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铁合金厂安全管理制度
铁合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铁合金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企业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对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和现场安全监督负直接责任。
3. 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
三、安全教育与培训1. 新员工进厂后,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包括企业安全、部门安全、岗位安全,并做好记录。
2. 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3. 对新进员工、转岗员工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四、安全规定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2. 定期检查设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禁违规操作、违规作业。
4. 加强防火、防爆、防毒、防尘、防辐射等安全措施。
5. 严格执行危险作业审批制度,确保危险作业安全进行。
五、安全生产检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3. 对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即上报,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员工生命安全。
六、事故处理1. 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上报事故情况。
2. 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查明事故责任,严肃处理。
3. 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4. 定期开展事故案例分析,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七、奖惩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铁合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铁合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加强铁合金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规范生产行为,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1.企业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依法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协调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3.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参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他应当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切实负起主体责任,确保生产过程安全。
2.各级管理人员应当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成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查明隐患,及时整改。
3.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改变设备参数,不得违反安全操作规定,遵守工作纪律,努力做好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检查制度、应急预案等。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当明确责任人,确定责任范围,划分责任部门,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3.安全操作规程应当根据生产工艺特点和生产设备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细则,明确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保障生产过程的安全。
4.安全检查制度应当建立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机制,加强对生产设备、消防设施、安全保护设备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5.应急预案应当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应急演练计划、应急服务机构、协调机制等,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应对。
第五章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1.企业应当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提升员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员工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安全操作技能、应急逃生演练、安全事故案例分析等,要求员工参加培训教育并通过考核。
铁合金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合金企业的安全管理,保障企业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生产、技术、管理、后勤等各个部门。
第三条企业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二章安全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领导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2. 制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 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4. 负责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和治理;5. 组织事故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6. 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7. 完成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培训第七条企业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2. 企业安全规章制度;3. 安全操作规程;4. 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理;5. 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条企业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设备设施的安全状况;2. 作业场所的安全环境;3. 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4. 员工的安全操作行为;5. 应急预案的实用性。
第十一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五章事故处理与报告第十二条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第十三条事故调查组应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并报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
金属制品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金属制品厂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金属制品厂全体员工及外来施工、维修人员。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1. 厂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协调、监督和考核。
3. 设立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日常管理工作。
4. 各部门、车间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车间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3)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2.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3. 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责任单位限时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 安全防护设施与措施(1)完善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符合国家规定和行业标准。
(2)加强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5. 应急预案与演练(1)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发生时的应对措施。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6.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2)对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安全生产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和完善。
铁合金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铁合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铁合金生产车间、部门及员工。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原则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委员会成员由公司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审议和批准年度安全生产计划;3. 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 处理重大安全生产事故;5. 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
第六条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1. 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3. 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4. 及时报告和处置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事故。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公司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试,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整改第十条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检查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2. 安全防护设施完好情况;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4. 员工安全操作情况。
