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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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结婚申请

军人结婚申请

登记条件:1、当事人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6、申请结婚登记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

二、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登记程序:出示证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颁发《结婚证》。

四、办理时限和办事结果:证件齐全、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当场办理。

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退回有关证件,并书面告知理由。

军人结婚申请书××政治部(处):我与××,性别×,年龄××,××××年×月生人,在×××××工作,经××方式相识,恋爱,感情真挚,申请结婚,请予以批准。

申请人:××××××××××年×月×日军人结婚具体条件及要求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为结合军队实际贯彻执行《婚姻法》,总政治部颁布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对军人晚婚年龄、配偶条件等诸多问题作了具体规定。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军人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处理意见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军人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处理意见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军人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处理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0.04.13•【文号】民办函[2010]80号•【施行日期】2010.04.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婚姻登记管理正文民政部办公厅关于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军人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处理意见(民办函〔2010〕8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计划单列市民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自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军队人员婚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政组〔2010〕14号,以下简称《通知》)印发实行以来,一些地方反映部分军人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时,无法按照《通知》要求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

经解放军总政治部了解,虽然公安部和总参、总政、总后、总装文件规定,军人居民身份证于2008年底全部办理完毕,但由于种种原因,目前确有一些部队官兵没有取得居民身份证。

为满足无居民身份证军人婚姻登记的需求,经与解放军总政组织部协商,按下述意见办理:一、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时,根据军人无居民身份证的具体情况,在证明右上角分别标注“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已编制公民身份号码。

”或“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未编制公民身份号码。

”并在标注处加盖印章。

对“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未编制公民身份号码”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中“公民身份号码”栏填写“无”。

二、军人持标注有“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已编制公民身份号码”或“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未编制公民身份号码”的,若除居民身份证外,当事人其他证件、证明材料齐全且符合相关规定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受理其有关登记或补领证件的申请。

为保障军人婚姻权益,在文件下发过程中,军人持2010年8月1日之前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或旧式婚姻状况证明,若证明中未标注“暂未领取居民身份证”,但军人声称无居民身份证的,由军人本人做出无居民身份证书面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不要求声明人提供居民身份证。

军婚政审报告范文

军婚政审报告范文

军婚政审你一分赏赐都没有,好小气呀呵呵!结婚函调报告表:姓名,本人成分,文化程度,出生年月,民族,工作时间,政治面目,籍贯,家庭住址,户籍所在地,户籍性质,本人社会经历,是否有婚姻法禁止结婚所列疾病家庭是否有遗传精神病史,家庭主要成员过去和现在的职业政治态度相互关系如何,(以上是表格的正面)反面还有:女(男)方工作单位性质,事业,国有,集体,私营,股份,三资企业,无业。

本人与工作单位关系,长期,(定期)合同工,临时工。

是否参加过其他党派团体,曾任何职。

有何社会关系(包括过去和现在对本人影响较大的亲友关系),其政治态度如何。

过去有无婚姻关系(恋爱纠纷)及处理情况。

工作单位和人事(保卫)部门意见(盖章)。

乡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派出所)意见(盖章)领导审批意见。

完,就这么多啦!军婚对女方政审什么根据《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规定:1、关于军队干部配偶的条件,比一般公民严格,必须是历史清楚、思想进步、政治可靠、作风正派的无严重传染病的公民;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2、营以下的干部结婚,必须申请团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团以上干部结婚,必须申请上一级政治机关审查同意,然后由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证明,才能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舰艇、空勤人员和从事机密工作人员的配偶,还应当无复杂的社会关系。

军婚政审要先由男方写结婚申请,到团级政治处领取相关表格.需要盖章的就是《结婚函调证明》。

还需要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还有当事人签字的一些表。

由政治处上交到师政治部,师政治部开出男方结婚证明材料。

这样就要进行婚检领取结婚证了。

现在政审一般并不是部队派人去审查,而是采取信函的形式进行。

具体的流程:1、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治部领一式两份“申请表”,一个是结婚函调表(一式两份),一个是结婚申请表(一式两份)。

