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考察(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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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应征公民政治考核档案》

《湖北省应征公民政治考核档案》

《湖北省应征公民政治考核档案》编号: 湖北省应征公民政治考核档案姓名:本⼈姓名住址: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湖北省公安厅监制年⽉⽇档案⽬录1 档案⽬录┅┅┅┅┅┅┅┅┅┅┅┅┅┅┅┅┅┅┅┅┅(1)2 档案⽂书、表格填写说明┅┅┅┅┅┅┅┅┅┅┅┅┅┅┅(2)3 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摘录)┅┅┅┅┅┅┅┅┅┅┅(3)4 应征公民初步考核表┅┅┅┅┅┅┅┅┅┅┅┅┅┅┅┅┅(4)5 征兵⾛访调查说明┅┅┅┅┅┅┅┅┅┅┅┅┅┅┅┅┅┅(5)6 应征公民病史⾛访调查表┅┅┅┅┅┅┅┅┅┅┅┅┅┅┅(6)7 应征公民所在单位、社区、村(居)委会⾛访调查表┅┅┅┅(7)8 应征公民⼊伍前获最⾼学历学校⾛访调查表┅┅┅┅┅┅┅(8)9 应征公民家庭成员⾛访调查表┅┅┅┅┅┅┅┅┅┅┅┅┅(9)10 应征公民主要社会关系成员⾛访调查表┅┅┅┅┅┅┅┅(10)11 ⾼校应征在校⽣(应届毕业⽣)⾛访调查表┅┅┅┅┅┅┅(11)12 应征公民政治考核综合报告┅┅┅┅┅┅┅┅┅┅┅┅┅(12)13 备考表、备查材料┅┅┅┅┅┅┅┅┅┅┅┅┅┅┅┅┅(13)档案⽂书、表格填写说明⼀、应征公民政治考核⼯作必须执⾏“谁出证、谁⾛访、谁考核、谁主管,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此档案必须由政治考核⼈员按照考核程序如实组织填写,严禁将政治考核⽂书、表格交被政治考核⼈员“跑审”。

三、此档案内容⽤规范汉字简化字填写,年、⽉、⽇⼀律⽤阿拉伯数字填写(碳素墨⽔或蓝、⿊墨⽔),字迹印章应清晰⼯整,不得涂改。

四、本档案封⾯住址栏⽬统⼀填写应征⼊伍地址。

五、在政治考核⼯作结束前,按《征兵政治考核⼯作规定》的要求,填写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制发的《应征公民政治考核表》移交部队时,务必同时复印⼀份,连同本档案⽂书、表格及⾛访调查过程中形成的谈话记录及有关证明、函调材料等⼀同整理归档,留存县级征兵办公室备查,保存期五年.征集公民服现役的政治条件(摘录)第七条【总体要求】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志愿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民的和平劳动⽽英勇奋⽃。

(完整版)修订版考试录用公务员政审表(模板)

(完整版)修订版考试录用公务员政审表(模板)
意见
( 盖 章 )
年 月 日








( 盖 章 )
年 月 日








( 盖 章 )
政审人签名: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主要现实表现由考生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填写。主要表现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有无参加非法组织、主要缺点或不足。
2、当地计生部门是指考生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意见指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行为。
3、当地公安部门是指考生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派出所,意见指有无违法行为记录。
考试录用公务员政审表
准考证号
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民族
学 历
毕业院校
家庭住址
报考职位
报考单位有
无回避关系




起止年月
院校(工作单位)及职务
证明人









关Hale Waihona Puke 系关系姓名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要现实表现
由考生所在单位或所在村组(社区)填写
( 盖 章 )
年 月 日
当地
计生
部门

录用人民警察考察政审表

录用人民警察考察政审表
2、本人是否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或迷信宗教、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
3、本人现实表现是否有道德败坏,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
4、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是否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情况;
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是否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是否有“法轮功”等邪教组织骨干分子;
7、需做说明的其他考察政审事项。
派 出 所 考 察 政 审 情 况
考察政审人员签字:
负责人签字: (派出所盖章)
年 月 日
派出所联系电话:
注:派出所考察政审情况必须填写并签字,加盖派出所公章。
录用人民警察考察政审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政治
面貌
曾用名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民族
籍贯
学历
招录职位
身份证号码
家庭详细住址
现户籍所在地
派出所名称
( 从 中 学 填 起 )
个 人 简 历
主 要 社 会 关 系
考 生 家 庭 成 员 及
姓 名
关系
工作单或户籍所在地
职务
政治
面貌






