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天津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街(镇)、社区的决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天津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街

(镇)、社区的决定

【法规类别】基层组织管理

【发文字号】津政发[2008]31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4.01

【实施日期】2008.04.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天津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街(镇)、社区的决定

(津政发〔2008〕3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几年来,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积极推进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全市和谐社区建设的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促进了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为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我市和谐社区建设向纵深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命名和平区等9个区为天津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和平区南市街等25个街(镇)为天津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镇)、和平区南市街庆有西里社区等100个社区为天津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

希望被命名的示范区、街(镇)和社区的工作人员,继续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积极进取、努力创新、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不断创造和积累新经验。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市委九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高度重视和谐社区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搞好协调配合,做好相关工作;社会各界要深刻认识和谐社区建设与自身工作的关系,积极支持、广泛参与和谐社区建设,为全面推动我市和谐社区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天津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名单

2.天津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镇)名单

3.天津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名单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八年四月一日附件1

天津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区名单

(9个)

和平区

河西区

塘沽区

河东区

南开区

河北区

大港区

北辰区

红桥区

附件2

天津市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镇)名单

(25个)

和平区南市街

和平区小白楼街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