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几种常见的升格法定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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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加重犯与法定刑升格的区别

结果加重犯与法定刑升格的区别

一、结果加重犯与法定刑升格的区别结果加重,即犯罪行为出现了一定的犯罪后果就要加重处罚,如抢劫罪致人重伤、死亡和强奸罪致人重伤、死亡。

情节加重,即犯罪行为是在特定的场所进行或者采取特定的手段实施而对其加重处罚,如入户抢劫、持枪抢劫、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二人以上轮奸等。

结果加重犯二、结果加重犯与想象竞合犯的区别(一)结果加重犯是一行为犯一罪,想象竞合犯是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数罪名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依附关系。

(二)结果加重犯侵害的犯罪对象大多是同一的,例如伤害致死、强奸致死等;想象竞合则与之相反,其一行为所侵害的往往是不同的犯罪对象,如开一抢,打死甲,打伤乙。

(三)结果加重犯是犯一罪发生加重结果,其加重结果与基本犯罪的构成结果之间往往具有重合性。

想象竞合犯除了行为要件以外,其它方面大多数有数罪特征,其中当然包括数个结果,这数个结果间较少具有重合性。

(四)结果加重犯本身有独立的法定刑,只要在其法定刑幅度内处罚即可,刑罚运用上较为简单;想象竞合犯则须比较各罪的法定刑的轻重,按照其中一个重罪定罪,并在其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刑罚适用上较为复杂。

三、结果加重犯想象竞合是什么意思(1)结果加重犯是一行为犯一罪。

想象竞合犯是一行为触犯数罪名,数罪名是各自独立的,没有依附关系。

(2)结果加重犯侵害的犯罪对象大多是同一的,例如伤害致死、在职研究生考试科目强致死等;想象竞合则与之相反,其一行为所侵害的往往是不同的犯罪对象,如开一抢,打死甲,打伤乙。

(3)结果加重犯是犯一罪发生加重结果,其加重结果与基本犯罪的构成结果之间往往具有重合性。

想象竞合犯除了行为要件以外,其它方面大多数有数罪特征,其中当然包括数个结果,这数个结果间较少具有重合性。

(4)结果加重犯本身有独立的法定刑,只要在其法定刑幅度内处罚即可,刑罚运用上较为简单;想象竞合犯则须比较各罪的法定刑的轻重,按照其中一个重罪定罪,并在其法定刑幅度内酌情从重处罚,刑罚适用上较为复杂。

刑法中的法定刑与量刑标准

刑法中的法定刑与量刑标准

刑法中的法定刑与量刑标准刑法是国家规定的对违法行为实施刑罚的法律体系,其中包括了法定刑和量刑标准。

法定刑是对犯罪行为所规定的最低和最高刑罚范围,而量刑标准则是根据犯罪情节和被告人的个人情况来决定具体的刑罚幅度。

本文将对刑法中的法定刑和量刑标准进行分析和讨论。

一、法定刑法定刑是刑法规定的对某类犯罪行为所规定的刑罚范围,一般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和罚金。

法定刑的设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对于从事犯罪活动的人进行约束和制裁。

1. 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指被判刑人在监狱中执行一定时间的刑罚,一般最低为三个月,最高不超过20年。

有期徒刑的刑期长度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的严重程度以及被告人的个人情况来确定。

对于同一犯罪行为,法律给出了一个刑罚范围,具体刑期的确定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

2. 无期徒刑无期徒刑是指被判刑人在监狱中执行刑罚,但没有刑期的限制,只能依法逐年进行监所改造,保证社会秩序的稳定。

无期徒刑一般适用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极其恶劣的罪犯,如杀人、强奸等。

3. 死刑死刑是指对犯罪行为特别严重的罪犯实施的最高刑罚,是一种极其严厉的刑罚手段。

尽管如此,由于人权、社会进步等方面的考虑,现代国家对死刑的适用越来越严格,将其限制在特定的犯罪行为范围内。

4. 罚金罚金是对刑法违法行为人在经济上的一种处罚方式。

罚金是以特定的金额为基准,对犯罪行为做出一定的经济惩罚,既体现了惩罚的目的,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对损失进行修复。

二、量刑标准量刑标准是根据具体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被告人的个人情况来确定刑罚幅度的标准。

量刑标准的制定旨在维护刑罚的公正性和有效性,确保判决公正、合理。

1. 犯罪的性质和情节犯罪的性质和情节通常是量刑标准的重要考虑因素。

性质包括一般性、严重性、恶劣性等分类,情节包括犯罪的预谋、手段、目的以及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失等。

