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营业款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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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店面营业款的管理规定

关于店面营业款的管理规定

关于店面营业款的管理规定受控文件文件编号:TMWY-CWB-02 第一条为加强门店营业款的管理,保证营业款安全地收取和存入银行,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营业款是指门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收取的款项,包括现金款、银联卡刷卡款和代金券等。

第三条营业款必须全额、按时按不同分类存入公司指定的帐户和保险柜。

第四条营业款的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由执行人员和监督管理人员承担。

执行人员为收款员,监督管理人员主要为店长,以上人员对营业款的全额收取及安全地存入银行及保险柜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截留、调换、挪用以及擅自使用营业款,不得将营业款用于任何用途支出,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金额,否则,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违纪处罚,甚至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对公银行帐户以公司名义开设;营业款专户由公司总部财务部指定或授权店面收银员以店面营业执照名义在开户行开设,卡由总公司财务部出纳管理,店面按照公司财务部提供的帐号存入营业款。

第七条保险柜的管理1、每个门店均配置一个保险柜,用来保管该店的存款帐号、现金营业款、销售定金、公章、营业款核对单等财务重要资料,其他非重要资料不得放入保险柜内。

2、保险柜须双人双锁,每次打开保险柜门,必须由店长及收银员两人在场。

钥匙分别由当班店长及收银员保管,其余备用钥匙用信封封好,并由店长在信封口上签名,交店长保管。

第八条当日营业款必须当天存入银行,当日结账后营业款须包装好先锁进保险柜连同第二天结帐前的营业款一同存入银行。

门店的现款销售营业款在收银台滞留时间不得超过24 小时。

节假日在自动存款机存整余零,遇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但要求及时申报公司财务部。

第九条存款人员须在外出存款后一个小时内回店,如超过一个小时未回店交存款回执的,店长或接替店长的管理人员必须按时跟踪,如情况异常须马上向公司财务部汇报。

第十条门店必须设置固定的收款员和后备收款员。

收款员休假时由后备收款员或店长代替。

门店营业现金管理制度范本

门店营业现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店营业现金管理,确保现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店所有营业活动中的现金收支、保管、盘点等工作。

第三条门店营业现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现金收支合法合规;(二)安全可靠:加强现金安全管理,确保现金安全;(三)责任明确:明确现金管理责任,落实岗位职责;(四)及时准确:及时反映现金收支情况,确保数据准确。

第二章现金收支管理第四条门店现金收入范围:(一)顾客购买商品、服务的现金支付;(二)退款、退货等情况的现金退还;(三)其他合法现金收入。

第五条门店现金支出范围:(一)支付供应商、员工的现金;(二)小额零星开支;(三)其他合法现金支出。

第六条门店现金收支流程:(一)收取现金时,需使用验钞机进行清点,确认无误后填写现金收据,并将现金放入保险柜;(二)支付现金时,须严格按照付款流程进行操作,取得相应凭证后支付;(三)不得使用现金支付分公司各项费用,如水电费、费用报销等。

第三章现金保管管理第七条门店现金保管职责:(一)出纳员负责门店现金的日常保管工作;(二)财务负责人负责监督现金保管工作。

第八条门店现金保管要求:(一)现金应存放在保险柜内,保险柜钥匙由出纳员专人保管;(二)保险柜内不得存放个人物品;(三)每日下班前,出纳员应清点现金,确保现金与账目相符,并将现金存入保险柜;(四)遇特殊情况需调取现金时,须有财务负责人签字同意。

第四章现金盘点管理第九条门店现金盘点职责:(一)出纳员负责每日现金盘点工作;(二)财务负责人负责监督现金盘点工作。

第十条门店现金盘点要求:(一)每日盘点时,出纳员应清点现金,确保现金与账目相符;(二)每月末,门店应进行现金盘点,盘点时必须有两名同事同时在场(其中一名必须为店长),盘点完毕后签字确认;(三)如发现现金短缺或盈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按规定处理。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门店存营业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店存营业款管理原则1. 严格执行现金收支制度,确保门店存营业款的安全与合规。

2. 实行定期盘存制度,确保门店存营业款的账实相符。

3. 加强门店存营业款的监督,防止侵占、挪用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门店存营业款管理规定1. 收款(1)门店员工在收取顾客现金付款时,应认真核对金额,确保准确无误。

(2)收款人员应立即将收取的现金上交给店长或指定的财务人员进行妥善保管。

(3)收款人员不得私自留存、挪用、借出门店存营业款。

2. 付款(1)门店在支付各项费用时,应严格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2)支付现金时,需经店长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批准,并做好相关记录。

