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归纳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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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_2013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_2013

1 总则1.0.2 本规适用于建设工程中设置的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1.0.3 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相对封闭空间的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可燃液体火灾和带电设备的火灾。

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 可燃固体的深位火灾;2 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火灾;3 可燃气体火灾。

1.0.4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采用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1 总则1.0.1 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的目的。

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以水为灭火介质,采用特殊喷头在压力作用下喷洒细水雾进行灭火或控火,是一种灭火效能较高、环保、适用围较广的灭火系统。

该系统最早于20世纪40年代用于轮船灭火。

20世纪90年代,国际海事组织(IMO)要求客轮均须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者与其等效的其他灭火系统;同时,蒙特利尔议定书要求逐步停止哈龙灭火剂的生产并严格限制其使用围,使得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日益受到重视。

进入20世纪末,细水雾灭火系统得到了迅速发展,逐步成为国际上应用广泛的哈龙灭火系统的替代系统之一。

在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方面,欧美起步较早,系统广泛应用于船舶、舰艇、变电站、电信设备、图书馆、档案馆、银行、实验室等场所。

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进行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研发和试验工作,并被列为国家“九五”科技攻关项目。

现在,我国的细水雾灭火系统正处于国外产品进入、国产品跟进的发展阶段,还有很大的提升和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替代场所和传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中对水量、水渍损失等要求较高的场所,有较好的应用前景,且对扑灭在有限封闭空间发生的较大规模的可燃液体火灾有较好的效果。

在技术标准方面,美国消防协会于2000年正式出版了NFPA 750《细水雾灭火系统标准》,现已更新为2015版。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细水雾灭火系统喷嘴的分类: 1)根据作用方式将细水雾灭火系统喷嘴分为开放式细水雾灭火系统喷嘴和闭合式细水雾灭火系统喷嘴。

2)根据细水雾产生的原理,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喷嘴可分为冲击式细水雾喷嘴和离心式细水雾喷嘴。

细水雾灭火系统喷嘴按开口数分为单孔细水雾喷嘴和多孔细水雾喷嘴按材料分类细水雾灭火系统喷嘴按材料分为不锈钢细水雾喷嘴和黄铜细水雾喷嘴,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喷头按其功能可分为普通喷头和特殊喷头,如缆索式喷头、可燃液体喷头、可燃固体喷头、计算机喷头等。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喷头按其功能可分为特殊的灭火喷头、冷却保护喷头和细水雾堵塞喷头。

对于容易被外部异物堵塞喷嘴孔的地方,应选用具有声喷效果的无遮蔽喷嘴(端盖) ,如灰尘处,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但不得阻挡水雾,对喷洒人员造成伤害。

(2)对于电子数据处理室和通信室的地板夹层,宜选择适合低空间的喷头; (3)对于封闭系统,应选择响应时间指数不超过50(m s)0.5的喷头,其标称工作温度应高于最高环境温度30 °c,在同一保护区内使用热敏度相同的喷头;4)对于腐蚀环境,应当选用防腐材料或者防腐涂料的喷嘴; 5)对于电气火灾危险场所的细水雾灭火系统,不宜采用冲击雾化水雾喷头。

3、喷嘴的布置要求喷嘴的零部件系统应按照喷嘴的型号和规格储存备用喷嘴,其数量不得少于为同一型号和规格实际设计和使用的喷嘴总数的1% ,并不得少于5个喷嘴。

★控制阀组(主阀)。

控制阀的选择雨淋阀可用作中低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控制阀。

关于雨淋阀的结构和工作原理,请参阅本文第四章的相关内容。

细水雾灭火系统中雨淋阀的工作压力应满足系统的工作压力要求。

控制阀的设置高压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控制阀组通常采用分配阀,类似于气体灭火系统的选择阀,不仅具有选择阀的功能,而且还具有启动系统和关闭系统的双重功能,水控阀组的功能也可以通过电动阀和手动阀的组合来完成,开放系统的保护区应设置隔断控制阀,安全阀应设置在隔断控制阀或隔断控制阀附近。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随着现代社会工业发展的持续加快,火灾在生产场所的发生几率也在不断上升,因此,灭火的效率、技术和规范的完善变得尤为重要。

近年来,新型的灭火技术细水雾灭火技术应运而生。

细水雾灭火技术将水以高精度的压缩气动装置将水细小的水滴投射出去,从而形成细小而均匀的雾气,使火焰被迅速覆盖,控制住及熄灭火焰,较大限度地减少火源,降低火源能量,以达到有效灭火的目的。

细水雾灭火技术除了使用细小的水滴外,还包括对水滴的管理、调节、控制等设备,以及用于灭火的智能细水雾灭火系统。

为了保证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正常使用,必须遵循一系列技术规范。

首先,要经常进行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实验检测,以确保灭火设备能够及时有效地熄灭火焰,同时也要核实灭火设备不会损坏环境污染物或者其他重要物品。

其次,所有安装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备,需要经过专业安全检测,以确保所有设备及配件符合安全规范。

并且需要定期更换、检查和维护,以保证设备的安全和稳定性。

此外,在安装、运行细水雾灭火系统时,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技术规范和管理规定,以确保细水雾灭火技术的正确使用。