性质和情节越严重,刑罚幅度就越高。

2. 被告人的个人情况被告人的个人情况也是量刑标准的重要因素之一。

了解刑事法中的刑罚种类与量刑原则

了解刑事法中的刑罚种类与量刑原则

了解刑事法中的刑罚种类与量刑原则刑事法作为维护社会秩序、惩罚犯罪行为的法律体系,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作用。

刑罚是刑事法中对犯罪行为进行制裁的手段,种类繁多,依据一定的原则进行量刑。

本文将从刑罚的种类以及量刑原则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刑罚种类1. 主刑主刑是刑罚体系中最常见的一类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有期徒刑是指在刑期内,犯罪人员被剥夺人身自由并接受改造教育;无期徒刑是指犯罪人员被剥夺人身自由,刑期没有明确限定;死刑是指犯罪人员因特别严重的罪行被判处终身剥夺人身自由,最终以死刑执行。

2. 副刑副刑是对主刑的补充,它根据犯罪人员的情况和刑罚种类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常见的副刑包括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

罚金是指犯罪人员必须支付给国家或被害人的一定金额;没收财产是指对犯罪人员非法获得的财物进行没收;剥夺政治权利是指犯罪人员在刑罚执行期间不能参与政治活动和担任某些职务。

3. 宣告刑宣告刑是对轻微犯罪行为的制裁方式,包括责令公开道歉、限制出入境、吊销执照等。

责令公开道歉是指犯罪人员需要公开承认错误并向社会道歉,以显示悔罪态度;限制出入境是指犯罪人员在一定期限内被限制离开或进入国境;吊销执照是指犯罪人员被剥夺从事某些职业或行业的许可。

二、量刑原则1. 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是刑事法中的重要原则,意味着任何一种刑罚都必须有法律依据,不能随意加重或减轻刑罚。

法定刑是指法律对每种犯罪行为规定的刑罚幅度,法官在对犯罪行为进行量刑时必须遵守法定刑的限制。

2. 個別化原則个别化原则强调量刑应根据犯罪人员的个人特点和犯罪情况进行判断。

包括犯罪人员的年龄、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

法官在量刑时需要综合考虑这些因素,以使刑罚更加合理和公平。

3. 公正正義原则公正正义原则是刑事法中的核心原则,强调刑罚的公正和合理。

在量刑时,法官应当考虑到犯罪行为对社会和受害人的危害程度,既要保护社会秩序,又要保护犯罪人员的合法权益。

论升格法定刑的适用根据_张明楷

论升格法定刑的适用根据_张明楷
法定刑重与法定刑档次多的特点, 决定了司法人员 必须慎重选择法定刑, 尤其要慎重选择升格法定刑或者 加重法定刑。 〔2〕如果法定刑选择错误,无论坚持什么量刑 原则、不管秉持何种量刑理论、不论采取哪些量刑方法, 量刑结论都不可能具有正当化根据。 例如,如果行为人故 意杀人的情节较轻, 但司法人员却没有选择与之对应的 “3年 以 上 10年 以 下 有 期 徒 刑 ”的 法 定 刑 ,而 是罚,那么,无论如何都会导致刑罚过重,宣告刑必然缺陷 正当化根据。
法定刑的选择,首先存在一个观念问题。 因为除了数 额与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加重犯之外,刑法分则大多以 情节严重、情节恶劣、情节特别严重、情节特别恶劣作为 法定刑升格的条件。 在司法解释没有量化严重情节的情
况下,下级司法人员如何判断情节是否严重或者恶劣,首 先是一个观念问题。 如果司法人员存在重刑主义观念,或 者认为量刑必须注重发挥刑罚的一般威慑功能,那么,就 会尽可能选择较重档次的法定刑。 然而,重刑主义观念并 不可取;量刑时不能因为一般预防必要性大,就选择较重 的刑罚。 〔3〕
与国外刑法相比, 我国刑法分则关于法定刑的规定 有两个明显的特点。 第一是法定刑较重,既表现为死刑数 量多,也表现为无期徒刑与长期徒刑多。 如盗窃罪与诈骗 罪 ,德 国 、日 本 、韩 国 刑 法 规 定 的 最 高 刑 均 为 10年 徒 刑 , 而 我 国 刑 法 规 定 的 最 高 刑 为 无 期 徒 刑 (《刑 法 修 正 案 (八 )》 之前对盗窃罪规定的最高刑为死刑)。 再如故意伤害致 死,德国、日本与韩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均为有期徒刑, 而我国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为死刑。 第二是法定刑档次多。 例 如 ,日 本 刑 法 对 盗 窃 罪 仅 规 定 了 “处10年 以 下 惩 役 或 者 50万元以下罚金”一个法定刑,我国刑 法则 规 定 了3个 档 次的法定刑。 再如,日本、韩国刑法对诈骗罪仅规定了“处 10年以下惩役”一个法定刑,我国刑法则规 定 了3个 档 次 的法定刑。 〔1〕

