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了保护环境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单位和个人在经济活动过程中对环境资源进行利用、消耗、排放等行为的管理。
第三条定义1. 环境资源:指自然界中存在的空气、水、土壤、植被、动物等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源。
2. 环境保护:指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3. 环境污染:指人类活动直接或间接导致环境质量下降,影响人类生存和生活环境的现象。
4. 可持续发展:指在满足当前需求的,保障后代的发展需求,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和谐。
第二章环境资源的利用与保护第四条资源利用规划1. 各单位和个人应制定资源利用规划,合理安排生产、消费和排放行为,减少环境资源的浪费和污染。
2. 资源利用规划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环境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五条资源消耗与节约1. 各单位和个人应尽量采用清洁、高效的技术和设备,降低资源消耗和能源消耗。
2. 进行资源消耗评估,采取节约措施,推广循环经济模式,最大限度减少资源浪费。
第六条环境污染防治1. 各单位和个人应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
2. 加强污染源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保护环境质量。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第七条环境监测1. 各单位和个人应建立环境监测制度,定期对环境指标进行监测和评估。
2. 监测结果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对环境质量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第八条环境影响评估1. 进行环境影响较大的项目和活动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确保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2. 环境影响评估应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作为决策的参考依据。
第九条环境修复与治理1. 对受到环境污染或破坏的区域和生态系统应进行环境修复和治理。
2. 环境修复和治理应采取科学、合理的方法,恢复和改善受损的环境。
环境资源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环境资源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管理,保护生态环境,合理利用和开发资源,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环境资源保护管理是指对环境资源进行保护、修复、管理和监督,维护生态平衡。
第三条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综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资源优先,保护优先,综合治理,法治保障。
第二章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责任主体第四条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包括国家、地方、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国家履行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职责,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组织和推动环境资源保护工作。
第六条地方依法履行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职责,制定本地区的环境资源保护管理措施和标准,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七条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履行环境资源保护的各项责任,不得损害环境资源的安全和稳定。
第三章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内容第八条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内容包括环境污染防治、生态修复、资源利用和开发、环境监测和信息公开等方面。
第九条环境污染防治是指对各类环境污染源进行减排措施,治理污染,防止环境污染扩散蔓延,保护大气、水体和土壤的安全。
第十条生态修复是指对受到破坏的生态系统进行修复,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一条资源利用和开发是指合理利用资源,促进可持续发展,推动资源循环利用和节约。
第十二条环境监测是指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系统状况进行监测,及时预警,确保环境资源的安全。
第十三条信息公开是指对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相关信息进行公开,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第四章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措施第十四条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措施包括立法、执法、宣传教育、经济手段等多种手段。
第十五条立法是指国家和地方依据法律法规,制定有关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规定和措施,确保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法治化。
第十六条执法是指有关部门依法对环境资源保护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罚,维护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纪律。
第十七条宣传教育是指通过广告、媒体、教育等方式,加强对环境资源保护意识的宣传,提高公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 宗旨和目的本规定旨在规范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保护和改善公司的工作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提高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生活质量。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职工、合作伙伴和供应商。
3. 环境保护原则公司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应遵循以下环境保护原则:•合法合规: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司的业务活动符合环保要求。
•预防为主:采取主动控制和预防措施,减少环境影响。
•资源节约:合理使用资源,控制能源和水源消耗,最大限度地减少废物和污染物的产生。
•环境友好:推动技术进步,采用环保技术和装备,优先选用环保材料和产品。
•持续改进:通过定期的环境考核和监测,不断改进环境绩效,逐步实现可持续发展。
4. 环境保护管理措施4.1 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公司每年对环境风险进行评估,确定可能导致环境污染和破坏的因素和情况,并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确保环境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控工作得以有效实施。
4.2 废物管理公司建立完善的废物管理制度,明确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储存、处置和监测措施,确保废物的合规管理。
同时,公司提倡资源循环利用,鼓励员工参与废物减量和回收。
4.3 能源管理公司致力于降低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通过能源审计和管理,制定能源消耗指标,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4 水资源管理公司严格控制水资源的使用,提倡节约用水,优化水资源配置,确保公司的水资源使用符合环保要求。
并对废水进行合规处理,确保符合相关废水排放标准。
4.5 大气污染防治公司在生产活动过程中,要严格控制大气污染物的排放,采用先进的污染防治技术,确保废气排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
4.6 环境培训和宣传公司定期组织环境保护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环保意识和技能的认知,推动全员参与环境保护工作。
5. 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公司明确环境保护管理责任,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并进行业绩评估,将环境保护成绩纳入绩效考核体系。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对环境保护行为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安排。
它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环境质量,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措施和要求。
下面将就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阐述。
一、法律与法规我国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法律基础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环境保护法》是我国基础性的环境保护法律,它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主要责任主体、环境保护的目标和任务等内容,并对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进行了规定。
此外,还有《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专项环境保护法律,它们对各个领域的环境保护进行了具体细致的规定。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指在城市开发、工业建设和其他重大项目实施之前,需要对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方案。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条例》等法规,它规范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内容和要求,确保了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前提下的可持续发展。
