焚烧炉当班人员向本厂调度室报告,316#罐区北侧铁路附近有大片白雾,接着又报告白雾迅速扩大。
17:21合成橡胶厂316#罐区班长孙某再次向本厂调度室报告,泄漏十分严重,现场一片白雾,要求停止向R202球罐送料。
17:24:32大量泄漏的碳四物料迅速汽化扩散,蔓延至罐区东北侧石油化工厂丙烯腈装置焚烧炉区域,与焚烧炉明火引燃,外围火焰迅速回燃至316#罐区。
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合气体在316#罐区发生空间爆炸。
17:28根据石化总调度指令,烯烃装置紧急停止间316#罐区R202球罐输送碳四物料。
三、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设备缺陷。
由于316#罐区R202球罐出料管弯头母材焊缝热影响区存在组织缺陷,致使该弯头局部脆性开裂,导致碳四物料大量泄漏,泄漏汽化后的碳四物料蔓延至罐区东北侧丙烯腈装置焚烧炉,遇焚烧炉明火引燃爆炸。
违章设计原因导致的事故案例
违反操作规程 炉膛爆炸 一死一伤设计、施工留隐患 终酿大祸设计存在严重错误 操作人员无辜遇难起管遇卡 大绳断裂 砸死操作工抽油机刹车不到位 曲柄下落 造成人员死亡违章操作 一员工被抽油机挤压致死违反用电规定 一人触电死亡违反操作规程炉膛爆炸一死一伤一、事故经过2000年11月3日,吉林油田分公司某采油厂联合站锅炉由于燃料油供油压力不足,早会时安全员安排维修班到锅炉岗安装一台备用供油泵。
下午上班以后,维修班有关人员到锅炉岗,告诉锅炉班班长停泵。
13时30分,供油泵关闭,司炉工停炉并关闭锅炉的燃料油阀门,维修班开始安装备用泵。
l 5时装完供油泵,清理现场后,于15时03分启动供油泵,进行管线试压,发现焊接处有漏点,再次停泵,3分钟后焊完漏点,15时06分第二次启泵,经调压,l5时07分供油压力正常。
恢复正常供油后,15时10分,现场工人分别到脱水岗和水套锅炉岗通知司炉工点炉。
司炉工接到通知后,给锅炉通风。
15时25分,司炉工第一次点火没有点着。
l5时40分,司炉工站在2号水套炉的炉口处点火,即刻炉膛爆炸,炉口封板和风室前板被崩掉,将司炉工击倒在地,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在司炉工点火时,脱水班班长来到锅炉房询问燃料油的含水情况,炉膛爆炸时,被爆炸冲击波冲倒,造成轻伤。
二、事故原因1.炉膛内的燃料油在炉膛高温作用下,产生了大量的可燃气体。
根据调查结果分析,司炉工在给锅炉通风后,第一次点火没有点着,这时供油管线里面的凝油和油水混合液已喷入炉膛内。
司炉工从15时25分到15时40分,往外放掉6桶油水(约50公斤),仍没有放净管线里的水。
从事故现场勘察结果看,司炉工没有从油枪往炉膛外放水的过程,而是把许多油水混合液放入炉膛内。
2.最后一次点火前通风时间不足。
司炉工反复点火未能成功,大量油水进入炉膛内,由于炉膛过热,产生大量可燃气体,当15时40分再次点火时,发生爆炸。
三、责任者处理本着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这起事故的有关责任者处理如下:1.事故直接责任者司炉工,安全意识差,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因死亡,未予处理。
近年来江苏境内化工厂起火案例
近年来江苏境内化工厂起火、爆炸等事故概览苏州化工厂大火2015年8月23日上午十点左右,苏州鹿山路一家化工厂发生大火。
当地消防支队出动5个中队13辆车前往处置。
由于仓库可能存有一批二苯甲烷类物品,易燃易爆且有一定的毒性,为了防止发生爆炸,警方封锁了现场和附近的交通。
环境、安监等部门负责人也赶到现场进行监测和调查。
常州新东化工爆燃2015年8月6日下午2点45分左右,位于常州滨江化工园区的常州新东化工发展有限公司车间起火,引爆车间内的甲苯装置罐体,漫天黑烟。
据常州高新区政府部门称,这起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也未造成环境等次生事故。
新东化工是以氯碱和聚氯乙烯产品为主的综合性化工企业,规模较大。
扬州宝应一工厂百吨碳化硅起火2015年7月7日,宝应县金湾路一堆满化学原料的仓库发生大火。
据厂方工作人员介绍,现场起火的主要物质为生产原料聚乙二醇和碳化硅,碳化硅燃烧后生成氧化硅,氧化硅遇水会发生强烈的反应,生成氢气,现场传来的爆炸声,很可能是氧化硅遇到了水,发生了小范围的爆炸。
经过初步调查,厂房内堆有碳化硅原料有100余吨,而这100多吨的原料,基本上都已陷入了火海。
南京化工园区德纳化工厂爆炸2015年6月12日21时15分许,南京市化工园区德纳化工厂发生火灾并引起爆炸。
明火燃烧高度约15米,经确认现场为环氧乙烷装置发生爆炸起火,并引燃周边三个醇类储罐。
爆炸现场附近共有6个储罐,3个起火,3个未起火,每个罐体容量约1000立方米。
南京消防指挥中心已调集7个消防中队30辆车151人以及扬子消防队4个中队前往现场灭火。