最后,要定期培训熟悉保安人员、维修人员等,以便使他们更加熟悉和了解细水雾灭火技术,并且及时发现系统问题。

此外,还要对各种可能性火灾进行模拟,以验证细水雾灭火系统能否正常工作,以此来确保火灾能够及时灭火。

总而言之,细水雾灭火系统作为一种新型的灭火技术,其有效性非常高,但是也必须要按照一定的技术规范去安装和使用,才能保证火灾的有效灭火及防止人员受伤或产生其他损失。

只有通过遵守这一系列技术规范,才能使细水雾灭火系统发挥出最大的作用,保障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考点

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考点

检查方法:管道充满水,排净空气,用试压装置缓慢升压,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
后,稳压10min,管道无损坏、变形,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30min,以
压力不降、无渗漏为合格。
喷头验收:
系统检测验收
综合能力教材 P
1)喷头设置场所、规格、型号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2)喷头安装间距,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
的防护冷却时,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用于其他设施的防护冷却时,系统的
响应时间不应大于300s。
典型例题
某高层办公楼的柴油发电机房设置了水喷雾灭火系统。该系统水雾喷头的灭火工作 压力不应小于()MPa A.0.05 B.0.10 C.0.2 D.0.35
答案:D选项
典型例题
某大型商业建筑油浸变压器室,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均位于建筑地下一层,油浸 变压器泵用水喷雾灭火系统进行了灭火操作,结合得到了水喷雾管道沿程和局部水 头损失总计0.13MPa,最不利点处水雾喷头与连接水池的最低水位之间的静压差为 0.02MPa,则该系统消防水泵扬程至少应为( )? A 0.30MPa B 0.35MPa C 0.65MPa D 0.50MPa
答案:C选项
1.水雾喷头的工作压力
系统设计参数
1)当用于灭火时不应小于0.35MPa;
2)当用于防护冷却时不应小于0.2MPa,但对于甲B、乙、丙类液体储罐不应小于
0.15MPa。
2.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响应时间
系统设计参数
响应时间是指自启动系统供水设施起,至系统中最不利点水雾喷头喷出水雾的时间。
用于灭火时,系统的响应时间不应大于60s;用于液化气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
技术实务教材
灭火机理 1.表面冷却:对于气体和闪点低于灭火所使用的水的温度的液体火灾,表面冷却是无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总结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总结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总结一灭火机理细水雾的灭火机理主要是表面冷却、窒息、辐射热阻隔和浸湿作用。

除此之外,细水雾还具有乳化等作用,而在灭火过程中,往往会有几种作用同时发生,从而有效灭火。

二系统分类1,按工作压力分为低压系统、中压系统、高压系统。

2,按应用方式分为全淹没式系统和局部应用式系统。

3,按动作方式分为开式系统和闭式系统。

4,按雾化介质分为单流体系统和双流体系统。

5,按供水方式分为泵组式系统、瓶组式系统和瓶组与泵组结合式系统。

三开式细水雾灭火系统一,系统组成开式细水雾灭火系统包括全淹没应用方式和局部应用方式,是采用开式细水雾喷头,工作原理基本同开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二,工作原理除喷头不同外,闭式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工作原理与闭式自动喷水系统灭火系统相同。

五1,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可燃液体火灾和带电设备的火灾。

2,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可燃固体的深位火灾;(2)能与水发生剧烈反映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火灾;(3)可燃气体火灾。

3,系统选型应符合下列规定:(1)液压站,配电室,电缆隧道,电缆夹层,电子信息系统机房,文物库,以及采用密集柜储存的图书库、资料库和档案库,宜选择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2)油浸变压器室、涡轮机房、柴油发电机房、润滑油站和燃油锅炉房、厨房内烹饪设备及其排烟罩和排烟管道部位,宜采用局部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3)采用非密集柜储存的图书库、资料库和档案库,可选择闭式系统。

六系统设计参数1,系统宜选用泵组系统,闭式系统不应采用瓶组系统。

2,开式系统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时,防护区内影响灭火有效性的开口宜在系统动作时联动关闭。

当防护区内的开口不能在系统启动时自动关闭时,宜在该开口部位的上方增设喷头。

3,开始系统采用局部应用方式时,保护对象周围的气流速度不宜大于3m/s。

必要时,应采用挡风措施。

4,喷头的最低设计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20MPa。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解读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解读
6施工...................................................................................................................17
6.1一般规定......................................................................................................17
2.1.6中压细水雾系统intermediate pressure water mist system
系统工作压力大于1.20MPa,且小于3.50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2.1.7低压细水雾系统low pressure water mist system
系统工作压力小于等于1.20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附录E细水雾灭火系统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37
附录F细水雾灭火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38
附录G细水雾灭火系统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42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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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次
1总则.....................................................................................................................1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50898-2013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50898-2013

1 总则1.0.1 为合理设计细水雾灭火系统,保证其施工质量,规范其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中设置的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1.0.3 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可燃液体火灾和带电设备的火灾。

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 可燃固体的深位火灾;2 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火灾;3 可燃气体火灾。