婚姻登记处登记流程

婚姻登记处登记流程

婚姻登记处登记流程结婚的进行就是首先需要满足相应的结婚条件,也就是达到相应的结婚年龄,然后就是需要当事人带着户口本前往婚姻登记处进行登记的。

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婚姻登记处登记流程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婚姻登记处登记流程办理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照片要求: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正面像,同一底版,红色背景)。

登记时提交的身份证件和证明材料:1、内地居民:提交双方当事人有效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2、现役军人:(1)本人有效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2)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3、香港居民:(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2)香港居民身份证;(3)经香港委托公证人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4、澳门居民:(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同胞回乡证;(2)澳门居民身份证;(3)经澳门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5、台湾居民:(1)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2)本人在台湾地区居住的有效身份证件;(3)台湾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注:此声明需经过广东省公证协会对正副本进行相符核验证明)。

6、出国人员、华侨:(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本人无配偶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

(3)与中国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出具的有关证明,应当经与该国及中国均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和中国驻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或者经第三国驻华使(领)馆认证。

(4)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是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全文同等格式翻译成中文,翻译文本可以由所在国驻华使(领)馆或者当地有资格的翻译机构出具。

7、外国人:(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2)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部队结婚报告表填写样本

部队结婚报告表填写样本

部队结婚报告表填写样本部队结婚报告表填写样本第一章:前言第一节:引言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社会风气的变化,军人结婚成为一种常态。

为了规范军队内部的结婚登记程序,方便管理和统计,特制定了《部队结婚报告表填写样本》。

第二章:基本信息第一节:个人基本情况表格中第一部分是填写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军衔等内容。

请结婚双方对应填写自己的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二节:配偶基本情况第二部分是填写配偶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职业等内容。

请结婚双方对应填写配偶的个人信息,并注明婚前姓氏和婚后姓氏变化情况。

第三章:婚姻登记第一节:婚姻登记地点第三部分是填写婚姻登记的具体地点,包括所在部队、具体单位、登记时间等内容。

请结婚双方填写婚姻登记的实际情况,确保准确无误。

第二节:婚姻登记证明第四部分是填写婚姻登记证明的情况,包括结婚证类型、证件号码等内容。

请结婚双方填写自己的婚姻登记证明情况,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副本。

第四章:配偶情况第一节:配偶工作情况第五部分是填写配偶的工作情况,包括工作单位、岗位职务、月工资收入等内容。

请结婚双方填写配偶的工作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二节:配偶家庭情况第六部分是填写配偶的家庭情况,包括籍贯、父母姓名、职业、住址等内容。

请结婚双方填写配偶的家庭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五章:备考事项第一节:提醒事项第七部分是填写备考事项,包括结婚后是否需要调整工作岗位、住房情况等内容。

请结婚双方填写备考事项,并注明具体情况。

第二节:附加说明第八部分是填写附加说明,如有其他需要补充的情况,请结婚双方进行说明。

请确保附加说明的内容无敏感、不良信息。

第六章:申报第一节:申报人签名第九部分是填写申报人的签名,申报人需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填报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二节:审核人签名第十部分是填写审核人的签名,审核人需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对申报内容的审核结果。

婚恋现役军人婚姻登记规定

婚恋现役军人婚姻登记规定

婚恋现役军人婚姻登记规定婚姻是人类社会中一种特殊的关系,而对于现役军人来说,婚姻登记更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维护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规范性和公正性,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专门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婚恋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规定及其要求,以加深对这一议题的了解。

一、婚姻登记的法律依据现役军人婚姻登记受到婚姻法和军人法的双重法律约束。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婚姻是自由的、平等的、终身的男女合法结合。

而军人法则明确规定,现役军人必须遵守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并对其婚姻状况承担特殊义务和责任。

二、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主体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主体为现役军人本人及其所要结婚的对象。

在登记过程中,双方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住房证明、军人身份证明等。

三、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程序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程序与普通婚姻登记有所不同。