南京扬子石化爆炸2015年4月21日6时07分,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的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石化烯烃厂乙二醇T-430塔发生爆炸事故。
南京市公安消防局通报称,事故发生后,南京市消防支队迅速调集特勤一、特勤二、石门坎、铁心桥、大厂、方巷、西坝、战勤保障8个中队、30辆消防车、153名官兵和扬子石化企业专职消防队16辆消防车、90名消防员赶赴现场。
兰州石化公司“2008.9.8”生产事故
兰州石化公司“2008.9.8”生产事故2008年9月8日12时25分到14时38分,兰州石化公司烯烃事业部46万t/a乙烯装置5台裂解炉因超高压蒸汽(SHS)管线发生泄漏相继停车,并造成烯烃事业部汽油加氢装置、丁二烯装置、MTBE 装置、聚烯烃事业部的高压聚乙烯等装置停车待料。
一、事故单位简介兰州石化公司烯烃事业部自2007年8月成立以来,作为兰州石化公司扁平化管理的试点单位,下设乙烯装置、丁二烯装置、汽油加氢装置等9套装置。
年产70万t乙烯改扩建工程是在原年产24万t乙烯装置的基础上,新建了年产46万t的乙烯装置。
5台SC-1型年产13万t的裂解炉,前脱丙烷前加氢工艺,先进的乙烯分离及开式热泵技术,以石脑油、加氢尾油、LPG、循环丙烷/乙烷为裂解原料,具有高温(870℃)、短停留时间(0.08~0.12s)和低烃分压的特点。
2005年3月20日,开始乙烯装置裂解炉基础施工。
2006年9月16日,工程中交。
11月20日实现开车一次成功。
乙烯装置自开车以来,基本以石脑油和轻柴油为裂解原料,另外回收自产的乙烷、丙烷以及少量的炼厂丙烷和轻烃作补充原料。
乙烯装置原料经预处理后进入裂解炉,裂解炉产生超高压蒸汽作为裂解气压缩机驱动动力。
裂解气依次进入急冷油和急冷水塔。
急冷水塔出口裂解气进入裂解气压缩机1~3段,经加压后进入碱洗塔,碱洗后的裂解气进入高低压脱丙烷塔,塔釜的废碱液进入废碱处理单元,碳四以上的重组分进入脱丁烷塔。
裂解气进入压缩机四段后,经加压进行脱砷及加氢反应器后,裂解气进入冷区分离出甲烷、乙烷、乙烯、丙烯、丙烷等组分。
二、事故经过1、停车经过2008年9月8日8时30分,烯烃事业部46万t/a乙烯装置化工三班接班,装置投油负荷180t/h,废碱处理单元停车水运,装置运行平稳。
10时15分,根据乙烯装置调度会安排,废碱单元组织开车,岗位操作人员董某接班长姬某指令,将废碱单元流程由水运改为碱运,启动废碱储泵802J,开碱液阀。
中国石油事故案例
静电安全防护措施
1、 F810料仓静电防护措施 (1)建议料仓上部入料口安装离子风静电消除器,消除料仓内物料刷 型放电与沿面放电。 (2)消除料仓内的尖端突出物,料位报警器应更换为防静电姓料位报 警器,消除仓内诱发火花放电。 (3)必须控制仓内的可燃气体浓度,并符合工艺指标与安全指标要求。 2、 F440静电防护措施 (1)必须控制罐内的可燃气体浓度,并符合工艺指标与安全指标要求。 罐内应有可燃气体监控装置。 (2)风机口可燃气体报警器安装位置应符合要求,运行状态必须100% 完好。装置有可燃气体泄漏时,应先关闭风机,防止可燃气体窜入罐内。 (3)建议罐内增加氮气保护。 3 、F460静电防护措施 (1)必须控制罐内的可燃气体浓度,并符合工艺指标与安全指标要求。 罐内应有可燃气体监控装置。 (2)消除料仓内的尖端突出物,料位报警器应更换为防静电姓料位报 警器,消除仓内诱发火花放电。 (3)建议罐内增加氮气保护。
事故发生经过
40立方米原油罐 40立方米原油罐
勒1井
搬至
柯14井
该罐于10月4日起已 停用,罐中原油已放至底 阀口(底阀口距罐底10厘 米),也就是说罐内留有残 液,密度0.806吨/立方米。 10月28日9时30分, 注采保运班电焊工及维护 工到达勒1井进行吊罐作 业。在吊罐装车时,发现 油罐排气管过长不便搬运 ,就将排气管割成两段随 罐一起装车。
典型事故二十一:中石油兰州石化“1.7”罐区爆炸事故
典型事故二十一:中石油兰州石化“1.7”罐区爆炸事故一、事故调查分析(一)事故概要1、事故简介2010年1月7日17时24分,兰州石化公司316#罐区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共造成6人死亡、1人重伤、5人轻伤,未造成次生事故和环境污染。
2、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设备缺陷。
由于316#罐区R202球罐出料管弯头母材焊缝热影响区存在组织缺陷,致使该弯头局部脆性开裂,导致碳四物料大量泄漏,泄漏汽化后的碳四物料蔓延至罐区东北侧丙烯腈装置焚烧炉,遇焚烧炉明火引燃爆炸。