1.0.4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采用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1 总则1.0.1 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以水为灭火介质,采用特殊喷头在压力作用下喷洒细水雾进行灭火或控火,是一种灭火效能较高、环保、适用范围较广的灭火系统。

该系统最早于20世纪40年代用于轮船灭火。

20世纪90年代,国际海事组织(IMO)要求客轮均须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者与其等效的其他灭火系统;同时,蒙特利尔议定书要求逐步停止哈龙灭火剂的生产并严格限制其使用范围,使得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日益受到重视。

进入20世纪末,细水雾灭火系统得到了迅速发展,逐步成为国际上应用广泛的哈龙灭火系统的替代系统之一。

在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方面,欧美起步较早,系统广泛应用于船舶、舰艇、变电站、电信设备、图书馆、档案馆、银行、实验室等场所。

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进行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研发和试验工作,并被列为国家“九五”科技攻关项目。

现在,我国的细水雾灭火系统正处于国外产品进入、国内产品跟进的发展阶段,还有很大的提升和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替代场所和传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中对水量、水渍损失等要求较高的场所,有较好的应用前景,且对扑灭在有限封闭空间内发生的较大规模的可燃液体火灾有较好的效果。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898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 50898-2013施行日期:2013年12月1日复习时间安排表规范简称条目复习时间(分钟)各科分值2018备注实务综合案例011细水雾1、2 201 1 0已熟记3.1-3.3 30 已熟记3.4-3.5 20 已熟记4、6 20 已熟记无案例,各考一题灭火机理、适用场所(整理在灭火器规范里)1 总则1.0.3 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可燃液体火灾和带电设备的火灾。

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 可燃固体的深位火灾;2 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火灾;3 可燃气体火灾。

条文说明:灭火机理是依靠水雾化成细小的雾滴,通过冷却、窒息等方式进行灭火。

和传统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相比,细水雾灭火系统用水量少、水渍损失小、传递到火焰区域以外的热量少。

和气体灭火系统相比,细水雾对人体无害、对环境无影响,有很好的冷却、隔热作用和烟气洗涤作用,其水源更容易获取,灭火的可持续能力强。

由于液化天然气等气体在吸收水的热量后会剧烈沸腾,细水雾灭火系统不能直接用于保护处在低温状态下的液化气体。

2.1 术语2.1.1 细水雾水在最小设计工作压力下,经喷头喷出并在喷头轴线下方1.0m处的平面上形成的直径Dv0.50小于200µm,Dv0.99小于400µm的水雾滴。

条文说明:雾滴直径Dv是一种以喷雾液体的体积来表示雾滴大小的方法。

例如,Dv0.99表示喷雾液体总体积中,1%是由直径大于该数值的雾滴,99%是由直径小于或等于该数值的雾滴组成。

2.1.2 细水雾灭火系统(有开式、闭式)由供水装置、过滤装置、控制阀、细水雾喷头等组件和供水管道组成,能自动和人工启动并喷放细水雾进行灭火或控火的固定灭火系统。

简称系统。

2.1.3 防护区能满足系统应用条件的有限空间。

2.1.4 泵组系统采用泵组对系统进行加压供水的系统。

细水雾灭火系统之综合能力考点全解

细水雾灭火系统之综合能力考点全解

【001】细水雾“分级”按水雾中水微粒大小分3级(μm)Ⅰ级≤200、Ⅱ级∈[100,400]、Ⅲ级∈[200,1000]——对比:水雾系统水雾滴粒径一般应在0.3~1.0mm范围内【002】、细水雾系统“灭火机理”表面冷却、窒息、辐射热阻隔、浸湿作用《表窒辐浸》除此之外,还具有乳化等作用,几种作用往往同时发生——对比:水雾系统表面冷却、窒息、稀释、乳化《表窒稀乳》【003】细水雾系统“分类”细水分类细:压力-介质-应用-动作-供水5类——对比:水雾仅按启动方式“电动、传动管”2类(1)按“工作压力”高压系统工作压力≥3.45Mpa中压系统工作压力∈(1.21,3.45)Mpa低压系统工作压力≤1.21Mpa(2)按“雾化介质”单流体系统是指单个管道向每个喷头供给灭火介质。

双流体系统是指水和雾化介质分管供给并在喷头处混合(3)按“应用方式”全淹没系统是指向整个防护区内喷放细水雾,并持续一段时间,保护内部所有保护对象,适用相对封闭空间。

局部应用系统是指直接向保护对象喷放细水雾,并持续一段时间,适用大空间内具体保护对象(4)按“动作方式”开式系统采用开式细水雾喷头,包括全淹没、局部应用2种方式《“细开”全-局》组成及原理,同电动控制的雨淋和水喷雾系统,由自报系统控制,自动开启分区控制阀和启动水泵,系统设有泄放试验阀。

闭式系统采用闭式细水雾喷头,包括预作用、干式、湿式3种形式《“细闭”预-干-湿》除喷头不同外,原理与闭式自喷水系统相同(预作用/干式/湿式)喷头动作后,由压力开关直接联锁自动启动,系统设有排气阀、试水阀(5)按“供水方式”泵组系统采用泵组or稳压装置供水,适用高/中/低压系统。

