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2017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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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最新)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最新)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方案(最新)为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切实抓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全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改善生态环境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双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畜禽养殖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富民强区,实现X经济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切入点。

结合我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要求,调整优化全区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二、划分原则(一)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二)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原则;(三)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统一原则;(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相统一原则;(五)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原则;(六)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原则。

三、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山东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规范。

四、划分类型畜禽养殖区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

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存在任何畜禽养殖场(区)。

禁养区范围内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区),由区政府依法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限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定畜禽养殖数量,限养区内现有的畜禽养殖场需达到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适合畜禽养殖的区域。

全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

全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

全县畜禽养殖“三区”划定方案为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以下称“三区”),合理优化畜禽养殖规划布局,更好地推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有效遏制畜禽养殖业污染加重的趋势,促进我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改善城乡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为依据,以畜禽养殖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结合我县生态保护与建设要求,调整优化全县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二、划定原则(一)属地管理,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实施治理,各畜禽养殖场是治污主体,必须承担治理责任,加大治理投入。

(二)堵疏结合,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可持续发展相统一的原则。

在拆除改造养殖圈舍的同时,引导散养户自动退出或提档升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

(三)突出重点和可操作性,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改善生态环境相统一的原则。

在养殖场关停、搬迁、改造过程中,要切实维护和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三、划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XX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XX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XX省关于开展铁路沿线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XX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534-2005)、《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四、划定类型XX县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适用对象为达到相应养殖规模标准的畜禽集中饲养场所(包括养殖场、养殖小区等,以下简称养殖场),规模标准为生猪、牛、羊、家禽、兔设计规模分别达到存栏200头、50头、200只、3000只及300只以上,其它畜禽的规模标准依据市级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最新)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最新)

畜禽养殖地区区分方案为进一步优化调整X 镇畜禽养殖家产布局,加速推动畜牧业转型发展,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例,本着求真求实的原则,兼备保护与发展,联合X 镇实质状况,现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范围。

一、基来源则(一)坚持预防为主、防治联合的原则;(二)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协调一致的原则;(三)坚持保护民众合法权益,改良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四)坚持考虑现状、尊敬事实、突出要点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五)坚持切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六)坚持切合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城乡整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原则。

二、区分种类(一)畜禽养殖禁养区是依照法律、法例、行政规章等规定依法划定的地区,禁养区禁止建设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二)畜禽养殖限养区是指依照法律、法例、行政规章等规定,在必定地区内限制畜禽养殖数目和规模,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地区。

(三)畜禽养殖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之外地区,原则上作为畜禽养殖可养区。

三、畜禽养殖区分类区分范围(一)禁养区1.X 河:起点, X;止点, X。

离河岸 200 米范围内为禁养区。

2.X 河:起点, X;止点, X。

离河岸 200 米范围内为禁养区。

3.X 河:起点, X;止点, X。

离河岸 200 米范围内为禁养区。

4.库塘地区区分:(1)X 村 X 水库: 200 米之内为禁养区。

(2)X 村 X 坎水库: 200 米之内为禁养区。

(3)X 村高炉沟水库: 200 米之内为禁养区。

5.X 居民区区分XX村 X 及规划区 200 米范围内为禁养区。

(二)限养区1.X 河:起点,X;止点,X。

离河岸 200 米-X 米范围内为限养区。

2.X 河:起点,X;止点,X。

离河岸 200 米-X 米范围内为限养区。

3.X 河:起点,X;止点,X。

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和人口的增加,畜禽养殖业在我国农村地区得到了迅速发展。

然而,大规模的畜禽养殖也带来了诸多环境问题和卫生安全隐患。

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我国各地纷纷开始制定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以控制和规范畜禽养殖的范围和规模。

二、目的和原则1.目的:为了有效治理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污染,保护农田、水源和农产品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2.原则:科学合理、分类管理,统筹兼顾,因地制宜。