一般而言,现役军人需在其所在驻地的军事机关申请登记,然后交由相关军事机关进行审核和审批。

在登记过程中,需注意选择合适的日期并提前办理相关手续,以确保顺利进行婚姻登记。

四、婚姻登记的限制和禁止尽管现役军人也享有婚姻自由权,但受到特殊身份的约束,存在一些限制和禁止。

例如,现役军人不得与敌对势力的人结婚,不得与尚未解除婚姻关系的人再次结婚,不得涉嫌重婚和婚内外与他人发生婚外恋等。

五、婚姻登记的权益保障现役军人婚姻登记后,享有一系列的权益保障。

例如,婚后双方可享受军人福利政策,并享有军队提供的住房、医疗、教育等优厚待遇。

同时,婚后双方也有义务共同维护婚姻稳定,如家庭责任的履行、夫妻共同财产的管理等。

六、婚姻登记的后续手续婚姻登记并不是婚姻结束的过程,而是婚姻关系开始后的一个重要环节。

婚后,双方还需继续办理一些后续手续,如社会保险的登记、财产的归档、军队离退休金领取权的行使等,以确保婚姻登记的法律效力和相关权益的实现。

综上所述,现役军人婚姻登记是一项具有特殊性和重要性的法律程序。

通过了解与遵守相关规定,可以确保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合法性和可靠性,为现役军人及其配偶提供权益保障,促进军队和谐稳定的发展。

军恋结婚报告流程-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军恋结婚报告流程-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军恋结婚报告流程-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概述军恋结婚报告是指军人在与平民恋爱并计划步入婚姻殿堂时,向相关军事机构提交的一份报告。

这份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向军方汇报军人与平民的婚姻计划,并获得军方的批准和支持。

军恋婚姻是近年来逐渐增多的一种特殊情况下的婚姻形式,由于军人特殊的工作性质,他们在婚姻选择和结婚过程中面临着一些特殊的困难和挑战。

军人的身份和工作职责使得他们在婚姻中需要经常面对别人无法理解和共享的困境,这就需要他们在选择伴侣、确定婚姻意向和将来计划时,与自己所在的军事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军恋结婚报告的流程可以帮助军人和平民伴侣确保他们在决定结婚之前充分了解和意识到双方在婚姻中可能会面临的种种问题和挑战。

这样一来,军人和平民伴侣可以更好地规划他们的婚姻和将来的生活,也可以更好地应对可能出现的困难和挫折。

本文将详细介绍军恋结婚报告的必要性和流程,以帮助军人和平民伴侣了解、理解和完成这一重要的报告程序。

同时,文章还将总结军恋结婚报告的重要性,并提出一些建议,以期能为军人和平民伴侣在婚姻中的顺利过渡和幸福生活提供一些有益的指导和建议。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文章结构是指文章的组织框架和逻辑顺序,它有助于读者更好地理解文章的主题和内容。

本文主要介绍了军恋结婚报告的流程,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流程,文章按照以下结构进行组织:1. 引言部分:- 概述:简要介绍了军恋结婚报告的背景和意义,引起读者对这一话题的兴趣。

- 文章结构:简要概述了文章的结构和内容,让读者对整篇文章有一个整体性的把握。

- 目的:明确了撰写这篇文章的目的和意义,说明了读者可以从中获取哪些信息。

2. 正文部分:- 军恋结婚报告的必要性:阐述军恋结婚报告对于军人及其伴侣的重要性,包括对两人关系的认可、军队政策的遵循等方面的作用。

- 军恋结婚报告的流程:详细介绍了军恋结婚报告的具体流程,包括提交报告的时间和地点、所需材料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以指导读者如何完成报告的办理过程。

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现役军人如果打算结婚的话,在条件上面除了要达到《婚姻法》中的规定外,同时也要满足部队上对军人结婚的要求。

当然,即使作为现役军人,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才行,那具体来说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现役军人如果打算结婚的话,在条件上面除了要达到《婚姻法》中的规定外,同时也要满足部队上对军人结婚的要求。

