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2020年修订)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一、总则(一)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其他负责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结合行业、性质、规模特点,以及组织架构和内部运行管理模式,参照本责任清单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生产经营单位应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标准,并建立落实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
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一)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三)确定符合条件的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或者安全总监、技术负责人;(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落实本单位技术管理机构的安全职能并配备安全技术人员;(五)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和审查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事项,协调本单位各相关机构安全生产工作事宜﹔(六)每年度向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接受工会、从业人员、股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七)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依法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八)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负责管控重大风险,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监控和治理制度;(九)建立健全本单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十)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每季度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属于高危生产经营位的,每月至少全面检查一次;(十一)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十二)依法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和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十三)加强本单位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受限空间(有限空间)作业、高空作业、盲板抽堵作业、吊装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修等特殊作业管理;(十四)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绩效考核制度;(十五)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和物资,按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十六)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单位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属于高危生产经营单位的,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十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组织事故抢救;(十八)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2020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范本)
3.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
4.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并对安全设施的工程质量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一条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法律依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
三、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例会等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3)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4)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
3.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
4.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及金属冶炼单位应当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鼓励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0)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制度;
(11)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现场带班制度;
(12)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
(13)作业场所职工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4)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5.从业人员在100人及以上或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矿山、建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金属冶炼等行业,以及粉尘涉爆、涉氨制冷、船舶修造等领域的企业应当试行安全总监制度;人数偏少、组织机构简单但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化工企业应当赋予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职责。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通知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
任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公布日期】2020.08.27
•【字号】川农函〔2020〕711号
•【施行日期】2020.08.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
正文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发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的通知
川农函〔2020〕711号
有关处(室、局),厅属有关单位,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根据《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清单制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安委〔2020〕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农业行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现予以发布。
附件:1.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消防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2.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业园区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休闲农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4.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药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5.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生猪屠宰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6.四川省农业农村厅饲料兽药(渔药)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7.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渔业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8.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业机械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9.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农村沼气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8月27日。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2024修订版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2024修订版1. 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清单。
本清单适用于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单位”)。
2. 安全生产主体责任2.1 单位主要负责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主要职责如下:-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2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主要职责如下:- 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 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
2.3 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应当履行以下安全生产义务:- 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服从管理,正确使用安全生产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参加应急演练和安全生产培训。
2.4 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应依法取得相应资质,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服务。
主要职责如下:- 依法取得相关资质,按照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提供服务;-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优质服务;- 保守客户秘密,不得泄露客户信息和业务数据;- 定期对服务情况进行评价,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城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城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以下是城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内容:
1. 城管部门负责制定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 城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城市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 城管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4. 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城市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 城管部门负责督促城市管理单位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 城管部门负责指导城市管理单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确保城市管理活动的安全进行。
7. 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市管理单位的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8. 城管部门负责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时发布安全警示信息。
9. 城管部门负责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提高城市管理单位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10. 城管部门负责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沟通和交流,宣传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这些责任清单旨在确保城市管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组
织和监督,保障城市管理活动的安全进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参考表)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参考表)
1
2
3
4
说明:一、此监管责任清单(参考表)供各地各行业主管部门和各园区、开发区、出口加工区、自由贸易区管理机构参考制定。
二、1•“企业基本情况”中“企业性质”填报中央在川或省属或市属或县属的国有、民营企业,
“企业类别”填报本通知正文第四点所述的行业类别,“企业现状”填报正常生产或停产或停业整顿或其
他(其他要写明具体是哪种状态)。
2.无上级公司的企业可不填写“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清单”中的“企业上一级公司”栏。
3•“行业监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中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领导”、“监管人”和其他相关部门的“配合监管领导”、“配合监管人”指的是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和在职在编人员。
4. “属地监管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中“监管领导”和“监管人”指的是党政领导班子人员及在职在编人员。
5。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