刑法中的刑罚种类与适用

刑法中的刑罚种类与适用

刑法中的刑罚种类与适用刑罚作为刑法实施的核心手段之一,是对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约束的方式。

刑法规定了各种刑罚种类及其适用条件,以保障社会秩序和公正法治。

本文将着重讨论刑法中的刑罚种类以及其适用。

一、主刑主刑是刑法中常见的刑罚种类,指的是对犯罪分子直接加以施行的刑罚。

主刑的种类多样,下面将对几种常见的主刑进行介绍。

1.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刑法中常见的主刑,适用于犯罪情节相对较轻的罪犯。

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有期徒刑可以分为固定期限有期徒刑和可变期限有期徒刑。

固定期限有期徒刑是指判决书中明确规定了具体服刑年限的刑罚,而可变期限有期徒刑则是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和改造情况,通过法定和裁量期限的方式确定具体服刑年限。

2.拘役:拘役是一种比有期徒刑刑期较短的主刑,适用于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较小的罪犯。

拘役一般不超过三年,在刑罚执行时,犯罪分子被限制在特定场所居住,同时需要接受相关的教育和改造。

3.监禁:监禁是指将犯罪分子限制在特定的监狱或看守所中,剥夺其自由身份并接受法律的监管和改造。

监禁一般适用于犯罪情节较为严重的罪犯,刑期较长,同时也适用于某些特殊的刑事犯罪行为。

二、附加刑除了主刑,刑法中还规定了各种附加刑,作为对犯罪分子的补充惩罚和约束措施。

下面将介绍几种常见的附加刑种类。

1.罚金:罚金是指对犯罪分子财产的处罚,通常以侵犯他人财产权益的刑事犯罪行为为适用条件。

罚金的数额一般由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和犯罪分子的经济能力来确定,与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犯罪所得等因素相关。

2.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与政治活动的权利,暂时或永久取消其选举权、被选举权等政治权益。

剥夺政治权利旨在对犯罪人员进行政治上的惩罚和约束,防止其继续利用政治手段危害社会。

3.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指将犯罪分子非法获得的财产加以取消、收归国家所有。

没收财产既是对犯罪分子非法行为的惩罚,同时也是弥补受害人损失和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

刑法学习之抢劫罪

刑法学习之抢劫罪

1.客观要件(1)方法行为:抢劫罪必须当场使用暴力等强制手段,当场获得财物,这两个“当场”必须同时具备。

(2)目的行为:当场劫取财物2.抢劫罪的八种法定刑升格条件3.几种特殊的抢劫罪(1)携带凶器抢夺视为抢劫罪。

(2)转化型抢劫:指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以抢劫罪论处。

转化型抢劫是一种事后抢劫,它与一般抢劫的区别主要体现在暴力、胁迫等强制手段的使用时间,转化型抢劫是取财结束之后使用强制手段。

(3)聚众“打砸抢”,毁坏或者抢走公私财物的,首要分子成立抢劫罪。

4.抢劫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着手:开始实施足以压制他人反抗程度的暴力、胁迫或其他行为。

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

5.抢劫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6.真题与解析1)(单选题)下列哪些行为成立抢劫罪(不考虑前一行为的定性)?A.甲基于报复动机殴打钱某,致钱某倒地后昏迷不醒。

甲离开时发现钱某手机掉在地上,便顺手拿走该手机B.甲基于报复动机伤害孙某,孙某为避免身受重伤,提出给甲5000元,但甲要求孙某给1万元,否则将继续殴打孙某,孙某被迫给了甲1万元C.甲基于报复动机伤害李某,李某倒地昏迷,手刚好放在口袋上,但甲以为李某在保护口袋里的钱包,便将李某的手移开,取走钱包D.甲基于报复动机重伤赵某,赵某要求甲将自己送往医院,甲要求赵某给自己1万元,否则就不送赵某去医院,赵某被迫给了甲1万元答案及解析【答案】B【考点】抢劫罪【解析】关于A项。