当然,即使作为现役军人,在办理结婚证的时候也是需要提供相应的证件才行,那具体来说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军人领结婚证需要什么证件(1)户口(2)居民身份证(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1)离过婚的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二、军人结婚的条件有哪些军人结婚,要符合《关于军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中的各项要求。

同时,也要符合国家一般法律规定的各项条件。

第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5条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这一规定包括三层意思:一是必须是男女双方自愿,而不是一厢情愿。

二是必须是本人而不是父母或其他第三者的意愿。

如果本人不同意,父母、亲友等其他人不得违反本人的意愿,代为做主强迫他人结婚。

三是必须是完全自愿,而不是有条件的勉强同意。

法律规定结婚时,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有他人干涉,说明婚姻自主权不可侵犯。

当然,第三人出于对当事人的关心和爱护,按法律和道德要求,可以提出建议,但该建议是否被采纳,则应由当事人决定,任何形式的强迫、包办,都是对当事人婚姻自主的非法干涉,是违背法律的行为。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表.doc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表.doc

篇一:《部队结婚介绍信格式》军人结婚程序一、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前的步骤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

”,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

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

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二、军人结婚的程序(一)登记条件1、当事人必须符合,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2、当事人必须是自愿和无配偶;3、当事人为非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4、当事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5、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6、申请的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7、结婚登记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可靠;8、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合影照片三张;9、义务兵、士官、军队院校干部学员的特殊要求(1)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2)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3)军队院校生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二)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4、军人的结婚登记,军人证件和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三)登记程序出示证件→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审查→颁发《结婚证》。

部队结婚申请书

部队结婚申请书

部队结婚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是某部队的一名官兵,现在向您提交结婚申请书,希望得到您的批准。

我与我的未婚妻/未婚夫已经相识多年,感情稳定,经过深思熟虑,我们决定步入婚姻的殿堂。

我们相互尊重、相互理解,共同经历了许多困难和挫折,我们相信我们的婚姻将会更加坚定和幸福。

我们的婚姻不仅仅是我们个人的事情,也关系到我们的家庭和社会。

我们深知作为一名军人,我们的婚姻需要得到领导的批准和支持。

我们将会更加珍惜我们的婚姻,更加努力地工作,为部队的建设和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我们已经准备好了结婚所需的各项材料,包括:
1.我们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复印件;
2.我们的结婚证明材料,包括婚姻登记申请表、婚姻登记证明等;
3.我们的家庭情况证明材料,包括父母的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复印件;
4.我们的工作证明材料,包括工作证、工资卡等证件复印件。

我们承诺,我们的婚姻不会影响我们的工作和军人职责,我们将会更加认真地履行我们的职责和使命,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而奋斗。

最后,我们再次向您提交结婚申请书,希望得到您的批准和支持。

谢谢!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东西

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办理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1、本⼈常住户⼝簿、居民⾝份证。

2、本⼈⽆配偶。

3、当事⼈提交3张2⼨近期半⾝免冠彩⾊合影照⽚。

很多⼈将与认为是两种不同的东西,其实它们的本质都是⼀样的。

办理登记的最终⽬的是为了成为合法夫妻,⽽就是证明男⼥是合法夫妻的凭证。

本⽂就办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东西做具体阐述。

⼀、结婚证需要准备什么东西1、户⼝簿;2、或有效;3、由本⼈到登记现场签字的《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4、3张⼤ 2⼨双⽅近期半⾝免冠合影照⽚5、⽆法提交户⼝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集体户籍管理单位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

属于的,可提交本⼈的户籍卡⽚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簿复印件。

当事⼈未落户的,可凭明等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户⼝迁出地或另⼀⽅当事⼈户⼝所在地办理。

⼆、军⼈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1、所在单位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军⼈婚姻登记证明》;2、《军官证》或《⽂字⼲部证》、《学员证》、《⼠兵证》、《离休证》、《》等军⼈⾝份证件;3、《居民⾝份证》。