(3)门店应定期将支付的现金支出汇总,报送给公司财务部门。

3. 存营业款保管(1)门店应设立专门的存放营业款的保险柜或保险箱,并由专人负责保管。

(2)店长或指定的财务人员应每日将收到的现金存入保险柜或保险箱,并做好存款记录。

(3)存营业款保险柜或保险箱的钥匙,应由店长或以上级别管理人员保管,并定期更换密码。

4. 盘存(1)门店应定期进行盘存,确保存营业款的账实相符。

(2)盘存由店长或指定财务人员组织,参与人员应签字确认盘存结果。

(3)盘存记录应详细记载存营业款的金额、币种、存放地点等信息。

第四条违规处理1. 门店员工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降职、解除劳动合同等。

2. 门店存营业款发生丢失、短款等情况,应立即上报公司财务部门,并积极配合公司进行调查。

3. 对于涉及门店存营业款的违法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条附则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3.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门店存营业款是门店运营的重要资金,门店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确保门店存营业款的安全与合规。

营业款管理制度

营业款管理制度

营业款管理制度1. 营业款一定要当天结清啊,这就好比你每天要记得吃饭一样重要!你想想,如果你今天的饭拖到明天吃,那还能好受吗?就像营业款不及时结清,后面的麻烦可就大啦!比如我们店里,每天下班前都得把营业款整得清清楚楚。

2. 营业款的收取要仔细认真呀,可不能马马虎虎!这就像你挑礼物给重要的人,不得精心挑选吗?有一次小李收钱的时候就粗心了,结果差点出大乱子,还好及时发现了。

3. 对营业款的保管得重视起来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好比你珍贵的东西会好好放起来一样。

我们必须找个安全的地方存放营业款,不能有丝毫马虎。

4. 营业款的记录要准确无误哦,这就和你记日记一样,得真实详细!有次小张记录错了,那可把大家急坏了,到处核对才找到问题。

5. 营业款的交接要清楚明白呀,可别稀里糊涂的!这就好像接力比赛中交接棒一样,得稳稳当当的。

我们每次交接都得反复确认。

6. 营业款的使用要有规划呀,不能乱花!就像你计划自己的零花钱怎么用一样。

咱得把营业款用在刀刃上,让它发挥最大的作用。

7. 营业款管理制度得严格执行啊,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就好比开车要遵守交通规则一样。

要是都不遵守,那不就乱套了吗?8. 营业款的账目要清晰透明呀,大家都能看得明白!就像窗户擦得干干净净,一眼就能望出去。

有一回账目有点乱,大家都很担心呢。

9. 要时常检查营业款管理有没有问题呀,这就像你定期检查身体一样重要!我们得确保一切都正常,不能有漏洞。

10. 每个人都要对营业款管理负责呀,这可不是一个人的事!这就像一艘船,大家都得齐心协力让它顺利航行。

我们都得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对待营业款管理。

我的观点结论:营业款管理制度非常重要,需要我们每个人认真对待和严格执行,这样才能保证店铺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门店营业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门店的日常营业款存放管理工作。

第二条存放规定1. 门店收银员每日对当班的实际销售金额与应收现金核准无误后进行交接,将当班实收现金全额按时存入公司指定的帐户。

2. 每日存款人员应是门店指定的专职负责存款人或店长或店长指派人员。

3. 存款银行必须是距离门店最近的银行。

4. 存款后离开柜台前应仔细核准银行打印的现金交款单与实存金额是否相符。

5. 存款单应由专人妥善保管,尤其是银行打印金额部分不得撕毁。

6. 门店如遇到特殊情况,不能存款者,必须当日及时向财务部出纳说明。

第三条交接规定1. 收银员与存款员在每日营业结束后进行现金交接,双方需在《现金交接记录本》上签字确认。

2. 交接时,收银员应向存款员提供当班的实际销售金额与现金收入报表。

3. 存款员应核对收银员提供的报表,确认无误后,将现金存入银行。

4. 存款员应在《现金交接记录本》上记录存款时间、金额等信息,并由收银员签字确认。

第五条监督与检查1. 门店经理应定期对营业款存放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门店的营业款存放情况进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 门店员工应相互监督,发现存放营业款方面的违规行为,应及时报告门店经理或财务部门。

第六条违规处理1. 违反本规定的门店员工,公司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警告、罚款、降职、辞退等处理。

2. 涉及违法的,公司将依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七条附则1.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3. 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定进行修改和完善。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续)第八条培训与宣传1. 门店经理应对员工进行营业款存放管理的培训,确保每位员工熟悉并遵守本规定。

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门店经理进行营业款存放管理的培训,提高门店经理的管理水平。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
《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了规范门店存放营业款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门店应当根据实际销售情况确定营业款的金额,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三条门店应当在每天营业结束后,将当日所得营业款清点后封存,并记录在营业款清点表中。

第四条门店应当制定严格的存款程序,包括清点、封存、交接等步骤,并由相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

第五条门店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对存款程序进行定期检查,确保程序的执行情况。

第六条门店应当对负责存放营业款的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存款程序并严格执行规定。

第七条门店应当严格禁止擅自挪用营业款或用于个人目的,一经发现,将从严处理。

第八条门店应当每月对存款情况进行汇总,形成存款台账,作为参考依据。

第九条门店应当定期进行资金盘点,检查存款情况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第十条门店应当建立完善的报警机制,一旦发现存款异常情况,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采取措施处理。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门店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并不得违反规定。