第十二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
第五章事故报告与处理第十三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安全生产委员会,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十四条事故调查和处理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十五条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合金钢厂安全管理制度
为确保合金钢厂生产安全,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
1. 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 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增强安全意识,自觉维护生产安全。
三、安全生产管理
1. 安全教育培训
(1)新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技能。
2. 安全设施与防护
(1)厂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确保员工能及时了解安全信息。
(2)加强安全设施检查,确保设备、设施符合安全要求。
(3)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备、设施及时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3. 作业安全
(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规操作。
(2)加强现场管理,确保作业现场安全有序。
(3)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生产区域。
4. 事故处理
(1)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采取有效措施。
(2)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处理。
四、奖惩措施
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或集体,依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
济处罚、停职检查、降职降级、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
1. 本制度由合金钢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合金钢厂安全管理制度旨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保障生产安全。
各部门和员工应认真遵守,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铁合金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合金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合金厂所有员工、承包商、供应商等在厂区内的一切生产、施工、维修、试验等活动。
第三条铁合金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厂长对本厂安全生产负总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部门内部各岗位人员对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第七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 对新员工、转岗员工、实习人员及外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第八条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第九条安全操作规程1. 制定并实施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安全。
2. 对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和宣贯,使员工熟练掌握。
第十条设备设施安全管理1. 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运行。
2. 加强设备设施安全防护,防止设备设施事故发生。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1. 制定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处置措施等内容。
2.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监督与考核第十二条建立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对安全生产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铁合金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六章安全生产记录第十六条建立安全生产记录档案,包括安全生产会议记录、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及处理记录、教育培训记录等。
金属制品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金属制品厂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金属制品厂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金属制品厂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安全管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金属制品厂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1. 负责制定和修订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2. 负责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3. 负责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事故调查和处理;4. 负责安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5. 负责安全信息报送和统计;6. 负责与上级安全监管部门沟通协调。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组织实施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八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安全教育培训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员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方法。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二条员工应积极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身安全素质。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第十六条安全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事故处理第十七条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
第十八条事故发生后,立即上报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同时组织开展事故调查。
第十九条事故调查组应当查明事故原因、责任人和处理措施,提出事故处理报告。
铁合金行业安全管理制度
####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铁合金行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本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铁合金生产的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车间、仓储、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建立和完善铁合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安全责任,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生产安全。
####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铁合金行业安全生产的核心,各单位应明确各级领导、部门、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五条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八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岗前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 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检验员工安全知识掌握情况。
第九条设备设施管理制度1. 定期对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2. 设备设施更新改造时,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
3. 禁止使用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设备设施。
第十条作业场所安全管理制度1. 作业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和要求,确保作业环境安全。
2.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3. 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实行审批制度。
第十一条仓储管理制度1. 仓库应按照分类、分区、分架、分堆、分号的原则进行管理。
2. 严格执行入库、出库、盘点制度,确保库存准确。
3. 仓库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确保防火安全。
第十二条运输管理制度1. 运输车辆必须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2. 严格执行运输车辆装载、行驶、停放规定。
3. 加强对运输车辆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
#### 第四章应急管理第十三条建立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应急程序、应急措施等。
铁合金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合金公司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安全生产,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生产操作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第二章员工管理第四条员工入职前,应经过公司规定的面试、体检、培训等程序,确保其符合岗位要求。
第五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管理。
第六条员工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福利待遇,同时应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七条员工如有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理。
