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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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2019人社部发布五类休假标准

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2019人社部发布五类休假标准

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2019人社部发布五类休假标准我国法定年节假日等休假相关标准,2019人社部发布五类休假标准休息休假时间是劳动者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在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任职期间内,不必从事生产和工作而自行支配的时间。

1.休息日标准。

休息日又称公休假日,是劳动者满一个工作周后的休息时间。

劳动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随着《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的决定》(国务院令第174号)的施行,我国职工的休息时间标准成为工作5天、休息2天。

该决定同时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国家规定的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2.法定年节假日标准。

法定年节假日是由国家法律、法规统一规定的用以开展纪念、庆祝活动的休息时间,也是劳动者休息时间的一种。

建国后,我国法定年节假日为7天。

1999年法定年节假日增至10天。

2007年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第513号)将清明、端午、中秋和除夕设为法定节假日,将我国传统节日设定为法定节假日,有利于弘扬和传承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提升中国文化在国际上的影响,提高全世界华人的文化凝聚力。

我国现行法定年节假日标准为11天。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新年,放假1天(1月1日);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由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各该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最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最新】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最新】2019年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仍是2019年颁布,2019年正式执行的。

如果条例有变动,小编将第一时间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19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 ;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19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19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19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19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事业单位职工休假制度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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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事业单位职工休假制度条例全文2020年事业单位职工休假制度条例全文休假是每个员工应有的权利,下面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9年事业单位职工休假制度条例全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19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19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19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19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19-深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推荐word版 (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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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深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带薪年休假,是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一定时间的带薪年假。

以下是201X年深圳市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带薪年休实施细则详细解读。

欢迎大家了解详情!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于201X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X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文为您提供有关深圳市201X年年假条例全文和权威解读详尽内容,帮助您更快掌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办法。

深圳书记、市长等10多人带头带薪休假响应国务院的规定,深圳市领导上周开启休假模式。

据不完全统计,市委员会书记马兴瑞、市长许勤等10多位市领导休假,时间1到5天不等。

在公众印象中,市领导少有休假的时候,而基层公务员往往会因为“领导都不休假,你还敢休”、“大家都没休、你怎么好意思休”等理由就更难享受带薪假期了。

据了解,相对于其他城市政府部门,深圳的公务人员编制更“精干”,一个人的工作量大概是内地公务员的1.5倍-3倍。

公务员群体中有“休假三大难”:公安城管等执法部门、基层执法队,甚至男公务员也声称申请休假更难,因为“事情太多,都不好意思休”。

不少公务员接受采访时称落实休假政策先得解决一些部门人员编制紧张的问题。

深圳大学管理学院教授马敬仁则建议公共部门实施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措施,在保证公务员的休息同时,也避免因有人休假而导致缺岗乃至影响公共服务。

落实带薪休假:十多位市领导先响应最近国务院关于休假的规定引人关注,国务院办公厅还印发《意见》,明确提出:各级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

还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可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这使得公务员带薪休假,及领导带薪休假这一热点话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模板一:正式风格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规范职工带薪年休假行为,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与义务第二条职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有权享受带薪年休假。

具体带薪年休假天数由企事业单位根据职工工作年限和业绩进行核定,并在劳动合同中明确。

第三条职工应当提前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带薪年休假的时间,用人单位应当尽量满足职工的合理需求。

第三章带薪年休假的计算与支付第四条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工资标准应不低于其正常工资的基本工资部分,并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

第五条职工的带薪年休假不得以工资方式代替,企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工资计算标准支付。

第四章带薪年休假的申请与批准第六条职工应当提前向用人单位提交带薪年休假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合理范围内予以批准。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申请和批准情况,制定合理的带薪年休假计划,确保企事业单位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带薪年休假的保障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确保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权益。

第九条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或阻碍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违反本条例的,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理。

附件:1. 带薪年休假申请表2. 带薪年休假计算方法说明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基本的劳动法律。

2. 职工工作年限:指职工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的连续年限。

3. 业绩:指职工在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贡献。

4. 用人单位:指雇佣劳动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

模板二:简洁风格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第一章总则1. 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职工权益,规范带薪年休假行为,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带薪年休假的权利与义务1. 连续工作满一年后,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权利。

公司休假通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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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休假通知怎么写公司各部门:为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和公司《关于加强员工考勤管理的通知》,经研究,现将我公司2019年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休假的有关规定1、职工工作年限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集中安排。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⑴请事假累计20天及以上的。

⑵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44个工作日)以上的;⑶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66个工作日)以上的;⑷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88个工作日)以上的;⑸员工发生旷勤累计超过10天的;⑹因个人原因脱产学习累计天数超过其年休假天数的;⑺被停职审查或受限制人身自由15天以上的行政、刑事处罚的。

⑻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年度的年休假。

二、时间安排各部门在岗人员休假时间,原则上安排在7月至8月期间休完。

三、有关要求1、各部门人员,须在保证完成工作任务基础上,由部门负责人安排轮流休假。

职工休假期间,各部门要安排人员接替休假人员的工作,保证工作的连续性。

2、凡外出休假人员一定要注意安全,保持通讯联络畅通,有情况及时报告,严防各类事故发生,注意防盗、防暑等,特别是不要到汛期和地质灾害多发地旅游,自驾车旅行要注意道路交通安全,确保度过一个平安愉快的假期。

3、请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于7月14日下午下班前将休假名单报综合部。

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部二○一四年七月十一日公司休假通知怎么写 [篇2]江苏中云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在新的一年里为了更加正规化、人性化,现就公司正常休假做如下安排:管理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周日休息一天,另外国假15天。

广西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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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还在找广西省的带薪年休假的条例吗,以下我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广西省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忙到大家!为仔细贯彻落实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和人事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事部令第9号),做好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的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第一条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从达到规定工作年限下月起享受相应的年休假待遇。

工作人员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19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19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二条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以及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和男方护理假、民族节日等假期,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三条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19年,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19年不满20年,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工作人员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内又出现上述第(二)、(三)、(四)、(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的年休假。

第四条依法应享受寒暑假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未休寒暑假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其休年休假;因工作需要休寒暑假天数少于年休假天数的,所在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其年休假天数。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工作人员都应安排休年休假,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年休假的,应当征求工作人员本人的意见,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不安排工作人员年休假审批表》,严格进行审批。

第六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未休年休假的,所在单位应根据工作人员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对其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2018-2019-最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实用word文档 (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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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最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带薪休年假是大家都很关注的话题,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最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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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19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14号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19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
二○xx年十二月十四日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劳动法年假规定--年假计算方法:
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劳动法年假规定--工资计算:
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离职时年假工资怎么算
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劳动法年假规定——休年假条件:
根据国务院公布并于2019年1月1日实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2019年9月28日制定公布的《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休年假的前提条件如
下:
主体: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

时间: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职工累积工作满一年即可以享受年假,并且休假期间工资照常发放。

如果单位对年假有异议,不允许休年假,职工可以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单位给予年假。

劳动法年假规定休年假是工作累计满一年职工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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