以上为《门店存营业款规章制度范本》,希望门店能够严格遵守并执行,确保营业款的安全管理。

门店营业款及备用金管理规定X(O)

门店营业款及备用金管理规定X(O)

门店营业款及备用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营业款收取、缴款及核对操作,确保门店营业款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营业款收缴是指:收银员当班收到的顾客购买商品的款项,到该款项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的全过程。

营业款核对是指:门店核对营业款与系统收入是否一致,财税中心门核对营业款是否及时存入银行,并与系统销售数据核对是否一致。

目前公司营业款的收款方式有:现金、医保刷卡、银联卡、车城通、会员卡返现、微信等。

各门店店长对营业款及备用金负全责。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连锁门店。

第二章保险柜管理第四条有保险柜的门店,店长负责掌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

因工作需要,可授权给班组相关人,店长负全责。

第五条公司财税中心不定期进行检查。

第三章营业款收缴管理第六条营业款收取与核对:(一)收银员当班工作结束后,整理营业款并按照规定填写“缴款单”(当班收银员将收到的现金认真清点,减去备用金数额后的余额,填写在收银缴款单中的现金栏里。

将收到的医保刷卡小票、银联刷卡小票、会员卡返现小票、退货小票等金额,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

缴款单填写内容:店名、上午/下午班次、存款日期、按收款方式在相应栏中分别填写实际金额(包括大小写金额)、收银员签名。

确认无误后将营业款连同“缴款单”,一起交给店长当面核对签收;(二)店长(或代班)核对营业款与系统销售记录是否一致,如有不符,退回收银员重新核对。

最后,计算出长短款并填写在缴款单中的长短款栏中;(三)店长(或代班)将营业现金按时存入银行,及时将存款回单粘贴在缴款单的后面,不得丢失或毁损;(四)收银员填写“缴款单”时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五)店长的系统账号和密码不得告诉其他人,店长离开后台电脑时要关闭管理系统。

密码要经常更换。

第七条营业款缴存:(一)店长(或代班)每天下午4:30分前将前一天晚班和当日上午班的营业款存入指定银行帐户。

存款后必须取得银行盖章的“现金缴款单”;(二)店长(或代班)存款时,必须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注意防抢、防盗。

便利店-关于门店营业款的管理规定

便利店-关于门店营业款的管理规定

关于门店营业款的管理规定一、目的:规范门店营业款的操作要求二、范围:万店通所有直营门店三、操作要求:1、门店的营业款投库:当门店钱箱营业款超过备用金时,100元的全部投库,50元的不能超过2张(不含2张);同时门店员工在投库时必须要另一名当班员工签名确认,且面对摄像头进行投库;2、门店的每天存款时间为:每天上午12:00前必须将前一天的营业款合并全部存入指定银行;3、门店存款的班次时段:深圳(A班:23:00—7:00、B班:7:00—15:00、C班:15:00—23:00)23:00—23:00三个班次、东莞:22:00—22:00 ;4、存款人的确定和保险柜钥匙交接的规定:存款人必须是门店的店长或助理店长(店长上班期间必须是店长存款,店长休息助理存款,没有助理的门店管理人员或店长回店存款);保险柜钥匙交接必须是店长和助理之间每班进行书面交接登记好时间并签名确认(见附表);同时管理人员当班期间必须将保险柜钥匙带在身上。

5、保险柜营业款交接:保险柜的营业款必须进行书面交接(见上表)6、营业款登记表按照规定执行:门店管理人员存完营业款后,将存款回执带回门店并在营业款存款登记表上登记,同时另一名当班员工根据缴款单和存款回执进行核对并签名确认;7、财务核对时间:必须在下午14:30前将门店的存款差异邮件知会门店和营运部,由营运部和门店当天内查明原因反馈给财务部。

8、门店长短款核对和确认:财务部每天下午14:30将前一天门店的长短款确认出来后发给营运;由营运和门店进行核对确认;门店每天的长短款差异不予调整(系统问题除外);每班短款在0.5元以下的门店免赔,超过的将由责任人全额赔偿(店长第二天必须要责任人在长短款登记本上签名确认);门店员工连续三天长短款分别在免赔额以上的,将停止收银并责令进行整改。

营业款的管理规定

营业款的管理规定

通知
为了加强公司的现金安全管理,确保各店资金的安全入库,特制定大麦面场各分公司的营业款管理流程及办法.请各店接到通知后严格执行此管理规定。

1、当天营业结束后对当天收款清点对账、发票、及做报表。

2、核对无误后将现金装入投款袋后封口。

3、投款袋上注明投款日期和投款金额,及收款人签字确认。

4、投款时必须由楼面经理或店长在投款记录中签字确认后再投款。

5、投款要填制投款记录本,每个班次延续填写并妥善保管。

6、收银员投款后一定要将投款袋确认投到保险柜底部。

防止被人拿
取。

切记!
7、严禁收银员将现金私自携带到店面以外的任何地方。

(出现任何资
金安全个人负全责)
8、各店保险柜钥匙保存出纳处。

9、出纳第二天对各个店营业款进行收取和存储。

各店面不允许留存
现金。

10、出纳必须在离各店较近银行存储各店营业款。

店收银员投款记录
店收银员投款记录。

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制度

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制度

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升资金利用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门店现金收付相关工作。

