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居建材十大顶级品牌联盟章程
建材联盟规章制度范本
建材联盟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建材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一批专业的建材企业自愿组成的行业性组织,旨在促进建材产业的发展,提高行业竞争力,维护行业公平竞争秩序和企业共同利益。
第二条联盟的宗旨是加强国内建材企业之间的合作,推动技术创新和管理创新,提升建材产品质量,促进行业良性发展。
第三条联盟会员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和国际贸易规则,遵守联盟规章制度,接受联盟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条联盟进行各项活动和决策时,应注重各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联盟的领导机构由联盟会员选举产生,负责组织和协调联盟的日常工作,维护联盟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联盟的活动和机构设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有关的登记、备案和报告手续。
第七条联盟会员享有参与联盟各项活动的权益,并有权参与制定联盟的规章制度和决策。
第八条本规章制度由联盟领导机构负责制定和修订,需要经过联盟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九条联盟会员必须是合法的建材生产、销售、服务企业,拥有相关资质和经营许可证明,且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第十条转入联盟的企业需要经过联盟领导机构的审核,符合联盟会员入盟条件的企业,可以申请加入。
第十一条新加入的联盟会员需按照规定缴纳会员费,并签署会员章程,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联盟会员在联盟的活动中享有平等的权益,有权参与联盟各项决策。
第十三条联盟会员应积极参与联盟的活动,共同推动行业发展,保护行业利益。
第十四条联盟会员经营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可能损害联盟利益的,联盟有权对其进行处理,包括警告、暂停会员权益或取消联盟会员资格。
第三章活动开展第十五条联盟可以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包括技术交流、市场推广、产品展示等,促进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六条联盟可以根据市场需要,组织会员联合采购、共同研发等活动,提高会员的采购力和创新能力。
第十七条联盟可以组织会员参加国内外的建材展览会、贸易洽谈会等,拓展合作渠道,提升建材企业的国际影响力。
建材联盟规章制度(4篇)
建材联盟规章制度一、联盟的宗旨和任务1.1 本联盟的宗旨是:加强建材行业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行业的稳定发展,提升行业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1.2 本联盟的任务是:通过加强行业内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推动建材行业的科技创新,强化产品质量与安全监管,提高企业的管理能力和效率。
二、联盟会员及加入条件2.1 本联盟的会员由建材行业内的生产、销售、科研、设计、服务等相关企业组成,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具有合法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完善的组织结构、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能力;(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和社会声誉。
三、联盟的组织形式与机构设置3.1 本联盟设立联盟理事会,理事会由联盟会员中选举出的理事组成,理事任期为两年,可连选连任一届。
3.2 联盟理事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由理事会成员中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
3.3 联盟设立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的运作和协调,由联盟理事会任命合适的人员担任。
四、联盟的活动内容与方式4.1 联盟将组织行业内的技术研讨会、经验交流会、专题培训等活动,加强会员之间的知识共享和技术合作。
4.2 联盟将组织推动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加强产品质量和安全监管体系的建设。
4.3 联盟将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为行业的发展建言献策。
五、联盟的权益与义务5.1 联盟会员享有参与联盟活动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参与技术研讨、培训、合作项目等。
5.2 联盟会员需履行相应的会费缴纳义务,按照联盟章程规定的金额和时间进行缴纳。
5.3 联盟会员有义务遵守和执行联盟的决议、规章和制度,维护联盟的形象和利益。
5.4 联盟会员应保护联盟机密信息,不得擅自泄露或利用。
六、联盟的管理和监督6.1 联盟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联盟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并对联盟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6.2 联盟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运作和管理工作,及时向理事会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6.3 联盟设立监察委员会,监督联盟会员的行为,维护联盟的纪律和秩序。
家居建材联盟规章制度
家居建材联盟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联盟的名称:家居建材联盟(以下简称“联盟”)。
第二条本联盟的性质:家居建材联盟是由各知名家居建材品牌企业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本联盟的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推动家居建材行业健康发展,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环保、诚信的家居建材产品和服务。
第四条本联盟的主办单位:家居建材联盟。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本联盟的组织架构:联盟设理事会、秘书处、专业委员会等机构。