(2)间接原因①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Ⅰ、未按规程规定对事故管线进行定期检验没有按照国家质监总局2003年6月试行的《在用工业管道定期检验规程》规定,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全面定期检验,致使R202球罐出料管线母材存在的组织缺陷未被发现和整改。
Ⅱ、未按规定落实事故管线更换计划2007年3月,经检验发现R203、R206、R207球罐底部进出物料管线腐蚀严重、壁厚减薄,定为4级,企业下达了R201、R202、R203、R204球罐底部进出物料管线更换计划。
实际仅更换了R201球罐底部进出物料管线,R202、R203、R204球罐底部进出物料管线一直未更换。
②设备管理人员没有认真履行设备管理职责设备管理部门和有关管理人员,没有按照规定要求对碳四车间R202等球罐进出物料管线进行全面检测检验,在R202球罐管线更换计划下达后,又没有履行监督落实职责,致使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并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③安全应急处置设施不完善316#罐区自1986年建成投运以来,未按照《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规定,对储罐进出物料管道设置自动联锁切断装置,致使事故状态下无法紧急切断泄漏源,导致泄漏扩大并引发事故。
(二)基本情况1、兰州石化公司基本情况兰州石化公司拥有原油加工能力105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70万吨/年、化肥生产能力52万吨/年、合成树脂生产能力124.5万吨/年、合成橡胶生产能力17.5万吨/年、炼油催化裂化剂生产能力5万吨/年。
中石油大连石化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中石油大连石化爆炸事故调查报告2013年6月2日14时27分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以下简称“大连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三苯罐区小罐区939#杂料罐在动火作业过程中发生爆炸、泄漏物料着火,并引起937#、936#、935#三个储罐相继爆炸着火,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697万元。
一、事故单位及事故罐区基本情况(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1.大连石化公司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下属的大型炼油企业,现有炼油化工主体装置37套,具备2050万吨/年的原油加工能力和27万吨/年的聚丙烯生产能力,员工总数6659人,主要从事原油加工、有机化工原料和合成树脂制造等业务。
大连石化公司持有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5年2月23日。
2.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以下简称“中石油七建公司”)法定代表人郝春生。
经营范围为:石油化工装置工程施工;铁路建设;城市道路、桥梁、液化气储罐、水气管道工程施工;钢结构及网架制造安装;消防设施施工;无损探伤和管道工程等。
项目部经理贾立志,下辖一、二、三、五、六、七等6个施工队。
3.大连林沅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沅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超,总经理杨福顺(受法定代表人杨超委托,全权处理公司日常一切事务)。
经营范围为:建筑工程施工;机械设备租赁;钢结构及网架制造安装;园林绿化工程;压力管道安装;工业设备及管道防腐;绝热、电器仪表安装维修;道路工程施工;储存罐安装(以上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资质证经营)。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和GB1级、GB2级、GC2级压力管道安装维修许可证。
2008年取得辽宁省建设厅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至2014年。
林沅公司以中石油七建公司大连项目部第七工程队的名义在这次事故现场进行施工作业。
(二)事故罐区基本情况大连石化公司第一联合车间三苯罐区(分大罐区和小罐区)建于2000年,为1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配套罐区。