第三条门店现金营业款包括现金、支票、汇票、银行汇款等形式的款项。

第四条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分类统一、限额管理、专人管理。

第五条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应遵循政策法规,提高关键环节的责任意识,加强风险防范措施。

第六条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应加强内部控制,防范和识别各类风险。

第七条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应及时汇总、结账,确保账目准确无误。

第八条门店现金营业款管理应建立健全稽核机制,保证资金使用效率。

第二章现金款项的收付第九条门店接待现金款项时,应当核对金额、人员、日期等要素,填写收款凭证,并由收款人和出纳人签字。

第十条门店发放现金款项时,应当核对金额、人员、日期等要素,填写付款凭证,并由出纳人和受款人签字。

第十一条门店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现金款项,一律上缴给出纳人,由出纳人验收并登记。

第十二条门店接待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时,应当核对金额、日期、背书人、持票人等要素,填写收款凭证,并由收款人和出纳人签字。

第十三条门店发放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时,应当核对金额、日期、收款人等要素,填写付款凭证,并由出纳人和受款人签字。

第十四条应收票据经收款人确认已收回后,由出纳人予以注销。

第十五条门店接待银行汇款时,应当核对金额、日期、汇款人等要素,填写收款凭证,并由收款人和出纳人签字。

第十六条门店发放银行汇款时,应当核对金额、日期、受款人等要素,填写付款凭证,并由出纳人和受款人签字。

第十七条门店接待的现金、支票、汇票、银行汇款等款项应及时上缴给出纳人,出纳人应及时入账并登记。

第三章现金款项的保管与使用第十八条门店应当建立健全现金款项保管制度,明确保管人员,做好保管登记,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保证现金款项的安全。

第十九条现金款项应当放置在专用保险柜中,保险柜应定期检验,保证安全使用。

餐厅营业款管理制度

餐厅营业款管理制度

餐厅营业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餐厅营业款的管理,保障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餐厅运行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餐厅营业款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2. 提高餐厅管理效率,降低营业款管理成本。

3. 增强餐厅员工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感。

三、组织机构1. 设立财务部门,负责餐厅营业款的管理工作。

2. 指定专人负责营业款的收支记录和结算工作。

3. 在每次交接班时,由交接班人员进行对账,确保营业款的准确性。

四、收款流程1. 收银员应在收款前核对订单金额和菜品数量,确保准确无误。

2. 收银员应在每次交接班时核对营业款余额,并填写交接班记录。

3. 现金收款应直接交至出纳进行存放,不得私自保留或挪用。

4. 电子支付和刷卡支付的金额应在系统内进行记录,避免收款漏记。

五、支出流程1. 餐厅支出应由财务部门审批,遵循预算管理原则。

2. 支出应提供相关发票和凭证,并及时记录在账簿上。

3. 支出金额较大的支票支出需经过领导审批,并由财务部门审核支付。

六、营业款结算1. 每日营业结束后,财务部门应及时进行营业款结算,记录在营业款结算报表中。

2. 营业款结算报表应包含当日的收入、支出、盈余等信息,并保存备查。

3. 营业款结算报表需经管理层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

七、奖惩机制1. 对于营业款管理工作出色的员工,将按规定进行奖励,以激励员工的工作积极性。

2. 对于营业款管理工作不当的员工,将按规定进行处罚,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

八、违纪处理1. 对于私自挪用餐厅营业款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处理。

2. 对于虚报营业款数额的人员,将取消其奖励资格,并通报单位。

九、其他1. 餐厅营业款管理制度必须严格执行,不得私自更改或擅自调整。

2. 对于制度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协助解决。

以上为餐厅营业款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希望每一位员工都能严格遵守,做到营业款的安全管理,确保餐厅的正常运营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门店销售款管理办法

