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巡视组专项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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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3日至8月6日,中央第四巡视组在我区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巡视工作;9月26日,巡视组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通报反馈了巡视意见。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巡视组的反馈意见,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了自治区党委负总责、相关常委牵头负责的责任体系,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标本兼治、统筹推进的原则,狠抓整改落实工作。经过全区上下共同努力,中央巡视组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新一轮巡视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一步改进巡视工作,促进落实整改责任,加大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强化巡视震慑作用,确保整改工作的实效性和严肃性,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并报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1.关于在矿产资源、土地使用、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等领域腐败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切实加强资源配置及开发管理。认真执行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资源配置管理若干规定》,进一步推动煤炭资源按转化项目、按市场价格配置,坚决关闭不达标矿山,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实行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厉打击变相转让矿权行为;着力加

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指标的考核权重,引导各地切实加强保护矿产资源和生态环境工作。

切实加强土地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土地收储市场化运作水平,严格规范土地一级市场交易,实现二级市场充分竞争,加强划拨土地使用权入市管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管理和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要求,进一步改革征地制度,完善征地补偿标准和办法,构建对被征地农牧民的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农牧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去年,严肃查处违反农村耕地保护、征地拆迁等土地管理制度案件,已查办案件38起,处理32人。

切实加强城市规划和房地产开发管理。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审批制度、听证制度、公示制度、管理监督制度,切实维护城乡规划严肃性;进一步健全房地产开发项目审批公示、审批分级负责、审监分离等具体制度,建立健全土地供应、商品房预销售、房地产交易登记、房地产抵押等管理环节的行政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严肃查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领导干部批条子、打招呼,违规为房地产开发提供便利条件、违规变更城

市规划,甚至搞权钱交易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切实加强项目招投标管理。认真落实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进一步完善“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及相关管理办法,加快促进中介机构提质升级,加强对中介机构和专家的自律要求和监督管理,强化招投标核准和检查监督,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活动,切实解决工程招投标中存在的规避招标、“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当事人围标串标、个别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等问题。

切实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管理。严格执行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的规定,加快建立全区统一的企业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实现国有资产监管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投资、处置行为,国有资产全部收入全额缴入自治区财政专户,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认真落实自治区《关于建立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意见》,全区建立统一交易中心,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市场交易。

2.关于领导干部在年节、婚庆中送收红包、礼金问题,虽经专项整治,但依然存在,尚未有效遏制的问题自治区出台了《关于共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严禁收受礼金、严格婚丧喜庆活动的规定》,明确提出了“1个严禁、2个一律”的要求,即严禁共

产党员、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商业预付卡和会员卡等;党员领导干部举办“生日宴”、“百岁宴”、“圆锁宴”、“升学宴”等活动时,除亲属外,一律不得邀请其他人员参加;党员领导干部举办婚丧嫁娶活动,一律不得邀请其工作所涉及的管理对象和服务对象出席或收受其礼金、礼品。印发了《关于撤销廉政账户建立实名制上缴违规收受资金专户的通知》。截至2013年底,全区共查处领导干部违规举办婚丧等喜庆活动7起,查处领导干部5人,共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14人,领导干部主动上缴410.3万元,查处收缴违规红包、礼金27.2万元。

3.关于反腐倡廉虽然建有不少制度,但存在执行不力、管理不严、查处不够的问题

自治区组织12个调研组,历时3个多月,对当前我区反腐倡廉工作中哪些制度执行不力、哪些方面管理不严、哪些违反制度的问题查处不力等问题,深入进行调查摸底,研究提出了相应治理措施。进一步把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巡视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年度任务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巡视检查,完善考核办法,加大考评力度,推动制度落实。充分发挥风险防控机制对反腐倡廉制度执行的监督作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已覆盖区直机关及各盟市、旗

县(市、区)党政机关和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切实加大腐败案件查处力度。去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有案必查、有腐必惩,2022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同比增长47.59%。其中,地厅级干部12人、同比增长100%,县处级干部57人、与上年基本持平,移送司法机关145人、同比增长291.89%;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91亿元、同比增长257.66%。

4.关于加强和改进自治区党委巡视工作,强化对领导干部监督制约的问题

着力加强和改进地方党委巡视工作,推动对地区、部门、企事业单位的全覆盖。2013年至2016年要对全区12个盟市党委和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至少巡视1至2次,对102个旗县(市、区)党委和同级人大、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至少开展1次巡视,对未巡视过的部分区直机关、单位、高校和国有企业全部开展巡视。进一步突出对盟市、旗县(市、区)四大班子成员特别是主要负责人的巡视监督,突出对被巡视地区纪委、被巡视单位纪检监察机构的巡视监督,已派出6个巡视组对部分盟市、旗县区纪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开展巡视监督。把发现问题、形成震慑作为硬指标。2013年共发现被巡视4个盟市、27个旗县(市、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117个,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28项配套规定和加强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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