第六条理事会: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由联盟成员企业代表组成。
理事会负责制定联盟的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审核联盟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秘书处:秘书处是联盟的执行机构,负责联盟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名,副秘书长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第八条专业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负责联盟的专业事务,为联盟提供专业支持和建议。
专业委员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第三章会员资格与权利义务第九条会员资格:承认联盟章程,自愿加入联盟,具备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家居建材企业,均可申请成为联盟会员。
第十条会员权利:(一)参加联盟举办的各类活动;(二)获得联盟提供的信息、咨询、培训等服务;(三)享有联盟成员的优惠待遇;(四)对联盟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五)自愿退会的权利。
第十一条会员义务:(一)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二)积极参加联盟活动,支持联盟工作;(三)维护联盟声誉,保守联盟秘密;(四)按照联盟规定缴纳会费;(五)接受联盟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章联盟活动第十二条联盟定期举办会员大会、研讨会、培训等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第十三条联盟开展家居建材行业的调查研究,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依据。
第十四条联盟加强与其他行业组织的合作,推动家居建材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五条联盟开展家居建材产品的认证、评价工作,提高会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竞争力。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六条联盟的经费来源:会员会费、企业赞助、政府资助等。
建材联盟规章制度范本(3篇)
建材联盟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材行业内企业的合作与共同发展,推动建材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建材联盟是由建材行业内的企业自愿组成的,旨在通过联合行动,促进行业合作,共同提升竞争力。
第三条建材联盟的成员必须是合法注册的企业,具备相关的资质和经营条件。
第四条建材联盟的成员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行业规范。
第五条建材联盟的成员应当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推动环保、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建材联盟设立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七条理事会是建材联盟的决策机构,由联盟成员企业推举的代表组成。
第八条秘书处是建材联盟的执行机构,由专业人士组成。
秘书处负责建材联盟日常事务,并协助理事会进行工作。
第九条秘书处负责建立并维护建材联盟的会员名录,定期更新会员信息。
第十条理事会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选举,任期三年。
理事会成员可以连任。
第三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建材联盟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建材联盟的决策、讨论和投票。
(二)享受建材联盟提供的相关服务。
(三)参与建材联盟组织的各类活动和培训。
(四)获得建材联盟发布的行业信息和政策解读。
第十二条建材联盟的成员有以下义务:(一)遵守建材联盟的章程和规章制度。
(二)积极参与建材联盟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三)共同促进建材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市场秩序。
(四)共享建材联盟的资源和信息。
第四章业务范围和合作模式第十三条建材联盟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建材行业发展研究和政策倡导。
(二)市场信息交流和合作。
(三)技术创新和研发合作。
(四)标准制定和质量监管。
(五)资源共享和跨界合作。
第十四条建材联盟旨在推动成员间的合作与共同发展,可采用以下合作模式:(一)共同投资兴建研发中心或实验室。
(二)共同开展市场推广和品牌建设活动。
(三)共建信息平台,共享市场数据和资源。
(四)联合采购,降低采购成本。
第五章处罚和纠纷解决机制第十五条建材联盟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成员将依照章程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限制权益、停止合作等。
建材联盟章程范文
建材联盟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建材行业合作发展,提高行业竞争力,充分发挥建材企业的优势和作用,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建材联盟是由建材企业自愿组成的,依法登记的非营利性社团组织。
第三条建材联盟的宗旨是:团结建材企业,共同推动行业发展,促进企业合作,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竞争力。
第四条建材联盟的工作范围包括建材研发、生产、销售、质量监督等与建材相关的领域。
第五条建材联盟的活动守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诚信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建材联盟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七条理事会由建材联盟会员中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由主席团组成。