门店销售款管理办法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修改标记
修改处数
修改日期
制度
名称
门店销售款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
编号
执行部门
监督部门
考证部门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加强我企业各门店销售款的管理,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根据国家财经法规及本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企业财务本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我企业下属地区的各家门店。
第2章各级人员销售款管理职责
第3条地区企业经理负责本办法在本地区各门店的贯彻执行,特别加强各门店店长和营业人员的制度落实。对于违规操作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第6条收银主管负责审核发票与解款金额的一致性,发现欠款销售的立即汇报门店财务主管,门店财务主管(含账务处理人员)呈报地区企业财务经理。地区企业财务经理收到汇报后,应立即与企业总经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负责监督欠款的限期收回工作。
第7条地区企业经理及各门店店长不得干涉下属财务人员按财务规定执行的工作内容,地区企业财务部以及各门店财务组织的职能管理部门为企业的财务本部,地区企业经理、各门店店长以及其他人员不得指使下属财务人员进行违规操作。对于地区企权拒绝执行。
第19条地区企业总经理不加强企业财务制度执行或监控不严,对违规操作不及时做出处理的,由企业人事行政本部视情节严重给予行政处分或(及)经济处罚。
第5章附则
第20条本办法由企业财务本部负责制订、修订和解释。
第21条本办法报企业财务总监审批后即日起执行,原有管理规定如与本办法冲突的,以本办法为准。
编制日期
第16条若发生在企业准许范围外借支动用销售款、收银人员白条抵库的情况,销售款借支动用人和收银人员一律作除名处理。
第17条发生上述行为,若收银台账、门店财务主管隐瞒不报的,处以100元以上罚款;欠款造成企业损失的,一律作除名处理。

餐厅门店现金管理制度

餐厅门店现金管理制度

餐厅门店现金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本门店的现金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门店营业款、备用金、费用报销等各项现金业务。

三、管理规定(一)营业款的管理1.对所收到的营业款作认真核对和检查(收银单与实际金额、收银员签名)。

2.认真填写当班所收的实际营业额。

3.对本门店营业款的存缴负责。

4.每天的营业收入必须于次日上午11点以前向银行解款,其他时间如遇银行停业应及时通知门店财务人员。

5.为明确责任,缴款后必须在营业收缴情况表上签注姓名、时间。

6.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营业款的,分店应向总店财务部申请,同意后方可使用,不得擅自主张,从营业款中抵扣。

7.门店财务部及运营部将随时对营业款的存缴情况进行检查。

(二)备用金的使用及管理1.备用金主要用于运营中支付本餐厅零星支出,以及收银台找零备用。

不可作私人用途或转借他人。

2.备用金是实行定额管理的,要明确记录使用用途及支出情况。

3.定额数量应保持不变,不可挪作他用。

4.门店财务部及营运部将不定期对备用金的数额进行抽检。

(三)费用的报销程序1.餐厅的零星采购和零星费用开支按照财务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餐厅经理对所支出的原始票据(凭证)的真实性、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2.大宗和较稳定的材料款(如计划内的房租、购置设备和月结材料款等)应先送区域经理审核,财务部审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付款。

3.相关人员向餐厅出纳报销时,餐厅出纳应检查和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采购物品的真实性。

(2)是否有经手人签名、证明人签名、餐厅经理审查签名、区域经理审核签名、日期、用途、金额。

(3)是否有正规的发票。

(4)办公用品报销时需附原始发票。

(5)原材料在自行采购时,报销时需附经过验收的“进仓单”及原始发票。

(6)差旅费报销时需附“差旅费报销单”及有关的原始票据。

(7)市内交通费报销时需附“市内交通费报销单”及有关的原始票据。

(8)其他费用报销时需附有关原始票据。

(9)在检查完后方可签名、付款,并保管发票。

门店营业款管理制度范文

门店营业款管理制度范文

门店营业款管理制度范文门店营业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门店营业款的管理,保障门店资金的安全,提高门店资金管理的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门店营业款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二条门店营业款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确保门店营业款的安全和正确使用。

第三条门店营业款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实行门店收退一体化管理,做到收款及时、准确,退款及时、有据可查。

第四章门店营业款的收款管理第四条门店收款应按规定的收款方式和要求进行,严禁私自收取现金、克扣款项、收取无关费用等违规行为。

第五条接待员应具备良好的服务意识和业务知识,接待顾客时,应主动介绍门店的产品和服务,并向顾客提供准确的价格信息和交费方式。

第六条门店收款应采用统一的门店收款单进行,收取现金时,应及时向顾客发放正式的门店收款凭证,同时将现金按照票面金额分类、编号,放入专用的收款箱内。

第七条门店收款员在收款时,应当仔细核对顾客的身份信息,确保收款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对于大额收款,应当向顾客提供正式的发票,并将相关信息录入门店收款系统。

第八条门店收款员应按照门店的收款政策和要求进行收款,不得私自降低顾客的收款金额,不得放任短缺现象的发生。

第九条门店收款员应保管好门店的收款工具和凭证,严禁私自使用或让他人使用门店的收款工具和凭证。

第十条收款凭证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核对,在收款凭证上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包括顾客姓名、收款金额、收款方式等信息。

第五章门店营业款的退款管理第十一条门店退款应按照门店的退款政策和要求进行,准确记录顾客的退款信息,确保退款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门店退款应先核查门店系统中的账户余额,确保门店有足够的资金用于退款。

第十三条门店退款应采用统一的门店退款单进行,对顾客的退款信息进行记录,并在退款单上留存相关的身份证明和收款凭证。

第十四条门店退款应经过门店负责人的审批,审批人应核实相关的退款信息,确保退款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十五条门店退款应由退款员按照门店的退款政策和要求进行,准确计算退款金额,并及时将款项退回到顾客的账户中。