瓶组系统采用储水容器储水、储气容器加压供水,备用状态下,储水容器处于“常压”状态,储气容器处于“高压”状态,适用高/中压系统《“细瓶”无低压》泵组and瓶组结合系统既采用泵组又采用瓶组作为供水装置,适用高/中/低压系统【004】细水雾系统“水质”系统对水质要求较高,泵组系统水质要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瓶组系统水质应不低于“瓶(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标准”∵成本太高∴细水雾一般不用于冷却【005】细水雾系统“适用范围”(1)适用范围。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50898-2013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GB50898-2013

1 总则1.0.1 为合理设计细水雾灭火系统,保证其施工质量,规范其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设工程中设置的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1.0.3 细水雾灭火系统适用于扑救相对封闭空间内的可燃固体表面火灾、可燃液体火灾和带电设备的火灾。

细水雾灭火系统不适用于扑救下列火灾:1 可燃固体的深位火灾;2 能与水发生剧烈反应或产生大量有害物质的活泼金属及其化合物的火灾;3 可燃气体火灾。

1.0.4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密切结合保护对象的功能和火灾特点,采用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5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1 总则1.0.1 本条规定了制定本规范的目的。

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以水为灭火介质,采用特殊喷头在压力作用下喷洒细水雾进行灭火或控火,是一种灭火效能较高、环保、适用范围较广的灭火系统。

该系统最早于20世纪40年代用于轮船灭火。

20世纪90年代,国际海事组织(IMO)要求客轮均须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者与其等效的其他灭火系统;同时,蒙特利尔议定书要求逐步停止哈龙灭火剂的生产并严格限制其使用范围,使得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开发和应用日益受到重视。

进入20世纪末,细水雾灭火系统得到了迅速发展,逐步成为国际上应用广泛的哈龙灭火系统的替代系统之一。

在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研究与应用方面,欧美起步较早,系统广泛应用于船舶、舰艇、变电站、电信设备、图书馆、档案馆、银行、实验室等场所。

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进行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研发和试验工作,并被列为国家“九五”科技攻关项目。

现在,我国的细水雾灭火系统正处于国外产品进入、国内产品跟进的发展阶段,还有很大的提升和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在洁净气体灭火系统替代场所和传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用中对水量、水渍损失等要求较高的场所,有较好的应用前景,且对扑灭在有限封闭空间内发生的较大规模的可燃液体火灾有较好的效果。

关于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检测验收和维护管理考点归纳【消防工程师】

关于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检测验收和维护管理考点归纳【消防工程师】

关于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检测验收和维护管理考点归纳知识点一【检测验收】1.系统冲洗、试压和吹扫的基本要求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2.水压试验(1)试验条件1)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当低于5℃时,采取防冻措施,以确保水压试验正常进行。

2)试验压力为系统工作压力的1.5倍。

3)试验用水的水质与管道的冲洗水一致,水中氯离子含量不超过25mg/kg。

(2)试验要求1)试验的测试点宜设在系统管网的最低点。

2)管网注水时,将管网内的空气排净,缓慢升压。

3)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5min,管道无损坏、变形,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120min。

(3)操作方法试验前用温度计测试环境温度,对照设计文件核算试压试验压力。

试验中,目测观察管网外观和测压用压力表,以压力不降、无渗漏、目测管道无变形为合格。

系统试压过程中出现泄漏时,停止试压,放空管网中的试验用水;消除缺陷后,重新试验。

3.气压试验对于干式和预作用系统,除要进行水压试验外,还需要进行气压试验。

双流体系统的气体管道进行气压强度试验。

(1)试验要求1)试验介质为空气或氮气。

2)干式和预作用系统的试验压力为0.28MPa,且稳压24h,压力降不大于0.01MPa。

3)双流体系统气体管道的试验压力为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80%。

(2)操作方法采用试压装置进行试验,目测观察测压用压力表的压力降。

系统试压过程中,压力降超过规定的,停止试验,放空管网中的气体;消除缺陷后,重新试验。

4.管网吹扫(1)应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

(2)吹扫压力不应大于管道的设计压力。

(3)吹扫气体流速不应小于20m/s。

知识点二【维护管理】1.月检的内容和要求(1)检查系统组件的外观是否有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

(2)检查分区控制阀动作是否正常。

(3)检查阀门上的铅封或锁链是否完好,阀门是否处于正确位置。

(4)检查储水箱和储水容器的水位及储气容器内的气体压力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5)对于闭式系统,利用试水阀对动作信号反馈情况进行试验,观察其是否正常动作和显示。

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

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

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细水雾灭火系统是一种通过微小水滴扑灭火灾的灭火系统,具有灵敏度高、灭火效果好、安全可靠等优点,在许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确保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制定一套规范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是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的主要内容,供参考。

一、灭火系统设计规范1. 根据灭火对象的性质和大小,合理选择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参数,包括喷头数量、工作压力、喷头安装位置等。

2.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国家、地方以及行业的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3.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应考虑到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确保在不同火源情况下能够及时触发和扑灭火灾。

4.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由专业人员完成,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二、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规范1.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应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产品,具有相应的防腐、耐高温等性能。

2.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备厂家的要求,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3.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4. 细水雾灭火系统设备的保养和维修应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性。