被害人即使昏迷,但依然占有其身上的财物。

此时,对被害人占有物的占有,成立盗窃罪。

因此,甲成立盗窃罪,而非抢劫罪,故A项不当选。

关于B项。

甲基于报复动机伤害孙某,孙某为避免身受重伤,提出给甲5000元。

此时,如果甲主动接受5000元,该行为不构成犯罪,毕竟这是孙某自愿处分财产的行为。

法定刑升格条件

法定刑升格条件

法定刑升格条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水平的提高,犯罪的形式和手段也在不断地更新和变化。

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犯罪行为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惩罚。

而在刑罚的执行过程中,法定刑的升格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它对于犯罪的认定和刑罚的量刑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一、法定刑的概念法定刑是指刑法规定的对于某一犯罪行为所应当适用的最高刑罚。

在我国,法定刑是由刑法规定的,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罚金、管制等。

法定刑的确定是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后果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来的,是对于犯罪行为的公正惩罚。

二、法定刑升格的条件法定刑升格是指在某些情况下,原本应当适用较轻的刑罚被升格为较重的刑罚。

这种情况一般是在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等方面达到了一定的程度时才会发生。

那么,法定刑升格的条件是什么呢?1、犯罪行为的性质犯罪行为的性质是法定刑升格的首要条件,它是判断犯罪行为危害程度的重要标准。

如果犯罪行为的性质严重,就会导致法定刑的升格。

例如,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是死刑或无期徒刑,但如果这个故意杀人行为是在抢劫、绑架、恐怖袭击等情况下发生的,就会升格为死刑。

2、犯罪行为的情节犯罪行为的情节也是法定刑升格的重要条件之一。

情节可以包括犯罪的手段、时间、地点、动机、目的等方面。

如果犯罪行为的情节特别恶劣,就会导致法定刑的升格。

例如,故意伤害罪的法定刑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如果这个故意伤害行为是在公共场合、使用凶器、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等情况下发生的,就会升格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犯罪行为的后果犯罪行为的后果也是法定刑升格的重要条件之一。

后果包括犯罪行为造成的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等方面。

如果犯罪行为的后果特别严重,就会导致法定刑的升格。

例如,抢劫罪的法定刑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但如果这个抢劫行为造成了被害人死亡或者重伤,就会升格为死刑或无期徒刑。

三、法定刑升格的作用法定刑升格是对于犯罪行为的一种严厉惩罚,它对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正、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有着重要的作用。

论法定刑升格条件的实质分类

论法定刑升格条件的实质分类

论法定刑升格条件的实质分类李庆航【摘要】我国法定刑升格条件的传统分类依据注重升格条件要素的表面化差异性,与德日刑法理论强调升格条件的实质内涵区分迥然不同,后者具有简约性与明确性,但在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不足.构成要件的违法性是升格条件的形式区分标准;责任主义原理是升格条件的实质区分标准.区分纯正加重犯与不纯正加重犯,能够更好地从理论架构上解决这种既存的弊病.【期刊名称】《哈尔滨学院学报》【年(卷),期】2017(038)012【总页数】5页(P48-52)【关键词】法定刑升格条件;形式区分;实质区分;责任主义;纯正加重犯;不纯正加重犯【作者】李庆航【作者单位】华侨大学法学院,福建泉州 362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924.13费尔巴哈是将构成要件引入实体刑法的第一人,他认为构成要件不包含主观构成要件而仅包括客观构成要件。

[1]俄国早在十月革命之前就已传入了构成要件的概念,但刑法学者在费尔巴哈的构成要件概念基础之上升华加工,进而形成了主客观相统一的构成要件的概念。

随着刑法理论研究的深入,苏俄刑法学家提出了“犯罪构成”,而犯罪构成则是犯罪成立条件的总和,由此可见,传统四要件显然不是以构成要件为基础的。

苏联刑法学者在运用马克思主义批判大陆法系刑法学的弊端过程中提出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并试图构建出社会主义的犯罪构成理论。

[2]我国刑法理论沿袭了苏联的“四要件说”犯罪构成体系,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犯罪主观要件。

但是“四要件说”在认定犯罪过程中不是一种开放的、立体的、阶层式的犯罪构成体系,其在特定时期存在着鲜明的政治意识形态与体系上无法弥补的漏洞。

加重构成是相对于基本构成而言,在社会危害性程度上加重了某个或某几个构成要件,使之转化为罪质更深的犯罪。

根据我国“四要件说”的犯罪论体系,加重构成犯罪可以分为客体要件加重、客观要件加重、主体要件加重和主观要件加重四种类型。

与之对应,加重构成也可以相应分为侵害客体加重的构成、客观方面加重的构成、主体加重的构成和主观方面加重的构成。

拐卖妇女儿童升格法定刑的条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升格法定刑的条件是什么

I am only responsible for the excitement, and God has its own arrangements.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拐卖妇女儿童升格法定刑的条件是什么导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规定的拐卖妇女儿童罪升格法定刑的条件是当事人拐卖妇女儿童在三人以上的,强奸被拐卖的妇女,导致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重伤或导致被拐卖妇女儿童的亲属重伤、死亡的,以及将妇女儿童卖往其他国家的都要从重处罚。

