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职能知识点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职能知识点

一、基本职能

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

补偿损失:对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因灾害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或对责任保险中被保险人依法应负担的对第三者的经济赔偿责任进行补偿。

给付保险金:对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约定的保险金。

二、保险的派生职能

(一)投资职能:为使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而进行投资。

我国《保险法》第104条规定:“保险公司的资金运用限于银行存款、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为增加保险公司竞争力,政府有关部门已逐渐放宽了保险资金运用渠道,允许进入同业拆借市场,买卖投资基金等。

(二)防灾防损职能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有防灾防损的动力。

保险的种类

一、按实施形式分类

(一)自愿保险:投保人和保险人在平等互利和自愿协商的基础上,通过签订保险合同而建立的保险关系。

被保险人在投保后一般可以中途退保(货物运输保险合同除外);而保险人在承保后,除非被保险人有违背保险合同的行为,否则不得中途取消保险合同。

(二)法定保险:又称强制保险,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依法参加的保险。如公路旅客人身意外伤害险、铁路人身意外伤害险等。

二、按照保险的对象分类

(一)财产保险:以各种物质财产及其有关的利益(如运费、预期利润、信用等)和损害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二)人身保险:以人的生命,身体或劳动能力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三)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的区别

1,性质不同:财产保险属于损害保险(价值补偿性保险),人身保险属于定额保险(给付性保险)。

2,经营方式不同:

财产保险:由于保费收入与支出不稳定,对资金的流动性要求高,提取巨额风险准备金,充分运用再保险方式等。

人身保险:由于保费收入与支出较稳定,因而对现金准备和再保险的要求较低,其积聚的巨额闲置资金可用于投资等。

三、按保险价值的确定时间分类

保险价值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人身保险不存在保险价值。按保险价值的确定时间可把财产保险分为定值和不定值保险。

(一)定值保险:在投保时就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

适用的情况包括:保险标的流动的货物运输保险,难于确定价值的特殊商品,如珠宝、古玩、字画等。

损失赔偿办法:

全损时,按约定的保险金额赔偿;

部分损失时,按损失程度赔偿,即:保险赔偿额=保险金额×损失程度

(二)不定值保险:在保险事故发生时确定保险价值的保险。投保时只确定

保险金额(赔偿上限)。发生保险事故后,根据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大小进行赔偿

四、按业务承保方式分类

(一)原保险:保险人与投保人最初达成的保险协议。

(二)再保险:

1,再保险的含义:又称分保,是保险人把其原保险业务转让给其他保险人的保险方式。

分出公司或原保险人;

分入公司或再保险人。

2,再保险的意义

(1)分散风险责任,避免风险过于集中。即分散巨额风险与巨灾风险。

(2)保证保险经营和财务的稳定。即分散经营风险。

(3)扩大承保能力

(三)重复保险:投保人将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事故和同一保险利益向两个以上保险人投保的保险方式。即一个保险标的有几份保险单或被保险人的几份保险单有同一保险责任。

(四)共同保险:几个保险人承保同一笔保险业务的保险方式。

问题:以下几种情况各属于何种保险?

1,某人向A、B两家保险公司签订了一份保险合同。(共同保险)

2,某人向A保险公司投保了100万元财产损失险,A公司随后将其中的20%向B保险公司投保。(再保险或分保)

五、按承保的风险种数分类

(一)单一保险:是在保险合同中只规定对某一种风险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二)综合保险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对数种风险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的保险。

六、按保险保障的范围分类

1,财产保险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

2,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3,责任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4,信用保险:对被保险方因他人不诚实、不守信用或主观原因不履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所进行的保险。

七、保险政策不同分类

(一)社会保险

1,概念:国家或政府通过立法形式,采取强制手段对全体公民因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生活来源或中断收入时的基本生活需要提供经济保障的一种制度。

2,主要特征:

(1)经营主体是国家(政府)

(2)具有强制性的政府行为

(3)保险对象是人

(4)不以盈利为目的

(二)商业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

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行为。

社会保险与商业人身保险的主要区别为:

(1)两类保险在性质上的主要区别:

A、两类保险的行为依据不同。社会保险是依法实施的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则是依合同实施的契约行为。

B、两类保险的实施方法不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实施的特点,而商业性人身保险则须贯彻自愿原则。

C、两类保险强调的原则不同。社会保险强调"社会公平"原则,而商业保险则强调"个人公平"原则。

(2)两类保险在保费、目标、功能和经营方面的主要区别:

A、两类保险保险费的负担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险费,通常是个人、企业和政府三方面合理负担。而商业人身保险的保险费,则全部由由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负担。

B、两类保险的保障目标与功能不同。社会保险的目标是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商业保险的保障目标则是满保障人们的特定需要。

C、两类保险的经营制不同。社会保险一般由政府或其指定的机构作为经营主体,不以盈利为经营目的;而商业保险只能由商业保险企业经营,要最大限度地盈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