三、划定依据1.地理信息:划定畜禽禁养区的依据之一是相关地理信息,包括农田、水系、居民区和重要自然保护区的分布情况。

2.环境承载能力:根据当地畜禽养殖业的环境承载能力评估,综合考虑土壤、水源、空气等方面的情况。

3.农产品安全:重点考虑畜禽养殖对当地农产品安全的影响,以确保农产品的质量和食品安全。

四、划定范围和标准1.划定范围: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将根据具体地理和环境情况,在县级行政区域内划定禁养区。

2.区域划分:根据地理信息和环境承载能力评估结果,将禁养区划分为若干不同级别的区域,包括严禁养区、限制养区和管控养区。

–严禁养区:对畜禽养殖的规模和种类都进行严格限制,禁止一切形式的大规模养殖,只允许小规模的农户养殖。

–限制养区:对畜禽养殖的规模和种类有限制要求,但相对宽松一些,允许一定规模的养殖,但需要进行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

–管控养区:对畜禽养殖进行管理和监督,对规模和种类有一定限制,但相对宽松,允许规模适度的养殖。

3.标准制定:划定方案将根据地区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划定标准,包括养殖规模、种类、环境保护设施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还将制定相应的养殖管理政策,以保证划定标准的有效执行。

五、推行计划1.方案制定:制定方案需要充分调研和分析,并征求相关专家、学者和农民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方案科学合理。

2.试点推行:在制定方案的基础上,选择一些地区进行试点推行,测试方案的可行性和效果。

3.扩大推行:在试点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逐步扩大方案推行范围,推广到更多的地区。

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
六、附则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如遇法律法规调整,按照新规定执行。本方案解释权归市生态环境局。
第2篇
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
一、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环境保护意识的不断提高,畜禽养殖业的环境影响日益凸显。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畜禽禁养区划定方案。
2.明确责任分工: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禁养区划定工作。
3.政策支持与补偿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转型升级,完善补偿机制,保障养殖户合法权益。
4.宣传教育:积极开展禁养区划定政策宣传,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禁养区划定规定的行为。
二、划定原则
1.法规遵循原则:严格遵循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禁养区划定的合法性。
2.生态保护优先原则:优先考虑生态功能区和生态环境敏感区的保护,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3.公众参与原则:广泛征求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社会团体和公众的意见,提高禁养区划定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4.动态调整原则: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需求和养殖业发展状况,适时调整禁养区范围。
2.明确责任分工: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推进禁养区划定工作。
3.完善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转型升级,确保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4.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禁养区划定政策宣传,提高养殖户环保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5.强化执法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反禁养区划定规定的行为。
三、禁养区范围及类型

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方案随着我市畜禽规模养殖业的发展,畜禽规模养殖产生的环境污染问题日渐突出。

为切实减轻畜禽规模养殖业污染,突出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重要理论为指导,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着力提高发展质量和社会效益,以保护生态环境、城乡饮用水源安全为出发点,以全面推进“美丽X·生态乡村”工作、改变城乡风貌为落脚点,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促进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为工作目标,以推进禁养区、限养区划定为手段,优化畜禽养殖业生产布局,推进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生产用水安全和生态安全,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

二、划定原则及依据(一)划定原则。

1.坚持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和城乡饮用水源安全的原则。

2.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3.坚持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

4.坚持执行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二)划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X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X自治区城乡容貌标准》《X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X)、《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X)、《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X年第7号)、《X市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技术规范。

三、划定区域(一)禁养区范围。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分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县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护法》、《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环境保护部《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省农业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农函〔2017〕233号)、《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督办专函》(雅农函〔2017〕214号)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第一章指导思想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富民强县,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依据;以畜禽养殖业可持续发展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为切入点。

结合我县生态保护与建设要求,调整优化全县畜禽养殖业的生产布局,开展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促进畜牧业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第二章划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畜禽规模养养殖污染防治条例》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7.《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8.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第三章划分原则1.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2.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3.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4.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5.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6.突出重点和可持续性原则。