三、环境污染防治规划环境污染防治规划是指在全国或地区范围内制定的环境污染防治的总体规划。
我国的环境污染防治规划主要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环境整治行动计划》、《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行动计划》等,以及各个地区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
这些规划和行动计划从源头、过程、终端三个方面对环境污染进行全面治理,提出了具体的目标和措施,推动了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四、治理体制与机制环境保护的治理体制与机制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在环境保护工作中的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等。
我国环境保护的治理体制主要包括环境保护部门、环保监察机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等。
其中,环保部门是负责协调和实施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部门,环保监察机构是负责监督和执法的专门机构,环境保护社会组织是负责调查研究、宣传教育和监督的非政府组织。
五、环境监测与监察环境监测与监察是指对环境质量进行实时或定点的监测和监察。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5篇)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条废材料和废物料要集中管理,放在指定场所或容器,减少散失或漏失,对被污染的土壤应及时妥善处理。
第二条化学处理剂应有专人负责严格管理;有毒化学处理剂除必须设明显标志外,还要建立收/发登记制度。
第三条不用的废机油和清洗用废油,应集中回收储存,严禁就地倾倒。
第四条作业场所应保持无废料和杂物,所有废料、杂物和垃圾应放置在合适的容器中,统一在指定地点堆放处理。
第五条所有暂时不用的设备、材料应当存放起来并保持整洁。
第六条保持挖掘路基、运输道路、厂区、垃圾处理区、取土区和其他工作区域的无尘。
第七条要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噪声,使用适当的方法来降低噪声污染。
作业场所的噪声不应超过____分贝,特殊设备最高不得超过____分贝。
第八条作业场所的噪声暂时达不到标准时,应采取特殊的隔音措施,并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员工尽量减少接触噪声时间。
第九条对装置中的无机、有机废水非正常性排放,需办理《“三废”非正常排放单》后方可排放至废水处理装置,无机、有机废水装置在废水处理达标合格后方可对外排放。
第十条在排放烟、尘或其他大气污染物时,遵守当地政府部门的法律和法规及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弃物进行有效管理,使一部分有利用价值的废弃物得到有效综合利用,变废为宝,降低生产成本。
使一部分不能利用的污染废弃物,由HSE管理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合理处置。
控制非正常途径的流失,杜绝对环境的二次污染。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2)是指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管的一系列规定。
这些规定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1. 大气环境保护:包括对空气质量进行监测和评估、限制大气污染物排放、禁止和限制燃烧等活动、加强工业企业的污染治理等。
2. 水环境保护:包括对水质进行监测和评估、限制水污染物排放、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管理、保护水资源等。
3. 土壤环境保护:包括对土壤污染进行监测和评估、限制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排放、加强土壤修复工作等。
我国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8项制度
我国主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8项制度在当今社会,环境保护已经成为全球共同面临的重要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等问题也越来越突出。
为了有效保护我国的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的健康和安全,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制度。
下面将重点介绍我国主要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管理8项制度。
一、环境保护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该法律于1979年颁布,目的在于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该法律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政策,环境保护的责任主体和监察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该法律对企业进行了环保主体的界定,并规定了企业与环保部门的职责以及企业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处罚措施。
2.《大气污染防治法》该法律于2015年颁布,是我国首部具有专门针对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性法律。
该法律规定了大气污染防治的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大气污染监督、执法和处罚力度,同时也规定了大气污染治理目标和考核制度等相关内容。
二、环境保护法规1.《环境影响评价法》该法规于2003年颁布,是我国重要的环境保护法规之一。
该法规规定了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和标准,要求所有建设项目在策划和实施前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对评价的结果进行公示,以便公众参与监督和评价。
2.《土壤污染防治法》该法规于2018年颁布,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土壤污染防治的重要法规。
该法规规定了土壤污染防治的目标和职责,要求各级政府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力度,同时对土壤污染防治的审批机制、行业准入制度、政策扶持和技术支持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
三、环境管理制度1.排污许可制度排污许可制度是指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排污单位,依据环境保护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污染排放的资格、标准和条件的许可管理制度。
该制度可以加强排水许可管理,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2.环保产权交易制度环保产权交易制度是指以环境产业为核心的产权交易市场。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是国家为了保护环境、维护生态平衡,制定的一系列管理制度和规范。
以下是常见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内容:
1. 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规定:要求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项目对环境的影响,提出环境保护措施,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
2. 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大气污染源进行管理和监测,推行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和设备的研究和推广。
3.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对水污染源进行管理和监测,制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行水污染物的处理和减排措施。
4. 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对噪声污染进行管理和监测,制定噪声标准,推行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5.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管理条例:对固体废物的收集、运输、处置、利用等环节进行管理,推行固体废物的减量化、无害化处理。
6. 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对自然保护区进行管理,并规定保护区的开发、利用、管理等方面的措施。
7. 生态环境保护补偿办法:规定对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进行补偿,以鼓励保护生态环境。
8. 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对环境监测工作进行管理,确保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具体的规定会根据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而有所不同。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第一条:公司应制定并实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公司应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环境标准,保证生产过程不产生或最低限度产生对环境的污染物排放和废弃物排放。
第三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环境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环境保护人员,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四条:公司应定期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对新项目、新设备投产前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条:公司应加强对员工的环境保护培训,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确保员工在工作中遵守环境保护规定。