第八条理事会主席由建材联盟会员中选举产生,任期四年,主持理事会的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一)制定并修改建材联盟章程、规章制度等重要文件;(二)决定联盟的发展战略、工作计划和预算方案;(三)监督联盟的日常工作并对联盟的主要事务作出处理;(四)处理重大事宜并向联盟成员通报;(五)选举并罢免秘书长、副主席等联盟领导。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建材联盟会员由建材企业自愿加入,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建材相关的生产、经营经验;(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十一条建材联盟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联盟的各项活动和决策;(二)享受联盟提供的相关服务;(三)参与联盟组织的专业培训和研讨会;(四)参加联盟的评选和推广活动。
第十二条建材联盟会员的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维护联盟的形象和声誉;(二)积极参与联盟的各项工作和活动;(三)按时缴纳会费,支持联盟的日常运作;(四)共同遵守本章程和联盟的规章制度。
第十三条会员资格的获取与退出:(一)加入建材联盟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二)会员可以自愿退会,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建材联盟会费的征收由理事会决定,会费的收缴和使用由联盟财务部门负责。
家居建材联盟规章制度范本
家居建材联盟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家居建材联盟的规范化管理,维护联盟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居建材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家居建材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是由从事家居、建材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自愿组成的行业性、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联盟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国家政策,倡导诚信、创新、合作、共赢的理念,为会员提供服务,推动家居建材行业的繁荣与发展。
第四条联盟住所:_______。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联盟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二)选举和罢免联盟理事会成员;(三)审议和批准联盟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四)决定联盟的重大事项;(五)终止联盟的活动。
第六条联盟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联盟的日常工作,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
理事会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二)选举和罢免联盟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筹备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四)向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五)决定联盟内部机构的设置;(六)制定联盟内部管理制度;(七)领导联盟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七条联盟设立理事长一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秘书长一人,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理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理事会会议,副理事长协助理事长工作,秘书长负责联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联盟设立秘书处,秘书处是联盟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落实联盟的各项决议,承担联盟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工作人员若干人。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联盟会员分为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单位会员是指从事家居、建材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会员是指在家居、建材及相关行业具有专业技能或研究成果的个人。
第十条申请加入联盟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联盟章程;(二)有加入联盟的意愿;(三)在家居、建材及相关行业具有一定的影响。
家居建材联盟规章制度
家居建材联盟规章制度篇一:建材家居品牌联盟奖惩机制宜家联盟奖惩机制为了顺利推进本次品牌联盟活动,加强本次品牌联盟的活动效果,鼓励为宜家联盟活动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设立联盟激励机制。
宜家品牌联盟筹备组2015年月日宜家品牌联盟各品牌老总必须要管控体系,活动结束马上恢复原价,交了定金的客户来就当作不认识,坚决不能让利,一定告知只有活动期间才有低价~这样客户才会觉得值,否则客户会失去信任感~举个例子比如万一客户来退单可以建立一套话术体系,比如正好假装来个电话,客户要求活动价购买,但是销售人员明确告知活动结束没有价格折扣,而且签单已经上报总部……话锋一转可说:这样吧现在如果有客户要退的话可以通知他~这时你问客户退吗,他肯定不退,~这就是心理战~其实这里有很多话术需要设计~比如客户坚决退该怎么说,客户说有地方更便宜怎么说……联盟的客户必须形成连带销售,宜家联盟有个小绝招,就是必须员工当天形成互推机制,比如当天带过去奖励10元,如果马上回馈到qq上奖励5,到时第二天反馈没有,为啥呢,因为连带销售最珍贵的时间就是当天~联盟很重要的一个目的就是要达到客户资源的共享和联盟之间形成相互带单机制,所以这个是个重要问题必须重视~同时在整个会议过程中互动的环节也不多,这样如果各个品牌之间的销售人员不认识的话,动员会结束了还是不认识,这样联盟品牌之间的带单机制肯定很难形成。
比如A品牌的导购员签完某顾客之后,发现顾客还没定购B品牌一类的产品,如果导购员跟B品牌的导购不是很熟悉的情况下,相对来说带单的积极性就会小很多,因为不仅联盟经销商要有很好的交流平台,联盟品牌的导购员也要有构建一个交流平台利于联盟导购员加强彼此间的交流,随时进行客户资源的共享和带单机制的形成。
营造良好的销售人员沟通交流平台,销售人员之间有了很融洽的关系,这肯定是利于带单的。
不过如果光靠关系,如果没有合理的带单激励与目标考核也是白瞎的~比如宜家联盟就设定了带单目标:每个品牌每次活动必须带两单否则罚款老板5000元彼此约束~再比如比如A品牌这段时间给B品牌带的单多很多,A品牌的销售人员难免心里会有不平横,如果遇到A品牌的销售人员的朋友也是销售跟B品牌类似的产品,就很难保证A品牌销售人员一定会给B品牌带单。
