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控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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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控室管理制度
主控室是学校管理的重要场所,为保证主控室设备的安全运行,更好地为学校的教学、科研和各项管理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控室要由经过专业培训的人员管理。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主控室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
二、主控室禁止如下行为:
1、会客;
2、无关人员随意进入和触动、使用设备;
3、拨打无关电话;
4、随意改变、调整和移动监控设施设备;
5、使用大功率和强磁场电器;
6、违规操作或利用主控室设备从事与主控室管理无关的事情;
7、私自外借主控室的设备、器材、工具、技术说明书和其他档案资料等;
8、大声喧哗和各类娱乐活动;
9、吐痰、吸烟、饮酒、使用明火等;
10、存放各种易燃、易爆、易碎、易磨擦、易腐蚀、易污染及磁性物品;
11、随意乱配乱丢钥匙等;
三、主控室应建立管理值班记录,及时登记。
四、保持主控系统正常运行的良好环境,室内要保持整洁、肃静和空气流通,特别要避免潮湿。
五、非设备检修维护,不得擅自关闭监控设备、停止系统运行。
六、设备出现问题及时修复。
监控管理制度
1、要有专人对电视监控值班,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
2、主机储存、显示的有关数据、资料、磁盘、录像属机密,不得泄露外传。
3、各监控点摄像机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和损坏,如发现被移动和损坏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4、发现设备损坏,及时向学校领导通报修复。
5、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监控记录,并做好交接工作。
高考统考监控室制度
1、加强高考考点电子规范化管理,务求正常运转,收到实效。考场与中心监控室的连接必须是专网,且与校园网物理隔断。
2、监控室配备适量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按时到岗,准时启闭监控系统,密切监视画面,认真填写考点视频监控情况记录表。
3、监控中发现重大情况或严重问题,要立即报告主考。
4、监控人员严格遵守监控设备操作规程,未经允许严禁擅自调整监控系统、拆装设备。
5、监控人员要注意保密,不得私自将考场监控图象、画面资料外传。
6、各级领导视察和巡视员巡视考试,凭证可进入监控室,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7、不得将个人通讯工具及音像器材等带入监控室;考试值班期间不得私自使用监控室工作电话。
8、考试结束,系统管理员要对录像数据进行备份,并装入密封袋,由监控人员和主考签字后交招办保存至少半年。
9、考点存储设备中的视频资料至少保存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