第八条员工离职应提前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九条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十条员工应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一条生产现场应保持整洁,设备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二条严禁违章操作、违规作业,一经发现,立即制止并报告上级。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三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十四条员工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员工应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技术、经济、管理等方面的信息。
第五章绩效考核第十六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绩效考核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实际工作业绩为依据。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奖惩的依据。
第六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公司对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但不限于晋升、加薪、奖金等。
第二十条公司对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员工给予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铁合金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合金生产安全管理,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促进铁合金产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铁合金生产、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三条铁合金安全生产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全员参与、持续改进”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铁合金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车间应设立安全生产小组,负责本部门、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七条明确各级领导和职工的安全生产职责,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第八条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直接负责。
第九条职工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对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有权制止。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条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一条新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职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第十五条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第六章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与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和应急处置程序。
第十七条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八条发生安全事故,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妥善处理。
第七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九条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对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铁合金厂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铁合金厂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铁合金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及外来人员。
二、安全方针1. 生命至上,安全第一。
2.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3. 全员参与,持续改进。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1. 成立安全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监督。
2. 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检查、事故调查等工作。
3. 各部门、车间、班组应设立安全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安全教育培训1. 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 对特殊工种、关键岗位的员工,应进行专项安全培训。
五、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 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生产现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等进行全面检查。
2. 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3. 对重点区域、关键设备进行重点监控,确保安全运行。
六、安全操作规程1. 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生产过程安全有序。
2. 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3. 严禁违规操作,严禁超负荷、超温、超压运行。
七、应急救援与事故处理1.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2. 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事故进行及时、准确的报告和处理。
3. 严肃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
八、安全奖励与处罚1. 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严肃处理。
九、附则1. 本制度由铁合金厂安全委员会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安全管理制度,铁合金厂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我国铁合金产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铁合金厂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合金厂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确保产品质量,保障员工安全和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合金厂全体员工,包括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等各个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的制定旨在规范铁合金厂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提高企业整体素质,实现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铁合金厂设立厂部、生产部、技术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安全环保部、销售部等职能部门。
第五条厂长为铁合金厂的最高领导者,全面负责厂内各项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工作负责,并对厂长负责。
第七条各部门之间应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厂部下达的任务。
第三章生产管理第八条生产计划1. 生产计划应根据市场需求、原材料供应、设备能力等因素制定,并报厂部审批。
2. 生产计划应明确生产任务、进度、质量要求等。
第九条生产调度1. 生产调度由生产部负责,负责生产计划的执行和调整。
2. 生产调度应根据生产计划、设备状况、原材料供应等情况,合理安排生产任务。
第十条质量管理1. 质量管理遵循“预防为主、过程控制、持续改进”的原则。
2. 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3. 对生产过程进行全程监控,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一条设备管理1. 设备管理遵循“预防为主、保养为主、维修为主”的原则。
2. 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养、维修,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 建立设备档案,记录设备运行状况。
第四章技术管理第十二条技术研发1. 技术研发部门负责新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改进。
2. 鼓励员工参与技术创新,提高产品竞争力。
第十三条技术培训1. 对员工进行定期技术培训,提高员工技术水平。
2.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掌握岗位技能。
第五章财务管理第十四条财务管理遵循国家财务制度,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五条财务预算1. 财务部根据生产计划、市场状况等因素编制年度财务预算。
2. 厂部审批财务预算,并监督执行。
铁合金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合金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铁合金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的员工及相关部门。
第三条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目标第四条公司铁合金安全生产目标为:“零事故、零污染、零伤亡”。
第五条具体目标如下:1. 杜绝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2. 严格控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3. 做好环境保护,确保无污染排放;4. 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实现零伤亡。
第三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和协调公司铁合金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要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人应具备以下职责:1. 组织实施本部门、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3. 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4.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5. 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第四章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第九条铁合金生产过程中,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确保生产安全。