家居建材联盟规章制度
家居建材联盟规章制度
《家居建材联盟规章制度》
家居建材联盟是由一群家居建材企业组成的组织,旨在促进行业内企业之间的合作与发展。
为了确保联盟内各企业的权益、加强联盟的凝聚力和规范联盟内的行为,联盟制定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
首先,联盟规章制度明确了联盟的宗旨和目标。
联盟的宗旨是为了促进家居建材行业内企业之间的合作,共同发展,提高整个行业的竞争力。
目标是通过共同合作和资源整合,打造更加完善的家居建材市场体系,推动行业的发展和进步。
其次,联盟规章制度规定了成员资格和入会程序。
加入联盟的企业必须符合一定的行业标准,经过联盟的审查和评定后才能成为正式成员。
入会程序需经过申请、评审和批准等环节,确保联盟成员的质量和合法性。
另外,联盟规章制度还包括了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各成员有权参与联盟的决策和活动,享有联盟提供的各种资源和服务。
同时,成员也有义务遵守联盟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联盟的各项活动,为联盟的发展和壮大出力。
最后,联盟规章制度中还规定了成员之间的行为准则和约束。
包括但不限于禁止成员之间进行恶性竞争、损害联盟利益的行为,以及在联盟活动中的言行举止等。
总的来说,《家居建材联盟规章制度》旨在通过规范成员行为、加强内部管理,促进家居建材行业内各企业的合作和共赢,推动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只有在遵守规章制度的前提下,联盟才能更好地发挥其作用,实现共同发展的目标。
建材联盟规章制度范文
建材联盟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材行业企业之间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建材企业的共同发展,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加入建材联盟的企业,所有加入建材联盟的企业均需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建材联盟是各建材企业自愿加入的非营利性联合组织,旨在推动建材行业的发展与进步。
第四条建材联盟的组织架构包括:联盟理事会、工作组/专业委员会以及秘书处。
第五条建材联盟的宗旨是:合作共赢、协同发展、服务会员、促进建材行业的持续发展。
第六条建材联盟的核心价值观是:诚信、合作、创新、共享。
第七条建材联盟的会徽及名称应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合法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
第二章加入与退出第八条欲加入建材联盟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二)具备良好的信誉和经营记录;(三)愿意遵守建材联盟的规章制度;(四)同意按照建材联盟的要求支付会费。
第九条企业申请加入建材联盟应填写加入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建材联盟通过联盟理事会投票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第十条加入建材联盟的企业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联盟活动并享受相应的会员优惠;(二)参与联盟的决策和管理;(三)获得建材联盟提供的相关服务和资源支持。
第十一条加入建材联盟的企业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建材联盟的规章制度;(二)按时交纳会费;(三)积极参与联盟的活动和项目;(四)保护建材联盟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二条企业退出建材联盟需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联盟理事会,并注销会员资格。
退会手续完成后,企业失去建材联盟的相应权益,不再享受会员优惠。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十三条建材联盟的运作资金主要包括会费、赞助款、捐赠款等。
第十四条会费是建材联盟会员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的费用,会费的标准和缴纳周期由联盟理事会确定。
第十五条建材联盟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定期进行财务审计,并向会员公开财务报告。
第十六条联盟的资金使用应遵循合理、公平、透明的原则,用于联盟活动、项目推广等相关事务。
家居建材大牌联盟执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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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导联盟,工作下设运营经理、联盟理事会下设运营部,各品 牌商讨专人操作。 5、真正实现信息共享:联盟各成员单位人员均须进入惠众联盟 QQ 群 内,在日常销售中对市场动态及客户购买意向及时反馈,真正实现 联盟内客户信息互通共享。 6、培训计划:联盟内个组成单位定期开展产品知识、销售技巧、市场 动向等各项培训工作,各品牌导购间对联盟各单位产品都有深入了 解并对当前市场情况了解掌握。 联盟总运营( TATA 高总) 总协调(圣象郭总、主要负责联盟各品牌间工作协调) 执行督查组(各品牌、组要负责对联盟日常工作进行监督) 财务组(明珠张总、主要负责联盟财务账目与现金的收支) 财务组(马可波罗张总、主要负责联盟各项现金的支出和监审) 广告组(好莱客卢总、主要负责联盟运营中广告发布工作) 小区工作、物料制作(朱令山、实施对联盟日常维护运营工作)
建材联盟规章制度范文(3篇)
建材联盟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材联盟的运作,保障联盟成员的权益,促进建材行业的发展,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建材联盟是由建材企业组成的行业组织,依法登记注册,自主管理,自愿加入,公平合作的组织形式。
第三条建材联盟的宗旨是:凝聚行业力量,引导行业发展;促进行业交流,提升行业水平;维护会员权益,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第四条建材联盟的任务是:加强内部管理,完善会员制度;组织技术交流,促进创新发展;推动行业协调,促进健康竞争。
第五条建材联盟的会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遵守本规章制度,积极参与联盟活动,共同推动联盟事业发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六条建材联盟设立联盟理事会,由会员企业选举产生,负责全面决策和监督联盟工作。
第七条联盟理事会由1名理事长、若干名副理事长和若干名理事组成。