1、本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因违法犯罪正在被政法机关侦察、控制、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情况;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公安机关出具录用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审批表A3幅面正反面套打模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公安机关出具录用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审批表A3幅面正反面套打模板
五、表内的年、月、日一律用公历。
六、此表由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XX省公安厅统一负责印制,任何单位不得随意翻印。
政审情况
考察人签名:年月日
用人单位意见
年月日(盖章)
县级人事部门意见
年月日(盖章)
地市公安机关意见
年月日(盖章)
地市人事部门意见
年月日(盖章)
省公安厅意见
年月日(盖章)
省人事部门意见
XX省
录用国家公务员(人民警察)审批表
单位
姓名
填表日期
XX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印制
XX省公安厅
填表说明
一、表中所列项目,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地认真填写。
二、填写时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端正、清楚,不得涂改。
三、表内项目本人没有的,可写“无”。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半身免冠彩照。
年月日(盖章)
备注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考察表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派出所政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人社局政审意见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居(村)委会、派出所政审意见必须填写并加盖公章。
3、本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因违法犯罪正在被政法机关侦察、控制,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情况;
4、本人是否有散布损害国家声誉言论,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
5、、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旁系血亲中是否有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政审部门认为需做说明的其他政审事项。
居(村)委会政审意见
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政审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曾用名
民族
学历
专业
招录单位及职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家庭详细住址
现户^
派出所名称
(从中学填起)个人简历
考主生要家社庭会成关员系及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
职务
政治面貌
政审内容
1、本人现实表现,是否有道德败坏,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
2、本人是否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或参与迷信、赌博、吸毒等活动、参加法轮功等非法组织;

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9、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10、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1、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派出所审查意见
(派出所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注:派出所审查意见必须填写有无以上情况并加盖派出所公章
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
年月政治面貌籍贯来自毕业院校及专业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学历
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名称
个人简历
(从中学填起):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姓名
关系
工作单位
职务
政治面貌
考察政审项目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曾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和强制隔离戒毒的;
7、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曾被开除公职或辞退解聘的;

2022报考公安院校政审表样表湖北

2022报考公安院校政审表样表湖北
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
□ 有 □ 无
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 有 □ 无
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考 生 表 现 情 况
泄露国家秘密,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
□ 有 □ 无
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
□ 有 □ 无
组织、参加反对中国共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网络论坛、群组、直播等活动。
□ 有 □ 无
编造、制作、发表、出版、传播反对中国共产党、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或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害信息,或者参加国家禁止的政治性组织等。
证明人
出国(境)情况
起止时间
所到国家或者地区
出国(境)证件类型及编号
事 由
受处分或者违法犯罪情况
受处理时间
所受处理种类及因
作出处理单位
家庭成员情况
称 谓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及国境
外居留情况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要社会关系情况
称 谓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注:家庭成员指被考察人员的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未婚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其已婚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有 □ 无
曾被开除共青团团籍,或者受过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党纪处分,或者团纪、党纪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
□ 有 □ 无
曾受到开除学籍处分。
□ 有 □ 无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

第三条笔试、面试、体检、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均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省级公安机关商省级录用主管机关,以计划录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考核和政审。

不足部分,按照综合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第四条考核和政审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回避的关系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情况等。

第五条考核和政审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省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六条考核和政审工作应当遵循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组织考核与被考核人意见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客观、全面、公正。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成立若干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和政审工作。

每个工作小组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其成员从公安机关内部产生。

第八条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中共党员;(二)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悉公安工作,具有3年以上公安工作经验;(三)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心理健康,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第九条考核和政审工作人员与被考核和政审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考核和政审的主要方法:(一)向考核和政审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学校的保卫部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居(村)委会了解情况;(二)向考核和政审对象的主要直系亲属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人事部门和村(居)委会、村(居)民代表、派出所了解情况;(三)对其他有关人员个别访问;(四)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五)公示被考核和政审对象的名单。

第十一条考核和政审工作结束后,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应当写出署名的书面考核和政审报告,提出考核和政审意见。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工作,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关于地方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实行省级统一招考的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