第十条严格执行设备维护保养制度,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第十一条严格控制生产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如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作业,必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二条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禁违规操作、违章指挥。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三条公司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四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五条员工岗位调动、晋升或转岗,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特殊岗位员工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七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合金钢厂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合金钢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我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合金钢厂所有员工、临时工、外来人员及协作单位。
第三条合金钢厂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厂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厂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第六条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七条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八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员工转岗、晋升、提职等,须接受与其新岗位相适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一条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四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三条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隐患进行分类、分级、登记、报告、整改、复查。
第十四条隐患整改责任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确保隐患消除。
第五章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第十五条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六条事故调查组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事故调查,提出事故处理意见。
第十七条对事故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事故调查报告经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予以公布。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合金钢厂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铁合金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合金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铁合金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维修等环节。
第三条本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本企业应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技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本企业应定期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生产发展需要。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六条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七条各级管理人员应按照职责分工,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八条生产车间、班组负责人应加强对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管理,确保生产安全。
第九条从事铁合金生产的职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第十条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一条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对职工进行定期培训。
第十二条新职工入厂后,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取得岗位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职工应参加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四条企业应组织职工参加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技能比武等活动,激发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
第四章作业安全第十五条生产作业前,必须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十六条作业人员应穿戴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服、劳保用品,佩戴安全帽。
第十七条严禁酒后上岗、疲劳作业、带病作业。
第十八条作业现场应保持整洁,不得堆放杂物,确保通道畅通。
第十九条作业人员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不得擅自改变设备、设施的结构和参数。
第二十条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一经发现,立即制止。
第五章设备、设施安全第二十一条设备、设施应定期进行检修、保养,确保其安全运行。
铁合金冶炼安全生产范本
铁合金冶炼安全生产范本铁合金冶炼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工艺过程,需要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以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
以下是一个针对铁合金冶炼的安全生产范本,包括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预防措施、应急救援预案等,共计____字:一、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责任制度铁合金冶炼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员工的安全责任,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教育,确保每个员工都充分了解自己的安全责任。
2. 安全生产标准制定与铁合金冶炼相关的安全生产标准,明确各项操作规程,确保所有操作符合安全标准,并设置安全指标,对不符合标准的情况进行处罚和纠正。
3. 工艺流程安全控制针对铁合金冶炼的工艺流程,建立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确保各项操作步骤的安全性,并遵循相应的操作规范,严禁擅自更改操作方法。
4. 个人防护设备使用规定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设备,并明确员工在不同操作环节中需要使用的个人防护设备,如安全帽、防护眼镜、耳塞等,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5. 健康检查制度对从事铁合金冶炼工作的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病人,并提供相应的医疗救治和康复。
二、事故预防措施1. 安全培训教育每个从事铁合金冶炼工作的员工都应接受必要的安全培训和教育,包括安全规程、操作流程、事故处理等方面的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2. 员工操作证书制度针对关键操作岗位的员工,要求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证明其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确保操作过程中的安全。
3. 安全设施完善铁合金冶炼企业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施、泄漏清除设备、防爆设备等,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进行应对和处理。
4. 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对设备设施、操作流程、员工安全防护等方面进行检查,并及时整改发现的问题。
5. 事故隐患排查定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工作,发现潜在的事故隐患及时消除,确保整个生产过程的安全。
三、应急救援预案1. 事故报警与应急救援组织建立健全事故报警机制,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报警,同时组织相应的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及时的处理和事故抢救。
铁合金冶炼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铁合金冶炼安全管理制度范文铁合金冶炼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铁合金冶炼作业人员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保护环境,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安全管理制度适用于铁合金冶炼过程中的施工、操作、维修等环节,包括铁合金炉况、电炉冶炼、转炉冶炼、炼钢电解等工序。
第三条运行时每班设值班责任人,任何情况下,指定值班负责人必须全程在岗,对发生的问题作决策或推荐处理措施,确保铁合金冶炼的连续、正常、稳定进行。
第四条铁合金冶炼过程中,必须按照三级安全管理制度开展管理,即班组、车间、公司三级管理制度。
第二章生产安全及卫生管理第五条铁合金冶炼企业应当执行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立生产安全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生产安全和卫生管理职责,加强对劳动者的安全管理和职业卫生保护,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六条铁合金冶炼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制度,按照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和综合评分的要求,加快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步伐。