理事长由全体会员进行投票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连选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第八条联盟理事会设立秘书处,负责联盟日常事务的处理,协助理事会进行工作。
第九条联盟设立专业委员会,由会员企业代表组成,负责行业技术标准的研制、行业交流会议的组织和行业研究等工作。
第十条联盟设立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会员企业的行为,维护联盟的公平公正原则,对违反规定的企业进行处罚。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一条会员企业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无不良行为记录,并且同意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会员企业需交纳一定的会费,并按时向联盟提交相关资料,接受联盟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会员企业享有参与联盟各项活动的权利,包括参加研讨会、技术交流会以及行业展览等。
第十四条会员企业应积极参与联盟的各项工作,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共同推动行业的发展。
第十五条会员企业应自觉维护联盟的荣誉形象,不得损害联盟的利益和声誉。
第十六条会员企业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或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联盟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暂停会员资格或取消会员资格等处罚。
第四章资金管理第十七条联盟的资金来源主要包括会费、政府拨款、企业捐赠和相关项目经费等。
最新家居建材品牌联盟促销活动策划方案
最新家居建材品牌联盟促销活动策划方案一、活动主题“家居梦想,一站实现——品牌联盟狂欢节”二、活动目的本次家居建材品牌联盟促销活动旨在通过整合多个知名家居建材品牌的资源,以集体的力量提供更具吸引力的优惠和服务,吸引更多消费者,增加销售额,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三、活动时间具体活动时间四、活动地点详细活动地点五、参与品牌列出参与活动的家居建材品牌六、活动内容1、联合优惠推出“品牌联盟优惠券”,消费者在购买任意参与品牌的产品时,可使用优惠券享受额外折扣。
优惠券面值分为X元、X元、X元等不同档次,满足不同消费金额的需求。
2、套餐组合各品牌共同设计多款家居建材套餐,如“客厅套餐”(包括沙发、茶几、电视柜)、“卧室套餐”(包括床、床垫、衣柜)、“厨卫套餐”(包括橱柜、水槽、马桶、淋浴设备)等。
套餐价格相比单独购买有显著优惠,为消费者提供一站式的家居解决方案。
3、满额赠礼消费者在活动期间购物满一定金额,即可获得相应的精美礼品,如高档床上用品、智能小家电、家居装饰品等。
满额的档次可以设置为X元、X元、X元等。
4、抽奖活动消费满X元的顾客可以参与抽奖,奖品包括品牌家电(如冰箱、电视、空调)、家居用品(如按摩椅、健身器材)等。
抽奖方式可以采用现场抽奖或线上抽奖,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5、限时特价在活动期间的特定时间段,推出多款热门产品的限时特价活动,以超低价格吸引消费者抢购。
6、增值服务提供免费的家居设计咨询、装修施工指导、产品安装调试等增值服务,为消费者解决家居装修中的难题。
7、老客户回馈对于品牌的老客户,凭以往购买凭证可以在活动现场领取专属礼品或享受额外折扣。
七、宣传推广1、线上宣传(1)建立活动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发布活动信息、产品介绍、优惠政策等内容,吸引消费者关注。
(2)利用搜索引擎优化(SEO)技术,提高活动相关关键词在搜索引擎上的排名,增加活动曝光度。
(3)在各大电商平台(如淘宝、京东)、家居建材论坛、装修社区等投放广告和活动链接,引导消费者参与。
家居建材联盟章程
联盟章程为保障联盟各品牌的利益,规范行为,保障联盟组织能长期、有效的运作下去,把各品牌的利润最大化,特制定本联盟章程。
第一条联盟宗旨通过品牌联盟的形式,整合联盟内各品牌的影响力、客户资源、营销渠道等各方面的资源,在客户资源共享、促销活动互惠、广告投放整合、小区推广公关以及团购等各方面寻求合作,以实现资源共享、树立品牌形象、提升销量的共同目标。
第二条联盟理事会架构及岗位职责(一)架构为使品牌联盟能长期有效的运作,成立品牌联盟理事会,负责制定品牌联盟的规则,决定会员的加盟条件,审核会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决定宣传活动的方案和实行,监督约束各会员行为。
理事会设会长1名,纪律监督员1名,会计出纳1名。
(二)岗位职责:1、理事会会长职责:负责理事会的日常组织运作,对理事会作出的决定进行监督落实,协调联盟成员之间的关系。
2、纪律监督员职责:联盟纪律的监督与执行。
3、会计出纳职责:统计与结算联盟营销运行费用。
每月7日前结算清上月联盟费用。
第三条联盟成员:(一)联盟成员数量最少为10家,最多不超过15家。
(二)加盟条件如下:1、为联盟成员的非竞争性品牌,客户资源可共享。
2、对联盟组织有认同感,能遵守联盟的合作章程。
3、必须获得理事会全体成员的同意。
第四条、联盟成员的权利:1、在理事会上提出自己的建议。
对理事会提出的方案进行表决。
2、参与品牌联盟举办的各种活动。
享受联盟内各品牌共享的资源。
第五条、联盟成员的义务:1、遵守品牌联盟章程的规定。
2、执行理事会作出的决定。
如有不同意见和观点,须征得半数以上成员同意方有权推翻理事会决定。
3、必须参与每一次联盟活动。
4、保护联盟方案及顾客信息资源不外泄,保守联盟商业密秘。
5、积极推介联盟内其他品牌及产品,主动交换客户信息及资源。
第六条、违反品牌联盟章程的处理:联盟成员违返下列规定的,经理事会表决超过三分之二同意的(当事人没有表决权),开除出品牌联盟,不予退还联盟保证金:1、不执行理事会作出的决定。
家装建材店联盟制度范本
家装建材店联盟制度范本一、总则1.1 本制度旨在规范家装建材店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的组织运作、管理机制和业务活动,确保联盟成员之间的合作共赢,提升联盟整体竞争力。
1.2 联盟以提升服务意识、保障产品质量、拓展服务领域为统一理念,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家装建材产品和服务。
1.3 联盟成员应遵循自愿加入、自愿退出原则,共同维护联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架构2.1 联盟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联盟成员代表组成,负责制定联盟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重大事项决策。
2.2 理事会选举产生理事长一名,副理事长若干名,负责组织、协调联盟日常工作。
2.3 联盟设立秘书处,负责落实理事会决策、协调成员间合作、组织活动等日常工作。
2.4 联盟可根据需要设立专业委员会,负责研究行业发展趋势、产品标准等事项。
三、成员权益与义务3.1 联盟成员享有以下权益:(1)参加联盟举办的各类活动,获取行业信息、市场动态;(2)在联盟内部进行资源整合、共享,降低采购成本;(3)获得联盟提供的技术支持、培训服务;(4)享有联盟品牌宣传、市场推广的支持;(5)选举、被选举权、表决权;(6)退出联盟的权利。