政治机关出具证明必须符合关于出证单位级别、驻地等问题的规定。

三、内地居民和港澳居民结婚所需材料须提交证件材料:〔内地居民〕1、户⼝簿(其中“婚姻状况”应当与本⼈情况⼀致。

当事⼈是或者丧偶的,应注明“离婚”或“丧偶”);2、居民⾝份证。

〔⾹港、澳门居民〕1、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证(或者港澳同胞回乡证);2、⾹港(澳门)居民⾝份证;3、本⼈⽆配偶以及与对⽅当事⼈没有直系⾎亲和三代以内旁系⾎亲关系的声明(经⾹港委托公或澳门公证机构公证)。

须复印的证件(⽤A4纸):〔本市居民〕⾝份证正反⾯;户⼝簿第⼀页,本⼈资料页(有记录的正⾯和反⾯)。

〔⾹港、澳门居民〕⾝份证正反⾯;通⾏证正反⾯。

照⽚:⼤2⼨双⽅近期半⾝免冠合影彩⾊照⽚3张。

光⾯相纸,红⾊背景,⽆⽩边,粘贴尺⼨60mm×40mm。

说明:⽆配偶证明有效期6个⽉。

现役军人婚姻登记规定

现役军人婚姻登记规定

现役军人婚姻登记规定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民函〔2004〕76号2004年3月29日)第九条的规定:办理现役军人的婚姻登记仍按《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内容的通知》(民办函〔2001〕226号)执行。

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

附:《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内容的通知》民办函〔2001〕22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2001年11月9日,解放军总政治部印发了新修订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现将有关重要内容印发你们,供办理涉及军人婚姻登记时参照执行。

一、《规定》要求,现役军人在处理婚姻关系上,应当模范遵守《婚姻法》,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未婚同居,不得发生婚外性关系。

军队提倡和鼓励晚婚。

男军人二十五周岁、女军人二十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

二(略)三、《规定》要求,义务兵一律不准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服现役期内不得结婚。

士官原则上不得在部队驻地或本部队内部找对象结婚。

孤儿、伤残人员和个别年龄超过三十周岁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士官,要求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应当从严掌握,由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

在边疆国境县(市)、沙漠区、国家划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区和总部确定的一、二类岛屿部队服役的个别中级以上士官,本人提出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的,必须符合当地民族政策,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与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同意,经师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签订转业军人就地安置协议书的,方可允许在部队驻地找对象结婚。

军队院校生和干部学员,在校学习期间不得结婚。

军人结婚需要打报告吗

军人结婚需要打报告吗

军人结婚需要打报告吗众所周知我国的军人是素质和条件非常优秀的人群,同时军人也是属于国家的优待群体。

良好的素质,优良的作息,严格的作风。

军人越来越成为未婚女性所追捧的对象。

那么和军人结婚需要注意什么,有需要什么样的证明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一一详解。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军人结婚的流程。

军人结婚需要打报告吗需要一、准备材料1.恋爱报告一份、结婚报告一份2.双方有效户口本、身份证;3张两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2方法/步骤首先:你要确定你这场恋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而不是所谓的耍流氓。

在你确定了就可以由军人一方向政治部门提交恋爱报告,介绍对方基本情况。

请求组织上的批准。

这份恋爱报告要比结婚报告提前半年。

其次:经过一段时间的恋爱,真正的认识,理解,磨合。

就可以再次向部队政治部门提交结婚申请。

一般这个时间是恋爱报告上的时间半年以后。

政治部门会在结婚申请通过后给你开出一张证明。

这就是你从此和这个男人或这个女人过一辈子的凭据了。

最后:带着你的身份证、户口本、部队或单位开出的证明材料、3张大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

到军人一方驻地或配偶户口所在地的行政服务中心民政窗口。

她们会为你办理结婚证。

从此有情人终成眷属。

二、注意事项:有些部队需要在恋爱报告中注明对象的政治情况(政历清白或者中共党员),居民身份证与常驻户口本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应当一致;户口本注明的婚姻状况与实际情况须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有些服务中心有照相服务,但是水平不高,照片最好是自己能准备就自己准备。