关于上海赛科烯烃装置11 26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况报告-报总调
关于上海赛科烯烃装置“11.26”人身伤害事故的情况报告一、事故基本情况11月26日早上,裂解气压缩机C-2000在完成空气试车后,进行复位的准备工作。
8时50分,宁波工程公司三名员工与赛科一名员工到达烯烃分离装置的裂解气压缩机三段排出罐11D-2006M进行检查。
据宁波工程公司其中的一名承包商人员叙述,他们发现罐内有一块警示牌(受限空间警示牌),宁波公司一名承包商人员张宗点进入罐内欲取出警示牌时,发生意外晕倒。
赛科员工于康发现后,跨入罐内,欲将张宗点拉出,但于康也掉入罐内。
罐外两名承包商员工发现情况后,报告呼救。
该罐11D-2006M为烯烃分离装置的裂解气压缩机三段排出罐,位于裂解气压缩机C-2000的东北侧,与三段吸入罐11D-2004M两个罐是上下叠在一起的,上面的是11D-2006M罐。
罐体高度8.3米左右,直径2725mm,有一个人孔,直径600mm,人孔中心线距离罐底直线距离约为1.4米。
二、应急处置情况8时57分,运转经理接到现场人员报告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赛科消防队、赛科医疗队现场施救,启动三级应急响应。
同时,报化工区应急响应中心、中石化总调度室。
两名遇险人员分别于9时14分、9时15分被救出,紧急送往金山医院抢救。
晚间19:52、20:30 张宗点、于康分别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赛科公司党委书记高金平、总经理郝同乐赶赴现场指挥应急处置工作,参加上海石化会议的董事长吴海君即刻返回公司现场。
在接到赛科公司事故快报后,上海市吴清副市长作出批示,要求全力抢救伤员、全面排查隐患。
11时55分左右,园区管委会主任马静、副主任余亮茹来赛科现场,传达市领导指示,并对事故的后续处理进行指导。
根据情况沟通,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花克勤在赶赴赛科现场的路上。
三、人员基本情况赛科员工,于康,乙烯装置分离外操人员,39岁,2017年7月由南化公司借调至赛科,合同期限五年。
宁波工程公司,承包商人员,张宗点,53岁。
扬子石化与德纳化工爆炸事故浅析.
经过260多名消防官兵9个小时的紧张扑救,事故于13日凌晨5点50分处理完毕。
一名参与救援的消防队员和三名参与救援的工人有轻度灼伤。目前,仍有两个
消防中队在现场监护。此事故已确定为安全生产事故;事故未对环境造成较大 影响。
这是近两个月以来,南京发生的第二次化工厂爆炸事故。
全国安全总体形势
2012年以来,全国特大恶性事故以较大幅度逐年下降,特别是重特大事故上升的势头得 到有效遏制。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明显减少,2001年发生16起, 今年到目前发生9起。 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增幅逐年下降。在安全统计工作不断加强,统计真实性提 高的情况下,今年前10个月,全国各类伤亡事故的起数和死亡人数,虽同比有所上 升,但增幅比去年同期分别减少20.1和1个百分点。 事故多发、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行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明显下降。煤矿领域事故 多发势头得到切实有效的遏制。今年1至10月全国乡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 42.45%。道路和水上交通安全状况相对改善。前10个月,万车死亡率同比下降 3.1个百分点。水上交通特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也有所减少。消防安全方面, 特大火灾事故逐年下降。
二、发展过快、未按要求进行设计建设 近几十年来,化工企业得到迅速发展,化工企业增长速度太快。造成物质、 原料、材料供不应求,仓足拼凑投产,留下隐患。不少的企业在进行扩建改 造中,不按“三同时”要求,没有充分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增加了不安全 因素。 三、企业管理不善,安全生产无保障 化工生产特点决定了车间之间、岗位之间,必须有统一指挥,密切配合,因 而对企业管理提出较高的要求。但是由于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思想没有 真正牢固树立,还存在着“重生产,轻安全”的错误观念,不能正确处理安 全与生产的关系。安全生产得不到保证。
上海石化烯烃部5.29爆燃事故反思
