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管理
工作安排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我辖区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流动人口在我社区经济社会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平安创建,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现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区政府及办事处把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成立工作站,由负责分管维稳工作的人员负责进行。并选派一名思想品德好、有一定文化程度、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有责任心且在居住地久居的人员担任协管员,认真做好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协助公安、计生、工商、城管等部门做好日常服务管理工作,收集各类信息,建立健全各类档案并随时变更,保持鲜活;指导并督促出租屋业主和流动人口遵纪守法,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确定专人负责,实行上下联动,属地为主的工作机制。
二、完善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措施。派出所要以完整、准确、鲜活为目标,加强暂住人口登记,暂住证办理和查验等基础工作。建立出租房屋、特种行业、流动人口等相关信息管理系统,构建我辖区流动人口综
合信息管理平台。实行流动人口暂住登记,重点掌控人员、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党团组织、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及出租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等信息资源共享,提高综合管理效能。
三、加大依法维权力度,加强流动人口的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的排除调处工作。联合司法、劳动保障、派出所、城建、工商等部门发挥整体优势对流动人口实行综合治理,大力加强劳动保障监察,督促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合同签订率,把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送进社区,送进单位,积极调处落实争议,化解矛盾。
四、严明用工单位和经营业主的协管责任。各用工单位和经营业主要及时向社区报告流动人口的就业等相关情况,同时强化社会治安,矛盾调处、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生育、卫生防疫等于一体的流动人口服务与管理责任制。
五、加大对出租房屋的管理力度。每户都要签订协议,落实责任,严防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派出所、安监等建立协作管理机制,加强对出租房屋、小旅社、网吧等流动人口落脚点和活动场所的依法监督和动态管理,每半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和整治活动,依法查处违法出租房屋的行为。
六、做好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按照安置属地管理原则,卫生、计划生育等部门都要纳入常抓,就医、妇幼保健、生育管理等方面提供与本地居民同等的免费服务和优惠政策。
七、妇联、共青团、教育、社会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都要把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纳入工作要点,提供优质服务,使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无处不在,充分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八、严密防范和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司法、公安部门要将流动人口中有现实和潜在社会危害性的人员纳入重点管理,要主动与其户口所在地衔接,依法加强对流动人口中的“两劳”回归人员和经过执行机关批准未出的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督管理和教育改造,积极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
九、大力宣传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
十、辖区内单位要确保服务和管理人员到位,经费保障到位,支持配合到位,服务管理到位。
十一、把流动人口与出租房屋服务管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范围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出租房屋
管理工作安排
福禄巷南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