3.2 联盟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遵守联盟管理制度,执行理事会决策;(2)维护联盟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其他成员利益;(3)积极参加联盟活动,按时缴纳会费;(4)按照联盟要求,提供相关数据、信息,协助联盟开展各项工作;(5)关注行业发展,为联盟发展提出建议和意见。
四、合作与交流4.1 联盟成员间应积极开展合作,实现资源互补、共同发展。
4.2 联盟成员可通过产品联销、联合促销、资源共享等方式开展合作。
4.3 联盟成员应共同推广联盟品牌,提升联盟知名度。
4.4 联盟成员间应开展定期交流,分享成功经验、探讨问题,共同提高业务水平。
五、管理与监督5.1 联盟理事会负责制定、修改联盟管理制度。
5.2 联盟秘书处负责组织实施联盟管理制度,对成员履行义务情况进行监督。
品牌联盟章程
商户品牌联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凤凰家居建材城建材品牌联盟,简称“凤凰联盟”,联盟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根本准则。
第二条联盟性质:联盟由在凤凰家居建材城从事家庭装修咨询设计、建材家居销售、自愿组成,是一个集、联合性、专业性和平台性于一体的非法人代表的行业联盟组织。
第三条联盟宗旨:联盟以“塑造凤凰家居建材品牌新形象、构建品牌新格局”为目标,致力于商场品牌服务,实现合作共赢,是凤凰家居建材品牌标准建设的推动者、执行者和捍卫者,并将努力成为凤凰家居建材品牌的代言人。
第四条联盟业务:联盟策划组织的活动有“业主联谊酒会、家居建材论坛、营销活动、商户年会”等。
第五条联盟活动的对外宣传由,“凤凰家居建材城(亿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力统一筹划与安排。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一条联盟发起单位:凤凰家居建材城第二条联盟执行单位:凤凰家居建材城陶瓷卫浴、木门、灯饰、木地板、窗帘布艺、壁纸漆等各业态第三条联盟组织架构:1. 联盟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联盟的最高权力机关为联盟执行会议,是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指导联盟开展工作,决定联盟重大事务,对外代表本联盟。
联盟会议每月招开一次。
2.凤凰家居建材城建材品牌联盟执行委员会选举名誉理事一名。
3. 联盟理事处理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进展情况、召集和主持联盟会议、监督、联盟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4. 联盟的小区公关、活动策划、媒体宣传等,由“亿农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统一执行安排。
第三章加盟条件第一条凡承认本联盟章程,履行联盟义务的企业、团体,均可成为凤凰家居建材城的成员、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凤凰家居建材城现有的经营者(家居、建材品牌);2、对小区营销活动、高端营销、以及营销模式创新具有一定的长远认识;3、愿意为凤凰家居建材城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4、所经营建材必须是合法品牌,且市场覆盖面为整个乌海市场,即是厂商或乌海总代理。
5、有自己业务及销售团队,能保证每次活动顺利进行。
建材联盟规章制度模版
建材联盟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建材行业的发展,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建材企业的整体竞争力,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建材联盟是由建材企业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成员互助合作,共同发展。
第三条建材联盟的宗旨是:团结全体成员,共同进步,加强与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的沟通与合作,推动建材行业的发展和创新。
第四条建材联盟的活动范围主要包括:经验交流、技术合作、市场推广、政府沟通、参观考察、培训研讨等。
第二章成员管理第五条任何建材企业均可自愿申请加入建材联盟,并经过联盟成员投票通过后正式加入。
第六条加入建材联盟的企业应具备一定的市场影响力和良好的信誉,同时应承诺遵守联盟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七条成员企业须按照联盟的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企业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任何成员企业有权利以书面形式向联盟提出退出申请,联盟经过审议同意后,成员企业即被视为退出联盟。
第九条联盟成员有权利通过参与联盟活动、发言等方式参与联盟的决策过程。
第十条联盟成员应积极履行联盟的各项义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建材联盟设立理事会,由联盟成员选举产生,理事会是建材联盟的最高决策机构。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联盟成员中选举产生的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人员组成,由会长领导。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重大决策则根据需要进行特别会议。
第十四条理事会有权组织联盟成员参与建材行业的重要活动,并提供相应的经费支持。
第十五条理事会成员在执行联盟事务时,应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维护建材行业的整体利益。
第四章活动开展第十六条建材联盟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应本着促进成员互助合作、共同创新发展的原则,涵盖技术研发、市场推广、品牌建设等方面。
第十七条建材联盟可以举办专题研讨会、培训班、研发项目等活动,以提升成员企业的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第十八条建材联盟可以组织成员企业进行联合采购、合作开发等活动,以提高成员企业的采购和研发效益。
第十九条建材联盟可以与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进行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动建材行业的政策制定和市场发展。
家居建材联盟制度
“名品汇”家居建材联盟绩效考核制度XX县《开年重头戏》团购活动主要为了联盟共繁荣,实施自签订之日起—3月11日期间有效。