1. 加强安全责任意识:对全体员工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安全意识,形成安全生产责任的共同意识。
2. 设置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的具体分工和要求。
3. 落实岗位责任:明确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岗位责任履行到位。
4. 加强培训和培训管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安全生产所需的技能和知识。
5. 健全安全设备和设施:保障安全设备和设施的正常运行,定期进行设备设施的检修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6. 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7. 强化应急管理: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8. 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的有效实施。
9.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10.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评估:定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
11. 加强安全风险管理:加强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风险的识别、评估和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稳定运行。
12.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合作与交流:加强与相关单位和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共同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发展。
通过以上的措施和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更好地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生产经营过程的安全稳定。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衡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26•【字号】衡政字〔2022〕4号•【施行日期】2022.03.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现将《衡水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2022年3月26日衡水市“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部署要求,科学谋划我市应急管理事业长远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根据《河北省“十四五”应急管理体系规划》《衡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为2021—2025年。
一、规划背景“十三五”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按照国家、省、市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持续加强应急管理能力,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最大限度降低事故灾害损失,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工作进展1.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全面推进。
一是推进应急管理体制改革。
全市应急管理机构改革以来,对6个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及其办公室的组织架构、职责职能、运行机制及各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重新调整和优化,初步理顺了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二是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了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编制修订了各级各类预案,初步建立了市级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的应急预案体系。
三是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优化整合应急救援队伍,初步构建了以消防综合救援、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地震和抗洪抢险救援为骨干,社会救援力量为补充的全市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活动,极大提升了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专业技能和实战能力。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
2.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或工作不到位的进行问责。
3.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定期公布安全生产考核结果,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作为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必须全面负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通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强化安全生产组织与管理,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制定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风险评估与控制,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执行,提升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推动安全生产文化建设,落实社会责任,持续改进安全生产措施,以及实施严格的考核与问责机制,为企业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保护员工生命安全,维护企业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责任清单
一、安全生产目标制定与实施
1.组织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2.每年度组织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调整安全生产目标。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计划,明确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确保资源投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4.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问题,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3.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宣传培训,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遵守法规的自觉性。
4.监督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十三、安全生产资源配置
1.根据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合理配置安全生产资源,确保安全生产所需人力、物力、财力到位。
2.优化安全生产组织结构,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效率。
4.建立安全生产文化评价体系,定期评估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成果。
安全生产责任清单(2020年修订版)
金昌公路局高速公路市场化养护一标项目经理部2020年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的责任追究制度。
建立项目部主要岗位人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安全管理工作机制,共同推进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开展。
第二条认真履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健康”职责,认真落实项目部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层层建立责任制,把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位职工,确保安全责任落到实处。
第三条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承担重要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
第四条项目经理对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负责,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部门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五条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六个原则”:坚持项目经理对项目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的原则;其他各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的原则;谁未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谁负责的原则;谁审核、审批,谁检测、验收签字盖章谁负责的原则;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安全必须管职业健康的原则;安全责任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第二章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第六条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1.宣传、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安排和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重大措施并组织实施,制订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办法,并做好督促、检查、指导。
2.全面领导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项目部中长期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并对项目部落实年度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指标负责。
2020版新安全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清单要点 依据2020年修订新安法编制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职清单要点目录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2)二、严格落实全员岗位责任 (3)三、严格落实安全防控责任 (5)四、严格落实基础管理责任 (6)五、严格落实应急处置责任 (8)一、严格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01、压紧压实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企业董事长、总经理等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亲自推动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经常深入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监督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突出问题。
每年至少向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报告一次安全生产情况,接受职工、股东监督。
加强对下属独立法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02、坚持依法生产经营企业必须牢固树立法治观念,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相关证照和许可,符合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及时主动获取并严格执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依法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规程和安全防范措施,严禁使用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设备及工艺,及时淘汰更新陈旧落后的设备及工艺。
生产有毒有害物质或发生事故可能影响公众安全健康的高危行业企业,应建立与公众沟通的交流机制,定期公布相关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03、加强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配备企业应依法依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其中,高危行业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危险化学品、矿山、道路运输、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内达到一定规模的生产经营单位应配备安全总监、注册安全工程师。
04、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企业应将安全生产投入纳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足额提取并按规定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保障安全生产设备设施、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整治、设备维修保养、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保险、应急演练、事故救援等安全生产支出。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工作职责
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工作职责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工作职责参考模板、乡镇街道网格化监管工作职责(一)政府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职责(二)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乡镇(街道)领导网格化监管职责 1.协助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组织制定辖区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目标和重要措施;组织制定乡镇(街道)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严格考核,兑现奖惩。