三、灭火剂选用规范1. 细水雾灭火系统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剂,确保其灭火效果和环境友好性。

2.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应储存于专用的储存设备中,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

3.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灭火剂应定期进行检测和更换,确保其质量和灭火效果。

四、使用和维护规范1.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应有专门负责的人员进行,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性。

2.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使用人员应了解系统的操作方法、注意事项和紧急处理措施,并进行相应的培训。

3. 细水雾灭火系统应定期进行测试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状态。

4.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使用和维护记录应妥善保存,便于日常管理和事故调查。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规范制定有助于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避免事故的发生。

在使用细水雾灭火系统时,应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灭火效果,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专家对《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2条条文的解析

专家对《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2条条文的解析

– 通讯机房
(14F)
– 35KV变压器室 (1F)
– 总配电室
(1F)
– 10KV总配电室 (B1F)
– 35KV进线房
(B1F)
– 电话机房
(B1F)
– 消防保安监控室 (B1F)
理由之二
• 泵组式细水雾灭火系统采用水泵对系 统进行加压供水,具备连续供水和持 续灭火的能力。而气体灭火系统是采 用气瓶加压,因此灭火介质输送距离 受管网压力损失限制,所以《气体灭 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规定“两 个或两个以上的防护区采用组合分配 系统时,一个组合分配系统所保护的 防护区不应超过 8 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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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的出台,计划作了相应的调整 • 《细规》每出台一次报批稿,图集就
相应修改一次
两条条文难以执行
• 2013年,我们从有关方面获悉《细规 》 的正式文本,有两条条文难以执行
• 一条为第3.4.3条,具体规定闭式系统 的作用面积和每套泵组所带喷头数量
• 另一条为第3.4.5条,具体规定全淹没 方式的开式系统的防护区数量
1)当各分区的火灾危险性相同或相 近时,系统的设计参数可根据其中容积最大 分区的参数确定;

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

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

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一、系统设计1. 确定使用场所的特性和需求,包括建筑结构、火灾风险等级以及灭火系统的容量需求等。

2. 根据场所特性和需求,选择适合的细水雾灭火系统类型,例如高压细水雾系统或低压细水雾系统。

3. 根据设计需求,确定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喷头类型和布置方式,确保灭火效果最佳。

4. 考虑系统的供水来源和供水压力,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5. 考虑系统的电气控制和监控设备,确保系统能够自动检测和启动。

二、设备安装1.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备安装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2. 确保喷头的布置符合设计要求,而且能够覆盖到所有火灾风险区域。

3. 安装细水雾灭火系统时,应注意避开其他设备和管道,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4. 安装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消防箱和管道时,应注意防止漏水和水压过高等问题。

5. 安装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电气控制和监控设备时,应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布线和连接。

三、运行维护1. 细水雾灭火系统应定期进行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灭火效果。

2. 定期检查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喷头是否正常,清洁和更换损坏的喷头。

3. 定期检查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管道和阀门是否正常,修复漏水和更换损坏的部件。

4. 定期检查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电气控制和监控设备是否正常,修复故障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5. 细水雾灭火系统应定期进行演练和测试,以确保系统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启动和工作。

四、安全管理1.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使用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了解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方法。

2. 在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工作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识和警示标志,提醒人员注意安全。

3.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使用人员应定期参加灭火知识培训和演练,提高灭火能力和应对火灾的能力。

4.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使用人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系统的设备,及时报修和更换损坏的设备。

5. 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要求,正确使用系统,并严禁擅自改动或拆卸系统。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1 总则1.0.1 为了合理地设计水喷雾灭火系统(或简称系统),保障其施工质量和使用功能,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中设置的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

本规范不适用于移动式水喷雾灭火装置或交通运输工具中设置的水喷雾灭火系统。

1.0.3 水喷雾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固体物质火灾、丙类液体火灾、饮料酒火灾和电气火灾,并可用于可燃气体和甲、乙、两类液体的生产、储存装置或装卸设施的防护冷却。

1.0.4 水喷雾灭火系统不得用于扑救遇水能发生化学反应造成燃烧、爆炸的火灾,以及水雾会对保护对象造成明显损害的火灾。

1.0.5 水喷雾灭火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条文说明1 总则1.0.1 水喷雾灭火系统是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主要用于火灾蔓延快且适合用水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又难以保护的场所。

该系统是利用水雾喷头在一定水压下将水流分解成细小水雾滴进行灭火或防护冷却的一种固定式灭火系统。

水喷雾灭火系统不仅可扑救固体、液体和电气火灾,还可为液化烃储罐等火灾危险性大、扑救难度大的设施或设备提供防护冷却。

其广泛用于石油化工、电力、冶金等行业。

近年来,水喷雾灭火系统在酿酒行业得到了推广应用。

本次修订增加了酒厂水喷雾灭火系统的相关设计内容。

另外,水喷雾灭火系统的保护对象涵盖了电力、石油化工等工业设施、设备,有别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为此,本次修订补充了相关施工、验收的内容。

1.0.2 本规范属于固定灭火系统工程建设国家规范,其主要任务是提出解决工程建设中设计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技术要求。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 5018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9, 《钢铁冶金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414、《酒厂设计防火规范》GB 50694等有关规范均对应设置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场所作了明确规定,为水喷雾灭火系统的应用提供了依据。