同时参展品牌自愿为XX建材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所有成员皆为国内高端知名品牌,且为XX建材市场具有领袖品质的商家,能够积极引导、拥护、强力的执行,能够顺利启动、运行,保证此次活动的圆满成功。
一、联盟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会长:负责处理联盟内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工作计划,监督工作进展情况。
组织召开并主持联盟会议,监督会议的落实情况。
2、执行会长、联盟秘书长:协助会长工作,督促工作计划的实施并根据执行情况及时改进。
3、会员:服从管理,听从安排,无条件拥护会长与执行会长的管理监督,无条件执行联盟的制度、决议及各项任务指标。
维护各品牌的利益与声誉。
不得诋毁联盟内其他品牌,维护好联盟的完整性。
联盟期间如有成员发生不可抗事件(依法破产、关闭、解散、注销),即视为主动放弃联盟成员资格,不再享有联盟权益并不得以任何形式索回保证金。
二、奖惩制度:1、VIP卡值100元/张(各品牌提前从联盟内购买30张),不得以任何理由取消业务员和导购的奖励。
2、每天8:00开早会,各品牌老板必须参加且本品牌参会人员不得少于3人。
少1人罚款100元/次。
3、会议及巡展迟到:老板:第一次300元第二次600元第三次1200元翻倍递增员工:第一次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400元翻倍递增备注:i.各品牌老板、员工会议迟到、缺席次数达到3次以上,联盟有权终止该品牌继续参与活动;ii.会议期间不得接打手机,手机需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
如有违反罚款50元/次;4、联盟分配任务落实:不及时:第一次2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800元翻倍递增不作为:第一次500元第二次1000元第三次2000元翻倍递增5、每日信息提交:不及时:第一次100元第二次200元第三次400元翻倍递增漏交或作假:第一次200元第二次400元第三次800元翻倍递增假卡一经查实,处以罚款500元/张。
家居建材联盟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联盟名称为中国建材家居传媒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英文全称为“China Building Materials and Home Furniture Media Alliance”,缩写为“CBMHMA”。
第二条联盟宗旨:以服务房地产及建材生产与流通企业为宗旨,通过整合行业资源,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中国建材家居行业优化升级,推动绿色低碳家居生活的发展。
第三条联盟性质:联盟是由从事建材家居生产、销售、设计、施工、媒体等相关领域的企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四条联盟住所:设在中国XX市。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联盟最高权力机构为联盟大会,联盟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必要时可由理事会决定临时召开。
第六条联盟设理事会,理事会由联盟大会选举产生,负责执行联盟大会的决议,领导联盟开展日常工作。
第七条联盟设秘书处,负责联盟的日常管理工作,秘书长由理事会任命。
第三章成员第八条凡从事建材家居相关业务的企事业单位,承认本章程,愿意参加联盟活动,均可申请成为联盟成员。
第九条申请加入联盟的成员,需提交以下材料:(一)书面申请;(二)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三)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条成员入会程序:(一)提交入会申请;(二)经理事会审核批准;(三)颁发联盟会员证书。
第十一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联盟组织的各项活动;(二)享有联盟提供的各项服务;(三)对联盟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意见和建议;(四)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第十二条成员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联盟章程,执行联盟决议;(二)维护联盟合法权益,保守联盟秘密;(三)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活动,支持联盟工作;(四)按时缴纳会费。
第四章工作任务第十三条联盟的主要工作任务包括:(一)开展行业调查研究,为政府和企业提供决策参考;(二)组织行业交流活动,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与共赢;(三)推动建材家居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四)宣传绿色低碳家居理念,倡导绿色消费;(五)加强与国内外相关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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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居建材十大顶级品牌联盟章程(草案)
2014年第一版
第一章总纲
第一条机构名称:家居建材十大顶级品牌联盟。
英文译名:Top ten brands of Home Building Materials Union(暂定)简称:“Top.10 品牌家居建材联盟”(暂定)。
注册地:武汉。
第二条标志:“TOP.10品牌家居建材联盟”的标志为(未定),并向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申请注册。
经联盟批准,在符合本章程规定情况下使用本联盟标志。
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使用本标志。
第三条性质:联盟是由欧派橱柜衣柜、大自然地板、马可波罗陶瓷、浪鲸卫浴共同发起、自愿组成的,是一个具有战略性、建设性、服务性的顶级品牌集群。
第四条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科学发展观,顾客至上,实现市场占有最大化。
第五条联盟接受省市“建筑协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定位:为全省中高端客户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服务
第二章组织与机构
第七条联盟组织设置总召集人(推选产生)、副总召集人及联盟成员,具体框架为:
第八条联盟最高权利机构是成员代表大会,成员代表大会的职责是:
1、制定和修改联盟章程;
2、选举和任免事宜;
3、审议秘书处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4、批准联盟的重大决议和任务;
5、决定终止联盟的重大有关事宜;
6、行使成员代表大会其他应有的权利。
第九条成员代表大会