2.受本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委托,负责本级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领导工作,统筹安排部署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网格化管理、分类分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等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协调、支持、配合乡镇(街道)其他分管领导做好其分管行业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3.每年与各社区(村委会)及分管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每季度组织对各科室(站所)、每月对各社区(村委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通报工作推进情况。
4.每月至少开展1次安全生产调研及检查,了解掌握各科室(站所)、各社区(村委会、科室、站所)履行安全监管职责,以及辖区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督促工作落实,指导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等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 1 -5.每季度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扩大)会议,听取安监站、交通管理、消防及其他有关科室(站所)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向乡镇(街道)主要领导汇报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6.组织重大节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督查,以及安全生产重要活动。
7.督促安监站每季度向上级政府安委办报送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情况。
8.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综合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组织演练,辖区范围内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在最快时间内赶到现场,及时组织开展抢险救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和调查处理工作。
9.配合有关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制度,积极支持配合上级政府事故调查组的工作。
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
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是指对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具体要求和规范,是依法行政、规范监管、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依据。
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对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企业主体责任1.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和责任,实行岗位责任制。
2. 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知和技能。
3.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管控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各类事故及时处置。
4. 企业必须加强对外来承包单位和临时工的管理和培训,确保其具备安全生产能力。
二、政府监管责任1. 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管理制度,加强对企业的安全生产监察和督促检查。
2. 政府必须完善法律法规,规范安全生产领域的市场秩序,减少安全生产隐患。
3. 政府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监控与预警机制的建设,及时发现和处置安全生产风险。
4. 政府要加大对重点行业和地区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三、社会监督责任1. 媒体要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公众关注和参与安全生产监督。
2. 社会组织要发挥监督作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 公众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监督,及时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环境。
4. 学校要加强安全生产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四、行业组织责任1. 行业组织要制定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和规范,促进行业安全技术水平的提升。
2. 行业组织要加强对会员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和培训,推动行业安全文化建设。
3. 行业组织要积极参与政府安全生产决策制定和监管工作,为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建设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是社会各方共同合作的结果,只有各方积极履行责任,才能够形成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
各相关方应相互配合,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的有效执行。
同时,还需要加强监管力量和技术手段的建设,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
城管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
城管领域安全生产职责清单一、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制定城管领域安全生产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要求。
2. 及时更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确保其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二、组织安全宣传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开展城管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活动,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2. 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确保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三、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工作1. 定期组织开展城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改。
2. 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监控,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
3. 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评价,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四、及时排查治理安全隐患1. 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
2.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管理,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实整改。
3. 对重大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及时消除隐患。
五、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演练1. 根据城管领域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2. 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 对演练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及时改进预案。
六、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并处置1.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城管领域安全生产事故。
2. 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
3. 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追责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七、依法追究安全生产责任1. 建立健全城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责任追究范围和标准。
2. 对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造成安全隐患或事故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八、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1. 建立健全城管领域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2024年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一、引言2024年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节点,为了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相关职责和措施,旨在全面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减少事故发生,共创社会和谐与稳定。
二、政府层面的责任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加强执法力量,提高监管能力,确保各类企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安全生产的责任。
1.2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工地等高风险行业和领域的监管,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定期开展隐患排查,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1.3组织开展全面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企事业单位的责任2.1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
2.2建立并执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保证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
2.3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和维护。
2.4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开展定期消防演练。
四、个人责任3.1增强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企事业单位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
3.2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3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工具设备,杜绝操作不当引发的安全事故。
3.4积极参与隐患排查,及时报告安全风险,配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五、社会组织与公众的责任4.1社会组织应当发挥协调作用,整合资源,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为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的安全咨询和技术支持。
4.2公众应当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增强紧急情况下的自救能力,积极参与社区安全活动。
六、监管与评估机制5.1政府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监管机制,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日常检查和回访,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
5.2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评估制度,定期对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和处罚。
安全监管责任清单
安全监管责任清单是针对不同行业和领域,明确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在安全生产中的职责和责任,以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一个典型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示例,供您参考:
1. 政府职责:
* 制定安全生产法规和政策,并监督执行;
* 建立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机制;
* 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 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
2. 部门职责:
* 落实政府部署,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计划和措施;
* 对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管;
* 组织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 定期开展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
* 参与应急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
3. 企业职责:
*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
* 定期开展安全生产自检和隐患排查治理;
* 配备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设备设施。
4. 个人职责:
* 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 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和演练;
* 及时报告和处置安全隐患和事故;
