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建设局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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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建设局职能
2006-06-29
根据《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连出口加工区管委会大连金石滩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机构编制方案》(大编发[2004]71号)和管委会决定,设置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其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如下:
一、主要职责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局是管委会负责全区规划、建设、人民防空、地震、勘察测绘等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依据上级有关法规、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行政管理规定,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编制开发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为项目单位建设用地核发选址意见书,核发规划设计条件,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审批项目设计方案和总图。组织大中型项目的扩初设计审查,组织建设项目规划验收。
(三)负责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单位资质及工程勘察、设计、咨询市场的管理工作。(四)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及建筑业的计划统计工作,对施工、监理企业进行资格审查、注册及管理。
(五)负责建设项目的开工审批手续和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实施建设工程备案管理工作。(六)负责城区道路开口的审批。
(七)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协调、施工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安全施工管理工作;负责基础设施配套与公共设施建设的协调管理工作。
(八)负责绿化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批。
(九)负责城区雕塑、小品设置审核。
(十)负责监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拟定建筑经济政策,监督和指导工程造价和定额,监督和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
(十一)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查和行业管理,组织协调小区开发建设和综合验收。(十二)负责实施城区临时建筑的行政许可。
(十三)负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解决从业人员欠薪及社会保障问题的归口管理工作。
(十四)负责人民防空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通信指挥、工程建设管理和人防工程的审批、施工验收、拆除审批工作。
(十五)管理测绘市场、测绘行业、测绘标志,审查测绘队伍资格,验收测绘成果,组织实施基础测绘;负责建设项目验线、占地红线划定。
(十六)负责建筑节能和新材料推广利用工作;实施新型墙体建筑材料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十七)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及其主要职责
根据上述职责,规划建设局内设6个处室:办公室、技术综合处、
规划处、法规监察处、建设处、建筑业管理处。其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
1、协调局内各部门工作。
2、负责协调局内会议的协调组织。
3、建立和落实局工作制度。
4、负责局工作目标管理、行政、党务工作。
5、负责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和局发文件的审阅、呈签、报送工作,起草涉及局综合性情况的有关文件、材料。
6、负责印信、档案管理,负责机要、宣传、保密保卫工作。
7、负责局老干部工作。
8、协助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
9、负责人大、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10、负责局效能建设及绩效考核的具体工作。
11、负责本部门人事、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服务、接待工作。
(二)技术综合处
1、负责综合调研工作,提出、汇总、下达全年技术性计划、任务及具体任务指令,并检查督促局各项技术工作目标的完成。
2、负责总体规划,重大项目规划(含市政项目)和选址的审批,将审定的规划上报区管委会认定。
3、负责一般性规划设计(含市政项目)及选址的审批认定。
4、负责重大项目及相关决策的论证。
5、负责组织大中项目扩初设计审查。
6、负责分拨、督办业务报件,统计各种技术信息和资料的统计工作,审核窗口录入信息、业务件计时督办。
7、负责房地产项目的综合验收。
(三)规划处
1、负责宣传并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法律、法规。
2、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与修编(含市政)。
3、负责组织市政专业规划的编制与修编工作。
4、负责一般性城市规划审批与上报工作(含市政)。
5、负责建设项目选址及核发规划设计条件工作。
6、负责临时占地及临时建筑用地规划审批工作。
7、负责财政投资项目的规划编制工作。
8、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含市政)审批与上报工作。
9、负责审批建设项目方案(含绿化工程项目,不含市政)不含市政项目规划设计方案,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0、负责签订房地产项目履约保证书。
11、负责建设项目(含绿化工程项目不含市政项目)施工图备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2、负责建设项目的批后管理,进行规划验收工作。
13、负责城区雕塑、小品设置审核。
(四)法规处
1、组织规划建设重大法规文件草拟、编纂、报批工作。
2、负责核定各处室制定的法规性管理条文。
3、负责规划建设行政处罚方案的核准、审定及执法监督工作。
4、负责组织规划建设系统干部及有关执法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审验执法人员资格证书。
5、负责组织本局公示、听证业务。
6、负责信访、行政复议及应诉工作。
(五)建设处
1、负责管委会指定的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推进工作。
2、负责市政设施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负责市政设施施工图审查备案,核发市政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负责一、二次网建设计划的审报及二次网建设任务下达,三次网设计条件制定和下发工作。
5、负责市政项目竣工验收工作。
6、负责建筑节能和新型材料推广利用工作的管理。
7、负责防震抗震及抢险组织工作。
8、负责人民防空的组织协调、宣传教育、通讯指挥、工程建设管理、负责人防工程审批、竣工验收、拆除审批工作的管理。
9、参与协调城区地下水资源管理工作。
(六)建筑业管理处
1、负责全区建筑市场管理工作。
2、负责建筑业(施工、监理)房地产开发、勘察、测绘、设计、咨询企业资质审核和进区备案工作。
3、负责建筑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4、负责统计建筑业各类经济指标。
5、负责建设项目开工审批,核发施工许可证。
6、负责建设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负责建设项目的施工协调,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和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8、负责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的备案管理工作。
9、负责监督和指导建筑经济政策的执行,工程造价管理,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
10、负责建筑业的欠薪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