一、拐卖妇女儿童升格法定刑的条件是什么?(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涉嫌拐卖妇女儿童罪可以委托哪些人做辩护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2条: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ls;(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

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

三、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怎么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一条【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中的刑罚种类和量刑标准

刑法中的刑罚种类和量刑标准

刑法中的刑罚种类和量刑标准刑法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分,用于规范和制裁违反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

刑法的核心之一便是刑罚的种类和量刑标准,它们是刑法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文将探讨刑法中的刑罚种类以及量刑标准,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刑法的实施。

刑罚种类刑法中的刑罚种类多种多样,根据刑法的规定,刑罚可以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主刑是刑法对犯罪行为直接施加的刑罚,包括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附加刑是针对某些特定犯罪行为增加的刑罚,如罚金、没收财产、剥夺政治权利等。

首先,有期徒刑是刑法中最常见的刑罚之一。

根据犯罪的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法院可以判处犯罪嫌疑人一定年限的有期徒刑。

有期徒刑的具体刑期根据犯罪的种类和具体情节而定,最低刑期为3个月,最高刑期根据不同罪行可以达到几十年。

其次,无期徒刑是刑法中的一种主刑。

无期徒刑适用于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案件,比如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等。

根据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其它相关因素,法院会决定是否判处无期徒刑。

无期徒刑意味着犯罪嫌疑人将被剥夺终身自由,将在监狱内长期服刑。

再者,死刑是一些国家刑罚体系中存在的主刑。

然而,随着全球人权意识的增强和国际人权组织的干预,许多国家已经废除了死刑或者有限度地使用死刑。

死刑一般适用于特别恶劣的犯罪行为,如恐怖主义罪、谋杀罪等。

被判处死刑的犯人会在特定的死刑场所执行刑罚。

此外,刑法中还设立了一些特殊的刑罚,如对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特殊处理、对犯罪分子的精神病鉴定和治疗等。

这些刑罚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以及对有精神疾病的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救助而设置的。

量刑标准刑法中规定了一些量刑标准,以便法院根据犯罪的情节对犯罪嫌疑人做出公正的判决。

量刑标准是根据犯罪的种类、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确定的。

首先,犯罪种类是量刑的重要因素。

刑法将犯罪行为分为不同的种类,并为每种犯罪行为设定了一定的刑罚幅度。

例如,盗窃罪的刑期范围可能比故意杀人罪的刑期范围要低。

其次,犯罪情节也是量刑的重要考虑因素。

法定刑升格和加重处罚是怎样的

法定刑升格和加重处罚是怎样的

法定刑升格和加重处罚是怎样的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法院对刑事案件进⾏审理的时候,如果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清楚的,法院就会判处被告⼈有罪,法院就会依据犯罪情节进⾏量刑,那么法定刑升格和加重处罚是怎样的?下⾯由店铺律师为读者进⾏相关知识的解答。

法定刑升格和加重处罚是怎样的
法定刑升格就是加重处罚,就是指在法定量刑的基础上,考虑量刑的其他因素,加重对被告⼈的刑事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条 【量刑的事实根据与法律依据】对于犯罪分⼦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条 【从重处罚与从轻处罚】犯罪分⼦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三条 【减轻处罚】犯罪分⼦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以上知识就是⼩编对“法定刑升格和加重处罚是怎样的”问题进⾏的解答,法定刑升格就是加重处罚,就是指在法定量刑的基础上,考虑量刑的其他因素,加重对被告⼈的刑事处罚。

读者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欢迎到店铺进⾏法律咨询。

刑法中的法定刑与量刑标准

刑法中的法定刑与量刑标准

刑法中的法定刑与量刑标准刑法中的法定刑与量刑标准是指在司法实践中用来规定犯罪行为所适用刑罚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标准。

法定刑是对犯罪行为所规定的最低刑罚和最高刑罚范围的界定,而量刑标准则是在法定刑的基础上,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以及被告人等因素综合考虑,对具体案件进行刑罚的确定。

