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站飞机航线维护工作规范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1.0 目的

本文叙述了新疆航过站飞机航线维修管理规定和维修工作程序。为新疆航过站飞机航线维修的管理提供依据和程序准则。

2.0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新疆航飞机维修基地。

3.0 职责

外场维修处负责组织实施过站飞机的航线维修,维修保障处负责组织实施过站飞机的航线维修协调。

4.0 管理程序

4.1过站飞机指飞机所有权不属于新疆航,并和新疆航签署有地面维修协议的公司所执管的

飞机经停乌鲁木齐机场。

4.2过站飞机的航线维修工作由外场维修处三车间负责组织实施。

a)维护人员经营运方授权方可对飞机签署航线放行。

b)过站飞机的接送按行业标准有关规定执行。

c)过站飞机的维修按与营运方签署的地面维修协议有关内容执行。

4.3由维修保障处设备管理室业务主管通知外场维修处三车间过站飞机的机型、维修类别,

三车间按设备管理室业务主管提供机型维修类别实施维修。

a)维修所需的常用工具、轮挡、指挥牌(棒)由维修保障处设备管理室业务主管负责组织

提供。

b)完成相应类别的维修工作,所需特殊设备,由维修保障处设备管理室业务主管负责向营

运方协调解决。

c)营运方配置的工具设备由三车间负责保管和维护,并列出现有工具设备清单。

d)营运方配置的工具、设备如有损坏,三车间应即时通知设备管理室业务主管,由设备管

理室业务主管负责协调解决,以保证工具、设备可用。

4.4各类维修技术文件、资料由营运方免费提供。

a)营运方根据地面协议,提供的技术文件由三车间保管。

b)对于协议未有要求的技术文件,如果需要,由维修保障处设备管理室业务主管负责联系,

对方将以传真或其它方式提供。

c)过站飞机的航线维修记录(工作单)在完成航线维修后应即时将签署完整的记录送至维

修控制中心。由维修控制中心生产值班员将航线维修记录(工作单)进行归档,根据营运方要求进行处理。

d)营运方配发、修改工作单或MEL等技术文件的插页,由设备管理室业务主管负责接收

并通知维修控制中心生产控制员和三车间值班人员领取。维修控制中心生产控制员负责保管和换置工作单,三车间负责对MEL修改插页进行更换。对报废的旧工作单和旧插页应及时予以销毁。

4.5过站飞机维修人员由营运方免费进行培训。

a)过站的新机型通航应由营运方提前对飞机维修基地三车间人员进行培训,并取得相应机

型合格证。

b)取得机型合格证人员,应及时提交两份合格证复印件,一份交人事劳动室存入个人技术

档案,一份交质量管理处证件业务主管办理机型签署事宜。

c)质量管理处证件业务主管负责向局方申报机型维修类别的航线维修许可证。

d)质量管理处证件业务主管将取得的航线维修许可证复印件交维修保障处设备管理室业

务主管,由设备管理室业务主管负责向营运方提供航线维修许可证。

e)由设备管理室业务主管负责向营运方申请办理机型的整机放行授权。一旦维修人员具有

营运方整机放行授权,就可对营运方飞机进行航线整机放行。

f)过站维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由维修保障处设备管理室业务主管根据与营运方签署地

面维修协议中规定的条款进行安排。

4.6过站飞机在乌鲁木齐故障后由维修控制中心生产值班员负责协调解决。

a)凡与新疆航签署有Ⅲ类航线维修的机型在乌故障后,由外场处当日值班领导负责组织相

关车间对飞机进行排故,提供技术支援。

b)如需借飞机维修基地航材,由排故技术人员提供航材件号,三车间值班人员领营运方机

组到航材库办理借件手续。

c)营运方来人对故障飞机排故,维修控制中心和三车间应给予配合。

d)排故后最终放行权由营运方授权的维修人员签署整机放行。

e)凡与新疆航签署有Ⅰ、Ⅱ类航线维修的机型在乌故障后,营运方来人排故后,飞机的最

终放行权为营运方的排故人员。

4.7货包机或没有签订地面维修协议的飞机的航线维修工作。

a)三车间维修人员只负责完成引导和指挥飞机到达停机位挡好轮挡,提供勤务保障,不

参与具体航线维修工作。

b)遇特殊情况,三车间维护人员应服从维修控制中心生产值班员的安排,提供必要的维

修保障工作。

c)离港时三车间维护人员负责引导或指挥飞机滑出。

5.0 相关文件

《维修工作单工作规范》

《航线维修质量控制工作规范》

6.0 质量记录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