更多相关问题,关注有事找律师威信公众号go12348,免费咨询。

一位军嫂关于结婚调函的经验交流: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都要在一张纸上。

2.未婚证明。

带上你的身份证,户口本,去到你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未婚证明,需要上交的资料有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户主那页和自己那页要复印在同一张纸上)。

政审材料中的婚姻状况证明要求

政审材料中的婚姻状况证明要求

政审材料中的婚姻状况证明要求婚姻状况是政审材料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有配偶的申请人来说,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是必不可少的。

婚姻状况证明可以证明申请人当前的婚姻状态,包括是否已婚、离婚或丧偶。

政审材料中婚姻状况证明的要求因国家和地区而异,在以下内容中将详细介绍婚姻状况证明的相关要求。

1. 婚姻登记证书婚姻登记证书是最常见和基本的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它是一份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申请人与其配偶的婚姻关系。

婚姻登记证书通常包括以下信息:申请人和配偶的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户籍地址,婚姻登记日期以及登记机关的名称和章节等。

在提供婚姻登记证书时,需要确保证书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免影响政审结果。

2. 离婚证明对于已离婚的申请人,政审材料中一般要求提供离婚证明。

离婚证明是由司法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确认两个人的婚姻已经解除。

离婚证明应包括离婚日期、仲裁机构或法院名称、离婚判决书或协议书的相关信息等。

提供离婚证明时,需要确保证明文件齐全且符合法律规定。

3. 丧偶证明对于丧偶的申请人,政审材料中会要求提供丧偶证明。

丧偶证明是由相关机构或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申请人的配偶已经去世。

丧偶证明应包括配偶的姓名、出生日期、逝世日期,死亡证明书或死亡登记证明等相关信息。

在提交丧偶证明时,需要确保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4.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除了以上提到的主要证明文件,政审材料还可能要求附上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

这些证明文件可能包括经济担保协议、赡养协议、抚养权判决书等。

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来证明其婚姻状况。

在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确保所提供的证明文件真实有效。

政审机关会对提交的证明文件进行核查,如发现虚假的证明文件可能会导致政审失败。

其次,提供的证明文件应当完整齐备。

缺少必要的证明文件可能会导致政审材料被退回或延误处理,因此在准备政审材料时要确保所有相关文件都已备齐。

现役军人婚姻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现役军人婚姻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现役军人婚姻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现役军人婚姻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1)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

(2)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要盖公章,一般要盖三至四个。

(3)政审函调。

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需要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

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需要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

一般我们在生活中的普通结婚只要符合条件就能进行登记结婚,但是由于军人的特殊性,所以军人的婚姻需要很多的步骤,那么现役军人婚姻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的了解。

申请程序通常的步骤:(1) 户口本先得打一份结婚报告(基层部队有些还要提前半年打恋爱报告)。

内容很简单,就说“我与XX从什么时候确立恋爱关系,经N年时间的自由恋爱,现感情成熟,准备组织家庭。

”,并在报告下面介绍一下双方基本情况,比如出生年月、籍贯、所在单位、何时入伍等。

(2)打了结婚报告后,到政工机关领一式两份“申请结婚登记表”,填完之后,一级一级盖公章,好像要盖三四个吧。

(3)政审函调。

如果对方是地方人员,还得政审,一般以函调的形式开展。

(4)开结婚介绍信。

现在学校是在善后办开,有效期2个月。

(5)如果是用学员证办结婚,得由单位出具证明没有发军官证(6)拍照片,2寸的那种彩色合影,共需3张。

(7)带上个人身份证件和结婚介绍信,还有照片,就可以去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登记了。

由于军人担负的特殊使命、生活环境和职业特点与普通公民不同,因此,在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的同时,也必须同时执行军队的有关规定,当二者规定的内容不一致时,除了依照确定适用的法律内容外,还应当适用“(军队)特别法优先于(地方)普通法”的原则处理结婚问题。

按照2001年11月解放军总政治部下发的《军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通知要求,现役军人应当慎重选择恋爱对象,军官和文职干部确定恋爱关系后,应当主动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由团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对其恋爱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2019现役军人结婚的限制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2019现役军人结婚的限制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婚姻家庭法律知识】