第七条铁合金冶炼企业应当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护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八条铁合金冶炼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管理制度,制定灾害事故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启动应急救援措施,及时抢险救援,减少和消除事故危害。
第九条铁合金冶炼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制订年度安全生产检查计划,落实到每个生产方面,对事故隐患进行排查整改,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铁合金冶炼企业应当建立事故调查处理制度,对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找出事故的原因和责任,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三章施工、操作、维修安全管理第十一条铁合金冶炼施工、操作、维修必须有特定的岗位人员负责,员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铁合金冶炼施工、操作、维修过程中必须遵循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操作。
第十三条铁合金冶炼施工、操作、维修过程中必须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具,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和使用。
铁厂安全管理制度
铁厂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铁厂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铁厂的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铁厂的安全生产工作是整个生产工作的基础,是企业持续发展的保障。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头等大事,不论是谁都不能冒险从事违章操作,任何人都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铁厂安全管理制度的宗旨是: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第二章安全收入第五条铁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工作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制度等。
第六条铁厂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明确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利。
第七条铁厂应当配备齐全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设备,确保生产现场的安全。
第八条铁厂应当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铁厂应当建立健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三章安全责任第十条铁厂的领导干部是全厂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
第十一条铁厂的中层管理人员要做好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本部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铁厂的员工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保障自身安全。
第十三条铁厂要建立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表现突出的人员进行奖励,对安全工作不力的人员进行惩罚。
第四章安全监督第十四条铁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检查制度,对各个生产环节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
第十五条铁厂应当加强事故报告和调查工作,确保事故不发生或者尽量减少事故损失。
第十六条铁厂应当建立安全档案,记录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事故情况和处理情况。
第五章安全培训第十七条铁厂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铁厂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铁厂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知识普及制度,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
2021年铁合金厂安全管理制度
When you no longer worry about yesterday, it is when you begin to live happily.精品模板助您成功!(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铁合金厂安全管理制度铁合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第一,预防为”的方针是关系到国家与人民长远利益的一项基本国策。
为了贯彻执行这一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炉、班组单位在各项生产建设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单位。
(以下简称单位)第二章各级行政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各级行政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六条总经理的职责:一、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相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四、及时研究解决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批准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七、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下理。
八、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与处分。
九、主持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十、按国家规定审定本单位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编制。
第七条生产副总经理的职责:一、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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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you no longer worry about yesterday, it is when you begin to live happily.精品模板助您成功!(WORD文档/A4打印/可编辑/页眉可删)铁合金厂安全管理制度铁合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安全第一,预防为”的方针是关系到国家与人民长远利益的一项基本国策。
为了贯彻执行这一方针,加强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责任,保障职工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和健康,保证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炉、班组单位在各项生产建设工作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到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属各单位。
(以下简称单位)第二章各级行政领导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各级行政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六条总经理的职责:一、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根据国家规定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有计划地解决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三、主持召开重要的安全工作会议,每季度至少组织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相应作出决策,组织实施。
四、及时研究解决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
五、检查指导副职及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六、批准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七、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下理。
八、按权限审定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与处分。
九、主持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十、按国家规定审定本单位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编制。
第七条生产副总经理的职责:一、协助总经理抓好全面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
二、组织领导安全生产检查、消防安全检查、落实整改措施等。
三、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
四、对全厂设备、建(构)筑物良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
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五、负责组织和审批全厂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六、按权限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伤亡事故和重大问题。
七、检查指导下属各单位领导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八、批准本单位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
九、按权限主持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
十、按权限审事实上安全生产的表扬、奖励与处分。
十一、主持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委员会,并积极开展工作。
十二、按国家规定审定本单位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干部的编制。
第八条经营(基建)副总经理的职责:一、保证从更新改造资金中安排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的经费,不得挪用,组织安排安全措施项目的实施。
二、在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同时,落实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不留隐患。
认真贯彻“三同时”(即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并同时投入使用)原则。
三、在承包经济责任制中把安全生产列为重要内容,并严格考核。