上海石化烯烃部5.29爆燃事故反思通过官方简短的报道,提供出来的有限信息就是乙烯裂解炉的原料线在检修结束之后开车的过程中发生了闪爆。
我们知道,化工企业事故高发的三个阶段就是停车阶段、检维修阶段和开车阶段,本次上海石化的闪爆事故也正是发生在开车阶段。
那么开车阶段到底有哪些危险因素呢,当然危险因素牵涉面太广,不同的专业也都有各自的危险因素,本篇文章我主要还是结合上海石化本次闪爆事故,谈谈油气物料管线开停车过程中的事故反思。
乙烯裂解的原料并非是单一的,来源比较丰富多样,但主要的还是一些烷烃、环烷烃和芳香烃等,有的原料属于企业自产,乙烯装置属于上下游一体的那种,有的企业原料外购,只做下游那种。
但不管规模大小,乙烯裂解的原理基本上都大差不差,原料管线基本属于易燃易爆类介质,介质的工作温度较高,有的工艺介质甚至能达到800℃以上,远远超过其燃点。
这个时候如果一旦与空气接触,就会发生闪爆现象。
所以易燃介质的高温管线一定要密封紧固,尤其在检维修过程中,必须做好能量隔离,避免与空气接触。
易燃介质的物料管线在停车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盲板隔离和吹扫,且专用的隔离盲板必须标签挂牌,当管线中的物料基本上吹净的时候,经过气体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必要的检维修作业,包括动火作业等。
检维修作业结束之后,开车之前,需要对管道进行惰性气体保护,企业一般做法是充氮保护。
这是开车之前的一个基本且必要的保护措施。
开车的过程,本身也是一个物料再分布的过程,特别是对于易燃易爆介质的物料管线来说,其投料的过程也是一个伴随着较高风险的过程,期间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以下六个问题:(1)物料的投放速度:物料的投放速度也就是控制阀门的开度问题,本质上来讲,就是物料的流速不能过快,否则就容易产生大量的摩擦静电积聚,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但是流速也不能过低,过低的流速会造成液态物料的闪蒸现象(并不是必然现象),引起管道的机械振动,对设备管线容易造成损坏。
所以物料的流速一定要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之内,当然这仅仅针对开车过程而言。
独山子石化分公司“9.12”事故设计存在严重错误 操作人员无辜遇难
独山子石化分公司“9.12”事故设计存在严重错误操作人员无辜遇难一、事故经过独山子石化分公司乙烯装置自2002年9月12日开工以来,裂解火炬时有波动。
车间多处排查,判断10-K-201四段出口放火炬仪表调节控制阀(PV12004)可能有内漏。
2002年10月2日下午16时30分至17时15分,经裂解、仪表车间相关技术人员现场检查,认为PV12004确有内漏。
下午17时40分左右,乙烯调度安排调试。
调度中心值班主任、乙烯车间副值班班长、仪表车间2名仪表工,到压缩机房外平台调试PV12004仪表调节阀。
值班主任和副值班班长关闭消音器后手阀,以防裂解气向火炬大量排放,造成分离区进料中断停工。
值班主任调试阀杆行程达到50%后,通知仪表工处理阀杆,10L203消音器突然发生爆裂,喷出的物料随之着火。
车间人员迅速用现场消防设施灭火,石化公司、乙烯厂两级调度随即启动全厂应急系统及公司一级应急预案,消防队17时49分到达现场,18时32分控制住火势,20时5分将火扑灭。
事故造成调度中心值班主任、乙烯车间副值班班长当场死亡,两名仪表工在压缩机房外平台PV12004仪表调节阀南侧被火烧伤,裂解车间操作工在压缩机房外平台北面巡检时,被火灼伤。
事发后,对PV12004仪表调节阀解体检查发现,阀内有电焊条、焊渣等施工残留物。
二、事故原因1.直接原因:(1)设计单位违反设计规范。
事故调查组查阅设计单位——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设计的PID图,乙烯装置PV12004调节阀及前手阀压力设计是 4.03兆帕,阀后压力设计是 1.74兆帕。
查设计单线图,PV12004调节阀及前手阀为4.03兆帕,阀后及后手阀为1.74兆帕,消音器未标注。
根据设计单位的设计,依据《化工装置工艺系统工程设计规定》(HG 20559—94)第3.0.2.1的规定:“当控制阀后的压力降低时,控制阀后的切断阀和旁路阀的材料等级应取与控制阀材料等级相等,均采用上游管道的材料等级”。
大庆化工厂爆炸事件
大庆化工厂爆炸事件事件概述大庆化工厂爆炸事件是指发生在中国大庆市某化工厂的一起严重事故。
该事件发生于【事件发生日期】,造成了严重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本文将从事件背景、原因分析以及事后应对措施等方面对该事件进行详细介绍。
事件背景大庆市是中国北方地区的一个重要化工产业基地,拥有众多的化工企业。