第三条笔试、面试、体检、体能、心理素质测评均合格的人员,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由省级公安机关商省级录用主管机关,以计划录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考核和政审。

不足部分,按照综合总成绩顺序依次递补。

第四条考核和政审的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缺点和不足、回避的关系以及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情况等。

第五条考核和政审工作由省级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按照省级公安机关的要求组织实施。

第六条考核和政审工作应当遵循领导评价与群众评价相结合、组织考核与被考核人意见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客观、全面、公正。

第七条公安机关应当成立若干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具体实施考核和政审工作。

每个工作小组一般由2人以上组成,其成员从公安机关内部产生。

第八条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中共党员;(二)了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熟悉公安工作,具有3年以上公安工作经验;(三)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心理健康,公道正派,责任心强。

第九条考核和政审工作人员与被考核和政审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条考核和政审的主要方法:(一)向考核和政审对象本人及所在单位、学校的保卫部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派出所、居(村)委会了解情况;(二)向考核和政审对象的主要直系亲属所在单位领导、同事、人事部门和村(居)委会、村(居)民代表、派出所了解情况;(三)对其他有关人员个别访问;(四)查阅本人档案及有关资料;(五)公示被考核和政审对象的名单。

第十一条考核和政审工作结束后,考核和政审工作小组应当写出署名的书面考核和政审报告,提出考核和政审意见。

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政审表

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政审表

政 审 结 论
材料提供人签名: 材料提供单位(盖章) 二 年


备注
如有其他需要说的情况,请在备注栏里说明。
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政审表姓名政治面貌序号1234567性别学历调查内容年龄调查结果是否受过纪律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治安处罚
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考生现实表现情况政审表
姓 名 政治面貌 序 号 1 2 3 4 5 6 7受过纪律处分或受到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 教、治安处罚; 是否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 是否曾被辞退 是否在思想品德、纪律作风、法制观念等方面有不适合 从事公安工作的问题。 是否参加非法宗教组织或法轮功等邪教组织 家族是否有精神病史 是否有其他不适宜从事公安工作的情况

公安学院招生政审表

公安学院招生政审表

公安学院招生政审表一、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
籍贯:
政治面貌:
宗教:
婚姻状况:
二、教育背景
最高学历:
毕业院校:
专业:
就读时间:
三、身体健康状况
请根据以下情况选择对应选项:
1. 身高:___cm
2. 体重:___kg
3. 是否有残疾:[ ] 是 [ ] 否
4. 残疾类型:___
四、家庭背景
父亲姓名:
父亲职业:
母亲姓名:
母亲职业:
是否有兄弟姐妹:[ ] 是 [ ] 否五、社会关系情况
取得的社会荣誉:
是否参加过社会组织:[ ] 是 [ ] 否
社会组织名称:
六、政审调查
请如实回答以下问题:
1. 您是否曾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处罚:[ ] 是 [ ] 否
2. 是否有犯罪记录:[ ] 是 [ ] 否
3. 是否参与过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 ] 是 [ ] 否
4. 是否具有不良社会影响:[ ] 是 [ ] 否
七、电子照片及签名
请在此处上传您的电子照片,并在下方签名确认以上信息属实。

---
以上是公安学院招生政审表,请如实填写。

如有不实之处,将
可能影响您的入学资格。

谢谢您的配合!
(签名:)。

政审简易攻略

政审简易攻略

政审简单攻略市外的,应该在余主任办公室交待清楚了。

现在我说一下市内的考生政审,一、先填《公招民警考生信息表(考生自填)》该表手填,把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配偶的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填上去。

去逝了的也要填,(在住址和工作单位栏填于**年**月因**去逝。

)另:如果父和母两边的兄弟姐妹较多,可以父和母一边各填两人。

该表亲属栏有十二行,尽量不要填超过十二人。

“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是否有在国外、境外的”这栏如实填写,如果没得就填“无”。

二、根据上表所填的亲属,每个亲属填一张《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考生亲属现实表现政审表》(去逝的不填),该表手填,然后持该表到亲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审,考生的《公安机关招录人民警察考生现实表现政审表》该表手填,在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审。