四、负责分管部门、(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九条行政(工会主席)副总经理的职责;一、负责审批全厂治安保卫、职工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等工作计划的同时,审批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职业卫生的工作计划,并保证实施。
二、负责组织定期的职业卫生检查,对发现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
三、负责分管部门、(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的职责:一、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
二、在组织科研、技术攻关、改造、设计、施工和生产过程中,根据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条例、规程、规范和标准,认真组织本企业安全、科研和新技术的应用。
三、组织审定本单位的安全技术规章制度、标准和预防重大事故的技术措施。
四、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组织技术力量对重大事故(含伤亡事故、设备事故、险肇事事故)发生的技术原因进行分析、鉴定,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负责分管部门、(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条总会计师的职责:一、按审定的计划,保证安全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并合理开支。
二、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行为不监不管,致使重大隐患得不到治理,对由此而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
三、工人、干部晋级或浮动晋级,要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
第十四条车间主任(或相当于车间主任)的职责:一、对所领导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每月主持一次全车间的安全活动和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
三、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和尘毒危害,及时安排力量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安排解决。
四、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严格贯彻三安全教育制,注意职工的思想动态,提高安全意识,制止违章作业。
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独立工作,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操作证,方可单独作业。
六、按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现。
七、组织制定和执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与生产同步进行的检修工程的安全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的临时安全措施。
并亲临现场指挥,保证安全生产。
八、发生伤亡事故时,要紧急抢救,保护现场,立即上报并查明原因,采取防范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和重复发生。
对险肇事故要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奖励得处分意见。
九、严格执行个体防护用品和保健津贴的发放标准。
十、按规定配备兼(兼)职安全员。
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五条工段长、班(组)长的职责。
一、对本工段、班(组)工人在生产建设中的安全健康负责。
二、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政策、法令及本单位的有关指示,严格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交接-班制度。
三、经常教育和检查工人遵守安全操作制度,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原材料、安全设施、个体防护用品等,并注意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四、经常检查并保持工作地点的文明生产。
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废物的合理放置。
五、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日活动,开好班前班后会、事故预知活动等。
六、有权拒绝上级的违章指挥。
遇有事故险情,有权立即指挥工作人员撤离现场。
七、发生伤亡事故要积极抢救伤员,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情况。
第三章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十六条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负责管理的业务范围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政策、法令、规程、规定和标准。
第十七条行政工作部的职责:一、在调研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的主要课题之一。
二、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
三、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稿时,应将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督促协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
四、参与协助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处理。
第十八条经营计划部的职责:一、编制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时,要列入安全生产的指标和措施。
公布各项生产经营指标的同时,公布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落实情况。
二、分配年度更新改造资金时,必须按国家规定的比例,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三、新建、改建、扩建计划中,应有职工安全、卫生内容。
计划下达前应征求负责安全的生产技术部的意见。
四、组织审查技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时,应通知生产技术部安全负责人参加,并签署审查意见。
五、凡新产品、新项目等投产前,不符合职业安全、环保评价要求、卫生要求的不得下达计划和安排生产。
第十九条生产技术部(生产调度)的职责:一、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
二、在指挥生产的过程中,如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要服从安全,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下达停产处理的指令,不得违章指挥作业。
三、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并通知有关部门。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下令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本单位有关领导;同时派员赶赴现场参与抢救、调查、处理。
待现场勘察处理完毕,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后,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方可组织恢复生产。
四、调度会应首先汇报生产、施工的安全情况,协调解决基层单位和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出现的问题。
五、在安排生产、施工程序时,必须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
对因生产指挥不当造成的伤亡事故,负指挥失误的责任。
第二十条运检车间的职责:一、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缺隐、备品备件不合格或因防护装置不全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责。
二、定期组织对各种机械设备、电气设备、车辆和工业建筑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对暂时解决不了的。
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
三、各种机电设备、锅炉、压力容器的引进、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和竣工验收等,要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发布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
四、新设备和自制或自行改造的设备,要有完备的安全保护设施和监测仪器,使用前要制订出技术操作规程,并分送有关部门。
五、组织大、中、小修要签订安全协议,落实安全措施,并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不准冒险作业。
六、在进行有关电、汽、气等危险作业时,应事先会同生产技术部组织制订安全措施,并监督实施。
第二十一条技术部的职责:一、开展科研攻关,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革新项目和合理的建议时,凡危及人身安全的,都要制订安全防护措施并征求生产技术部安全负责人的意见,未经论证、无保证安全措施的项目,一律不得采纳和推行。
二、在制定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时,应有职业安全、卫生的规划。
要积极引进推广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新技术。
三、重大职业安全,卫生科研项目完成后,要及时组织鉴定和推广使用。
四、对新技术推广和科研工作中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二十二条基建设计部的职责:一、对分管的技术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负责,技术改造工程开工前要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其中必须有职业安全、卫生篇章,经审批后方可开工。
施工过程中要监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遇有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二、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与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违背“三同时”造成的不良后果负责。
三、技术改造工程与生产同步进行时,必须组织双方签订安全协议,制订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生产安全,对因无安全协议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
四、技术改造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危及安全的因素未消除,不得施工。
五、组织进行与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提升等特种设施有关的工程项目时,必须同持有专门许可证的单位施工。
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生产技术部安全负责人及国家指定的`机构参加检验,签署意见,并取得使用许可证后,才能使用。
第二十三条人事劳资部的职责:一、对职工未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