第六条:公司应定期进行环境检测,监测环境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污染问题。
第七条: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废物管理制度,合法处理废物,对危险废物和有害废物采取特殊处理措施。
第八条:公司应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节能环保设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环境紧急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在环境紧急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第十条:公司应定期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并接受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工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工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加强工厂的环境保护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护员工和周边居民的健康,促进工厂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工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工厂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中产生的环境影响的管理和控制。
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库、办公区域、污水处理设施、废气排放设施等。
三、环境管理机构与职责(一)成立工厂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工厂负责人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负责制定工厂的环境保护方针、目标和政策,审批环境保护计划和方案,协调解决重大环境问题。
(二)设立环境保护管理部门,配备专职环保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其职责包括: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工厂的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组织开展环境监测和评估,掌握工厂的环境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3、负责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4、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三)各部门应明确各自的环境保护职责,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管理,确保本部门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管理(一)工厂应根据生产工艺和污染物排放情况,配备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如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体废物收集和处理设施等。
(二)环境保护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在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设施的质量和性能。
(三)环境保护设施应建立健全运行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责任人,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对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情况应进行定期监测和记录,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报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五、污染物排放管理(一)工厂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控制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污染物的排放。
(二)废水排放应实行清污分流、雨污分流。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正规范本(通用版)
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 背景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科技的发展,环境保护问题日益受到关注。
作为一家负责任的公司,我们应该积极参与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
本规定旨在明确公司环境保护管理的原则、政策和措施,倡导绿色环保的理念,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2. 原则和政策1.公司将把环境保护视为一项重要的社会责任,坚持先预防为主,注重资源的节约和循环利用,持续改善环境绩效。
2.公司将遵守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环保要求,确保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3.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减少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环境的卫生和安全。
4.公司将建立环境保护目标和指标,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环境管理体系,持续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5.公司将加强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和供应商的环保意识,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活动和项目。
3. 管理措施3.1 节约资源和能源1.公司将制定并执行能源和资源节约的措施和计划,推动绿色办公、绿色采购等措施,降低资源和能源消耗。
2.公司将加强对设备、仪器的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和高效利用。
3.2 废物管理1.公司将建立健全废物管理制度,规范废物的收集、分类、处理和处置,确保符合环保标准。
2.公司将推行废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鼓励循环经济的发展。
3.3 环境风险评估和监测1.公司将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环境风险,并采取相应的控制和改善措施。
2.公司将建立和维护环境监测体系,监测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情况,确保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3.4 宣传教育和培训1.公司将定期开展环保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对环保知识和技能的理解和掌握。
2.公司将提供必要的环保培训,确保员工具备相关环境保护的知识和能力。
3.5 监督和改进1.公司将建立环境保护管理的考核和评估机制,监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
2.公司将定期开展环境管理体系的内部审核和外部认证,及时发现和整改环保问题。
4. 推行和执行1.公司各部门和员工都应当遵守本规定,全面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管理的要求。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环境、促进经济进展、改善居民生活,依据《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规,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涉及环境保护的各项行政管理活动。
第三条环境保护是国家的基本政策,社会各界应当积极参加环境保护工作,促进可持续进展。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应当遵从科学、公正、公开、民主、依法的原则。
第五条本规定所称的环境保护,是指对人类生存和进展至关紧要的生态环境和环境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第二章环境信息公开第六条政府应当加强环境信息公开的工作。
各级政府应当公开自身在环保事务领域的行政权力、政策、实施情况、财务情形等信息。
第七条各类涉及环境保护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依照要求向政府和社会公开环境保护有关信息,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污染整治方案、环境整治项目计划、工艺流程等方案及效果评价等信息。
第八条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各类环境污染源的排放信息和执法情况。
第九条对于导致严重污染的重点环境事件,政府应当适时公开有关情况,向受影响的群众供给安全保障,并适时公布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三章防备整治第十条政府应当加强对环境污染源的防备管控。
污染源的新建扩建或改建,需经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查和批准。
第十一条政府应当订立严格的排污标准,并对各类排放污染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实行监管。
第十二条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必需强制执行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得超标排放污染物,应当实行必要的整治措施。
第十三条激励和支持环境友好型企业和园区的建设和进展。
第十四条对于污染物排放严重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规定开展排污许可证制度,限制其排放量,保证其最后排放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影响环境的化工、冶金、电力等行业领域,应当激励采纳清洁生产技术,并对其实施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四章污染整治第十六条污染整治是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紧要构成部分,应当予以重点支持和管理。