2019现役军人结婚的限制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婚姻家庭法律知识】下面是小编精心为您整理的“2019现役军人结婚的限制条件及有关注意事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更多详细内容请继续关注我们哦。

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

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2、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3、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大家都知道,军婚是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的。

但是同时,国家也对现役军人结婚存在相应的限制,那么具体的限制条件是什么呢?有什么原则呢?下面就由律师365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我国解放军总政治部作出了关于军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暂行规定》,对军人结婚问题作了具体的规定。

1、军人结婚年龄原则上按照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执行。

但部队干部、战士和职工,应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关于晚婚的号召,不要过早地恋爱结婚。

2、军队干部选择的配偶必须符合军队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干部建立恋爱关系后,要主动向党组织报告,由军队党组织和政治机关对干部的恋爱对象作必要的政治审查。

学员在校学习期间,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结婚。

3、战士一律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

志愿兵原则上也不得在部队内部和驻地找对象,但个别回原籍找对象确有困难的孤儿、因公致残的人员,提出在部队内部或驻地找对象时,可作为特殊情况处理,由军(独立师)以上政治机关审查批准。

战士在未服满现役期间不准结婚。

超期服役的战士和志愿兵提出结婚,可准其利用探亲假期回原籍结婚。

凡决定要复员的超期服役的战士,如提出复员前结婚,应尽量给予安排。

4、现役军人一律不准与外国人或居住在香港、澳门的人员结婚。

汉族军人要求与习惯上不同汉族通婚的少数民族公民通婚,一般应说服双方放弃此种婚姻;如双方态度坚决,在取得少数民族一方家长的赞同,并尊重和不违反少数民族婚姻习惯的情况下,也可以允许结婚。

军人结婚流程

军人结婚流程

军人结婚流程
军人结婚流程正式结婚前,首先军人和准备结婚的另一半需要检
查身体健康情况,安排进行医学检查。

检查合格后,军人需先准备领
取《军官或士官承诺及婚礼证明书》、亲属联系人的基本情况证明、
结婚登记处所在地户口簿、结婚前的户口本及其他相关证件(如果要
办理结婚前结婚证明),然后到当地公安机关进行两个人的结婚登记。

结婚前,军人需要将以上所有文件和证件,提交由连长或更高职
位的官员复核,准予结婚。

便可以正式出示军官发出的《结婚证明》,带去结婚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在办理结婚手续时,需仔细阅读《结婚登记表》,完善好结婚双
方的个人信息,然后准备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户口本等有关证件,
进行手续办理。

最后再由工作人员审核婚姻办理情况,颁发结婚证,
准备结婚仪式。

结婚仪式可以按国家规定,委托领导部门、民政局或公安机关办理,也可以由新郎新娘两家安排,赴某个礼堂举行结婚典礼。

在结婚
典礼上,新郎新娘需准备礼品、结婚结义,等等。

以上就是军人结婚的流程,结婚前需熟悉了解相关规定,做好准
备工作;结婚登记前需准备好有关证件,新郎新娘双方都可以参加举
行的结婚典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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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日
婚姻
状况
双方有无直系
或三代以内旁
系血亲关系
公民身份号码
军 人
证件号
备注
说明:1、涉外、涉港澳台的婚姻登记按有关规定出证。
2、婚姻状况栏,申请结婚写未婚或离婚或丧偶,申请离婚或补领结婚证填写已婚,申请补领离婚证写离婚;
若申请婚姻登记内容与原《结(离)婚证》年填写的内容不一致时要在备注栏注明原内容。
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 )字第 号
我单位_________与__________________单位的_________申请结婚(离婚/补领结婚证/补领离婚证),现到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军队的有关规定证明如单位的政治部、处或行使此项职能的直属工作部、局、处的印章。
4、此证明用黑色签字或黑色钢笔填写,每项内容必须填写准确无误,有效期3个月,涂改无效。
承办人签名:政治机关(盖章)
联系电话:出证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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