第四章畜禽养殖区分分类县域内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三大类。

1.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是指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指定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养殖畜禽,禁养区范围内已建成的畜禽养殖场所,依法责令限期搬迁或关闭。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

畜禽养殖区域划分工作方案一、背景介绍畜禽养殖是农业生产中的重要一环,也是提供人们丰富的畜禽产品的重要来源。

然而,随着畜禽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其环境污染和动物疫病等问题也日益凸显。

为了合理规划畜禽养殖区域,有效避免环境污染,控制动物疫病传播,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畜禽养殖区域划分方案。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合理划分畜禽养殖区域,保护环境,控制疫病传播,提高养殖效率。

2. 原则:(1)科学性原则:依据科学调查和评估结果进行划分,保证划分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公平性原则:保证不同养殖户之间的公平竞争,避免大户压迫小户。

(3)可行性原则:考虑到现有的基础设施、资源条件等,制定的划分方案应具有可行性。

三、工作步骤第一步:收集相关信息1. 确定划分范围:确定畜禽养殖区域划分的具体范围,包括行政区划、土地利用现状等信息。

2. 收集相关数据:收集与畜禽养殖相关的数据,包括养殖户数量、畜禽种类、养殖规模等。

第二步:科学评估1. 环境评估:对划分区域进行环境评估,包括土壤质量、水源质量、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评估,确定适宜养殖的区域。

2. 疫病评估:对划分区域进行疫病评估,包括疫情调查、病原携带者监测等,确定病害风险较低的区域。

第三步:划分养殖区域1. 初步划分:根据环境评估和疫病评估的结果,初步划分出适宜养殖的区域和不适宜养殖的区域。

2. 因素考虑:综合考虑交通便利性、供水供电条件、市场需求等因素,进一步细化划分的区域。

3. 划定限制区域:根据环境评估的结果,划定一些区域为限制区域,例如水源、保护区等,禁止开展养殖活动。

第四步:公示和听证1. 公示:对划分结果进行公示,包括公告、媒体宣传等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2. 听证:组织听证会,听取养殖户、农民代表和相关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听证结果调整划分方案。

第五步:完善管理措施1. 制定规范:制定相应的养殖管理规范,明确养殖户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对养殖场的管理和监管。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x厅、x环保厅《关于开展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x〔x〕9号)及x畜牧局《关于转发〈畜禽养殖禁养区技术指南〉的通知》(x〔x〕21号)等相关精神,优化我区畜禽养殖业结构,减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快畜牧养殖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保障生态环境安全、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为目的,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依法合规、科学可行的基本原则,将水源地保护区、文化风景区、煤矿塌陷区、人口聚居区、黄河湿地等区域环境保护作为重点,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加强环境监管,促进畜禽养殖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划分依据根据《关于开展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x〔x〕9号)等精神,综合我区实际情况,以畜禽养殖“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原则,划定全区禁养区范围。

划分依据如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6.《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7.《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8.《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9.《x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10.《x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11.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划分原则1.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2.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3.生态环境保护与农业经济结构调整相一致的原则;4.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5.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四、划定范围(一)饮用水源地禁养区。

根据《xxx人民政府关于x市城市x 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调整方案的批复》(x〔x〕24号)要求,我区一、二级城市x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为第四水源地和第五水源地,涉及面积36.96平方公里,其中一级保护区面积22.774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面积14.186平方公里。

全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 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

全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 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

全县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划定方案为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家、省、市、县“十三五”畜牧业发展规划等法律法规和规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快生态经济强县建设和引导畜牧业绿色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为目的,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以人为本基本要求,在我县行政区内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重点区域,兼顾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以划定畜禽养殖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为手段,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产业全面协调发展。

二、划定原则及依据(一)划定原则。

1.依法保护生态环境原则。

2.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协调发展原则。

3.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现状及发展规划相结合、协调、统一原则。

4.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原则。

5.重点突出和可操作性原则。

(二)划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6.《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7.《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X)9.《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10.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划定分类根据划定原则及依据,我县行政辖区内畜禽养殖划定为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适宜养殖区三大类(以下简称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禁养区:是指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畜禽养殖小区的区域。