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有哪些

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有哪些

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有哪些细水雾灭火系统是一种高效、环保的灭火技术,逐渐在各个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为了确保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制定了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本文将介绍细水雾灭火系统规范的重要内容。

一、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与安装要求:细水雾灭火系统的设计和安装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和地区标准。

在进行设计时,需要考虑建筑物的特点、火灾风险等因素,确定适当的细水雾灭火系统类型、数量和位置。

安装过程中,要确保设备和管道的质量和可靠性,以及系统与其他消防设施的配合。

二、细水雾灭火系统水质要求:细水雾灭火系统所使用的水质必须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标准。

水质的净化和处理是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

应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和维护,以防止管道堵塞、喷嘴堵塞或腐蚀等问题。

三、细水雾灭火系统喷嘴选择和布置: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喷嘴选择和布置应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和火灾风险进行合理的设计。

喷嘴的数量、位置、喷射角度和喷射量等参数需要经过仔细计算和试验,以确保灭火效果最佳。

四、细水雾灭火系统喷雾液体选择:细水雾灭火系统所使用的喷雾液体应符合相关标准,并根据不同类型的火灾选择合适的灭火剂。

灭火剂的选择要考虑火灾的特点、环境影响等因素,并确保其安全、无毒、无腐蚀性等特性。

五、细水雾灭火系统检测与监控系统:细水雾灭火系统应配备可靠的检测与监控系统,以及报警装置。

这些系统可以及时检测到火灾,并触发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启动。

同时,还应配备相应的手动启动装置,以便在需要时人工启动系统。

六、细水雾灭火系统维护与保养: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维护与保养是确保其长期有效运行的重要环节。

定期的检查、保养和维修工作可以及时发现并解决设备故障、管道堵塞或喷嘴损坏等问题。

此外,还需要定期进行系统的测试和演练,以确保其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工作。

七、细水雾灭火系统培训与指导:细水雾灭火系统的使用和操作人员应接受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培训内容包括系统的工作原理、操作方法、维护要求等。

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知识,以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确、迅速地启动和操作细水雾灭火系统。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现代细水雾灭火系统是以水蒸气雾化为主的灭火系统,在防火防爆等场合大大提高了安全性和效率,所以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比如机场、汽车等。

为更好地保障相关安全,国家和行业协会都制定了一系列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下文将详细介绍。

一、灭火系统的基本构成细水雾灭火系统由各类水泵和水泵控制系统、管道及灭火器具等元件组成,它们的组合可以构成多种类型的灭火系统,以实现不同应用场合的防火需求。

1)泵和水泵控制系统根据应用场合的防火要求,灭火系统需要采用专业级别的水泵和水泵控制系统。

目前常用的水泵技术有工业级水泵、液压水泵和气动水泵。

这些水泵都有一定的流量和压力,可以满足各种灭火需求。

2)道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灭火器具四周排列着管道,这些管道用于将水泵产生的水流引导至灭火器具里。

在管道的选取上,需要根据水的流量和防火要求来考虑管道的结构和材料。

3)火器具灭火器具是细水雾灭火系统的核心部件,就是通过它来实现灭火目的。

目前使用最多的灭火器具有喷头、手持器和喷淋器等。

二、灭火系统的基本性能1)火效果细水雾灭火系统能够有效灭火,而且水比其他灭火剂更具安全性,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2)警细水雾灭火系统在火警时会自动报警,使操作人员及时知晓消防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

3)展性细水雾灭火系统可以根据应用场合的要求进行调整,弹性满足多种防火要求。

三、细水雾灭火系统设计要点1)择水泵由于水泵是细水雾灭火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首先要确定应用场合的防火要求,根据系统的流量和压力合理选择水泵。

2)流计算根据灭火器具的位置确定其离泵站的距离,结合水的流量和压力计算水的流量和压力,确定灭火器具的放水量等。

3)源管理火灾发生时,细水雾灭火系统要及时作出反应,因此要确定系统内部管道中核心组件的热源抗能力,保证系统能够及时报警和触发喷洒灭火功能。

四、装与维护1)装安装细水雾灭火系统前要充分考虑场地空间,确定灭火器具的位置和水泵控制系统的安装地点,以及管道的布线路径。

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知识点汇总

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知识点汇总

水喷雾、细水雾灭火系统知识点汇总来源:消防工程师共享服务水喷雾灭火系统1考点 1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要求: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采用清水进行,强度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压力的 1.5 倍;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公称压力的 1.1 倍。

2考点 2管道支、吊架与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 0.3 m,与末端水雾喷头之间的距离不宜大于0.5 m。

3考点3雨淋报警阀、电动控制阀、气动控制阀的调试:利用检测、试验管道进行。

自动和手动方式启动的雨淋报警阀应在 15 s 之内启动;公称直径大于 200 mm 的雨淋报警阀调试时,应在60 s 之内启动;雨淋报警阀调试时,当报警水压为 0.05 MPa 时,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铃声。