一、法定刑法定刑是刑法对每个犯罪行为所规定的最低刑罚和最高刑罚范围的限制。

法定刑的设定是为了保护个人权益和社会秩序,确保犯罪行为受到应有的惩罚。

同时,法定刑也对司法判决起到了一定的限制作用,避免了判决的随意性和不公正性。

在刑法中,对于不同类型的犯罪行为,都有相应的法定刑规定。

比如,在我国刑法中,故意杀人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盗窃罪的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等。

这样的法定刑设定,使得犯罪行为受到了明确的界定,并给予了司法机关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二、量刑标准量刑标准是指在法定刑的基础上,根据犯罪行为的性质、情节、被告人的个人情况以及社会影响等因素进行刑罚的确定。

量刑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在法定刑范围内实现刑罚的合理化和科学化。

量刑标准的确定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

首先是犯罪行为的性质和情节。

同一个犯罪行为,如果危害性更大、影响更严重,其量刑标准就会更高。

其次是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如年龄、教育程度、犯罪动机、悔罪态度等。

被告人对犯罪的认识和态度,以及是否有自愿改造的可能性,都会影响量刑的决定。

此外,社会影响也是量刑标准的重要考虑因素。

如果犯罪行为对社会造成了重大危害和负面影响,判决时可能会增加量刑的力度。

不同国家和地区的量刑标准可能有所差异,但都遵循着一定的规则和原则。

量刑标准的制定旨在实现刑罚的公正、合理和适当。

司法机关在量刑时,需要充分权衡各种因素,确保刑罚既能对犯罪行为进行有效的威慑,又能对被告人进行正确的惩罚和教育。

总结:刑法中的法定刑与量刑标准是司法实践中用来规定犯罪行为所适用刑罚的法律规定和具体标准。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升格法定刑条件是什么?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升格法定刑条件是什么?

You can be cunning, sleek, and foolish, but you must stick to a bottom line, which is called character.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升格法定刑条件是什么?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升格法定刑条件是:多次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首要分子、奸淫被拐卖妇女的、诱骗强迫行为的、出卖儿童的等,对于存在上述八种情况的,是构成了升格法定刑的标准,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升格法定刑条件是什么?(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利与人格尊严。

本罪的对象仅限于妇女和儿童。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或者偷盗婴幼儿的行为。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妇女,是指已满14周岁的女性,既包括具有中国国籍的妇女,也包括具有外国国籍和无国籍的妇女。

儿童,是指不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

拐骗,是指以欺骗、利诱等非暴力手段将妇女、儿童拐走,以便出卖的行为。

绑架,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控制妇女、儿童的行为。

收买,是指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买取、换取妇女、儿童的行为。

贩卖,是指将妇女、儿童当作商品出售给他人以获取非法利益的行为。

接送,是指行为人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的接收、运送的行为。

中转,是指为拐卖妇女、儿童的罪犯提供中途场所或机会。

偷盗婴幼儿,是指秘密窃取不满6周岁的儿童的行为。

本罪是选择性罪名,行为人只要实施上述七种行为之一的,就构成本罪,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行为的,亦构成一罪,而不实行数罪并罚。

抢劫罪升格法定刑的条件有哪些

抢劫罪升格法定刑的条件有哪些

抢劫罪升格法定刑的条件有哪些抢劫罪升格法定刑的条件有入户抢劫:行为人有主观认识;限于家庭住所,宿舍、宾馆、工棚不算,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象必须是经营资金;储户现金或办公用品不构成;运钞车构成,因此自己需要注意有关的实际情况。

抢劫罪升格法定刑的条件有哪些1、入户抢劫:行为人有主观认识;限于家庭住所,宿舍、宾馆、工棚不算;合法入户后临时起意抢劫不构成入户抢劫;入户盗窃中,为抗拒抓捕,在户内使用暴力,转化为抢劫的同时,也属于入户抢劫;2、在交通工具上抢劫:限于公共运营工具,不包括校车、厂车;不包括小型出租轿车;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象必须是经营资金;储户现金或办公用品不构成;运钞车构成;4、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抢劫前为取财;抢劫中为压制反抗,只定抢劫罪;抢劫后灭口的,数罪并罚;5、冒充军警抢劫:包括此种警察冒充彼种警察,军人冒充警察情形;6、持枪抢劫:必须是真枪,但可以是空枪;必须向被害人使用和显示;如果仅仅携带,而未显示使用的,按照携带凶器抢夺转化为抢劫罪规定,单纯以抢劫罪论处;7、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8、抢劫军用物质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定刑的条件,有关的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所以自己需要注意其中的具体的细节,这样自己的问题解决就会有着较强的实际意义,但是生活中,此类问题的处理,需要咨询有关的专业人员进行合理的分析,这样自己的问题处理就会较为简单。

绑架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是什么?