第十七条对于显现严重污染事件,相关企事业单位必需立刻实行相应措施,随时向政府和公众公布有关情况,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降低环境污染的损害。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改善人民生活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制定本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二、环境监测1.各地方政府应建立环境监测系统,监测大气、水域、土壤等环境要素和环境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2.环境监测结果应定期公布,供社会各界监督。
三、环境评估1.在建设项目拟进行前,应进行环境评估,评估结果纳入决策依据。
2.环境评估应考虑项目对大气、水域、土壤等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四、污染物排放控制1.各企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控制污染物排放。
2.建设新的排放源时,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并获得相关许可证。
3.对于超过排放标准的污染物,应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减少或消除其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五、环境应急管理1.建立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做好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
2.各地方政府应配备专业的环境应急队伍,及时处置环境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对环境的损害。
六、资源利用与循环经济1.推动资源的节约利用和再利用,倡导循环经济发展模式。
2.鼓励企业开展资源回收利用,降低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
七、环境教育和宣传1.加强环境教育,提高公众环境保护意识。
2.开展环境宣传活动,推动全社会参与环境保护行动。
八、法律责任1.对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加强环境执法力度,确保环境保护规定的有效实施。
九、监督检查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监督机制,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
2.对于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处罚并追究责任。
结语本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是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生态环境的良好状态,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重要法规。
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应严格按照规定落实环保措施,共同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
只有充分重视环境保护,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为子孙后代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工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工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一、前言为了保护环境和人民的身体健康,加强工厂环境保护工作,本公司制定了本《工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该规定旨在明确工厂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提高工厂的环境保护意识,确保工厂环境卫生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二、合用范围本规定合用于本公司工厂及其所属部门和职工,包括所有从业人员、承包商、访客等。
三、环境保护责任1. 公司总经理是全面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必须积极推动工厂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任务。
2. 每一个部门负责人必须做好本部门的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本部门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负责本部门环境卫生的检查和整治。
3. 每一个员工都应该重视环境保护,自觉遵守公司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方案和环境保护措施。
四、环境保护管理内容1. 废气排放管理1.1 工厂内所有产生废气的设备必须达标排放,不能超过国家及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
产生废气的设备必须装有尾气处理设备,减少污染。
1.2 废气处理设备必须时常检查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1.3 不得私拉乱接各种管道,不得随意增加或者拆除排放口。
2. 废水排放管理2.1 污水排放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的要求,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在排放前,必须进行处理。
2.2 记录每一个废水排放口的排放量,并定期检查水质、流量等关键指标。
2.3 废水处理设备必须时常检查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转。
3. 固体废物管理3.1 所有固体废物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要求进行分类、储存、处理和处置。
3.2 固体废物必须按照像关要求集中采集和储存,不得随意倾倒。
3.3 生活垃圾必须分类存放,并交由专业的公司进行处理。
4. 噪声管理4.1 工厂必须达标排放,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噪声标准。
4.2 对于会产生噪声的设备,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降噪,如隔音、降速等。
4.3 不得在夜间和早晨等特定时段进行产生噪声的作业。
5. 环境应急处置5.1 工厂必须建立环境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并按照要求组织演练。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标准规定(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标准规定(生态环境统计管理办法)一、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标准规定1.1 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生态环境保护是维护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具有重要的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意义。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了有效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和实施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1.2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原则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原则,我们制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从预防为主的角度进行管理,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发生;- 实行全面、系统、连续的监测和监管;- 依法管理,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 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绿色发展模式的建立;- 公众参与,加强社会责任的落实。
1.3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指标为了量化和评估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效果,我们制定了以下几个主要指标:- 空气质量指数:对空气污染程度进行评估;- 水环境质量指标:对水体污染状况进行评估;- 生态系统健康指数:对生态系统的整体健康状况进行评估;- 生物多样性指数: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情况进行评估;- 废弃物排放指标:对废弃物的排放情况进行评估。
1.4 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流程和要求生态环境保护管理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监测与数据分析;- 环境许可与审核;- 环境应急与事故处理。
在每个环节中,我们对管理要求进行了细化和明确,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附件本文档的附件包括:- 相关法律法规的全文;- 监测数据的报告和分析。
3. 法律名词及注释- 生态环境保护:指对自然环境中的生态系统进行保护、修复和管理的行为。
- 生态系统健康:指生态系统内各个组成部分的协调和平衡状态。
- 空气质量指数:是对空气质量进行定量评价的指标,用于衡量空气的污染程度。
- 水环境质量指标:是对水体质量进行定量评价的指标,用于衡量水体的污染状况。
- 生物多样性指数:是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情况进行定量评价的指标,用于衡量生物多样性的丰富程度。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奖惩条例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及奖惩条例一、总则(一)为加强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国家和XX市环境保护法令、法规及条例,制定本规定。
(二)环境保护(以下简称“环保”)工作必须贯彻“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的方针。
(三)各部门必须遵守“谁污染、谁治理”、“污染者付费”及“三同时”等原则。