4考点 4当消防水泵为自动控制启动时,应每周模拟自动控制的条件启动运转一次。

细水雾灭火系统1管网试压(1)水压试验①条件:不低于5℃(防冻);压力为 1.5 倍系统工作压力;Cl- 含量≤ 25 mg/kg。

②方法:压力升至试验压力后,稳压 5 min,管道无损坏、变形,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 120 min。

③标准:压力不降、无渗漏、目测管道无变形为合格。

(2)气压试验①试验介质:空气或氮气。

②干式和预作用系统的试验压力为 0.28 MPa,且稳压 24 h,压力降不大于 0.01 MPa。

③双流体系统气体管道的试验压力为水压强度试验压力的 80%。

2管网吹扫(1)条件:①采用压缩空气或氮气吹扫;②吹扫压力不大于管道的设计压力;③吹扫气体流速不小于 20 m/s。

(2)方法、标准:在管道末端设置贴有白布或涂白漆的靶板,以 5 min 内靶板上无锈渣、灰尘、水渍及其他杂物为合格。

3考点7进行实际细水雾喷放试验时,采用模拟火灾信号启动系统,检查分区控制阀、泵组或瓶组能否及时动作并发出相应的动作信号,系统的动作信号反馈装置能否及时发出系统启动的反馈信号,相应防护区或保护对象保护面积内的喷头是否喷出细水雾,相应场所入口处的警示灯是否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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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归纳细水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
系统组件和管道及其布置
3.3.1 系统的主要组件宜设置在能避免机械碰撞等损伤的位置,当不能避免时,应采取防止机械碰撞等损伤的措施。

系统组件应具有耐腐蚀性能,当系统组件处于重度腐蚀环境中时,应采取防腐蚀的保护措施。

3.3.2 开式系统应按防护区设置分区控制阀。

每个分区控制阀上或阀后邻近位置,宜设置泄放试验阀。

3.3.3闭式系统应按楼层或防火分区设置分区控制阀。

分区控制阀应为带开关锁定或开关指示的阀组。

3.3.4 分区控制阀宜靠近防护区设置,并应设置在防护区外便于操作、检查和维护的位置。

分区控制阀上宜设置系统动作信号反馈装置。

当分区控制阀上无系统动作信号反馈装置时,应在分区控制阀后的配水干管上设置系统动作信号反馈装置。

3.3.5 闭式系统的最高点处宜设置手动排气阀,每个分区控制阀后的管网应设置试水阀,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水阀前应设置压力表;
2 试水阀出口的流量系数应与一只喷头的流量系数等效;
3 试水阀的接口大小应与管网末端的管道一致,测试水的排放不应对人员和设备等造成危害。

3.3.6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的开式系统,其管网宜均衡布置。

3.3.7 系统管网的最低点处应设置泄水阀。

3.3.8 对于油浸变压器,系统管道不宜横跨变压器的顶部,且不应影响设备的正常操作。

3.3.9 系统管道应采用防晃金属支、吊架固定在建筑构件上。

支、吊架应能承受管道充满水时的重量及冲击,其间距不应大于表3.3.9的规定。

支、吊架应进行防腐蚀处理,并应采取防止与管道发生电化学腐蚀的措施。

表3.3.9 系统管道支、吊架的间距
3.3.10 系统管道应采用冷拨法制造的奥氏体不锈钢钢管,或其他耐腐蚀和耐压性能相当的金属管道。

管道的材质和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GB/T 14976和《流体输送用不锈钢焊接钢管》GB/T 12771的有关规定。

系统最大工作压力不小于3.50MPa时,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 20878中规定牌号为022Cr17Ni12Mo2的奥氏体不锈钢无缝钢管,或其他耐腐蚀和耐压性能不低于牌号为022Cr17Ni12Mo2的金属管道。

3.3.11 系统管道连接件的材质应与管道相同。

系统管道宜采用专用接头或法兰连接,也可采用氩弧焊焊接。

3.3.12 系统组件、管道和管道附件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系统的最大设计工作压力。

对于泵组系统,水泵吸水口至储水箱之间的管道、管道附件、阀门的公称压力,不应小于1.0 MPa。

3.3.13 设置在有爆炸危险环境中的系统,其管网和组件应采取静电导除措施。

条文说明
3.3 系统组件和管道及其布置
3.3.1 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主要组件的设置位置,以避免外力破坏,确保各组件能正常发挥作用。

另外,细水雾灭火系统由于喷头孔径小,当管道设备、阀组等锈蚀时,很容易造成喷头堵塞。

同时,细水雾喷头本身也需要有良好的耐腐蚀性能,以防止喷头锈蚀影响其雾滴直径、雾化角、流量特性等,进而影响其灭火效能。

为此,规定系统组件要选用防锈材质或采取防腐蚀措施。

3.3.2 本条规定了开式系统分区控制阀和泄放试验阀的设置要求。

开式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平时保持关闭,火灾时能够接收控制信号自动开启,使细水雾向对应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喷放。

开式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可选用电磁阀、电动阀、气动阀、雨淋阀等自动控制阀组,有些厂家称为选择阀、分配阀,本规范统一称作分区控制阀。