门店营业款管理办法

门店营业款管理办法

门店营业款管理制度1、目的:为更好的规范门店营业款管理流程、确定营业款的安全,规范门店相关人员对营业款操作的行为,细化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岗位的监督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门店3、定义:营业款是指门店收到顾客购买商品的款项,目前公司营业款的收款方式有:现金、银行卡。

4、营业款管理:4.1、未经财务部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挪用营业款。

4.2、营业款现金应当每日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门店,经财务部审批,可次日存入前一天的营业款。

4.3、门店人员交接班时,须清点备用金及营业款并核对系统。

店长负责门店日常的备用金、营业款、存储营业款等事项管理,出现问题由店长负责。

4.4、店员对营业款、备用金有监督责任,若出现不法行为,可直接向经理及财务部汇报。

4.5、长短款处理:如出现“短款”应由当班的营业员补齐;如出现“长款”应存入公司指定账户,门店月长款累计金额可抵减最近一期盘点的盘亏金额,该金额不可跨盘点期进行抵减。

5、备用金管理:5.1、门店的备用金做换零钱、日常物品报销使用。

5.2、备用金由店长负责,受经理监管。

6、单据管理:6.1、门店产生的银联卡消费交易单、营业款现金存款回执联,由门店自行保管,保管期限为一年。

6.2、上述单据装订成册,每月按时间顺序装订一册。

6.3、店长对门店所产生的各种财务单据的上交、建档、保管工作负责,如造成损毁、遗失等情况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店长调岗或离职时,此项工作须进行交接。

7、奖惩:7.1、门店出现了本办法4.4,反应情况真实有效,公司将给予50-200元奖励。

7.2、门店违反本法中4.2,店长及时补交营业款,罚款50元。

7.3、门店违反本法中4.3,店长补足营业款、备用金,并处罚款50—200元。

7.4、门店涉及本法中4.4,根据情况处罚责任人50—500元,情节严重者(涉及资金超过1000元)给予开除处分。

7.5、门店违反本法中6.1,如缺失部分提供有效凭证,按10元/张罚款。

门店营业款管理制度

门店营业款管理制度

门店营业款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门店营业款管理,保障门店财务安全,提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门店的营业款管理。

三、营业款的种类门店营业款包括现金、POS机刷卡收款等形式的实物货款和虚拟收款。

四、收款流程1. 门店负责人收款(1)门店负责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对门店销售情况和收款情况进行严格管理和监督。

(2)门店负责人应当对门店进行定期的销售和库存盘点,确保销售收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门店负责人应当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收款流程和制度进行操作,保证收款流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2. 收银员操作(1)门店设有专职收银员,负责收款工作。

(2)收银员应当熟练掌握收款系统的操作流程,并全面了解公司有关收款制度和规定。

(3)收银员应当在每日开店前和收铺后对收银台和收款系统进行核对和清点,确保银钱和系统账目的准确性。

(4)收银员应当仔细核对收款明细,确保与销售明细一致,确保收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POS机刷卡收款(1)门店应当确保POS机的正常使用和维护,操作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门店应当及时对POS机的刷卡记录进行核对和清点,确保刷卡收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收款管理1. 现金收款管理(1)门店收银台应当放置清晰可见的收款规定和制度,引导顾客合法、规范、真实消费。

(2)门店应当定期清点收银台的现金余额,确保银钱的完整性,并做好现金保管记录,及时上报到财务部门。

(3)门店应当及时将现金收款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2. POS机刷卡收款管理(1)门店应当及时清点和核对POS机的刷卡收款账目,确保收款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门店应当定期处理POS机刷卡记录,并向财务部门进行汇总上报。

五、收款记录1. 现金收款记录(1)门店应当建立健全的现金收款记录制度,包括每日收款明细、每日收款汇总等。

(2)门店应当对每笔现金收款进行明细记录,并由收银员和门店负责人进行签名确认。

营业现金收款及备用金管理制度(五篇)

营业现金收款及备用金管理制度(五篇)