二、管理职能(一)公司环保工作的领导机构为“安全防火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XX市环保法令和规章制度,审查公司环保规划,讨论重大环保措施,检查监督环保规划的实施,审查环保工作的奖惩意见。
(二)质量安全部在公司分管副总经理领导下,具体负责环保工作,主要职责是:认真执行公司安委会有关决议,根据国家、XX市有关环保法令和规章制度,结合公司实际,规划环保工作并积极提出建议,同时组织环境污染调查,了解和分析公司污染情况,督促环保经费的落实,审查环保项目及实施方案,检查督促各部门环保工作,实施环保奖惩,参与环保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加强环保管理和应用技术的研究,大力开展环保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三、防治污染的主要内容(一)各部门均应遵守以下各项要求:1、在制订生产计划和改造规划时,必须落实防止废气、废水、废油、废油脂、废渣、粉尘、烟尘、烟雾、恶臭、热污染、放射性物质、噪声、震动、电磁辐射等污染的措施计划,并做到达标排放。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准任意焚烧产生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如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等),凡有散发有害气体、粉尘的设施、设备,均应采取有效的防污染措施,如安装通风、吸尘和净化装置等,做到达标排放。
2、储存、运输、使用放射性物质及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颁发的《放射性保护规定》和《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等要求,加强管理和治理,防止产生危害,对于废弃的放射性物质,应按规定地点存放在有关的容器内一并处理,严禁任意抛弃。
环境保护安全管理规定
环境保护安全管理规定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保障环境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适用于所有涉及环境保护的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
二、环境保护责任1.组织应当明确环境保护责任,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并将其纳入组织的各级管理职责之中。
2.组织应当设立环境保护部门或委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确保环境管理责任的落实。
三、环境风险评估1.组织应当定期开展环境风险评估,识别环境风险源,确定环境风险等级,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管控。
2.环境风险评估应包括环境因素的调查与分析,以及环境风险的评估和判定。
四、环境保护管理措施1.组织应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计划,明确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和责任。
2.组织应设立环境保护管理机构,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措施。
3.组织应合理使用资源,提倡节约型、绿色型的生产方式,减少对环境的污染和破坏。
4.组织应建立环境监测机制,定期监测、评估和报告环境状况,及时发现和处理环境问题。
五、环境保护培训与教育1.组织应开展环境保护培训与教育,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技能。
2.组织应制定环境保护培训计划,配备专业的培训师资力量,开展全员培训。
3.组织应定期组织环境保护知识竞赛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
六、环境应急与事故管理1.组织应建立健全环境应急管理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措施。
2.组织应开展环境事故隐患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
七、监督与评估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组织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惩处。
2.组织应建立内部评估机制,定期对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评估。
八、违规处理和法律责任1.对环境保护规定违反行为,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追究法律责任。
2.个人或单位应当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履行义务,共同推动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
以上是环境保护安全管理的规定内容,旨在确保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和安全,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
对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定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定1. 引言本管理制度规定旨在建立和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以保护和改善我们的环境。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旨在确保我们的业务活动符合环境法规和标准。
2. 环境责任公司将积极履行环境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遵守环境法规和标准;- 减少环境污染和资源浪费;- 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 保护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3. 环境监测与报告公司将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并及时报告环境状况和相关数据。
监测内容包括空气质量、水质状况、噪音等指标。
环境监测结果将用于评估环境影响和制定改进措施。
4. 环境管理计划公司将编制和实施环境管理计划,包括以下内容:- 确定环境目标和指标;- 制定环境管理措施;- 确保员工接受环境培训并增强环境意识;- 定期审核和评估环境管理计划的实施情况。
5. 废物管理公司将建立有效的废物管理制度,包括以下方面:- 分类收集和处理废物;- 优先选用可再利用和可回收材料;- 合规处理危险废物。
6. 生态保护公司将积极保护生态环境,采取以下措施:- 树立生态保护意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禁止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
7. 环境紧急事件应对公司将建立环境紧急事件应对机制,包括以下内容:- 制定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 定期组织演练和培训。
8. 环境监督与评估公司将定期进行环境监督与评估,确保环境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监督和评估内容包括环境法规遵守情况、环境影响评估结果等。
9. 违规处理与奖惩机制对违反环境法规和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和奖惩机制,以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
10. 附则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所有,并于颁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保留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利。
以上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规定的内容,希望各部门和员工严格遵守,共同致力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3篇)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是指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旨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得到有效保障。
下面是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内容,共计____字。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和国家法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实行生态文明建设,提倡绿色发展,倡导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理念,实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目标和任务。
第三条国家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监督制度,推进环境保护法规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提高环境保护法规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第四条各级政府要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健全环境保护工作机构,落实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的责任,加强环境监测和评估,提高环境管理和环境保护能力。
第五条社会各界和广大公民对环境保护工作有义务和责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环境保护活动,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环境科技的研究和应用,提高环境保护工作的科技水平,推动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协调发展。
第七条环境保护工作要坚持科学规划、系统管理、集约利用、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的原则,综合施策,综合治理。
第二章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第八条国家实施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九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制定和实施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