限养区:是指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数量,实行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它是禁养区与适养区的过渡区域。

适养区:是指除禁养区、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是发展畜禽养殖的主要区域。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X〕17号)和省农牧厅、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有关要求,进一步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保障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顺利推进畜禽禁养区限养区划定工作,我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为目的,按照“控制总量、合理布局、防治结合、减少污染”的总体要求,参照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科学合理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加强环境监管,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促进畜牧业养殖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统筹兼顾、合理布局。

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统筹兼顾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划与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规划。

严格按照环境保护目的和畜牧业生产发展需要,科学合理设置边界范围。

(二)因地制宜、协调一致。

各县区根据环境保护特点和畜牧业发展实际,因地制宜,应与区域内生态保护红线制定、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相适应。

(三)以人为本、依法依规。

以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基础,制定和执行严格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管控措施。

三、划分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X)、《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X)、《X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X省规模养殖场畜禽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意见》等。

划定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的实施方案(最新)

划定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的实施方案(最新)

划定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限养区的实施方案为切实减轻畜禽规模养殖业污染,突出做好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畜禽规模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部、环保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水体〔X〕14X号)精神,县政府决定,划定X县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

现制定本方案如下:一、禁养区范围(一)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包括全县在用、备用、应急、在建、规划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级水源保护区;所有农村安全饮用水取水点保护区;未划定保护区的农村安全饮用水取水点,以取水点为圆心、半径500米圆形区域(具体以县级以上环保部门水环境功能区划分为准)。

(二)城市城镇规划区及卫生教育区。

包括县城建成区和城市规划区、各集镇及规划区、居民集中居住区及新农村建设规划区、学校、医院及部队营房驻地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

(三)风景名胜区。

包括悠然山、X等A级以上景区,X、X 山等自然保护区,县级以上重点文物保护区(具体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区域为准)。

(四)基本农田保护区。

(五)主要交通干线及两侧。

包括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等交通主干道及其两侧500米范围内。

(六)畜禽交易市场、屠宰场、畜产品加工厂及其周边500米范围内。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养区域和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根据城镇发展和区域污染排放总量控制需要,应当禁止畜禽养殖的其他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已经无法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应当禁止养殖的区域。

二、限养区范围(一)畜禽养殖禁养区周边500米范围。

(二)重要地表水体功能区外500米范围陆域。

(三)二级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区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畜禽养殖划定实施方案

畜禽养殖划定实施方案

畜禽养殖划定实施方案
畜禽养殖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提高养殖效益,保护环境,制定畜禽养殖划定实施方案,对畜禽养殖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针对畜禽养殖的规范管理,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规划布局,合理划
定畜禽养殖用地,确保养殖场周边环境卫生和居民生活质量。

其次,应当建立健全畜禽养殖环境监测体系,对养殖场的环境污染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

同时,要加强对畜禽养殖场的管理,建立健全畜禽养殖场的登记备案制度,对养殖场进行分类管理,并加强对养殖场的日常监管,确保养殖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另外,针对畜禽养殖的技术支持,应当加强对畜禽养殖技术的研发和推广,提
高养殖效益,降低养殖成本,提高畜禽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水平。

此外,还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从业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其养殖技术水平和环境意识,确保养殖行为符合环保要求。

最后,针对畜禽养殖的政策扶持,应当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的政策扶持力度,鼓
励农民发展畜禽养殖业,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同时,还要加强对畜禽养殖业的市场监测和预警,及时掌握市场动态,为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畜禽养殖划定实施方案的制定对于规范畜禽养殖行为,提高养殖效益,
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要加强对畜禽养殖的规范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

希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畜禽养殖划定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为畜禽养殖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xx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xx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xx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前言随着城市的发展,我国畜禽养殖行业蓬勃发展,在保障食品供应和经济增长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是,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由于饲养密度大、粪污处理不及时等因素,会给环境带来负面影响,从而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