该化工厂是当地一家规模较大的化工企业,在当地拥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然而,由于其工艺过程的复杂性,化工厂的安全风险一直备受关注。
事件原因分析通过对该化工厂爆炸事件的调查和分析,可以得出以下原因:1. 设备老化问题据初步调查,化工厂使用的一些生产设备存在严重的老化问题。
这些老化设备无法正常运行,并且存在着较大的安全隐患。
长期以来,由于维修和更换设备的成本较高,化工厂一直未能及时对这些老化设备进行更新和改造,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2. 生产工艺管理不严格化工厂的生产工艺非常复杂,需要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控。
然而,该化工厂在生产工艺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
例如,生产过程中的操作规范不完善,对于潜在的安全风险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理。
此外,工艺参数的监控不到位,也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3. 应急预案存在缺陷灾难事件发生时,及时有效的应急预案能够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然而,该化工厂的应急预案存在明显的缺陷。
首先,预案的制定不够详细和完善,未能覆盖各种可能发生的灾难场景。
其次,员工对应急预案缺乏必要的培训和演练,不了解应急程序,无法迅速、有效地应对事故。
事后应对措施在发生爆炸事故后,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来应对事故和减少损失:1. 伤员救治和安置当地政府组织了大规模的救援行动,迅速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同时,政府组织了安置工作,帮助受到影响的员工和居民找到临时住所,确保了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2. 调查和责任追究当地政府成立了专门的调查组对爆炸事故进行调查,并追究了责任。
通过调查,查明了事故的原因,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3. 完善安全管理措施为了预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政府要求化工企业全面评估和改进安全管理措施。
关于齐鲁分公司烯烃厂“6.9”石脑油罐闪爆事故情况的通报(2)
中国石化商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HS S E委员会办公室中国石化HSSE办〔2020〕112 号关于齐鲁分公司烯烃厂“6.9”石脑油罐闪爆事故情况的通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2020年6月9日,齐鲁分公司烯烃厂发生一起石脑油罐闪爆事故,造成2名承包商人员死亡。
事故暴露出齐鲁分公司领导班子安全引领力弱化,没有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安全专项整治等工作要求,安全制度执行不力,安全防线层层失守,安全管理系统性问题凸显。
6月22日,党组领导专门约谈齐鲁分公司领导班子,要求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压实责任,采取断然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
为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坚决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现将—1—事故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事故经过6月1日至5日,齐鲁分公司承包商齐商建设公司作业人员,在烯烃厂油品车间西罐区V-1303D石脑油罐搭设脚手架。
6月8日,开始进行V-1303D罐外壁除锈作业,罐内存有石脑油约1800m3。
6月9日8时左右开始继续作业。
事故发生前,罐顶共有6名作业人员。
油品车间带班领导、监护人不在现场。
10时4分36秒,2名作业人员用非防爆电动磨光机在靠近储罐盘梯的通气孔处进行除锈作业时,通气孔突然喷出火焰。
10时4分42秒,V-1303D罐顶撕裂并起火,10时5分13秒,V-1303D罐火焰熄灭。
事故中,2名作业人员被烧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另外4名人员受轻微伤。