第十条国家加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提高环境保护技术和管理水平,推动环境监测、环境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国家加强对环境质量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布环境质量状况,保障公众知情权。
第十二条国家加强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治理和修复,推动生态环境修复、生态补偿、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第十三条国家加强环境风险防控,加强环境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和处理。
第三章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依法履行环境保护职责。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目录一、总则二、组织机构和职责三、环保宣传教育四、办公区域环境管理五、采购管理六、施工噪声管理七、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管理八、固体废弃物管理九、能源、资源管理十、污水排放管理十一、施工扬尘管理十二、有毒有害气体控制十三、环境因素识别、评价十四、环境经费计划管理十五、监督检查十六、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十七、奖励处罚一、总则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满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2、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上级的有关规定;设计文件;3、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二、组织机构和职责1、在公司总工领导下成立生产技术部,设立一名专职环境岗位,具体负责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2、公司总工职责:负责环境保护领导工作;制定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指标;审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重大污染源的治理方案进行研究,做出决定;评估环境保护整体状况;保证环境保护资源配置;对环境保护做出显着成绩和贡献的员工做出表彰奖励决定;负责确定有关人员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环境事故;生产技术部通报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分析研究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效果,并做出进一步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决定与要求,制定下一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指标;3、生产技术部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治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参加重大环境保护事件调查;4、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范围,收集国家、地方政府、行业环境保护的信息及行业标准,并负责贯彻落实,针对特殊施工环境、关键过程、特种作业设备对环境保护的影响,制定与环境保护有关的管理制度、控制措施,并指导实施及检查落实情况同时做好记录;三、环保宣传教育1、对环境知识和意识的培训、教育工作实行分级负责、统筹安排,将环境培训教育计划纳入员工培训教育计划;2、侧重对分公司、项目部领导、环境保护专兼职管理人员的教育工作;3、负责对员工和劳务工进行环境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所在地政府和项目部的有关环境保护规定的学习教育,进行岗前环保知识教育,使全体员工熟悉环境保护的法规标准和管理办法,掌握本岗位的环境影响和环境因素,提高环保意识;4、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前,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相关环境影响评价、控制的技能培训;5、基地和施工工地进行必要的标语、图片、文字宣传,教育员工和劳务工树立“爱护地球、保护自然生态、环保从我做起”的思想;6、党政工团各级组织应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紧密结合企业环境保护的形势,广泛深入环保活动和宣传教育活动;7、各项环保活动要安排具体、目标明确、力争实效,树立典型、以点带面促进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8、建立员工个人环境知识和意识培训教育档案;四、办公区域环境管理1、为维护公司、分公司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和员工健康卫生,特制定本制度;2、办公场所采光必须良好,空气能够充分流通,在特定的季节里有设备或措施保持适宜的温度;3、工作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接待室、荣誉室及走道、楼梯等内均须保持整洁,确保窗明几净,不得堆积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4、严禁随地吐痰,贴有禁烟标志的区域禁止吸烟;5、提倡节约用水,生活废水应有专用管道引送与市政管网相连;6、清洗物品时使用无磷洗涤剂,严禁将茶叶残渣及其他污染物倒入下水道;7、办公场所不得大声喧哗,如因装潢施工或其他原因可能出现噪声污染时,应尽量安排在正常上班以外时间进行;8、办公垃圾分类存放,并在垃圾桶箱上贴有明显标记;9、提高节电意识,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下班时及时关闭用电设备的电源;10、加强消防意识,各区域应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在使用汽油、柴油、液化气、电器等易燃、易爆品时应严格执行说明书的规定;五、采购管理1、物资采购: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把好物资进场检验关,着重检验物资的物理性能、化学性能、技术指标、包装储存是否符合环境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挖掘机、推土机、打夯机、打桩机、电钻、电锤、空压机、切割机、混凝土振动棒等主要施工设备,主要检验噪声的排放,以及设备使用燃料的管线密封性是否符合要求;对沙、石、水泥等建材,主要查看产品包装、运输是否合格,要制定方案控制该物资进场使用时粉尘的排放;对油漆、油料、化学材料等物资,主要检验产品的质量是否合格,材料的物理、化学性能是否稳定,产品的使用说明、包装运输是否详尽规范,物资储存是否有特殊要求,要制定方案确保该物资进场使用中不得泄漏;采购其他物资时,均要求对设备或材料的耗能作比较选择,原则上首先选购节能低耗、环保少污的产品;材料采购时要求供方提供符合环境要求的有关证明;2、劳务采购:把好劳务输入关,按劳务分包相关规定执行;检查相关的证明,如资质、单位诚信度等加强对劳务人员的管理和培训;六、施工噪声管理1、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合理布局作业机械,妥善安排施工时间,并采取有效的防治污染措施;2、建筑施工作业噪声可能超过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项目部应按当地有关规定向对该项目有管辖权的环保部门以下简称为环保部门提出申报,申报内容包括:工程项目名称;施工进度和安排;建筑施工场所和作业机械;施工期限;可能排放到建筑施工场界的环境噪声强度和拟采用的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场环保联络员姓名和联系;3、对于当地法规中明确规定禁止在施工现场生产混凝土的,应使用商品砼;因特殊原因,确需在施工现场生产的,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治环境污染的措施,报环保部门验收通过后,方可在现场生产混凝土;4、施工现场禁止使用产生强烈噪声的设备如柴油发电机等,若因条件所限,确需使用的,应报环保部门批准,并采取防治环境污染措施后,方可使用;5、对确因技术条件所限,通过治理排放的噪声仍不能达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排放标准的,应采取限制施工作业时间等有效措施,把噪声污染降低到最低限度;减少对周围居民造成的影响,同时在环保部门主持下,与受影响居民协商解决;6、在城市建成区内,项目部必须遵照法定的施工时间,禁止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有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企业抢修、抢险作业除外,符合条件确需连续施工作业的,经建设部门预审后向环保部门申请,经批准取得施工噪声许可证后,方可施工;7、有下列情况的,可申请连续施工作业:因混凝土浇灌不宜留施工缝的作业,一般为地下室和顶层封顶部分,以及大型裙楼的转换层;较大型桩的冲孔、钻孔桩成型;因道路阻塞原因,土石方和建筑废料白天无法清运的;其他特殊情况;8、重大节假日,严格按环保部门和主管部门所限定的施工时间进行施工;七、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管理1、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的定义: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易燃品有:汽油、煤油、柴油、液化石油气、木材及制品、竹材、油毛毡、电器及设备;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易爆品有:氧气瓶、乙炔瓶、液化气钢瓶、油桶;建筑施工现场主要的化学品有:油漆、涂料、防水材料、有机溶剂;2、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采购时,由项目部材料员向供方索取性能常数,并根据供方提供的性能常数当供方未提供性能常数时,应查阅资料,填写“易燃、易爆化学品性能常数表”;3、对于明确规定要求且数量较大的化学品的运输,应选择有资格的专业公司进行,装货时对碰撞、相互接触容易引起燃烧、爆炸以及化学性质、灭火方法相抵触物品不能混装;对遇热、受潮时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物品,运输中要采取隔热、防潮措施;化学品的运输应包装完好,防止洒漏;4、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出入库管理:项目部材料员负责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进场检验;项目部仓库保管员负责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台帐建立,尽可能做到限额领用;项目部仓库保管员每半月负责仓库易燃、易爆及化学品的检查,必要时做好记录;5、由仓库保管员对易燃、易爆及化学品分类堆放、标识,并保持安全距离,储存环境应符合规定要求,配备一定数量的防护器具,特别是对温、湿度反应敏感的物品不得露天存放,助