为此,不少地区纷纷出台了相关的规定,对畜禽养殖进行了限制和管理。

本文将围绕xx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展开讨论。

一、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1.1 划定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几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地方政府的规定•环保部门开展环境评估的结果1.2 划定范围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环境承载力,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基础上进行划定:•保护生态环境•较为人口密集的区域•集中式养殖场周边范围1.3 划定标准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标准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养殖场进行划分,比如规模养殖、散养、户养等。

具体划定标准如下表:类型依据养殖场的养殖规模规模养殖散养周边环境对散养养殖场养殖密度的容忍程度、畜禽种类及数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户养依据当地政策和环境要求1.4 禁养区实施措施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后,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管理:•撤销不符合规定的养殖场的生产资质•闭环式养殖场必须要配套处理设施,确保废弃物不对环境造成危害•对于在禁养区外的合法养殖场,应该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要进行整改或关闭二、畜禽养殖限养区划定2.1 划定依据畜禽养殖限养区的划定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数量•饲养密度等环境、生态影响因素2.2 划定标准畜禽养殖限养区应根据不同类型的养殖场进行分类,比如规模养殖、散养、户养等。

具体划定标准如下表:类型依据规模养殖单位面积畜禽头数不能超过规定标准散养对养殖场饲养密度控制限制性户养对养殖场数量和周边环境进行限制,尽量将其分布在合适的位置上2.3 限养措施划定畜禽养殖限养区后,需要落实限养措施:•通过政府津贴等方式,引导养殖户将畜禽密度降到规定标准之内•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养殖户养殖技能,降低常见疾病的发生率•提醒养殖户定期进行兽医检测,及时发现和防控疾病的发生三、畜禽养殖适养区划定3.1 划定依据畜禽养殖适养区的划定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地方政府的规划要求•农产品的产地要求3.2 划定标准畜禽养殖适养区应根据农产品产量和质量等因素进行划分,具体如下表:等级依据Ⅰ养殖场所在环境达到国家环保要求,确保畜禽养殖排放对环境没有危害,并且符合同地区同类型养殖场的规模和装备水平Ⅱ养殖场达到当地政策和环保要求,确保畜禽养殖排放对环境没有严重危害,符合当地的环境承载才能Ⅲ养殖场所在环境达到基本环保要求,且符合当地政策和环保要求,在无其它可选项的情况下方可进行养殖3.3 适养措施在畜禽养殖适养区的管理中,应强调科技创新和减少污染排放:•加强环保水平和乡村环境建设,强化养殖管理•推广绿色养殖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鼓励科技创新,实施资源节约、循环利用以及环保治理•实行勒索制度,鼓励质量养殖,引导农业向技术化和可持续发展方向转变四、总结本文围绕xx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讨论。

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

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根据《环保部农业部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和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划定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X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论述为指导,以保障农村环境安全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政策及文件精神,各乡镇要结合本乡镇总体规划,科学布置规模化养殖场地,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产业布局,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和法制化轨道,实现畜禽养殖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和生态化,促进我县畜禽养殖生产与生态环境全面协调发展。

二、划分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六)《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八)《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X)(九)《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B18596-X)(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X)(十一)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划分原则(一)依法保护生态环境,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原则。

(二)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原则。

(三)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原则。

(四)以区域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划分养殖区域的原则。

(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依法保护文物安全的原则。

(六)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原则。

四、畜禽养殖区分类X县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区域划分为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三大类。

(一)禁养区。

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二)限养区。

指界于禁养区和养殖区之间的过度区域,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规定,在一定区域内限制畜禽养殖数量和规模,并防止污染物外排污染环境。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畜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牧〔2017〕6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畜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农办牧〔2017〕6号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畜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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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畜牧业工作要点》的通知
农办牧〔2017〕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农牧、农业)局(厅、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畜牧兽医局:为深入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中央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和农业部1号文件部署,切实做好2017年畜牧业各项工作,我部制定了《2017年畜牧业工作要点》。