* 了解和掌握必要的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
以上只是一个示例,实际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可能因地区、行业和具体要求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监管责任清单,并加强监督和考核,确保各项职责得到有效落实。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市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3.12
•【字号】常办〔2018〕8号
•【施行日期】2018.03.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常德市市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
常办〔2018〕8号
各区县(市)委和人民政府,常德经济技术开发区、常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和西湖、西洞庭管理区,市直和中央、省驻常各单位:《常德市市级党政领导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抓好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中共常德市委办公室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3月12日。
2024年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修订
2024年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修订
1. 修订背景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也在增加。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2024年版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行修订。
2. 修订目的
本次修订旨在进一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 修订内容
3.1 责任主体
本次修订将责任主体划分为企业、政府部门、从业人员和其他相关方。
3.2 安全生产责任
(1)企业: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素质。
(2)政府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协调和监督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3)从业人员:负责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操作规程,参加安全生产培训,提高自身安全生产素质。
(4)其他相关方:负责配合企业、政府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
3.3 责任追究
对于未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的责任主体,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 实施日期
本次修订的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5. 附则
本清单的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所有。
如有未尽事宜,由应急管理部负责解释。
---
请各相关部门根据本清单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确保生产安全。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管理通知
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管理通知
一、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
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要认真对照责任清单,及时修订本单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目标责任制,健全监管机构,加强工作衔接,切实把责任压实压死。
二、细化分解责任,实施清单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明确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并纳入部门“三定”规定。
按照责任清单,结合工作实际,将各项安全监管责任逐条逐项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明确履职标准和具体要求。
各县市区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紧编制本地安全生产监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明晰各部门监管责任。
三、加强督导考核,狠抓责任落实。
市安委办要将各级各有关部门照单履职情况纳入督导检查、巡查考核内容,对安全监管履职不到位、安全监管问题突出、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县市区和部门,以约谈、通报或下发督办函、整改令等形式,及时督促落
实。
要严格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按照“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事故隐患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在依法追究企业主体责任的同时,按照责任清单倒查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法律、法规对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进行调整变更的,有关部门要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市安委办,市安委办汇总并报经市政府同意后,对《责任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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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对安全事故等突发事件信息进行发布的。
2.未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救援的。
3.未组织协调及统筹规定事项的。
4.未完成各项预案编制工作的。
4
一、市应急管理局
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令第40号)
按《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门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法定职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控工作实施联合监督管理。
1.指导监督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2.依法组织较大和提级调查事故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
3.负责一般事故调查指导、协调和审核备案工作。
1.负责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的信息获取、发布,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组织协调火灾扑救工作,统筹应急物资保障。
2.负责《张家口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总体预案;《张家口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张家口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张家口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张家口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张家口市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张家口市地震应急预案》、《张家口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张家口市尾矿库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张家口市煤矿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张家口市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张家口市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部门预案的编制工作。
4.参与重大和提级调查事故处理。
5.负责事故调查处理的信息管理,事故资料的档案管理工作。
不履行规定的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2
安全生产
应急救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
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号令)
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4.《河北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省政府令〔2009〕第12号)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全市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工作;各行业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工作。
1.统筹协调全市重大危险源备案管理工作。
2.负责所监管行业领域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监控工作。
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导致重大安全风险失控或生产安全事故的。
2.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金属冶炼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考核、发证和复审工作,组织实施安全培训专项检查。
3.依法对全市安全培训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安全培训违法违规行为。
1.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监督管理职责,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
2.在安全培训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附件
市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清单(2020年修订)
序号
责任
部门
监管职责
监管依据
与相关部门的
职责边界
监管事项
不履行监管职责的情形
1
一、市应急管理局
生产安全
事故调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4.《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5号)
6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
1.《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2.《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
3.《河北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管理规定》(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11)第2号)
4.《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张办字〔2019〕17号)
1.负责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安全标志机构资质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
1.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2.统一指挥协调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负责规划指导全市专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工作。
1.接到较大事故应急救援信息,未及时上报值班领导,导致应急救援工作处置不及时、事故扩大,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
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4.《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区、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的函》
6.《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7.《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8.《张家口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全市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4.《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5.《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张办字〔2019〕17号)
工信、公安、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按照国务院第466号令职责分工相关规定,做好民用爆炸物品的有关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查处非法生产、销售、购买、储存、运输、邮寄、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行为。
2.监督检查技术服务工作开展情况,依法查处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1.对安全评价机构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2.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资质认可和监督管理职责的。7煤Fra bibliotek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2.应急救援组织不力、指挥不当,影响救援进展或造成次生灾害的。
3.在组织的大型应急演练中,因组织不到位,造成弄假成真,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的。
4.对各县区应急预案、重大危险源备案监管不力,而引发重特大事故的。
3
安全生产
应急体系建设及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2号令)
5
安全生产培训考核监督管理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4号)
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
4.《关于印发张家口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编制规定的通知》(张办字〔2019〕17号)
1.统筹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负责制定全面、综合培训计划并监督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