1、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最长不得超过二个月,地点由总召集人确定;因特殊情况提前或延期,必须由联盟召集单位召集各联盟成员单位碰头会表决通过;如遇联盟领导人换届,换届大会延期不得超过一年。
2、成员代表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方能召开,其决议必须经过到会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有效。
3、成员代表大会可在各联盟成员单位轮流举办,由联盟成员单位在成员代表大会期间提出下届大会提案申请,经由本届成员代表大会投票表决。
4、选举和任免联盟主召集人、副召集人。
5、本联盟设主召集人1名,副召集人1名,秘书长1名、副秘书长2—3人。
主召集人、副召集人由成员单位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由成员单位轮流“执政”,每届任期1年,可连选连任,但不可超过2任;秘书长为专职,可相对固定,每届任期2年。
遇特殊情况,由主召集人提议,可临时召开成员代表大会研究决定有关事宜。
第十条成员代表大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是成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秘书处对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十一条联盟可聘请名誉主席、顾问若干人,并设立联盟专家团。
第十二条秘书处是联盟的常设机构,是联系各相关政府机构、协会的纽带和桥梁,秘书处工作人员由秘书处聘任,并报总召集人批准。
第三章目的与目标
第十三条在“TOP.10品牌家居建材联盟”这个主体品牌的旗帜下,组织10个联盟成员单位一致行动,互相借势,共同造势,整体包装,整体促销,避免无
序炒作,降低营运成本,最大限度地营造营销市场,在联盟的协调下,推动联盟成员联手互动,取长补短,互相促进,推广经验,扶持联盟成员品牌,促成和谐、均衡、共生共荣的整体发展局面,最终达到市场份额占有第一的目的。
第十四条以联盟名义设计,注册“TOP.10品牌家居建材联盟”品牌及标识,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集中力量,统一声音,大力宣传“TOP.10品牌家居建材联盟”品牌,提升联盟各成员品牌形象,同时综合各成员单位产品特色,包装策划各项主题活动,促进联盟成员产品的开发和提档升级。
第十五条核心优势:顾客至上,市场第一即“一相互、三统一,五整合”:相互推动扩大市场份额,统一经营理念;统一促销模式;统一服务标准,整合宣传资源;整合通路资源;整合培训资源;整合企划资源;整合设计资源。
第十六条核心目的:降低成本,扩大份额。
第十七条建立行之有效的合作机制和兼容共享的市场营销网络,统一规划“TOP.10建材联盟”战略体系,推介各个联盟成员品牌产品,引导消费,提高各成员单位经济效益,达到互惠多赢的目标。
第十八条联盟为成员提供智力型服务,围绕家居建材产业链组织专家展开调研,为成员单位特别是后发成员的开发、发展、提质乃至于经营等方面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解决发展中的瓶颈问题。
服务的重点对象和内容,是以“TOP.10建材联盟”所包含成员品牌为主要覆盖面,以“TOP.10建材联盟”品牌为重点,为联盟及其成员进行资源评估、市场定位、规划设计、形象设计、宣传推广、招商引资、活动策划、人才培训、区域联合打造等方面的智力、技术性服务。
第十九条挖掘各成员单位品牌的品牌特点、品牌文化、品牌内涵等特色文化资源,以“TOP.10建材联盟”为形象标识和主打内容编制公共宣传册、画册、形象宣传片等文献影视资料,丰富品牌文化内涵,张扬家居建材新卖点。
第二十条依靠和借助地方政府、卖场、展会等指导、扶持,争取优惠政策,推动联盟成员企业的发展,不断扩大企业规模,提升产业品位。
第二十一条促进联盟成员获得国际标准化认可认证,积极开拓外地市场,争创华中家居建材品牌。
第二十二条组织联盟成员积极参加国家级评奖活动,提高联盟成员品牌美誉
度。
第二十三条不定期举办家居建材展会、家居建材发展趋势、促销和联谊活动,并为联盟成员参加活动提供信息、咨询、法律等服务。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四条联盟成员资格
1、已评定为“TOP.10品牌家居建材联盟”的成员,是联盟的当然成员。
2、未被评定为“TOP.10品牌家居建材联盟”的其他品牌,承认联盟章程,经联盟秘书处审定通过,可成为下届联盟成员预选单位。
3、申请加入联盟的单位,均须提交入盟申请表,由联盟发文并颁发证书、标牌。
第二十五条联盟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1、联盟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与联盟各项合作规划的制定,包括参与制定品牌战略平台的组建方向、原则和计划等;
3、参加联盟组织的年会、峰会、专家论坛、展会、联谊等各项活动;
4、可获得联盟内部市场最新信息,在“TOP.10建材联盟”网上发布信息和网页链接等;
5、可获得以联盟的整体优势向主体媒体压价所产生的宣传费用的最大优惠;
6、获得联盟提供的服务和支持;
7、有对联盟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8、成员享有在联盟其他成员从事商务活动和项目合作优先的权利;
9、入盟自愿、退盟需提前在联盟成员大会提出,由半数表决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六条联盟成员履行下列义务:
1、按时交纳年会费(联盟品牌运作费用)
2、积极参加联盟各项活动;
3、执行联盟决议,维护联盟合法权益;
4、根据联盟有关要求,提供一定的活动经费支持;
5、及时向联盟反映本单位(部门)项目开发、市场开拓、战略成果等情况;
6、完成联盟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七条退盟
1、退盟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联盟理事会,并交回相关联盟成员证明文件;
2、成员如果一年未缴纳会费,视为自动退盟,联盟年会有权收回成员证明文件;
3、联盟成员如有严重违反联盟章程的行为;或者有严重违法活动;或者有严重损害民族利益的行为;或者有严重损害成员与联盟利益的行为,劝其退会,或经由联盟年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第五章经费与使用
第二十八条经费来源:
1、联盟成员单位交纳的固定联盟品牌运营经费;
2、联盟成员单位临时活动经费;
第二十九条经费使用
1、联盟年会及联盟成员单位联系会所需费用补贴;
2、秘书处日常办公经费;
3、联盟品牌宣传、活动开展;
4、联盟网站建设与维护;
5、联盟内部刊物的编辑发行;
6、其他有关宣传促销活动费用;
7、联盟成员单位优秀销售业绩奖励基金;
8、整合联盟成员企划、培训、设计、客户资源;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条对联盟章程的修改,须经联盟成员单位联系会研究通过后报联盟年会审议通过。
第三十一条联盟自行解散或需要终止时,由秘书处提出终止动议,经联盟年会研究通过后执行。
第三十二条本章程经首届年会通过后实行,其解释和修改权属于联盟年会。
联盟总召集人:欧派橱柜衣柜二零零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