二、事故原因(一)直接原因。
作业人员使用非防爆工具(铁铲、磨光机),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火花引燃了通气孔溢出的爆炸性混合气体,回火造成储罐内气相空间闪爆。
(二)间接原因。
1.违章指挥。
烯烃厂、油品车间管理人员安全风险意识淡薄,随意确定“不退油情况下进行储罐外壁除锈防腐”,导致正在运行的罐区内长期施工作业。
严重违反《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凡—2—在生产、储存、运输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进行可靠封堵隔离;经彻底吹扫、清理、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的规定。
抚顺石化公司“2011.1.19”爆炸事故
If I had a single flower for every time I think about you, I could walk forever in my garden.勤学乐施天天向上(页眉可删)抚顺石化公司“2011.1.19”爆炸事故2011年1月19日9时24分9秒,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150万t/a重油催化装置稳定单元发生闪爆事故。
事故造成3人死亡、4人轻伤、15人微伤。
一、事故装置简介抚顺石化公司石油二厂150万t/a重油催化裂化及产品精制装置于2000年8月建成并投产。
2003年10月末开始汽油降烯烃改造,采用了辅助提升管反应器加床层的专利技术,主要改造内容有:增加一套汽油反应系统,单独设分馏塔及配套机泵、冷换设备。
2004年、2007年、2010年进行了三次计划检修。
重油催化装置稳定单元工艺流程:油气分离器D-2301出来的凝缩油经泵(P-2301/1,2)加压后分为两路,一路作为冷进料进入解析塔C-2302第29层,另一路与稳定汽油换热(E-2305/1,2)至65℃进入C-2302第25层。
中间凝缩油自第18层自流抽出后,经解吸塔中间重沸器(E-2316)升温后返回第17层。
来自解吸塔底液封盘的凝缩油经解吸塔底部隔板收集,经解吸塔底重沸器(二)E-2312(以下简称E-2312)被轻柴油加热后,返回解吸塔底。
解吸塔底重沸器(一)E-2303由分馏塔中回流供热。
脱吸塔气体至E-2313/1~4前与压缩富气混合。
二、事故经过2011年1月19日9时10分左右,重油催化装置主控室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装置操作人员姜某和沈某立即查看DCS画面。
同时,在E-2310附近准备作业的维护人员于某听到噗的一声和刺耳的响声(介质泄漏速度快发出的),他立即跑到控制室告知现场跑油了。
车间主任助理谢某等7人先后到现场察看,当时由于现场可燃物浓度已较高,能见度极差,无法确认具体泄漏部位。
兰州石化爆炸
•安全是我们的生命!
• 我们的穿戴安全吗? • 我们的操作安全吗? • 我们的指令安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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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初步结果
2010年1月7日17时30分,兰州石化公司石油化工厂316罐区发生爆炸着火事故。 22时40分,甘肃省政府在现场举行新闻发布会称,此次事故造成事故造成5人失踪,1 人重伤,5人轻伤,9人留院观察。据环保部门监测报告,没有有毒气体排出。目前,消 防用水全部进入隔离缓冲池,经检测,对水体没有污染。兰州石化公司负责人介绍, 发生爆炸着火的罐区是个轻质油的罐区,主要是液化气、轻烃等物质,是和家庭液化 气类似的组分。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次发生爆炸的合成橡胶厂316灌区的两个 储罐装满化工品C4。C4是液化石油气(LPG)的主要原料,燃烧时会发出刺鼻气味,但燃 烧后不会留下有毒物质。 爆炸地点位于兰州市西固区钟家河的中石油兰州石化公司316罐区,距离兰州市 中心30公里。爆炸响声巨大,在离事故现场17公里外的地方都能感到震动。
1、事故是由于罐体泄露而引起,因此现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 规定做好巡检,尽早发现隐患,中控员要高度集中精神,注意 中控的各项报警参数。 2、设备保养维护工作要落实到个人并执行做好,保证设备以良好 的状态进行工作,杜绝一切隐患。 3、员工要打醒十二分精神,时刻牢记安全,安全工作关系每一个 人
安全是什么?