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狠抓落实,确保各项工作如期完成。

农业部办公厅
2017年2月6日
附件:2017年畜牧业工作要点
——结束——。

2017畜牧业养殖政策

2017畜牧业养殖政策

2017畜牧业养殖政策养殖业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事业,要想获得养殖业成功及理想的经济效益,不但要选择好优良的品种,还要具备完善的饲养管理技术和严格的防疫措施。

国家大力支持养殖业的发展。

以下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17畜牧业养殖政策,给大家作为参考,欢迎阅读! 2017畜牧养殖禁养政策近年来,我国畜牧业生产发展迅猛,畜禽养殖规模不断扩大,畜禽粪便、污水、恶臭等养殖废弃物产生量也迅速增加,这导致了环境承载压力增大,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同时,畜牧业发展存在另一些问题,如养殖布局不够合理、生态养殖覆盖面和废气物深化处理能力有待提高等。

为防治畜禽污染、推进畜牧业生产发展,根据三大新政,各地陆续划出禁养区。

在禁养区内不得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

一、哪些区域会被划为畜禽“禁养区”1、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2、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3、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4、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

本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地处上述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二、“禁养区”相关政策通知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施行,新《环保法》明确指出国家采取有利于节约和循环利用资源、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

在新法的威慑下,畜牧养殖行业进入了环保高压期,轻则被罚款整改,重则被停产拆迁。

2、《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作为国家第一部专门针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法规性文件,明确了以综合利用作为解决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问题的根本途径,为规模化养殖废弃物污染治理指出一条可持续发展之路。

明确了禁养区划分标准、适用对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激励和处罚办法。

3、《水污染的防治行动计划》2015年4月16日印发,又称“水十条”,计划提出到2020年,全国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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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邡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2017年修订)》编制说明1 项目背景为保障生态环境,促进畜禽养殖业协调、健康、有序和可持续发展,什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6年发布实施了《什邡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域划分与管理办法》(什府办发[2016]12号),明确规划畜禽养殖区域、规范畜禽养殖管理。

随着《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第643号令)、《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以及《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647号)等一系列相关文件的颁布出台,进一步规范了畜禽养殖禁养区的划定工作。

因此,按照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修订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17]62号)要求,需要对什邡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划定方案进行科学合理地修订,为此,什邡市畜牧食品局委托四川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四川省环保科技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此次修订工作。

接受委托后,编制单位严格依据《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求真务实的原则,兼顾保护与发展,结合什邡市实际情况,编制了《什邡市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方案(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方案”)。

2 工作过程2017年11月,编制单位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人员成立方案编制技术组,随即收集相关基础资料、实地现场踏勘调查,开展方案编制工作。

2017年12月11日,方案初稿完成后形成征求意见稿,在什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同时,什邡市畜牧食品局组织协调什邡市各相关部门召开征求意见会,充分讨论征求意见稿中内容。

编制单位根据征集到的建议,查询相关法规要求,采纳了合理可行的部分,对方案进行了修改。

2017年12月22日,德阳市农业局、德阳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对方案进行技术审核。

与会专家和部门领导听取编制单位汇报、开展认真讨论后,形成专家评审意见。

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再次认真修改方案。

2018年1月25日,德阳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再次邀请环保专家和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单位召开了划定方案研讨会,提出了专家建议和反馈意见。

2018年3月2日,在什邡市政府再次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会,各部门和乡镇积极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编制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依规补充完善方案内容。

3 方案修订的基本原则(1)问题导向原则现行方案的修订,应坚持问题导向原则。

重点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包括德阳市各地畜禽养殖区域划定标准不一致、对当地实际情况考虑不足、基础资料调查不完善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2)协调性原则现行方案的修订,应坚持协调性原则。

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不仅是个地域的概念,更重要的是个管理边界,因此,畜禽养殖区域不但要与饮用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区和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划分管理要求相衔接,更要与畜禽养殖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和管理要求相协调。