开式系统的泄放试验阀与闭式系统的试水阀相对应,但不仅用于试水(冷喷试验),也具有阀门检修时的泄放功能。

在开式系统每个分区控制阀上,建议尽量留出出口以连接泄放试验阀,或在控制阀后的管道上选择低点位置设置泄放试验阀。

泄放试验间出口需要设置可接泄水口和可接试水喷头的接口。

3.3.3 本条规定了闭式系统分区控制阀的设置要求。

闭式系统的分区控制阀平时保持开启,主要用于切断管网的供水水源,以便系统排空、检修管网及更换喷头等。

闭式系统的分区控制阀要求采用具有明显启闭标志的阀门或专用于消防的信号阀。

使用信号阀时,其开启状态要能够反馈到消防控制室;使用普通阀门时,须用锁具锁定阀板位置,防止误操作,造成配水管道断水。

3.3.4 本条规定了开式系统及闭式系统分区控制阀的共同设置要求。

分区控制阀多设置在防护区外,一般采用集中或分散设置两种方式。

开式系统采用局部应用方式时,分区控制阀可设置在保护对象附近不受火灾影响且便于操作处。

规范要求分区控制阀后的主管道上设置压力开关等信号反馈装置,是为了反馈系统是否喷放细水雾的信号,并不是用于启动水泵。

当系统选择雨淋阀组等本身带有压力开关的阀组作为分区控制阀时,不需增设压力开关。

3.3.5 本条规定了闭式系统中排气阀和试水阀的设置要求。

闭式系统的排气阀要求设置在所属区段管道的最高点,在系统管网充满水形成准工作状态时使用,为了可靠,多采用手动排气阀。

闭式系统的试水阀要求设置在管网末端,其口径和管网末端口径相等。

3.3.7 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中泄水阀的设置要求。

泄水阀的设置位置要视系统管网的布置情况而定,在系统管网最低点处需要设置泄水总阀。

对于泵组系统,管网最低点一般
在水泵出口处。

若系统管网最低点不止一处,则还要根据管网情况设置多个泄水阀。

3.3.9 本条规定了系统管道支、吊架的设置位置、间距及承重要求,以保证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管道安装牢固,不产生径向晃动和轴向窜动。

表中规定的数值参考了NFPA 750的相关规定,见表2。

表2 管道吊架最大间距(NFPA 750)
当系统工作压力较高时,系统管道固定需要采取防晃措施。

防晃支架的设置可参照现行国家标准《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3的相关规定。

3.3.10 本条规定了系统管道的材质要求,为强制性条文。

符合要求的管道材质是确保系统正常工作的必要保证,细水雾喷头喷孔较小,为防止喷头堵塞,影响灭火效果,需要采用能防止管道锈蚀、不利于微生物滋生的管材。

同时,细水雾灭火系统的工作压力高,对管道的承压能力要求高。

因此,细水雾灭火系统管道材质的选择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等有所区别。

无论欧盟标准CEN/TS 14972,还是美国消防协会标准NF-PA 750,都强调细水雾灭火系统管道的耐腐蚀性能,并规定首选不锈钢管道。

本规范参考国际标准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管道的防腐、承压等相关要求并兼顾经济性,规定细水雾灭火系统的管道材质采用冷拔法制造的奥氏体不锈钢管。

当采用其他管材时,需要证实其耐火、耐腐蚀性能、耐压性能不低于本条规定的相应奥氏体不锈钢钢管的性能。

当系统的工作压力较高时,要提高管道的耐腐蚀性能和承压能力的要求。

鉴于现有多种规格的奥氏体不锈钢管,为便于选择并确保质量,本条结合现行国家标准《不锈钢和耐热钢牌号及化学成分》GB/T 20878确定了管材的具体牌号。

本条规定的牌号为022Crl7Nil2Mo2的奥氏体不锈钢,对应的统一数字代号为S31603,即原316L。

S31603号不锈钢的含碳量小于0.030%,并且含有2%~3%的钼元素,与S30408和S30403号不锈钢(即原304和304L)相比,提高了对还原性盐、无机酸和有机酸、碱类的耐腐蚀性能和抗应力腐蚀性能;与S31608号不锈钢(即原316)相比,具有更好的加工性能。

管道壁厚需要根据系统的设计工作压力选取,管道的规格和壁厚等要符合相应国家标准的要求,不锈钢无缝管的规格可参考表3进行选择。

表3摘录自现行国家标准《无缝钢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GB/T 17395。

表3 不锈钢无缝管常用规格
3.3.11 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管道的连接方式。

焊接时强调采用氩弧焊工艺,以尽量减少焊接时因高温造成管道内的氧化。

管件材质要求与管道相同,以保证管件的耐腐蚀性,不与管道发生电化学腐蚀。

3.3.12 本条规定了细水雾灭火系统各组件的压力要求。

条文中的“工作压力”,是指系统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分配管网中流动介质的压力。

系统的最大工作压力,对于瓶组系统,是指储气容器充装氮气后,在最高工作温度下,储气容器的压力或减压装置的出口压力;对于泵组系统,是指水泵在额定流量条件下的最大输出压力。

3.3.13 本条为强制性条文。

本规范规定的细水雾灭火系统在喷放细水雾时,流体在管道内的压力和流速均较高,容易导致管网产生静电。

本条规定主要为防止这些静电在管网中积聚产生火花而引发爆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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