绑架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是什么?

Don't complain when you encounter difficulties. Since you can't change the past, try to change the future.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绑架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是什么?导读:绑架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是从重情节或者是重罪的情况,而对于轻罪轻行为的情况就会解释为升格法定刑,一般会进行数罪并罚。

而绑架罪在主观方面主要还是包含了有故意构成的情节,还会看实际的犯罪情节。

一、绑架罪法定刑升格的条件是什么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包括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健康、生命权利及公私财产所有权利。

因为行为人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对他人实施绑架,直接危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

在司法实践中,行为人常常以危害被害者相威胁,迫使其家属交付赎金;在绑架过程中,被害人往往受虐待、重伤甚至惨遭杀害;还有的将被害人危害后再勒索财物。

立法者将绑架他人的行为放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这一章中,表明强调的也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护。

这种犯罪实际上就是旧社会甚为猖獗的“绑票”行为,新中国成立后已经绝迹,近些年来又重新出现,并有发展的趋势,对社会危害极大。

为了有力惩治这种犯罪,刑法将绑架行为单立为罪名。

犯罪对象是“他人”。

“他人”既包括妇女、儿童,也包括妇女、儿童以外的人。

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的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

“暴力”,是指行为人直接对被害人进行捆绑、堵嘴、蒙眼、装麻袋等人身强制或者对被害人进行伤害、殴打等人身攻击手段。

“胁迫”,是指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或者对被害人及其家属以实施暴力相威胁。

“其他方法”,是指除暴力胁迫以外的方法,如利用药物、醉酒等方法使被害人处于昏迷状态等。

这三种犯罪手段的共同特征,是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者不敢反抗的境地,将被害人非法绑架离开其住所或者所在地,并置于行为人的直接控制之下,使其失去行动自由的行为。

刑法干货四则之法定刑升格条件

刑法干货四则之法定刑升格条件

刑法干货四则之法定刑升格条件
1、多次抢劫、多次盗窃、多次抢夺、多次敲诈勒索都是法定刑升格条件。

多次是指3次以上。

问题是:A在实施第三次抢劫时,误认为自己只是第二次实施抢劫,能否对其适用加重的法定刑?答案是肯定的。

换言之,只要行为人具有抢劫故意即可,但不要求其认识到自己已经“多次”抢劫。

2、作为法定刑升格条件的情节严重,只限于表明违法性的情节严重。

换言之,“情节严重”中的'情节',并不是指任何情节,只能是指客观方面的表明法益侵害程度的情节,包括对同一法益更为严重的侵害、行为侵害了另一法益以及违法类型加重等情形。

3、法定刑升格条件与结果加重犯不是同等概念,虽然二者的最终结论都是加重处罚。

大致而言,前者的范围比后者广一些。

后者如强奸致人死亡,当然,我们也可以说强奸致人死亡的结果是强奸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

前者如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妇女,是强制猥亵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

对此,还可参见2010/2/63之C项。

4、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抢劫罪的法定刑升格条件(加重构成要件)。

抢劫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也可以被视为“抢劫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从而加重处罚。

但是,A将运钞车拦截,然后抢劫运钞车司机B个人身上的钱物,A不属于“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加重处罚情节,只能一般处罚。

法定刑升格条件的认识

法定刑升格条件的认识

内容摘要:关键词: 法定刑升格条件;认识;认识错误内容提要: 法定刑升格条件中的首要分子、屡次、作为犯罪行为孳生之物或者报酬的违法所得数额,是不需要认识的内容;在法定刑升格条件为致人重伤、死亡的情形下,只要行为人对重伤、死亡结果具有预见可能性,就可以适用加重法定刑;在法定刑升格条件为严重财产损失(公共危险犯与职务犯罪除外)与其他具体违法事实(具体升格条件)的情形下,只有当行为人对之有认识时,才能适用加重法定刑,否那么只能适用根本犯的法定刑;在法定刑升格条件是“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下,对构成情节(特别)严重的事实,应当具体区分为不需要认识、需要有预见可能性和需要有认识三种情形,但行为人对(特别)严重与否的评价错误,不影响加重法定刑的适用;行为人对同一法条中的法定刑升格条件的事实认识错误(如误将抢险物资当作军用物资实施抢劫) ,也不影响加重法定刑的适用。