燃气不得与可燃气同放一处,并与明火保持10m以上距离;6、操作人员严格执行易燃、易爆及化学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具;使用过程中防止挥发及洒落;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的减压器上应有安全阀,氧气瓶与乙炔气瓶工作间距不得小于5m或采取隔离措施,不得曝晒;施工现场、生活、工作区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满足要求;安全员对操作过程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7、紧急情况的处置:一旦发生泄漏或洒落时,应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采取正确的方法及时进行清理,按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执行;八、固体废弃物管理1、固体废弃物:是指在施工生产、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2、固体废弃物按固体废弃物清单进行分类3、废弃物的标识:不可回收废弃物: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不可回收及名称;可回收废弃物:制作标牌悬挂于废弃物堆放处,并标明可回收及名称;有害废弃物:单独放置在密闭容器内或对其进行全封闭,并注明“有害”字样;4、废弃物的收集:废弃物应放在指定地点,有毒有害废弃物必须使用有盖容器或全封闭,单独存放,防止再次污染;易燃废弃物的存放应注意防火,必要时设置消防器材;5、废弃物的运输与处置:由专门人员负责将废弃物运输到指定存放地点,并分类堆放,在运输过程中,确保不撒漏、不混放;对有毒有害废弃物,利用密闭容器储运;对于分公司施工、生活、办公中产生的废弃物,需要委托外运处置的应签订废弃物清运协议书,并相应负责监督;各单位应对分包方处理有毒有害废弃物的能力进行调查,并索取资质证明;6、废弃物处置的实施及跟踪检查:责任部门在废弃物处置时,做好可回收的废弃物和有毒有害废弃物的统计,包括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处置方向;7、对于产生危险废物的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并自觉接受市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日常检查;危险废物定义: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九、能源、资源管理1、工程开工前及过程中,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组织施工现场相关人员,根据本项目具体情况,在施工方案中制定水电及施工材料的使用控制计划;2、用水、用电的控制措施:宣传节水意识,人走关闭水龙头,杜绝常流水;尽量采用再生水浇水、降尘、冲洗车辆及冲地;水龙头、阀门、水管漏水应及时修理;清洗餐具等用品尽量避免流水冲洗;在保证照明情况下,减少照明灯具或降低总能消耗;采用节能型灯管;宣传节点意识,杜绝常明灯,及时关闭设备的电源;采用环保低能耗办公、施工设备;3、施工方案中施工材料使用控制计划应包括:预算用量及预订节约指数;制定符合工程情况的材料消耗计划;对应制定相关控制措施,即对材料采购、运输贮存及发放等各环节的管理要求;对应制定施工过程中材料使用的管理控制措施及技术处理方案;确定责任及督促检查的部门人员;严格对各道工序加以控制包括交底、检查及验收;4、能源、资源的运行控制:工程施工前项目部工程师必须根据所管理控制内容、目标对相应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工程施工中质检员应随时检查计划措施的执行情况及效果,必要时报项目工程师进行研究分析及调查;计划措施结束后由主任工程师或项目工程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十、污水排放管理1、施工现场的污水有雨水、生产污水、生活污水;2、施工及生活区域雨水管网与污水管网分开设置,保证向市政雨水管排放未经污染的雨水;3、生产污水管理:项目部必须建立与市政管网相连接的污水管网;凡需要向有关职能部门办理排污申请登记注册的,应在工程开工前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项目部负责办理;对含有泥沙的污水要分类处理;对含有泥沙残渣的污水,可在污水的出口处设立沉淀池,沉淀后排入污水管道,并定期对沉淀物进行清理;严格将油漆、油料等倒入管网;4、生活废水管理:提倡节约用水,减少生活废水的排放;食堂、餐厅应设置废油桶,严禁食物加工废料、食物残渣及剩饭菜倒入下水道;清洗餐具使用无磷洗涤剂,污水出口处设立隔油池或沉淀池并及时清理;生活洗涤不得使用含磷产品;施工现场临时厕所,应设置相配套的化粪池;生活废水应由专用管道引送与市政管网连接;严禁在生活污水管线中倾倒化学品及其他污染物;十一、施工扬尘管理1、施工垃圾应分类堆放,专人负责,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在建筑施工时,采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洒;2、水泥等粉细散装材料,应采用室内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过程中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扬尘;3、现场临时道路及频繁活动区域面层必要时应铺设细石、焦渣、沥青、砂浆、混凝土等,防止道路扬尘,有条件时,可采取临时绿化达到降尘美化环境的效果;4、施工时,应设专人或设备采取洒水降尘措施;5、在市区工程施工时,应尽量采用商品砼;在现场搅拌时,应搭设防护棚;同时可实行三级沉淀,二级排放;6、现场使用的锅炉等设备必须符合环保要求,严禁使用敞口锅熬制沥青;7、对可能产生较大扬尘的活动,施工前技术负责人应进行技术交底或编制作业指导书;8、施工现场应保持清洁卫生,随时洒水防尘;十二、有毒有害气体控制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2、在施工作业现场和室内严禁烧木头杂物取暖,一是控制有毒有害气体排放,二是避免人员中毒;3、不准在施工现场焚烧油毡、油棉纱、废油漆、木头等废弃物,避免造成大气污染;4、施工现场要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和防火安全交底制度,严格执行防火措施并指定防火责任人,确保防火安全和环境控制;5、在室内、地下通廊及管道内进行焊接、油漆、防腐作业,要采取强制通风,戴防毒口罩,安排专人监控等措施,严防作业人员中毒;6、采购部门对采购的焊条、油漆、防腐材料等物资应选购无毒无害气体或采用新技术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材料,最大限度地减少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和对人体的伤害;7、焊工和其他作业人员在煤气管道、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施工作业;8、焊工或动明火作业的其他人员下班时,应严格检查作业现场有无火种和火灾隐患,确认无隐患后方可下班;9、购买或大修汽车和厂内机动车辆及发动机等设备时,应检验设备、车辆排放尾气是否达标,不达标的不准购买和出厂;驾驶员、操作工和车辆、设备管理部门应经常查看尾气排放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修理;10、运输、加工、使用、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品部门应严格履行公安、安全等部门的报批、报检手续并严格执行;11、现场对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物品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分库、分类存放,不得超贮;12、在易燃、易爆危险作业场地和存放库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建立紧急预案和必要的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13、施工现场应采用水冲式厕所,防止恶臭污染;十三、环境因素识别、评价1、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和指导公司环境因素识别、更新与评价及运行控制工作,并进行汇总、分析,确定公司重要环境因素;组织编制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并上报公司领导审核、发布;2、在工程项目开工前,由项目部负责人组织技术、环保、材料、机械人员,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工艺流程图所确定的工序,共同识别、评价出施项目部域的重要环境因素和施工过程的重大污染源,未进行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的工程项目不得开工;十四、环境经费计划管理1、本着满足环境保护需要的原则,必须注重施工生产过程中的环境经营投入;环境保护的投入归生产术部管理,实行年度计划管理;2、环境保护的重点、难点及重要环境因素,要重点研究环境技术措施、保护方案及应急预案,测算相关费用,纳入环境投入计划;3、使用环境资金时,经办人必须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有效单据,财务部门方可列帐;财务部门要优先安排,保证环境投入的资金供给,并建立辅助帐项;十五、监督检查1、环境保护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各部门都对环境保护负有检查、督促、指导的责任和义务,都应通过各自业务工作的开展,保证环境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2、环保组织机构依法对违反环境法规、构成重大环境、事故隐患和环境危害,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方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3、生产技术部是环境保护检查监控的主责部门,牵头组织定期的环境大检查,并负责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制止,督促整改;4、各级、各类检查均应做好记录,对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建议;十六、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1、凡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由事故单位逐级上报到公司,并按规定向地方有关部门报告,组成事故调查组,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2、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3、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统计,由各主责部门实施,归口生产技术部管理;十七、奖励处罚1、对环保作出贡献的部门和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造成环境事故和事件的单位和人员给予经济处罚;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部写出书面材料,连同有关资料、证书、文件的复印件报公司,公司经审核批准给予奖励;获得总公司、市、省、部、国家级环境保护荣誉称号的单位、部门、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理论、方法、实践等方面卓有建树者;及时排除环境污染事故隐患,避免了重大事故发生者;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处罚;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的主要责任者;环境保护受到业主或地方政府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单位;因环境保护事故、事件,给企业信誉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责任者;rm3LKxtG6SF7。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QB/CJJ-JS-13-2004)
