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计算----有关劳动者在加班情况下工资的计算(包括带薪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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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的标准工时制度 (2)

二、关于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规定 (2)

A、延长工作时间的上下限限制 (2)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规定 (2)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规定→不受N41的限制 (3)

三、劳动者获得工资(含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 (3)

➢ 何为正常劳动? (3)

➢ 何为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3)

四、一般加班费的计算:时薪 (4)

(一)法定节假日:11天 (4)

(二)制度计薪日和制度工作日的区别 (4)

五、带薪年假加班费的计算:日薪的三倍 (4)

(一)年休假应休未休、要休不休的计算方式 (4)

(二)劳动者进入新的用人单位未休原用人单位的带薪年假的计算 (5)

【案例】 (5)

(三)试用期劳动者主张带薪年假的实务操作分析: (5)

【案例】 (6)

【案例】 (7)

劳动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时薪)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85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原劳动部《对《工资支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补充规定》(1995年5月12日,劳部发[1995]226号):(日薪)…安排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应另外支付给劳动者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或日工资标准300%的工资。

结论:在法定节假日加班劳动者,最终到手的应是4倍工资(1倍应得不扣+3倍额外补偿)

一、我国的标准工时制度

每日8小时:每周40小时;每周至少休1日(连续24小时)→朝九晚六

二、关于延长工作时间(加班)的规定

A、延长工作时间的上下限限制

(一)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规定

《劳动法》第41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延长工作时间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1)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

2)经与工会协商并征得工会同意;

3)经与劳动者协商。

2、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法定时数

1)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

2)因特殊原因需要,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超过36小时

(二)延长工作时间的特殊规定→不受N41的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3、必须利用法定节日或公休日的停产期间进行设备检修、保养的。

4、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完成国家紧急任务或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紧急任务,以及商业、供销企业在旺季完成收购、运输、加工农副产品紧急任务的。

5、为完成国防紧急任务,或者完成上级在国家计划外安排的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者获得工资(含最低工资标准)的前提

1)法定工作时间或合同约定工作时间内;

2)提供了正常劳动,履行了劳动义务

➢何为正常劳动?

1)法定或者约定工作时间提供劳动

2)虽未提供劳动,但依法视为提供正常劳动的期间

《劳动法》第51条: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

《最低工资规定》第3条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注意: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的产前检查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何为参加社会活动期间?

1、依法行使选举权或被选举权;

2、当选代表出席乡(镇)、区以上政府、党派、工会、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组织召开的会议;

3、出任人民法庭证明人;

4、出席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大会;

5、《工会法》规定的不脱产工会基层委员会委员因工作活动占用的生产或工作时间:

6、其它依法参加的社会活动。

➢不可归因于劳动者的原因不能提供正常的劳动,劳动者未再就业的仍然需要续付工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生活保障金为标准(非合同约定、非正常标准),但是劳动者可以行使单方解除权并要求经济补偿金

四、一般加班费的计算:时薪

对劳动法第44条的理解:

1.休息日安排加班,只有在不能安排补休的情况下才支付加班报酬;2倍包含了工资

2.法定节假日安排工作的,不论是否安排补休,都要按规定支付加班报酬;3倍不包含工资

(一)法定节假日:11天

新年:元旦1天1月1日

春节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清明节1天农历端午当日

劳动节1天5月1日

端午节1天农历端午当天

中秋节1天农历端午当天

国庆节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制度计薪日和制度工作日的区别

制度计薪日(每月21.75),是计算薪酬的有效天数,计算加班、未休年假期间的工资报酬用。制度工作日(每月20.83),计算劳动者实际工作天数。与工资计算不发生关系,作为考勤之用。

年计薪日:365-104(每周2天双休)=261天;平均每月的制度计薪日就是21.75天。

年工作日:365-104(每周2天双休,共52个周末)-11(国家法定节假日)=250天;平均每月的制度工作日为20.83天。

《劳动法》第51条规定:法定休假日及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因此,折算日工资、小时工资时不剔除国家规定的11天法定节假日

五、带薪年假加班费的计算:日薪的三倍

(一)年休假应休未休、要休不休的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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