关键词: 法定刑升格条件;认识;认识错误一、问题所在我国刑法分那么有许多条文规定了具体的法定刑升格条件。

例如,刑法第263条对抢劫罪规定了8种法定刑升格条件:“(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屡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再如,刑法第318条第1款对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规定了7 种法定刑升格条件:“(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二)屡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此外,很多条文仅将犯罪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作为法定刑升格条件;不少条文仅将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作为法定刑升格条件。

常见罪名的量刑规则

常见罪名的量刑规则

常见罪名的量刑规则1、交通肇事罪量刑情节量刑起点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3-5年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一人死亡7-10年有期徒刑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致人重伤、死亡的人数或者财产损失的数额以及逃逸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2、故意伤害罪量刑情节量刑起点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3-5年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10-13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伤害后果、伤残等级、手段残忍程度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伤残程度可在确定量刑起点时考虑,或者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3、强奸罪量刑情节量刑起点强奸妇女一人3-6年有期徒刑奸淫幼女一人4-7年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10-13年有期徒刑(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强奸妇女、奸淫幼女三人10-13年有期徒刑(除外情形同上)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10-13年有期徒刑(除外情形同上)二人以上轮奸妇女10-13年有期徒刑(除外情形同上)强奸致被害人重伤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10-13年有期徒刑(除外情形同上)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程度、强奸人数、致人伤害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强奸多人多次的,以强奸人数作为增加刑罚量的事实,强奸次数作为调节基准刑的量刑情节。

4、非法拘禁罪量刑情节量刑起点犯罪情节一般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致一人重伤3-5年有期徒刑致一人死亡10-13年有期徒刑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扣押、拘禁他人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20% 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非法拘禁人数、拘禁时间、致人伤亡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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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抢劫罪升格法定刑
犯抢劫罪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入户抢劫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11月17日《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入户抢劫”,是指为实施抢劫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包括封闭的院落、牧民的帐篷、渔民作为家庭生活场所的渔船、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进行抢劫的行为。

对于入户盗窃,因被发现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入户抢劫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既包括在从事旅客运输的各种公共汽车,大、中型出租车,火车,船只,飞机等正在运营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上对旅客、司售、乘务人员实施的抢劫,也包括对运行途中的机动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拦截后,对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员实施的抢劫。

小型出租车不应视为公共交通工具。

(3)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根据司法解释,“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是指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经营资金、有价证券和客户的资金等。

抢劫正在使用
中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运钞车的,视为“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

(4)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多次抢劫”应指三次以上抢劫;“抢劫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参照各地确定的盗窃罪数额巨大的认定标准执行。

对抢劫博物馆、重要文物的,应作为抢劫数额巨大处理。

(5)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抢劫致人重伤、死亡”,既包括行为人的暴力等行为过失致人重伤、死亡,也包括行为人为劫取财物而预谋故意杀人,或者在劫取财物过程中,为制服被害人反抗而故意杀人。

(6)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是指冒充军人或警察抢劫。

(7)持枪抢劫的;
“持枪抢劫”,是指行为人使用枪支或者向被害人显示持有、佩带的枪支进行抢劫的行为。

这里的“枪”仅限于能发射子弹的真枪,不包括仿真手枪与其他假枪;但不要求枪中装有子弹。

(8)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中的“军用物资”仅限于武装部队(包括武警部队)使用的物资,不包括公安警察使用的物资。

“抢险、救灾、救济物资”是指已确定用于或者正在用于抢险、救灾、救济的物资。

二、强奸罪升格法定刑
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情节恶劣的。

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强奸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强奸的;强奸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2)强奸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强奸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强奸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所谓“当众”是指能为不特定的3人以上所见的情形。

如在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强奸妇女。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是指行为人在强奸妇女之前或在强奸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者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

如果
出于杀人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杀人罪论处,奸尸作为一个严重情节考虑。

如果行为人在强奸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又将妇女杀害或伤害的,应以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数罪并罚。

其他严重后果,是指因强奸行为导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况。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升格法定刑
(1)首要分子。

(2)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

(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这个奸淫既包括强奸,也包括被害人自愿与人贩子发生性关系的。

(4)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5)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的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6)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在刑法里面把人分为成年人(1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儿童(不
满14周岁)、幼儿(1-5周岁)、婴儿(不满1周岁)。

(7)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这里的造成指的是过失导致,如果是故意,
数罪并罚。

(8)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

这个境外既包含国外,也包含港澳台。

但是将境外的女子卖到境内不算。

(口诀:多次手淫,妈有外伤!)
四、组织、强迫卖淫罪的升格法定刑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2)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3)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4)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5)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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