1.总则
1.1为加强施工现场环境爱护工作治理,防治因建筑施工对环境的污染,依据国家、北京市和集团总公司环境爱护的相关法令、法规、条例、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形,制定本规定。
1.2公司所属各施工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
2.组织机构
2.1成立由公司生产副经理任组长,各有关部门人员参加、组成的环境爱护工作领导小组;技术治理部为常设办事机构,并负责处理日常治理工作。
2.2各项目经理部必须成立现场环保领导小组。
组长由主任工程师担任,设专(兼)职环保员一人,负责施工现场环境爱护的日常治理工作。
2.3各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有效的环境爱护组织机构和自我保证体系,并保持施工现场环境爱护工作的正常运行。
3.职责
3.1公司技术治理部要紧职责
3.1.1认真传达并贯彻上级部门下达的环保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同意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3.1.2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深入施工现场,对各单位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不断提高治理水平。
3.1.3制定公司环境爱护治理制度、工作规划,组织并督促和检查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形。
3.1.4组织各单位环保员进行业务学习和交流,积极推广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3.2项目经理部要紧职责
3.2.1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及其它上级部门下达的环境爱护方针、政策及工作任务,同意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
3.2.2组织项目部人员学习有关环境爱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章制度,加强环保意识。
3.2.3组织实施各项环境爱护措施,及时配备环保设备。
3.2.4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测,确保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3.3环保人员的要紧职责
3.3.1贯彻执行环境爱护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
3.3.2把握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及集团总公司编写的《施工现场治理工作实施细则》,编制施工现场的环境爱护规章制度、防止各种污染措施并监督执行。
3.3.3制定并组织实施施工现场的环保治理方案及治理措施。
3.3.4负责施工现场的环境监控,进行施工现场噪声测定报告、噪声测定原始记录、污染源登记表等环保资料的积存和整理。
3.3.5施工前到所在区域环保局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3.3.6每月按规定对所在工地环保工作进行检查评分,同时填写《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
(环境爱护部分)
3.3.7按照公司《环境因素评判标》、《环境目标、指标》、《环境治理方案》、《重要环境因素清单》和《程序文件》及《治理手册》要求,填写、编制项目部《环境因素评判标》、《环境目标、指标》、《环境治理方案》、《重要环境因素清单》、《环境法律、法规遵循情形统计表》、《环境目标、指标完成情形统计表》,并按时向技术治理部上报。
3.3.8协助领导及时妥善处理重大污染事故、施工扰民等问题,及时上报公司。
3.3.9积极组织施工现场环保宣传教育、普及环保科研革新等项活动。
4.施工现场环境爱护治理制度
4.1防止大气污染
4.1.1施工现场要紧道路必须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
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坦夯实。
4.1.2施工现场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4.1.3施工现场在四环路内,混凝土浇筑在100立方米以上,必须使用预拌混凝土;确因各种缘故无法使用预拌混凝土的工地,必须在搅拌设备上安装除尘装置并将搅拌棚封闭。
4.1.4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物应在库内储存或严密遮盖。
4.1.5制定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及清扫。
4.1.6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纳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
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
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早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4.1.7施工车辆出入现场必须采取防止泥沙带显现场的措施;运土方、渣土车辆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4.1.8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纳冲洗等措施,操纵扬尘污染。
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纳预拌料,碾压过程中要洒水。
4.1.9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
工工序的施工。
4.1.10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4.2防止水污染
4.2.1施工现场必须设清洗处、排水沟、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4.2.2现制水磨石作业必须操纵污水流向,设置沉淀池,污水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4.2.3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废水经除油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道。
4.3防止施工噪声污染
4.3.1施工现场遵守GB12523-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规定的降噪限值,制定降噪制度。
在四环路内,施工过程中使用得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应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4.3.2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噪声作业的,必须严格操纵作业的时刻,晚22时至早6时不得作业。
4.3.3对人为活动噪声制定治理制度,专门要杜绝显现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
4.3.4电锯、电刨、搅拌机、空压机等强噪声机械必须安装在工作棚内,工作棚四周必须严密遮挡。
4.3.5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点噪声排放标准。
4.4内业资料
4.4.1环保资料应做到齐全(不散失)、清晰(字迹工整、不涂改)、准确(不错记、不漏记)、及时(与工程同步进行)。
4.4.2非本单位人员借阅环保资料时,应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4.4.3环保资料应由专人保管,除专门规定外,工程竣工后应保留半年至一年,备查。
4.4.4记录表
(1)施工现场环境爱护组织机构和自保体系及人员分工。
(2)施工现场环保工作制度和措施。
(3)施工组织设计中有针对性的环保技术措施复印件。
(4)施工现场污染源登记表。
(5)施工现场噪声监测和环保自检记录表。
(6)施工现场职工应知应会教育记录和考核记录。
(7)施工现场茶炉、锅炉、大灶整治资料等。
(8)施工现场所在区域环保局批复的《排污申报登记表》。
5.附则
本治理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并由技术治理部负责说明。
北京城建九公司施工现场检查评分记录表
(环境爱护治理部分)
施工单位:工程名称:年月日
说明
一、检查数量
表中所列检查项目必须全面到位检查。
二、评分方法
1、有凌空抛洒垃圾现象,得0分;垃圾清理不及时,得3分;
2、搅拌站不封闭,得0分;封闭而无降尘装置,得5分;
3、细粉状颗粒材料露天存放,得0分;
4、大门口无洗车装置,得0分;有洗车装置而无沉淀池,得3分;
5、现场目测有扬尘,得0分;目测无扬尘,但路面有浮土,未及时洒水,的3分;
6、搅拌站未设任何沉淀池或排水沟,得0分;设沉淀池而清理不及时,得5分;
7、现场未设排水沟或排水坡度不合理,存在较重积水现象,得0分;现场设有排水沟,但仍有积水现象,得3分;
8、施工污水未经沉淀到处流,得0分;
9、食堂未设隔油池、厕所未设化粪池,得0分;食堂未设隔油池、厕所设化粪池,得3分;食堂设隔油池、厕所未设化粪池,得3分;
10、有1个沉淀池(隔油池)清掏不及时,得4分;有2个沉淀池(隔油池)清掏不及时得3分;有3个获3个以上沉淀池(隔油池)清陶不及时,得0分;
11、施工平面布置不合理,强噪声机械均按要求进行封闭,得0分;施工平面布置合理,但强噪声机械进行封闭,得3分;
12、各种机械噪声较大,无保养修理记录,得0分;各种机械噪声较大,有保养修理记录,得2分;各种机械噪声正常,无保养修理记录,得3分;
13、有周围居民投诉人为噪声较大,得0分;
14、噪声敏锐建筑物集中区无隔音屏,并有居民投诉,得0分;噪声敏锐建筑物集中区无隔音屏,无居民投诉,得3分;
15、施组中无环境爱护措施,得0分;施组中有环境爱护措施,但不合理,得3分;16、无环境工作自我保证体系检查记录,得0分;有环境工作自我保证体系检查记录,但不齐全,得3分;
17、无职工应知应会考核记录,得0分。
18、缺项不评分、分子、分母都不运算。
如发觉严峻隐患或严峻问题的项目,可视其严峻程度,在零线下给予负5—10分处理,并在检查汇总表的总分中酌情扣减5—20分。
三、检查记录:
施工现场依照工程进展情形,不定时检查、不定时填写检查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