营业现金收款及备用金管理制度一、实行店长负责制。

(一)店长负责备用金的领用和使用管理,并对公司负责。

(二)店长负责监督收银员收银、核实收银款项与电脑账是否吻合,负责交接班的管理和监督。

(三)店长负责门店现金缴存银行、与公司财务部出纳人员的对账工作。

(四)店长负责门店的所有资金安全,负责留存现金的保管,门店保险柜钥匙和密码的保管与使用。

(五)店长需协助公司财务部出纳人员不定期到店查验备用金情况。

二、备用金管理(一)备用金领用1、门店备用金限额元整(大写元整。

)。

门店开业前一天,以店长借款的方式到公司总部财务部借支。

首次零钱由总部财务部负责兑换,以后各店备用金的换零由店长自行负责,如遇节假日大促销备用金不足,店长可提前申请临时备用金,临时备用金需在促销结束后归还财务部。

2、店长需根据单班营业额大小分配给收银员作为收银备用金,并由收银员填写《备用金明细交接表》,签字确认后用于门店收银找零使用。

(二)备用金兑换门店备用金需进行兑换时,收银员不得私自兑换备用零钱,须由店长或店长授权人员进行兑换。

(三)备用金交接门店收银备用金实行定员定额制,收银员进行交接时,应扣除自己管理的备用金放至指定钱袋,并在《备用金明细交接表》上注明,签字确认。

(四)备用金使用范围门店备用金仅用于顾客找零时使用,不得挪用,不得用于门店其他开支或费用。

三、收银管理(一)基本工作要求1、收银人员上岗时严禁携带私人物品(私款)和私换钱币。

2、收银员在收银前应整理好收银工具,检查钱箱是否有遗漏钱币,核对备用金数额,然后输入密码,进入销售状况,打开钱箱,放入备用金。

3、收银人员在收银时不得离开收银台,当特殊情况需要离开收银台时,应退出收银系统账户,并请店长或店助予以代班。

4、收银员严禁将营业款带出收银台,不得随意打开钱箱查看数字和清点现金。

5、收银员要熟悉店内的特色服务和商品,了解商品信息和促销活动,主动进行二次推荐。

6、严格依照收银员基本服务用语规范,做好唱收唱付。

超市分店营业款管理制度

超市分店营业款管理制度

超市分店营业款管理制度一、收入核算为确保超市分店的营业收入能够准确核算,应采取以下措施:1. 每日营业结束后,收银员应将当天的收银机现金、刷卡交易记录以及优惠券、折扣等数据进行汇总,编制营业日报表。

2. 核对日报表中的数据与实际收到的现金是否一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3. 将日报表数据录入超市分店的管理系统,以便进行后续的账务处理和数据分析。

二、现金管理为确保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应采取以下措施:1. 收银员在收取现金时,应仔细辨识钞票的真伪,防止收到假币。

2. 超市分店应设置专门的保险箱,用于存放营业现金。

保险箱应加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3. 超市分店应定期对保险箱进行清点,确保现金数量与账务记录一致。

三、收银员职责为提高超市分店的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收银员应履行以下职责:1. 熟悉商品价格和收银流程,为顾客提供快速、准确的服务。

2. 注意观察和防范顾客携带的物品,防止商品被盗。

3. 负责收银台的卫生和设备维护,确保收银台整洁、有序。

4. 遵守超市分店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离岗、串岗。

5.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给管理人员。

四、防盗措施为防止商品被盗,超市分店应采取以下措施:1. 在超市出入口设置防盗门禁系统,对顾客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

2. 在超市内安装监控摄像头,对重点区域进行实时监控。

3. 收银员应注意观察顾客的购物行为,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报告给管理人员。

4. 定期对防盗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转。

五、账务核对为确保超市分店的账务准确无误,应采取以下措施:1. 每日营业结束后,收银员应将当天的账务数据进行核对,包括现金、刷卡交易记录、优惠券、折扣等数据。

2. 账务核对完成后,收银员应在日报表上签字确认,并交由管理人员审核。

3. 超市分店的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账务数据进行抽查和审计,确保账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门店营业款收缴与核对管理规定

门店营业款收缴与核对管理规定

门店营业款收缴及核对管理规定一、目的:为规范门店营业款收取、缴款及核对操作,确保门店营业款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广东地区在营门店。

三、定义:营业款收缴是指营业员当班收到的顾客购买营业款(自销商品\电信业务款\第三方平台销售商品款)到该款项存入公司银行账户或合作方帐户的全过程,营业款核对是指:门店核对营业款与系统收入是否一致,财务部门核对营业款是否及时存入银行,并与系统销售数据核对是否一致。

目前公司营业款的收银方式有:现金、支票、银行卡、代金劵等。

四、保险柜管理:门店会计负责掌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其他任何人不得掌管保险柜钥匙和密码,门店不定期对保险柜密码进行更换,人员更换时新接手人员必须立即更换保险柜密码。

第一部分现金收缴管理一、现金收取:1、营业员当班工作结束后,整理营业款并按照规定填写“销售缴款单”,填写内容:店名、早晚班、日期、按收款方式在实缴栏上分别填写实际缴款金额(包括大小写金额)、营业员签名。

确认无误后将营业款连同“销售缴款单”密封后,交门店会计当面核对签收。

2、门店会计(或代班)核对营业款与系统销售记录是否一致,如有不符,退回营业员重新核对.3、营业款收款核对完毕,由门店会计(或代班)将营业款按缴款营业员的密封原样放入保险柜,关闭保险柜门并确认一次;4、营业员填写“销售缴款单”时要求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二、现金缴存:1、门店会计(或代班)打开保险柜门,由门店(或代班)取出营业款,清点好准备存入银行的现钞;2、门店会计(或代班)按前一日未存营业款及当天早班收取的营业款大钞部分(面值100元)分开填写银行“现金缴款单”,并在款项来源栏写明“XX店XX 日营业款”;3、每天下午5:00时前(因特殊原因不能在此时间前存款的,报财务部门批准)由会计主管(或代班)将前一日未存营业款及当日白班的营业款大钞(面值100元)送存银行指定帐户,存款后必须取得银行盖章的“现金缴款单”;如因节假日半天营业款超过10万元的,每天必须存两次,其中上午11:30时前存前一天晚班营业款,下午5:00时前存当天白班营业款;4、门店会计(或代班)存款时,必须提前通知门店经理作好安全准备工作,并在一或二人的陪同下,到财务部门指定的附近银行存款,且存款金额必须等于各营业员“销售缴款单”上的实缴金额之和,存款过程中相关人员不得中途离开银行。