中石油公布兰州石化工厂爆炸事故初步调查结果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8日)早晨发布消息说,经初步分析,该公司所属兰州 石化公司一厂区发生爆炸着火事故的原因,是由于罐体泄漏,致使现场可燃气体浓度 达到爆炸极限,呲出的可燃气体产生静电,引发爆炸着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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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化烯烃厂爆炸事故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某石化烯烃厂“2.23”爆炸事故事故经过
2002年2月23日1时,某石化烯烃厂聚乙烯车间新生产线零点班接班,零点班值班班长身体有病,但未向车间领导请假,擅自让聚合班长代理值班班长。
接班时生产正常。
6时40分,当班人员发现聚乙烯新、老生产线反应速度下降。
6时50分,老生产线悬浮液接收罐高压联锁停车,新生产线聚合反应速度继续下降,聚合班长立即向车间副主任报告,车间副主任让聚合班长向调度报告并询问是否乙烯原料出现问题,调度说正在检查原因。
聚合班长等人一边等候调度指令,一边调整反应并开始减少投料量。
7时20分左右,车间副主任向聚合班长询问现场情况。
此时,新生产线悬浮液接收罐压力迅速上升,达到联锁动作值,新生产线联锁停车。
聚合班长立即让3名操作工去现场关手阀。
7时25分,3人到达现场,发现悬浮液接收罐泄漏,立即向车间主控室报告,聚合班长听后立刻奔向现场,当其离开主控室不足1分钟时,现场发生爆炸。
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18人轻伤。
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聚乙烯新线聚合釜反应不正常,未聚合的乙烯单体进入悬浮液接收罐11305X中挥发,系统压力升高。
由于安装在11305X上下管道上的两个DN200的玻璃视镜是伪劣产品,因而发生破裂,致使大量的乙烯气体瞬间喷出,弥漫整个厂房空间,从厂房上部窗户溢出的乙烯气体被设置在该处的引风机吸风口吸入沸腾干燥器内,与聚乙烯粉末、热空气形成的爆炸混合物,达到爆炸浓度,被聚乙烯粉末沸腾过程中产生的静电火花引爆,发生爆炸。
2.其他原因:
(1)采购环节存在严重问题
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新线悬浮液接收罐连接在管线上的视镜破裂造成的。
视镜设计的公称压力为2.5兆帕,实际在0.5兆帕时就发生破裂。
事故调查表明,在视镜采购环节上存在许多问题。
视镜的生产厂家采购单上是北京某阀门厂,实际上该厂根本不生产视镜,而是该厂的业务员(事故后已逃逸)从温州某个经销点购买的,该视镜是由上海郊区一个小厂生产的,该厂根本没有检验手段,无法鉴定其产品是否合格。
更为
恶劣的是,事故发生后,业务员让上海另一个玻璃制造厂出具了一个假产品合格证书。
另外,事故调查组也发现,发到辽化的视镜没有产品合格单(只有一个检验单,检验的项目、压力单位等也不对)。
其实,只要产品的定货、验货人员认真负责,就会发现这些问题的。
这说明物资采购人员存在严重失职行为。
(2)工程施工管理混乱
安装打压试验是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的一个重要环节。
“2.23”事故发生后,打压单位找不到原始记录,施工的监理方也拿不出原始记录,向事故调查组出具的打压记录是施工队伍编造的,可见在施工管理上是何其混乱。
施工方不认真管理,甲方有关工程人员在没有对打压进行监督的情况下,也在编造的打压报告上签了字。
聚乙烯新线改造是由某石油化纤公司下属某公司工程施工总承包,是交钥匙工程。
按规定应该由施工方向甲方按“中交表”详细交待施工中的各种基础资料;设计方向甲方交包括工艺规程、操作法等,接受甲方的审查。
而实际变成由甲方各职能部门帮助乙方进行检查,乙方一些基础资料根本不向甲方说明,甲方各职能部门只能看到一些表面现象,替乙方承担责任。
业主和承包商地位倒置。
(3)工艺、生产管理不严肃
工艺控制是防止事故发生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手段。
这次事故的起因是聚合反应不好,而且是老线、新线在同一时间反应不好。
这个车间历史上聚乙烯装置多发生过聚合反应不好,但没有查出具体原因。
因为没查清原因,所以当这次反应不好时,也就拿不出对策来。
另外新线的操作规程也与实际工艺不符,操作规程上规定干燥系统采用氮气法,而实际上采用的是空气法,由此可见在生产管理、工艺管理上是极不严肃认真的。
事故调查发现,从22日9时40分到23日7时20分,不到24小时内装置就3次停电,新老线聚合停车3次、降负荷4次,其他系统停车3次。
一个装置的生产如此不稳定,频繁地停车,本身就潜在着事故隐患,这表明生产指挥调度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4)工程设计和设计管理方面不规范
“2.23”事故还暴露出在设计上存在着很多问题。
如11305X的安全阀开启压力为0.58兆帕,而老线11305的安全阀开启压力为0.3兆帕时安全阀就起跳的话,视镜很可能不会破碎。
设计人员违反原化学工业部
HGJ501-502-86《压力容器视镜》标准规定的视镜最大直径为150毫米,
最大公称压力为0.8兆帕的要求,擅自选择直径为200毫米,公称压力为2.5兆帕非标的视镜(而这种视镜目前国内无法生产)。
另外,厂房是封闭的,这也不符合国家《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