三、应届毕业生多一张《在校期间审查表》,该表手填。

四、《档案审查表》该表手填,每个人都要填,如果档案在自己手里同志,到时正式政审时带到公安局来,由工作人员对档案进行审查。

档案放在单位和托管机构的由单位和档案保管机关审查盖章。

五、接下来有两个表:《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审批表》这个要电子版和纸质件2份A3双面打印,该表不用手填。

《重庆市人民警察录用考察表》这个表纸质两份A4双面打印,该表可不用手写但签名处必须用手写签名。

六、开县内的《重庆市人民警察录用考察表》后面,在“考察组意见”栏,由派出所填写“建议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由两名民警手写签字。

在“考察结论”栏,由派出所填写“同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该栏盖派出所公章,注意是两份双面打印的表。

七、如果是市内其他区县的,考生可以向考生所在派出所提出上一点(即第六项)要求,若该派出所不同意,考察组意见栏和考察结论栏可空起不填。

八、不懂的电话联系。

文件全在共享里。

请大家熟读《考生提供资料要求》九、友情提醒,资格复审时有资料不全者,并承诺要提供资料的考生,这次一定要把相关资料补齐。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

浙江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察和政审工作,根据人民警察法、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省各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考察和政审工作。

第三条考察和政审对象是指按公务员(人民警察)招考公告规定比例确定的考试入围、体检合格人员。

第四条县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和上级公安机关指导、监督、协调录用人民警察的考察和政审工作,招录的公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

第五条在实施考察和政审工作时,公安机关应当成立考察和政审组,每个组由2名以上责任心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民警组成。

第六条考察和政审组成员与考察和政审对象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或其他执行公务需要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第七条对于确需到国(境)外进行考察和政审的,可以委托我国驻外使、领馆和外交部驻港、澳特派员公署实施。

第八条考察和政审的内容主要包括考察和政审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和录用资格条件、应回避的情形以及配偶、直系亲属、近亲属的情况等。

第九条考察和政审期一般为60天,自公布考察和政审对象名单之日起计算。

考察和政审结论为合格或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应在考察和政审期内作出。

第十条考察和政审中查实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一)曾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二)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三)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少年管教、劳动教养或近两年内受到司法拘留的;(四)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五)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六)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被单位开除、辞退或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或因主观原因违反规章制度在高校、工作单位受过警告以上处分的,或近两年内在事业单位工作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七)曾参与赌博、邪教、色情、吸毒、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违纪活动,被有关部门认定的;(八)曾参加过带有黑社会性质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被有关部门认定的;(九)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曾被判处死刑或因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的,或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十)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因严重政治错误或犯罪嫌疑正被政法机关侦查、控制的,或有邪教组织的骨干分子且顽固不化、继续坚持错误立场的;(十一)配偶、直系亲属和近亲属中有在国(境)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或为国(境)外人员在考察期满后30天内政治背景仍无法查清的;(十二)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十三)有其他不宜录用为人民警察情形的。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

附件3
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生政治考察表
1、经历从小学起填报。

2、家庭成员指父母(监护人、直接抚养人,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养父母、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未婚兄弟姐妹(包括有共同生活经历的同父异母或同母异父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抚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主要社会关系指祖父母、外祖父母、已婚兄弟姐妹,请勿漏填、误填。

若为在读、未就业或已故人员,请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填报就读学校、家庭住址或亡故情况。

3、若有相关证明材料,请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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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公安机关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考察表
录用单位: 姓名 籍贯 报考
职位 学历 毕业证书编号 原工作单位 及职务 学位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性别 政治 面貌 民族 出生 年月 参加工 作时间 职位 代码
照片 (1寸)
学习 工作 简历姓名Fra bibliotek性别 年龄
与考察对 政治面貌 象关系
工作单位及职务
是否存在影响考察 对象录用的问题
考察对 象直系 亲属及 重要旁 系血亲 情况
考 察 形 式 和 过 程
考 察 鉴 定 评 语
考 察 组 意 见 考 察 结 论 备 注
签名:



公务员主管部门 (盖章) 年 月 日
公安机关 (盖章) 年 月

注:“学习工作经历”一般从小学开始填写;“考察组意见”一般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职位招录 要求作出综合评价,并提出考察合格或不合格的建议;“考察结论”一般应为“考察合格”或“ 考察不合格”,由相关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共同作出并加盖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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