营业款管理制度

营业款管理制度

营业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门店营业款的管理,保证营业款安全地收取和存入银行,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营业款是指门店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收取的款项,包括现金款、银联卡刷卡款和医保卡刷卡款等。

第三条、营业款必须全部打印时空系统电脑销售小票;营业款必须全额、按时存入公司指定的帐户。

第四条、营业款的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岗位责任由执行人员和监督管理人员承担。

执行人员主要由收款员、防损员、班长、店长和值班员组成,监督管理人员主要由出纳、会计、财务主管、地区主管和总部资金管理员组成,以上人员对营业款的全额收取及安全地存入银行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第五条、任何人不得截留、调换、挪用以及擅自使用营业款,不得将营业款用于任何用途支出,严禁弄虚作假、虚报金额,否则,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违纪处罚,甚至移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账户管理:1、对公银行帐户以公司名义或门店名义开设;营业款专户由总部财务部指定或授权地区财务部门以出纳或地区主管名义在开户行开设,采用一卡一折:存折由地区出纳取款使用,卡交给分店班长作为存款使用(或只向分店提供存折账号),卡只准存不准取(门店无密码),存折只准取不准存。

门店必须按照公司财务部门指定的公户或专户存入营业款。

2、各地区须设置一名专职负责管理营业款的出纳,专职负责门店的账户管理、监督营业款收取和存款情况。

3、能开通网上银行业务的对公户及专户,都必须开通网银业务,由出纳负责办理和使用。

出纳的手机还需开通存款信息报数功能(即门店每次存款入银行时,手机都会自动收到存入款的信息)。

4、不能开通网上银行功能的门店,店长须监督存款人每天存款回店后,将存款回执传真给出纳,出纳须每天收取回执传真件,并每3天到银行打印存折一次,检查分店的现金营业款的存入情况。

地区财务部门主管或者地区主管必须对出纳的工作进行按时到位的监督和管理。

第七条、保险柜管理:1、地区主管必须给每个门店至少配置一个保险柜,用来保管该店的存款帐号、存款卡、现金营业款、屉底款、纸皮款、打扒款、长短款以及交接登记簿等重要资料,其他非重要资料不得放入保险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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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店营业款管理制度
1、目的:为更好的规范门店营业款管理流程、确定营业款的安全,规范门店相
关人员对营业款操作的行为,细化管理责任,充分发挥各岗位的监督职能,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公司所属各门店
3、定义:营业款是指门店收到顾客购买商品的款项,目前公司营业款的收款方
式有:现金、银行卡。

4、营业款管理:
4.1、未经财务部主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挪用营业款。

4.2、营业款现金应当每日存入公司指定账户。

对于有特殊情况的门店,经财务部审批,可次日存入前一天的营业款。

4.3、门店人员交接班时,须清点备用金及营业款并核对系统。

店长负责门店日常的备用金、营业款、存储营业款等事项管理,出现问题由店长负责。

4.4、店员对营业款、备用金有监督责任,若出现不法行为,可直接向经理及财务部汇报。

4.5、长短款处理:如出现“短款”应由当班的营业员补齐;如出现“长款”应存入公司指定账户,门店月长款累计金额可抵减最近一期盘点的盘亏金额,该金额不可跨盘点期进行抵减。

5、备用金管理:
5.1、门店的备用金做换零钱、日常物品报销使用。

5.2、备用金由店长负责,受经理监管。

6、单据管理:
6.1、门店产生的银联卡消费交易单、营业款现金存款回执联,由门店自行保管,保管期限为一年。

6.2、上述单据装订成册,每月按时间顺序装订一册。

6.3、店长对门店所产生的各种财务单据的上交、建档、保管工作负责,如造成损毁、遗失等情况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店长调岗或离职时,此项工作须进行交接。

7、奖惩:
7.1、门店出现了本办法4.4,反应情况真实有效,公司将给予50-200元奖励。

7.2、门店违反本法中4.2,店长及时补交营业款,罚款50元。

7.3、门店违反本法中4.3,店长补足营业款、备用金,并处罚款50—200元。

7.4、门店涉及本法中4.4,根据情况处罚责任人50—500元,情节严重者(涉及资金超过1000元)给予开除处分。

7.5、门店违反本法中6.1,如缺失部分提供有效凭证,按10元/张罚款。

如不能提供有效凭证,补交营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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