此外,由于划定范围中涉及的各功能区实际存在范围调整的问题,因此,在修订中也应明确说明划分的适用性。

(3)最小改动原则现行方案的修订,应坚持最小改动原则。

修订时应充分考虑保留现行标准合理、不过时的内容,保持方案的延续性和一致性,保证畜禽养殖划定结果相对一致性。

4 划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风景名胜区条例》《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 338-2007)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水体[2016]144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四川省畜牧食品局《关于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推进生态畜牧业发展的意见》(川环发[2012]14号)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川农业[2017]113号)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647号)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的通知》(德办函[2017]62号)5 主要划定方案内容说明5.1 主要内容修订后的方案主要包括总论、畜禽养殖现状、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的区域划分、各区域内畜禽养殖要求以及保障措施等部分。

5.2 划分类型方案将什邡市行政辖区内划分为畜禽养殖禁养区、畜禽养殖限养区和畜禽养殖适养区三个区域。

畜禽养殖禁养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中定义禁养区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或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的区域”。

另外,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第一条第三款“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要求禁养区中不得存在养殖专业户。

因此,为依法依规、便于管理、通俗易解,方案中禁养区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止建设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区域”。

畜禽养殖限养区:《〈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川省工作方案》中提到:“环境保护部门会同农业部门组织指导各地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

然而,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等未均定义限养区,出于实际需要考虑,为了在禁养区和适养区之间增加缓冲屏障,保障生态安全,更有力地开展畜禽养殖管理工作,将“限定畜禽养殖数量和规模,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区域”作为限养区,在此区域内不得增加养殖量。

畜禽养殖适养区:从畜禽养殖的角度出发,禁养区和限养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原则上为适养区,但并非此区域内随处均可发展养殖,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还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等相关规划。

5.3 规划期限本次划定以2017年为基准年,划定后原则上5年内不做调整,规划期限为2018~2022年。

5.4 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规模标准根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具体规模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川农业[2017]113号)和四川省农业厅、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647号)中对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界定标准如下:5.5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分(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水污染防治法》(2017)第六十五条、《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三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5.1节中要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

据此,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为禁养区,禁止建设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2)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水污染防治法》(2017)第六十六条规定:“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二条规定: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规定“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根据以上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要求不准有污染物排放,即可以存在无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若将其划为禁养区,则与“禁养区”字面意思“禁止养殖”相矛盾。

为了广大群众更能通俗易懂地理解方案内容,同时便于实际管理,方案将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划为“限养区”的范畴,并要求此区域内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禁止有污染物排放。

5.6 自然保护区的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划定范围中指出:“自然保护区包括国家级和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自然保护区范围执行。

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内,禁止建设养殖场。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的,应当限期治理;造成损害的,必须采取补救措施。

”什邡市境内涉及四川九顶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因此其核心区和缓冲区为禁养区。

在实验区内要求已建成设施的污染物不得超标排放;而《方案》中要求限养区内不得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已建成的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实验区的要求一致,所以九顶山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划为限养区。

5.7 风景名胜区的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中规定“风景名胜区包括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以国务院及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名单为准,范围按照其规划确定的范围执行。

其中,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禁止建设养殖场;其他区域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

”因此,根据《方案》中对禁养区和限养区的定义,什邡市境内蓥华山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划为禁养区;其非核心景区同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要求类似,在方案中划为限养区,并要求在蓥华山风景名胜区的非核心景区内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5.8 国家地质公园的划分《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中指出:“综合考虑各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范围”。

因此,龙门山国家地质公园作为主要的生态功能区,将其规划范围内的区域纳入禁养区。

5.9 河流和灌排渠道岸带的划分为了统一德阳市各区(市、县)的禁养区标准,由德阳市农业局建议市内六大主要河流,即绵远河、石亭江、凯江、郪江、青白江、湔江(鸭子河)河道及沿岸纵深200米范围内为禁养区;人民渠干渠挖方渠道渠顶向外200米以内、填方渠道坡脚向外30米以内区域为禁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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